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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群众有期待党和政府有作为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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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群众有期待党和政府有作为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pdf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 2019年7月29日 海东市边督边改组 序号 1 2 3 受理编号 X2QH201907160012 X2QH201907160011 D2QH201907160905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反映互助县创美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于2013年4月 成立,占地面积22亩,使用性质为租赁,租金给付 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10年租金。该合作社年存 栏 300 只羊,年出栏 600 只羊,出栏育肥藏羊5000 只。2017年5月——12月根据县农牧部门和环保部 门的要求对养殖场进行了整改,同年12月该养殖场 通过验收,投入生产养殖,2018年6月互助县政府 要求无条件彻底关闭,2019年8月彻底拆除养殖设 备,完成场地的复耕复绿。现诉求给予合理补偿。 海东市互助县哈喇直沟乡盐昌村成立了海东市进世 养殖专业合作社,17年根据互助县人民政府要求停 止养殖。18年初经过政府检验验收合格后又开始养 殖,在2018年6月份互助县人民政府又无条件拆 除,关闭打封条禁养,希望政府在查明事实的基础 上,支持申请人的申请事项,赔偿给申请人造成的 全部经济损失。 109 国道旁边响塘村老邮政所院内加工油泵水泵噪 声污染;院内有旱厕和垃圾有异味;村内有两家养 猪场,粪便排在田内,异味严重。 污染 行政区域 类型 互助县 互助县 民和县 其他 污染 其他 污染 大气, 土壤, 噪音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互助县在充分征求养殖场法人对养殖场关停后转产、搬迁及拆除的意愿后,制 定了《湟水河流域互助县境内 32 家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整改工作方案》(互政〔 2018〕92号),对32家畜禽规模养殖场按照调查摸底制定方案、依法关闭、资产评估 、签订补偿协议、依法拆除、检查验收的流程进行分类整改。根据 2018年6月13日《 海东市禁养区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整改实施方案》(东办发〔2018〕50 号)要求,坚决 落实禁养区管理措施,对存在污染隐患的养殖场,依法无条件彻底关闭、搬迁,拆除 现有养殖设施设备。因(互政〔2018〕92号)文件部分内容与(东办发〔2018〕50 号)文件精神不符,互助县重新制定印发了《湟水河流域互助境内 32 家畜禽规模养 殖场污染问题整改实施方案》(互办发〔2018〕83 号),对 32 家畜禽规模养殖场按 照摸底动员、关闭停产、拆除复垦、县级验收、市级验收、复垦巩固的流程进行了分 类整改,同时废止了(互政〔2018〕92 号)文。截止到目前,32 家养殖场搬迁 2 家,转产 6 家,拆除 24 家。2018 年9月28日,互助县创美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海东 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审查《湟水河流域互助境内 32 家畜禽 规模养殖场污染整改工作方案》(互办发〔2018〕83 号)文件的合法性,依法撤销《 畜禽规模养殖场限期关闭通知书》,判令互助县人民政府补偿养殖场拆除造成的全部 损失490.682 万元。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原告主张的诉求及事实理由 不能成立,驳回了诉讼请求。 经查,海东市进世养殖专业合作社为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时要求拆除的养殖 场。互助县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对全县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基本情况进行了详细登记, 充分征求了养殖场法人意愿后,制定了《湟水河流域互助县境内32家畜禽规模养殖场 污染整改工作方案》(互政〔2018〕92号),将进世养殖场列入关闭转产范围,但在 后期的整改中该养殖场负责人又要求关闭拆除。2018 年6月13日,中共海东市委办公 室、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海东市禁养区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整改实施方案》 (东办发〔2018〕50号),要求坚决落实禁养区管理措施,对全市存在污染隐患的养 殖场,依法无条件彻底关闭、搬迁,拆除现有养殖设施设备。因(互政〔2018〕 92号)文件部分内容与(东办发〔2018〕50号)文件精神不符,互助县重新制定印发 了《湟水河流域互助境内 32 家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问题整改实施方案》(互办发〔 2018〕83号),将进世养殖场列入关闭拆除范围,同时废止了(互政〔2018〕92号) 文。2018年9月28日,海东市进世养殖专业合作社向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 讼,请求法院依法审查《湟水河流域互助境内 32 家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整改工作方 案》(互办发〔2018〕83号)文件的合法性,依法撤销《畜禽规模养殖场限期关闭通 知书》,判令互助县人民政府补偿养殖场拆除造成的全部损失 490.682 万元。海东市 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原告主张的诉求及事实理由不能成立,驳回了诉讼请求 。 经查,原享堂邮政所不再办理邮政业务,被民和大西北油罐焊接铺租赁,用于水罐、 水泥罐、洒水罐等的加工销售,加工时确有噪声。院内有旱厕一处,覆土及时,并不 存在厕所和垃圾异味问题。两家养殖场分别是民和正基养殖专业合作社和民和智云专 业合作社,均位于川口镇享堂村六社,系自繁自育养殖场,其周边无村民居住,存在 粪便排在田内,异味严重等问题。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部分 属实 一是有序推进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互助县人民政府分 别在东山乡联大村和威远镇红崖 村划定建设养殖小区, 并配套建设水、电、路设施,小区建成后优先转租给拆 除的 24 家养 殖场,引导扶持养殖户进驻养殖小区。目 前,东山乡联大村 20 万只高原生态羊标准化养 殖小区 于 2019 年 5 月 28 日开工建设,预计 10 月底全面建成 。威远镇红崖村肉牛肉羊养殖 小区总投资 3400 万元, 已完成土地流转,正在做项目前期。 二是对入驻标准化 养殖小区的养殖场优先解决养殖业贴息贷款,拟在租金 方面给予支持, 初步计划前 5 年租金由政府承担30%, 养殖场承担 70%,有效解决养殖场资金短缺问题。 三 是是组织专家对养殖场的转产方案进行评审和技术指 导,从 2019 年农牧业发展切块资 金中预留 150 万元对 符合转产条件的养殖场进行扶持,协调自然资源等部门 及时办理转产 养殖场农用地备案手续。海东市互助县将 继续深入细致地向拆除养殖场负责人宣传相关 扶持政策 和拆除政策依据,争取养殖场负责人对畜禽养殖场整改 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部分 属实 一是通过书面解释、现场解答等方式向进世养殖场法人 解释了整改拆除的政策依据,宣传了相关扶持政策。二 是是有序推进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互助县人民政府分 别在东山乡联大村和威远镇红崖村划定建设养殖小区, 并配套建设水、电、路设施,小区建成后,进世养殖场 可优先入驻。目前,东山乡联大村20万只高原生态羊标 准化养殖小区于2019年5月28日开工建设,一期项目预 计10 月底全面建成。威远镇红崖村肉牛肉羊养殖小区总 投资 3400 万元,已完成土地流转,正在做项目前期。 