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公路学院附件1:2017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 碑林区 2017 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017 年碑林区科技计划包括:区县科技企业小巨人培育计 划、应用技术研发项目、区域创新发展专项、科技公共服务及 双创平台、科技金融结合项目、知识产权能力建设项目。 一、区县科技企业小巨人培育计划 培育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市场前景好的区 县科技企业小巨人,使小巨人群体成为深化统筹科技资源改革 的主要载体,成为我区转型发展的重要力量。 (一) 瞪羚企业培育工程 在新一代信息技术、增材制造、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新 材料 、新能源等高端产业技术领域,支持一批瞪羚企业持续快 速成长。 1.申报主体:工商、税务注册地同时为碑林区并取得市级 以上(含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科技企业。 2.申报条件:上年度销售收入原则上不低于 1000 万元,并 连续两年增长;主营产品或服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 在细分领域处于国内领先,具有较好的持续创新能力和快速增 长潜力;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年度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 于 3%。 3.支持方式: (1)奖励补助:对近 2 年销售收入年均增速不低于 20%的 企业,或近 2 年销售收入年均增速在 10%至 20%且上年度研发费 1 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5%的企业,择优分档给予 最高 30 万元的研发补助。 (2 年平均增长率=[ 2016年销售收入/2014年销售收入 -1]×100%) (2)优先股加后补助:对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 5000 万 元,未来 3 年预期销售收入年均增速不低于 15%,择优给予每户 不低于 100 万元优先股方式支持(利息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基 准利率的 50%);对执行期满后发展指标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企 业,择优分档给予后补助。 4.提交材料 (1)申报奖励补助支持方式的企业,提交瞪羚企业基本信 息表、企业发展情况报告、企业主营所属技术领域情况及其所 处状况、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近 3 年审计报告、知识产权证 明等。 (2)申报优先股加后补助支持方式的企业,瞪羚企业基本 信息表、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企业发展规划、重点研发或产 业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方案、近 3 年审 计报告等。 (二) 优势企业培育工程 支持企业完善发展战略、创新商业模式,开展具有自主知 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多渠道争取银行贷款和社会融 资,提升核心竞争力,快速成长为区县小巨人优势企业。 1.申报主体:工商、税务注册地同时为碑林区并取得西安 市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的科技企业。 2.主要条件:主营产品或服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 2 平领先,具有较好的持续创新能力和条件;上年度销售收入不 低于 500 万元、近两年销售收入年均增速不低于 10%,预期未来 三年销售收入年均增速不低于 10%;2016 年缴税金额不低于 10 万元;企业研发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 8%;近两年研发投入占 年销售额的比例(R&D)不低于 3%;企业发展规划科学详实。 3.支持方式:无偿支助(原则上不超过 20 万元) 4.执行期限:2 年 5.提交材料:2017 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区县科技企业 小巨人—优势企业培育申报书、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企业三 年发展规划、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 代码证、经审计的近三年企业年度财务报表、2016 年度完税证 明、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三) 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工程 支持掌握核心技术并拥有知识产权的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 创办科技企业。重点引进高端人才在我区新创办科技企业或加 盟科技企业创业,支持高校院所创新团队转化科技成果,创办 科技企业。 1.申报主体:工商、税务注册地同时为碑林区的科技企业 2.主要条件:创业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三年,高端人 才加盟企业创业的时间不超过两年;创业人才(团队)在公司 中股权不低于 20%;项目知识产权明晰;项目计划总投入不低于 100 万元、大学生创业项目不低于 30 万元,企业自筹项目资金 不低于项目计划总投入的 70%;主要创业者原则上不超过 45 周 岁。 3 3.支持方式:无偿支助(原则上不超过 10 万元) 4.执行期限:2 年 5.提交材料:2017 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项目绩效目标 申报表、商业计划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上年度财务报表、2016 年度完税证明、其它 相关证明材料。 二、 应用技术研发项目 驻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针对碑林区企业发展技术需求和 新产品开发进行研发,提高企业产品技术含量、提升企业的市 场竞争力。 1.申报主体:驻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2.主要条件:(1)申报单位与碑林区企业有良好的合作基 础,有正式的合作协议、合同等;项目具有一定的研发基础, 能形成相关知识产权,有较好的推广应用前景。(2)优先支持 中青年骨干教师和科研人员负责的项目。(3)同一老师原则上 申报项目不超过两次。 3.支持方式:无偿支助(原则上不超过 3 万元) 4.执行期限:2 年 5.提交材料:2017 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项目绩效目标 申报表、可行性报告、合作协议或合同;合作企业的法人营业 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上年度财务报表、其它 相关证明材料。 6.此类项目报送所属单位科技管理部门;科技管理部门初 审后,择优向区科技局推荐。 4 三、区域创新发展专项 对雁塔路电商一条街、碑林动漫产业平台等区域创新发展 重点项目建设进行奖励补贴支持。 此类项目由区科技局组织申报。 四、科技公共服务及双创平台建设项目 对区内科技企业孵化器、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科技中介服 务体系建设、大学生创业与实训基地、双创基地等不同形式的 科技创新平台进行奖励补贴支持。 此类项目由区科技局组织申报。 五、科技金融结合项目 1.科技贷款贴息:对科技企业获得科技金融合作贷款并按 期付息,予以部分贴息。 2.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对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科技合作融资 业务发生坏账损失时,给予风险补偿。 3.科技金融结合业务奖励:对推动科技金融合作做出重大 贡献的机构和个人,给予奖励。 此类项目属全年申报项目。 六、知识产权能力建设项目 围绕我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区)建设,支持 企业加强专利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重点支持区县小巨人 企业开展专利分析和贯标工作。加强专利的宣传、培训和服务 工作。此类项目由区科技局组织申报。 5 附件: ⒈ 碑林区 2017 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⒉ 区县科技企业小巨人--瞪羚企业培育工程信息表 ⒊ 区县科技企业小巨人--优势企业培育工程申报书 ⒊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⒋企业三年发展规划 ⒌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