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信息化建设管理导则
ICS 27.140 CCS P 55 52 贵 州 省 地 方 标 准 DB52/T 1637—2021 水利信息化建设管理导则 Management guidelines for construction of water resources informatization 2021 - 12 - 08 发布 2022 - 01 - 01 实施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52/T 1637—2021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2 4 总 则 .............................................................................. 2 5 建设项目分类 ....................................................................... 2 6 建设内容 ........................................................................... 3 7 网络信息安全 ...................................................................... 11 8 组织控制管理 ...................................................................... 13 9 监督与验收 ........................................................................ 13 附录 A(资料性) 水利信息化技术参考框架 .............................................. 15 附录 B(资料性) 水利信息化业务应用及主要功能 ........................................ 17 附录 C(资料性) 业务应用支撑 ........................................................ 26 I DB52/T 1637—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贵州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贵州省水利厅、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贵州省水文水资源局(贵州省 水利信息中心)、贵州省水利科学研究院、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贵州省水利水 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金水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遵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任廷鸿、姜瑛、刘元勋、易灵、张波、傅志浩、杨楚骅、饶凡威、罗穗红、 廖祥君、王存慧、戴琳璐、蒋毛席、廖小龙、赵玉忠、侯贵兵、曾庆祥、丁秀平、吕彬、陈冰清、 刘博文、林韦思、王永涛、黄维、黄洁、张永瑞、郝龙刚、陈其祥、刘宗义、周爽、王延华、曾颂归、 罗天文、徐锐、王茂洋、伍从静、杨胜飞、蒋文超、倪灿邦、肖时顺、何谨铖、陈卫平、唐桦崯。 II DB52/T 1637—2021 水利信息化建设管理导则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水利信息化建设管理的总则、建设项目分类、建设内容、网络信息安全、组织控制管 理和监督与验收等。 本文件适用于水利行业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信息化建设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7798 地理空间数据交换格式 GB/T 2223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22240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GB/T 28181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T 50328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 SL 34 水文站网规划技术导则 SL 252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SL 268 大坝安全自动监测系统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SL 385 水文数据GIS分类编码标准 SL 439 水利系统通信工程验收规程 SL 515 水利视频监视系统技术规范 SL 574 水利统计主要指标分类及编码 SL 588 水利信息化项目验收规范 SL 604 水利数据中心管理规程 SL 612 水利水电工程自动化设计规范 SL 620 水利统计基础数据采集技术规范 SL/T 213 水利对象分类与编码总则 SL/T 292 水利系统通信业务技术导则 SL/T 617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规程 SL/T 618 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 SL/T 619 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SL/T 701 水利信息分类与编码总则 SL/T 783 水利数据交换规约 SL/T 803 水利网络安全保护技术规范 SL/Z 349 水资源监控管理系统建设技术导则 SL/Z 376 水利信息化常用术语 1 DB52/T 1637—2021 DA/T 28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DB52/T 1258 政务云 政府网站建设规范 DB52/T 1259 政务云 政府网站数据交换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SL/Z 37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水利大数据 water conservancies big data 由水利业务数据、水利相关行业和领域数据,以及社会公众提供的数据构成,并且用常规的数据分 析方法难以在合理时间内获取、存储、处理和分析的数据集。 3.2 水利物联网 water conservancies internet of things 通过水利业务信息传感设备,按照约定的协议,把任何物品与互联网连接起来,进行信息交换和通 信,以实现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的网络。 3.3 水利数字孪生 water conservancies digital twin 充分利用历史数据、实时数据以及算法模型等,集成多学科、多物理量、多尺度、多概率的仿真过 程,在虚拟空间中完成映射,从而反映相对应的水利物理实体的全生命周期过程。 4 总 则 4.1 水利信息化建设专项应满足全省的水利信息化建设要求;水利工程项目的信息化建设还应满足工 程本身的信息化建设要求。 4.2 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所涉及的降雨量、水位、流量、视频等实时监测数据应满足实时上传至水利 云的要求。 4.3 水利信息化建设在感知监测、通信网络、数据资源、应用支撑等方面应采用云计算、大数据、物 联网、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并充分考虑水利物联网、水利大数据、水利 数字孪生等建设的需要。 4.4 水利信息化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a) 坚持统筹协调; b) 坚持安全优先; c) 坚持资源整合共享; d) 坚持建管并重; e) 坚持技术实用与先进。 5 建设项目分类 5.1 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分为水利行政信息化和水利业务信息化。 