三是是进世养殖场入驻标准化养殖小区后优先解决养殖 业贴息贷款,拟在租金方面给予支持,初步计划前五年 租金由政府承担 30%,养殖场承担 70%,有效解决养殖 场资金短缺的问题。 部分 属实 民和县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民和大西北油罐焊接铺已终止与县邮政局的租赁合 同。同时,由享堂村积极引导企业搬至村级产业园区, 促进企业规范化、标准化、生态健康化发展。 二是民和县川口镇人民政府对民和正基养殖专业合作社 和民和智云专业合作社下达了《川口镇农村环境综合整 治整改通知书》,责令其 8 月 18 日前修建堆粪场,铺 防渗漏材料,实行干清粪,每天清理粪便至堆粪场,进 行发酵处理。修建化粪池,贮存尿液,定期处理污水。 用粪污发酵剂对粪污进行除臭、除异味处理,用倍硫磷 等低毒药物进行灭蝇处理并定期对厂区开展消毒工作。 对倒入农田的粪便进行清理和无害化处理。 三是民和县积极引导民和正基养殖专业合作社和民和智 云专业合作社等散养户进驻核桃庄里长垣养殖小区和川 口镇吉家堡垣养殖小区从事养殖行业,走长远化发展道 路。 问责情况 4 5 6 7 8 9 D2QH201907160912 泰和园养殖场异味。 X2QH201907160004 海东市乐都区高庙镇郎家村因期间连续降雨导致生 活用水水质变差,诉求政府予以解决。 X2QH201907160007 X2QH201907160010 D2QH201907160911 D2QH201907160890 反映海东市下辖乐都区、互助县、民和县养殖企业 被政府强行关停、拆除,造成财产损失,不予补偿 。要求政府给予赔偿。 举报人陈宏明就乐都区、互助土族自治县、民和回 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强制境内养殖企业停产、关 闭、拆除且不依法给予补偿,严重损害企业和投资 人合法权益行为进行维权事宜。 举报人反映海东市互助县塘川镇方树村有一家名为 泰和园养殖场,臭气熏天。 海东市民和县政府和民和县农牧局对养殖户一刀 切,2017 年划入禁养区,下达的通告上无相关法律 法规,位于隆至乡白武家村内的新昌悦养殖专业合 作社 2019年7月10日被强拆,牛羊现在不知去向。 互助县 大气 经查,泰和园养殖场位于海东市互助县塘川镇双树村,注册名称为青海泰和源农牧科 技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企业占地 353 亩,建有猪舍 44 栋 6.2 万平方米,现存栏 生猪 26000 头,其中能繁母猪 5000 头。配套建有 1386m3红泥塑料厌氧沼气设施和 26000m3黑膜厌氧沼气设施。养殖场距最近村庄居民 500 米以上,附近无其他养殖场 。核查时因非洲猪瘟疫情防控需要,未能进入场区,重点排查了企业养殖区外围环 境,发现厂区北侧围墙外异味明显。 乐都区 其他 污染 经查,高庙镇郎家村等八村人畜饮水水源地位于马营乡脑庄村,2016 年实施了郎家村 等八村人饮工程,该工程利用地表潜水及部分泉水经砂卵石三级过滤、沉砂池沉淀后 通过管道输送到高庙镇郎家村等八村。由于净化方式简单,发生强降雨时,部分泥沙 进入管道,致使水质有浑浊现象。 其他 污染 乐都、互助、民和 其他 污染 互助县 民和县 土壤, 水 其他 污染 投诉人反映的养殖场为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时要求拆除的禁养区内养殖场。 该问题涉及海东市乐都区 18 家、 互助县 32 家、民和县 45 家共计 95 家养殖场。2017 年 12 月 18 日,中共海东市委办公室、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海 东市贯彻落 实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东办发〔2017〕75 号)。根据 该方案要求,乐都区、互助 县、民和县在充分征求养殖场法人对养殖场关停后转产、 搬迁及拆除的意愿后,均制定了各县湟水河流域畜禽规模养殖场 污染整改工作方案, 对各养殖场进行分类整改。2018 年 6 月 13 日,中共海东市委办公室、海东市人民政 府办公室印发了 《海东市禁养区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整改实施方案》(东办发〔2018〕 经查,该养殖场为青海泰和源农牧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为海东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 龙头企业。2018年12月26日,互助县生态环境局下达了《关于青海泰和源农牧科技有 限公司30万头生猪繁殖基地精准扶贫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互环字〔 2018〕253 号)。该公司严格按照互助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自行监测的通知》 (互环字〔2019〕30号)要求,于 2019年4月,委托青海华鼎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该 场“无组织废气、地下水、厂界噪音”进行监测,并出具了检测报告(青HD〔2019A〕 第106号)。检测结果表明,该公司厂界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氨和硫化氢符合《恶臭污 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远低于二级标准限值(氨:一是5mg/ m3,硫化 氢:0.06mg/ m3)。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周边确有稍许异味,但不存在臭气熏天的 问题。 经查,2017年8月,民和县公布了《民和县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将湟水 河干流、支流400米内区域划为禁养区。民和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多次召开禁养区养 殖场整改工作会议,在充分征求养殖场负责人意愿的基础上,实行搬迁一批、转产一 批、拆除一批。对不愿继续从事养殖的养殖场,在自行拆除的基础上,政府帮助清理 垃圾,实现复垦复绿;民和县下发的通告是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海东市禁养区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整改实施方案》(东办发〔2018〕50 号)及《关于印 发民和县禁养区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办发〔2018〕77号)进 行的,相关法律条款明确。根据(东办发〔2018〕50 号)文件精神及民和县(民办发 〔2018〕77 号)文件要求,民和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多次召开禁养区养殖场整改工作 会议,引导禁养区内养殖场进行搬迁、转产或拆除。2018年8月7日,民和县政府印发 了《关于依法关闭湟水河流域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通告》,期间民和县农业农村部 门多次要求兴昌悦养殖专业合作社尽快处理场内牲畜;2018年10月,该场实现关停。 2019年该场私自在关停的养殖场内重新饲养牛羊。3月12日、4月4日、7月2日民和县 农业农村部门先后3次对其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及时清畜、拆除养殖场。7 月9日,民和县再次动员其自行清畜和拆除,但该社仍未执行。7月10日,民和县农业 农村部门对其棚圈进行了拆除。拆除前由民和县司法局和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对存栏的 牛羊驴进行现场清点、公证(牛8头、羊50只、驴20头),并在当天下午将牛羊等牲 畜安全托养至巴州镇一家养殖户。7月16日,民和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对该场负责人 下发了《登记财产处理通知书》,要求 2019年7月19日前领取托养的牛羊等牲畜。牲 畜数量清楚,托养地点明确,不存在牛羊不知去向的问题。 基本 属实 属实 部分 属实 基本 属实 部分 属实 互助县已制定了整改措施: 一是由青海泰和源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全力加快污水深度 处理工程和沼液绿化工程进度,确保10月底前全面完工 并投入运行。 二是督促青海泰和源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严格按照互环字 〔2019〕30 号文件要求按期完成自行监测任务,按行业 规范要求做好场区消毒灭源及灭鼠灭蝇工作,进一步健 全完善养殖粪污处理及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档案资料。 