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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区政府公报2021年第1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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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anShouYu 卷 首 让我们一起逐梦前行(人民论坛) 《 人民日报 》 (2021 年 01 月 12 日 第 04 版) “艰难方显勇毅,磨砺始得玉成。”新年前夕,习近平主席发表二〇二一年新年贺词,为抗疫史诗、伟大抗 疫精神点赞,向所有平凡的英雄致敬,勉励广大干部群众 “继续奋斗,勇往直前,创造更加灿烂的辉煌”。时序 的更替,总能牵动思绪, 启发沉静思索。回望过去一年的难忘瞬间,展望新一年的美好图景,让我们一起凝聚 再出发的前进力量。 “无价”的年 2020 年是新中国历史上、 中华民族历史上,也是人类历史上极不寻常的一年。这是一个堪称 份。时间的年轮上,刻印着白衣为甲、逆行出征的勇敢, 隔空拥抱、大爱无言的温暖,决战决胜、拔除穷根的坚 毅,深潜海底、九天揽月的豪迈……时间无价,生命无价,奋斗无价。这更是一个可谓 “无畏”的年份。我们无 惧山高路险、风急浪高, 勇于开顶风船,努力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交出了一份人民满意、世界瞩 目、可以载入史册的答卷。 时间是客观的见证者,镌刻着前行的足迹。历史必将铭记,这一年,我国成为全球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 的主要经济体,三大攻坚战取得决定性成就,科技创新取得重大进展, 改革开放实现重要突破,民生得到有力 科技实 保障, “中国号”巨轮劈波斩浪、 行稳致远。这一年也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现在,我国经济实力、 力、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又跃上新的大台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向前迈出 了新的一大步,社会主义中国以更加雄伟的身姿屹立于世界东方。2020 年,中国人民挥洒奋斗的豪情,书写 了举世瞩目的绚丽篇章。 当初升的旭日越过地平线,我们在奔跑中迎来崭新的 2021 年。2021 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 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我们党成立 100 周年。“百年征程波澜壮阔,百年初心历久 弥坚。”这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重要的时间节点,为我们标注了奋斗的坐标。开 局关系全局,起步决定后势。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面向“十四五”、迈步新征程,良好 的开端是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的关键。时间不等人,历史不等人。肩负新使命,我们惟 有燃旺梦想的火炬,凝聚奋进的力量, 为实现美好蓝图顽强拼搏、加劲冲刺。 梦想是奋斗的起点,逐梦是奋斗者的身姿。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疫情变化和外部环 境存在诸多不确定性。我们尤须清醒:新长征路上,有风有雨是常态,风雨无阻是心态,风雨兼程是状态,我 们面临的风险考验只会越来越复杂,甚至会遇到难以想象的惊涛骇浪。我们深深懂得:滚石上山、爬坡过坎, 只有蓄积“千磨万击还坚劲”的韧性,砥砺“越是艰险越向前”的品格,攻坚克难、善战能胜,让个人的梦想与国 家发展、时代进步同频共振,才能以行动力坚定自信心,用确定性战胜不确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 国梦不断凝聚正能量。 习近平主席强调: “我们秉持以人民为中心,永葆初心、牢记使命,乘风破浪、扬帆远航,一定能实现中华 民族伟大复兴。”开启新征程,扬帆再出发,让我们激扬接续奋斗的精气神,厚植家国情怀,携手逐梦前行,用 实干成就梦想,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语 2020 年 第7期 总第 101 期 2021 年第 1 期(总第 107 期) 2021 年 2 月 10 日出版 目 录 卷首语 1 让我们一起逐梦前行(人民论坛)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文件 4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通知 6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何晓兵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8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 的通知 12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 2020 年对标国际先进 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17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的 通知 21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23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政府领导分工调整的补充通知 24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通知 主管单位: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出版: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公报室 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中山路 1 号 地址: 邮编: 401420 传达政令 宣传政策 编辑委员会 顾 问 姜天波 主 任 陈正科 副主任 王 健 孙荣康 张 扬 邹 鸿 陈 雪 吴 峰 陈 智 吕春林 李昌凤 主 编 陈 智 责任编辑 高 琳 编 辑 李 倩 李 科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部门文件 27 重庆市綦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 规范工作的通知 30 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35 綦江区燃管办关于做好 2021 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政务要闻 40 △区人力社保局抓好三个关键稳就业保民生 40 △区应急局以城乡接合部中小微企业为抓手助推城乡融合发展 40 △郭扶镇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实现 “多点开花” 40 △2020 年全区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联系电话: (023)48659622 传真: (023)48659622 重庆市綦江区政府公众信息网: http://www.cqqj.gov.cn 内准印字号: NO.43700 指导工作 服务社会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文件 2021 年 第 1 期 总第 107 期 綦江府发〔2021〕1 号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部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在綦市属机构: 根据新修订的《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对《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 (綦江府发〔2015〕39 号)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 具体通知如下: 进一步明确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通知》 一、调整标准部分 (一)从 2020 年起, 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伤残和死亡父母扶助标准分别调整为每人每月 680 元、850 元;农 村独生子女四级残疾家庭父母扶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 680 元。 (二)城镇无业居民和农村夫妻,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小孩在 14 周岁以下的,夫妻双方领取 一次性奖励金的时间从领证当年调整为 2016 年起女方年满 49 周岁当年一次性发给。 (三) “独生子女父母增发退休金或养老金”调整为“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机关事业单位 职工退休时按规定给予一次性退休补贴;职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后按照城镇企业职 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增发基本养老金。” (四) “落实绝育措施奖励”、 “主动落实长效避孕措施奖励”中执行时间界限至 2016 年 4 月 1 日以前。 二、不再执行部分 (一)取消农村独生女报考重庆市属院校照顾录取政策。 (二)取消对单位职工晚婚、晚育行为给予奖励。 ·4· ChongQingShiQiJiangQuRenMinZhengFuWenJian 三、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 30 日后施行。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2021 年 1 月 4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监委机关,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 武部。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1 月 4 日印发 ·5· 重 庆 市 綦 江 区 人 民 政 府 文 件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文件 2021 年 第 1 期 总第 107 期 綦江府人〔2021〕1 号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何晓兵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在綦市属机构: 经 2021 年 1 月 6 日第二届区人民政府第 100 次常务会研究,决定: 何晓兵同志任重庆市渝南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免去其重庆綦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 务; 王启德同志任重庆南州旅游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赵红同志(女)任重庆綦江交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免去其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试用期 1 年); 吴小玲同志(女)任重庆市綦江区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六级职员) 免去邱容同志(女)的重庆市綦江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缪光智同志的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宗验同志的重庆市綦江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解朝华同志的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邓青素同志的重庆市綦江区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卫翔同志的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明忠同志的重庆市綦江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周佳庆同志的重庆市渝南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6· ChongQingShiQiJiangQuRenMinZhengFuWenJian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2021 年 1 月 8 日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局,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监委机关,区法院, 区检察院, 区人武部,区级群团部门。 ·7· 重 庆 市 綦 江 区 人 民 政 府 文 件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2021 年 第 1 期 总第 107 期 綦江府办发〔2021〕1 号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知识产权资助 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綦江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已经二届区人民政府第 99 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 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1 月 8 日 (此件公开发布) ·8· ChongQingShiQiJiangQuRenMinZhengFuBanGongShiWenJian 重庆市綦江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则 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发展和知识产权战略,大力扶持和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保 护,激励创新,营造良好创新生态,不断增强全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 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渝府发〔2016〕25 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规 (渝知发〔2019〕62 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綦江区实际, 制定本办法。 范国家标准的通知》 第二条 区人民政府设立知识产权资助奖励专项资金,由区财政纳入年度预算保障,由区财政局和区 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共同管理。 第三条 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应当遵循注册授权在先、促进运用保护、诚信申报、部分资助的原则。 第二章 资助奖励范围、 对象 第四条 商标等。 本办法所指知识产权包括专利、 第五条 资助奖励对象 商标资助奖励对象:注册或登记在綦江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 专利资助奖励对象:专利权人为注册或登记在綦江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以及具有綦 江区户籍或居住证的个人。专利权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资助奖励对象为第一专利权人。 第三章 资助奖励内容和标准 第六条 商标创造资助奖励 (一)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的,每件资助 10 万元; (二)获得境外商标注册的商标权利人,按以下标准进行资助:获得马德里境外商标注册(至少含一个指 定国家)的商标权利人,资助 1 万元 / 件,指定国家超过一个的,超过部分按 2000 元 / 国家进行资助,同一商 标最多资助 2.8 万元,同一商标权利人同一年度最多资助 10 万元;获得单一国境外商标注册的商标权利人, 资助 1 万元 / 件;同一商标权利人同一年度最多资助 5 万元。 每件注册商标给予 500 元的资金补助。 (三)获得普通商标注册的商标权利人, 第七条 专利创造资助奖励 (一)国内(含港澳台)发明专利资助:对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资助。其中,企业发 明专利 1 万元 / 件,其他单位和个人发明专利 5000 元 / 件。 (二)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资助:对获得欧、美、日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资助 2 万元 / 件;对获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资助 1 万元 / 件。