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深府办函〔2018〕72 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 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工作 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 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请径向市编办反映。 市政府办公厅 2018 年 4 月 11 日 深圳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深化改革有关精神,根据《广东省推进 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关于印发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工作 方案的通知》(粤职转发〔2018〕1 号)要求,建设全市统一的 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加快形成统一规范、开放竞争、健康有序的 中介服务市场,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 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我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 的统一部署,加快对接和应用全省统一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平 台,切实改善中介服务水平,推动中介服务市场更有活力、更加 有序、健康发展,促进各级行政职权更加规范、高效、透明运行,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基本原则 (一)全面开放,公正透明。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面向全国具 有法定中介服务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常态开放,实行动态进驻。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外,充 分公开中介服务机构及交易相关信息,使中介服务交易在阳光下 运行。 — 2 — (二)自愿进驻,自主交易。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 性作用,由中介服务机构自主决定是否进驻中介服务超市。项目 业主和中介服务机构在遵守中介服务超市运行规则和管理规定 前提下,按照市场原则自主交易。 (三)统一平台,资源共享。按照全省统一规划和部署,依 托全省统一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平台,形成统一的中介服务事项 库、项目业主库、中介服务机构库、中介服务机构信用信息库等 基础数据库,实现与全省数据的联通共享。 (四)创新监管,优化服务。依托中介服务数据共享,创新 监管机制,加强信用监管,建立“联合奖惩”机制,不断提升中 介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促进中介服务领域健康、有序、规范发 展。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所称中介服务是行政管理工作(含行政许可、行政处 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 政确认、行政奖励和其他,下同)中,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 会组织等机构(以下统称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管理工 作必要条件的有偿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 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本方案中的中 介服务包含两部分,一部分是财政性资金项目所涉及的中介服 务,另一部分是社会性资金项目所涉及的中介服务。 四、主要任务 — 3 — (一)及时规范中介服务事项。 1.梳理编制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行政管理工作涉 及的中介服务事项,编制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明确中介服务事项 的名称、设立依据、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要求等要素,建立中介服 务事项与行政职权事项的联系。市编办要会同市法制办、市财政 委对中介服务事项及其资质要求的公平性、合法性进行审核把 关,其中,市编办负责审核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 政确认、行政奖励和其他类职权事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市法 制办负责审核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检查类职权事项涉及的 中介服务事项;市财政委负责审核行政征收类职权事项涉及的中 介服务事项。(市编办、法制办、财政委负责,各区、各部门配 合,2018 年 3 月底前完成) 2.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中介服务事项 的动态管理机制,通过中介服务超市平台及时对发生变化的中介 服务事项进行调整更新,确保中介服务事项及相关资质要求的有 效性。(市编办、法制办、财政委、政务办负责,各区、各部门 配合,持续推进) (二)大力推动中介服务机构进驻超市。 1.推动中介服务机构进驻超市。根据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推动市内外符合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进驻超市。通过新闻媒体、 网络等渠道发布公告,向全国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中介服务机构 进驻超市。凡能够提供清单所涉及的中介服务,具备相关执业资 — 4 — 质,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均可进驻中介服务超市。 (市政务办负责,各区、各部门配合,2018 年 4 月底前完成) 2.做好中介服务机构资质核实工作。对拟进驻中介超市的 中介服务机构,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把好资质核实关。对已进 驻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要建立其资质情况的动态管理机 制,如有变化,及时更新。(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市政务办 负责,2018 年 4 月底前完成) 3.建立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建立全市中介服务机构名录, 纳入全省中介服务机构库,与各地各行业实现中介服务机构信息 共享。 (市政务办负责,各区、各部门配合,2018 年 4 月底前完 成) 4.创新进驻服务模式。将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证照纳入省网 上办事大厅电子证照系统管理,探索资质证照网上自动核验,简 化中介服务机构进驻流程。依托省网上办事大厅企业专属网页, 为符合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主动推送进驻邀请等个性化服 务,提高中介服务超市专业化、智能化水平。(市政务办、经贸 信息委负责,各区、各部门配合,2018 年 12 月底前完成) (三)建立健全中介服务超市运行监管机制。 1.建立中介服务超市日常管理制度。明确市政务办为我市 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管理部门,市政务办应会同有关部门加快研 究制定市级中介服务超市的运营规则和管理办法,明确中介服务 超市运行的整体框架、相关各方权责关系、基本工作规则等内容, — 5 — 为后续有关配套制度建设提供基础支撑。(市政务办负责,市编 办、发改委、财政委、经贸信息委、法制办配合,2018 年 4 月 底前完成) 2.建立完善收费监管和保障机制。财政部门从经费、制度 等方面为项目进驻中介服务超市交易给予必要保障。对其中实行 政府定价或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项目,发展改革部门要综 合考虑市场供求等情况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 中介服务项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 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市 财政委、发改委以及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市政务办、法 制办配合,2018 年 4 月底前完成) 3.