三是责令该场签订环保安全承诺书,并严格按照承诺书 要求落实各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措施目前,青海泰和源 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污水深度处理工程厌氧处理池主体完 工,场区正在深入开展消毒灭源及灭鼠灭蝇。 一是组织人员对2座沉沙池、各受益9个村蓄水池、检查 井进行再次清淤。 二是在引水口上游设置网箱式拦洪坝,对洪水改排,最 大限度的减少泥砂进入反滤层,重新铺设三级反滤层, 增设无纺布过滤设施。 三是利用引水口下游 1 公里处的沉砂池进行二次沉淀, 确保引水口出水清澈。 乐都区已于 7 月 21 日完成所有工作并通水。 为最大限度减少因养殖场关停拆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解决企业实际困难,扶持企业渡过难关, 海东市“一区 两县”均采取扶持措施。乐都区将重点在适养区和易地 搬迁搬出区投资建设全域 生态牧场、托畜所、标准化规 模养殖场(小区)等,对已拆除并有养殖意愿的经营企 业和养殖大 户,给予政策优惠和项目扶持以减轻养殖户 的经济损失。互助县分别在东山乡联大村和威远镇 红崖 村划定建设养殖小区,并配套建设水、电、路设施,小 一是由青海泰和源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全力加快污水深度 处理工程和沼液绿化工程进度,确保10月底前全面完工 并投入运行。 二是督促青海泰和源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严格按照互环字 〔2019〕30号文件要求按期完成自行监测任务,按行业 规范要求做好场区消毒灭源及灭鼠灭蝇工作,进一步健 全完善养殖粪污处理及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档案资料。 三是责令该场签订环保安全承诺书,并严格按照承诺书 要求落实各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措施。目前,青海泰和 源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污水深度处理工程厌氧处理池主体 完工,场区正在深入开展消毒灭源及灭鼠灭蝇工作。 民和县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和整改: 一是继续深入细致的向拆除、搬迁的养殖场负责人宣传 相关扶持政策,争取养殖场负责人对畜禽养殖场整改工 作的理解与支持,优先扶持搬迁、拆除的养殖企业,对 搬迁到养殖园区的养殖场,在项目、融资等方面给予扶 持;对自行搬迁的11家养殖场配套农牧业发展切块资金 40万元和4.5万元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资金;对转产的6 家养殖场在今后发展中积极争取项目给予扶持。 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海东市禁养区畜禽养殖污染问题 整改实施方案》要求,完善禁养区管理制度,落实各项 管理措施,逐步实现畜禽养殖粪污源头减量、过程控制 、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畜禽粪污肥料化、能源化为 方向,促进种养结合,扎实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各 项工作。 10 11 D2QH201907160884 D2QH201907160882 海东市乐都区109国道至679处民小公路沿线,车辆 通过扬尘很大,周边村民对扬尘问题受到很大困 扰,从2013年持续至今。 投诉人表示听说海东市互助县丹麻镇景州村醉林峡 开设有一家砂石厂,旁边是水源地,距离景州村十 公里左右,不确定消息是否属实。 乐都区 互助县 大气 经查,乐都区 109 国道至 679 处路段路面老化、破损、边沟排放不畅,且工程运输车 辆较多,致使路面扬尘大。 属实 水,生 态 经查,该砂石场为青海省重点项目平互大公路位于互助县丹麻镇锦州村泽林峡的 1 处 临时料场,该采砂点已纳入《互助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是互助 县东片区布局的唯一符合高等级公路路面建设砂石用料要求的采砂点,距离丹高人饮 水源地保护区中心约 7 公里,距离锦州村人饮取水点 1.6 公里。2017 年,因采矿权到 期关停了该临时料场,拆除了全部设备。2019 年 7 月,经省交通运输厅与互助县政府 多次沟通衔接,决定由省交通运输厅下属企业在临时采砂点原有采挖面临时采砂,专 项用于平互大公路通往“全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脱贫攻坚奔小康现场推进会”观摩点的 路面砂石用料,临时开展采砂作业6天、采砂3000余立方米。目前,完成平互大公路 通往现场会观摩点的路面所需砂石用料供应后,该采砂点已停产。 基本 属实 12 D2QH201907160881 海东市民和县德刚科技专业养殖社,2012年成立, 手续齐全,2019年6月份被农村农业和科技局下达 文件强制拆迁,投诉人表示寄信说明详细情况。 民和县 其他 污染 13 D2QH201907150719 互助县塘川镇大庄村河滩“华风生态良种奶牛繁育 产业公司”2017年要求整改,2018年被强制拆除。 互助县 其他 污染 14 D2QH201907161000 海东市平安区平安镇西村大队修建了西村新村,新 村的水质差,有黑色蚊虫和沉淀 ,放置时间长会变 为绿色,从2010年至今未处理。 平安区 水 经查,民和县德刚科技养殖专业合作社位于核桃庄乡大庄村,成立于2012年,2014年 通过省级标准化认定。2017年8月,民和县公布了《民和县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划定 方案》,将湟水河干流、支流 400 米内区域划为禁养区。根据《海东市禁养区畜禽养 殖污染问题整改实施方案》(东办发〔2018〕50号) 精神及民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 办公室《关于印发民和县禁养区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办发〔 2018〕77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民和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多次召 开禁养区养殖场整改工作会议,引导禁养区内养殖场进行搬迁、转产或拆除。2019年 2月21日,民和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对该场下发了养殖场自行拆除通知书,5月7日, 下发了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5月20日前自行拆除。截至5月28日,该场仍未拆除。期 间,工作人员对该场负责人多次做思想工作,鼓励其转产或搬迁,该养殖场负责人表 示不愿继续从事养殖业,但自行拆除费用太高、可能引发纠纷,并存在债务问题,希 望由民和县农业农村部门帮助拆除。5月29 日,民和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联合法院、 检察院、公安、司法、环保、电力等部门及核桃庄乡政府对该养殖场依法进行拆除。 拆除前,民和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对该养殖场进行了资产评估。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养殖场为互助县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时要求拆除的 互助华风生态良种奶牛繁育场。2017年3月和5月,互助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生态环 境局根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就污染防治配套设施不完善分别对该场下达了整改 通知书,但该养殖场未按要求整改。8月17日,互助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生态环境 局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对该养殖场在内的塘川河沿岸污染隐患较大的养殖场 联合下达了停业整顿通知书,要求该场停业整改。互助县依据《海东市禁养区畜禽养 殖污染问题整改实施方案》(东办发〔2018〕50号)和《湟水河流域互助境内 32 家 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问题整改实施方案》(互办发〔2018〕83号)文件要求,充分征 求了该养殖场法人对养殖场关停后转产、搬迁及拆除的意愿,在该养殖场法人答复无 搬迁、转产意愿后,将其列入关闭拆除范围,经过多次思想动员,于 2018年12月拆除 了养殖设施。 