同一件发明专利获得多国家或地区授权的,只资助 1 次。 第八条 按照“自主贯标,事后资助”原则,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上市企 ·9· 重 庆 市 綦 江 区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文 件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2021 年 第 1 期 总第 107 期 业、生产型外贸企业、高成长性科技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等单位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 (简称 “贯标” );对上一年度首次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 3 万元的资助。原则上每年 资助企业不超过 20 家。申请资助企业超过 20 家,进行择优资助。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制定评审办 法,组织专家组每年择优评选出不超过 20 家上一年度首次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 3 万元的资助。 第九条 鼓励企业实施技术创新专利导航,完成专利导航分析报告并通过市级评审的,每个项目给予 3 万元资助。 第十条 鼓励企业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完成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计划并通过市级评审 的,每个项目给予 20 万元资助。 第十一条 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银行向企业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按 实际发生额的 50%给予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费用补助,最高不超过 5 万元。 第十二条 对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别 一次性给予 8 万元、5 万元、3 万元的奖励(同一年度获得两项及以上认定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奖 励)。 第十三条 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和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分别 一次性给予 20 万元、10 万元、10 万元和 5 万元补助。 第十四条 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奖励 50 万元。同一商标,在同一年度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和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的,按最高标准奖励一次, 不重复享受。 第四章 申报审核与资金发放 第十五条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负责对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资助奖励进行受理、审核。每年 ,每年申请受理一次,申请时间原则上为 发放上一年度的知识产权资助奖励金,实行“集中申请、集中兑现” 每年 4 月,具体时间以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通知为准。资助奖励金申请人应当根据申报通知要求 及时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第十六条 申请人原则上自行申报资助奖励金,每个申报周期内,申报人仅能申报一次。已委托知识产 权服务机构申报的申请人,同一申报周期内不得再自行申报。 第十七条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组织相关科、所对申请人提交的资助奖励金申报信息进行审 核,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应根据申报通知的相关规定对资助奖励金申报信息和材料进行修改补正 并重新提交,未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或重新提交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放弃资助奖励金申报。 第十八条 通过审核的资助奖励金发放名单报经区政府财政专项资金审批后,在区市场监管局(区知 识产权局)政务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按无异议公示结果予以资助奖励。 第十九条 资助奖励金由区财政局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如果因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有误而 导致资助奖励金转账失败,该申请人将被视为放弃领取资助奖励金,并取消当前申报周期的资助奖励资格。 第二十条 资助奖励金的发放接受有关部门的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确保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工作规 范,安全和有效运行。 ·10· ChongQingShiQiJiangQuRenMinZhengFuBanGongShiWenJian 第五章 第二十一条 监督管理 申请商标奖励、补助,专利发展奖励、补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应对资金申报材料的真实 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申请补助奖励、获得补助奖励 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关调查核实。 第二十二条 经调查核实,对弄虚作假、恶意骗取(套取)补助、奖励资金的单位和个人终止补助奖励, 限期收回已经拨付的奖励、补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自本年度起五年内的知识产权补助、奖励资格;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缓或不予补助、奖励: (一)国家知识产权局初步认为疑似非正常专利申请的, 暂缓给予专利资助。 (二)专利权存在争议的,暂缓给予专利资助和专利奖励。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确认为非正常专利申请的, 不给予专利资助;已经资助的,限期收回资助金。 (四)主动放弃、宣告无效等已丧失专利权的不给予专利资助。 (五)其他不宜立即补助、奖励或不宜补助、奖励的,暂缓或不予补助、奖励。 第二十四条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可根据知识产权工作需要,对知识产权补助、奖励的范围 和标准进行调整,报区政府同意后实施。 第六章 第二十五条 附 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 30 日后施行,原《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綦 (綦江府办发〔2018〕30 号)、 江区商标发展奖励补助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綦 (綦江府发〔2016〕45 号)同时废止;本办法实施以前申请的专利,其受理、 江区专利资助办法(修订)的通知》 授权资助事宜按专利申请日的政策执行。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监委机关, 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 武部。