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pdf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黔建村通〔2018〕112 号 关于印发《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的通知 各市(州)城乡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黔南州建委、贵安新 区规划建设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村庄规划加强农民建房和 宅基地管理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意见》(黔府发〔2017〕24 号)、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脱贫攻坚村庄规划农房设计 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7〕165 号)任务要求, 全面有效推进全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我厅结合实际制定《贵州 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见附件), 现印发你们,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1 — 一、本《导则》自印发之日起试行。各地在具体实践中应加 强分类组织,切实提高村庄规划编制的工作效益。 二、各地执行本《导则》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发现的问题, 请及时反馈我厅。 (联系人:黄蓉;电话:0851-85360622)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 年4 月11 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 2 — 2018 年4 月11 日印发 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州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8 年 4 月 前 言 为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 厅关于整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加快“四在农家·美丽乡村” 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17〕1 号)要求,按照《住 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改革创新全面有效推进乡村规划工作的指 导意见》 (建村〔2015〕187 号),2017 年我厅印发《贵州省整 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提出以行政 村为单元,按照“一图、一表、一书”成果要求编制村庄规划, 重点突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10+N”行动计划项目安排,解 决村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导则有效指导了全省村庄规划编制 工作,有力服务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脱贫攻坚工作。 为适应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求, 进一步加强全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指导,结合“四在农家、美 丽乡村”升级发展需要,更好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充分借鉴村 庄规划大会战工作经验,立足实践,在《贵州省整体改善农村 人居环境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基础上修订形成本导则。 本导则充分考虑村庄基本保障和提升发展的不同需要,分 基础版和深化版两种规划类型。基础版村庄规划与《贵州省整 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内容框架一 致,重点解决全省大部分村庄脱贫攻坚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阶 段性要求;深化版村庄规划在基础版村庄规划要求的基础上进 一步增加内容,扩展图纸表达,满足全省相当数量村庄持续实 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提质升级、特色及专业化发展的需要。 已按照《贵州省整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村庄规划编制导则 (试行)》编制的村庄规划,沿用原技术标准加快编制进度。 已编制完成的,应加强组织实施,推动项目落地,可根据发展 需要适时开展规划维护和修编。未编制规划的村庄,可综合发 展基础、发展条件和发展需求等,按照本导则选择编制基础版 或深化版村庄规划。 本导则共分 5 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要求、主要 内容、成果表达、附则。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作专班领导小组 组 长: 宋晓路、张 鹏 副 组 长: 周宏文、杨跃光、陈维明、陈 王 春、宋丽丽、毛家荣、张秀丽、单晓刚 参编人员: 孔维林、黄 蓉、周 吴 勇、石永忠 强、唐 悠、钟伦超 磊、袁远刚、朱勇峰、曾杰钰、秦 洁 闵成鹏 主编单位:贵州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院 长: 单晓刚 总规划师: 曾建江 编制人员: 李 海、单晓刚、曾建江、黄文淑、路雁冰 邹帛成、张 余 军 婕、廖 懿、罗国彪、贾 宇 目 1 总 录 则 .......................................... 