经查,该村现有的自来水管网于 2012 年引接入户,水源地为平安区沙沟乡干沟水库 。为提升农村饮水水质,平安区水务局于2017年建成净化水厂1座,并于2018年实施 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目前,该人饮工程运行良好,为保证水质达标、所涉 及村人畜饮水安全,平安区水务局水质检测中心定期对供水水厂水质进行取样检测。 7月18日,对平安镇西村新村人饮水质进行了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平安镇西村 新村各项水质指标均达到农村人饮水质标准,不存在水质差、有蚊虫黑色沉淀等情况 。 部分 属实 部分 属实 不属实 乐都区于 7 月 18 日安排乐都区交通运输局公路养护 队,对全线路段进行整修,并铺刨铣料,全面改善周围 环境。责令周边施工企业对渣土车辆加强管理,在运输 过程实行全覆盖,并对扬尘地 点进行洒水处理。同时,积极向省交通运输厅汇报,力 争在鲁大复线整治工程中对该路段进行修复。 互助县相关部门已责令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平互 大公路项目部做好现场砂石料覆盖、场地平整,避免扬 尘污染。由县自然资源局加强日常监管,严防偷采、盗 采行为。鉴于省级重点项目平互大公路尚未完工、宁互 一级扩能改造项目即将开工,互助县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采矿权出让方案,依法依规对该 采矿权进行挂牌出让,保障省级重点项目用料需求。同 时,严格按照行业规范做好水土保持、矿区恢复治理、 水源地保护等工作,做好生态环境和水源地保护。目 前,该采砂点已完成现场砂石料覆盖、场地平整,丹麻 镇锦州水源地正在规范整改。 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海东市禁养区畜禽养殖污染问题 整改实施方案》精神及民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民和县禁养区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整改实施方 案的通知》要求做好禁养区养殖场拆除工作,及时复垦 复绿。 二是继续深入细致的向拆除、搬迁的养殖场负责人宣传 相关扶持政策,争取养殖场负责人对畜禽养殖场整改工 作的理解与支持,优先扶持搬迁、拆除的养殖企业,帮 助养殖场尽快恢复生产,解决其后续养殖产业发展方面 的问题。同时进一步完善禁养区管理制度,落实各项管 理措施,逐步实现畜禽养殖粪污源头减量,过程控制, 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畜禽粪污肥料化、能源化为方 向,促进种养结合,扎实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各项 工作。 一是通过书面解释、现场解答等方式向互助华风生态良 种奶牛繁育场法人解释了整改拆除的政 策依据,宣传了 相关扶持政策。 二是有序推进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先 后在互助县东山乡联大村和威远镇红崖村 2 个搬迁村划 定养殖小区建设用地,引进有实力的企业牵头建设,政 府建设配套水电路设施,小区建成后互助 华风生态良种 奶牛繁育场可优先入驻。 三是互助华风生态良种奶牛繁 育场入驻标准化养殖小区后,可优先解决养殖业贴息贷 款,在租 金方面拟给予支持,初步计划前五年租金由政 府承担 30%,养殖场承担 70%,有效解决养殖场资 金 短缺的问题。 15 D2QH201907161004 16 D2QH201907161013 海东市平安区三合镇湟水河支流附 近划定禁养区不 合理,湟水河支流附 近有 15 家被划入禁养区,整 改完毕后强行拆除14家,绿楚养殖场未被拆除;三 合镇张其寨村的连胜养猪屠宰场和景阳养猪屠宰场 距离河边70-200米左右,污水全部排入湟水河。 平安区 海东市化隆县群科大道 3 社、4 社、5 社所饮用的 水遭到上游村庄的生活污水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居 民正常饮水,且污水臭味较大,污染严重。 海东市化隆县群科镇群科村 1 社、2 社 、7 社 、8 社 、9 社 村 内 厕 所 排 放 污 水,续集在群科大渠 内,影响群科村 3 社、4 社、5 社饮用泉水,污染 严重。 化隆县 17 D2QH201907161014 18 D2QH201907170008 瞿昙镇政府打着环保旗号于2019年2月29日强拆新 民种植专业合作社。 乐都区 19 D2QH201907170013 海东市循化县积石镇伊拉母村因进行移民安置,没 有相关部门手续及批复在夜间将村内的农田土地进 行开挖,致使百姓无法耕地。 循化县 20 X2QH201907170004 举报马胡赛尼侵占集体土地资源,破坏生态,毁坏 了约2亩树林地、农灌水渠,要求恢复河道和田间 道路。 化隆县 反映本村村民马由四夫(外号结大)在县城巴燕镇 非法修建一栋五层楼的宾馆,严重影响了交通畅通 和污染生态环境。并反映该问题长期未解决。 化隆县 21 X2QH201907170006 经查,该举报件共涉及 2 个问题。一是关于“海东市平安区三合镇湟水河支流附近划 定禁养区不合理,湟水河支流附近有15家被划入禁养区,整改完毕后强行拆除 14 家,绿楚养殖场未被拆除”问题。平安区境内湟水河支流附近有 15 家畜禽养殖场在禁 养区范围,按照分类处置的原则,依法依规拆除了其中的 14 家,未拆除的 1 家是举 报件中反映的“绿楚养殖场”,该养殖场实为青海绿雏富硒农畜产品科技开发有限公 司,海东市平安区对其作出了关停转产、搬离禁养区的决定,并于 2018 年 8 月关闭 其他污 停产。目前,正在开展搬迁前期工作,暂未予拆除,举报属实。二是关于“青海联胜 染,水 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和青海金阳富硒农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距离河边70—200米左右, 污水全部排入湟水河”问题。两家企业堆粪场粪便均进行了盖土防臭及发酵等无害化 处理措施,沉淀池周边未发现排放痕迹。废水沉淀后用于浇灌农田,沉淀物及粪便经 发酵后作为有机肥进行还田。养殖场旁祁家川河无污水排放痕迹。2013 年以来,两家 企业接受双随机检查、专项巡查、日常检查、投诉信访处理等巡查记录进行查阅,均 未发现污水排入河道的现象。 经查,村内的污水主要来自清真寺及部分农户家中的生活污水,由于渠道不畅,造成 污水沉淀,夏日容易引起变质恶臭。化隆县住建局于2018年6月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 理试点项目,该项目需要开挖村道,部分村民对该项目影响村民住房安全等为由进行 水,大 气 阻工,项目完成总工程量的 20%以后迫使停工。群科村于2008年实施两镇42村农村人 畜饮水工程,自来水管道入户率达 100%,群众安全饮水不存在问题。村内泉水作为 补充水源保留至今。对于群众反映泉水受到污染的问题,由化隆县水利局已取样送监 测机构进行水质监测,待监测部门监测后出具监测结果。 经查,根据《海东市乐都区“大棚房”问题整改整治方案》和《海东市乐都区瞿昙镇湟 水河流域重点区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瞿昙镇排查后确认该养殖场无土 地审批手续,认定为“大棚房”。根据相关要求瞿昙镇政府于 2019年1月28日向权世有 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并要求权世有在接到通知后自行拆除违法建筑,但权世 有未按通知要求自行拆除;2019年2月25日,瞿昙镇政府再次向权世有下达了《强制 其他 拆除通知书》,并多次督促当事人自行拆除,但权世有仍未自行拆除;2019年2月28 污染 日,瞿昙镇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队,对该违法建筑 进行了依法拆除。在拆除过程中瞿昙镇政府组织专人清理了该建筑的设备和物资,并 按权世有要求对拆下的砖块进行了人工清理及统一存放。由于权世有及其父亲权永年 在拆除现场辱骂工作人员,并用石子击打现场执勤人员,瞿昙镇政府工作人员对权世 有及其父亲权永年的过激行为进行了劝解。 经查,积石镇伊麻目村移民安置点位于循化县积石镇伊麻目迁移村北山根,于2017年 7月依法对该村甘草滩的155亩土地进行了征收,以货币补偿方式一次性兑付了征地补 偿款。该项目的实施前期已得到了相关部门批准,目前农用地报批手续正在抓紧办理 土壤 当中。目前安置区除项目区占用土地外,其余周围耕地可正常耕种。该安置区内按项 目实施要求仅于2017年修建完成了伊麻目桥头小学办公楼主体、并对已征用土地进行 了场地平整,除此之外,近两年内未实施任何项目建设。 经查,举报反映马胡赛尼涉嫌侵占的土地位于群科镇文卜具村尕木公路旁“挖云根 ”处,面积为4.74亩,为群科镇文卜具村集体土地,2018年4月5日,群科镇文卜具村村 民委员会将该地承包给马胡赛尼长子马军,承包面积为4.74 亩,并由县农业农村和科 生态 技局确权登记。因马军长期在外打工,该地块由马胡赛尼平整后用于农业耕作。