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4月10日拟批准建设项目公示.xls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大气 水 固废 危废 噪声 其他 建设单位开 相关部 展的公众参 门意见 与情况 1 总建筑面积为187110m2,其中,地上建筑面 积为135876m2,地下建筑面积为51234m2,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 主要建筑为门诊医技综合楼、急诊综合楼、 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赛 内蒙古智联明泰工程咨 友谊医院内蒙古医院建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病房楼A、病房楼B、感染楼、国际部、科研 罕区 询有限责任公司 设项目 教学楼、高压氧舱、制氧中心、污水处理站 。建设6台4吨燃气热水锅炉,4台用于供热 ,1台用于消毒,1台用饮用水。 本项目设置6台燃气锅炉,供医院采暖及热水消毒使用,燃 料为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方式,烟气经排气筒引到楼 顶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后引到楼顶排放,医 院检验科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引到楼顶排放,污水处理站废 气经生物除臭塔+化学洗涤塔净化装置净化后经单独设置的 15m排气筒排放,地下车库车辆尾气经机械排风系统抽至地 面排风井排放。 本项目病区行政、后勤人员、病房等所排污水排入 项目建设的6座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 标准》(GB8979-1996)三级标准,最终进入项目 实验室医疗废物、生物安全柜定期更换的废过 自建污水处理站经“一级强化处理+消毒”工艺处 生活垃圾袋装分类收集于垃圾桶,每日由环 滤材料、废紫外灯管,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 理;检验科清洗设备含酸废水经中和后排入污水处 卫部门清运。 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理设备预处理站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 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最终 进入呼和浩特金桥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本项目产噪设备主要为锅炉、中央空 调主机及冷却塔、柴油发电机、污水处理设 备、液氧站、水泵、通风系统等动力设备。 上述设备除冷却塔位于室外,采用减振降噪 措施,其余设备均位于地下室或室内,具有 一定的隔声作用,可有效减少设备运行时的 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 已在网站进 行全本公示 2 项目租用一个库房进行防渗改造,改造后废 油区占地面积600m2,废电池区占地面积 危险废物的收集与贮存 内蒙古皖鑫生态环保科 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新 内蒙古信中生态环境技 700m2,年暂存废矿物油10000吨,年暂存废 及再生资源利用项目 技有限公司 城区 术有限公司 铅蓄电池10000吨。本项目不进行危险废物 处置。 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废矿物油暂存挥发的非甲烷总烃、 废铅蓄电池泄漏电解液产生的硫酸雾。非甲烷总烃由集气系 统收集后经一级活性炭处置,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硫酸 雾由集气系统收集后经碱喷淋塔处置,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碱喷淋废液。生 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后,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金桥污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 水处理厂。碱喷淋废液作为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 处置。 废电解液、废劳保用品、碱喷淋装置废液、废 活性炭均为危险废物,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处 置。 本项目厂界四周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声污染源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 、减振措施。 已在网站进 行全本公示 3 建设1座600m2的砖混结构危险废物暂存库, 长30m,宽为20m。年暂存废润滑油1000t、 铅酸蓄电池及废矿物油 内蒙古达鑫源再生资源 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回 内蒙古绿疆环境科技有 年暂存废铅蓄电池1000t。危险废物分区放 收集贮存项目 有限公司 民区 限公司 置,共设2个分区,废油区占地面积400m2, 建设导流槽及收集池;废电池区占地面积 200m2,建设导流槽及收集池。 废铅酸蓄电池车间(不收集破损废电池)加强内部保洁,地 面灰尘及时清扫,全部窗户采取密闭方式,设置换风机。 废矿物油贮存区:储罐呼吸废气、装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 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最终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车辆进出及搬卸过程中产生少量粉尘,为无组织排放,通过 自然沉降后清扫。 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非甲烷总烃厂界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房内门 窗口外1m处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表A.1规定的排放限值。 生活污水排至园区既有的1座20m3防渗化粪池,经 危废:清罐油泥定期清理,废活性炭定期更换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化粪池沉淀降级后,通过管网输送至辛辛板污水处 ,均不在厂区暂存,直接交由处置资质的单位 。 理厂。 处置。 本项目运营期照明设备,不会产生噪声;排 风扇选用低噪声设;运输车辆减速慢行,禁 止鸣笛。 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已在网站进 行全本公示 建设单位 或地方政 府所作出 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 施承诺文 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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