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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武汉市江汉区人力资源局部门决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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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2018 年度武汉市江汉区人力资源局 部门决算 2019 年 10 月 15 日 目 第一部分 录 武汉市江汉区人力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江汉区人力资源局 2018 年度部门决 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 1) 二、收入决算表(表 2) 三、支出决算表(表 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 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 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 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 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 8) 第三部分 武汉市江汉区人力资源局 2018 年度部门决 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 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 2018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 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江汉区人力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有关政策法 规;根据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结合全区经济 社会发展现状,拟定全区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和措施,经批 准后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全区人力资源总体规划和开发工作。 3、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就业的系列方针政策, 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区促进就业发展规划和措 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年度就 业再就业专项资金使用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 业劳动就业,制定和实施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制度和办 法;指导全区街道、社区就业服务工作,开发社区就业, 保证全区就业形势稳定。 4、负责全区职业能力建设工作。 5、负责管理全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和退 休工作。 6、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 7、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员综合管理工作。 8、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综合管理。 — 1 — 9、综合管理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全区农民工工作综合管理,贯 彻落实省、市有关农民工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拟订农民工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措施 并组织实施。 11、组织实施全区协调劳动关系的法规和政策,规划 和调整全区各类劳动关系,推动劳动关系调整体系的建 设。 12、负责全区劳动人事统计信息工作,上报和提供统 计数据,分类定期发布统计信息和提出劳动力流向的预测 报告。 13、负责对全区政府部门的人事工作指导协调、监督 检查;综合管理全区行政奖惩工作,指导、协调全区个部 门进行的表彰工作;负责有关惩戒与申诉控告工作。 1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江汉区人力资源局部门 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 5 个下属单位决算 组成。其中:行政单位 1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3 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 个。 — 2 — 纳入武汉市江汉区人力资源局 2018 年度部门决算编制 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江汉区劳动监察大队 2.江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3.江汉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办公室 4.江汉区人才服务中心。 5.江汉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江汉区人力资源局总编制人数 47 人,其中:行 政编制 15 人,事业编制 32 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21 人)。在职实有人数 37 人,其中:行政 13 人,事业 24 人 (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17 人)。 离退休人员 29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29 人。 — 3 — 第二部分 武汉市江汉区人力资源局 2018 年度部门决算表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第三部分 武汉市江汉区人力资源局 2018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 度 收 、 支 总 计 4,476.27 万 元 。 与 2017 年 相 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180.27 万元,增长 4.20%,主要原 因是增加了在职人员新进增资经费、优秀公务员考核奖励 经费、“充分就业社区”省市级财政补助资金、财政与编 制政务公开激励性转移支付经费、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公 益性岗位补贴经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房租及运营经费 等。 图 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8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 12 — 2018 年度本年收入合计 3,190.14 万元。其中:财政拨 款收入 3,190.14 万元,占本年收入 100.00%。 图 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8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度本年支出合计 4,201.80 万元。其中:基本支 出 1,214.44 万 元 , 占 本 年 支 出 28.90% ; 项 目 支 出 2,987.36 万元,占本年支出 71.10%。 — 13 — 图 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 度 财 政 拨 款 收 、 支 总 计 4,476.27 万 元 。 与 2017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180.27 万元,增 长 4.0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在职人员新进增资经费、优秀 公务员考核奖励经费、“充分就业社区”省市级财政补助 资金、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激励性转移支付经费、劳动保 障监察协管员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房租及运营经费等。 图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 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 14 —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4,201.80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 计 的 100.00% 。 