经现 场调查,该地块未进行非农建设,举报人反映马胡赛尼侵占集体土地资源的情况不属 实。土地地类为牧草地,非林地范畴。举报人反映马胡赛尼毁坏约2亩树林地的情况 不属实。举报人反映马胡赛尼涉嫌毁坏农灌水渠的情况不属实。 经查,马由四夫修建的建筑物位于化隆县巴燕镇北环路南侧,于2014年开始建设, 2015年8月建筑主体完工,属违章建筑。至今未投入运营,不存在开设宾馆的问题。 其他 该建筑物位于巴燕镇北环路南侧,未影响到正常的交通畅通,不存在影响交通的问题 污染 。未造成生态环境污染。 部分 属实 平安区主要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做好青海绿雏富硒农畜产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搬迁 转产工作,帮助企业选定了新址。 二是做好青海联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和青海金阳富硒农 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排污监管工作。加大巡查力度,提 高监察频次,持续强化对全区污染源的监管工作。要求 企业在保持现有饲养量的前提下,逐步减少存栏量,完 善环保设施,严格落实污水排放管控措施,稳步推进企 业搬迁转产工作。 部分 属实 2019年7月17日,污水处理项目已复工,预计8月中旬前 完工并投入运行。项目建成后,该村村民生活污水将得 到有效收集处理。 不属 实 部分 属实 循化县已要求安置区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省政府和省移民 安置局有关工作要求规范实施建设,并做好相关政策的 宣传教育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大工作衔接力度,尽快 办理该项目农用地手续。 不属 实 部分 属实 2019年7月18日,化隆县住建局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市 场监管局、城管局、巴燕镇等单位对该建筑物进行了查 封。下一步,我市化隆县将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对 巴燕城区内的违章建筑依法依规进行整治。 22 X2QH201907170007 反映互助县银来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因环境治理原 因进行了养殖场整改,后又被拆除,造成了经济损 失,请求互助县人民政府补偿。 互助县 其他 污染 23 X2QH201907170008 反映因环境整治,互助县政府拆除了互助富来祥种 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养殖场,造成经济损失,请求 经济赔偿。 互助县 其他 污染 24 X2QH201907170009 海东市乐都区西门小沙沟(乐都区林业局门口以 南)河道内的垃圾以及直排湟水河的黑臭水。 乐都区 水 25 X2QH201907180007 反映互助县人民政府强制境内养殖场整改、停产、 关闭、拆除且不依法 给予补偿。 互助县 其他 污染 经查,2017 年,根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互助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门对污染 隐患较大的养殖场下达了《停业整顿通知书》,要 求其停业整改。银来养殖场虽然进 行了整改,但整改工作达不到要求。互助县依据《海东市禁养区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整 改实施方 案》(东办发〔2018〕50 号)和《湟水河流域互助境内 32 家畜禽规模养殖 场污染问题整改实施方案》(互办发〔2018〕83 号)文件要求,充 分征求了该养殖 场法人对养殖场关停后转产、搬迁及拆除的意愿,在该养殖场法人答复无搬迁和转产 意愿后,将其列入关闭拆除范 围。2018 年 12 月,银来养殖场负责人同意并自行拆除 了养殖圈舍、围墙等地上建筑物。2018 年 9 月 28 日,互助县银来养殖专业合作 社向 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审查《湟水河流域互助境内 32 家 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整改工作方案》(互办 发〔2018〕83 号)文件的合法性,依法 撤销《畜禽规模养殖场限期关闭通知书》,判令互助县人民政府补偿养殖场拆除造成 的全部损失 440 万元。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原告主张的诉求及事实理 由不能成立,驳回了诉讼请求。 经查,2017年3月和5月,互助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生态环境局根据省级环保督察反 馈意见,就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环评手续、污染防治配套设施不完善分 别对该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但该养殖场未按要求整改。8月17日,互助县农业农村 和科技局、生态环境局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对该养殖场在内的塘川河沿岸污 染隐患较大、相关手续不齐全的养殖场联合下达了停业整顿通知书,期间该场投入约 12万元修建了“三围一顶”堆粪场216立方米、无害化处理坑24立方米、尿液污水收集 池132立方米、运动场污水收集管道1200米。互助县依据《海东市禁养区畜禽养殖污 染问题整改实施方案》(东办发〔2018〕50号)和《湟水河流域互助境内32家畜禽规 模养殖场污染问题整改实施方案》(互办发〔2018〕83号)文件要求,充分征求了该 养殖场法人对养殖场关停后转产、搬迁及拆除的意愿,在该养殖场法人答复无搬迁和 转产意愿后,将其列入关闭拆除范围,并于2018年12月5日拆除了养殖设施。2018年9 月28日,互助县富来祥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请求法院依法撤销《畜禽规模养殖场限期关闭通知书》,并依法审查互助县人民政府 互办发〔2018〕83号文件的合法性,判令互助县人民政府补偿养殖场拆除造成的全部 损失570万元。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原告主张的诉求及事实理由不能 成立,驳回了诉讼请求。 经查,沟内确有垃圾,主要由于市民乱扔和上游大峡渠农田灌溉水、西沙沟公园景观 用水及雨水冲刷所致。西门小沙沟属于排洪沟,排洪渠共计约1.2公里,在排洪渠出水 口与管廊交接处由于管廊工程的排洪口比原排洪口高,湟水河河水倒灌排洪渠,存在 积水,但未发现黑臭水体。 经查,根据2017年12月18日《海东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方案》(东办发〔2017〕75号),要求互助县按方案先期开展整改。互助县在充 分征求养殖场法人对养殖场关停后转产、搬迁及拆除的意愿后,制定了《湟水河流域 互助县境内 32 家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整改工作方案》(互政〔2018〕92号),对32 家畜禽规模养殖场按照调查摸底制定方案、依法关闭、资产评估、签订补偿协议、依 法拆除、检查验收的流程进行分类整改。根据2018年6月13日《海东市禁养区畜禽养 殖污染问题整改实施方案》(东办发〔2018〕50号),要求坚决落实禁养区管理措 施,对存在污染隐患的养殖场,依法无条件彻底关闭、搬迁,拆除现有养殖设施设备 。因(互政〔2018〕92号)文件部分内容与(东办发〔2018〕50号)文件精神不符, 互助县重新制定印发了《湟水河流域互助境内 32 家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问题整改实 施方案》(互办发〔2018〕83号),对32家畜禽规模养殖场按照摸底动员、关闭停产 、拆除复垦、县级验收、市级验收、复垦巩固的流程进行了分类整改,同时废止了 (互政〔2018〕92号)文。截止到目前,32家养殖场搬迁2家,转产6家,拆除24家。 2018年9月28日,互助县宏岳畜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11家养殖场向海东市中级人 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审查(互办发〔2018〕83 号)文件合法性,依法 撤销《畜禽规模养殖场限期关闭通知书》,判令互助县人民政府补偿养殖场拆除造成 的全部损失。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原告主张的诉求及事实理由不能成 立,驳回了诉讼请求。 