1 1.1 制定目的 ...................................... 1 1.2 适用范围 ...................................... 1 1.3 规划组织及审批 ................................ 1 1.4 规划实施 ...................................... 2 2 基本要求 ........................................ 2 2.1 规划原则 ...................................... 2 2.2 规划期限 ...................................... 2 2.3 规划类型 ...................................... 2 2.4 编制单元 ...................................... 3 2.5 编制层次 ...................................... 3 2.6 编制要求 ...................................... 3 3 主要内容 ........................................ 4 3.1 内容要求 ...................................... 4 3.2 基础版村庄规划内容 ............................ 4 3.3 深化版村庄规划内容 ............................ 5 4 成果形式 ........................................ 9 4.1 基础版村庄规划成果要求 ........................ 9 4.2 深化版村庄规划成果要求 ........................ 9 5 附则 ........................................... 11 I 附录 1:基础版村庄规划说明书框架 .......................................................12 附录 2:深化版村庄规划说明书框架 .......................................................13 附录 3:贵州省整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10+N”行动计划 ...................15 附录 4:贵州省整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村庄分类 ...................................17 附录 5:贵州省整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10+N”行动计划项目配建表19 II 1 总 则 1.1 制定目的 为科学指导我省村庄规划编制,建立适应我省“四在农家、 美丽乡村”升级版要求的村庄规划编制体系,推进乡村振兴战 略实施,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助力脱贫攻坚,根据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贵州实际制定本导则。 1.2 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不含城市、县城、镇乡规 划建设用地范围)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历史文化名村、传统 村落、世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各类资源 保护范围内及其它有特殊要求区域内的村庄规划编制,同时应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相关上位规划要求。 1.3 规划编制组织及审批 村庄规划由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负责组织编制,报 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承担村庄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具有城乡规 划或建筑工程设计资质。 县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采取多个规划集中审查、下沉到 乡镇审查、单个村庄独立审查等形式,组织县有关部门和专家 共同参与,对村庄规划进行技术审查。村庄规划编制和审查过 程中,应充分征求村民意见和邀请村民代表参与。 村庄规划审批前,应当在村庄内予以公示,并经村民会议 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镇(乡)人民政府要通过展板、 媒体等形式,将经批复的村庄规划向社会和村民公布,并将规 1 划成果主要内容纳入村规民约一同执行。 1.4 规划实施 依法批准的村庄规划是村庄建设管理法定依据,是指导乡 村振兴、脱贫攻坚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支撑性文件。 村庄规划批复后,各地要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强化人才支 撑,多渠道筹措资金,分阶段有计划推进村庄建设。依法加强 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定期开展村庄规划实施评估,探索建立村 庄规划建设管理信息平台,加强信息化管理。 2 基本要求 2.1 规划原则 村庄规划应遵循“注重衔接、解决基本,因地制宜、农村 特色,简洁明了、村民支持”原则,做到好编、好懂、好用。 2.2 规划期限 本轮村庄规划期限至 2035 年,其中,近期为 2020 年。 