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1 月 8 日印发 ·11· 重 庆 市 綦 江 区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文 件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2021 年 第 1 期 总第 107 期 綦江府办发〔2021〕2 号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 2020 年对标国际先进 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綦江区 2020 年对标国际先进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 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1 月 15 日 ·12· ChongQingShiQiJiangQuRenMinZhengFuBanGongShiWenJian 重庆市綦江区 2020 年对标国际先进 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优化营商 环境条例》对标国际先进标准,加快建设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 庆市 2020 年对标国际先进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府办发﹝2020﹞112 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 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标国际先进标准和世界银行评价指标体系,围绕减环节、减时间、减成本,贯彻落实各项改革举措,持 提高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改革的获得感。 续完善政策措施,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便利度、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开办企业专项小组负责) 1.提高开办企业便利度。将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员工社保登记等开办事项整合为 1 个环 节办理,实现最快 0.5 天办结。推动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银行开户预约“一网通办”,便利企业办理涉企事 项。优化“渝快办” 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申请人一次性录入企业名称、投资人和管理人员信息、住所地址、经 营范围等企业基本信息,系统通过区块链等技术实现自动校验,各部门同步采集数据、实时共享信息、后台 并联办理,通过开办企业综合窗口一次性发放营业执照、印章、 发票和税控设备。 2.实现开办企业 “零成本”。向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一套实体印章,探索免费电子印章随电子营业执照同 步发放。推广电子营业执照、 电子印章、电子发票、电子档案应用, 推进部门核发证照共享调用。不再强制要 求企业购买税控设备,依托免费发放的税务 UKey 实现企业开具发票零成本,且无需缴纳设备维护费用。进 一步优化员工社保登记,为新开办企业进一步优化员工社保卡。 3.简化企业注销流程。加强市场监管、 税务、社保等政府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完善企业注销“一 网通办”, 深化企业简易注销改革,探索开展企业强制注销改革。 (二)推进办理施工许可效率质量双升(办理施工许可专项小组负责) 4.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流程、提升线下“一个窗口”综合服务、优化在线审批服务 系统,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从 135 项压减至 100 项,投资额 100 万元或建筑面积 500 平方米以下 工程建设项目无需办理施工许可证。 5.深化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改革。实行一站式办理施工许可,一次性开展联合监督检查,一并办理 简易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供排水接入“零上门、零审批、零收费”,实现 4 个环节、23 天办结, “零成本”办 理。免除环评、水保、人防、消防系列手续,取消现场验线复核、建筑能效测评、施工图审查备案、工程档案验 将建设工程规划许 收、城市建筑垃圾核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前置至土地出让阶段办理。推行信用承诺制, 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供水、排水接入申请合并办理。规划核实测量、地籍测绘和房产测绘实行“多测 合一”。减免人防易地建设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产权登记费。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岩土工程勘察、规划 核实测量、地籍测绘和房产测绘,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取消建筑 面积 1000 平方米以下的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逐步扩大取消施工图审查范围,建设管理部门强化对设计质 ·13· 重 庆 市 綦 江 区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文 件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2021 年 第 1 期 总第 107 期 量的事中事后监管。不再强制要求委托监理,由企业内部工程师加强质量控制。积极争取上级行业主管部门 支持,探索发布统一的企业开工条件,企业取得用地、满足开工条件后作出相关承诺,建设管理部门直接发 放相关证书,项目即可开工。 6.提高建筑质量控制水平。加强施工前、中、后质量控制,建立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提高从业人 员学历水平。综合工程性质、规模及技术难度等因素,建立健全工程项目风险矩阵,根据不同风险等级开展 差别化监管。 (三)推进获得电力 “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 (获得电力专项小组负责) 7.提高办电效率。用户申请电力接入由电网企业“一口受理”,涉及行政审批手续由电网企业代办,低压 小微企业办电压缩为申请签约和施工接电 2 个环节,接电总用时不超过 8 个工作日。坚持政企协同,建立接 电时限保障和管控机制,推广利用好“渝快办”用电报装综合服务平台信息集成和同步推送功能。对于低压 小微企业电力接入外线工程,必须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城市园林绿地的,相关行政许可调整为 事前备案, 备案办理用时不超过 2 天。 8.实现低压小微企业外线接电“零投资”。对用电容量在 160 千伏安及以下的小微企业, 采取低压接电且 由电网企业负责外线工程建设。 9.提高供电可靠性和电费透明度。加快配网标准化建设,提升负荷转供转带能力,统筹安排各类停电计 划,强化综合停电管理,加大不停电作业投入,年平均停电时间小于 1 小时 / 户,年平均停电次数小于 1 次 / 户,建立限制停电的财务遏制机制。持续提高电费透明度,畅通电费查询渠道,大力开展电价政策信息宣传, 电价调整信息至少提前 1 个月向社会公布。 (登记财产专项小组负责) (四)推进登记财产 “一窗办理、即办即取” 10.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设立综合窗口,将存量房转移登记涉及的申请、核缴税费、收取登记费和发 放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等事项整合为 1 个环节办理,实现即办即取。推广利用好“渝快办”为统一入口的 不动产综合服务平台,加大电子非税收据推广力度,实现不动产登记申请、核缴税费、收取登记费“一网通 办”。 11.提高土地管理质量。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数据数字化,实时更新地籍图信息,多渠道提供不动产信息 查询服务。不动产登记部门不得在企业和群众申请不动产登记之前增设律师调查等环节。 (五)提升获得信贷便利度(获得信贷专项小组负责) 12.推动动产担保统一登记。启动动产担保统一登记试点工作,探索扩大动产担保统一登记范围。推动建 立以担保人名称为索引的电子数据库,为市场主体提供统一、便捷、高效的动产抵押登记、变更、查询、注销 等服务。 13.优化信贷融资服务。全面落实续贷续保、担保增信、降低贷款利率等惠企政策,营造敢贷、愿贷、能贷 的政策环境。鼓励在银行设立“不动产综合服务点” ,办理贷款时可同时申办抵押登记。持续推进银企对接专 项活动,建立银企融资对接机制。推动设立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做大做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促进银行 与融资担保机构的合作。 “信易融”、 “信易贷”等信用 14.强化企业金融信用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深化“税银互动”,优化“渝快融”、 服务,创新推广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商业价值信用贷款等纯信用贷款产品,为信用良好且符合条件的民营企 业、小微企业提供免抵押、免担保、利率优惠、审批快捷简便的融资服务,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六)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获得信贷专项小组负责) ·14· ChongQingShiQiJiangQuRenMinZhengFuBanGongShiWenJian 15.