与 2017 年 相 比 ,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增 加 1,983.80 万元,增长 89.4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在职人员 新进增资经费、优秀公务员考核奖励经费、“充分就业社 区”省市级财政补助资金、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激励性转 移支付经费、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 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房租及运营经费等。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4,201.80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 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269.51 万元,占 6.40%; 公共安全支出 11.81 万元,占 0.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725.15 万 元 , 占 88.70% ;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82.61 万 元 , 占 2.00% ; 住 房 保 障 支 出 112.72 万 元 , 占 2.7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 年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年 初 预 算 为 2,174.20 万元,支出决算为 4,201.8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的 193.30% 。 其 中: 基 本 支 出 1,214.44 万 元 ,项 目 支 出 2,987.36 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人力资源事务 188.30 万元。主要 用于公务员公开招考,公务员培训,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 — 15 — 管理与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稳定工作,退休干部管理,人才中 心业务工作,人力资源产业园运营和管理等经费开支。 主要成效是以全员签订公务员岗位责任书为抓手,强化 平时监管,促进履职尽责。组织谋划公务员主题培训、专业 培训,联合重点高校开展培训,提高了干部队伍素质水平。 人事管理能级不断提升 ,机关事业单位管理变革创 新。指导全区 159 家事业单位开展新一轮岗位设置工作。 科学确定岗位总量,严格执行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完 成全区 81 家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审核、批复、变更, 确保分类改革后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开展。为区属事业 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38 人,其中:硕士研究生 14 人,本科生 24 人。 工资管理能级不断提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完成了全区事业单位 2018 年绩效工资总量的审批工作,机 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配套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奖励性补 贴及带薪年休假政策;开展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 组织全区各单位对工资津贴补贴进行自查清理;按照国家 政策规定,有序开展各类工资日常工作;落实大学毕业生最 低年薪标准;推进国企负责人薪酬体制改革。 落实大学毕业生最低年薪标准,建立大学生最低薪酬联 盟联盟。2018 年,共有 11 家企业承诺落实大学生最低年薪 标准。充分发挥联盟成员的优势,落实大学生最低年薪标 准,为大学生留汉提供坚实保障。推进了国企负责人薪酬 体制改革。开展了企业薪酬调查工作,选取全区 140 余家 — 16 — 样本企业,开展了 2018 年度企业薪酬情况调查。落实了制 造业人工成本监测试点工作。 就业促进工作以稳定就业、促进就业为工作重点,有 效落实各项就业政策,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认真 履行职责,为促进我区就业形势的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 用。对全区 20 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 72 家进行了人力资 源和劳务派遣机构年检工作。对我区人力资源机构组织开 展了 2018 年“湖北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和“湖北 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企业”的评选工作。组织民办职业 培训机构参加武汉市技术能手选拔和第 21 届全国推广普通 话宣传周的活动。 人才支撑能级不断提升,人才引育实现精准发力。中 国武汉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目前吸引上海外服、北京外 企、科锐国际、武汉人才等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入 驻,涵盖人事外包、猎头、测评、管理咨询等高端人力资 源服务领域,初步形成集聚效应。截至目前,园区实现营 收 54.65 亿元;为入驻企业兑现了 2018 年的租金补贴、装 修补贴及税收返还,共计 1,770 万元。园区现已获批省级 产业园授牌,今年里先后接待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人社 部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等国家级权威机构的调研考察,申 报国家级产业园工作正有序推进。 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组织科锐国际、上海外服、北京 外企等 7 家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挥各自优势与特 色,成立区人力资源服务联盟,依托服务联盟,今年我区 — 17 — 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新增 5 家,新增岗位 798 个。目前, 我区大学生见习实习实训基地累计数达 51 家,岗位数共 7,803 个。审核 14 名高校在校生、毕业生申报大学生创业 资助项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2,645.82 万元。主要用 于劳动再就业,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职业技能鉴定,劳动 监察执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等工作经费开 支。 主要成效是公共服务能级不断提升,就业创业形势稳 中向好。组织“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为百姓 送岗位社区行”、“就业创业服务校园行”等系列招聘活 动 39 场,组织用工岗位近 7,000 个,推荐介绍成功 554 人 次,服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 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班 36 期 1,800 余人。帮 助符合条件的 170 家企业及个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贷 款 3,723.00 万元,其中,为 1 家企业发放企业贴息创业担 保 贷 款 500.00 万 元 , 发 放 个 人 创 业 担 保 贷 款 169 笔 , 3,223.00 万元。并为 5 名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 2.50 万元;为 50 家企业 1,208 人次发放企业(单位)社保补贴 277.77 万元,鼓励企业聘用就业困难人员。为 22,480 人次 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3,589.37 万元。 劳动保障能级不断提升,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大 力处置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将农民工工资支付考评工作 — 18 — 纳入到区政府的绩效考核,依托区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 题部门联席会,促进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齐抓共管。建 立农民工欠薪按键“绿色通道”,做到优先受理、优先调 处、快速结案。2018 年,共受理农民工欠薪案件 141 起, 调解农民工欠薪按键件 45 起,处理突发事件 66 起,共为 761 名农民工,追讨 828.10 万元的工资或经济损失。落实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2018 年,累计收缴了农民工工资 保证金 7,314.53 万元,涉及各类建筑工程项目 68 个,收 缴率达到 90.67%。加强与区公检法部门的联动,畅通了案 件移送的渠道。共移送公安部门的欠薪逃匿案件 4 起,涉 案金额 82.75 万元;申请法院强执的行政处罚案件 11 起, 涉案金额 945.78 万元,其中 2 起已经执行到位。开展专项 检查工作,将行政执法的重点转移到“事前事中监管”。 