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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职院学〔2021〕3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福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届毕业生就业数据核查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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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职院学〔2021〕3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福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届毕业生就业数据核查的通知.doc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处) 榕职院学〔2021〕31 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1 届 毕业生就业数据核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就业统计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及时掌握毕业生就业 进展、服务政府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具有关键意义。就业数据保真是就业 统计工作的底线,是不可触摸的“高压线”。根据《关于开展 2021 届高 校毕业生就业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2 号)、《教 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与核查工作的通知》 (教学厅函〔2021〕19 号)精神,为确保 2021 届毕业生就业数据真实、 准确,学校决定开展就业数据核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面开展自查。各二级学院在前期核查的基础上对本学院就业数据 开展全面自查,认真学习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统计分类(附件 1)、毕业 去向界定及标准(附件 2),组织辅导员、班主任严格审核每个毕业生的 就业材料,电话联系学生确认最新就业情况,发现错误数据的要在全国高 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中及时更正信息。请各二级学院填写核查信息表 (附件 3),连同自查工作报告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前报送至学生工作处 林雯静老师处。 2.开展专项核查和抽样调查。学生工作处将对各二级学院毕业生就业 数据开展抽样调查,对灵活就业相关数据开展专项核查,向毕业生本人及 用人单位核实就业情况。专项核查和抽样调查结果将进行通报。 3.严格落实“四不准”要求。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执行“四不准”规定, 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 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 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杜绝“被就业”、“就业率注水、造假”等现象发生。 4.严肃追究责任。经二级学院自查和学校核查之后,教育部核查确认 就业数据依然存在问题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毕业生如果发现就 业情况与事实不符可以向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处或学生工作处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纪检监察审计处(0591-83761211) 学生工作处(0591-83760355) 附 件:1.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及就业统计分类 2.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界定及标准 3.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1 届毕业生就业核查信息表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1 年 7 月 3 日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1 年 7 月 3 日印发 附件 1 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统计分类 分类 包含内容 协议和合同 就业 就 业 自主创业 灵活就业 升 学 升学 暂不就业 未就业 待就业 包含的毕业去向 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编码 10) 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编码 11) 应征义务兵(编码 46) 科研助理、管理助理(区分具体情 况) 国家基层项目(区分具体情况) 地方基层项目(区分具体情况) 自主创业(编码 75) 其他录用形式就业(编码 12) 自由职业(编码 76) 升学(区分具体情况) 出国、出境(编码 85) 不就业拟升学(编码 71) 其他暂不就业(区分具体情况) 待就业(区分具体情况) 统计 7 个率 协议和合同就业率=协 议和合同就业数/毕业 生总数 毕业去向落实率=协 议和合同就业率+创 业率+灵活就业率+升 创业率=自主创业数/毕 学率 业生总数 灵活就业率=灵活就业 数/毕业生总数 升学率=升学数/毕业生 总数 暂不就业率=暂不就业 数/毕业生总数 待就业率=待就业数/毕 业生总数 附件 2 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界定及标准 分类 就 业 分类界定 审核依据 (1)与就业单位签订省级就业部门统一制定 依据签订的省级就业部门统一制定 的就业协议书,且盖有单位人力资源(人事) 的就业协议书或相关制式协议书 部门公章或单位行政公章 (2)具有人事调配权限的单位出具的接收毕 业生及其人事关系(档案、户口、党团组织关 依据用人单位出具的录用接收函 系等)的录用接收函 依据毕业生与定向委培单位签订的 1. 