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2021年).doc
湘潭市教育局 2021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 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1160 条,其中政府网站 公开信息 446 条,政务微信(微潭教育)公开信息数 714 条;回 应市民服务热线 743 件,市长信箱 172 件,省教育阳光服务平台 175 件,问政湖南 54 件,民情在线 21 件;政策解读稿 5 件;依 申请公开件 3 件,全部按照规定时限予以答复。政务公开有效地 促进了教育管理工作,也赢得了社会各界对我局的充分信任和广 泛好评。 (一)、制定和落实政务公开计划。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 导意见》 (国办发〔2019〕54 号),在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体系、强 化组织领导的基础上,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公室《2021 年市政务 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具体实际,制定了《湘潭市教育局 2020 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了 2021 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指 导思想、基本内容和具体要求,为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 保证。 (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尽快 实现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湘潭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我局制 定了《湘潭市教育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下发了《湘潭市 教育局关于印发<湘潭市教育系统新闻宣传及政务信息工作管理 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潭市教育局政务公开指南》《湘 潭市教育局政务公开方案》等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内 容、形式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制定和完善了局政务大厅的各项规 章制度和办事流程,每层楼设立了各科室人员办公和去向图,自 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抓好具体落实。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 请公开等工作制度,明确了办公室主任为信息审核员,对信息及 时梳理、及时发布和保密审查严格把关。及时在政务公开栏内和 新闻媒体上对教育重大决策、财经预算、审批事项、收费、招生、 职称评定、干部调配向社会公开,让群众知晓和监督,进一步增 强教育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同时,对局属二级机构的工作内容、 工作职责、办事依据、条件、程序、过程、结果进行及时公开。 (四)多渠道公开信息,真正做到阳光执政。利用各种载体 公开政府信息:局机关制作的三块大型信息公示牌;局机关一楼 建设的大型政务大厅;湘潭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微潭教 — 2 — 育”;湘潭市教育局网站和湘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咨询 热线电话(58530589)等,公开了本局的机构职能、办事的规范 性文件和其他便民服务的措施,使前来办事的群众能直观、方便 的了解办理业务的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了勤政为民的目的。 (五)抓好政务公开信息和政府信息的统计工作。按照市政 务中心的工作要求,每季度都采用网上填报和纸质报送两种方式 上报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既要保证数字真实准确,又要按时上 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3 —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92.01518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 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自 然 人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0 0 0 0 0 0 0 2 0 0 0 0 0 2 1 0 0 0 0 0 1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 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本 年度 办理 结果 (三) 不予公 开 (四) 无法提 供 (五) 不予处 理 — 4 — 总计 (六) 其他处 理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 具已获取信息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 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 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 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 0 0 0 0 0 3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需要进 一步加大对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服务水 平。 2022 年,市教育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 作,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1.提高政治站位。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经常性 的工作来抓。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 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学习、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学习凝聚力、 — 5 — 宣传推动力的作用,使全局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全 面推行政务公开,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氛围。 2.提升管理水平。立足我局实际,加强数据收集和分析,进 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积极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丰富 公开内容,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为党政领导、相关 部门及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同时,将工作中 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转化为常态化工作,形成长效机制,不断 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3.加强监督制约。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制约机制, 对工作人员在贯彻落实过程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 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坚决予以问责。通过问责制的深入落实, 推动各项工作的有序、高效运转。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费项目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教育系统 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教[2013]9 号)、湖南省发 展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224 号)、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全省教 — 6 — 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 [2018]531 号)精神,湘潭市教育局有如下收费项目: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 1、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每人 370 元 2、中级职务任职资格每人 200 元 3、初级职务任职资格每人 10 元 4.高级职务任职资格面试每人 200 元 初中毕业会考费:10 元/生/科 (二)信息处理费收费项目 依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 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税〔2021〕3 号) 文件,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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