5.2 水利行政信息化宜包含综合办公,政策与法规,财务与审计,人事与教育,科技与合作,纪检与 监察,离退休干部管理等。 2 DB52/T 1637—2021 5.3 水利业务信息化宜包含汛旱灾害,水资源,河湖管理,水利工程,水土保持,农村水利,节约用 水,水利监督等。 6 建设内容 6.1 一般规定 6.1.1 信息采集频次、设备采集精度应根据相关业务系统需求,按照国家、行业及省的技术规定执行。 6.1.2 水利信息的数据传输方式、格式和协议应按照国家、行业及省已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6.1.3 水利信息化建设框架宜结合业务需求和各单位信息化基础,按统筹协调原则进行确定。水利信 息化建设框架可参考附录 A。 6.1.4 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应充分利用专业模型、数据处理和地理信息系统技术,注重系统的整体性和 软件复用性,以及各功能间的协调。在充分做好需求分析的基础上,对每个组成部分的功能、业务流和 信息流进行设计,编制相应的设计文档。 6.1.5 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应明确界定应用系统的功能及其逻辑关系,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技术指标。 6.1.6 水利信息系统的开发应满足业务功能、性能及其发展需求,并优先使用水利云提供的计算、存 储、通讯、数据等资源。 6.2 6.2.1 水利业务数据治理与共享 感知监测 6.2.1.1 流量站网、水位站网、泥沙站网、降水量站网、水面蒸发站网、地下水站网、水质站网、墒 情站网等水文监测站网的布设要求按照 SL 34 的规定执行。 6.2.1.2 根据水库、闸站、泵站、重要测流断面等不同监视对象的特点,合理选择视频站网布设位置, 布设要求按照 SL 515 的规定执行。 6.2.1.3 大坝安全自动监测站网布设按照 SL 268 的规定执行。 6.2.1.4 闸门自动监控按照 SL 612 的规定执行。 6.2.1.5 为避免重复建设和提高感知效率,应统筹感知对象、要素和技术,在现有水利监测站网的基 础上,重点充实大江大河及其支流、省界河流水文监测站点,补充小型水库和有防洪任务的中小河流水 文监测预警设施,以及市县级水文预测预报预警设施,完善重要城市水文监测设施和墒情监测体系。 6.2.1.6 按照江河湖泊、水利工程、水利管理活动分类,合理配置监测要素,详见表 1。 3 DB52/T 1637—2021 表1 感知对象 江 河 湖 泊 水 利 工 程 4 感知体系建设内容和业务关系表 水利业务分类 站网名称 汛旱灾害 水资源 雨量监测 √ √ 水位监测 √ √ 流量监测 √ √ √ √ √ 水质监测 土壤墒情检测 √ 视频监测 √ √ 移动智能监测设备 √ √ 卫星遥感 √ √ 导航定位 √ 河湖管理 水利工程 水土保持 农村水利 √ √ 水库运行监测 √ √ 水闸运行监测 √ √ 农村水电站运行监测 √ √ 节约用水 水利监督 DB52/T 1637—2021 表1(续) 感知 对象 水利业务分类 站网名称 汛旱灾害 水资源 河湖管理 淤地坝运行监测 水 利 工 程 水 利 管 理 活 动 水利工程 水土保持 √ √ 农村水利 节约用水 视频监测 √ √ 移动智能监测设备 √ √ 卫星遥感 √ √ 导航定位 √ √ 互联网舆情 √ √ 取用水户监测 √ √ √ 灌区用水监测 √ √ √ 视频监测 √ √ √ √ 导航定位 √ √ √ √ √ 移动智能监测 √ √ √ √ √ 卫星遥感 √ √ √ √ √ 水利监督 √ √ √ √ √ 5 DB52/T 1637—2021 表1(续) 感知对 象 水 利 管 理 活 动 6 水利业务分类 站网名称 互联网舆情 汛旱灾害 水资源 河湖管理 √ √ √ 水利工程 水土保持 农村水利 节约用水 √ √ √ 水利监督 DB52/T 1637—2021 6.2.2 通信网络 6.2.2.1 通信网络为系统之间的数据、图像等各种信息提供交换的传输通道。应遵循下列要求: a) 在线监测信息的传输,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宜利用公共通信网络进行传输; b) 有保密要求的,应分别建立在安全物理隔离的内部涉密网和逻辑隔离的外部涉密网; c) 有保密要求的数据和业务系统应用应部署在水利政务内部涉密网,其他非涉密数据和业务系 统应用应部署在水利政务外网; d) 网络设备应根据业务需要,充分考虑各地可利用的各种通信与网络资源,以及信息安全要求, 分别补充配置。 6.2.2.2 计算机网络包括广域网和局域网。 6.2.2.3 广域网建设应充分利用现有水利信息骨干网、政务外网和公共信息网络实现。 6.2.2.4 系统宜利用现有计算机网络设备,不应新建独立的计算机局域网,相关设备就近接入水利信 息网。确因系统建设需要水利信息网接入端口不足的,可增加适当的计算机网络设备,扩展水利信息网 接入能力。水利信息网未覆盖到的地市和县区,根据系统运行和使用需要,可购置适当网络设备,建设 局域计算机网络。 6.2.2.5 通信网络其他要求应遵循 SL/T 292、SL 306 、SL/Z 349 等标准的规定。 6.2.3 数据资源 6.2.3.1 数据采集应按照 SL 620、SL/T 213、SL/T 701 的规定执行。 6.2.3.2 数据编码的命名和分类应符合数据入库标准,按照 SL 385、SL 574、SL 604、SL/T 213、 SL/T 701 的规定执行。 6.2.3.3 水利数据共享交换体系所涉及的各类数据库的设计、数据表、表结构等内容应按水利云相关 标准进行建设。水利数据库分类及主要内容见表 2。 7 DB52/T 1637—2021 表2 序列 水利数据库分类 数据库名称 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辖区内河流、湖泊、机电排灌站、水闸、跨河工程、治河工程、水库、控 制站、堤防、墒情监测站、地下水监测站、灌区和城市防洪等历史及实时数据,也 包括水利工程数字格式材料和纸质材料等形式的数据。涉及建管部门收集的水闸、 1 水利工程数据库 小型水库和部分堤围的基本数据资料;农水部门开展的灌区普查成果资料;近年新 建、新完成以及实施除险加固的工程资料;各级水利部门掌握的出事风险高的小型 工程资料;防汛抗旱指挥综合数据库中未收集、整编到的重点工程数据;水利基础 设施核查的有关数据成果等方面。 主要包括辖区各种不同来源、不同格式、不同采集年份的国家基础数字地图数据和 水利及各领域专业数字地图数据,原始遥感影像及加工完成的水利专题数字图,水 2 水利空间数据库 利基础设施核查和其他有关工作成果数据,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河道采砂、农 田水利、农村机电、水利工程移民等各类水利专题所涉及的其他空间位置信息(如 特征类型、地理坐标、区域范围等),重点或新建(新完工)水利工程所在区域以及 部分重点防洪区根据实际需要采用高分辨率遥感影像以及正射影像图等。 主要包括水文、水质等整编成果和原始资料(历史水文观测资料、水质观测资料和 地下水观测资料;水质实验室管理信息,大气降水、地表水常规检测数据,排污口 数据,污染源数据,供水水源地水质数据等,地下水水位、开采量、水温、水质等)。 其中,水情信息包括对河道水情、闸坝水情、水库水情、闸门启闭情况、抽水流量、 引排水量、含沙量、特殊水情、山洪等整编资料信息;雨情信息包括日蒸发量、降 3 水文数据库 水量、暴雨加报、冰雹等整编资料信息;水文测站特征包括水文水位站断面及设施 说明、水文水位站水准点说明、水文水位站集水面积与河口距离、特征值、库(湖) 站工程特征、库(湖)站水文特征、测站上游主要水利工程基本情况、降水站设施 说明、水面蒸发场设施说明、水面蒸发场四周障碍物等信息;水文统计主要包括旬 月输沙总量、旬月降水量、旬月引排水量、流量日旬月年统计、含沙量旬月年统计、 降水量旬月年统计、蒸发量旬月年统计、水面蒸发辅助项目旬月年统计等信息。 主要包括行政区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行政区内各行政县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行政区 4 社会经济信息数据库 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国民经济各行业发展指标、国民经济各行业发展指标的城 乡分布情况、人口、耕地、房屋、公共设施、财产、避水工程。涉及防汛抗旱指挥 系统社会经济信息库已有数据和近年来的社会经济基本数据。 