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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权力岗位责任 序号 行政权力项目类别及名称 实施 承办 对象 机构 公开 范围 收费(征收 )依据及标 准 前置条件 承诺 期限 追责情形及依据 其他 (一)行政许可(共2项) 1 2 公粮食收购资格许可 县发 展和 企业 改革 局 县发 相关 展和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单位 改革 局 向社会 无 公开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 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 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 准通知书》(仅限新设企业) 按海北州行政审 复印件; 15个工 批问责办法相关 3、粮食经营资金筹措能力证 作日 规定追责 明; 4、粮食仓储设施能力证明; 原来从事粮食收购业务的经营 者须同时提交上一年度粮食购 销情况年报表。 向社会 无 公开 1.选址意见书; 2.用地预审意见; 按海北州行政审 15个工 3.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 批问责办法相关 4.节能评估文件; 作日 规定追责 5.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 他文件。 (二)行政处罚(36项) 46 序号 行政权力项目类别及名称 实施 承办 对象 机构 公开 范围 收费(征收 )依据及标 准 前置条件 承诺 期限 追责情形及依据 其他 1 项目申请单位以拆分项目、提供虚 县发展 向社会 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项目核准 企业 和改革 公开 局 文件的处罚 无 无 按企业投资项目 20个工 核准暂行办法相 作日 关规定追责 2 应报政府核准而未申报的项目、虽 县发展 然申报但未经核准擅自开工建设的 事业 向社会 和改革 项目,以及未按项目核准文件的要 单位 公开 局 求进行建设的处罚 无 无 按企业投资项目 20个工 核准暂行办法相 作日 关规定追责 3 使用列入淘汰名录的技术、工艺、 向社会 企业 和改革 设备、材料的处罚 公开 局 无 无 20个工 作日 县发展 4 电力、石油加工、化工、钢铁、有 色金属和建材等企业未在规定的范 县发展 向社会 围或者期限内停止使用不符合国家 企业 和改革 公开 局 规定的燃油发电机组或者燃油锅炉 的处罚 5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 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 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招 县发展 向社会 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 企业 和改革 公开 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 局 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 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 人之间竞争的处罚 按中华人民共和 国循环经济促进 法相关规定追责 无 无 47 无 20个工 作日 无 按中华人民共和 国招标投标法、 评标委员会和评 20个工 标办法暂行规定 作日 、工程建设项目 货物招标投标办 法相关规定追责 收费(征收 )依据及标 准 前置条件 承诺 期限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规定,泄露应当 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 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 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招标代理机 县发展 向社会 构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代 企业 和改革 公开 局 理投标或者向该项目投标人提供咨 询的,接受委托编制标底的中介机 构参加受托编制标底项目的投标或 者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 、提供咨询的处罚 无 无 20个工 作日 7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 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 县发展 招标 向社会 和改革 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 人 公开 局 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 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处罚 无 无 8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 县发展 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 向社会 企业 和改革 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 公开 局 中标的处罚 无 无 9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 向社会 企业 和改革 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处罚 公开 局 无 无 10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 县发展 违反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 企业 和改革 向社会 公开 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 局 处罚 无 无 序号 6 行政权力项目类别及名称 实施 承办 对象 机构 公开 范围 县发展 48 追责情形及依据 其他 按中华人民共和 国招标投标法、 评标委员会和评 标办法暂行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 货物招标投标办 20个工 法相关规定追责 作日 20个工 作日 按中华人民共和 20个工 国招标投标法、 作日 评标委员会和评 标办法暂行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 20个工 货物招标投标办 作日 法相关规定追责 序号 行政权力项目类别及名称 实施 承办 对象 机构 公开 范围 11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 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 县发展 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 向社会 企业 和改革 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公开 局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 的其他情况的处罚 12 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不 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中标通知书 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 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 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 件;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 县发展 向社会 同履行义务的;招标人迟迟不确定 企业 和改革 公开 局 中标人或者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 签订合同的;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 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 立合同的,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 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不 一致,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 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处罚 13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 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 县发展 向社会 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 企业 和改革 公开 局 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 ,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处罚 收费(征收 )依据及标 准 前置条件 承诺 期限 