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125届广交会出口展一般性展位申请事宜的通告.docx
关于第 125 届广交会出口展一般性 展位申请事宜的通告 第 125 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即 2019 年春季广交 会,以下简称第 125 届广交会)出口展展览规模、展期与展 区设置维持第 124 届基本不变,展位申请于 2018 年 11 月 5 日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展览时间及展出内容 第一期:2019 年 4 月 15-19 日 展出内容:电子及家电、照明、车辆及配件、机械、五 金工具、建材、化工产品、新能源等。 第二期:2019 年 4 月 23-27 日 展出内容:日用消费品、礼品、家居装饰品等。 第三期:2019 年 5 月 1-5 日 展出内容:纺织服装、鞋、办公箱包及休闲用品、医药 及医疗保健、食品等。 参展展品范围详见附件 1。 (注:第一、三期同时设进口展) 二、展览地点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 380 号) 三、展位申请起止时间 2018 年 11 月 5 日-12 月 5 日(品牌展位确认时间:2018 年 11 月 5 日-25 日) 四、展位申请流程 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分为品牌展位和一般性展位,请登录 广交会官网“参展易捷通”(http://exhibitor.cantonfair.org.cn/), 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进行展位申请。在完成网上申请 登记后,请与所属市交易团(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2)联系办 理后续相关事宜。 (一)品牌展位 第 125 届广交会仅对企业自愿申请退回和大会收回的品 牌展位进行调整安排。属第 124 届广交会品牌展位参展企业, 请按原品牌展位的类别与数量确认第 125 届品牌展位申请, 如确认退回全部或部分品牌展位,请于 11 月 20 日前书面提 交退展位申请报所属市交易团;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品牌 展位。 (二)一般性展位 有意参展且符合广交会参展资格的企业(参展资格标准 详见附件 3),请按展品目录在线填报申请对应展区,打印参 展申请表(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报所属市交易团。同时, 请提供对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如有联营企业的提供联 营企业营业执照、增值税发票、供货协议及其他所属市交易 团要求提交的材料后,参展申请正式生效。 第三期中央通道展位接受地区特色产业集群参展申请 (仅限除食品外的第三期展区类别)。有意申请的地区特色 产业集群,须于 2018 年 12 月 20 日前向所属市交易团提出 书面申请,所属市交易团收集汇总后统一报送省团(联系电 话:020-38819882,邮箱:gdjyt716@163.com)。 (三)新能源、宠物用品展位 第 125 届广交会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仅对退回及收回 的展位进行重新安排。符合展位使用条件的申请企业,在确 认已知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4)后,请按以下流程申请: 第 124 届已参展的企业,仅需在线提交展位申请,打印 参展申请表并盖章报所属交易团;新申请企业除上述材料外, 还须按附件 4 要求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五、网上申请填报要求 企业须按照“参展易捷通”提示,详细、如实填报有关 信息。其中: (一)填报展品时,须在每个申请展区,登记至少三个 展品,且至少有一个展品为近三年内上传或更新。 (二)申请展位属实行展品专业分区的展区时,须根据 主要展品类别(占本企业展品 60%以上),如实申报对应展 品专区,以方便采购商准确查找目标展位,提高参展成效。 (三)因广交会实行全面绿色布展,企业网上填报可选 布展类型仅限绿色特装展位和标准展位两种。所有特装展位 必须为绿色特装布展(广交会绿色特装展位标准详见附件 5)。 六、注意事项 (一)企业一旦获展位安排,其填报的企业及展品信息 将纳入广交会官方网站展商展品查询系统供采购商搜索查 询。广交会将根据企业填报信息,挑选亮点产品和企业,通 过官方网站、刊物、微信,以及广交会海外社交媒体平台等 进行宣传推介、贸易配对等。请认真详细填报并更新企业和 当届展品信息,以便更好地组织展前宣传,赢得更多专业采 购商的关注与商机。 (二)展品涉及刀具的企业必须符合以下要求:申请展 位时,须在“主要展品”一栏中如实填报刀具展品。获得展位 后,须按要求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刀具展品,并登记备案企业 名称、法人代表和责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展 位号,以及展示刀具的数量、型号、尺寸等资料。参展期间, 全部刀具展品须按要求入柜上锁。 (三)第一期大型机械及设备、车辆、工程农机(室外) 展位,以及第二期户外水疗设施展位由广交会展览工程有限 公司统一布展,其中大型机械及设备展位不接受企业自行特 装布展申请。 七、特别敬告 (一)企业网上参展申请生效不代表获得展位。展位安 排将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安排相关办法确定,安排结果以 “参展易捷通”最终公布展位号或所属交易团通知为准。 (二)“参展易捷通”为广交会官方唯一展位申请渠道。 展位申请相关事宜请先与所属交易团联系。所有参展事宜, 包括缴纳参展费用、办理证件等,均须通过所属交易团办理。 广交会出口展不委托除交易团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 任何展位申请、安排等事宜。请企业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 骗。 特此通告。 附件:1.广交会出口展参展展品范围 http://www.cantonfair.org.cn/html/cantonfair/cn/ common/2012-09/8466.shtml 2.广东交易团及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3.