包括国家颁布的水利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 水利业务规范、规程和规定;水利工程 5 水利法规政策数据库 调度规则、调度方案;水利技术标准体系、各类分体系、已经颁布的各类水利技术 标准、相关国际国家和其他行业标准以及省级各类有关水利的法规、政策、条例及 规定等。 主要包括行政条例、管理机构基本信息(含机构设置、行政职能、所属单位、领导 6 行政管理数据库 介绍、联系方式)以及日常办公与行政管理过程中办结、归档的各类公文、文件、 电子档案资料、电子公文交换资料等数据。 8 DB52/T 1637—2021 表 2 (续) 序列 数据库名称 7 水资源数据库 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取水许可管理、水资源年报管理、水资源公报管理、水资源费征收及使用管理、 入河排污口管理、水质监测管理、水利工程规划管理、水政管理、水资源评价、需水预测、 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和水资源规划等。 8 水质数据库 9 实时水雨情数据库 主要包括水文部门水环境监测历史整编水质数据和实时监测水质数据及生态环境部门监 测的水环境可共享数据 主要包括实时降水、蒸发、水位、流量、蓄水量、含沙量、特征值、特殊水情、山洪、相 关要素的预报信息等。 主要包括造成历史大洪水的天气系统及相关信息,历史大洪水的暴雨信息以及相关分析资 10 历史大洪水数据库 料,历史大洪水的洪水过程、洪峰洪量统计结果、洪水调查分析成果以及洪水组成等分析 成果,历史大洪水过程中主要工程(诸如水库、闸坝等)的调度情况以及相关运用指标等, 历史大洪水对水利工程、社会经济的影响情况,洪水过后对历史大洪水过程的总结评价。 11 实时工情数据库 12 气象数据库 主要包括水利工程运行状态、工程出险情况、工程受灾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信息的表达方 式主要是数据表格、栅格图、Video、Audio、文本等。 主要包括气象部门各地各时段天气预报、气象卫星影像、雷达图。 主要包括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对社会资产或国民经济造成的破坏信息,如受灾人口、面 13 灾情数据库 积、耕地、房屋、公共设施及水利工程损坏情况、墒情、干旱程度、工程蓄水及抗旱资金 使用情况等。 14 热带气旋数据库 主要包括热带气旋基本数据、基本特征、登陆情况、影响地区等。 15 水土保持数据库 主要包括水土保持基本情况、水土流失治理情况,相关文档资料信息等。 16 17 18 19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 数据库 农田水利数据库 农村水电及电气化 数据库 水利工程移民数据 库 20 水利规划数据库 21 人才数据库 22 水利科技信息数据 库 23 河道管理数据库 24 地下水数据库 25 水利监督数据库 26 地图资源数据库 主要包括水利工程项目的审批信息管理、规划设计成果管理、资质与资格管理、企业信用 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施工管理、合同管理、监理管理等。 主要包括农田水利基本信息、农村饮水安全信息、完成工程信息、效益指标信息等。 主要包括农村水电站基本信息、农村电气化基础信息、农村电网基础信息、农村水电项目 热点数据、农村机电排灌工程信息、水电及电气化图形数据、农电管理信息等。 主要包括移民的基本信息,项目规划、计划和完成信息等。 主要包括前期管理信息、计划管理和项目管理。 主要包括人员管理、机构管理、工资管理和日常管理。 主要包括科研人员/机构管理、科研项目/合同管理、科研项目评估管理、科研成果管理。 主要包括采砂基本资料、采砂规划、采砂年度计划、采砂人、采砂项目动态监控等。 主要包括地下水信息、地下水开采量信息和地下水年均超采量统计。 主要包括水事监督执法业务信息、人员监察管理信息及行业监督检查情况和水政监察执法 的典型案例、行业标准信息、法律法规等数据库。 主要包含控制点、地貌、土地类型、居民地、水文、植被、交通运输、境界等的数字信息 文件。 9 DB52/T 1637—2021 6.2.3.4 数据更新方法和技术、更新周期、更新内容、更新组织与管理应按照 SL 604 的规定执行。 6.2.3.5 数据管理和使用应符合 SL 604 的规定。 6.2.3.6 元数据管理系统应包含元数据获取管理、元数据发布管理、元数据访问管理、元数据变更管 理、版本管理和元数据全文检索。 6.2.3.7 明确数据共享范围、内容、形式、载体、交换方式、权限(级别)规则。水利数据交换格式 标准应按照 GB/T 17798、 SL 604、SL/T 783 的规定执行。 6.2.3.8 数据共享应符合国家、行业及省信息化技术标准,充分利用行业内部和相关部门的资源和设 施。 6.3 水利行政信息化 6.3.1 综合办公 包括但不限于公文流转、公文管理、公文查询、公文统计、通用办公、事务管理、移动办公等。 6.3.2 政策与法规 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管理、水行政执法管理、宣传和普法等。 6.3.3 账务与审计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核算管理、事业财务管理、基建财务管理、内部审计、财务报表等。 6.3.4 人事与教育 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及机构管理、干部任免管理、人事档案管理、安全卫生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统 计分析及报表管理等。 6.3.5 科技与合作 包括但不限于对外合作管理、科学技术监督管理、合作交流管理等。 6.3.6 纪检与监察 包括但不限于基础信息管理、廉政档案管理、投诉举报管理、宣传教育等。 6.3.7 离退休干部管理 包括但不限于老人档案、健康管理、生活服务等。 6.4 6.4.1 水利业务信息化 汛旱灾害 包括但不限于洪水预报、洪水预警、洪水预演、山洪灾害、旱情预警、旱情防御等,主要模块详见 附录B,主要应用支撑详见附录C。 6.4.2 水资源 包括但不限于水文水资源监测、水资源管理、水资源保护、水资源监督考核等,主要模块详见附录 B,主要应用支撑详见附录C。 10 DB52/T 1637—2021 6.4.3 河湖管理 包括但不限于河湖长制管理、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涉河建设项目新建全过程监管、涉河湖违法违规 问题动态监管、采砂管理等,主要模块详见附录B,主要应用支撑详见附录C。 6.4.4 水利工程 6.4.4.1 包括不限于项目建设管理、项目安全运行管理、行业管理等,主要模块详见附录 B,主要应 用支撑详见附录 C。 6.4.4.2 水利工程各阶段设计报告中信息化相关章节参照 SL/T617、SL/T618、SL/T619。 6.4.5 水土保持 包括但不限于监测管理、预防监督管理、综合治理等,主要模块详见附录B,主要应用支撑详见附 录C。 6.4.6 农村水利 包括但不限于灌区及配套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管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信息监控管理、烟水配套设施 管理、农村小水电管理等,主要模块详见附录B,主要应用支撑详见附录C。 6.4.7 节约用水 包括但不限于节约用水目标管理、节约用水监督管理、节约用水政策标准、节约用水推广引导等, 主要模块详见附录B,主要应用支撑详见附录C。 6.4.8 水利监督 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监管、水利工程质量监管、水利行业稽察等,主要模块详见附录B,主要应 用支撑详见附录C。 7 网络信息安全 7.1 建设原则 网络安全体系建设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包括国家对信息系统的等级保护要求、保密要求和行 业主管部门控制要求等。网络安全保护措施应与信息系统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坚持综 合平衡安全成本和风险,合理配置网络安全资源,坚持管理与技术并重、分级与纵深防护等原则,采用 安全可控的产品和专业安全服务。 7.2 7.2.1 安全技术要求 物理和环境安全 7.2.1.1 物理与环境安全应包括机房选址、环境安全、物理访问控制、防盗窃、防破坏、防雷击、防 火、防水和防潮、防静电、温湿度控制、电力供应、电测防护等。 7.2.1.2 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 GB/T 22239 和 GB/T 50174 的要求。 