2.3 规划类型 根据村庄发展实际和对规划深度的不同要求,将村庄规划 分为基础版村庄规划和深化版村庄规划两种编制类型。 基础版村庄规划:主要指为支撑脱贫攻坚,农村人居环境 整治等乡村基础性项目建设,满足村庄基本建设管控需求编制 的村庄规划,规划重点明确村庄农房建设管理和风貌管控要 求,落实村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配建等内容。 深化版村庄规划:主要指为支撑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满足 村庄提质升级、特色和专业化等全面发展需求编制的村庄规 2 划,包括村庄发展定位、产业发展引导、建设用地布局、三生 空间管控、农房建设管理、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安排、近 期建设规划等内容。 2.4 编制单元 村庄规划原则上以行政村为单元进行编制,可按乡镇或县 域经济分区板块为单位打包联合编制。 2.5 编制层次 村庄规划包括村域规划和 30 户以上农村居民点建设规划 两个层次,村域规划应对 30 户以下农村居民点提出明确的管 控意见。 2.6 编制要求 村庄规划编制应在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乡(镇)总 体规划指导下,以乡镇域乡(镇)村体系规划为支撑,推进村 庄规划与村土地利用规划及村土地利用允许建设区划定工作 的相互融合,有条件的地方可按照一个规划成果原则推动村庄 规划与村土地利用规划“两规合一”。村庄规划应充分尊重村 民意愿,严谨脱离农村实际规划建设大广场、大公园、宽马路、 大牌坊、大雕塑等形象工程和项目。 基础版村庄规划:对村庄进行基础性调查,乡镇、村委会 协助开展村庄资料收集、村民走访、基础图纸获取和调查摸底 等工作,配合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库。 深化版村庄规划:对村庄进行详细调查,通过文献调研、 现场踏勘、村民访谈等方法,充分掌握村域范围内自然资源、 历史人物、产业发展、村庄用地、各类设施建设及村民、村组 3 发展诉求等情况。 3 主要内容 3.1 内容要求 基础版村庄规划内容与《贵州省整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村 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一致,深化版内容在基础版内容基 础上进一步增加和拓展。 对部分已有明确项目建设意向、有具体开发主体的村庄, 可在深化版内容基础上结合市场需求进一步增加专项规划、项 目策划、工程设计方案和实施运营管理等内容。 3.2 基础版村庄规划内容 1、村域规划部分 综合部署村域生态、生产、生活等各类空间,确定发展目 标和规模,明确农村居民点布点,统筹安排各类设施布局。 现状分析。简述村庄基本情况,综合分析村域发展现状。 发展目标与规模。提出村庄发展目标,明确村域人口规模 与建设用地规模。 空间布局规划。确定各农村居民点布点位置及规模,提出 村域产业发展、村庄建设和生态保护等发展思路和控制要求。 配套设施规划。依据村庄职能等级、规模和服务功能综合 确定村域区域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位置和规模。 2、农村居民点建设规划部分 明确农村居民点农房建设管理及风貌管控要求,统筹安排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10+N”行动计划项目配建及布局。 4 农房建设管理及风貌指引。重点明确村庄三线(村庄生态 红线、村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村庄建设控制边界线),农 房布局(用地规模、新建农房选址),风貌管控(山水田园、 自然景观、建筑风格、地域文化),建筑设计(建筑面积、层 数高度,屋顶形式、建筑色彩)等控制要求,作出建设规划与 土地利用、产业发展有机衔接的管控指引,提出规划实施的保 障措施和有关建议。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配建。按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10+N”行动计划配建要求,统筹安排房、水、电、路、气、 讯及安全防灾等基本生活保障项目,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 公共服务、绿化等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村庄景观风貌、商 贸服务、数据开发和产业发展等村庄现代化和美化提升项目, 明确农村居民点配建项目名称、规模、投资和时序等内容。各 类型村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10+N”行动计划建设项目配建 需符合“附录 5”的规定。 近期建设项目库。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重点,明确近期 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通村和 入户路、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村庄绿化、公共照明)、农危 房改造等重点项目,构建近期建设项目库。 3.3 深化版村庄规划内容 1、村域规划内容 综合部署村域生态、生产、生活等各类空间,促进山水、 田园、林地和村庄有机融合,确定发展目标和规模,明确空间 布局和产业发展,统筹安排各类设施布局,结合生态保护、土 5 地利用等提出空间管制要求。 综合现状分析。综合分析村域发展现状,对经济社会、自 然环境、资源特征、建筑风貌、历史文化等进行综合分析。 发展目标与规模。提出近、远期村庄发展目标,明确村庄 发展定位与策略,确定村域人口规模与建设用地规模。在与土 地利用规划充分衔接的基础上,确定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并重 点落实农民建房新增建设用地区域。 空间布局及居民点布点规划。