广交会出口展参展企业资格标准 http://www.cantonfair.org.cn/html/cantonfair/cn/e xhibitor/2012-09/24457.shtml 4.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展位申请相关说明 5.广交会绿色特装展位标准 http://www.cantonfair.org.cn/cn/exhibitor/exhibit ion/green_detail.aspx?oid=29682 广东省交易团 2018 年 11 月 6 日 附件 2 广东交易团及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单位 联系人 电 话 广东交易团 黄小姐 020-38819882 佛山分团 袁先生 0757-83350029 顺德分团 何小姐 0757-22835496 东莞分团 梁先生 0769-22810628 中山分团 萧先生 0760-89892856 惠州分团 刘先生 0752-2233030 江门分团 谭先生 0750-3507350 阳江分团 姜先生 0662-3362869 潮州分团 陈先生 0768-2398035 肇庆分团 辛小姐 0758-2837319 湛江分团 董先生 0759-3620166 茂名分团 张先生 0668-2882147 清远分团 李小姐 0763-3363077 云浮分团 邓先生 0766-8833107 河源分团 张先生 0762-3387039 揭阳分团 吴先生 0663-8768007 梅州分团 赖先生 0753-2256670 韶关分团 邱先生 0751-8883731 汕尾分团 翁先生 0660-3379016 附件 4 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展位申请相关说明 一、展位使用条件 (一)参展企业资格标准 1.依法取得法人营业执照、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对外 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并已办理进出口企业代码; 2.展品属于展区规定的展品范围(详见通告正文附件 1); 3.广交会统计口径下 2017 年出口额达 75 万美元(含), 或 2017、2018 年任一年国内销售额达 500 万元人民币(含)。 其中,出口额核定依据为海关统计,国内销售额核定依据为 经交易团审核确认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二)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展品禁止参展 1.《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展品范围(出口展) 》规 定之外的展品。 2.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他有关出口产品质量法律法规 规定的展品。 3.涉及商标、专利、版权,但未取得合法权利证书或使 用许可的展品。 4.被司法机关、仲裁机关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认定 侵权的展品。 5.在商务或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等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有 不良记录且未经复检合格的展品。 (三)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禁止参展 1.商务部及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的违法违 规企业,在公告期内禁止参展。 2.国家工商、海关、税务、质检、外汇、环保等部门通 报的违法违规企业,在处罚期限内禁止参展;无处罚期限的, 从处罚之日起连续六届禁止参展。 3.因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广交会展位、涉嫌重大展品 质量与贸易纠纷投诉、知识产权侵权等违反大会相关规定, 并处于被取消参展资格处罚期限内的企业。 4.因拒不服从大会管理、破坏展览秩序等其他行为,对 广交会声誉或正常运营造成较大不良影响,被取消参展资格 的企业。 二、参展申请材料清单 未在第124届广交会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参展的企业 请提供: (一)经盖章确认的参展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 (三)企业海关编码对应的海关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如 需使用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海关编码的,请一并提交相关股权 关系的第三方证明文件; (四)2017年或2018年国内销售额证明,即经交易团审 核盖章的对应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原件或扫描件(同时提 交2017、2018年度证明的,取其高者作为安排依据); (五)符合申请展区展品范围的产品介绍、图片,以及 相关发明专利、境外商标、行业认证及境外专业展参展相关 证明等。 三、填报注意事项 (一)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下设展品专区,并对不同 专区设置不同的展位安排标准,请务必如实谨慎填报,具体 为: 新能源展区:太阳能光伏产品、太阳能光热产品、风能 及其他新能源产品; 宠物用品展区:宠物用品、宠物食品。 (二)根据海关编码统计的出口额,是展位安排的重要 参考标准。请按操作指引对企业海关编码进行确认,允许使 用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海关编码,但须同时提供相关股权关系 证明,且该子公司不得再申请该展区展位。 四、退展位约束机制 (一)在新能源、宠物用品参展企业展位数量安排经公 示后确定公布之日起,至对应展区展位位置安排公布的前一 天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一半展位费; (二)在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展位位置安排公布之日 起退展位的,所退展位仍收取全额展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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