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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招标文件22-4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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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ZFCG-2023-0000004 招 标 人:潍坊市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华仁永旺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二月 1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第四章 评标方法 第五章 采购合同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潍坊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潍坊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ggzy.weifang.gov.cn)网上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2023-0000004 项目名称:潍坊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标 包 1 货物 服务名 称 数量 (台/套 /批)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本招标文件 要求的资格、资质的单位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所投 产品所属医疗器械的,若厂家投标提供医疗器械生产 许可证); 3、所投产品必须具有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 械备案凭证(所投产品所属医疗器械的);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C 臂机 6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 (山东)”网站 (http://credit.shandong.gov.cn/)、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制造商授权或 合法代理商授权书(授权可追溯)。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若超最高限价做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 年 2 月 8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2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地点:网上自行下载。 3 本包预 算(万 元) 本包最高 限价(万 元) 900 880 方式:投标人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网址: http://ggzy.weifang.gov.cn),办理信息注册后进行网上投标确认并获取招标文件,未在市公 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无效。已注册的投标人应按照《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的通知》(潍资中发〔2019)6 号) 要求,在参与投标前登陆 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员系统通过“修改信息”功能重新签署和上传《信用承诺书》, 《信用承诺书》模板可在网站首页-“资料下载”-“综合下载”中下载。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 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员系统”,在“采购业务”-“采购文件下 载”-“领取”-下载招标文件。 注: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 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投标人注册并报名,否则无法正常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 2.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程序: (1)注册信息:投标人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诚信库审核地区请选择“市辖 区”或“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上传证件:注册完成后通过网站会员中心“企业会员系统”登陆,选择“投标人”类 型,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书和资料的原件图片或扫描件(上传复印件的,验证将不被通 过)。 (3)网上验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网上验证,网上验证时间:上午 09:0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15318914578。技术支持:江苏 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电话:0536-8097130。 注:系统操作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右侧“视频课 堂”观看各操作步骤的视频讲解或在“资料下载”—“综合下载”中下载相关操作手册和“企 业网上注册登记入库常见问题解答”。 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 年 2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前通过系统上传。 3.开标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各潜在供应商在会员系统内开标解密,投标供 应商无需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只需要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WFTF)在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会员系统上传。 4 4.开标时间:2023 年 2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不见面开标席 4(第三会议室) (高新区东方路 3396 号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2023 年 2 月 8 日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潍坊市人民医院。 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 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 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 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3.资格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信用中国(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 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对列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潍坊市国家税务局、潍坊 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中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如有意向参与投标,请尽早阅知招标文件中的《政府采购 电子化工作须知》,以便能顺利进行投标。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在评标结束之前保持联系畅通,因投标单位自身原 因联系不到而引起开评标不畅的,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身承担。 3、本项目无复会环节,最终结果将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潍坊市人民医院等网站上 进行公示。 4、本项目在开评标前及过程中若有技术问题,请及时联系相关人员:技术支持电话: 0536-8097130。 5、本项目实行无直播网上不见面开标,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通过系 统自行完成解密,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后果详见招标文件中招标采购电子化工作须知 的第六条注意事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 标 人:潍坊市人民医院 5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华仁永旺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中润世纪广场 18 号楼 603。 联系人:于美玲、邱俊豪 联系方式:0531-88589237 附件:招标文件 不见面开标签到解密操作手册 发布人:山东华仁永旺招标有限公司 2023 年 2 月 7 日 6 招标采购电子化工作须知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一、总则 (一)为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提高招标投标效率,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电子招标投 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须知。 (二)本须知所指的网上招标投标,是指使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的招标投标管 理系统,在互联网上完成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以及其他招标投标行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负责建设和管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网上招标投标的组织实施 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网上招标投标的全过程进行监管。 (三)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人、供应商(以下统称为投标人)提交的网上信息 采集入库资料进行核实,确认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标投标活 动。进入交易平台的企业应及时对其注册的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负责。当交易平台中文字信息与扫描件不一致时,以扫描件为准。 (四)网上招标投标各方主体,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以下简称 CA)及电 子签章。各方主体在交易平台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 (五)本工作须知属于招标、采购文件(以下统称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务必 阅读并掌握。 二、招标文件获取 网上自行下载。投标人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网址: http://ggzy.weifang.gov.cn),办理信息采集注册后进行网上投标确认并获取招标文件。 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员系统”,在 “采购业务”-“采购文件下载”-“领取”-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操作将自动记录,逾期未在 平台系统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放弃,参与投标将被拒绝。 三、CA 免费办理 现场办理:潍坊市东方路 3396 号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CA 办理窗口,山东卓 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即收即办。 网上办理: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线平台 http://wf.sdzhuoma.com/ 注册后按流程办理。 7 具体办理流程:请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重要通知—《CA 数字证书免费办 理流程》中查阅(网址: http://ggzy.weifang.gov.cn/wfggzy/InfoDetail/?InfoID=dbb71d33-14f1-41de-9e027b8d3c0df7cb&CategoryNum=048001) CA 数字证书办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窗口联系电话:15345366335。 山东卓码数字证书客户服务电话:19953638182。 CA 技术人员 7*24 小时服务电话:赵工 18353633022,马工 18560027360。 服务监督电话:0536—8080981。 注意事项: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前办理完毕,以免影响使 用。除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免费办理的数字证书外,其他已接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 易多 CA 统一认证平台的数字证书,可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使用,但不享受免费 办理、更新、更换服务。 四、投标文件编制及上传 (一)投标人必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潍坊版)”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具体制作可参考“潍坊市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及制作工具”(中心 网站→资料下载→综合下载)。 技术支持电话:0536-8097130 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 998 0000 (二)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 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但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 (三)下载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答疑、澄清和变更 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或在交易平台内发送更正通知或答疑文件的形式 发出(文件格式为.WFCF),投标人需自行从系统中查看并下载,各投标人需及时关注平台项目 信息变更情况,必须使用最新的答疑(变更)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四)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经过 CA 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文 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 CA),投标截止时间以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平台显示的时 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有关要求。 