11 DB52/T 1637—2021 7.2.2 网络和通信安全 7.2.2.1 网络和通信安全应包括网络架构、传输加密和安全审计等方面。 7.2.2.2 网络应划分网络区域,区域之间应采取访问控制与隔离措施, 并符合 GB/T 22239 的安全要求。 7.2.2.3 数据传输应采用编码校验技术保证数据完整性,重要数据应采用密码技术保证数据传输过程 中的保密性。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优先采用国家密码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标准密码算法。 7.2.2.4 网络边界、关键网络节点应设置安全审计措施,对网络用户行为和重要安全事件进行审计; 审计内容应包括事件的日期、发生时间、事件类型、用户等信息;审计记录保存期限应不少于 6 个月。 7.2.3 设备和计算安全 7.2.3.1 设备和计算安全应包括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入侵防范、恶意代码防范等。 7.2.3.2 终端设备应对用户身份进行身份鉴别与访问控制。系统安全配置应符合 GB/T 22239 的安全要 求。 7.2.3.3 终端设备应设置安全审计,对设备用户行为和重要安全事件进行审计;审计内容应包括事件 的日期、发生时间、事件类型、用户等信息;审计记录保存应进行保护,避免受到删除、修改和覆盖。 7.2.3.4 终端设备应符合最小安装原则,仅安装必须的软件或应用程序,仅开放必须的系统服务和通 信端口。 7.2.3.5 终端设备应安装防病毒软件,并定期升级防病毒软件和防病毒库。 7.2.4 应用和数据安全 应用和数据安全应该包括安全审计、恶意代码防范、可信验证、数据完整性、数据保密性、数据备 份与恢复、剩余信息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等。应用和数据安全应符合GB/T 22239的要求。 7.2.5 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备案 7.2.5.1 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应参考 GB/T 22240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以书面形式说明 保护对象的边界、安全保护等级以及确定保护等级的方法和理由。 7.2.5.2 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定级结果进行合理性和正确性论证和审定。 7.2.5.3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三级及以上系统,应确保定级结果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 7.2.5.4 信息系统应定期进行等级测评,测评机构选择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7.2.5.5 信息系统发生重大变更或级别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定级、备案和测评。 7.2.5.6 信息系统等级测评中发现不符合相应等级保护标准要求的应及时整改。 7.2.6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扩展要求 7.2.6.1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确定应符合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识别指南,应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和有 关专家对识别结果进行合理性和正确性论证和审定,并按程序报送。 7.2.6.2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信息系统保护等级应不低于三级标准。 7.2.6.3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7.2.6.4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体系建设应符合 SL/T 803 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拓展安全要求。 7.2.6.5 安全审计记录日志数据留存应不少于 12 个月。 12 DB52/T 1637—2021 7.2.7 其他扩展要求 7.2.7.1 云计算扩展要求 7.2.7.1.1 7.2.7.1.2 7.2.7.2 物联网扩展要求 7.2.7.2.1 7.2.7.2.2 7.2.7.3 物联网感知终端部署环境不应对终端功能造成影响。 视频监控类终端应遵循国标 GB35114 和 GB/T 28181 的相关要求。 移动互联扩展要求 7.2.7.3.1 7.2.7.3.2 无线接入设备应启用接入认证功能,应符合省密码管理局的要求。 无线接入网关应能够检测、记录无线接入的设备,拒绝并记录非授权的终端接入。 安全建设管理 7.3 7.3.1 7.3.2 7.3.3 7.3.4 8 云计算基础设施应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云平台应根据租户需要提供边界防护、入侵防范和传输控制等安全功能。 安全产品采购和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密码产品采购和使用应符合省密码管理局的要求。 安全工程实施应指定专人负责,应制定工程实施方案控制全过程。 信息系统上线前应进行安全测试,并出具安全测试报告。安全测试应符合 GB/T 37096 的规定。 组织控制管理 8.1 全省水利信息化宜按照省水利厅统筹、各市(州)、县(市、区)水利主管部门及相关企业共建 的模式开展建设,实行统一领导和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8.2 省水利厅负责定标准、定框架、定要求,并建设通用性平台和功能,各市(州)、县(市、区) 水利主管部门及相关企业按照省水利厅的要求负责各自信息化建设内容的实施,并实现数据交换与共享。 9 9.1 监督与验收 监督 9.1.1 水利信息化建设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参照《水利网信建设 和应用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执行。 9.1.2 所有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信息化建设验收后,技术档案、数据和服务资源目录应交省水 利厅网信办备案,并根据厅网信办的要求进行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工作。 9.1.3 通过省水利厅网信办申报经费(全部费用)的信息化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投入使用验收或竣工 验收合格后,及时向厅网信办办理交付运维管理的相关手续。未通过省水利厅网信办申报经费的信息化 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投入使用验收或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向厅网信办办理交付运维管理的相关手续。 9.1.4 省水利厅网信办和各级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水利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开 展日常监督、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13 DB52/T 1637—2021 9.2 验收 9.2.1 水利信息化验收程序及内容应按现行标准 SL 439 和 SL 588 的有关规定执行。 9.2.2 涉及安全保密的项目,其安全保密部分由保密部门组织验收。 9.2.3 验收不合格的信息化项目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后重新申请验收。 9.2.4 重大信息化项目应通过国家认定的信息系统安全测评认证。 9.2.5 信息化建设项目保修期,自验收投入使用之日起不得少于两年。 