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 有效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监督权、 决策权、收益权等合法权利。进一步畅通投资者维权渠道,充分发挥调解机构功能,深入推进金融纠纷多元 化解,妥善处理资本市场涉及投资者的矛盾纠纷。强化金融审判专业化建设,进一步完善证券期货纠纷诉调 对接机制,开展金融审判执行机制改革探索。加强投资者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审判指引和参考案例发布工 作。 (七)优化纳税服务(纳税专项小组负责) 16.缩短纳税时间。通过合并申报、网上办理、系统整合等举措,推动企业办理纳税时间减少 10%,力争压 缩到年均 100 小时以内。全面推行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合并申报,探索财行税一体化申报。提供所有税 费种类网上申报渠道,推动 193 项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 、159 项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优化社保、住房公 积金缴费流程,依托“渝快办”构建统一的申报平台,实现劳动力税费“一表申请、一网通办” 。推进增值税发 票管理 2.0 系统上线工作,提供多样化发票申领方式,将发票线上领用比例提升至 70%。完善电子税务局功 能,畅通税企沟通渠道,优化智能咨询服务,运用大数据分析开展税收政策精准推送。 17.降低税费负担。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简化税收优惠办理程序。推行税 收优惠清单式管理,集中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辅导,推动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用好用足西部大开发 税收优惠政策,对国家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 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纳入《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 外资项目,依法享受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免征关税以及减按 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8.完善报税后流程。全面落实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政策,对全行业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实施增量留抵退 实现退税办理全程无纸化、自动化, 税,为制造业创造宽松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条件。开发全程电子退库系统, 扩大企业所得税网上更正申报比例。 (八)加强执行合同司法保障(执行合同专项小组负责) 19.压减解决纠纷耗时。推行企业送达地址告知承诺制,确保市场主体及时有效接收送达的法律文书。制 定规范审限延长规则,加强延长审限和延期开庭管理。制定对外委托鉴定工作管理规定,运行对外委托鉴定 一体化平台,缩短鉴定工作时限。严格执行司法拍卖规定,规范第二次拍卖程序规则,加大网络司法拍卖力 度。健全商事案件信息公开制度。实行案件生效确认书自动生成。推广运用律师服务平台,提供“全流程在 线诉讼”、 “全覆盖信息查询”、 “规范有序交流互动” 在线诉讼服务。健全律师调查令制度,依法保障律师调查 收集证据权利。制定进一步提升执行合同办理质效的政策措施,明确执行各阶段时间节点,提升执行效率, 减少执行时间。 构建电子诉讼体系。完 20.提升司法程序质量。加强易审、易诉、易解、 易达四大平台和法智云中心建设, 善网上立案系统智能审核、案件信息自动回填、材料提交等功能,推进民商事案件网上立案无纸化。启用重 庆法院财政电子票据子系统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系统,实现诉讼费缴纳票据电子化。制定各级法院 案件随机分配规则,建设部署自动分案系统,实行随机自动化分案制度。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及一站式 诉讼服务中心,健全诉讼、仲裁、调解有序衔接、多元共治的商事争端解决机制。推行重庆法治化营商环境司 法评估指数体系,引导全区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优化营商环境。 (九)优化办理破产服务(办理破产专项小组负责) 集中受理全区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 提升破产 21.提高破产案件审判效率。加强破产审判组织专业化程度, 办理质效。扩大适用简化审理的破产案件范围, 缩短案件审理周期。强化破产管理人队伍建设, 定期开展管理人 提高破产管理人履职能力和效率。 考核评估, 明确管理人进出机制, 推动管理人协会出台管理人工作规范, ·15· 重 庆 市 綦 江 区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文 件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2021 年 第 1 期 总第 107 期 规范破产程序中的涉税事宜, 依法减免房 22.降低办理破产成本。制定企业破产程序涉税问题处理意见, 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贯彻落实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实施办法,规范管理人对债务人财产的处置行 “无产可破”案件破产费用难题。 为,降低评估及拍卖费用。制定企业破产费用援助资金使用办法,解决 23.完善破产案件配套机制。落实企业强制清算、 破产清算注销登记规定,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完善 重整企业信用修复制度,支持破产重整企业重塑诚信主体。持续巩固“府院”协调机制, 加强法院与相关行政 主管部门间的信息互通互享,持续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十)深化招标投标领域改革(政府采购专项小组负责) 24.提高招标投标电子化水平配合全市升级改造统一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探索以电子保函进行投标担 保、低价风险担保。协助建设并利用好“不见面开标” 和“远程异地评标”系统。 25.强化招标投标全流程监管。推行各行业全市统一的招标文件标准文本。贯彻落实重庆市招标投标活 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完善投诉处理机制。优化中标信息、合同内容等信息公开机制,强化开标评标、异议处 理、投诉、合同签订等环节监督管理。制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禁止行为通用监管清单、国家工作人 员监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禁止行为清单。持续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清 理招标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外资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 26.开展低风险简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改革试点。开发低风险简易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推 动从招标计划发布到合同管理、款项支付全流程电子化。按照“应减尽减”原则进一步缩减合同签署环节和 时间,简化开工前审批手续。严格落实工程款支付制度,进一步优化合同款项支付流程,加快计量支付进度, 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制定推行低风险简易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推动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 信息公开。 三、组织保障 专项小组分工牵头、 区级各部门 (一)压实工作责任。