8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明确项目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如果 采用,务必仔细核查编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投标人在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软件编制工程类项目的投标文件时,应注意使用的造价 软件须经过主管部门评测通过,并能与潍坊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无缝对接。 3.投报多个标段时,须对每个标段分别制作文件并报价。另外,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投 标人公章的电子签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 公章等处均应使用与当事人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或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 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人在网上提交加密投标文件的同时,还需提供储存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以及 PDF 格式投标文件的 U 盘或光盘(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非加 密投标文件和 PDF 格式投标文件,供投标人使用)。储存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及 PDF 格式投 标文件 U 盘或光盘由投标人自行准备(投标人须保证启用 U 盘或光盘时能正常读取)。开标 前,投标人应将所要求的投标文件一同密封提交。投标人需在 U 盘或光盘表面粘贴标识,将 项目内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信息写在标识上。(本次无需提供)。 五、解密投标文件 开标时,投标人应使用 CA 在规定的解密时间(30 分钟)内对本单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 件进行现场解密,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把 CA。 六、注意事项 (1)投标人无需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只需要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 为.WFTF),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会员系统上传。请 各投标人务必再次确认所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能正常参与开评标活动,若由此造成 的一切后果均由各投标人承担。 (2)请各潜在投标人在 2023 年 2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自 行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段解密视为投标文件无效,开标后,投标人即可在线解密,一般解 密时长在 2 分钟左右,开标后 30 分钟非自身原因无法完成解密的,请及时致电咨询:8097130 或 8080958。(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忘带或错带 CA 锁、忘记 CA 锁密码、CA 锁过 期、上传响应文件后更新 CA 锁、网络不稳定等)。 (3)开标后投标人必须时时在线,直至评标结束。 (4)请各潜在投标人在完成开标解密后 30 分钟内将开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 sdhryw@163.com 电子邮箱。 9 (5)各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中资格要求及其它相关资料及企业荣誉相关资料的真实 性,后期采购人将对中标人的以上资料进行核查,若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 标资格。 (6)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取消复会环节,请各投标人自行到相关网站查看中标 结果。 (7)投标人应妥善保管 CA,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况的,投标人必须重 新用 CA 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完成到网上招标投标系统:1、 CA 到期后重新续期;2、CA 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 (8)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时携带 CA。一个 CA 在制作投标文件到评标结束期间,仅能为 一个项目使用,同时参与多个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需办理多个 CA。 (9)投标人因 CA 遗失、损坏、更换、续期、忘记密码等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时间(30 分 钟)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导致其投标(报价)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责任。 (10)因网上招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投标人均解密失败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可导入未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继续开标。若系统识别出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和网上递交的加密投标文 件识别码不一致,系统将拒绝导入并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投标人自行承担责 任。 (11)针对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计算机制作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文件制 作机器码(mac 地址)一致;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投标过程文件(文件格式为.etbp)制作并生 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上述情形一经发现,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注: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使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 件。 七、突发情况处理 (一)项目评审中,投标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该投标文件做进一步的评 审,并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无法浏览或不完整的; 2.投标文件中携带病毒并对计算机软硬件、数据、系统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方面造成损坏 的; 3.恶意递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及电子标系统堵塞或瘫痪的; 10 4.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二)项目评审中,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提交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如出现下列情况 的,应终止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做进一步的评审,视同放弃澄清或者修改: 1.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法浏览或不完整的;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中携带病毒并对计算机软硬件、数据、系统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方面 造成损坏的; 3.恶意递交澄清或者修改,企图造成网络及电子标系统堵塞或瘫痪的; 4.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不予评审情形的。 (三)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的 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各方当事人均应免责: 1.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标投标系统; 2.网上招标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网上招标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无法运行; 6.其他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四)出现突发情况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可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1.项目暂停,待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再恢复网上招标 投标系统运行并重新在系统中实施暂停的项目; 2.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招标投标操作程序,并通知投标人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评审。 11 第二章 序号 内容 1 采购人 2 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说明与要求 潍坊市人民医院 山东华仁永旺招标有限公司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资 格、资质的单位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所投产品所属 医疗器械的,若厂家投标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所投产品必须具有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 证(所投产品所属医疗器械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山东)”网站 (http://credit.shandong.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 5、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制造商授权或合法代理 商授权书(授权可追溯)。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封面 (1)投标文件封面; (2)★投标函;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可不提供); 4 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商 务 部 分 (5)★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提交投标人资格要求当 中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6)用于评审的证明材料 (7)中、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 价格需扣除的,须提供: ①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声明函 ②从业人员声明函 注:以上资料无需提供原件,将相关原件扫描件编入电子投 标文件中,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扫描件 予以认定。 (8)★开标一览表; 报 (9)★报价明细表; 价 (10)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部 (11)节能产品明细表; 分 (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明细表 (13)监狱企业产品明细表 (14)★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 ①技术参数; 技 术 部 分 ②总体方案设计; ③投标人履约能力; ④软/硬件功能实现; ⑤质量保证; ⑥技术规范偏离表; ⑦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材料; ⑧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15)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服务文件: ①技术支持及售后、运维服务及培训方案; 服 ②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务 ③服务条款偏离表; 部 ④优惠条款; 分 ⑤产品自主研发能力、企业综合实力等; ⑥关于质量、供货期、服务等方面的承诺及合理化建议; ⑦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5 6 7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 标 是否允许投报进口 产品 是否允许投标人将 □是 ☑否。 详见设备要求。 ☑否。 13 项目非主体、非关 □是。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采购人同意,可以将项目 键性工作交由他人 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交由他人完成。此时,接受分包 完成 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分包内容要求:{ } 分包金额要求:{ }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是。 } ☑否。 ☑自行踏勘。 8 踏勘现场 □统一组织。 联系人:{ }。 踏勘时间:{ }。 联系电话:{ }。 踏勘地点:{ }。 2023 年 2 月 15 日 16:00(北京时间)前接受投标人疑问或 澄清要求(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于美玲 。 联系电话:0531-88589237。 提交方式:发加盖公章扫描件或照片至邮箱并发送 word 可 9 答疑接受时间 编辑电子版至邮箱(两者缺一不可):sdhryw@163.com,同 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负责人确认接收。 