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公证检验 现场检验工作规范
ICS 59.060.10 CCS W 00 32 江 苏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2/T 4089—2021 棉花公证检验 现场检验工作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cotton notarization inspection on site 2021 - 09 - 03 发布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 10 - 03 实施 发 布 DB 32/T 4089—2021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要求 ........................................................................... 1 4.1 4.2 4.3 4.4 资质 ........................................................................... 人员 ........................................................................... 工作场所 ....................................................................... 设备 ........................................................................... 2 2 2 2 5 工作流程 ........................................................................... 2 6 检验要求 ........................................................................... 3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净重检验 ....................................................................... 条码扫描和棉包盖章 ............................................................. 回潮率检验 ..................................................................... 品质取样 ....................................................................... 含杂率检验 ..................................................................... 数据处理 ....................................................................... 样品交接 ....................................................................... 其它要求 ....................................................................... 3 3 3 4 4 4 4 4 7 质量控制 ........................................................................... 4 8 安全和环保要求 ..................................................................... 5 附录 A(资料性) 现场检验应配备的检测仪器设备 ......................................... 6 附录 B(资料性) 棉花公证检验现场检验监督检查表 ....................................... 7 I DB 32/T 4089—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纤维检验局提出。 本文件由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纤维检验局、连云港市纤维检验中心、徐州市纤维检验中心、苏州市纤维 检验院、常州市食品药品纤维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徐恺、徐爱武、丁时永、周小进、许勇、黄星、汤培忠、孙俊华、徐力、冯晓 建。 II DB 32/T 4089—2021 棉花公证检验 现场检验工作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棉花公证检验现场检验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在库检验机构基本要求以及现场检验的 工作流程、检验要求、质量控制、安全和环保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专业纤维检验机构开展监管棉、储备棉、市场交易棉和期货棉等棉花公证检验现场检 验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1103.1 棉花 第1部分 锯齿加工细绒棉 GB 1103.2 棉花 第2部分 皮辊加工细绒棉 GB/T 6097 棉纤维试验取样方法 GB/T 6102.2 原棉回潮率试验方法 电阻法 GB/T 6499 原棉含杂率试验方法 DB/T 4091 专业纤维检验机构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棉花公证检验 cotton notarization inspection 专业纤维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对棉花的质量、数量进行检验并出具公证检验证书的 活动。 