无 无 20个工 作日 无 无 无 无 49 追责情形及依据 其他 按中华人民共和 国招标投标法、 评标委员会和评 标办法暂行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 货物招标投标办 20个工 法相关规定追责 作日 按中华人民共和 国招标投标法、 评标委员会和评 20个工 标办法暂行规定 作日 、工程建设项目 货物招标投标办 法相关规定追责 序号 行政权力项目类别及名称 实施 承办 对象 机构 公开 范围 收费(征收 )依据及标 准 前置条件 承诺 期限 追责情形及依据 其他 14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擅离 县发展 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或 向社会 企业 和改革 者在评标过程中不能客观公正地履 公开 局 行职责的处罚 无 无 按中华人民共和 国招标投标法、 评标委员会和评 20个工 标办法暂行规定 作日 、工程建设项目 货物招标投标办 法相关规定追责 15 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 县发展 向社会 邀请书或者售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 企业 和改革 公开 局 审文件后终止招标的处罚 无 无 20个工 作日 16 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 县价格 向社会 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 企业 监督检 公开 查所 措施的处罚 无 无 17 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对具有 县价格 向社会 相同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 企业 监督检 公开 查所 格歧视,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 营者的合法权益的处罚。 无 无 18 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 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县价格 向社会 或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用误解的价 企业 监督检 公开 查所 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 者与其进行交易的处罚 无 无 50 20个工 作日 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价格法、价格 违法行为行政处 罚规定相关规定 20个工 追责 作日 按中华人民共和 国价格法、价格 20个工 违法行为行政处 作日 罚规定相关规定 追责 序号 行政权力项目类别及名称 实施 承办 对象 机构 公开 范围 收费(征收 )依据及标 准 前置条件 承诺 期限 无 无 20个工 作日 县价格 19 经营者不按政府价格规定,自行制 向社会 企业 监督检 定价格的处罚 公开 查所 县价格 20 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法定的价格措施 向社会 企业 监督检 的处罚 公开 查所 21 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牟取暴利的处 向社会 企业 监督检 罚 公开 查所 22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处罚 按中华人民共和 国价格法、价格 20个工 违法行为行政处 作日 罚规定相关规定 追责 20个工 作日 无 无 无 无 向社会 公开 无 无 23 拒绝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 向社会 企业 监督检 者提供虚假资料的处罚 公开 查所 无 无 24 经营者被责令暂停相关营业而不停 县价格 向社会 止的,或者转移、隐匿、销毁依法 企业 监督检 公开 查所 登记保存的财物的处罚 无 无 25 违反收费规定的处罚 向社会 公开 无 无 26 未取得价格认证资质的机构从事涉 向社会 企业 认证中 案财物价格认定的处罚 公开 心 无 无 27 收费单位违反收费规定的处罚 向社会 公开 无 无 20个工 作日 县发展 向社会 和改革 公开 局 无 无 20个工 作日 县价格 县价格 企业 监督检 查所 县价格 县价格 企业 监督检 查所 县价格 县价格 企业 监督检 查所 28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粮 食收购资格许可的处罚 51 追责情形及依据 其他 20个工 按中华人民共和 作日 国价格、价格违 法行为行政处罚 规定、关于商品 20个工 和服务实行明码 作日 标价的规定相关 规定追责 20个工 作日 20个工 作日 按青海省行政事 业性收费管理办 20个工 法相关规定追责 作日 收费(征收 )依据及标 准 前置条件 29 粮食收购者有未按照规定告知、公 县发展 示粮食收购价格或者收购粮食压级 向社会 企业 和改革 压价,垄断或者操纵价格等价格违 公开 局 法行为的处罚 无 无 按粮油仓储管理 20个工 办法相关规定追 作日 责 30 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 准的,粮食收购者被售粮者举报未 及时支付售粮款的,粮食收购者违 反本条例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 其他款项的,从事粮食收购、销售 县发展 向社会 、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 企业 和改革 公开 局 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 台账,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 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接受委托的 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用粮的购销 活动未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的处罚 无 无 按粮油仓储管理 20个工 办法相关规定追 作日 责 31 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 县发展 向社会 者的粮食库存低于规定的最低库存 企业 和改革 公开 局 量的处罚 无 无 按粮油仓储管理 20个工 办法相关规定追 作日 责 32 粮食经营者未按照本条例规定使用 向社会 企业 和改革 粮食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的处罚 公开 局 无 无 按粮油仓储管理 20个工 办法相关规定追 作日 责 33 粮油仓储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向粮食 县发展 向社会 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或者备案内容 企业 和改革 公开 局 弄虚作假的处罚 无 无 按粮油仓储管理 20个工 办法相关规定追 作日 责 序号 行政权力项目类别及名称 实施 承办 对象 机构 公开 范围 县发展 52 承诺 期限 追责情形及依据 其他 序号 行政权力项目类别及名称 实施 承办 对象 机构 公开 范围 收费(征收 )依据及标 准 前置条件 34 35 粮油仓储单位的名称不符合《粮油 县发展 向社会 仓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的 企业 和改革 公开 局 处罚 36 粮油仓储单位违反本办法有关粮油 向社会 企业 和改革 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的处罚 公开 局 无 无 无 无 按粮油仓储管理 20个工 办法相关规定追 作日 责 无 按粮油仓储管理 20个工 办法相关规定追 作日 责 县发展 无 追责情形及依据 其他 按粮油仓储管理 20个工 办法相关规定追 作日 责 县发展 粮油仓储单位不具备《粮油仓储管 向社会 企业 和改革 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处罚 公开 局 承诺 期限 (三) 行政收费(共1项) 1 非刑事案件财务价格鉴定费 县价格 机关 不向社 监督检 单位 查所 会公开 无 无 按青海省行政事 15个工 业性收费管理办 作日 法相关规定追责 (四) 行政确认(共1项) 1 县价格 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含涉纪、涉税 机关 不向社 认证中 等财物价格认定) 单位 会公开 心 无 1.价格鉴证机构资质证; 2.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证。 按青海省涉税财 15个工 物价格认定管理 作日 办法相关规定追 责 (五) 行政检查(共1项) 县发展 1 对被稽察单位违反建设项目建设和 机关 向社会 和改革 管理规定的项目稽察 单位 公开 局 无 项目检查 (六) 其他权力(共1项) 53 15个工 按全州项目稽查 作日 办法追责 序号 1 行政权力项目类别及名称 投资项目备案 实施 承办 对象 机构 公开 范围 县发展 向社会 企业 和改革 公开 局 收费(征收 )依据及标 准 无 前置条件 承诺 期限 追责情形及依据 其他 1.项目建设单位工商法人注册 证明; 2.联建项目需提供双方的联建 按企业投资项目 合同; 15个工 核准暂行办法相 3.土地、矿产资源等由市场配 作日 关规定追责 置资源的项目的使用权确认文 件; 4.其他有关专业性材料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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