注:答疑或澄清文件发出后,投标人必须登陆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下载使用最新的答疑后采购文件(文件格式为.WFCF)制 作电子投标(报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参与投标 (报价) 10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11 投标保证金 无 (1)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2)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 产品的,必须按照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填报,否则按无效 12 节能、环保要求 投标处理;(3)价格扣除幅度: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对属于优先采购的产品类别,给 予认证产品 5%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 14 认证产品投标文件须提供优先采购产品明细表,并附相关认 证信息或具体查询网址。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13 中小微型企业、残 (4)监狱企业须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 疾人福利性单位、 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关于监狱企业的定义。 监狱企业 (5)针对投标产品中属中小企业(监狱或戒毒企业)、残疾 有关政策 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进行相应价格扣除,响应文件中须 提供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 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 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价格扣除幅度: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14 技术部分是否采用 “暗标”评审方式 ☑否 □是。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注: 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 15 评标方法 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 投标人作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 标优劣顺序排列,技术指标较优的一方为中标人。 2、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 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细则评审后,以评标最终 15 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 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分相同的,报价较低的 一方为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指标较优的一 方为中标人。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 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 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 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 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 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 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 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 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 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 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 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 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16 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 17 代理服务费 18 付款途径 19 付款方式 22 交付日期 自行填报 23 交付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质量保证期 详见参数。 缴纳时间:投标人中标后,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不足 5000 元按 5000 元收取。 招标人支付货款 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付设备款的 30%,正常运行 6 个月付设 备款的 60%,正常运行 24 个月付清 10%余款。 16 25 争议的解决 双方应协调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潍坊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招 标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不需要。 □需要,样品要求如下: (1)样品内容: 样品制作标准和要求: 随样提交的检测报告:{无/如有,须注明要求的检测机 构、检测内容}。 (2)样品的生产、安装、运输、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投标 人自理; 26 是否需要 提交样品 (3)送样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送样截止时间(逾期不予接收): 年 月 日 时 分; (4)送样地点: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封闭评标区东 门(潍坊市高新区东方路 3396 号,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位 于方方路与东风东街交叉路口东南角)。 (5)送样联系人: ;联系电话: 。 6、中标人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标准,所提供 服务不得低于样品质量;未中标人的样品,在评标结束后自 行取回,当天未取回的,自行承担损坏、遗失等责任。 ☑不需要。 □需要,陈述要求如下: 27 现场陈述 1、陈述内容:{ }。 2、陈述人员:{ }。 3、陈述时限:{ }分钟。 4、陈述形式:{ }。 5、其他:(1)依照签到顺序依次进行;(2)投标人可放弃陈 述,但需要签字确认。 17 本项目预算: 28 项目预算 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报 价处理。 1、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守《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招投标工作 29 其他 须知》、《项目投标报价要求事项》,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 组成部分。违反该要求的,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各投标人必须针对每包项目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并报价。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相关当事人须接受行政监督部门、 30 监督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以及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 督。 1.供应商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可以通过潍坊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中心→企业会员系统(网上注册)→ “采购业务/业务管理”中的“在线质疑/异议”模块,向采 购人、代理机构提起质疑(以下简称“线上质疑”),也可 采用现场送达等方式提起质疑(以下简称“线下质疑”), 联系人:于美玲,联系电话:0531-88589237,通讯地址:济 南市历下区中润世纪广场 18 栋 603。 2.供应商采用线上质疑时,应参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以及《关 31 质疑 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质疑与投诉实施办法》(鲁财采 [2018]72 号)的要求在法定时限内如实填写质疑信息,并上 传规定格式的质疑函等扫描件。 3.若供应商就同一项目同时提起“线上、线下质疑” 的,质疑内容必须一致,若内容不一致时,以先收到质疑材 料的时间为准。 4.收到供应商线上质疑后,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 应根据质疑处理的相关规定,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会员中心→企业会员系统(网上注册)→“业务管 理”中的“质疑/异议回复”模块进行回复。在线质疑与回复 18 材料与纸质质疑与回复材料具有同样的效力。质疑供应商应 当及时查看系统答复信息,因不及时查看出现问题自行承担 相应后果。使用说明详见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 料下载→综合下载中答疑/异议回复操作手册(代理公司)和 在线质疑/异议操作手册(投标单位)。注:供应商采用线上 质疑的应电话告知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 5.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 环节的质疑。另行提出的不予接受。 6.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 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 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 机构提出质疑。 32 是否允许进口 详见参数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33 中采购标的所属行 制造业 业 注意 事项 投标人可以从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会员系统提取相关证明资料并编制到电 子投标文件中,会员系统没有的应当提供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各投标人应保证 相关资料在交易中心会员系统及时更新,确保相关资料真实有效。 注:1.本表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本表内容与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 3.本表中“□ √ ”标示选择使用该项,“□”标示不选择使用该项。 19 二、投标人须知 说明: 1、投标人应认真、全面、综合地阅读、理解本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补充等 文件,如有任何疑义,应按前附表的规定按时提出,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任何推论、理 解和结论不负责任,如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技术或服务要求有可能会造成限 制性或倾向性条款,也应在招标答疑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如未提出,则视为对技 术或服务要求无任何异议。 2、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证明材料的,系指提供原件的影印件;招标文件中 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所在页按要求加盖了公章,视为满足 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要求。 A、总则 l、项目说明 1.1 本招标项目综合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所述。 1.2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得到 有关部门的批准,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服务单位。 2、合格投标人要求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 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为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投 标人在投标在系统应提交的资料须包括以下内容: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是指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 告表或审计报告。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 供本单位开标前 6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交税 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的复印件或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加盖 投标人单位公章);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出具的 20 本单位职工开标前 6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障缴费清单的复 印件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7)信用承诺书; (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或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信 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中国(山东)”网(http://credit.shandong.gov.cn/) 等渠道。 查询截止时间节点为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查询内容: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 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的姓名、性 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失信被执 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 法院;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 事项。 注: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公示。 