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xlsx
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 序号 1 2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公开对象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 办法》(国务院 令第649号)、《 辽宁省社会救助 实施办法》(省 政府令第301号) 政策法规 《信息公开条例》及 综合业务 、《鞍山市最低 文件 相关规定 生活保障、低收 入家庭对象认定 办法》(鞍民发 〔2020〕41号) 及本地区配套政 策法规文件 社会救助信访通 讯地址 监督检查 社会救助投诉举 报电话 《信息公开条例》及 相关规定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依申 全社 特定 乡、 主动 请公 县级 会 群众 村级 开 县级政府 制定或获 各级人民政府网站 民政局、 取信息之 社区/企事业单位/ 乡镇政府 日起10个 村公示栏(电子屏 (街道办 工作日内 ) 事处) √ √ √ √ 县级政府 制定或获 各级人民政府网站 民政局、 取信息之 社区/企事业单位/ 乡镇政府 日起10个 村公示栏(电子屏 (街道办 工作日内 ) 事处) √ √ √ √ 3 4 5 《国务院关于进 一步加强和改进 最低生活保障工 作的意见》(国 发〔2012〕45号 最低生活 政策法规 )、《最低生活 《信息公开条例》及 保障审核审批办 相关规定 保障 文件 法(试行)》( 民发〔2012〕220 号)省相关政策 法规文件及市以 下配套政策法规 文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 保障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2〕45号) 办理事项 、《辽宁省最低生活 办理条件 最低生活保障标 保障、低收入家庭对 象认定办法》(辽民 准 办事指南 发〔2012〕36号)、 申请材料 《鞍山市最低生活保 办理流程 办理时间、地点 障、低收入家庭对象 认定办法》(鞍民发 联系方式 〔2020〕41号)、《 鞍山市居民最低生活 保障操作规范》(鞍 政办发〔2015〕16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 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 保障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2〕45号) 、《辽宁省最低生活 保障、低收入家庭对 审核 初审对象名单及 象认定办法》(辽民 发〔2012〕36号)、 信息 相关信息 《鞍山市最低生活保 障、低收入家庭对象 认定办法》(鞍民发 〔2020〕41号)、《 鞍山市居民最低生活 保障操作规范》(鞍 政办发〔2015〕16号 ) 县级政府 制定或获 各级人民政府网站 民政局、 取信息之 社区/企事业单位/ 乡镇政府 日起10个 村公示栏(电子屏 (街道办 工作日内 ) 事处) √ √ √ √ 县级政府 制定或获 各级人民政府网站 民政局、 取信息之 社区/企事业单位/ 乡镇政府 日起10个 村公示栏(电子屏 (街道办 工作日内 ) 事处) √ √ √ √ 制定或获 取信息之 乡镇政府 日起10个 (街道办 工作日内 事处) ,公示7个 工作日 √ √ 各级人民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 村公示栏(电子屏 ) √ 5 6 审核 信息 审批信息 初审对象名单及 相关信息 低保对象名单及 相关信息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 保障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2〕45号) 、《辽宁省最低生活 保障、低收入家庭对 象认定办法》(辽民 发〔2012〕36号)、 《鞍山市最低生活保 障、低收入家庭对象 认定办法》(鞍民发 〔2020〕41号)、《 鞍山市居民最低生活 保障操作规范》(鞍 政办发〔2015〕16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 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 保障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2〕45号) ;《辽宁省最低生活 保障、低收入家庭对 象认定办法》(辽民 发〔2012〕36号); 《鞍山市最低生活保 障、低收入家庭对象 认定办法》(鞍民发 〔2020〕41号);《 鞍山市居民最低生活 保障操作规范》(鞍 政办发〔2015〕16号 ) 制定或获 取信息之 乡镇政府 日起10个 (街道办 工作日内 事处) ,公示7个 工作日 各级人民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 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县级政府 制定或获 各级人民政府网站 民政局、 取信息之 社区/企事业单位/ 乡镇政府 日起10个 村公示栏(电子屏 (街道办 工作日内 ) 事处) √ √ √ √ √ 7 8 《国务院关于进 一步健全特困人 员救助供养制度 的意见》(国发 〔2016〕14号) ;民政部关于印 发《特困人员认 定办法》的通知 政策 特困人员 (民发〔2016〕 《信息公开条例》及 法规 救助供养 178号)、民政部 相关规定 文件 关于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 步健全特困人员 救助供养制度的 意见》的通知( 民发〔2016〕115 号)、本地地配 