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发【2019】21号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pdf
枣发〔2019〕21 号 (2019 年 12 月 16 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 管理的意见》 (中发〔2018〕34 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 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鲁发〔2019〕 2 号)精神,全面推进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加快构建全方位、全 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 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 1 — 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 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注重结果导向,强 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创新预算管理方式,以全面实施预 算绩效管理为关键点和突破口,将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对象从项目 支出为主向政策、部门整体绩效拓展,从转移支付为主向政府财 政运行综合绩效拓展,从一般公共预算为主向“全口径”预算拓 展,并延伸至政府投资基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 、政府 采购、政府购买服务、资产资源配置、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等 方面,加快构建政府预算、部门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 管理格局,形成纵向贯穿各级政府,横向覆盖所有部门单位的全 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 理一体化,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为推动枣庄创新 转型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完善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一)拓展预算绩效管理范围。进一步加强一般公共预算绩 效管理,并将管理范围拓展到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 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一般公共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关注收入结 构、征收效率和优惠政策实施效果,预算资金和资产配置效率、 使用效益,特别是重大政策和项目实施效果等。政府性基金预算 绩效管理重点关注基金政策的征收标准、使用效果和对专项债务 的支撑能力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关注贯彻国家战 略、收益上缴、支出结构、使用效果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 — 2 — 管理重点关注政策效果、基金管理、精算平衡、地区结构、运行 风险等。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国资委、市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局) (二)实施政府预算绩效管理。各级政府收支预算要认真落 实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的规定,收入预算编制必须与经 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严禁脱离实际制定 增长目标,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严禁虚收空转、收取过 头税费,严禁超出限额举借政府债务。牢固树立绩效理念,坚持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部 署科学编制年度支出预算,集中财力办大事,不断提高保障和改 善民生水平,同时不得设定过高民生标准和擅自扩大保障范围, 确保财政资源高效配置,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建立地方财政运行 综合绩效管理制度,适时开展市对区(市)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 价,引导区(市)围绕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收入质量、优化支 出结构,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财政运行综合绩效。各区(市) 也要制定对所辖镇(街)财政运行综合评价办法,认真组织开展 评价。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市〉人民政府) (三)实施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将部门和单位预算收 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赋予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更多管理自主权, 积极推进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管理,围绕部门和单位职责、行业 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 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 — 3 — 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衡量部门和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 效果。适时采取先试点、再扩面的方式,选择部分市属事业单位 和政府组成部门开展试点,将部门预算安排与部门整体绩效结合 起来,建立以绩效为核心、以目标为指引、以成本为衡量的预算 分配机制。逐步建立部门单位整体绩效报告制度,将整体绩效目 标和自评结果向同级政府和人大报告,推动提高部门和单位整体 绩效水平。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 责) (四)实施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将政策和项目全面纳 入绩效管理,以市委、市政府确立的重大政策和专项为重点,既 关注项目资金的直接产出和效果,又关注宏观政策目标的实现程 度。强化结果导向,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等方面, 综合衡量政策和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对实施期超过一年的重 大政策和项目,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及时跟踪评价政策、项目 实施成效。建立政策和项目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清理退出到期政 策、绩效低下政策和项目。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 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一)建立事前评估机制。各部门单位要按照预算编审有关 规定,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对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开 展事前绩效评估,重点论证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 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投资主管部门要加强 — 4 — 基建投资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未按要 求开展绩效评估或者绩效评估结果为差的重大政策支出不得列入 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相关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各级财政 部门要加强对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预算的审核,必要时可以组织 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绩效评估,审核和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 重要参考依据。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批服务局,市直各部 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预算编制模式。把科学设置绩效目标作为编制预 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按照“谁申请资 金,谁设置目标”原则,各区(市) 、市直各部门单位在编制预算 时,要全面设置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不仅要包括产出、成本,还要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绩效目标 设置作为项目入库和申请预算的前置条件。财政部门要严格审核 绩效目标,重点审核绩效目标编报的规范性、完整性和与预算资 金的匹配度,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不得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审流程。 将绩效目标与预算管理流程无缝对接,实现绩效目标与预算申报、 审核、批复、公开“四个同步” 。预算经同级人大审查批准后,绩 效目标不得随意调整。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市〉人民政 府,市直各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评价与运行监控机制。财政部门要紧紧围绕市委、 市政府实施的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部署,牵头组 — 5 — 织开展重大政策、项目绩效评价,对到期专项资金开展到期绩效 评估,对部门单位整体绩效开展评价,必要时可以引入第三方机 构参与绩效评价。健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各区(市) 、市直 各部门单位要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 控” ,促进预算与绩效管理深度融合。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谁支出、 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绩效监控主体责任,定期采集项目绩效信 息,分析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完成等情况,对监控发 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纠正,并按照要求定期向本级财政部门报送绩 效运行信息,促进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借助 财政大数据应用,通过数据信息分析、信息系统预警、综合核查 等方式,对重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运行情况进行重点监控,发 现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绩效目标执行中的偏差,及时通报部 门单位进行整改,对问题严重或整改不到位的暂缓或停止预算拨 款。