共受理举报投诉案件 329 起,其中:局接待中心转办案件 273 起 , 受 理 举 报 巡 查 案 件 11 起 , 接 “ 网 上 群 众 工 作 薄”、市长专线、市支队、区督查室等部门督办案件 45 起。共受理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 66 起,查处童工案件 3 起。以上案件共计为 953 名劳动者追讨 1,043.32 万元的工 资或经济损失。 认真贯彻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积极做好劳动人事争议的预防和调 处 。 2018 年 , 立 案 受 理 各 类 劳 动 纠 纷 1,810 件 , 结 案 1,725 件,调解率比上年同期上升 60%;为劳动者和用人单 位 追 回 各 类 损 失 共 计 1,420.28 万 元 。 其 中 : 劳 动 报 酬 — 19 — 946.82 万元,经济补偿金、违约金和赔偿金 473.46 万元。 成立基层调解机构。在全区 272 家企业成立了基层劳动争 议“预防调解中心”和调解委员会,落实了办公场所和办 公设施。建立了一级中心、二级组织、三级网络平台,形 成了纵向底、横向边、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大调解网 络。真正从源头上治理化解不稳定因素。 就业补助 153.24 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 公益性岗位补助和“充分就业社区”补助资金,主要成效 是利用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让就业服务工作向 社区延伸,指导社区完善政策咨询、岗位信息、就业帮 扶、就业统计等功能。区、街、社区定期联手开展“送政 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到社区活动,三级同步提 供信息推荐、优惠政策指导、就业帮扶及后续跟踪等全程 服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 能分类类级科目逐类分析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202.26 万元, 支出决算为 269.5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33.25%,支出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 20 — 2.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0.00 万元,支出决 算为 11.81 万元,该项经费为年度优秀公务员考核奖励经 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1,776.61 万 元 , 支 出 决 算 为 3,725.15 万 元 , 完 成 年 初 预 算 的 209.7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82.61 万元,支出决算为 82.6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00%, 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5.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112.72 万元,支出 决算为 112.7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00%,支出决算 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六、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 况说明 2018 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214.44 万 元,其中,人员经费 1,049.18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 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 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 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 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 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 — 21 — 费 165.2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 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 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 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 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 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 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江汉区人力资源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 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江汉区人力资源局 本级及下属 1 个行政单位、3 个参公事业单位、2 个全额拨 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 况。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 4.00 万 元,支出决算为 1.4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35.50%,其 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00 万元。 — 22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1.28 万元,完成 年初预算的 42.7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 0.00 万元。 (2) 公 务 用 车 运 行 费 1.28 万 元 , 完 成 年 初 预 算 的 42.70%,比年初预算减少 1.72 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行政 性消耗开支。主要用于局二级事业单位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保留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其中:燃料费 0.3 万元;维修费 0.81 万元;过桥过路费 0.05 万元;保险费 0.12 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1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4.00%,比年初预算减少 0.86 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行政 性消耗开支。主要用于接待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课题组调 研接待支出。 2018 年武汉市江汉区人力资源局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 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 0.14 万元。其中:调研接待活动 0.14 万元,主要用于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课题组调研的接待工 作 1 批次 5 人次(其中:陪同 2 人次)。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 2017 年 增加 1.42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为 0.00 万 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1.28 万元,公务接 待支出决算增加 0.14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 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保留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 — 23 — 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武汉人力资源服务业园提档升 级,接受专家和课题组调研的接待工作增加。 八、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情况 武汉市江汉区人力资源局没有政府性基金。 九、关于 2018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 2018 年度一般 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 9 个, 资金 964.86 万元。