9.2.6 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应符合 GB/T 50328 和 DA/T 28 的规定。 9.2.7 省级投资的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在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后,由省水利厅网信办会同 项目主管单位对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组织竣工验收。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包含信息化建设专项的,仍由 厅相关处室(部门)组织验收,厅网信办参加。 9.2.8 由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投资的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由同级水利信息化主管部门组 织验收,并报上一级水利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 9.2.9 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应当以国家、水利部和我省相关技术标准或规则以及建设过程中有 效的文件和技术资料为依据。主要验收内容包括: a) 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的总体要求; b) 技术文档是否齐全,是否达到技术规范要求; c) 各项技术指标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d) 是否达到系统要求的安全保护等级标准; e) 系统连续运行的记录报告及必要的测试报告; f) 技术培训人员是否达到熟练操作的程度; g) 基本建设类项目的财务决算、监理报告及审计报告; h) 用户使用意见。 9.2.10 省级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成果(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系统、数据库等)通过竣工 验收后,应将信息化项目建设成果同时报厅网信办和厅档案室备案。 14 DB52/T 1637—2021 A A 附 录 A (资料性) 水利信息化技术参考框架 A.1 A.1.1 总体框架 水利信息化建设总体框架应按照“六个层次”、 “两个体系”思路进行设计, “六个层次”即为资 源层、感知层、数据层、能力层、应用层、呈现层,“两个体系”即为运维管理体系、安全体系。 A.1.2 根据项目类型的不同、规模的不同,水利信息化应在“六个层次”、“两个体系”总体框架指导 下,按照建设环节的不同,从软件、硬件、集成、其他等多个方面进行建设与费用测算。 A.2 资源层 A.2.1 资源层:传输网络、计算、存储等硬件基础设施建设。 A.2.2 资源层建设内容应包括网络、计算、存储等硬件基础设施建设。 A.2.3 针对不同类型项目,明确网络传输、存储服务等相关要求。 A.2.4 建议以水利云方式对其他层级提供服务。 A.3 感知层 A.3.1 感知层:围绕水利业务应用与需求,构建水利感知体系,获取对象信息及其环境数据。 A.3.2 感知层利用各种感知设备、技术手段和方法,动态监测和实时采集江河湖泊、水利工程、水利 管理活动三大类工程感知对象的业务特征和事件信息。 A.3.3 围绕省水利业务应用场景,应明确不同类型项目的监测内容、采集形式(传感器、导航定位、 卫星、无人机遥感、人工等)、数据传输方式等内容。 A.4 A.4.1 数据层 数据层:明确数据库结构,制定数据编码规则,统一数据配置管理,建立统一的数据汇集区和 数据获取区。 A.4.2 梳理应用系统内部数据产生与使用的关系,做好资源管理和数据管理,并根据数据交换的需求, 建设完整的信息资源目录和数据共享交换体系。 A.4.3 数据处理分析应包含数据转换、数据治理、数据计算、数据挖掘等内容。 A.4.4 明确各应用系统中的哪一类水利基础数据应上传至上级主管部门或省水利云平台。 A.5 能力层 在完备基础设施、工程数据中心基础上,支撑应用层各项子系统高效运行。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公共组件、流程引擎、BIM+GIS平台、数据模型、数据接口、电子签章等内容。 A.6 A.6.1 应用层 应用层:建设范畴应覆盖水利工程信息化项目以及水利业务信息化项目两大类。 15 DB52/T 1637—2021 A.6.2 应用层建设范畴应覆盖洪水、干旱、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开发利用、城 乡供水、节约用水、江河湖泊、水土流失、水利监督十大应用场景。 A.6.3 应用层建设内容含建设实施阶段应用系统建设以及运营维护阶段应用系统建设。 A.6.4 系统集成以数据共享、业务协同为根本出发点,对各应用系统的信息资源进行有效整合,统一 管理,统一应用,最大限度实现水利工程信息化业务平台整合,建立水利工程信息化互联互通的应用集 成标准和规范,一体化地解决水利信息资源整合与应用系统集成问题,提高信息资源综合应用能力和业 务协同能力,实现对应用服务的有效支撑。 A.7 呈现层 A.7.1 呈现层:建设统一数据可视化分析展示平台,为项目提供人机交互良好、操作便捷的应用服务 界面,呈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脑端、移动端、大屏端。 A.7.2 为了便于各应用系统的信息整合以及关联分析,项目宜采用统一数据可视化分析展示平台,为 项目提供人机交互良好、操作便捷的应用服务界面,呈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脑端、移动端、大屏端。 A.8 运维管理体系 A.8.1 针对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易出现“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水利工程信息化建设应加大运维管 理体系建设的力度,且信息化运维管理体系建设应与信息系统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保 障信息化建设顺利开展和信息系统长效运行。 A.8.2 运维管理主体应包含物联网设备、基础设施、系统等软硬件,通过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 维护维修流程、标准及管理职责,提高设备、系统运行的稳定性。 A.9 信息安全体系 A.9.1 信息安全需求应合理地解决信息安全与信息共享、开放性之间的矛盾。在保证各系统安全性和 机密性的基础上,保持信息共享和通讯畅通的效率。安全体系主要从技术以及管理两个维度考量。 A.9.2 技术安全要求应包含物理和环境安全、设备和计算安全、网络和通信安全、应用和数据安全等 内容。 A.9.3 管理安全要求应包含安全策略、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结构等内容。 A.9.4 系统集成以数据共享、业务协同为根本出发点,对应用系统的信息资源进行有效整合,统一管 理,统一应用,最大限度实现水利工程信息化业务平台整合,形成信息化互联互通的应用集成标准和规 范,一体化地解决水利信息化资源整合与应用系统集成问题,提高信息资源综合应用能力和业务协同能 力,实现应用的有效支撑。 16 DB52/T 1637—2021 B B 附 录 B (资料性) 水利信息化业务应用及主要功能 表B.1 水利信息化业务应用及主要功能 水利业务 业务应用 模块 主要功能 水文气象资料收集与整理、预报方案配置、预报模型选择及模型参数率定、 预报方案制定 预报方案精度评定。 实时预报 定量降雨预报、水文模拟、洪水演算。 对洪水自动预报方法带来的误差进行总结与分析,引入预估的未来降雨量, 人工干预预报 利用遥测系统的实时信息和历史水文信息,综合洪水误差修正方法以及专家 实时修正,整合优选发布洪水预报结果。 预报评估 预报精度评定、历史洪水相似性分析、社会经济评估。 针对各类洪水预报模型,建立模型知识管理系统,抽象概括系统自动选择洪 预报模型管理 洪水预报 水预报模型和参数设置的知识规则和专家经验,提供良好的模型选择。 预报方案管理 洪水预报方案创建、洪水预报方案查询修改、洪水预报方案导入导出。 流域概化管理 流域水文资料整理、流域概化模型建立、流域概化方案修改、删除与查询。 预基于洪水预报结果,动态分析洪水影响范围、影响人口、经济损失,构建 报和分析计算 洪灾损失动态评估体系。 