坚持綦江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 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各专项小组办公室要分指标建立改革台账报区营商办,逐条逐项细化明确目标任务、 各专项小 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实行政策化、事项化、清单化推进,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区营商办、 组) (二)提高服务效能。按照“一网通办”要求,依托“渝快办”平台,加快推进流程再造、业务协同、数据共 享,实现窗口端、PC 端、移动端、自助端多渠道联动、全流程在线,推动更多事项网上受理、办理。优化整合提 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全面推行“一窗综办”,实行“一窗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工作模式。加大 对窗口人员培训力度,持续强化政务服务效能监管,倒逼作风改进、效能提升。(区政务服务办、各专项小组) (三)加强宣传推介。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的解读推介, 展现我区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行动和成效, 形 成全社会知晓、支持和参与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大美綦江 APP、綦江日报、綦江手 机报等主流媒体宣传和集中展示各项改革政策,同步推出政策图解、办事指南等。制作各指标办事流程宣传 提高宣传实效。(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区营商 手册、海报、小视频,利用新媒体向中小企业精准推送, 办、各专项小组) (四)强化督查督办。围绕各项改革目标任务,开展专项督查,形成督查整改清单, 督促立行立改。持续开 展窗口督查、明察暗访,对督查发现的正面典型予以褒奖激励,对反面案例予以问责曝光。将优化营商环境 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街镇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 织部、区营商办,各专项小组) ·16· ChongQingShiQiJiangQuRenMinZhengFuBanGongShiWenJian 綦江府办〔2021〕1 号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进一步做好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精神,推动医保业务办理和医保结算更加方便 快捷,切实提升参保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按照《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医保电子凭证全市实施 (渝医保办〔2020〕60 号)精神,以及国家、市近期相关要求,须在全区进一步推广应用医保 推广工作的通知》 电子凭证。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国家医保局和重庆市医保局关于医保电子凭证建设有关要求,通过地方平台与国家平台之间的协 作连通,基于国家医保局下发的医保电子凭证中台、医保移动支付中台及相关技术标准,在重庆医保信息平 台部署实施相关业务系统,最终实现医保电子凭证扫码支付功能在我市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并在部分定 点医院试点医保电子凭证移动支付功能。 二、工作任务 进一步加快推进区内参保人员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工作,实现通过国家医保 APP、 “ 渝快办”、重庆医保微 信公众号、相关银行 APP 以及微信、 支付宝等渠道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开 展此项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实行归口管理,确保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有序推进。 (一)区委宣传部:负责利用广播、电视、 报纸、网络等平台加大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工作的宣传力度。 (二)区教委:负责区内各类学校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工作,学校负责引导学生及家长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17· 重 庆 市 綦 江 区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文 件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2021 年 第 1 期 总第 107 期 力求激活率达到 100%。 (三)区经济信息委:负责区内各企业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工作,力求企业职工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达到 100%。 (四)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区内医疗机构干部职工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工作,各医疗机构负责引导就诊人 员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每日激活量需达到接诊人数的 50%以上。 (五)区医保局:负责拟定工作通知,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开展业务培训,统计工作进度,分析工作情况, 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国家,市定目标任务。 (六)区国资委(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督促区内各金融机构(含保险公司)在各营业网点设置推广 窗口,指定专人负责推广工作,支持微信、支付宝等渠道在辖区内开展推广激活工作。 (七)各机关事业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完成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工作,确保激活率达到 100%, 并积极动员退休职工、干部职工亲属及时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八)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负责指导本辖区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完成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工作,确 保 1 月 31 日前激活率达 40%以上。 三、实施步骤 (一)拟定工作方案(1 月 5 日前) 各单位要根据通知精神,专题研究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制定本单位和归口负责对象的医保电 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方案。 (二)完成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工作(1 月 6 日—1 月 31 日) 1.1 月 10 日前,各相关单位要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及应用,提高群众知晓率。 2.1 月 20 日前,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 学生及家长完成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工作。 3.1 月 31 日前,各镇街基本完成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工作,辖区内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医保电子凭证激活 率达 40%以上。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时间紧、任务重,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保障,落实专 人负责;要准确把握时间节点,厘清工作任务, 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任务。 (二)强化措施。