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8西安财经学院经济学院岗位聘用方案(最终稿1).doc
西安财经学院经济学院 2016-2018 聘期岗位聘用方案 根据《西安财经学院 2016—2018 聘期岗位聘用实施方案》(西财党发﹝2016 ﹞6 号)的相关精神,结合经济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实行岗位聘用制度,是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转换用人机制,优化人员结 构,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办学效益的重要举措。其主要目标是:构建结构层 次比较科学合理的岗位序列和有序竞争、充满活力的聘用机制,促进人员合理流 动和结构优化。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造就一支高素质、高水 平的教职工队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保证我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 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推动学院各项事业的全面健康发展, 为实现建设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财经大学的奋斗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向,按照“按需设岗、择优聘用、事职相 符、责酬一致、合同管理、严格考核”的原则。进一步推进以全员岗位聘用制为 核心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岗位聘用与绩效工资的调节和导向作用,合 理配置人力资源,优化人员结构,促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提高学校办 学效益和整体办学水平。 2、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原则。牢固树立“教师为本”、“人才第一” 的观念,大力推进人才强校工程。积极搭建和营造有利于人才发挥才干的制度和 环境氛围,探索有利于教学科研团队建设和发展的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高层次 拔尖人才的培养引进力度,积极组织和培育相对稳定、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 3、坚持学科引领、教研一体、产学融合的理念。教学科研并重,积极扶持 重点学科、特色学科,切实保证优势学科和基础学科建设,增强学校对学科发展 的调控能力,促进高等级教学科研成果产出,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与公平并重的原则。增加经费投入,在保证教职工 收入水平普遍有所提高的前提下,发挥教师比较优势,适当向教学一线和中低收 1 入的教职工倾斜。 5、坚持“两级管理、权责一致、重心下移”的原则。继续推进校院两级管 理体制以及教学单位模拟法人运行机制,赋予教学单位更大的办学自主权。积极 倡导各教学单位深化制度设计,创新管理模式,完善激励机制,坚持走特色发展 和可持续发展之路,真正成为履行管理职责、享有管理权力并拥有相应利益的充 满活力的教学科研实体。 二、岗位设置 按照《西安财经学院 2016—2018 聘期岗位聘用实施方案》中关于设岗范围、 设岗类型、设岗等级和比例结构的规定,经济学院根据在编在岗的教学科研、管 理、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结合经济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学生工作 及管理等各项工作发展需要,设置教师、管理、其他专业技术三类岗位。 本轮聘期经济学院总设岗位 136 个,其中,专业教师岗位 108 个,设置 10 个等级,其中教授岗位设置 4 个等级,即教授 1---特聘教授、三秦学者岗位专 家、省级重点领域专家;教授 2 ---学科、学术带头人,学部主任(基层学术组 织建设单位);教授 3---专业、课程、硕士点建设负责人、研究所(系)负责 人(基层学术组织建设单位);教授 4---教授。副教授岗位设置 2 个等级,即 副教授 1,副教授 2。讲师岗位设置 2 个等级,即讲师 1,讲师 2。助教岗位设置 2 个等级,即助教 1,助教 2。思政教师岗位 15 个,管理岗位 12 个,其他专业 技术岗位 1 个。具体如下 经济学院 2016—2018 聘期岗位一览表 固定编制(人) 部门 经济学院 合计 专业教师 岗位 思政教 师岗位 管理岗位 教辅 136 108 15 12 1 备注 经济学院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岗位等级 岗位名称 数量(个) 比例(%) 教授岗位 一级 26 教授 1 2 24 备注 其中教授 1 人和副 教授 1 人 聘期到达退休年龄 不占指标 教授 2---学科、学术带 头人、学部主任(基层 学术组织建设单位) 4 三级 教授 3---专业、课程、 硕士点建设负责人、研 究所(系)负责人(基 层学术组织建设单位) 16 — 四级 教 授4 6 — 37 34 二级 — 校级 院聘 副教授岗位 五级 副教授 1 19 50 六级 副教授 2 18 50 45 42 讲师岗位 七级 讲师 1 27 60 八级 讲师 2 18 40 在正高级岗位结构 比例范围内控制 按照副教授岗位数 的 50%设置 按照副教授岗位数 的 50%设置 按照讲师岗位数的 60%设置 按照讲师岗位数的 40%设置 助教岗位 九级 助教 1 十级 助教 2 --- 研究生 -- 合计 三、各岗位聘用条件、岗位职责和聘期目标任务 (一)教授 2 岗位聘用条件和聘期目标任务 1、必备条件 (1)具有教授(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年龄一般不超过 57 周岁; (2)能认真履行教授岗位基本职责,全职在校工作,上一聘期考核称职。 每学年至少承担一门本科生课程,教学效果好; (3)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学术影响。具有学术创新精神,能准确把握本 学科国内外发展趋势,所从事的主要研究方向特色鲜明,能制定本学科建设发展 规划并组织实施;学术作风民主,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 能力,胜任学术团队领导工作,能有效组织学术团队开展科学研究;重视引进和 培养优秀青年学术人才。 