汛旱 防洪工程设施、水文特征、历史洪水、社会经济等资料的收集与整理;洪水 灾害 风险计算方法选择和模型率定,水位、流量、淹没面积、淹没水深等计算结 水风险分析 果与实测资料进行对比分析;对于防洪保护区、洪泛区等设置不同的风险计 算方案;计算方案风险要素及社会经济指标的统计和分析;洪水风险图绘制。 水雨情监测与 分析 对水雨情站点的水位、降雨量等信息进行接收,实时显示、动态监测、数据 传输、远程查询、时段统计、曲线分析。 洪水预警 洪水预警信息 发布 依据水雨情站点的实时监测信息与历史洪水资料,综合流域的水库湖泊蓄水 情况和土壤吸水能力,确定洪峰流量和到达时间,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洪水预报分析 对洪水预报分析计算结果进行仿真演算,绘制洪水淹没区,展示灾情等级, 计算结果的演 提供图文并茂、直观清晰的各类洪水预报信息。 示 洪水预演 依据历史洪水资料进行洪水演进模型的参数率定与验证,对历史洪水实施演 历史洪水演进 进模拟。 水工程防洪调 度 防洪调度情景模拟、防洪调度方案生成、防洪调度模拟仿真、防洪调度成果 评价、防洪调度指令上报、防洪调度方案管理。 17 DB52/T 1637—2021 表B.1(续) 水利 业务 业务 应用 模块 主要功能 以流域为单元构建覆盖全国主要流域的数字孪生流域,在数字孪生流域中进行防 流域防洪调 洪水预演 洪调度情景模拟、防洪调度方案生成、防洪调度模拟仿真、防洪调度成果评价、 度 防洪调度指令上报、防洪调度方案管理。 根据区域内洪水特性、地形特征、人员居住、经济布局等条件,设立山洪灾害监 山洪灾害监 测站点,实时采集传输山洪灾害监测信息网的水文、水位、气象等数据,并进行 测分析 统计分析。 山洪灾害预 山洪灾害 警 获取水文气象数据,结合时段降雨量,生成山洪灾害风险预警图,并对高风险区 域进行预警,包括预警信息和状态显示、预警发布、预警响应反馈等。 对山洪灾害易发地区内的社会经济、自然地理、气象水文、历年洪灾、现有防汛 汛旱 山洪灾害防 体系、灾害隐患点等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绘制区 御演练系统 域内山洪灾害风险图,划分并确定区域内“三区”地点、范围,制定安全转移方 灾害 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采集土壤剖面的水分、温度和电导率等信息,实现土壤墒情监测。利用水文、气 墒情监测与 象、土壤墒情等监测数据,从水文干旱指标、气象干旱指标和农业干旱指标中进 旱情预警 行指标筛选和优化率定,进行基于旱情多指标融合评估模型实现对各地旱情状况 旱情预警 的实时监测与综合评估,对区域内旱情影响范围和程度进行预警。 基于多手段监视监测到的旱情信息,分析旱情影响状况,包括影响范围、受旱面 旱情综合分 积、受旱等级、经济损失等。与历史旱情进行比对分析,以评判当前旱情的严重 析 程度、辅助领导抗旱行动决策。 旱情防御 基于监视及预报的旱情发展态势及旱情影响信息,进行旱情等级的智能化判别; 旱情调度预 结合不同等级的抗旱应急预案,自动生成抗旱行动及决策报告;通过关联周边临 测 近的抗旱行动资源,自动生成抗旱行动态势一张图。 主要对水文、水资源进行实时监测,通过监测数据动态整编功能,提高对不同尺 水文水资 水文水资源 度水资源评价与预警的支撑。重点综合水利行业地面监测与遥感、大数据等手段, 源监测 监测 提升水资源监测协同能力。 加强规划数据和成果的数字化、结构化和规范化管理,实现规划控制性指标对水 水资 水资源规划 源 与水量分配 资源开发利用过程的约束;利用供需平衡分析计算模型,提高规划管理能力和规 划编制的效率与科学性。 水资源管 理 取用水管理 主是是取水许可审批、监管、电子证照管理、取水动态监管等 加强与水资源配置、取用水管理、调水工程运行等信息的协同共享,实现水资源 水资源调度 调度的在线管理与决策支持能力。 18 DB52/T 1637—2021 表B.1(续) 水利 业务 业务 应用 模块 主要功能 水资 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控管理 实现水电站生态流量的数据、视频、图像的在线动态监管。 源管 跨省市江河流域水量分配 通过对跨省江河重要控制断面、工程、取水户等信息的监视、查询、统计、 监管 分析、运算等功能,为流域水资源调度业务监管和决策会商提供信息支持。 理 对按不同水质要求和防护要求分级划分的饮用水水源地在地理界线、水质 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和保护 标准、供水量、污梁源分布数据等进行统一管理,确保饮用水安全。 水资 水资 源 地下水管理和 对地下水位、水质和污染源的监控数据进行统一管理 水功能区管理 实现对水功能区水量、水质、水生态监测和评价的管理 源保 护 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管 理 结合生态功能区划、水功能区划、生态红线范围等对省内重要河湖生态现 状、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等进行统一管理。 水资 水资源开发利用动态管控 对省内水资源开发利用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价。 源监 水资源管理考核与数据复 对省内水资源管理考核与数据复核,实现监督考核的自动化、数字化、标 督考 核 核 水资源监管处置 河湖长制基础信息管理 准化。 对省级以下水利主管部门水资源监管进行问责、处置及整改效果跟踪。 支持各级河长办上报与更新河湖自然属性和河(湖)长信息等内容。 河支持各级河长办上报与更新取用水、排污、河湖水质、水生态、岸线开 长制动态台账信息管理 发利用、河道利用、涉水工程和设施等内容。 河湖 长制 面向本省河长制信息系统提供遥感监测、社会监督和业务共享等三个方面 河长制业务信息服务 管理 的信息服务。 支持将河长制建设成果以及考核评估结果的可视化方式表达,并将部分可 河长制信息展示发布 公开内容向社会公众发布。 主要用于实现对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成果数据、岸线规划数据和涉河涉堤建 河湖 水域岸线基础数据监管 管理 设项目审批数据的统一管理,及时掌握水域岸线基础数据的上报情况。提 供河湖水域管理范围划界成果上报、维护和查询统计等功能。 水域 主要实现对以“四乱”问题为代表的水域岸线问题的有效监管。利用遥感 水域岸线动态监管 岸线 解译技术,结合监督举报以及网络舆情信息,实现对水域问题主动发现。 管理 主要是河湖管理部门对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的单位 保护 /个人进行监管,采用现场监管的方式,对是否存在未经许可在河道管理 水域岸线行政监管 范围内从事有关活动(不含采砂)的行为开展现场行政检查,该模块主要 包括监管事项管理、现场检查问题录入、问题研判、问题下发、整改上报 管理等功能。 19 DB52/T 1637—2021 表B.1(续) 水利 业务 业务 应用 模块 水域 主要功能 提供涉河湖建设项目管理功能,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许可情况、项目规模、 岸线 涉河湖建设项目 管理 审批管理 位置等主要指标、项目建设运营情况等,可实时查询、统计。提供项目的审批信 息和许可建设范围的联动查询。 保护 系统按权限面向涉河项目申请人、地方水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开放,通过遥感分 析、现场巡查等,对疑似违规项目进行预警,对提供资料完整性、项目合规性、 涉河 事前审批监管 时限要求自动提醒,并与行政许可管理、行政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管理等系统对 建设 接,实现河湖管理范围内涉河建设项目受理、审批等信息全方位掌握和全过程监 项目 管。 新建 利用一张图,结合遥感、视频、无人机等影像监测信息,以及智能模型识别分析 全过 信息,实现事中动态监管,结合相关水法律法规及规划、审批许可等信息,分析 程监 事中监管 管 岸线工程类型是否符合岸线的功能分区要求,标志疑似不合规的岸线工程。前期 遥感监测成果比对,对岸线工程进行遥感解译,并利用遥感监测影像与本底影像 进行变化检测,对具有明显变化岸线工程进行标记。 对监督整改问题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盘点、逐一检查,对未结案件如何 河湖 事后监管 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查处整改落实到位、确保按时“清零”。 管理 通过视频、遥感等监测手段对省、市、县责任河湖上规划采砂场利用情况、已许 可采砂场开采经营情况、重点河流(河段)违规采砂;已审批建设项目;河湖岸 数据接入与管理 线保护与利用情况等进行适时监控。