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英吉沙县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政策公告.docx
英吉沙县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政策公告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 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 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生态护林员补助 资金公告如下。 一、 政策依据 1.《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0〕 22 号 二、补助对象 对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内(一户至多安排一人参与护 林),由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支持购买劳务,受聘参加森林、 湿地、沙化土地等资源管护服务的人员予以补助。 三、补助标准 生态护林员自管护协议签立之日起,使用中央财政资金,按 每人每年 1 万元标准分月发放劳动报酬,各县统筹相关因素,确 定补助标准,但不得低于中央标准。 四、发放方式 银行卡发放 五、发放时限 实行按月发放的方式 六、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 群众如对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 1 打以下电话。 1.英吉沙县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局长):周**,联系电话:09983786600 经办人(科长或股长):张**,联系电话:09983786612 2.英吉沙县自然资源局(业务主管部门) 主要负责人(局长):阿**,联系电话:09983626633 经办人(科长或股长):麦**,联系电话:09983626633 3.英吉沙县农村信用社(代发银行) 主要负责人(主任):汪**,联系电话:09983623594 经办人(业务部门负责人):热**,联系电话:09983623594 2023 年 3 月 8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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