3 2、直聘条件 符合必备条件, 上一聘期内完成以下科研或教学改革研究业绩选项中的 1 项, 可直接申报教授 2 岗位: (1)国家科技三大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 3 名,一等奖个人排名前 2 名,二 等奖个人排名第 1 名(以获得奖励证书为准,下同); (2)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 3 名,一等奖个人排名前 2 名, 二等奖个人排名第 1 名(以获得奖励证书为准,下同); (3)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 1 项并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 1 项;或主持国家级 科研项目 1 项并且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 20 万元以上; (4)国家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主持人,并且同时主持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 目 1 项; (5)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主持人(包括精品开放课程、人才培养模式 创新试验区、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双语示范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下 同); (6)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权威期刊(或视同权威期刊,下同)上发表教学、 科研学术论文 2 篇(独撰或第一作者,下同);或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权威期刊 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 1 篇,并且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一类核心期刊上发表 教学、科研学术论文 2 篇;或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一类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 研学术论文 5 篇; (7)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学术著作 1 部,并获省级以上优秀成果奖; (8)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或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或陕西省 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或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入选者 。 3、选聘条件 符合必备条件,在上一聘期内完成以下科研或教学改革研究业绩选项中的 2 项,可申报教授 2 岗位: (1)国家科技三大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 5 名,一等奖个人排名前 3 名,二 等奖个人排名前 2 名; (2)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个人排名前 5 名,一等奖个人排名前 3 名,二 等奖个人排名前 2 名; 4 (3)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 1 项;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 2 项并且参与国家 级科研项目排名前 3 名;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 2 项并且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 10 万元以上; (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个人排名前 3 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 2 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 1 名;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 果奖(科学技术)一等奖个人排名前 4 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 3 名; (5)省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 2 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 1 名; (6)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 2 名,二等奖个人排 名第 1 名; (7)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 2 名,一等奖个人排名第 1 名; (8)省级科研成果三等奖或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共计 2 项个人排名第 1 名; (9)主持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 项,并且参与国家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个人排名前 5 名;或教育部教育事业发展规划项目个人排名前 3 名;或省级教学 改革重大攻关项目个人排名前 3 名; (10)主持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并且参与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 1 项个 人排名前 5 名; (11)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权威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 1 篇,并且 在本学科一类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 1 篇;或在本学科一类核心期 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 4 篇; (12)出版教育部国家级规划教材 1 部(副主编以上);或出版省级教育主 管部门规划教材 1 部(主编); (13)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入选者,或省级教学名师,或陕西省优 秀教师荣誉称号获得者。 4、岗位目标任务 完成年教学工作量 180 课时。 (1)积极参加本单位学科建设工作,负责本学科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指 导本学科下的校级重点学科开展学科队伍、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及平 台条件建设,保持本学科在省内和国内的先进水平;每年定期召开本学科学科建 设会议 2 次以上; 5 (2)负责所在省级重点学科(省级特色学科)建设项目通过省教育厅的动 态评估(年度检查、中期考核和终期验收)及下一建设周期的立项; (3)积极组织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聘期内每学年做 1 场本学科学术 报告; (4)本学科团队成员完成聘期科学研究任务,科研成果应与本学科研究方 向一致; (5)聘期内,应完成学科(学术)带头人直聘条件中规定的科研或教学改 革研究业绩选项中的 1 项或选聘条件中的 2 项,科研成果应与本学科研究方向一 致。 (二)教授 3 岗位聘用条件和聘期目标任务 1、聘用条件 必备条件 (1)具有教授(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年龄一般不超过 57 周岁; 或具 有硕士学位和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和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2)能认真履行教授岗位基本职责,全职在校工作,上一聘期考核称职。 每学年至少承担一门本科生课程,教学效果好; (3)能准确把握本学科研究方向和发展动态,具有学术创新精神,具有稳 定的研究方向和扎实的基础理论,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能制定本专业 (课程)培养方案和发展规划;可承担省部级重点学科、研究基地、硕士点、名 牌专业、精品课程和实验室的申报与建设工作;胜任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 方法改革和研究工作;学术作风民主,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管理和 协调能力,胜任学术团队领导工作,按计划组织完成各项教学、科研任务;能够 积极引进和培养青年学术人才。 选聘条件 符合必备条件,在上一聘期内完成以下科研或教学改革研究业绩选项中的 2 项,可申报专业(课程)建设负责人岗位: (1)国家科技三大奖获得者; (2)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 6 (3)参与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个人排名前 3 名,或参与省级本科教学 工程项目个人排名前 2 名; (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个人排名前 5 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 3 名,三等奖个人排名前 2 名;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 果奖(科学技术)一等奖个人排名前 6 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 4 名,三等奖个人 排名前 2 名; (5)省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 4 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 2 名,三 等奖个人排名第 1 名; (6)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 3 名,二等奖个人排 名前 2 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 1 名; (7)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 4 名,一等奖个人排名前 2 名,二 等奖个人排名第 1 名; (8)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 2 项;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 1 项并且参与国家 级科研项目排名前 3 名;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 1 项并且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 在 10 万元以上; (9)主持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 项; (10)在本学科权威期刊上独立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 1 篇;或在本学科 一类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 3 篇; (11)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本学科学术著作 1 部(个人完成 15 万字以上); (12)出版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划教材 1 部(副主编以上),或出版学校规 划教材 1 部(主编); (13)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入选者,或陕西省教学名师,或陕西省优秀教师 荣誉称号获得者; (14)指导由教育部、财政部资助的国家级大学生竞赛(中国大学生数学建 模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数控技术大赛、机械创新设计大赛、结构设 计竞赛和广告艺术设计大赛)一等奖个人排名前 3 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 2 名, 三等奖个人排名第 1 名。 2、岗位基本职责 7 (1)学科建设方面。掌握本学科学术动态,立足学科前沿;负责或参加学 科建设、专业建设和学术梯队建设;负责或参加课程建设和实验室建设;指导培 养青年教师。 (2)教学方面。讲授研究生、本科生课程,进行双语教学,为研究生开设 选修课;负责或参加本学科教学改革与教学评估工作;为师生作学术报告。 (3)科研方面。主持或参加纵向、横向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主持或参加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发表高水平研究论文,著、编著作、教材。 (4)其它工作。组织开展本学科领域的学术活动,承担教学、学生、兼职 管理工作,主动承担学校和本单位安排的其它工作。 3、岗位目标任务(应完成所列项目中的 3 项,其中(13)、(14)项为必 须完成项,非必项目占 20%,必须(带星号)项目占 40%) 完成年教学工作量 220 课时。 (1)国家科技三大奖获得者; (2)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 (3)参与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个人排名前 3 名,或参与省级本科教学 工程项目个人排名前 2 名; (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个人排名前 5 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 3 名,三等奖个人排名前 2 名;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 果奖(科学技术)一等奖个人排名前 6 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 4 名,三等奖个人 排名前 2 名; (5)省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 4 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 2 名,三 等奖个人排名第 1 名; (6)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 3 名,二等奖个人排 名前 2 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 1 名; (7)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 4 名,一等奖个人排名前 2 名,二 等奖个人排名第 1 名; (8)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 3 名;或主持横向科研项目 1 项并且到账 经费在 10 万元以上; (9)主持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 项; 8 (10)出版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划教材 1 部(副主编以上),或出版学校规 划教材 1 部(主编); (11)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入选者,或陕西省教学名师,或陕西省优秀教师 荣誉称号获得者; (12)每年申报 1 项国家级项目直至申报成功,并且每年申报省部级项目 1 项;或有国家级在研项目的每年至少要申报 1 项省部级项目。 *(13)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权威期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 1 篇,并在 学校规定的本学科一类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 1 篇;或在学校规定 的本学科一类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 4 篇;或在学校规定的国家级 出版社公开出版学术著作 1 部(15 万字以上),并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一类核 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 1 篇;或在学校规定的国家专业出版社公开出 版学术著作 1 部(15 万字以上),并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一类核心期刊上发表 教学、科研学术论文 2 篇; *(14)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 1 项;或获得国家科技三项大奖前 3 名;或获 得省部级三等以上奖励前 2 名; (15)在国家级出版社公开出版学术著作 1 部独立或第一作者(个人完成 15 万字以上); (16)指导学生参加的国家级大学生竞赛一等奖个人排名前 2 名,二等奖个 人排名第 1 名; (三)教授 4 岗位聘用条件和聘期目标任务 1、聘用条件 必备条件 (1)具有教授(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 或具有硕士学位和副教授职务任 职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和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2)能认真履行教授岗位基本职责,全职在校工作,上一聘期考核称职。 每学年至少承担一门本科生课程,教学效果好。 选聘条件 符合必备条件,在上一聘期内完成以下科研或教学改革研究业绩选项中的 1 项,可申报教授岗位: 9 (1)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 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获得者; (2)省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 6 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 4 名,三 等奖个人排名第 2 名; (3)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 3 名,三等奖个人排 名第 2 名; (4)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 1 项;或主持厅级科研项目 1 项并且参与国家级 科研项目排名前 3 名;或主持厅级科研项目 1 项并且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在 10 万元以上; (5)参与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个人排名前 5 名,或参与省级以上本科 教学工程项目 1 项个人排名前 3 名; (6)西安市科学技术奖、陕西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 排名前 3 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 2 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 1 名; (7)西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陕西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 2 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 1 名; (8)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一类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 2 篇; (9)在国家级或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本学科学术著作 1 部(个人完成 10 万 字以上); (10)出版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划教材 1 部(副主编以上);或出版学校规 划教材 1 部(主编)。 2、岗位基本职责 (1)学科建设方面。掌握本学科学术动态,立足学科前沿;负责或参加学 科建设、专业建设和学术梯队建设;负责或参加课程建设和实验室建设;指导培 养青年教师。 (2)教学方面。讲授研究生、本科生课程,进行双语教学,为研究生开设 选修课;负责或参加本学科教学改革与教学评估工作;为师生作学术报告。 (3)科研方面。