对列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潍坊市国家税务局、潍坊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联合惩戒 对象名单中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①上述(1)-(8)项证明材料为资格后审的必要条件,系统中提交的资料扫描件 不清晰或资料提供不全,其投标将被否决,不予进入下一步评审程序。因证书年检或 延期的须在系统中上传加盖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材料或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投标时 未提交以上有效证书、证明件或公证书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②资格审查及评分办法中涉及到的所有证件不再要求提供原件,须在电子投标文 件“资格审查资料”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中上传加盖公章扫描 件。 ③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其中的字体、印章要清晰。评 标委员会通过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原件扫描件予以评审和认定。 21 投标人借用他人资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成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投标费用 3.1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自身费用,不 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2 中标人须承担本项目中标交服务费,于领取中标交通知书前一次性交纳至招标 代理机构。服务费不足 5000 元,按 5000 元收取。 3.3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电子版文件均不退还。 B、招标文件说明 4、招标文件的构成 4.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等相关内容。招标 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4.1.1 招标公告 4.1.2 投标须知 4.1.3 招标内容 4.1.4 投标文件格式 4.1.5 合同格式 4.1.6 评标办法 4.2 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2.1 投标人要认真、全面、综合地阅读、理解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 疑、澄清、修改、补充等),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如 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 性的响应,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的风险。 4.2.2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内容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 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任何由于现场不熟 悉造成的服务期限延误和造价增加,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3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为招标人。 5、踏勘现场 22 5.1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经招标人同意后自行踏勘现场,按投标须 知前附表中规定提交疑问问题。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 险。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 利用的资料,招标人不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 5.3 投标人经招标人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责 任和蒙受损失。除招标人原因外,投标人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以及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和费用负责。 6、招标答疑的提出 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招标人解答或认为招标文件 存在歧视性条款或者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时 间和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全部提出。逾期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提出的,将 不在受理。 6.2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招标文件以及答疑文件 内的所有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投标的,后果自负。 6.3 投标人要认真、全面、综合地阅读、理解本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补充等 文件,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7、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出的所有询问或者疑问进行 综合答复。 7.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7.2 招标人可视采购具体情况,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7.3 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更正文件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网站 上发布,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 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投标人应及时通过潍坊市公 共资源交易网等查阅相关变更信息,因未及时查阅答疑文件、澄清、修改造成的投标 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被拒绝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C、投标报价说明 8、投标报价 23 8.1 投标价格为含税全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与提供服务相关的人工、设备、保险、 税费、验收及知识产权、各项政策性规费、利润及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和暗示的风险、 责任等全部费用。 8.2 中标综合单价确定后,不因市场、政策性及其他因素而调整。 8.3 投标人应结合本项目特点、市场情况及本单位综合实力自主报价。 8.4 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最 高限价。 8.5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投标内容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 8.6 投标人不得进行投标总价优惠、让利,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对投标 报价的任何优惠、让利均应体现在投标报价分析表中。 D、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度量衡单位及投标货币。 9.1 所有与招标有关的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 有中文注释。 9.2 除国家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定计量单位。 9.3 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 10、要求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 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 投标可能被拒绝。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以下顺序、内容等编制投标文件,并制作目录,否则,可能影响投标结 果。 报价文件 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12、投标文件格式 24 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内容。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 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离表”中, 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响应情况。供应商须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 参数与要求,逐条说明投标货物与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 (1)偏离内容分为“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和“不能确定”。 (2)“正偏离”是指投标产品或方案的技术及功能相比招标文件的要求技术更先 进、档次更高、更适合采购人使用。标注“正偏离”的,投标人必须注明认为“正偏 离”的理由并提供证明材料。 (3)“负偏离”是指投标产品或方案的技术及功能相比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瑕疵 和不足。 (4)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正/负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 “技术规范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响应程度,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 (5)本次招标不允许投标人复制粘贴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作为其投标文件的响应 情况。 13、投标保证金:无。 14、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投标将被拒绝,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将在 3 年内禁止参加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采购活动: 14.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14.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4.3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的; 14.4 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4.5 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14.6 串谋投标、借用资质投标; 14.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15、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出现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 效期内要求投标人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并作为招标文件和投标 25 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同意上述要求 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 16、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投标人应准备的投标文件份数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编制投标文件时,按照本须知 第 11 条、第 12 条规定的内容、顺序要求编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 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授权委托书或无效授权委托书,投标无效。 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 应尽量避免加行、涂改、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 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 E、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文件。 17、投标截止期和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含证明材料等)提交至规 定地点。在投标截止期以后提交的投标文件(含证明材料等),将不予受理。 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第 7 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 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 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 招标。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 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 补充、修改,应按照本招标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盖章和递交。补 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16、17 条规 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投标文 件”或“撤销投标”字样。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 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要求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 招 26 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投标人撤回全部或者部分投标文件的,列入不良行 为记录名单。 本次投标人无需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只需要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 为.WFTF),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会员系统上 传。请各投标人务必再次确认所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能正常参与开评标活 动,若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各投标人承担。 