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及监督任务委派流程图.docx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及监督任务委派流程图 接收到住建部门推送的施工许可证办理相关信息 监督登记工作人员根据监督科和站班子分管领导意见 初拟项目监督人员 报送站长确定项目监督人员 监督登记工作人员在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 平台和海南省监督管理系统分配监督任务 监督登记工作人员通知监督员领取《施工 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建设单位(代建单位)施工许可承诺书》 等项目信息的电子文件的打印件及我站 《监督任务安排表》 监督登记工作人员录入监督 登记台账 开展监督工作 留存监督登记相关资料归档 注解:根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试行建筑工程施工许 可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通知》(琼建管〔2019〕155 号),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起,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且与施工许可证 合并办理,建设单位取得施工许可证视同办理质量监督登记,不再单 独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