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厂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pdf
中国科学院脑科学与智能技术卓越创新中心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厂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 使用和管理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 其理化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二、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购买或者使用、 销毁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三、 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 四、 严禁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危险 物品混存。 五、 严格控制储存场所的温度和湿度。 六、 严禁超期超量储存。 七、 对怕潮(如乙炔)、怕晒(氧气瓶)的物品,不得露天存 放,以防因受潮或暴晒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八、 装卸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 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中国科学院脑科学与智能技术卓越创新中心 2019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