3.2 现场检验 inspection on site 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对棉花重量、回潮率、含杂率进行检验并出具公证检验证书的活动。 注:现场检验包括入库验收、重量过磅、条码扫描、回潮率检验、取样、含杂率检验、加盖验讫章、样品交接、数 据处理等。 3.3 在库检验机构 inspection institution on site 承担棉花公证检验现场检验的专业纤维检验机构。 4 基本要求 1 DB 32/T 4089—2021 4.1 资质 在库检验机构应获得棉花检验检测资质认定,承担现场检验应获得棉花公证检验主管部门的认可并 授权。 4.2 人员 4.2.1 应配备现场技术负责人 1 名,现场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丰富的棉花检验知识和一定的协调、管理 能力。 4.2.2 应配备满足数量要求的检验人员和取样人员。检验人员、取样人员应熟悉相关标准和试验方法, 并经过岗前培训和考核。 4.2.3 回潮率、含杂率检验和数据处理等关键岗位,应由在库检验机构的在编在岗人员或聘用期 3 年 以上的相关技术人员担任。 4.2.4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员 1 名。 4.2.5 检验人员宜统一着装和标志,穿戴整洁整齐。 4.3 工作场所 工作场所应能满足取样、检验要求。样品存放场所应能防止样品遭雨淋、污染,并防止样品丢失。 在库检验机构应核查工作场所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及时上报棉花公证检验任务下达 部门。 4.4 设备 4.4.1 检测设备 4.4.1.1 在库检验机构应配备满足现场检验要求的检测设备(见附录 A),棉花专业仓库应配备装卸 设备、称重设备(可测定净重和皮重)。检测设备和称重设备的规格、数量、量程和精度应能满足规定 的技术要求。 4.4.1.2 检测设备完好率应达到 100%。 4.4.2 检定/校准或核查 4.4.2.1 检测设备应按规定时间检定/校准,并具有检定/校准有效周期内的检定/校准合格证书。仪器 设备应有包含使用状态、检定日期及有效期等明显的检定/校准标识。 4.4.2.2 建立自检计划,现场检验开始前对设备进行自检并做好记录。使用频率很高或有特殊要求(环 境条件比较恶劣或对测试数据存有质疑)的设备应增加期间核查频次。 4.4.2.3 当出现下列特殊情况时,应对仪器设备进行检定/校准: a) 检测设备首次使用前; b) 可能对检验结果产生影响的维修、改造或移动后; c) 停用后再次投入使用。 4.4.2.4 当出现下列状况时,仪器设备不应继续使用,并粘贴停用标识: a) 当检测设备出现影响检验结果等问题; b) 检测设备出现显示不清晰或按键不灵敏等故障。 5 工作流程 棉花公证检验现场检验工作流程见图1。 2 DB 32/T 4089—2021 图1 现场检验工作流程 6 检验要求 6.1 净重检验 6.1.1 在库检验机构应对棉包唛头、批次证明材料和接受任务清单等进行核对。 6.1.2 棉花毛重采用逐包称重或多包称重,称量时宜尽量接近衡器最大量值。采用具备上传功能的称 量系统的,称量数据应及时上传至任务下达单位指定的平台。毛重检验应由检验人员和仓库人员共同完 成,并签字确认。 6.1.3 现场检验工作中发现的非本批次、重量超范围的棉包,应单独记重,并从整批棉花重量中扣除。 6.1.4 应通过在现场抽取本批棉包包装物或者其它规定方式获得皮重数据。采取其它方式获得皮重数 据的,应对包装物进行核查,确认与本批棉包包装物一致。 6.1.5 检验人员在净重检验过程中,不应脱岗。 6.2 条码扫描和棉包盖章 6.2.1 待扫描棉包应以不高于 3 层(6 包)为一个单元码放。各单元之间按照排与列放置。同一批棉 花应码放在同一个工作面上。批次之间应易于区分。 6.2.2 一批棉花使用同一支条码扫描枪扫描。对于无法扫描但数字仍可以辨认的条码,可以人工辅助 录入。 6.2.3 对于扫描系统随机指定的回潮率测试棉包,做好标记,标记应明显、准确。 6.2.4 对予以剔除的不合格棉包,要记录相应包号,交由净重检验人员计重剔除。 6.2.5 扫描结束后,需由在库机构对棉包加盖验讫印章的,应加盖印章。 6.3 回潮率检验 6.3.1 回潮率检验按 GB/T 6102.2 及相关技术规范执行。 6.3.2 用于回潮率检验的棉包应具有代表性。测试棉包由检验人员通过随机方式选取的,按单元码放 的棉包,一码放单元选取不多于一包测试,由采用扫描系统指定的,仅对指定的棉包测试回潮率。 6.3.3 遇有天气状况可能影响检验结果的,应暂停回潮率检验。继续检验的,应取得利益相关单位签 3 DB 32/T 4089—2021 字认可。 6.4 品质取样 6.4.1 取样前,取样人员应核实批次,不应混批。 6.4.2 抽取的样品形态应为呈完整块状的长方形且平整不乱。样品重量应符合品质检验要求。对于棉 包取样切口处无法取足样品的,可开包取样。 6.4.3 取样人员应确保样品和条码卡一一对应,在样品装袋和运输过程中应使条码卡不易从包装小袋 中滑出。 6.4.4 取样完毕,取样人员应清点样品数量并装袋,完成抽样批次的标识工作。 6.5 含杂率检验 6.5.1 含杂率检验按 GB/T 6097、GB/T 6499 及相关技术规范规定执行。 6.5.2 杂质检验样品应在品质检验样品抽取后及时抽取,也可在品质检验批样中抽取。含杂率样品抽 取应有代表性。不应从棉包表层棉花中抽取。 6.6 数据处理 6.6.1 在库检验机构应加强现场检验时间管理,按照检验任务下达部门的时限要求完成现场所有检验 项目。如因故出现延误,应及时向检验任务下达部门汇报。 6.6.2 录入出证软件的检验数据应与原始记录一致,经现场技术负责人审核。不应篡改、编造检验结 果等。 6.6.3 在库检验机构发现已上报的检验数据存在录入错误的,应及时向检验任务下达部门提交数据修 改申请。 6.6.4 在库检验机构应做好相关出证电子数据的备份,妥善归档保管纸质检验原始记录。 6.7 样品交接 6.7.1 现场机构应和对接的品质检验实验室确定样品交接的时间、场所和方式等事宜,同一批次样品 应一次完成交接。 