出台中介服务超市交易规则。结合实际情况,探索直购 模式、多选一模式、批量模式、奖励模式、联合模式等多种中介 服务交易模式,以及择优选取、竞价选取、随机选取、直接选取 等多种中介服务机构选取方式。根据不同的交易模式,及时制定 和发布中介服务超市业务办理指南、操作流程等标准和规范,保 障中介服务交易的公平、公开和效率。建立中介服务交易评价机 制,由项目业主对中介服务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收费合理性 等开展评价,促进中介服务更加优质高效。(市政务办、法制办 负责,各区、各部门配合,2018 年 5 月底前完成) 4.创新中介服务超市信用监督制度。积极探索中介服务机 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明确信用信息的内容和范围,建立 — 6 — 各行业主管部门、中介服务超市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奖惩”机 制,对守信的中介服务机构给予一定的激励;对有失信记录的中 介服务机构给予一定限制;对严重失信或违法的中介服务机构列 入超市黑名单,并予以清退。(市政务办、法制办负责,各区、 各部门配合,2018 年 5 月底前完成) 5.推动中介服务交易信息公开透明。通过中介服务超市向 社会全面公开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介服务机构信息(资质、规 模、从业人员、项目业绩、服务质量、信用情况等)以及中介服 务交易过程和结果信息(采购公告、成交情况、履约情况、评价 情况等),让中介服务超市“在阳光下运行”。(市政务办、编办 负责,2018 年 6 月底前完成) 6.完善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 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加强对所管行业中介服务机构的监 督管理,配套出台相应监管规则和标准,加强“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提高对中介服务机构的信息化、智能化监督水平,促进中 介服务市场更加公平、规范和有序。(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负 责,2018 年 8 月底前完成) (四)积极稳妥推动中介服务超市上线应用。 1.配合省有关部门推动中介服务超市试运行。省中介服务 超市平台建成后,按照“成熟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切实加 强研究论证,首先选择具备条件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未 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财政性资金项目在超市平台上开展交易。同 — 7 — 时,按照自愿原则,推动条件成熟的社会性资金项目在中介服务 超市上试运行。 (市政务办、财政委负责,各区、各部门配合,2018 年 6 月底前完成) 2.不断扩大中介服务超市应用范围。在前期试运行的基础 上,根据平台功能和管理机制的完善情况,积极推动我市各领域 社会和政府项目业主进入中介服务超市开展采购业务。(市政务 办负责,各区、各部门配合,2018 年 12 月底前完成) 3.配套中介服务合同范本和规则规范。各行业主管部门要 与市政务办紧密配合,根据中介服务超市上线应用进度安排,及 时参与市政务办牵头开展的相关中介服务合同范本制定工作,实 行标准化、规范化、电子化管理,为中介服务网上全流程交易提 供支撑。同时,明确中介服务委托、中介服务提供等有关要求和 规则,提高交易公平性,加强监管效率。(市政务办、市各行业 主管部门负责,各区配合,持续推进) 4.持续创新优化中介服务超市运行和管理机制。结合各行 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和中介服务机构等各方使用意见,对中介 服务超市有关业务流程进行不断完善与优化。进一步丰富和完善 中介服务公开选取方式,形成竞争机制,不断提高中介服务超市 的服务效率与质量。(市政务办负责,各区、各部门配合,持续 推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设中介服务超市是省委、省政府部 — 8 — 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中介服务市 场、破解行政管理领域中介服务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 性强等问题的重大举措,对于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打造廉 洁政府具有积极意义。本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区、各部门 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区、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 的思想,主动参与、分工合作、协同推进。市编办负责整体统筹 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工作,牵头编制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协调、推 动全市中介服务超市业务开展。市政务办会同市经贸信息委负责 我市应用省中介服务超市平台相关的技术支撑工作。市政务办负 责对我市中介服务超市进行日常运营和管理,建立健全中介服务 超市运营规则和管理办法,不断完善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机制。市 财政委负责从经费、制度等方面为财政性资金项目进驻中介服务 超市交易给予必要保障。市发展改革委、市场和质量监管委负责 对中介服务项目收费进行监管,与市政务办一同探索建立完善中 介服务超市信用监督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 职责,并做好中介服务超市的协同管理。各区要高度重视、加强 统筹,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牵头部门、 落实措施、责任分工、时间进度,保障全市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工 作协同推进。 (三)加强与省有关部门沟通对接。市编办作为总牵头部门, 要加强与省编办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整体工作安排和进展情 — 9 — 况,反映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的重大问题。省中介服务超市平台 将于 6 月正式对外开放,在此之前,平台有关功能将陆续上线, 市政务办作为我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管理部门,要积极与省信 息中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接,跟踪中介服务超市平台的建 设进度、做好对接调试工作,及时将省统一平台的管理和推广要 求,反馈给我市各牵头部门及各区、各部门,确保我市各方面工 作推进与省平台建设工作顺畅衔接。市编办、市政务办、市财政 委、市发展改革委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前述职责分工加强与 省对口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掌握省有关制度、规范的制定 情况,确保我市相关制度规范在内容与制定进度上与省相衔接。 (四)加强督促检查。市政府办公厅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工 作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对各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适时开展专 项督查,及时通报进展情况,推动改革措施落地生效。各区、各 部门要建立健全督查落实机制,对照任务安排的时间节点,切实 加强督促检查,对工作积极主动、任务落实到位的予以通报表扬, 对任务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 (五)加强宣传推广。各区、各部门要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开 展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中介服务超市的良好氛围,吸引 中介服务机构和项目业主更多通过中介服务超市购买和承接中 介服务。加强中介服务超市应用和管理培训,使项目业主、中介 服务机构和部门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相关操作,有效保障中介服务 超市顺畅运行。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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