各单位要加大对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的工作力度,加强对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情 况的监控,建立情况报送及问题处理机制,及时收集推广应用中发现的问题、实施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及 时咨询区医保局。 (三)及时报送。各单位每周五 18:00 前报送医保电子凭证注册激活登记表(附件 2)。医疗机构干部职工 及医疗机构引导激活的就医人员由区卫生健康委汇总报送,学校干部职工及学校引导激活的学生和家长由 区教委汇总报送,企业职工激活情况由区经济信息委汇总报送。区政府办公室将定期通报激活工作进展情 况。联系人:韩晓理,联系电话:87260794,邮箱:ybj@qj.cq、443065696@qq.com。 附件:1.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方法及流程 2.綦江区医保电子凭证注册激活登记表(略) ·18· ChongQingShiQiJiangQuRenMinZhengFuBanGongShiWenJian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1 月 4 日 (此件公开发布) ·19· 重 庆 市 綦 江 区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文 件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2021 年 第 1 期 总第 107 期 附件 1 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方法及流程 一、申领渠道 国家医保 APP、重庆医保微信公众号、 “渝快办”、银行 APP 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渠道。 二、 激活方法 (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 下载安装“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点击“未登录”进入登录界面—点击右上角“立即注册”,录入信息 后登陆—在主界面点击“医保电子凭证”—选择参保地,点击“立即激活”—输入身份信息,进行人脸识别认 证,点击“领取凭证”—设置医保电子凭证密码完成激活—使用时出示医保电子凭证。 添加家庭成员方法:打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点击“我的”—点击“添加我的家庭成员”—选择“使用 身份证号绑定” —录入身份信息,在线填承诺书,上传本人及被绑定人户口页—点击“添加”—完成后使用时 可选择家庭成员展码扫码。 (二)重庆医保微信公众号 关注进入“重庆医保”微信公众号—选择“医保服务”,点击“医保电子凭证”—选择参保地,点击“去激 活”—输入支付密码验证身份—点击“授权激活” —进行人脸识别认证—点击“立即使用”—设置医保电子凭 证密码—使用时出示医保电子凭证。 (三)支付宝小程序 打开支付宝,点击“市民中心” —切换到所在的城市—点击“医保”,选择“医保电子凭证”—点击“同意协 议并领取”—进行人脸识别认证—选择参保地,点击“下一步” —按提示设置密码,点击“确认” —使用时点击 “立即支付”。 ·20· ChongQingShiQiJiangQuRenMinZhengFuBanGongShiWenJian 綦江府办〔2021〕2 号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规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 防控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确保土地开发利用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保障人居环境安全,根据《重庆市建设 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332 号)、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 (渝环〔2020〕19 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建设 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用地土地开发利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疑似污染地块清单 对年度落后产能退出企业和年度供地计划中的地块进行排查,将工业企业原址,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 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均纳入疑似污染地块,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平台,建立我区疑似污染地块 清单。年度落后产能退出企业名单由区经信委负责提供,年度供地计划中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 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名单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提供,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建立我区疑似污染地块清单,并进行 动态更新。 二、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GB/T21010-2017)用途分类,在实施规划过程中,拟将地块规划用途变更为 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的,应当在规划用途变更前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 公共服务用地之间相互变更的,原则上不需要进行调查,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环卫设施、污水处理 ·21· 重 庆 市 綦 江 区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文 件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2021 年 第 1 期 总第 107 期 设施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的除外。 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实施过程中,征地实施单位(机 构)应当对拟征地块污染状况进行初步核实,并征求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和区生态环境局意见。土壤污染状况 调查由申请规划调整、征地实施的街镇(园城)或其他单位具体负责。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应当报区生态 环境局,由区县生态环境局会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组织评审。 在 2020 年 2 月 1 日 《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332 号) 施行后取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尚未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 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督促土地使用权人补充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或虽在 2020 年 2 月 1 日前取得《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但尚未开工建设也未开展土地污染状况 调查的地块,由区生态环境局督促土地使用权人补充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三、实施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管理 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表明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建设用地地块,土地污染 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应当进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 并将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报市生态环境部门。