F、开标和评标 18、开标 18.1 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招标代 理机构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开标会议。 18.2 开标程序 “请各潜在投标人在 2023 年 2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至 09 时 30 分自行对电子投标 文件进行解密,未在上述时间段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长一般在 2 分钟左右,若在 2023 年 2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前非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完成解密 的,请及时致电咨询:8097130 或 8080958。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未携 带 CA 证书、使用非加密投标文的 CA 证书、忘记 CA 证书密码、CA 证书过期、CA 证书 未升级、投标人网络故障等。” 投标人若有报价内容未被唱出或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投标人代表须在开标时及 时声明或者提出,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 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19、评标过程的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 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0、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按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 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 27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 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1、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由评标委员会按名次推 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不保证最低报价中标。 22、评标程序 22.1 资格性审查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所有投标人的提供的资 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若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资格审查的必要资料,则其投标无效。 22.2 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 性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的投标人,投标人应签字 确认。投标人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委员会作出的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裁定。 23、无效投标情形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经信用记录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 年内有不良信用记 录; 或被列入人民法院、国家税务部门及环保部门联合惩戒名单;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制作、签署、盖章; (4)拒绝报价、报价不确定、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有多个投标报价; (5)相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提交或提交的材料与实际情况不一 致; (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 (7)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8)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9)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10)投标文件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或指标,或超过招标文 件规定的允许出现偏离的最大范围、幅度和最高项数; (11)应提供而未提供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12)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整体复制粘贴,经评委会(小组)认定与所报产 品不符; (13)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其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无法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评委会认定投标方案技术含量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5)评审期间,没有按评委会要求提交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 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16)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 (17)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投标人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 (18)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委会及其他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 正; (19)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2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投标无效的其他情形。 对投标无效的认定,必须经评委会集体作出决定并出具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由投 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评委会作出的决定。 23、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3.1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23.2 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23.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最高限价; 23.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23.5 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其他情形。 废标必须经评标委员会集体作出决定,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生效。废 标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告知所有投标人。废标后,招标人另 行安排招标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选用其他采购方式。 24、投标文件的澄清 29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评标委员会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 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 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 质性条款的,或超出招标文件允许的偏离范围、幅度及项数的,评标委员会有权确定 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 投标。评标委员会可以允许投标人修改或者澄清其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 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者不规则的地方。 25、投标报价的修正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投标文件报 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 览表(报价表)为准;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 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6、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 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 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 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 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 30 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 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照顺序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 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投标 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 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 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 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 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评审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出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 员签字确认。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招标人。招标 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 定中标人。 27、中标公告 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中标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 构没有解释落标原因的义务。 28、中标通知书 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 人和中标人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9、合同的签署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 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书面合同。 签订的合同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为基础,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 性修改。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 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和中标 通知书均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且具有法律效力。 31 中标人如不按本须知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 标,视情况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当中标人放弃中标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 合同的,由招标人可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 标。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和责任,完成中标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 转包或者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形,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与其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 经济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 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 招标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 级财政部门备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30、质疑须知 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质疑 30.1 供应商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可以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 中心→企业会员系统(网上注册)→“采购业务/业务管理”中的“在线质疑/异议” 模块,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起质疑(以下简称“线上质疑”),也可采用现场送达 等方式提起质疑(以下简称“线下质疑”),联系人:于美玲,联系电话:053188589237,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中润世纪广场 18 栋 603。 30.2 供应商采用线上质疑时,应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 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以及《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质疑与投诉实施办法》 (鲁财采[2018]72 号)的要求在法定时限内如实填写质疑信息,并上传规定格式的质 疑函等扫描件。 30.3 若供应商就同一项目同时提起“线上、线下质疑”的,质疑内容必须一致, 若内容不一致时,以先收到质疑材料的时间为准。 30.4 收到供应商线上质疑后,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根据质疑处理的相关 规定,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中心→企业会员系统(网上注册)→ “业务管理”中的“质疑/异议回复”模块进行回复。