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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铁东区站前街道办事处2023年部门预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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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铁东区站前街道办事处 2023 年 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鞍山市铁东区站前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三部分 鞍山市铁东区站前街道办事处 2023 年部门预 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三、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四、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四部分 2023 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鞍山市铁东区站前街道办事处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公开原则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 监督,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透明预决算制度,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及《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 部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预决算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 法依规公开预决算。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不得少公开、不公 开应当公开的事项,保证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完整。 第三条 公开及时,内容准确,形式规范。方便社会监 督,公开内容公众找得着、看得懂、能监督。 第二章 公开主体和职责 第四条 部门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公 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 案; (二)按规定公开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 (三)对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和检查; (四)按规定做好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中 的答复工作;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第五条 公开内容 部门预算信息(涉密信息除外)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概况:主要包括部门主要职责、预算单位构 成等。 (二)部门预算表。主要包括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部门 收入预算总表、部门支出预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财政拨款预算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 算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预算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等预 算表等。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主要包括部门预算收支增减 变化情况说明、“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机关 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国有资产 占有使用情况说明、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等。 (四)名词解释。主要对涉及本部门预算公开表中的专 业名词进行解释说明。 第六条 部门决算信息(涉密信息除外)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概况。主要包括部门主要职能、部门决算单 位构成情况等。 (二)部门决算表。主要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政 拨款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到项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决算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 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等。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包括:部门决算年度收支情 况、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和“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及其说明。“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 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 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 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等相关信息。 (四)名词解释。主要对涉及本部门决算公开表中的专 业名称进行解释说明。 第四章 第七条 公开方式 预决算信息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和市政府门户 网站设立的“预决算公开”专栏进行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 状态,便于社会公众查阅和监督。 第五章 第八条 公开程序 根据本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部门决算 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由本部门公开预决算信息。 第六章 第九条 附 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保证市、区政府决议、决定的落实,对居民进行思想政治教 育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 2.组织领导街道区域经济工作,制定街道经济发展规划, 检查、督促各经济组织开展工作,负责街道财政预算和收支 管理。 3.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外来人 口管理,开展民事调解,保护老人、儿童、妇女、残疾人和 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保障辖区内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4.开展群众文化、科普、体育、校外教育及卫生保健工 作,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5.开展爱国卫生、计划生育、市容卫生、环境保护、绿 化美化工作。 6.开展社会救济、社区服务、离退休人员管理、拥军优 属、征集兵员以及殡葬管理工作。 7.指导社区工作,促进社区建设,提高社区自治能力, 发挥社区作用。 8.参与城市建设、危房改造及住宅小区的管理工作。 9.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劳动力资源开发、配置、管理、监 督及劳动保险的政策贯彻和社会化管理工作。 10.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11.向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 众来信来访事项,做好为居民群众服务工作。 12.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和内设机构设置情况 鞍山市铁东区站前街道办事处为一级预算单位,无所 属二级预算单位。 内设机构如下: 1、党政综合办公室 2、社会治理办公室 3、公共服务办公室 4、城市管理办公室 5、经济发展办公室 6、平台综合办公室 第三部分 2023 年鞍山市铁东区站前街道办事处单位预算批 复表 2023 年鞍山市铁东区站前街道办事处单位预算批复表 (具体明细见附表) 第四部分 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鞍山市铁东区站前街道办事处所 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3 年收支总预算 381.42 万元。 (一)收入预算 381.42 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381.42 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 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 0 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 0 万元。 (二)支出预算 381.42 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 317.72 万元; 2.项目支出 63.7 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47.01 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6.60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9.90 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 17.91 万元 。 在支出预算中,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49.39 万元,债 务支出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 支出 0 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0 万元。 收支预算增减情况。2023 年,鞍山市铁东区站前街道办 事处收支预算 381.42 万元,比上年减少 36.40 万元,降低 8.71%,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 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坚持精打细算、厉行节 约,大幅度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不予 安排。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鞍山市铁东区站前街道办事处 2023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 预算 381.42 万元。收入预算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 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包括:当年财政 拨款收入 381.42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0 万元;支出预算按 功能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47.01 万元、社会保障 和就业支出 106.6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7.91 万元;卫生 健康支出 9.90 万元;按经济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204.15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63.43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0.14 万元,项目支出 63.70 万元。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增减情况。2023 年,鞍山市铁东区站 前街道办事处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381.42 万元,比上年减少 36.40 万元,降低 8.71 %。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鞍山市铁东区站前街道办事处 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 本支出 317.72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04.15 万元,商品 和服务支出 63.43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50.14 万 元。 人员经费(即工资福利支出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之 和)268.33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购房 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 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 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即商品和服务支出)49.39 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 办公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 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 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 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 0 万元, 比 2022 年预算数减少 0 万元,下降 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 0 万元,比 2022 年预算数减少 0 万元, 下降 0%。主要是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 出,压减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比 2022 年预算数减 少 0 万元,下降 0%。 (1)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费 0 万元,比 2022 年预算数减少 万元,下降 0%。主要原因是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按照厉行节 约、改进作风等政策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加强公 务用车管理,减少公车运行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 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 49.39 万元,主要包括本部 门的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 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比 2022 年预算减少 11.81 万元,降低 19.30%。主要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压减一 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3 年政府采购预算 0 万元,其中:货物采购 0 万元, 工程采购 0 万元,服务采购 0 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2023 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0 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 2022 年 12 月,鞍山市铁东区站前街道办事处共有 车辆 0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 用车 0 辆。 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有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 值 100 万元以上专业设备 0 台(套)。 2023 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 0 台,金额 0 万元。 (五)预算资金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3 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 体绩效目标共 1 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 共 1 个,编制覆盖率(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 标/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为 100%。 2023 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 2 个,实 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 2 个,涉及资金 36.30 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 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 100%。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没有数据的情况说明 2023 年预算中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无债务支出 预算,无政府采购预算,无购买服务预算,因此“政府性基 金预算支出表”、“债务支出预算表”、“政府采购支出预 算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四张表中没有数据。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内容各部门根据使用科目进行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 金。 2.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 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 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3.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收入:反映缴入财政专户、实行 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收入。 4.单位资金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 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 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 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 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 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 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5.上年结转:反映以前年度安排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 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 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 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 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9.“三公”经费:指用一般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 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 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 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 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 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 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 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 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 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 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 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 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 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 医疗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 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 金。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 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 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 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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