主持或参加纵向、横向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主持或参加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发表高水平研究论文,著、编著作、教材。 10 (4)其它工作。组织开展本学科领域的学术活动,承担教学、学生、兼职 管理工作,主动承担学校和本单位安排的其它工作。 3、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所列项目中的 3 项,其中(14)、(15)项是必须 完成项,非必项目占 20%,必须(带星号)项目占 40%) 完成年教学工作量 260 课时。 (1)获得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和高等学校科学 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 (2)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 (3)获得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7)参与省级以上质量工程项目 1 项个人排名前 3 名; (8)获得西安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 5 名),二等奖(个人排 名前 3 名),三等奖(个人排名前 2 名);获得西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 奖(个人排名前 2 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 1 名); (9)获得陕西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优秀成果奖和陕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 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 4 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 2 名),三等 奖(个人排名第 1 名); (10)获得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特等奖第 1 完成人;或获得校级优秀教学成 果奖第 1 完成人; (11)参与国家级项目排名前 3 名,或主持横向 1 项并到账经费在 7 万元以 上; (12)出版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划教材 1 部(副主编以上或本人编写 3 章以 上);或出版学校规划教材 1 部(主编或本人编写 3 章以上); (13)每年申报省部级及以上项目 1 项; *(14)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一类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 3 篇; 或在学校规定的国家级出版社公开出版学术著作 1 部(15 万字以上),并在学 校规定的本学科一类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 1 篇;或在学校规定的 国家专业出版社公开出版学术著作 1 部(15 万字以上),并在学校规定的本学 科一类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 2 篇; *(15)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 1 项;或获得国家科技三项大奖前 3 名;或获 11 得省部级三等以上奖励前 2 名; (16)指导学生参加的国家级大学生竞赛一等奖个人排名前 2 名,二等奖个 人排名第 1 名; (17)特别规定:主持国家级课题 1 项,并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一类核心期 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 1 篇;主持省部级课题 1 项,并在学校规定的本学 科权威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 1 篇,视同聘期目标任务完成。 (四)副教授 1、副教授 2 岗位聘用条件和聘期目标任务 1、聘用条件 必备条件 (1)具有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和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2)能认真履行副教授岗位基本职责,全职在校工作,上一聘期考核称职。 每学年至少承担一门本科生课程,教学效果好。 选聘条件 符合必备条件,在上一聘期内完成以下科研或教学改革研究业绩选项中的 2 项,可申报副教授 1 岗位; 符合必备条件,在上一聘期内完成以下科研或教学改革研究业绩选项中的 1 项,可申报副教授 2 岗位。 (1)省级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2)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得者; (3)西安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 6 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 4 名, 三等奖个人排名前 2 名;或西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 4 名, 二等奖个人排名前 2 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 1 名; (4)陕西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优秀成果奖和陕西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 优秀成果奖参与获得者; (5)参与省级以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 1 项; (6)主持厅级科研项目 1 项;或主持校级重点科研项目 1 项;或主持校级 科研项目 1 项,并且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在 5 万元以上;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 目排名前 2 名; 12 (7)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 2 名,一等奖个人排名前 1 名 ; (8)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 2 名,一等奖个人排名前 1 名 ; (9)主持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 项; (10)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 2 篇; (11)出版本学科学术著作 1 部(个人完成 8 万字以上); (12)出版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划教材 1 部(本人编写撰写任务 1 章以 上),或出版学校规划教材 1 部(本人编写撰写任务 2 章以上)。 