确定村庄规划区范围,构建 “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的村域空间发展格局,确定各 农村居民点布点位置及规模,明确居民点建设和生态保护等规 划和控制要求。 产业发展规划。提出村庄产业发展的思路和策略,结合资 源禀赋、区位条件等,统筹规划村域产业发展和空间布局。 配套设施规划。依据村庄职能等级、规模和服务功能综合 确定村域区域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位置和规模。 空间管制规划。落实上层次规划,衔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文物保护等要求划定“禁建、限建、适建” 三类空间区域,明确相应的管控要求和措施。 2、农村居民点建设规划内容 明确村庄边界,合理布局建设用地,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和 公共服务设施,明确农村居民点农房建设管理、风貌指引和安 全防灾等要求,提出近期建设项目库。 居民点建设用地布局。重点明确村庄三线(村庄生态红线、 村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村庄建设控制边界线),对居民点 6 用地进行用地适宜性评价,综合考虑各类影响因素确定建设用 地范围,结合村庄人口变迁、村民生产生活方式等,明确各类 建设用边界与规模,提出居民点存量建设用地再利用意见,制 定居民点集中建设方案与措施,推进村庄规划与村土地利用规 划及村土地利用允许建设区“两规合一”。村庄用地分类参照 《村庄规划建设用地分类指南》(建村〔2014〕98 号)执行。 基础设施规划。合理安排道路交通、安全供水、污水治理、 电力通信、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规模与布局。 (1)道路交通:明确村庄道路等级和宽度,通村公路路基 宽度不低于 6.5 米,通组路路基宽度不小于 4.5 米,串户路宽 度 2.5-3.5 米,步行道宽度 0.8-1.5 米;提出现有道路设施的整 治改造措施,改建道路路基宽度无法满足上述规定时,应增设 错车道;合理确定停车设施布局和规模。 (2)安全供水:合理确定供水方式、供水规模,供水水源 和设施布局。 (3)污水治理:合理确定村庄雨污排放和污水处理方式, 提出污水处理设施的规模与布局。 (4)电力通信:确定用电负荷和供电电源,对电力设施、 通信设施进行布局。 (5)环境卫生:按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利用、 就地减量等要求,确定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方式,合理确定垃圾 收集点的布局与规模;在村民广场等公共场所,合理布置公共 厕所。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合理确定公共管理、文体教育、医疗 7 卫生、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模与布局。公共服务设施 配置应符合居民点的实际需求,并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 村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参照标准一览表 类别 项目名称 行政管 理设施 教育 设施 农村便民服务中心 医疗卫 生设施 文化体 育设施 卫生室 根据实际需要配置,建筑面积一般 600-800 ㎡。 2~6 班,建筑面积 600-1800 ㎡。 参照《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 (建标 109-2008) ≥80 ㎡ 文化活动室 图书室 活动广场 体育健身设施 养老院 农村公益性公墓 农贸市场 农村超市 公共服务代办点 电商平台 ≥100 ㎡ ≥30 ㎡ 500-800 ㎡ 结合开敞空间设置,每处≥30 ㎡ 结合实际需求配置 结合实际需求配置 500-800 ㎡ ≥20 ㎡ ≥20 ㎡ ≥100 ㎡ 社会福 利设施 商业 设施 幼儿园、托儿所 小学 规模面积 农房建设规划。明确居民点新建建筑的选址、高度、面积 等控制性内容,对建筑风格、色彩、屋顶形式等提出建设指引, 提供标准户型。 风貌指引规划。结合居民点传统风貌特色,确定整体风貌 特征,明确自然环境要素,空间形态、道路巷道、公共空间、 景观绿化、环境小品等风貌引导要求和农房风貌管控措施。 安全与防灾减灾规划。明确居民点综合防灾体系的原则和 方针,制定防洪防涝、地质灾害防治、消防等防灾减灾措施。 近期建设规划。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重点,明确近期农 8 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通组和入 户路、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村庄绿化、公共照明)、农危房 改造等重点项目名称、规模、投资和时序。 4 成果形式 4.1 基础版村庄规划成果要求 基础版村庄规划成果简化形成“一图一表一书”,以纸质 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表达。“一图”即“1+N”张规划图册,“1” 是村域综合规划图、“N”是多个 30 户以上农村居民点建设规 划图,“一表”即建设项目汇总表,“一书”即规划要点说明书。 类型 村庄规划成果表达一览表 名称 表达内容 村域综合发展规划 体现农村居民点布点、设施布局和 图(1 张) 空间功能划分等内容。(采用 1:1 万地形图或卫星影像图) 一图 农村居民点建设规 标明村庄三线,新建农房区域、配 (1+N 张图) 划图(N 张) 建项目名称、位置、特色居民图例 (包括立面和户型结构)。 (采用 1:500-2000 地形图或卫星影像图, 部分不具备条件的居民点可结合 村域图或文字表达) 一表 建设项目汇总表 村庄建设项目汇总表(含各居民点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配建项目),明 确项目名称、内容、规模、投资及 建设时序等。 一书 规划要点说明书 重点结合规划内容要求进行要点 说明。 