部分 属实 部分 属实 互助县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 一是通过书面解释、现场解答等方式向互助县银来养殖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解释整改拆除的政策依据,并宣传 相关扶持政策。 二是有序推进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先后在东山乡联大 村和威远镇红崖村2个搬迁村划定养殖小区建设用地, 引进有实力的企业牵头建设,政府配套建设水、电、路 设施,小区建成后互助县福来祥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可优先入驻。 三是互助县银来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入驻标准化养殖小 区后,可优先解决养殖业贴息贷款,在租金方面拟给予 支持,初步计划前五年租金由政府承担30%,养殖场承 担 70%。 四是深入排查整治畜禽养殖污染问题,进一步完善禁养 区管理制度,落实禁养区各项管理措施,逐步实现畜禽 养殖粪污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生态化。 互助县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 一是通过书面解释、现场解答等方式向互助县福来祥种 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解释整改拆除的政策依据,并 宣传相关扶持政策。 二是有序推进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先后在东山乡联大 村和威远镇红崖村2个搬迁村划定养殖小区建设用地, 引进有实力的企业牵头建设,政府配套建设水、电、路 设施,小区建成后互助县福来祥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可优先入驻。 三是互助县福来祥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入驻标准化养 殖小区后,可优先解决养殖业贴息贷款,在租金方面拟 给予支持,初步计划前五年租金由政府承担30%,养殖 场承担70%。 四是深入排查整治畜禽养殖污染问题,进一步完善禁养 区管理制度,落实禁养区各项管理措施,逐步实现畜禽 养殖粪污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生态化。 部分 属实 海东市乐都区西门小沙沟河道内的垃圾已于 2019年7月 18日全部清理完毕,排洪渠已全面疏通。 部分 属实 一是有序推进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互助县人民政府分 别在东山乡联大村和威远镇红崖村划定建设养 殖小区, 并配套建设水、电、路设施,小区建成后优先转租给拆 除的24家养殖场,引导扶持养殖户进驻养殖小区。目 前,东山乡联大村20万只高原生态羊标准化养殖小区于 2019年5月28日开工建设,预计10月底全面建成。威远 镇红崖村肉牛肉羊养殖小区总投资3400万元,已完成土 地流转,正在做项目前期。二是对入驻标准化养殖小区 的养殖场优先解决养殖业贴息贷款,拟在租金方面给予 支持,初步计划前5年租金由政府承担30%,养殖场承 担70%,有效解决养殖场资金短缺问题。 三是组织专家 对养殖场的转产方案进行评审和技术指导,从2019年农 牧业发展切块资金中预留150万元对符合转产条件的养 殖场进行扶持,协调自然资源等部门及时办理转产养殖 场农用地备案手续。互助县将继续深入细致地向拆除养 殖场负责人宣传相关扶持政策和拆除政策依据,争取养 殖场负责人对畜禽养殖场整改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26 27 28 29 X2QH201907180009 该举报人于2013年成立互助县世明肉羊养殖农民合 作社,2018年其规模达到养羊1500只,出售 1000只,存栏500只小羊在未达到出栏时间时, 2019年2月,互助县城市管理联合执法限期三日内 拆除养殖基地,造成重大经济损失9万元。现请求 政府给予赔偿,并给预报人一个满意答复。 D2QH201907180014 玉得养殖专业合作社被强制拆除,但还需承担相应 地皮租金,政府无任何拆迁赔偿。 X2QH201907180006 反映民和县北山乡电视转播塔南侧500米处有一处 大型硅铁厂矿山,占用几百亩耕地作为料场,破坏 生态,诉求检查有无办理合法手续。 X2QH201907180005 反映白家沟被周边生活垃圾和生活 污水污染,另由 于挖掘机填沟造地, 影响了自然水道,破坏了生态 。 互助县 互助县 民和县 民和县 经查,世明肉羊养殖农民合作社确实为互助县“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时拆除的养殖 场,该养殖场占地10亩,虽持有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办理的相关许可手续,但未取得 县自然资源局占用耕地的批复,属违法占用耕地和未批先建项目,加之该养殖场距离 南门峡河河道只有0.5米左右,且未建设规范的堆粪场、化粪池、尿液收集池等环保设 施,被列入2018年“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范围。2019年2月12日,互助县“大棚房”整 其他 治联合执法小组下达了自行限期拆除通知书,该养殖场及时清理牲畜后,自行拆除了 污染 养殖场,最大限度减少了损失。3月15日,互助县对养殖场拆除后的建筑垃圾进行了 清运,并覆土进行了复耕。该养殖场为养殖场负责人自行拆除的养殖场,养殖场实际 养殖规模目前难以核实,造成的损失没有专业机构评估难以证实,投诉人反映的养殖 规模、造成的损失无法确定。同时,因该养殖场属违法占用耕地和未批先建项目,根 据《畜禽养殖 污染防治条例》、《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该养殖场应予以拆 除,且不予赔偿。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养殖专业合作社为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时拆除的玉得养 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该养殖合作社租赁塘川镇大庄村河滩地15亩,租赁期20年,租赁 金自2013年至2016年每亩1000元,2013年至 2019年每亩上浮3%,2019年至2033年以 小麦市场价格调整,目前该地块已复耕,将返还给承包农户耕种,返 还后玉得养殖农 民专业合作社无需承担后续租金。2017年3月和5月,互助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生态 环境局根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就污染防治配套设施不完善分别对该养殖合作社 下达了整改通知书,但该养 殖合作社未按要求整改。8月 17日,互助县农业农村和科 技局、生态环境局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对 该养殖合作社在内的塘川河沿岸 污染隐患较大的养殖场联合下达了停业整顿通知书,要求其停业整改,但整 改工作 其他 未达到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依据《海东市禁养区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整改实 污染 施方案》(东办 发〔2018〕50号)和《湟水河流域互助境内32家畜禽规模养殖场污 染问题整改实施方案》(互办发〔2018〕83号) 文件要求,充分征求了该养殖合作 社法人对关停后转产、搬迁及拆除的意愿,在该养殖合作社法人答复无搬 迁和转产 意愿后,将其列入关闭拆除范围,并于2018年12月6日拆除了养殖设施。2018年9月28 日,互助县玉得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 依法撤销《畜禽规模养殖场限期关 闭通知书》,并依法审查互助县人民政府(互办 发〔2018〕83号)文件的合法性,判令互助县人民政府补偿养殖 场拆除造成的全部 损失420万元。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原告主张的诉求及事实理由不能 成立,驳回了诉讼请求 经查,该举报件共涉及2个问题。 一是关于“民和县北山乡电视塔转播塔南侧 500米处 有一处大型硅铁厂矿山,占用几百亩耕地作为料场,破 坏生态”问题。