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市〉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单 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建立部门绩效自评机制。建立绩效自评和外部评价相 结合的多层次绩效评价体系,落实部门和单位绩效评价主体责任。 预算执行结束后,各部门单位要对照设定的绩效目标,对政策、 项目和部门整体绩效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检验、评判各项绩效指 标的完成情况;在全面开展绩效自评的基础上,根据管理需要选 择部分资金规模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和项目开展重点评价, 评价结果报本级财政部门,作为本部门本单位预算资源配置、政 — 6 — 策调整和管理改进的重要参考。财政部门对部门绩效自评结果实 施抽查复核,对未按要求开展自评、自评和抽评结果差异较大以 及抽评结果为差的项目予以通报。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直各 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建立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责任约束机制 (一)明确绩效管理责任。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单位是预算绩 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预算绩 效负总责,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绩效负 责,项目责任人对项目预算绩效负责,对重大项目的责任人实行 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 (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市直各 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厘清绩效管理职责。财政部门负责预算绩效管理的总 体规划、制度设计和组织推动,重点关注地方、部门整体绩效, 突出抓好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管理,减少对微观事项的介入;围 绕预算绩效管理的主要内容和环节,建立健全涵盖事前绩效评估、 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各环节的管理制度 和实施细则,分别制定针对部门单位和转移支付资金的绩效管理 办法。各部门负责制订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具体办法、内部操作 细则和管理流程,逐步建立分级分类、实用高效、便于操作的业 务规范,并负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项目实 施单位按要求做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市直各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7 — (三)建立绩效激励约束机制。各级财政部门建立绩效结果 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将绩效运行监控情况与财政资 金执行调整挂钩,将本级部门整体绩效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将 下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及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推进情况与转移 支付分配挂钩,将分区域项目绩效与专项资金分配挂钩。对绩效 较好的政策、项目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要督促改 进,对交叉重复、碎片化的政策和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无效资 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资金一律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统 筹使用。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市〉人民政府) (四)健全绩效信息公开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推进绩效信 息公开,重点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决算草案 同步报送同级人大,及时向社会公开,搭建社会公众参与绩效管 理的途径和平台,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各部门单位要随部 门单位预决算草案向同级人大报告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绩 效自评情况和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并按要求主动向社会公开。 (责 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市〉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按职 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机制。加强第三方机构培育, 培养一支结构合理、专业胜任的高水平预算绩效管理第三方机构 队伍。制定相关制度办法,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 加强执业质量全过程跟踪和监管,有效发挥第三方机构的独立性 和专业性,提升第三方机构评价质量,推动评价工作规范、高效 — 8 — 开展。建立专家咨询机制,组建涵盖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 专业的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学者智库,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 供智力支持。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五、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 、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牢固树立绩效意识,结合实际制 定实施办法,统筹谋划推进措施,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力量,充实 预算绩效管理人员,督促指导有关政策措施全面贯彻落实,确保 预算绩效管理延伸至基层单位和资金使用终端。建立健全财政部 门牵头组织,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具体实施,审计参与监督, 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机制,形成齐抓共管、 多方联动的工作格局。 (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市直各 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严格标准管理。坚持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建立完善政 策、项目以及部门整体共性绩效指标框架。积极推进部门预算绩 效指标框架体系建设,加快构建本行业、本领域核心绩效指标和 标准体系,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要与基本 公共服务标准、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标准等衔接匹配,注重结果导 向,重点考核实绩。创新评估评价方法,立足多维视角和多元数 据,依托大数据分析技术,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 分析法、公众评判法、标杆管理法等,提高绩效评估评价结果的 客观性和准确性。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市〉人民政府, — 9 — 市直各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依托财政管理信息系统,把预算绩 效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各个环节,实现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 提高绩效目标编报、中期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的质量。以 绩效为主线,推进政府预算、部门预算以及重大专项相关业务、 财务、资产等数据资源串联与整合,逐步构建覆盖全面、业务协 同、上下贯通、开放共享的绩效大数据应用格局,提升财政精准 治理能力和财政资金的综合使用效益。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四)加强考核推动。建立预算绩效结果与政府绩效和干部 政绩考核挂钩机制,将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作为政府绩效考核 的重要内容,将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结果纳入对党群机关、政府部 门及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范围,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考 核的重要参考。各级财政部门要完善绩效管理成果应用相关配套 措施,建立绩效管理成果整改反馈机制、向党委政府报告机制、 人大监督机制、向社会公开机制等;加强对本级部门和预算单位、 下级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的考核,并作为预算安排和 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建立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对工作成效明显 的地方和部门按规定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 并责令限期整改。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 各区〈市〉人民政府) (五)加强监督问责。审计机关要依法对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开展审计监督,重点审计预算支出绩效、政策实施效果、绩效责 — 10 — 任落实和部门绩效自评等内容,并将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纳入领导 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财政、审计等部门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 索,应当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市委巡 察办、市财政局) — 11 — 中 共 枣 庄 市 委 办 公 室 — 12 — 2019 年 12 月 18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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