套政策法规文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 养制度的意见》(国 办理事项、办理 发〔2016〕14号)、 条件、救助供养 《关于全面实施城乡 标准、申请材料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 特困人员 办事指南 救助供养 、办理流程、办 度的通知》(辽民发 理时间、地点、 〔2017〕46)、《关 于全面落实特困人员 联系方式 救助供养制度的通知 》(鞍民发〔2017〕 90号) 县级政府 制定或获 各级人民政府网站 民政局、 取信息之 社区/企事业单位/ 乡镇政府 日起10个 村公示栏(电子屏 (街道办 工作日内 ) 事处) √ √ √ √ 县级政府 制定或获 民政局、 取信息之 各级人民政府网站 乡镇政府 日起10个 公开查阅点 (街道办 工作日内 事处) √ √ √ √ 9 初审对象名单及 特困人员 审核信息 相关信息、终止 救助供养 供养名单 10 特困人员 特困人员名单及 审批信息 救助供养 相关信息 11 《国务院关于全 面建立临时救助 制度的通知》( 国发〔2014〕47 号)、《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 步加强和改进临 时救助工作的意 见》(民发〔 2018〕23号)省 相关政策法规文 件及市以下配套 政策法规文件 12 政策 临时救助 法规 文件 办理事项 办理条件 救助标准 办事指南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时间、地点 联系方式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 养制度的意见》(国 发〔2016〕14号)、 《关于全面实施城乡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 度的通知》(辽民发 〔2017〕46)、《关 于全面落实特困人员 救助供养制度的通知 》(鞍民发〔2017〕 90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 养制度的意见》(国 发〔2016〕14号)、 《关于全面实施城乡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 度的通知》(辽民发 〔2017〕46)、《关 于全面落实特困人员 救助供养制度的通知 》(鞍民发〔2017〕 90号) 《信息公开条例》及 相关规定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 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 知》(国发〔2014〕 47号)、《辽宁省人 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 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 的通知》辽政办发 [2014]74号、鞍山市 居民临时救助暂行办 制定或获 取信息之 乡镇政府 社区/企事业单位/ 日起10个 (街道办 村公示栏(电子屏 工作日内 事处) ) ,公示7个 工作日 √ 县级政府 制定或获 各级人民政府网站 民政局、 取信息之 社区/企事业单位/ 乡镇政府 日起10个 村公示栏(电子屏 (街道办 工作日内 ) 事处) √ 县级政府 制定或获 各级人民政府网站 民政局、 取信息之 社区/企事业单位/ 乡镇政府 日起10个 村公示栏(电子屏 (街道办 工作日内 ) 事处) √ 县级政府 制定或获 各级人民政府网站 民政局、 取信息之 社区/企事业单位/ 乡镇政府 日起10个 村公示栏(电子屏 (街道办 工作日内 ) 事处) √ √ √ √ √ √ √ √ √ √ √ √ 12 办理事项 办理条件 救助标准 办事指南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时间、地点 联系方式 13 审核 审批 信息 支出型临时救助 对象名单 救助金额 救助事由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 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 知》(国发〔2014〕 47号)、《辽宁省人 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 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 的通知》辽政办发 [2014]74号、鞍山市 居民临时救助暂行办 法(鞍政办发 [2015]107号)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 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 知》(国发〔2014〕 47号)、《辽宁省人 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 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 的通知》辽政办发 [2014]74号、鞍山市 居民临时救助暂行办 法(鞍政办发 [2015]107号) 县级政府 制定或获 各级人民政府网站 民政局、 取信息之 社区/企事业单位/ 乡镇政府 日起10个 村公示栏(电子屏 (街道办 工作日内 ) 事处) √ √ √ √ 县级政府 制定或获 各级人民政府网站 民政局、 取信息之 社区/企事业单位/ 乡镇政府 日起10个 村公示栏(电子屏 (街道办 工作日内 ) 事处)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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