组织对 11 个下属二级单位及科室开展 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 964.86 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 来看,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比较合理、绩效指标比较明 确、对在职人员及“三公经费”的做出了控制、重点支出 的安排保障了部门职责与主要工作任务;财务管理制度基 本健全;资金使用计划性较强;预算支出方向明确;项目 的组织与管理工作比较具体,2018 年度尽到了主管部门的 职责,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年初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 单位资产管理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改善。 (二)绩效自评结果。 — 24 — 我单位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 结果。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 全年预算数为 88 万元,执行数为 85.71 万元,完成预算的 97%。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 2018 年全年江汉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受理各类劳动纠纷 1,810 件,比上年 同期(997 件)上升 81.54%。;二是组建基层劳动人事争 议调解组织 20 个。三是结案 1,725 件,其中:裁决处理 563 件(符合一裁终局条件的案件一裁终局率 100%),调 解处理 1,086 件,比上年同期上升 60%;为劳动者和用人单 位追回各类损失共计 1,420.28 万元。四是基层劳动人事争 议调解组织能正常开展工作,发挥其作用。发现的问题及 原因:会计核算还不够细致,对于有些能够细分的工作, 未能详细分类核算,绩效评价基础数据不够精准。下一步 改进措施: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 制;二是会计核算要更加详细,为本单位各项工作的开 展、总结、评估提供有效数据资料支撑,为各项业务工作 更好的开展提供帮助。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十、2018 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 25 — 2018 年度武汉市江汉区人力资源局(含参照公务员法管 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65.26 万元,比 2017 年 增加 45.26 万元,增长 37.7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 2 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 年度武汉市江汉区人力资源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4.87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4.87 万元。授予中 小 企 业 合 同 金 额 8.87 万 元 , 占 政 府 采 购 支 出 总 额 的 35.6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6 万元,占政府采 购支出总额的 64.33%。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武汉市江汉区人力资源局共 有车辆 1 辆,其中,其他用车 1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局二 级事业单位公务用车。 — 26 — 第四部分 2018 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公共服务能级不断提升,就业创业形势稳中向好 组织“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为百姓送岗 位社区行”、“就业创业服务校园行”等系列招聘活动 39 场,组织用工岗位近 7,000 个,推荐介绍成功 554 人次, 服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开 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班 36 期 1,800 余人。 帮助符合条件的 170 家企业及个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贴息贷款 3,723.00 万元,其中,为 1 家企业发放企业贴息 创业担保贷款 500.00 万元,发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169 笔,3,223.00 万元。并为 5 名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 2.50 万元;为 50 家企业 1,208 人次发放企业(单位)社保 补贴 277.77 万元,鼓励企业聘用就业困难人员。为 22,480 人次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3,589.37 万 元。 对我区 20 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开展年检和专项治理, 共有 19 所学校年检合格,拟取消办学资格学校 1 所。对全 区人力资源和劳务派遣机构展开年检,有 72 家机构合格。 二、人才支撑能级不断提升,人才引育实现精准发力 中国武汉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目前吸引上海外服、北 京外企、科锐国际、武汉人才等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 — 27 — 入驻,涵盖人事外包、猎头、测评、管理咨询等高端人力 资源服务领域,初步形成集聚效应。截至目前,园区实现 营收 54.65 亿元;为入驻企业兑现了 2018 年的租金补贴、 装修补贴及税收返还,共计 1,770 万元。园区现已获批省 级产业园授牌,今年里先后接待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人 社部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等国家级权威机构的调研考察, 申报国家级产业园工作正有序推进。 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组织科锐国际、上海外服、北京 外企等 7 家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挥各自优势与特 色,成立区人力资源服务联盟,依托服务联盟,今年我区 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新增 5 家,新增岗位 798 个。目前, 我区大学生见习实习实训基地累计数达 51 家,岗位数共 7,803 个。审核 14 名高校在校生、毕业生申报大学生创业 资助项目。 走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地质大学、武汉理工大 学以及湖北工业大学,开展校园巡回招聘,收集 150 余家 企业的 4,600 余个岗位,其中年薪 10 万以上 1,162 个,年 薪五十万以上 64 个,现场签约意向人数达 698 个。 积极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全年为专业技术人 员申报高级职称 122 人次,中级职称 218 人次,认定初级 职称 259 人次。在江汉经济开发区组织职称政策宣讲会 1 场、联合区工商联组织辖区企业初级职称认定政策宣讲会 1 场。 — 28 — 三、人事管理能级不断提升,机关事业单位管理变革 创新 以全员签订公务员岗位责任书为抓手,强化平时监管, 促进履职尽责。组织谋划公务员主题培训、专业培训,联合 重点高校开展培训,提高了干部队伍素质水平。 指导全区 159 家事业单位开展新一轮岗位设置工作。 科学确定岗位总量,严格执行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完 成全区 81 家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审核、批复、变更, 确保分类改革后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开展。为区属事业 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38 人,其中:硕士研究生 14 人,本科生 24 人。 四、工资管理能级不断提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 推进 完成了全区事业单位 2018 年绩效工资总量的审批工作,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配套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奖励性 补贴及带薪年休假政策;开展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 组织全区各单位对工资津贴补贴进行自查清理;按照国家 政策规定,有序开展各类工资日常工作;落实大学毕业生最 低年薪标准;推进国企负责人薪酬体制改革。 五、劳动保障能级不断提升,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 大力处置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将农民工工资支付考 评工作纳入到区政府的绩效考核,依托区治理拖欠农民工 — 29 — 工资问题部门联席会,促进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齐抓共 管。