在线质疑与回复材料与纸质质疑 32 与回复材料具有同样的效力。质疑供应商应当及时查看系统答复信息,因不及时查看 出现问题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使用说明详见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综合下载中答疑/异议回 复操作手册(代理公司)和在线质疑/异议操作手册(投标单位) 30.5 投标人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有关部门将其列入不良 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和医疗设备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 关采购媒体上公布。 30.6 质疑人对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 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进行投诉。 31.保密和披露 31.1 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招标项目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 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 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 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 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31.2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 关人员披露。 31.3 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 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 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 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 料,以及投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33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2.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产品参数相关有效证明。 3.招标人将对拟中标产品进行考察,如投标文件内容出现虚假情况,取消中标资 格,五年内投标品牌及公司不得参与潍坊市人民医院的招投标活动; 4.投标人及投标品牌近三年内如有参数做假或其它不良记录,投标无效; 5.投标产品品牌优势及独有先进技术需单独说明。 6.星号“★”“*”条款为废标条款,如不能满足,做无效标处理。 7.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 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 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 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 理。 8.售后服务及付款要求: 8.1 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付设备款的 30%,正常运行 6 个月付设备款的 60%,正常 运行 24 个月付清 10%余款; 8.2 质保期内,厂方工程师每季度来院维保设备 1 次,每半年进行培训 1 次,培 训、维保记录做为货款支付要件; 8.3 质保期:≥2 年; 8.4交货时间:供应商自报最快供货时间或按甲方要求。 9.易损配件及配套耗材单独报价。 10.设备的维修维护时限: 投标人提供及时、迅速、优质的服务。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必须在 30 分钟 内做出反应,2 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24 小时内解决问题。现场无法维 修,需返厂时,则应由设备投标人在该设备返厂维修期间提供备用机。(乙方提供的 维修联系电话必须 24 小时保持畅通) 二、技术要求 1 包: 总数量:6 台 移动式 C 形臂 X 光射线机(手足专用)技术参数 34 数量 1 台 序号 技术规格 1 总体要求 1.1 设备配备内置 UPS 不间断电源系统(具备 5 分钟无线待机转运功能), 有效保护系统稳定性和病人信息 2 C 形臂 2.1 SID≤45cm #2.2 开口≤34cm 2.3 弧深≤46cm 2.4 水平移动≥3660 #2.5 垂直升降≥85cm 2.6 多关节摆臂设计≥3 轴 #2.7 C 型臂、显示器和机座一体化设计 3 探测器 #3.1 CMOS 晶体硅平板探测器 3.2 DQE≥70% 3.3 像素间距≤100um 3.4 分辨率≥1300×1300 3.5 灰阶矩阵≥16bit #3.6 探测器尺寸≤13cm×13cm 4 X 光系统 #4.1 最大输出功率≤12.8W #4.2 球管焦点≤0.033mm 4.3 透视最大 KV 值≥80kV 4.4 透视最小 KV 值≥40kV 4.5 透视最大 mA 值≤0.16mA 4.6 透视最小 mA 值≤0.02mA 5 监视器 #5.1 ≥27 吋 4K 高清彩色触摸屏显示器 #5.2 监视器最高分辨率≥3840x2160 5.3 监视器最大亮度≥600 Cd/m 5.4 监视器俯仰角调节度≥±10 2 0 35 5.5 监视器旋转角度≥2700 5.6 监视器水平及垂直大视角≥178º 6 系统控制 6.1 键盘系统控制 6.2 手控及脚踏曝光开关 7 图像处理 7.1 厂家原厂工作站 7.2 患者信息编辑 7.3 图像标注及测量 #7.4 数字笔功能 7.5 图像存储≥150,000 幅 7.6 末帧图像显示 7.7 实时自动亮度对比度调整 7.8 图像放大及游走 7.9 实时图像边缘增强技术 7.10 负片技术 7.11 图像 360 度旋转 7.12 图像左右反转 7.13 图像上下翻转 7.14 图像回调及预览 7.15 存储图像后处理 7.16 图像 USB 存储 7.17 基础 DICOM,MPPS, Q&R 功能 7.18 质保期:≥2 年 标配胶片打印机一台,与我院使用胶片兼容 一体式移动 C 臂 X 光机技术规格要求 序号 1 *1.1 1.2 2 数量 5 台 技术参数名称 招标指标 备注 总体要求 整机采用一体化整体设计,C 臂和工作站一体化。 设备配备内置 UPS 不间断电源系统,有效保护系统稳定性和病人信息。 高压发生器 36 *2.1 2.2 2.4 2.5 2.6 2.7 2.8 2.9 3 3.1 最大输出功率 发生器频率 透视最大 KV 值 透视最小 KV 值 透视最大 mA 值 数字点片最大 mA 值 半剂量透视模式 半剂量脉冲透视模式 球管系统 双焦点设计 ≥2.5kW ≥40kHz ≥110kV ≤40kV ≥25mA ≥20mA 具备 具备 #3.2 焦点 3.3 3.4 3.5 3.6 4 #4.1 4.2 #4.3 #4.4 4.5 4.6 管套散热率 阳极热容量 阳极散热率 阳极靶角 平板探测器 平板探测器材质 探测器尺寸 图像采集最大像素矩阵 后处理灰阶 可变视野 最大分辨率 4.7 任意模式下无像素合并 支持 #4.8 5 5.1 5.2 #6 6.1 6.2 6.3 6.4 7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像素尺寸 限束器 双叶限束器 虹膜限束器 显示器 医用 UHD 平板显示器 显示器最高分辨率 显示器灰阶 显示器多轴位万向臂支架 系统控制 中文系统控制界面 Linux 工业用软件操作系统 手闸,脚闸曝光控制 控制界面要求液晶触摸屏 支持多点触控操作 具备不插电待机转场功能 控制界面大小 控制界面最高分辨率 ≤140μm 具备 小焦点≤0.6mm 大焦点≤1.4mm ≥12.5KHU/min ≥76KHU ≥37KHU/min(440W) ≥10º CMOS 晶体硅 ≥20cm×20cm ≥1.5k x 1.5k ≥32bit ≥3 ≥3.5lp/mm 具备 具备 ≥27 英寸 ≥3840 x 2160 ≥10 bit ≥五轴 提供 提供 提供 具备 具备 ≥5 分钟 ≥10 吋 ≥1280×800 37 0 7.9 #7.10 8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8.10 控制界面可旋转摆动 脚踏曝光开关线缆 C 形臂 SID 开口 弧深 水平移动 垂直升降 左右摆角 C 臂旋转角度 C 臂轨道内运动角度 C 臂轨道内过伸角度 C 臂最低水平位投照高度 C 臂与工作站为一体设计无线缆连 *8.11 接 9 图像处理功能 9.1 患者信息编辑 9.2 图像存储 9.3 曝光模式 9.4 末帧图像优化显示 9.5 电影放大功能 #9.6 数字笔功能 9.7 目标位置追踪功能 9.8 自动亮度对比度调整 9.9 去除运动噪点与伪影功能 9.10 金属修正功能 9.11 窗口设定功能 9.12 图像均衡优化功能 9.13 图像放大及游走 9.14 实时图像边缘增强技术 9.15 负片技术 具备 USB 导出 BMP, JPEG, 9.16 DICOM,MP4 格式图像 10 其他 10.1 整机免费保修 ≥270 ≥10m ≤100cm ≤78cm ≥66cm ≥20cm 电动,≥45cm ≥±12.5° ≥±205° ≥150° ≥55° ≤102cm 具备 具备 ≥150,000 幅 ≥8 种 具备 具备 具备 具备 具备 具备 具备 具备 具备 ≥400% 具备 具备 具备 ≥2 年 标配胶片打印机一台,与我院使用胶片兼容 38 第四章 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如下: 评标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综合评审、择优定标,不保证最低价格中标。基本 要求:报价合理,质量优,所投设备符合招标要求,性能价格比高,企业信誉高等。 本次评标办法实行百分制,总分为 100 分,其中:报价占 60 分,货物的质量、技 术及性能等占 35 分,售后等商务条款 5 分。 一、报价得分(60 分) 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为 60 分,其他投标人报价得分按(评标基准价/投标报 价)*60%(价格权值)*100 计算。 本项目如有预算值或评审值,超出预算值或评审值的投标为无效标书。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 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 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 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评分细则 总分:100 分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 价格 60 分 格分为满分 60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 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60%×100。 39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产品彩页、技 术规范偏离表及厂家技术白皮书进行评审,产品的检测报告、产品彩 页、技术规范偏离表与厂家技术白皮书不一致的,以由厂家加盖公章 的技术白皮书为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 20 技术 参数 20 分 分,与一般技术或配置要求(未标记#的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的每有 1 条扣 2 分,扣完为止;与标有“#”的技术或配置要求存在负偏离的 每有 1 条扣 5 分,扣完为止;投标文件响应情况须具有相应的技术支 持资料,在技术偏离表中标明证明材料出处。注:若参数出现若干负 偏离,产品几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属于重大偏离,经评标委员会 一致认定的,属于无效标。 综合考虑投标产品整体技术性能、产品配置、后期使用成本、产品稳 定性、维护及其它因素等综合评分。产品整体技术性能明显优于采购 要求、投标产品配置全面、后期使用成本低、产品使用稳定、易于维 护得 10 分;产品整体技术性能完全符合采购要求、投标产品配置全 产品 综合性 10 能 面、后期使用成本低、产品使用稳定、易于维护得 8 分;产品配置只 满足基本采购需求、投标产品配置一般、后期使用成本较高、产品使 用较稳定、不易维护得 6 分;产品配置部分满足基本采购需求、投标 产品配置较低、 后期使用成本较高、产品使用不稳定、不易维护得 3 分。产品配置不满足基本采购需求、投标产品配置低、后期使用成本 高、产品使用不稳定、不易维护得 0 分。 经评标委员会 2/3 以上认可对各品牌的独有技术对临床应用的实际 先进 技术 5分 意义或属于正偏离的;每认可一项得 1 分,最高得 5 分。 投标人须提供产品检测报告或产品彩页或厂家技术白皮书作为技术 支撑。 售后 服务 对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售后维修网点、服务标准、响应 5分 时间、技术力量、培训方式)进行评价,共 5 分,每存在一处弱势扣 1 分,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和措施得 0 分。 40 注: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 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 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 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 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五.政策优惠 5.1 给予优先采购、强制采购货物价格加分: (1)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2)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按照强 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填报,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价格扣除幅度:依据品目清单和 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对属于优先采购的产品类别,给予认证产品 5%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认证产品投标文件须提供优先采购产 品明细表,并附相关认证信息或具体查询网址。 5.1.1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节能产品:须同时提供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节能 产品明细表。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享受价格扣除优惠。认证信息或具体查询网址 等相应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入响应文件中。 环保产品:须提供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环境 标志产品明细表。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享受价格扣除优惠。认证信息或具体查询 网址等相应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入响应文件中。 5.1.2 投标人须对提供的节能、环保产品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严禁投标人提 供虚假信息骗取中标,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并将不良行为上报监督部门。 5.1.3 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范围的不加分。 5.2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5.2.