4.2 深化版村庄规划成果要求 深化版村庄规划成果由说明书、图纸、附表三部分组成, 以纸质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表达,完整表达相应内容。 1、规划说明书 9 包括规划总则、村域规划、农村居民点建设规划和实施保 障等,明确法定内容和强制性要求。 规划总则。包括规划背景、规划原则、规划范围、规划依 据、规划期限等内容。 村域规划。包括村域现状分析、发展目标与规模、村域空 间布局和居民点布点、村庄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布局、空间管 制等内容。 农村居民点建设规划。包括村庄建设用地布局、基础设施 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农房建设、安全与防灾减灾、风貌指引、 近期建设项目等内容。 实施保障。包括建设管护、规划执行、组织管理、工作机 制等内容。 2、图纸 按照村域规划、农村居民点建设规划要求绘制以下主要图 纸。 村域规划(采用 1:2000-1:10000 地形图)。包括村域现状 图、村域综合发展规划图、村域空间布局规划图、村庄产业发 展规划、村域空间管制规划图。可根据需要增加区位分析图等 相关图纸。 农村居民点建设规划(采用 1:500-1:2000 地形图)。包括 农村居民点用地现状图、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图、农村居民点 建设规划图、基础设施规划图、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防灾减 灾规划图、风貌规划指引图、近期建设规划图。同时,为加强 村庄设计引导,可增加重要节点效果图和农房选型图等相关图 10 纸。(备注:所有图纸均应标明图纸要素,如图名、图例、图 标、图签、比例尺、指北针等) 3、附表 包括村庄建设用地汇总表、村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和村 庄建设项目汇总表。 5 附则 5.1 本《导则》由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5.2 本《导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1 附录 1:基础版村庄规划说明书框架 1 总则 1.1 规划要求 1.2 规划依据 1.3 规划原则 1.4 规划期限 2 村域规划 2.1 现状分析 2.2 发展目标与规模 2.3 空间布局规划 2.4 设施布局规划 3 农村居民点建设规划 3.1 居民点基本概况 3.2 农房建设管理及风貌控制要求 3.3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配建 4 近期建设规划 5 规划实施保障 12 附录 2:深化版村庄规划说明书框架 1 总则 1.1 规划背景 1.2 规划范围 1.3 规划依据 1.4 规划原则 1.5 规划期限 2 现状分析及评价 2.1 综合现状分析 2.2 发展条件评价 3 发展目标与规模 3.1 发展目标及规模 3.2 发展定位及策略 4 村域规划 4.1 村域空间布局及居民点布点规划 4.2 村域产业发展规划 4.3 村域配套设施规划 4.5 村域空间管制规划 5 农村居民点建设规划 13 5.1 村庄建设用地布局 5.2 村庄基础设施规划 5.3 村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5.4 村庄农房建设规划 5.5 村庄风貌指引规划 5.6 村庄安全与防灾减灾规划 6 近期建设规划 6.1 近期重点建设项目 6.2 近期行动计划与投资估算 6.3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7 规划实施保障 14 附录 3:贵州省整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10+N”行动计划 《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体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加快“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的实 施意见》(黔党办发〔2017〕1 号)提出:坚持深化“四在农 家· 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 坚持落实“绿 化、净化、硬化、亮化、气化、文化、便民化、安全化、数据 化、产业化”等十化要求, 大力实施整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10+N”行动计划, “十三五”期间分类建设 8000 个以上精 品型村庄、30000 个以上提升型村庄、100000 个以上普及型 村庄, 到 2020 年, 全省形成点线面结合、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 乡村新格局, 使美丽乡村成为多彩贵州的靓丽名片。 10 项行动计划:实施绿化工程行动计划,推进绿色家园 建设;实施垃圾污水治理行动计划,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实施 道路建设行动计划,推进农村便捷出行;实施光明工程行动计 划,推进农村用电保障;实施清洁能源工程行动计划,推进清 洁燃料进村入户;实施特色文化保护发展行动计划,推进民族 文化记忆传承;实施公共服务提升行动计划,推进公共服务均 等化;实施安全保障行动计划,推进村庄建设安全;实施数据 乡村行动计划,推进大数据发展应用;实施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推进绿色经济发展。 N 项行动计划:在普遍实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10 项行动 计划, 确保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得到保障、村庄环境得以整治的 基础上, 各地可结合自身实际、发展阶段和资源禀赋, 积极探 15 索创新,以基础设施升级、公共服务提升、产业优化发展等为 重点,围绕大扶贫、大数据、大健康、大旅游、大生态等自行 设计和组织实施“N”项行动计划, 突出地方特色, 打造地域 品牌, 实现全域推进、百花齐放。 