及时发现超采、乱采、违规开采、违规项目 建设、违法违规开发利用岸线等多类问题,并准确获取问题位置、性质等信息。 涉河 具体功能包括视频调阅、遥感监测结果查阅等功能。 湖违 对基于遥感影像核查出的违规违法事件问题清单,生成核查表实施外业核查,由 法违 督查督办管理 各级河湖管理部门按照问题发生地和问题性质对应事权,开展问题确认和整改督 规问 办。 题动 汇总统计上报的问题情况灵活配置生成问题台账,可对问题进行查看、修改、删 态监 台账管理 除;并分级分类统计各类核查对象上报的严重、较重、一般问题数量,跟踪问题 管 整改情况;可按条件筛选出问题清单,支持导入导出及打印等功能。 支持按管理层级分别显示河长制湖长制、河湖工作报表管理信息,在河长制湖长 报表管理 制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基础上,拓展对河长制湖长制考核、河湖巡查、问题整改、 舆情监控、河湖业务工作等信息的报表统计分析。 20 DB52/T 1637—2021 表B.1(续) 水利 业务 业务 应用 模块 主要功能 在河长制湖长制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基础上,拓展河湖监管统计功能,支持通过柱状图、 涉河 折线图、饼状图等多种展现形式从问题分布、类型、增长趋势、行政区划等多个维度 湖违 统计分析 法违 展示河湖监管统计信息,实现分级、分类列表、绘图统计分析,可按管理层级、地域、 规问 关键字检索进行查询筛选,支持统计图表导出、打印等功能。 题动 基于水利一张图服务,面向各级河长办、巡河(湖)人员发布包括河道采砂、河道管 河湖监管专 态监 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督查督办、水域岸线管理等专题信息,其具体功能包括专题信息 题信息发布 管 整理、专题信息发布、专题信息浏览。 河湖 主要用于录入和管理采砂规划中禁采区和可采区、禁采期和可采期、年度采砂控制总 采砂规划信 管理 量、可采区内采砂船只的控制数量、控制开采高程等关键规划数据及相关报告附件数 息管理 据。 主要用于管理汇集的采砂许可审批信息,包括其许可的船只信息、作业人信息、设备 采砂 采砂许可和 管理 实施信息管 情况和采砂性质、种类、时间、地点、范围、深度、开采量、作业方式、砂石堆放地 点、弃料处理方案等。提供相关特征指标录入,信息的增、删、改、查、统计和报表 理 生成等功能。 采砂监督检 查 对日常巡查执法情况、非法采砂行政及刑事处罚信息、采砂船舶及从业人员信息进行 监督管理。 建立实施项目库,对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进行管理,可对项目基本信息及项目初步设 项目审批 计批复信息进行查询、统计、导出、打印等功能。 在项目施工之前,需要开展项目的招投标等相关工作。在功能上包括项目法人、监理 施工准备 单位、工程招投标等。 项目 建设 在工程开工后,对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进行管理,在功能上包括合同管理、质量安全 建设实施 管理 管理、变更管理和进度管理等。 包括工程验收及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和工程建设期间评价三方面内容。为工程各阶段验 水利 竣工验收 收提供有关规定、规范及技术资料服务,对重要文件及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种档案资 工程 料、验收资料的查询,对工程建设期间评价信息的查询。 实时收集人工巡视检查信息和自动监测设施信息,进行智能甄别、智能分析、安全评 运行管理 项目 价和提示预警,调取历史数据和应急预案,利用专家线上会商,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安全 汇总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开展的年度考核、等级考核情况,提示考核时限和相关要求, 运行 及时公布考核结果;汇总各地各工程督查情况,发现重大问题的工程若已通过考核, 监督考核 管理 提示考核结果取消,及时更新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未超过整改时限的进行提 示。 21 DB52/T 1637—2021 表B.1(续) 水利 业务 业务 应用 水利 行业 工程 管理 模块 主要功能 信用管理 包括企业审核、信息查询、信用评价等功能。 造价管理 主要对工程预算定额进行管理,作为水利工程造价的指导依据。 招投标管理 区域土壤侵蚀信息 监测 管理 管理 地面监测信息管理 单位信息管理 主要对水利建设项目的招标信息进行管理和发布,并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 按照行政区、水系(流域)两种途径查询、统计、分析土地利用现状、水土流失 信息(包括土壤侵蚀类型、强度、分布)信息。 地面试验观测信息管理、监测分站数据审核、常规监测点水土流失监测信息管理。 水土保持相关单位信用信息和内容 水土保持方案管理 生产建设项目基本信息、方案编制基本信息、方案审批信息的管理。 水土保持方案实施 水保方案实施、监理、监测、监督检查、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 信息管理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验收技术评估与验收。 信息管理 案件查处信息管理 重点防治区管理 案件查处信息实时填报与归档管理。 公告发布日期、公告发布单位、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面积。 生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水保方案编制单位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告表送审 水土 保持 预防 生产建设项目水保 监督 方案上报 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上报至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负 责审核上报方案信息。 管理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 监测实施方案、监测季度报告与监测总结报告。 保持监测上报 生产建设项目水保 验收评估单位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进行验收评估后,将验收评估结果信 设施验收评估上报 息上报至水行政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上报方案信息。 水保方案审批结果 水行政主管部门将其审批通过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信息通过网络上报 上报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 实现对本省生产那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的水平等级证书管理、信用管理 保持水平评价管理 等信息进行有效管理。 项目前期工作管理 对项目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小流域初步设计等信息进行管理。 综合 治理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项目实施的半年报、年报信息进行管理, 包括:小流域治理计划、小流域治理 项目实施管理 状态、投资完成情况、治理措施完成情况、治理措施质量、投工投劳、计划与实 施对比情况及监督检查信息。 22 DB52/T 1637—2021 表B.1(续) 水利 业务 业务 应用 模块 主要功能 项目验收申请信息、验收组织信息、验收结果信息和项目验收文档、多媒 项目验收管理 水土 体信息。 综合管理 保持 项目效益信息 评价项目效益,评价成果表生成,评价表生成。 主要对灌区相关的基础信息进行管理,包括灌区、配套农田水利设备、五 灌区及配 基础数据管理 护管理。 套农田水 利设施建 设管理 小工程(小山塘、小水陂、小电灌、小堤围、小河流)等的基本资料的维 工程建设信息管理 主要是对项目规划、项目计划、项目进度、项目验收进行统一管理。 主要对灌区取水口涵闸运行情况、流量、水雨情、图像、视频等信息进行 灌区及农田动态监管 监管。 