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监狱或戒毒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投标进行价格扣 除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政府采购仅针对投标产品中属中小企业(监狱或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 41 位制造的产品进行相应价格扣除,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中小企业须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 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 分标准。 (3)监狱企业须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中关于监狱企业的定义。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 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响应文件需要列出中小企业(监狱或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明细 表(见附件),并符合制表要求。 5.2.2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适用于项目支接受联合体投 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 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5.2.3 投标人须对提供的《小微企业声明函》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严禁投标人提供 虚假信息骗取中标,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并将不良行为上报监督部门。投标人 提供的《小微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 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5.3 采购文件中关于产品品牌型号仅供参考,并非指定。投标人可提报其他品牌型 号产品,但性能指标不能低于参考品牌。 六.投标无效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无效: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2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A.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B.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C.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D.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E.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F.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七.废标的情形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数量不足,导致 进入综合评审、打分阶段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3 第五部分 采购合同 甲方(招标人): 乙方(投标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 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文本构成 (一)本合同条款;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 (三)中标(成交)投标人投标文件; (四)中标(成交)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 (五)招标(采购)文件; (六)技术规格和要求; (七)本合同附件。 二、服务名称及内容 序号 服务名称 内容 备注 三、合同金额 名称 单价(元) 44 数量 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 大写: 。 四、合同款支付 (一)支付途径 分为三种:1、国库支付;2、甲方支付;3、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 本合同的支付途径采用第 种,具体支付金额如下: 国库支付: ; 甲方支付: 。 属国库支付的财政资金,在合同生效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时,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 内提供质量验收单,并提出支付申请。 (二)支付方式 2、合同生效后,经验收无质量问题,支付全部货款。 3、其他支付方式: 本合同采用的是第 1 种方式。 五、服务 (一)服务时间 。 (二)服务地点 (三)风险负担 系统损害,中病毒等情况在验收前由乙方承担。 六、质量 货物的质量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 诺;货物的质量还应符合国家对环保和节能产品的要求。 七、包装 货物的包装应符合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如没有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应当采取 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 八、运输要求 45 乙方应确保货物按本合同第五、六条的规定运输,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验收 货物到位后,甲方和乙方在个工作日内共同开箱检验货物的质量状况和数量,如 货物需要安装、调试,则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甲方应积极配合,安装调试 后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要求验收。项目如有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 金在货物验收合格后退还。 对货物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实际发现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出,乙方应无条件予 以解决。 十、售后服务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 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其他售后服务内容: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除双方签字盖章,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乙方应提交: 本合同应提交 。 。 十二、违约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应予以赔偿;因甲方责 任造成货物供应延期的,合同工期顺延。 (二)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进行交货,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交付货物的规格和技术参数、质量达不到合同及规范要求的,甲方有权要 求更换货物并重新发货,其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影响工期的,乙方承担逾期交付违 约责任。 (四)乙方不履行合同条款或只履行部分合同条款,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甲 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五)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为 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46 十三、不可抗力 双方中任何一方因法定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 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 日内提供相应证明。 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争议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潍坊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 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 等的法律效力。 附加协议条款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自生效。 本合同一式陆份,正本叁份,甲方、乙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执壹份;副本 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行号: 行号: 注:本章为合同参考文本,具体的内容(违约责任、服务实施等方面)于中 标后签订合同之前确定。 47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封面 (一)封面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48 投标文件 投 标 人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日 (年/月/日) 期 49 二、商务文件 (二)★投标函 : (投标人名称)授权 理人姓名) (投标人授权代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 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加 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提交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有效光盘一份和电子签章后的 PDF 格 式投标文件有效光盘两份。 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5、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6、我方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技术和服务要求,若有偏离,已在 投标文件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7、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若超过项目预算时,投标将被拒绝。 8、我方承诺:与在本项目中设计编制技术规格的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隶 属关系和利益关联。 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 收。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50 11、我方承诺: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及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申报资料 均真实、及时、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 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 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参考资料及 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 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4、我方承诺:如所报货物属国家强制认证产品的,均已通过认证且在有效期 内,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方承担。 15、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 规定。 16、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 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 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联系电话,e-mail: 5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_ 投标人公章: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 说明: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 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52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姓名: 系 性别: 年龄: 职务: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 件签署的一切事项。 特此证明。 (后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公章: 日期: 53 项目投标文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住址)的 名称)的在下面电子签章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授权代理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 目(项目编号、包号: (投标人 的项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投标 人授权代理人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 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生效,特此声明。 (后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 54 (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 3 项“投标人资质要求” 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55 (六)★用于评审的证明材料 56 (七)中、小、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扣除的,须提供: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 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 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 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 立企业可不填报。 