2、岗位基本职责 (1)学科建设方面。了解本学科学术动态;参加本学科、专业及实验室建 设工作并发挥骨干作用;承担青年教师培养工作。 (2)教学方面。讲授研究生、本科生课程,为本科生开设选修课。 (3)科研方面。主持或参加纵向、横向科研项目和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研 究工作;发表较高水平的研究论文,编写教材、教学参考书。 (4)其它工作。积极参加本学科领域的学术活动,承担教学、学生、兼职 管理工作,主动承担学校和本单位安排的其它工作。 3、岗位目标任务(在所列项目中必须完成三项,其中,带星号第(8)项 为副教授 1 必须完成项,带星号第(9)项为副教授 2 必须完成项,非必项目占 20%,必须(带星号)项目占 60% ) 副教授 1 年教学工作量 300 课时; 副教授 2 年教学工作量 320 课时。 (1)获得省部级三等以上奖励 1 项;或者获得西安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个 人排名前 6 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 4 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 1 名;或获得 西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 4 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 2 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 1 名; (2)参与获得陕西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优秀成果奖和陕西省高等学校哲学 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3)参与省级以上质量工程项目 1 项; 13 (4)主持厅级科研项目 1 项;或主持校级重点科研项目 1 项;主持校级一 般项目并且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在 5 万元以上;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 2 名;或参与国家级项目排名前 6 名并且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在 5 万元以上;或 参与省部级项目排名前 3 名并且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在 5 万元以上; (5)获得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 4 名),一等奖(个人 排名前 2 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 1 名; (6)获得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第 1 完成人); (7)主持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 项; *(8)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一类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 3 篇;或者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一类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 2 篇, 同时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二类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 3 篇; *(9)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一类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 2 篇;或者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一类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 1 篇, 同时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二类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 3 篇; (10)出版本学科学术专著 1 部(个人完成 3 万字以上); (11)出版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划教材 1 部(本人编写 2 章以上;或者副主 编),或出版学校规划教材 1 部(本人编写 2 章以上;或者副主编); (12)指导学生参加的国家级大学生竞赛一等奖个人排名前 3 名,二等奖个 人排名前 2 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 1 名; (13)每年至少申报厅局级及以上项目 1 项; (14)特别规定:副教授 1:主持国家级项目 1 项;或发表 1 篇权威论文并 主持 1 项厅局级项目;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1 项,同时在学校规定的本学 科一类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 2 篇;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国家出版社 公开出版学术著作 1 部(15 万字以上),并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一类核心期刊 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 2 篇,视同聘期目标任务完成。副教授 2:主持国家 级项目 1 项;或发表 1 篇权威论文并主持 1 项厅局级项目;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 研项目 1 项,同时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一类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 1 篇,同时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二类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 1 篇;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国家出版社公开出版学术著作 1 部(15 万字以上),同 14 时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一类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 1 篇,视同聘期 目标任务完成。 (五)讲师 1、讲师 2 岗位聘用条件和聘期目标任务 1、聘用条件 必备条件 具有讲师职务任职资格,认真履行讲师岗位基本职责,系统讲授过 1 门以上 课程。 选聘条件 符合必备条件,在上一聘期内完成以下科研或教学改革研究业绩选项中的 2 项,可申报讲师 1 岗位; 符合必备条件,在上一聘期内完成以下科研或教学改革研究业绩选项中的 1 项,可申报讲师 2 岗位。 (1)参与省级科研项目 1 项个人排名前 6 名,或参与厅级科研项目 1 项个 人排名前 3 名,或主持校级科研项目 1 项; (2)参与校级以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 1 项; (3)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 5 名,一等奖个人排名前 4 名, 二等奖个人排名前 3 名; (4)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 5 名,一等奖个人排名前 4 名, 二等奖个人排名前 3 名; (5)参与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 项个人排名前 5 名; (6)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 1 篇,或在 国内本学科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 2 篇; (7)参与出版本学科学术著作 1 部; (8)参与编写学校规划教材 1 部; (9)校级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或多媒体竞赛三等奖以上获得者; (10)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在 2 万元以上。 2、岗位基本职责 (1)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为本科生开选修课,承担本科实践教学任务, 参与教学研究工作。 15 (2)发表科研和教学改革研究论文,参编教材、教学参考书。 (3)参与科研项目和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工作。 (4)主动承担教学、学生、兼职管理工作和本单位安排的其它工作。 3、岗位目标任务(讲师必须完成任务的三项,讲师 1 必须完成带星号第 (6)项,讲师 2 必须完成带星号第(7)项,非必项目占 20%,必须(带星号) 项目占 60%) 讲师 1 完成年教学工作量 320 课时。 讲师 2 完成年教学工作量 300 课时。 (1)参与国家级项目;或参与省级科研项目 1 项(个人排名前 6 名),或 参与厅级科研项目 1 项(个人排名前 3 名),或主持校级科研项目 1 项;或主持 横向项目 1 项并到账经费在 5 万元以上; (2)参与省级以上质量工程项目 1 项; (3)获得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 5 名),二等奖(个人 排名前 3 名),三等奖(个人排名前 2 名); (4)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个人排名前 5 名); (5)参与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 项(个人排名前 5 名); *(6)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一类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 1 篇,并在学校规定的二类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 2 篇; *(7)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一类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 1 篇;或者在学校规定的二类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 3 篇; (8)参与出版本学科学术专著 1 部; (9)参与编写学校规划教材 1 部; (10)获得校级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或多媒体竞赛三等以上奖励; (11)主持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在 2 万元以上; (12)指导大学生竞赛获得省部级一等奖个人排名前 3 名,二等奖个人排名 前 2 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 1 名; (13)每年申报科研项目 2 项; (14)特别规定:讲师 1: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 1 项;或主持厅局级以上 科研项目 1 项,并在学校规定的一类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 1 篇; 16 或在学校规定的国家级出版社公开出版学术著作 1 部(15 万字以上),同时在 学校规定的二类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 1 篇,视同完成目标任务。 讲师 2: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 1 项;或主持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 1 项,并在学 校规定的二类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 2 篇;或在学校规定的国家级 出版社公开出版学术著作 1 部(15 万字以上),视同聘期目标任务完成。 (六)助教 1、助教 2 岗位聘用条件和聘期目标任务 1、聘用条件 具有助教职务任职资格,认真履行助教岗位基本职责,上一聘期全面完成岗 位聘期目标任务。 积极参与学科和专业建设,承担学校和本单位安排的各类任务。承担课程辅 导、教学实验、课堂讨论、批改作业和带领学生实习、实践等任务,效果良好。 发表教学改革研究论文 1 篇。同时,具有硕士学位者,可申报助教 1 岗位;具有 学士学位者,可申报助教 2 岗位。 2、基本职责 (1)承担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验课、实习指导、实验室建设等方面 的工作。 (2)发表科研和教学改革研究论文。 (3)参与科研项目和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研究和基础性工作。 (4)主动承担教学、学生、兼职管理工作和本单位安排的其它工作。 3、聘期目标任务(在所列项目中,助教 1 应完成第(1)项;助教 2 应完 成第(2)项。) 