主要实现农村供水日常业务的电子化、流程化管理,包括用水户管理、水 农村供水管理 费征收、水厂运行成本、滤料管理、水质检测报告、设施管养、员工信息、 员工培训、预案管理、数据报送等功能。 农村饮水 安全工程 实现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的建设过程进行管理,包括建设规划、年度计划、 工程建设信息管理 信息监控 农村 资金下达、进度管理、竣工验收等。 管理 接入千人以下集中式农村饮水工程水体监测信息,主要包括水源地/水厂监 农村饮水工程动态监 水利 控(水位、水质、压力、出水流量)、管网监测(流量、压力、水池水位等), 管 针对异常情况进行实时预警通知。 基主要对和烟水相关的烟草数据、气象信息、预案信息和配套设施等基本 础数据管理 信息进行管理。 烟水配套 配套设施工程建设信 设施管理 息管理 配套设施及灌区动态 监管 小水电基础数据管理 主要是对项目规划、项目计划、项目进度、项目验收进行统一管理。 主要对灌区取水口涵闸运行情况、流量、水雨情、图像、视频等信息进行 监管。 主要针对本省的农村小水电站设施的基础数据的管理。 农村小水 工程建设信息管理 主要是对项目规划、项目计划、项目进度、项目验收进行统一管理。 小水电动态监管 主要包括水雨情实时监测和预警、运行监控、视频信息等进行监管。 电管理 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实 施 节约 节约用水 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 用水 目标管理 控制 节约用水目标任务评 估考核 国家节水目标管理与查询、国家节水行动监管、节水方案实施情况分析报 告管理。 用汇总统计各地各行业用水总量、用水效率信息,复核并公布各地区年度 双控指标完成情况。 动态采集各地区与行业、各类用水单位的水量水效信息,统计分析节水目 标任务完成情况,评估区域、行业、单位的节水水平,公布考核结果。 23 DB52/T 1637—2021 表B.1(续) 水利 业务 业务 应用 模块 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 主要功能 计划用水业务在线办理、计划用水管理、用水定额管理。 重点用水单位名录管理、重点用水单位用水量与用水效率监控数据统 节约 重点用水单位监控: 计分析。 用水 万亩以上灌区节水监控 重点用水单位全口径用水情况分省、市、县三级监测统计。 监督 管理 年取水量在 10000m3 的取用水 重点取用水户调查对象名录管理、用水填报,实现每月的取用水量自 动生成、用水情况统计分析与在线监督等,对用水量数据异常的用水 户监测 单位进行预警提示并开展监督检查。 节约 用水 节约 汇总录入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节水相关政策、法规、制度、规划、 政策标准分析汇总 标准、定额等资料。 用水 政策 政策标准查询 标准 水指标数据统计分析 授权用户对政策标准资料进行查询导出。 节统计分析各行业的节水指标数据,生成分析报告。 节节水技术目录管理、共享推广成熟适用的节水技术、节水宣传教育、 节约 水技术推广目录 节水产品数据统计查询。 用推 广引 节水载体遴选、节水载体创建资料、载体建设评价标准、节水载体建 节约用水载体建设管理 导 设考核、监督管理、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管理。 工程安全监测信息管理、工程安全预警分析管理、工程风险分析管理、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管 安全处置管理、综合信息查询、工程安全监管相关报表管理。 安全 水巡查计划制定与方案管理、定期与专项检查管理、巡查信息接收与 利工程安全生产巡查 管理、巡查信息查询与统计。 生产 监管 水利 监督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整改意见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复查 汇总管理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复查结果,复查结果查询。 水利工程质量监管方案 质量监管方案管理与查询、方案实施情况报告管理。 水利 水利工程质量巡查 工程 利工程质量整改意见 质量 监管 水利工程质量复查 水利 行业 稽察 24 安全生产整改意见报告管理、整改方案管理、问责管理。 日常巡查、案源管理、案件管理、巡查报告生成。 水工程质量问题整改反馈报告管理、问责管理。 统计各地区水利工程质量复查情况,复查结果管理与查询。 稽查方案发布与管理、稽查方案查询、方案实施情况管理。 水利行业稽查方案 DB52/T 1637—2021 表B.1(续) 水利 业务 业务 应用 模块 主要功能 水利督查计划管理、现场信息填报、督查上报问题台账管理、对督查上报成果统 行业稽查 计分析、督查台账文件管理。 水利 水利 水利行业稽查整 问题整改管理、问责管理。 行业 监督 改意见 稽察 水利行业稽查问 问题抽查复查管理、复查结果管理与查询。 题复查 25 DB52/T 1637—2021 附 录 C (资料性) 业务应用支撑 C.1 业务应用支撑包括基础应用支撑和专业应用支撑,各类业务应用应综合业务需求,对应用支撑服 务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服务。 C.2 基础应用支撑主要包括身份认证、数据交换、报表定制、语音输入、一张图、电子印章、电子标 签、消息服务、日志服务、权限管理、安全认证等,特别是图像识别、视频识别、语音识别、实景 VR 模 拟、数据挖掘、深度学习等新技术将为水利业务的可视化、智能化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C.3 专业应用支撑包括通用水利模型和专用水利模型。通用水利模型主要包括水文模型、水力学模型、 水动力模型、水质模型、地下水模型、水利工程模型、以水利业务为基础的统一的信息资源模型,以及 水位流量曲线等。专用水利模型主要包括水文设计、区域洪水联合预报调度、需水预测、水资源配置、 水利工程安全运行评估、水土流失监测、农业灌溉、河湖水域岸线监测等。水利业务对应的水利模型详 见表 C.1。 表 C.1 水利模型 业务 水利模型 分类 分布式洪水预报模型、洪水演进三维模型、区域洪水联合预报调度模型、工程防洪能力动态评估模型、区域行 蓄滞洪能力评估模型、超标准蓄水遥感监测、概念性洪水预报与调度模型、洪水分析和损失评估模型、智能化 汛旱 灾害 调度决策模型、网格化分布式水文预报模型、新型分布式水文模型、水文-水动力学耦合预报模型、气象、水文、 农情等旱情遥感监测模型,干旱监测指标筛选模型、多指标旱情综合评估模型、中长期旱情大数据分析模型、 旱警水位模型等。 水量分配模拟模型、区域取用水大数据分析模型、水资源动态调配模型、水量分配计算决策模型、地下水超采 水资 源 预警模型、不同流域和不同区域的径流预报和分析评价模型、供需平衡分析计算模型、在线分析模型算法和水 资源动态调配模型等。 水域岸线违法违规现象追溯模型、河湖岸线地物目标识别模型、综合判读解译模型、生产建设项目遥感识别模 河湖 管理 型、采砂场遥感识别模型、堆放物遥感识别模型、水域生产占用遥感识别模型、河道占用遥感识别模型、入河 排污口综合判别模型等 水利 水利工程 BIM 模型、建设工地安全评估模型、工程质量风险评估模型、市场信用大数据评估模型、水利建设市 工程 场信用评价模型、重要大型水利工程建设 BIM+GIS 数字工程信息模型等。 坡面水土流失模型、小流域水沙模型、水土流失分析数据模型、水土流失生态安全预警模型、生产建设扰动图 水土 斑识别模型、水土流失监测计算模型、生产建设项目大数据挖掘模型、水土保持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模型、水土 保持 流失治理效果评估模型、水土流失预测预报模型、水土保持效益评估模型、土壤侵蚀预测预报模型、水土流失 严重区域动态识别模型等。 农村 农村供水安全预警模型、农村水源安全预警模型、城市供水安全评价模型、供水智能监测模型、城镇供水智能 水利 调度模型、水源地水量水质分析与安全预警等。 26 DB52/T 1637—2021 表 C.1(续) 业务 水利模型 分类 节约 用水总量复核模型、用水效率监管模型、灌区优化配水模型等。 用水 工程违规转包大数据分析、用水计量造假大数据分析、河湖四乱遥感监测、水利行业风险大数据评估、问题性 水利 监督 质自动评估、套取挪用国家资金大数据分析、安全生产事故隐瞒互联网监控、科研项目重复立项文本比对、水 利行业风险评估预测模型、行业风险评估模型、高风险领域和区域的监督重点评估评价模型等。 27 DB52/T 163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