经核实该矿料 场地类属旱地,2017年4月,民和县开展非煤矿山开发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企业 因恢 复治理工作不到位停产整顿,企业积极配合,及时进行了恢复治理;2018年7月,海 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组织专家及民和县相关部门对恢复治理进行了现场验收,并出 具验收意见书,建议边开采边治理;2019年 3月,民和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同意天 利硅业有限责任公司高淌沟石英岩矿和金羚矿业有限公司北山黑刺 滩石英岩矿恢复生 产的批复》; 4月企业开始恢复内部建设; 6月该企业向民和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 生态, 土 临时用 地手续,企业已委托第三方完成临时用地勘测定界报告,因勘测定界与村民签 壤 订的土地临时租用协议权属不 一致,待民和县自然资源局核查明确后,办理有关用地 手续。目前,企业未进行生产,继续对矿区周边环境进 行了平整、清理废料、边坡修 整、覆土绿化等治理恢复工作,不存在破坏生态现象。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二是关于 “诉求检查有无办理合法手续”问题。经查,该企业名称为民和县金羚矿业有限公司北 山黑刺滩石 英岩矿,采矿许可证号: C6321002010087130073593,有效期:2016年 9 月 20日至 2020年 9月 20日,矿区面积: 0.0139平方公里,发证单位为海东市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持有《水土保持方案合格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青 海省林业厅《关 于民和县永进采矿场北山黑刺滩石英岩矿开采临时占用林地的批复》(青林资〔2012 〕66号), 环评手续、临时用地手续正在办理。 经查,中川乡前进村白家沟周边确实有少量的生活垃圾及干枯树枝,但没有将生活污 水,生 水直排入沟,未污染沟道,不存在污染白家沟问题,白家沟的来水主要为灌溉退水和 态,大 地下渗水。前进村村民朱忠祥、朱进忠两农户将土地周边的塄坎做了少许平整扩展, 气,土 壤 占用白家沟部分土地,但并不影响白家沟整体的排水。 部分 属实 一是通过书面解释、现场解答等方式向该养殖场法人解 释了整改拆除的政策依据,宣传了相关政策。 二是有序 推进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先后在东山乡联大村和威远 镇红崖村 2个搬迁村划定养殖小区建设用地,通过引进 有实力的企业牵头建设,政府配套水电路设施的方式建 设标准化养殖小区,小区建成后,将积极引导世明肉羊 养殖农民合作社入驻。 部分 属实 一是通过书面解释、现场解答等方式向玉得养殖农民专 业合作社法人解释了整改拆除的政策依据,宣传了相关 扶持政策;二是有序推进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先后在 东山乡联大村和威远镇红崖村 2个搬迁村划定养殖小区 建 设用地,引进有实力的企业牵头建设,政府配套水电 路设施,小区建成后玉得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优先入 驻。三是玉得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入驻标准化养殖小区 后,可优先解决养殖业贴息贷款,在租金方面拟给予支 持,初步计划前五年租金由政府承担30%,养殖场承担 70%,有效解决养殖场资金短缺的问题。四是由互助县 塘川镇人民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等部门帮助该养 殖合作社尽快与塘川镇大庄村委会解除土地租赁协议, 归还租赁的15亩土地,由农户自行耕种。 部分 属实 民和县自然资源部门将对金羚矿业有限公司北山黑刺滩 石英岩矿违法占用临时用地进行立案查处;同时,督促 其尽快办理环评和临时用地手续,严格按照“边开采边 治理”的要求,加大资金投入,继续做好矿山地质环境 恢复治理工作。 部分 属实 一是7月19日组织村社干部和保洁人员,并雇用挖掘机 、农用车等对白家沟周边生活垃圾及枯树枝进行了清理 。在白家沟旁设置了“禁倒垃圾”警示牌,对周边群众进 行了宣传教育,要求生活垃圾一律放入公共垃圾箱,统 一收集处理。 二是对占用沟道的朱忠祥、朱进忠两农户 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7月25日前完成整改。同时, 严格落 实“河长制”,各河道“河长”加大对各村境内大小 河沟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形成河道环境保护的 长效机制。 三是继续深入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严禁 柴草乱堆、棚圈乱搭、污水乱泼、垃圾乱倒等行为,确 保做到村内垃圾日产日清,改善村庄环境面貌,进一步 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30 31 X2QH201907180011 举报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县人民政府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强制境内养殖场整、停产、关闭、拆除,且不 依法给予补偿。 互助县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养殖场为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时要求拆除的养殖场,涉 及海东市互助县 32家 养殖场(其中,塘川河沿岸 25家,哈拉直沟河沿岸4家,水源地 二级保护区内 3家)。根据 2017年12月18日 《海东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 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东办发〔2017〕75号),要求互助县按方案先期开展整 改。互助县在充分征求养殖场法人对养殖场关停后转产、搬迁及拆除的意愿后,制定 了《湟水 河流域互助县境内 32家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整改工作方案》(互政〔2018 〕92号),对 32家畜禽规模养殖场按照调查摸底制定方案、依法关闭、资产评估、签 订补偿协议、依法拆除、检查验收的流程进行分类整改。根据 2018年 6月 13日《海东 市禁养区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整改实施方案》(东办发〔2018〕50号),要求坚决落实 禁养 区管理措施,对存在污染隐患的养殖场,依法无条件彻底关闭、搬迁,拆除现有 其他污染 养殖设施设备。因(互政 〔2018〕92号)文件部分内容与(东办发〔2018〕50号)文 件精神不符,互助县重新制定印发了《湟水河流域互助境内 32家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 问题整改实施方案》(互办发〔2018〕83号),对 32家畜禽规模养殖场按照摸底 动 员、关闭停产、拆除复垦、县级验收、市级验收、复垦巩固的流程进行了分类整改, 同时废止了(互政〔2018〕 92号)文。截止到目前,32家养殖场搬迁 2家,转产 6家,拆除 24家。2018年 9月 28日,互助县宏岳畜牧养殖 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11家养殖 场向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审查(互办发〔2018〕83 号) 文件合法性,依法撤销《畜禽规模养殖场限期关闭通知书》,判令互助县人民政府补 偿养殖场拆除造成的 全部损失。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原告主张的诉求 及事实理由不能成立,驳回了诉讼请求。 部分 属实 化隆县 水 经查,举报地点位于化隆县群科村,该村于2008年实施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全村1341 户村民自来水管道入户率达100%,人畜饮水已得到全面解决,不存在村民吃水困难 的问题。村内的污水主要来自清真寺及部分农户家中的生活污水,由于渠道不畅,造 成污水沉淀。 该污水沉淀渠道距离村内泉水50米,不存在村内生活污水流到泉水的问 题。 部分 属实 部分 属实 D2QH201907180015 生活污水流到泉水,导致村民吃水困难。 32 D2QH201907180003 前期高店镇河滩寨村内开设砂石厂占用耕地,现砂 石厂关闭,耕地 用石头和黄土填充,导致无法耕种 。 乐都区 土壤 经查,乐都区高店镇河滩寨村水磨沟原有7家砂石加工厂,因证照不齐,破坏生态环 境,乐都区相关部门对7家砂石加工厂拆除,并统一进行了恢复治理,在恢复治理过 程中刨除了原加工厂区内的水泥地坪,并严格按照土体厚度不低于 50cm 的标准用黄 土进行了覆土平整,恢复土地面积333亩,并对部分土地进行绿化。2018年8-10月, 因持续强降雨,导致部分恢复土地塌陷;2019年5月,乐都区自然资源局对恢复土地 塌陷区域进行了恢复。 33 D2QH201907170035 海东市互助县卓扎滩村东河滩旅 游景点下游两三百 米处河道堆放大量建筑及生活垃圾,污染水质,环 境脏乱。 