6.7.2 在库检验机构应清点品质样品的数量、标识等,核查无误后放入棉布包装袋中。样品与条码应 一一对应、不重不漏,每个包装袋内的样品应属于同一个批次。包装袋中应放入信息填写完整准确的棉 花公证检验样品交接卡。 6.7.3 在库检验机构现场检验中发现异性纤维,应在样品交接卡内注明。样品交接前,品质检验样品 应按批存放于全程受控的样品交接周转库房。 6.7.4 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样品交接,超出规定时限的,在库检验机构记录超期批次及原因,交接双 方签字确认后由在库检验机构上报检验任务下达部门。对于没有时限要求的,要同品质检验实验室协调 取样时间及周期,及时完成样品交接。 6.8 其它要求 6.8.1 现场检验机构对于检验中发现的涉嫌质量违法行为,应及时通报有管辖权的监管机构。 6.8.2 公证检验任务下达部门对于检验要求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7 质量控制 4 DB 32/T 4089—2021 7.1 建立检验质量监督规范,根据实际按照不低于 1:10 的比例确定质量监督人员(不少于 1 名), 定期对资源使用、检测过程和安全和环保要求进行监督检查,保存质量监督及问题处置的结果记录,并 填写《棉花公证检验过程监督检查表》(见附录 B)。 7.2 确定监控检测结果有效性的方法,定期评价检测人员、仪器、样品、方法及环境之间是否存在系 统偏差,并保存评价及问题处置的结果记录。 7.3 在开检前和检验过程中定期组织在库检验机构之间比对试验和能力验证。 7.4 检测数据应经现场技术负责人批准。 8 安全和环保要求 8.1 建立棉花公检现场检验安全教育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 8.2 遵守仓库安全管理制度,进入仓库应全程配戴安全帽,不应携带火种等危险品入库。 8.3 现场检验应与仓库棉包装卸、码放和堆垛等工作现场保持安全距离,不应混合作业。 8.4 在开检前和检验中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停止检验,协调处理,消除安全隐患。 8.5 保持检验现场整洁,优先选用可循环利用、可降解的样品包装小袋,对检验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塑 料袋、电池等物资妥善处置。 5 DB 32/T 4089—2021 A A 附 录 A (资料性) 现场检验应配备的检测仪器设备 表A.1给出了现场检验应配备的检测仪器设备。 表A.1 现场检验应配备的检测仪器设备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1 物联网手持采集终端 2 棉包水分测定仪 3 地磅或磅秤 4 台秤 5 天平 6 杂质分析仪 6 DB 32/T 4089—2021 B B 附 录 B (资料性) 棉花公证检验现场检验监督检查表 表B.1给出了棉花公证检验现场检验监督检查的检查项目和检查内容。 表B.1 棉花公证检验现场检验监督检查表 序号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备注 现场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丰富的棉花检验知识和一定的协调 管理能力 1 人员配备及管 理 现场配备人员数量满足检验要求,经过培训考核 回潮率、含杂率检验和数据处理等关键岗位应由在编在岗或 已聘 3 年以上的相关技术人员担当 检验人员宜统一着装 称量衡器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2 净重检验 皮重数据准确 现场记录规范完整 检验期间检验人员不得脱岗 按照规范要求完成条码扫描工作 3 条码扫描和棉 包盖章 由扫描系统随机指定的回潮率测试包,应做好标记,标记应 明显、准确 按照要求对棉包加盖验讫印章,验讫标识符合规定 按规定比例完成回潮率测试 回潮率测试探针位置、间距、深度符合规定 4 回潮率检验 回潮率测试仪经过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遇有天气状况可能影响检验结果的,按规定处理 长期频繁使用的回潮率测试仪应定期进行比对或重新检定 样品形态应为长方形且平整不乱,呈块状 样品重量符合实验室检验要求 5 取样 所取试样应当条码、棉包、样品一一对应,条码应清晰可用 符合要求,每个试样独立包装 整批棉花应按批装袋并完成批次的标识 杂质取样应有代表性,试样重量不小于 600g 按规定进行含杂率检验 6 含杂率检验 相关文书记录规范完整 原棉杂质检测设备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或者配备杂质 标样进行校准 在规定时间内与仪器化实验室进行样品交接 7 样品交接 交接的样品应符合要求 样品交接卡应填写准确完整 交接前样品在仓库存放应安全可控 7 DB 32/T 4089—2021 表 B.1 棉花公证检验现场检验监督检查表(续) 检验数据要在规定时间进行上传或出证,保证时效性 8 数据处理 确保数据真实准确,经现场技术负责人审核 做好数据备份 建立现场检验安全教育制度,对现场检验人员进行安全教 育,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 现场检验必须在整批拆解、分散码放完成,排除安全隐患后 9 安全和环保要 求 开始现场检验作业 遵守仓库相关规章制度 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排除 工作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保持检验现场整洁,对检验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塑料袋、电池 等物资妥善处置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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