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卫健局关于做好香格里拉市2022年度奖优免补工作的通知.pdf
香格里拉市卫生健康局文件 香卫健发【2022】160 号 签发人:杨 杰 香格里拉市卫健局关于做好 2022 年计划生 育奖优免补对象资格确认和数据申报 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2 年计划 生育奖优免补对象资格确认和数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 求,为全面开展好 2022 年香格里拉市计划生育家庭“奖优 免补”对象资格确认和数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认定标准: (一)独生子女保健费:父母自愿放弃生育二孩,终身 只生育一个子女并在独生子女 14 周岁之前办理了《独生子 女父母光荣证》。 (二)教育奖学金:父母自愿放弃生育二孩,终身只生 育一个子女并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合 同》,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业人口独生子女 户(注:夫妻双方必须为农业人口,一非一农不享受此政策)。 1、独生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就读(非复读生); 2、独生子女当年考取并就读高中阶段学校(包括普通 高中、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国民教育全日制大学 专科和国民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 注意:每名农村独生子女在高中阶段和大学(大专)阶 段分别享受一次奖励。录取后未入学的,不予奖励;中途退 学又重考的,不再重复奖励;考后又升本科的,不再补发奖 学金。 (三)农业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奖励: 本人及配偶是农村居民;自愿放弃生育二孩,终身只生 育一个孩子;在子女年满 14 周岁前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 荣证》;独生子女必须是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4 时前出生; 落实了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注意: 1.2022 年 2 月 28 日前已上报的无需再次申报,各乡镇 在已申报人员基础上再次进行核查,符合申报条件的家庭要 应报尽报; 2.属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即“补”)的奖励 对象但不符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的不得纳入。 3.云政发〔2018〕23 号文件规定取消落实长效节育措施 证明后有关要求:可采用申报人承诺、全员人口信息库查询、 调查核实等方式核定。其他所需资料仍按原规定执行。 二、补助资金标准: 独生子女保健费:城镇户籍每月 10 元,农业户籍每月 15 元,单亲家庭发放一半。 教育奖学金:小学阶段每年 160 元/人,初中阶段每年 260 元/人,高中阶段一次性 1000 元/人,大学专科一次性 1200/人,大学本科一次性 2000 元/人。 农业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奖励:每户 1500 元,单亲家 庭每户 750 元。 三、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要加强宣传力度,让辖区群众广泛了解独 生子女保健费、农业独生子女教育奖学金、农业独生子女家 庭一次性奖励资格认定和资金补助标准,申请时限等。 (二)严格按照对象认定要求,所有新增对象填写对应 的新增对象申请表,准备相关材料,逐级审核确认后新增; 对之前已在册的对象确认花名册,做到不重不漏,不该纳入 的不得纳入资助花名册;如出现漏、重、超范围资助等情况 由乡镇负责处理。并按要求严格落实事前事后村乡两级公示 制度,公示资料妥善保存。 (三)请各乡镇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核查相关对象,独 生子女保健费、农业独生子女教育奖学金、农业独生子女家 庭一次性奖励过录表、纸质申请表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前上 报。 所有表格请不要自行更改或设计新表格,按下发表格格 式上报! 附件:1、升学加分、奖学金相关表册 2、保健费相关表册 3、一次性奖励相关表册 香格里拉市卫生健康局 2021 年 7 月 11 日 香格里拉市卫生健康局 2021 年 7 月 11 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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