签 就 业 协 议 形 (3)定向、委托培养毕业生回原定向、委托 定向、委培协议或回原定向、委托培 式就业(编码 10) 培养单位就业 养单位就业的报到证 (4)部队招收士官或文职人员 依据招收士官或文职人员协议书 (5)医学规培生 依据与规培基地签订的协议书 (6)国际组织任职 依据国际组织出具的接收材料 依据国(境)外用人单位出具的接收 (7)出国、出境就业 证明或出国签证文件 劳动合同相关解释参见《中华人民共 2. 签 劳 动 合 同 形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式就业(编码 11) 和国劳动法》十六、十八、十九条 3.科研助理、管理 指被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聘用作为博士后、科研辅助研究、实验技术、技术经理 助理 人、学术助理、财务助理等,包含以下两种情况 (1)科研助理、管理助理(编码 271) (2)博士后入站(编码 272) 4.应征义务兵 (编码 46) 5.国家基层项目 6.地方基层项目 就 业 应征义务兵 (1)特岗教师(编码 501) (2)三支一扶(编码 502) (3)西部计划(编码 503) (1)特岗教师(编码 511) (2)选调生(编码 512) (3)农技特岗(编码 513) (4)乡村医生(编码 514) (5)乡村教师(编码 515) (6)其它(编码 519) 依据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出具的证 明,薪酬需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依据劳动(聘用)合同、协议书、接 收函、商调函、《博士后研究人员备 案证明》 依据预定兵通知书或入伍通知书 依据录用单位出具的录用文件或有 关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 依据录用单位出具的录用文件 依据用人单位出具的聘用证明或毕 7. 其 他 录 用 形 式 用人单位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仅提供 业生本人提供的工资收入证明、收入 就业(编码 12) 聘用证明、工资收入流水等证明材料 流水等其他证明材料,薪酬需达到当 地最低工资标准 8.自主创业 指创立企业(包括参与创立企业),或是企业的所有者、管理者。包括个体经营和 (编码 75) 合伙经营两种类型,包含以下三种情况 依据创立企业的工商执照、股权证明 或其他证明材料 (2)在孵化机构中创业,暂未注册或注册当 依据与孵化机构签订的协议或孵化 中 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 (3)电子商务创业,利用互联网平台从事经 依据网店网址、网店信息截图和收入 营活动,如开设网店等 流水 指以个体劳动为主的一类职业,如作家、自由 依据毕业生本人签字确认的证明材 撰稿人、翻译工作者、中介服务工作者、某些 料,由校、院两级就业部门负责同志 艺术工作者、互联网营销工作者、全媒体运营 审定,薪酬需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工作者、电子竞技工作者等 (1)研究生(编码 801) 依据拟录取名单、录取院校调档函或 (2)第二学士学位(编码 802) 录取通知书 (3)专科升普通本科(编码 803) (1)创立公司(含个体工商户) 9.自由职业 (编码 76) 升 学 未就业 10.升学 11.出国、出境 (编码 85) 毕业生出国、出境深造 12.待就业 (1)求职中(编码 701):正在择业,尚未 落实工作单位 (2)签约中(编码 702):已确定就业意向, 准备正式签订协议或合同 (3)拟参加公招考试(编码 703):准备参 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 (4)拟创业(编码 704):准备创业,尚未 依据国(境)外高校录取通知书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拟创立的实体 尚未开始实际运营 (5)拟应征入伍(编码 705):准备应征入 伍,尚未被批准 (6)参加就业见习(编码 706):参加“机 关事业单位实习”“企业就业见习”“青年就 业见习”等有生活补贴收入的项目 13.不就业拟升学 (编码 71) 准备升学考试,暂不打算就业 14.其他暂不就业 (1)暂不就业(编码 721):暂时不想就业 等无就业意愿的毕业生 (2)拟出国出境(编码 722):准备出国出 境学习或工作 附件 3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1 届毕业生就业核查信息表 序号 学院 姓名 专业 学历 联系方 式 辅导员 毕业去 向(协议 和合同 就业、自 主创业、 就业单 灵活就 位 业、升学、 暂不就 业、待就 业) 是否中 小微企 业 佐证材料类型 核查方 (就业协议书、 单位统 式(电话 核 查 时 劳动合同、接 一信用 核对、网 间 收函、入伍通 代码 络核对) 知书、录取通 知书、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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