建立农民工欠薪按键“绿色通道”,做到优先受理、 优先调处、快速结案。2018 年,共受理农民工欠薪案件 141 起,调解农民工欠薪按键件 45 起,处理突发事件 66 起,共为 761 名农民工,追讨 828.10 万元的工资或经济损 失。 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2018 年,累计收缴了农 民工工资保证金 7,314.53 万元,涉及各类建筑工程项目 68 个,收缴率达到 90.67%。加强与区公检法部门的联动,畅 通了案件移送的渠道。共移送公安部门的欠薪逃匿案件 4 起,涉案金额 82.75 万元;申请法院强执的行政处罚案件 11 起,涉案金额 945.78 万元,其中 2 起已经执行到位。 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将行政执法的重点转移到“事前 事中监管”。共受理举报投诉案件 329 起,其中:局接待 中心转办案件 273 起, 受理举报巡查案件 11 起,接“网上 群众工作薄”、市长专线、市支队、区督查室等部门督办 案件 45 起。共受理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 66 起,查处童工 案件 3 起。以上案件共计为 953 名劳动者追讨 1,043.32 万 元的工资或经济损失。 履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职能。认真贯彻实施《劳 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积极做好劳动人事争议的预防和调处。2018 年,立案受理 各类劳动纠纷 1,810 件,结案 1,725 件,调解率比上年同 期 上 升 60% ; 为 劳 动 者 和 用 人 单 位 追 回 各 类 损 失 共 计 — 30 — 1,420.28 万元。其中:劳动报酬 946.82 万元,经济补偿 金、违约金和赔偿金 473.46 万元。成立基层调解机构。在 全区 272 家企业成立了基层劳动争议“预防调解中心”和 调解委员会,落实了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建立了一级中 心、二级组织、三级网络平台,形成了纵向底、横向边、 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大调解网络。真正从源头上治理化 解不稳定因素。 六、队伍干事创业能级不断提升,拼搏赶超彰显作为 紧紧围绕人力资源服务的中心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人 员工作作风,以全市开展“双评议”工作为契机,进一步 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热心解答群众咨询,认真履行岗位 职责,从群众需求出发,按“三办”要求,简化和缩短办 事流程和时间,更加方便群众办事。结合“百名就业专员 服务千企”活动,主动深入辖区重点企业、江汉经济开发 区,进行上门指导,宣传就业创业政策,了解企业用工需 求,针对性的开展服务。为了提高全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 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于 8 月 29 日至 31 日分别举办了全区 街道、街道政务中心及社区分管领导就业政策培训班和基 层就业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培训班。 — 31 —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 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 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 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 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 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 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 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 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 32 —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一 般行政管理事务(人力资源)、其他人事事务支出(项)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 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人力资源):反映行政单位(包 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 他项目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 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劳动保障监察、就业管理事 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关系和维权、公共就业服务 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其他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综合业务管理: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管理方面综 合性管理事务支出。 劳动保障监察:反映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就业管理事务:反映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 支出。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映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开展业务 工作的支出。 劳动关系和维权:反映劳动关系和维权事务支出。 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反映公共就业服 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支出。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反映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 办案经费、调解仲裁能力建设等支出。 — 33 —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 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 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 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 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 员的医疗经费。 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 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 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 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 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 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 34 —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 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 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 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 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 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 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 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 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 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 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 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 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本单位咨询电话:(027)85709013 — 35 — — 36 — — 37 — — 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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