5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 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 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58 三、报价部分 (八) ★1 包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包号: 价格单位:元 项目名称 小写: 元 大写: 元 投 标 总 价 品牌 质保期 交货期 备注: 说明:1、投标人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总价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 标的依据。 2、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投标总价或表中某一包填写多个报价,均将导致投标 被拒绝。 年 59 月 日 (八)★报价明细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 序 号 1 产品名称 价格单位:元 2 品牌、产地 3 规格 价格 单价 数量 1 2 3 4 5 … 软件费用小计 安装调试费用 维护与技术支持费用 培训费用 备品备件费用 运输与保险费用 其他 合计 说明:投标人必须填写报价明细表,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年 60 月 日 小计 (九)进口原装产品明细表(若有) 项目编号、包号: 序号 产品名称 价格单位:元 品牌型号 制造商 产品名称 产地 产品名称 价格 厂家授权 1 2 3 4 … 合计 说明:投标人所投产品如为进口产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 年 61 月 日 (十)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项目编号、包号: 序号 产品名称 企业名称 价格单位:元 注册商标 规格型号 产品名称 环保产品政府 采购清单编号 认证证书有效 价格 截止日期 1 2 3 … 4 合计 说明: 1、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确定。 2、如所投产品为环保产品,须提供所投产品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所在页扫描件或相关网页截图,否则评分时不予认可。 3、如所投产品为环保产品,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分时不予认可。如所投产 品不是环保产品,可不填此表。 年 62 月 日 (十一)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 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供应商名称(公章): 项目编号: 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 包号: 规格型 号 制造厂家 产地 节能产品认 认证机 证证书编号 构名称 数量 说明: 1、此表中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厂家、产地、综合单价、数量和合价必 须与附件《报价明细表》中的相应内容一致。 2、★报价货物属于强制采购的,须投报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处于有效期 之内的节能产品并编制此表;属于政府采购强制节能品目清单但未按强制节能清单报 价或未按要求编制此表的,属于无效报价。 3、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 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 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 采购的节能产品。 4、响应文件须提供所投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按无 效报价处理。 授权代表签名: 日 期: 63 优先节能产品明细表 优先节能产品明细表(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供应商名称(公章): 项目编号: 序 设备 号 名称 品 牌 规格型 号 优先节能产品报价小计: 制造 厂家 包号: 节能产 品认证 产地 证书编 号 认证 机构 名称 综合单 价 (元) 数量 合价 (元) 元 说明: 1、此表中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厂家、产地、综合单价、数量和合价必 须与附件《报价明细表》中的相应内容一致。 2、此表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实际市场价格填报,若磋商小组认定所报价格明 显高于市场价格,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优惠。 3、响应文件中没有优先节能产品明细表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予价格扣除。 4、本表须填报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并提供 所投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 日 期: 64 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供应商名称(公章): 序 号 项目编号: 设 备 品牌 名 称 包号: 规格型 号 环境标志产品报价小计: 中国环境 综合单 认证机 数 制造厂家 产地 标志认证 价 构名称 量 证书编号 (元) 合价 (元) 元 说明: 1、此表中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厂家、产地、综合单价、数量和合价必 须与附件《报价明细表》中的相应内容一致。 2、此表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实际市场价格填报,若磋商小组认定所报价格明 显高于市场价格,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优惠。 3、响应文件中没有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予价格扣除。 4、本表须填报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并 提供所投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 日 期: 65 (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明细表 制造 序号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综合单价 产地 厂家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产品报价小计: 合价 数量 (元) (元) 元 备注: 1、此表中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厂家、产地、综合单价、数量和合价必须 与《报价明细表》中的一致。 2、所投货物符合残疾人福利性政策的,需按规定格式逐条填写,否则不予认可。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签字或盖章) 日 66 (十三)监狱企业产品明细表 制造 序号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综合单价 产地 厂家 监狱企业产品报价小计: 合价 数量 (元) (元) 元 备注: 1、此表中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厂家、产地、综合单价、数量和合价必须 与《报价明细表》中的一致。 2、所投货物符合监狱企业政策的,需按规定格式逐条填写,否则不予认可。 3、依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 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给予价格扣 除。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签字或盖章) 日 67 四、技术部分 (十五)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 ①功能描述; ②总体方案设计; ③投标人履约能力; ④功能实现; ⑤质量保证; ⑥技术规范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 序号 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投标文件对应规范 偏离 备注 说明: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货物的性能参数、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栏填写 “无偏离”或“正偏离”或“负偏离”或“不能确定”。2、不填写对应指标,而只填 写偏离情况或弄虚作假、前后不一致的,其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3、备注中应注明 “详见投标文件 页”,如没有注明,将被视为技术支持资料不完善,评审办法中 “软件功能描述”得分为零分。 68 年 ⑦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材料; ⑧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69 月 日 五、服务部分 (十六)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服务文件 ①技术支持及售后、运维服务及培训方案; ②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③服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 序号 招标文件服务条款、要求 投标文件对应规范 偏离 备注 说明:1、如投标人提交的技术规范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偏离,需逐项填写《服务条 款偏离表》。 ④优惠条款; ⑤产品自主研发能力、企业综合实力等; ⑥关于质量、供货期、服务等方面的承诺及合理化建议; ⑦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70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招标代理机构: 在参加本次投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我公司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 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 用中国(山东)”网站(http://credit.shandong.gov.cn/)等渠道查询, 并将网页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 71 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 诺书 本单位(或本人,下同)自愿加入“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诚信库”,按照潍 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信息采集入库事宜,对此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单位在信息采集入库过程中提交并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相关信息, 均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份。 二、本单位在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我单位应 事先声明,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三、本单位在参加公共资源活动中,在资格审查和评标(评审)阶段需要提交的 企业与人员业绩合同、获奖证书等材料,按照交易文件或相关规定要求在潍坊市公共 资源交易网或开标现场进行公示。 四、本单位在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严格遵守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和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管理规定,守法诚信、公平竞争,承诺不 发生以下行为: (一)与招标(采购、出让)人、中介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竞买 人) 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出借或转让公 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账号; (二)向招标(采购、出让)人、中介代理机构、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等行 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成交)或非法利益; (三)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提交虚假材料谋取交易; (四)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交易的; (五)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采购、出让)人签订合同,在签订 合同时向招标(采购、出让)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交易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 金; (六)未按照交易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或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再订立其他 协议; 72 (七)将合同转包或违法分包; (八)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或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九)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十)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 五、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 证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在项目投标(谈判、磋商、竞买)前及时登录潍坊市公共资 源交易网变更相应信息。 六、本单位同意将《信用承诺书》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媒介公示并接 受监督。若违反本信用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愿意接受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曝 光, 并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检查和处理。 承诺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73 日 采购项目验收单 采购人 中标人 项目编号、包 合同编号 号 合同金额 交付、验收日 (元) 期 付款方式 名称及内容 数量 项目 明细 …… 验收人: 采购人(公章) 履约 质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情况 负责人: 投标人(公章) 说明:本表一式五份,采购人一份、投标人一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份、采购 人同级卫生健康委员会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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