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公路学院附件4: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预算编制科目及注意事项.docx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预算编制科目及注意事项 (1) 设备费 指在项目实施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在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 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注意事项:应是研究项目周期以内发生的费用。 不宜列支:实验室常规通用和办公设备;基建和生产设备;实验室维护改 造费。 (2) 材料费 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 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注意事项: 原则上,不可以使用专项经费购买生产性材料、基建材料、大宗工业化材料。 不可以使用专项经费购买普通办公材料,确有必要购买一些与项目研究相关的办 公材料时,预算数量不宜过大,且必须在预算说明书中作详细说明。 (3) 测试化验加工费 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 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加工、数据处理等费用。 注意事项: 支付给外单位,有委托协议、发票、测试结果报告、测试单位资质等。 (4) 燃料动力费 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 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注意事项: 项目单位日常水、电、气、暖等支出属于间接费用的开支范围,不能再重复 列支或分摊。不可列支汽油费等,除课题研究确实需要的科学考察等发生的车 (船)燃油费外。 (5) 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交流费 差旅费: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 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市内交通费用等。 注意事项:严格控制汽油费、交通卡、过路过桥费数额,不可列支与课题研 究无关的旅游费等。只有课题任务中有科学考察内容的课题,可以在差旅费中列 支科学考察费。 会议费: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等活 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注意事项:自己举办会议发生的费用列会议费,参加会议 发生的费用列入差旅费(国内),不可列支专家咨询费、招待费、旅游费等不合 理支出。 国际合作交流费: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 华工作的费用。 注意事项:发生在国外参加会议的注册费、差旅费等支出列入本科目;发生 在国内的会议注册费、差旅费应列入相应的会议费或差旅费科目。 (6)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检索费)、印刷费、数据 购买和调查费、专用软件购置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 费用。 注意事项:不宜列支通用性的操作系统、办公软件费用;日常手机、固定电 话、日常办公网络等通信费。 (7) 专家咨询费 指在项目实施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不能支付给项目组成员。 (8) 劳务费 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 研发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博士后等)和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9) 其他支出 不能在上述科目支出的费用,但需要在预算编制时详细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