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泰世邦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金属制品精密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咸环秦函〔2019〕282 号.doc
咸环秦函〔2019〕282 号 关于陕西泰世邦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金属制品 精密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陕西泰世邦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陕西泰世邦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金属制品精 密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 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马泉街道办宝泉路 45 号,租 赁厂房面积约 2500 平方米,购置锯床、数控弯管机、数控压力 机等相关生产设备 82 台,进行钛合金自行车车架和钛合金深海 监测装备的生产,设计产能为 8000 套/年。项目总投资 100 万 元,其中环保投资 7.7 万元,占总投资的 7.7%。 依据技术评审会形成的专家评审意见,该项目在全面落实 《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不利影 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因此,经我局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 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 二、项目建设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该 项目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 - 1 - 项环境保护措施,保证污染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长 期稳定达标排放。 (二)加强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采取工程及符合环 保要求的治理措施对废气进行处理,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 和环境管理,确保废气排放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三)强化运营期废水处理工程措施。按照“雨污分流、 清污分流”的原则设置厂区排水管网。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的 餐饮废水和其他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 污水管网排入咸阳市过塘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四)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优化厂区平面 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必须采取减振、隔 声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 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危 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暂存应分别符合(GB18597-2001)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以及修改单(环境保 护部 2013 年第 36 号)中要求。一般固体废物交相关单位集中 回收或处置;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严格落实危险废物 转移联单制度,严禁擅自处置危险废物。 (六)强化运营期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 设立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环保工作。项目建成后,须按规 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定期对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 监测,监测报告应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七)切实抓好环境风险的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 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行业特点有针对性的编制 - 2 -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按规定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定期组织 环境风险演练,并与当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衔接, 确保事故水、污染雨水等不排入外环境。 (八)《报告表》内容及结论的真实、可靠性,由建设单 位和环评编制单位共同负责。 三、几点要求 (一)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 环境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 评信息,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 (二)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 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 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复之日起满 5 年,建设项 目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三)咸阳市秦都环境监察大队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 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负责该项目的事 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必须将批准后的《报告表》10 日内送至咸阳市秦都环境监察大队备案,并自觉接受各级生态 环境部门监督检查。 (四)未涉及事项按国家和地方相关要求严格执行。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秦都分局 2019 年 9 月 29 日 抄送:秦都环境监察大队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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