互助县 水,土 壤 经查,卓扎滩村东河滩旅游景点下游两三百米处河道确有少量垃圾,部分为安定河河 道治理项目所用建筑材料,其余为附近村民倾倒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属实 34 D2QH201907170030 海东市乐都区碧水园小区 A7区三号楼下,高庙卤 肉削面馆噪声扰民,影响到楼上居民。 乐都区 噪声 经查,该餐馆产生的噪声主要是由于后厨安装的大功率风机、搅面机及和面机工作而 致。 属实 35 D2QH201907170029 海东市乐都区扎碾公路由碾伯镇行驶至鹿角寺附 近,有一幢黄色建筑物正在施工,该建筑物位于仓 家峡森林公园内,同时位于乐都区生活水水源地, 易造成环境危害。 乐都区 其他 污染 经查,黄色建筑物系寿乐镇仓家峡村旅游扶贫项目,位于深度贫困乡镇寿乐镇仓家峡 村。该项目于 2016年12底经乐都区政府批准实施,并取得乐都区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 批复。土地利用现状为天然牧草地,不占用基本农田。 属实 海东市互助县采取了以下扶持措施: 一是有序推进标准 化养殖小区建设。互助县人民政府分别在东山乡联大村 和威远镇红崖村划定建设养 殖小区,并配套建设水、电 、路设施,小区建成后优先转租给拆除的24家养殖场, 引导扶持养殖户进驻养 殖小区。目前,东山乡联大村 20万只高原生态羊标准化养殖小区于 2019年 5月 28日开 工建设,一期项 目占地 253.45亩,投资 2.2亿元,建设 羊舍 61栋 2.97万平方米,年饲养量 5万只,预计 10月底 全面建成。 威远镇红崖村肉牛肉羊养殖小区占地88亩, 总投资3400万元,已完成土地流转,正在做项目前期。 二是对入驻标准化养殖小区的养殖场优先解决养殖业贴 息贷款,拟在租金方面给予支持,初步计划前 5 年租金 由政府承担30%,养殖场承担70%,有效解决养殖场资 金短缺问题。 三是对搬迁的 2家养殖场给予项目和资金 支持,博瑞养殖场搬迁时获得了 100万元的农发资金扶 持,八 眉猪保种场获得了30万元的保种项目支持。 四 是组织专家对养殖场的转产方案进行评审和技术指导, 从 2019年农牧业发展切块资金中预留 150万 元对符合转 产条件的养殖场进行扶持,协调自然资源等部门及时办 理转产养殖场农用地备案手续。海 东市互助县将继续深 入细致地向拆除养殖场负责人宣传相关扶持政策和拆除 政策依据,争取养殖场负 责人对畜禽养殖场整改工作的 理解与支持。 化隆县水利局已于2019年7月19日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对 泉水水质进行检测,等待检测结果。对于村内污水问 题,化隆县住建局于2017年争取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试 点项目,并于2018年 6月实施,项目实施后将根本上改 变农村乱排污水的现象。实施的农村生活污水管网项目 建设需要开挖村道,部分村民对 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建设 项目以影响村民住房安全等为由进行阻工,化隆县相关 部门及群科镇政府先后5次进行协调,一直未果,项目 完成总工程量的 20% 以后迫使停工。2019年7月17日, 化隆县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责令化隆县住建局在 尊重群众意愿,确保农户住房安全的前提下尽快开工建 设。7月19日下午该项目已复工,预计8月中旬完工并投 入运行。项目建成后,该村村民生活污水将得到有效收 集处理。 7月 20日开始,乐都区自然资源局对已恢复的土地内进 行放水沉淀,对放水后仍有塌陷的,组织车辆机械再次 进行覆土平整;待覆土平整完成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 对恢复土地土质进行改良,确保达到耕种条件。目前, 放水沉淀工作 已于7月24日完成。 2019年7月18日下午,威远镇人民政府共出动装载机、 挖掘机、垃圾清运车各1 辆,约清理建筑及生活垃圾 3吨,同时,对该处200多平方米土地进行了平整。 乐都区市场监管局已对该餐馆下发停业整顿通知书,并 要求2日内将后厨内大 功率风机更换为较小功率风机, 搅面机、和面机更换为超静音设备,确保后厨 各类设备 工作时产生的噪声达到环保要求,不影响周边群众生活 。同时,责令该餐馆进一步延长排烟管道,彻底杜绝“ 油烟扰民”现象。目前,已完成整顿开 始营业。 一是对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木栈道、旅游蒙古包等设 施进行拆除,并恢复了原状。二是积极与省、市相关单 位对接尽快补办天然牧草地征用手续。 三是营运期间, 项目生活污水及厨房产生的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 沉淀收集处理后定期清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待项目区 污水管网建成后,所产生废水全部纳管进行处理。 36 37 38 D2QH201907170031 海东市乐都区洪水镇阿西村有一家硅铁厂,生产时 灰尘大,异味严重,夜间烟尘大,噪声大,偶尔有 放 炮的噪声,并且灰尘对该村庄稼、果树污染较严 重。 D2QH201907170034 海东市互助县东和乡麻吉村七社农田灌溉井被建筑 垃圾填埋,存在 地下水污染风险,建筑垃圾来源为 互助县温室大棚推广项目施工方。 D2QH201907170021 海东市互助县哈拉直沟乡内,政府强行拆除了猪舍 及旱厕,致使村民无法上厕所,要求建水厕,但该 地未修建下水排污系统。 乐都区 互助县 互助县 经查,乐都区洪水镇阿西村共有铁合金企业 6家,已于2018年9月相继建设完成了烟气 回收装置,并通过第三方检测,收尘效果明显,从海东市环境监测站监督性监测报告 和第三方自行检测报告显示,6家企业生产过程中污染物均达标排放,不存在烟尘大 的问题,但 企业因环保设施维护不到位,会出现控制风机变频器故障,矿热炉烟气有 短时外溢现象。为防止生产过程中扬尘污染,6家企业建设了原料棚或原料库,将焦 土壤, 大 炭、铁粉等易起扬尘的原辅材料全部入棚或库;硅石用防尘网覆盖的基础上,已开工 气, 噪声 建设“三围一顶”原料棚, 预计8月15日前完成建设。同时,企业定期对厂区内外道路 进行清扫、洒水,不存在“生产时灰尘大,污染庄稼、果树”的问题。根据自行检测报 告,6家企业生产过程中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11)中二类标准要求,不存在噪声大的问题,且企业从2019年年初开始采用挖机进 行清窑,不存在放炮影响群众的情况。 经查,互助县东和乡麻吉村7社农田灌溉井实际为农户灌溉云杉苗木私自开采的灌溉 井。近年来,由于东和乡一带降雨充沛,该井一直没有使用、疏于管理。由于近期连 续降雨,加之该处土质疏松,导致该井塌方后变成了深坑,深坑位于田间道路边缘, 水,土 壤 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东和乡麻吉村“两委”考虑到塌方井对周边村民人身安全的影 响,协调麻吉村温室大棚项目建设施工方及时填埋该塌方井,施工方将砖块、水泥块 等约7立方米建筑垃圾填埋在了塌方井土层上方。 经查,互助县哈拉直沟乡在农户自愿的前提下自行拆除了私搭乱建在巷道、公路沿线 的户用厕所和废旧棚圈等设施,积极动员群众修 建卫生厕所,通有污水管网的村社优 先普及水厕,其他村社宜旱则旱、宜水则水,采取农户自愿修建的方式修建。2018年 其他 在里外台、白崖、尚家、新庄、蒋家、费家、盐昌7个村引导农户修建户用水厕500座 污染 。2019年,哈拉直沟乡计划修建户用水厕500座,在农户自愿的情 况下,均在已铺设 污水管网的毛荷堡村修建。哈拉直沟乡里外台、毛荷堡、魏家堡、孙家4个村污水管 网已完工,正在建设污水处理站。 部分 属实 海东市乐都区将进一步加大铁合金企业的监管,尽快完 成监控设施安装,实现监控全覆盖,实时监控企业生产 情况,确保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严防污染环境的现 象发生。 部分 属实 目前,该灌溉井回填的 7立方米建筑垃圾已全部清理, 并用土进行了回填。下一步,我市互助县将持续加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青海省取水许可和水资 源费征 收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切实增强群 众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的意识。同时,严厉打击违 规私自开采地下水的行为,杜绝此类问 题再次发生。 部分 属实 互助县哈拉直沟乡里外台、毛荷堡、魏家堡、孙家4个 村污水管网配套污水处理 站计划10月底前投入使用。同 时,积极争取污水处理设施项目,逐步提高污水收集处 理设施覆盖率,不断提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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