16 附录 4:贵州省整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村庄分类 结合全省村庄现状基础和发展条件,为更好推动村庄建设 和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 见》(国办发〔2014〕25 号)文件精神及 2020 年的工作目标,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 30 户以上农村居民点为对象分为普 及型农村居民点、提升型农村居民点和精品型农村居民点。 普及型农村居民点:规模小、较分散、以保障基本生活设 施为重点的农村居民点,因地制宜开展污水、垃圾的治理,在 “10+N”行动计划中,着力解决农村房、水、电、路、气、 讯及安全防灾等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因地制宜改建或新建基本 生活设施,实现三个基本保障:有基本安全保障,完成农村危 房改造任务,有基本防灾减灾设施和措施;有基本生活保障, 供水、道路、用电等满足日常生活需求;有基本卫生保障,人 畜实现分离居住,消除蚊蝇鼠蟑危害。 提升型农村居民点: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中心村及基本生 活设施较完善的农村居民点,在满足普及型村庄建设内容的基 础上,根据“10+N”行动计划,着力提升基础保障能力,以 环境整治为重点,解决农村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公共服务、 绿化等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问题,在三个方面取得成效:污染有 效控制,实现农村垃圾全面收运、有效处理并长效保持,无非 正规垃圾堆放点,生活污水处理覆盖 60%以上常住居民且稳 定运行,90%以上农户及公共场所使用卫生厕所;公共环境整 洁,公共空间和农户庭院整洁且普遍绿化,坑塘河道消除黑臭 17 水体并保持干净,无乱堆乱放;管理规范有序,已编制村庄规 划或制定村庄整治方案,农房建设有管控,基本消除私搭乱建, 村规民约管用。 精品型农村居民点:高速公路和高速铁路沿线、城镇周边、 世界自然遗产地周边、风景名胜区周边、省域边界重要出入口、 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特色产业村庄、民族特色村寨等交 通便利、人口相对集中、发展条件相对较好的农村居民点,在 满足普及型和提升型村庄建设内容的基础上,根据“10+N” 行动计划,以推进宜居乡村建设为重点,着力解决村庄景观风 貌、商贸服务、数据开发和产业发展等村庄现代化和美化提升 问题,达到国家标准《美丽乡村建设指南》 (GB/T32000-2015) 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通知》(财农 〔2016〕107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16 年 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工作的通知》(建办村函 〔2016〕827 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推介工作的通知》(农办加〔2016〕8 号)相关要求。 18 附录 5:贵州省整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10+N”行动计划项目配建表 项目名称 绿化工程 行动计划 (4 项) 庭院绿化项目 村内公共绿化项目 古树名木保护项目 村庄林地、湿地建设项目 垃圾污水治理 生活垃圾分类治理项目 行动计划 存量垃圾综合治理项目 (9 项) 人畜分离项目 畜禽粪污综合治理项目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项目 农村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水生态、水环境治理项目 生活污水治理及改厕改厨项 目 “10” 生态河道综合治理项目 项行动 道路建设 通组路、串户路建设及硬化 计划 行动计划 项目 (50 项) (3 项) 道路沿线景观整治项目 停车设施项目 农村电网建设 供电保障项目 和光明工程行 路灯照明项目 动计划(3 项) 公共亮化项目 清洁能源工程 能源保障项目 行动计划 清洁能源使用项目 (2 项) 特色文化保护 特色村落保护项目 发展行动计划 建筑风貌提升项目 (3 项) 历史文化保护项目 公共服务提升 农村便民服务中心项目 行动计划 公共服务代办点项目(如邮 (15 项) 政、电信、金融等) 小学项目 幼儿园或托儿所项目 文化活动室项目 图书室项目 19 农村居民点类型 普及型 提升型 精品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安全保障 行动计划 (5 项) 卫生计生室项目 农村超市项目 农贸市场项目 电子商务平台项目 公共卫生厕所项目 活动广场项目 体育健身设施项目 农村养老服务机构项目 农村公益性公墓项目 饮水安全项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供水保障项目 ● ● ● 农房安全项目 ● ● ● 防灾减灾项目 ● ● ● 消防安全项目 ● ● ● ● ○ ○ ● ○ ○ ● ○ ○ ○ ○ ● ○ ○ ● 数据乡村 行动计划 (3 项) 通信、邮政保障项目 大数据应用项目 公共信息化项目 产业发展 现代农业项目 行动计划 建筑业项目 (3 项) 旅游服务业项目 “N”项 以基础设施升级、公共服务提升、产业优化 行动 发展为重点,围绕大扶贫、大数据、大健康、 计划 大旅游、大生态自行设计和组织实施项目 注:●应当设置项目(普及型 11 项、提升型 22 项,精品型 33 项) ○选择设置项目 (结合自身条件因地制宜设置)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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