完成年基本教学工作量 200 课时。 (1)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二类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 1 篇;或者在普通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 3 篇。 (2)在普通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 2 篇。 (3)指导大学生参与学校的各项竞赛 1 项。 (七)普通管理岗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和聘期目标任务 经济学院普通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条件、岗位职责及目标任 务按照学校行相关规定执行。 17 (八)辅导员岗位聘用条件及岗位职责 辅导员岗位聘用条件及岗位职责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岗位聘用和岗位考核 (一)聘用组织机构 成立经济学院岗位聘用工作组,负责聘任相关工作; 根据学校实行校、院(部、处)两级聘用和考核的原则,经济学院负责学部 主任以下岗位的聘用与考核。 (二)聘用程序 岗位聘用程序包括公布岗位、个人申报、资格审查、综合评议、公示、聘用 等环节。 1、公布岗位。经济学院聘用领导小组在全校范围内公布本单位(部门)聘 用岗位的岗位设置方案、聘用条件、岗位职责和聘期目标任务。 2、个人申报。教职工根据岗位设置方案、聘用条件、岗位职责、聘期目标 任务及自身情况向经济学院申报。申报需填写应聘岗位申请表。 3、资格审查。经济学院负责对本单位(部门)聘用岗位应聘人员申报材料 进行审核,确定符合申报资格人员名单。 4、综合评议。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经济学院按程序和要求进行综 合评议,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5、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审批。经济学院岗位聘用工作组织按照工作 职责和管理权限,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 3 天,无异议后 报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审定,学校院长办公会审批。 6、聘用。经济学院聘用人员,由学校授权经济学院聘用。 7、签订聘用协议。经济学院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 订《西安财经学院岗位聘用协议书》,聘用结果报学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备案。 (三)聘用期限 各级各类岗位聘期一般为 3 年。 (四)岗位考核 经济学院根据聘用协议,按有关规定和权限对受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 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聘期目标任务等情况进行考核。 18 1、岗位考核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相结合的形式。年度考核主要考核聘 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聘期考核重 点是考核工作业绩。 2、专职辅导员以管理岗位考核为主,其教学科研工作量按学校有关规定进 行考核。 3、聘期内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或有违法违纪行为者,视其情节轻重, 给与相应的纪律处分、经济处罚、降档聘用、解聘,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五、相关具体问题 (一)关于管理干部的岗位职务、职级与专业技术职务问题 1、受聘到管理岗位的副处级及以下管理人员,具有其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的,可申请双通道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申报条件、聘期科研任务与教师同等 级岗位要求保持平衡,并享受相同待遇。 2、副处级及以下管理人员申请双通道专业技术职务者,向经济学院提出申 请,按照岗位申报、聘用程序办理,考核由经济学院负责。 (二)聘期内到达退休年龄人员问题 2016 年年满 55 周岁及以上的教师,聘期内实行学术保护制度,聘期目标任 务可实行置换。教职工在聘期内申请学术保护或到达退休年龄的,在上一聘期考 核合格的条件下,可不再参加岗位竞聘,直接聘用到相应等级最低职级的岗位, 按实际工作期限聘用。聘任在相应等级最低职级岗位的教师,只做教学工作要求, 不做科研工作要求。但申报教师高一等级或职级岗位的人员,应参加竞聘,并参 加相应岗位的考核。 (三)低职高聘、高职低聘或转岗聘用 对 2013-2015 聘期考核中超额完成岗位目标任务的教师实行低职高聘。 对 2013-2015 聘期考核中完成了教学任务, 但科研任务完成严重偏低的教授、 副教授实行高职低聘。 (1)对连续两个聘期完成了教学任务,但科研任务完成率均为零的教授、 副教授,在本次岗位聘用时原则上实行转岗聘用; (2)对 2013-2015 聘期内完成了教学任务,但科研任务完成率为零的教授、 副教授,在本次岗位聘用时降至下一职务最低层级聘用。 19 (3)对 2013-2015 聘期教学任务完成,但科研任务量化完成率偏低的教授、 副教授,在本次岗位聘用时降至下一职务参加竞聘。 (四)特殊情况人员聘任问题 对于长期患病的教职工按照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五)空岗补员、新入校人员及不在岗人员的聘用问题 按学校规定办理。 (六)待聘人员的安置和管理 我院事业编制人员在聘用工作实施阶段未签订聘用协议的,为未聘人员。未 聘人员包括待聘人员、拒聘人员、辞聘人员和解聘人员。未聘人员原则上进入学 校人才交流中心。 (七)关于科研成果的认定 各岗位聘用条件和聘期目标任务中所涉及的教学科研业绩需有西安财经学 院署名,获奖要求本人为证书持有者,个人排名为完成人的总排名;论文要求受 聘人为独撰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学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经学校同意,在职 攻读学位人员可只要求有学校署名),纵向项目的立项时间为相关文件下发时间, 且学校为项目第一申请单位;横向项目的取得时间为经费到账时间;科研或教学 改革研究项目经费以学校财务到账的数额为依据(不含大进大出)。 在聘期完成的科研任务中,超出的非必科研量按件折半计入聘期目标任务, 非必项目最高占聘期目标任务的 60%。 六、附则 本实施办法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由经济学院岗位聘用工作组负责解 释。 20

2016-2018西安财经学院经济学院岗位聘用方案(最终稿1).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