硕士研究生答辩申请、论文送审线上办理流程
硕士研究生答辩申请、论文送审线上办理流程 硕士研究生:①在个人信息系统上传符合盲审格式的电子版学位论文。 (提交答辩申请时,如果是申请提前、延期、超期答辩者,先在个人信息 系统上传提前、延期、超期答辩申请表,申请表须经过导师签字和学院批 准,上传 PDF 格式。) ②凭“答辩申请表”(导师已签名)至院系研究生秘书处 办理盲审手续。 导师: ①审核学位论文和“答辩申请表”。 ②在“答辩申请表”上签名。 研究生秘书:①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院信息系统点击“抽校盲”键, 查询硕士研究生是否需要校盲审,并将抽盲结果通知学 生。系统自动推送校盲名单至学位办。 (每位硕士研究生只可点击“抽盲键”一次,点击后上传的学位论文即 被锁定。) ②未抽中校盲者,由院系自行组织明审或盲审,院系评 阅书发放方式自定。 培养办: 提前答辩、延期答辩、超期答辩名单经过研究生秘书审 核后,系统自动推送名单至培养办。 培养办批准后,系统自动推送校盲名单至学位办。 (四牌楼校区蒋老师、九龙湖校区王老师、丁家桥校区顾老师、非学历硕 士王老师) 学位办: 按系统自动推送的校盲名单送审。 硕士研究生:校盲审需要交费者,系统通过短信通知本人,按收到 的短信在个人信息系统中扫二维码交费,交费成功可 在系统自行打印凭证。 硕士研究生:在个人信息查询盲审成绩,评阅结果返回者在自助打 印机上打印盖章版评阅书,用于学位申请归档。 硕士研究生:在自助打印机上打印盖章版“硕士研究生成绩单(答 辩)”。校盲或院系评审通过后,方可办理答辩手续。 备注: 申请提前、延期、超期答辩的硕士在培养办批准后,由学位办送 审,按每人 400 元标准交盲审评阅费。 超期非学历硕士:超期申请表纸质版须交培养办。成绩单打印联 系院系研究生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