由市生 态环境局及时将需要实施风险管控、修复的地块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列入建设用 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实施土地供应。未达到土 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 的项目。 四、相关要求 (国发 (一) 强化责任落实。此项工作是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332 号)规定的具体行动,各相 〔2016〕31 号)及《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办法》 关部门要强化责任落实,确保职责内工作落地落实。 (二)建立联动监管工作机制。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需要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经济信息委、区城乡建委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各部门要强化信息互通,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 督促土地使用权人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保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1 月 11 日 ·22· ChongQingShiQiJiangQuRenMinZhengFuBanGongShiWenJian 綦江府办〔2021〕3 号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区政府领导分工调整的补充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在綦市属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现将区政府领导班子分工调整补充通知如下: 分管区应急局; 施崇刚同志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杜永平同志联系区消防救援支队; 蒋华江同志协助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分管区应急局,不再联系区消防救援支队; 区政府领导 AB 角调整如下:施崇刚与刘扬、蒋华江,雷瑞宏与刘芳敏,蒲德洪与杜永平互为 AB 角。 其他工作分工依照綦江府办〔2020〕49 号文件执行不变。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1 月 11 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监委机关,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 武部。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3· 重 庆 市 綦 江 区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文 件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2021 年 第 1 期 总第 107 期 綦江府办〔2021〕5 号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级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全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现将石壕镇等 14 个街镇 39 个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 印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 《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采 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保障饮水安全。 附件:石壕镇等 14 个街镇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表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1 月 25 日 ·24· ChongQingShiQiJiangQuRenMinZhengFuBanGongShiWenJian 附件 石壕镇等 14 个街镇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 保护范围划定表 序号 饮水工程名称 水源地名称 水源类型 水源所在乡 镇(街道) 保护范围划定 1 石壕镇皂泥水厂 皂泥山坪塘 湖库型 石壕镇 取水口半径 200 米范围的 区域,但不超过集雨范围。 2 石壕镇香树村香树水厂 响水洞 地下水 石壕镇 以取水口为圆心,半径为 30 米的圆形区域。 3 石壕镇万隆村韩家水厂 李公坝山坪塘 湖库型 石壕镇 取水口半径 200 米范围的 区域,但不超过集雨范围。 4 隆盛镇长春村鸡爪岭水 厂 鸡爪岭水库 湖库型 隆盛镇 取水口半径 200 米范围的 区域,但不超过集雨范围。 5 隆盛镇十隆村水厂 芭蕉水库 湖库型 隆盛镇 取水口半径 200 米范围的 区域,但不超过集雨范围。 岗湾山坪塘 湖库型 赶水镇 取水口半径 200 米范围的 区域,但不超过集雨范围。 7 漆树湾山坪塘 湖库型 赶水镇 取水口半径 200 米范围的 区域,但不超过集雨范围。 8 马家沟山坪塘 湖库型 赶水镇 取水口半径 200 米范围的 区域,但不超过集雨范围。 峡口山坪塘 湖库型 赶水镇 取水口半径 200 米范围的 区域,但不超过集雨范围。 10 坪头山山坪塘 湖库型 赶水镇 取水口半径 200 米范围的 区域,但不超过集雨范围。 11 三亩田山坪塘 湖库型 赶水镇 取水口半径 200 米范围的 区域,但不超过集雨范围。 12 鱼池湾山坪塘 湖库型 赶水镇 取水口半径 200 米范围的 区域,但不超过集雨范围。 13 打竹沟山坪塘 湖库型 赶水镇 取水口半径 200 米范围的 区域,但不超过集雨范围。 松坎河 河流型 赶水镇 取水口上游 1000 米至下游 100 米, 两岸纵深 50 米,但 不超过集雨范围。 6 赶水镇香山村水厂 9 赶水镇马龙村平头山水 厂 赶水镇正平村水厂 赶水镇岔滩场镇水厂 14 15 赶水镇新炉村水厂 沙坪沟山坪塘 湖库型 赶水镇 取水口半径 200 米范围的 区域,但不超过集雨范围。 16 郭扶镇古松村黄光树水 站 小湾山坪塘 湖库型 郭扶镇 取水口半径 200 米范围的 区域,但不超过集雨范围。 17 郭扶镇龙泉村后河坝水 站 后河坝山坪塘 湖库型 郭扶镇 取水口半径 200 米范围的 区域,但不超过集雨范围。 18 郭扶镇龙泉村会龙庄水 站 磨刀子山坪塘 湖库型 郭扶镇 取水口半径 200 米范围的 区域,但不超过集雨范围。 ·25· 重 庆 市 綦 江 区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文 件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2021 年 第 1 期 总第 107 期 序号 饮水工程名称 水源地名称 水源类型 水源所在 乡镇(街道) 保护范围划定 19 新盛街道宝珠村三棵树 水厂 永新山坪塘 湖库型 新盛街道 取水口半径 200 米范围的 区域,但不超过集雨范围。 20 新盛街道陈家村刘家湾 水厂 陈家水库 湖库型 新盛街道 取水口半径 200 米范围的 区域,但不超过集雨范围。 21 东溪镇白云寺水厂 刘家河沟山坪塘 湖库型 丁山镇 取水口半径 200 米范围的 区域,但不超过集雨范围。 22 三角镇桐垭村小屋基水 厂 马踏塘水库 湖库型 三角镇 取水口半径 200 米范围的 区域,但不超过集雨范围。 23 三角镇彭香村水厂 牛角凼水库 湖库型 三角镇 取水口半径 200 米范围的 区域,但不超过集雨范围。 24 文龙街道红旗村水厂 锅底凼水库 湖库型 文龙街道 取水口半径 200 米范围的 区域,但不超过集雨范围。 25 文龙街道春灯村水厂 洗马滩水库 湖库型 文龙街道 取水口半径 200 米范围的 区域,但不超过集雨范围。 26 文龙街道松榜村水厂 梅子垭水库 湖库型 文龙街道 取水口半径 200 米范围的 区域,但不超过集雨范围。 27 文龙街道金钗村水厂 母猪井山坪塘 湖库型 文龙街道 取水口半径 200 米范围的 区域,但不超过集雨范围。 单沟山坪塘 湖库型 文龙街道 取水口半径 200 米范围的 区域,但不超过集雨范围。 胡家祠堂山坪塘 湖库型 文龙街道 取水口半径 200 米范围的 区域,但不超过集雨范围。 烂田湾山坪塘 湖库型 文龙街道 取水口半径 200 米范围的 区域,但不超过集雨范围。 28 29 文龙街道东五村水厂 30 31 扶欢镇大石板村供水站 大石板水库 湖库型 扶欢镇 取水口半径 200 米范围的 区域,但不超过集雨范围。 32 扶欢镇安育村钱湾供水 站 打鼓岩水库 湖库型 扶欢镇 取水口半径 200 米范围的 区域,但不超过集雨范围。 33 扶欢镇松山村供水站 松山七组滩家屋 基 地下水 扶欢镇 以取水口为圆心,半径为 30 米的圆形区域。 34 重庆市綦南给排水有限 公司古剑山二水厂(坛生 岩水厂) 水坝塘水库 湖库型 古南街道 取水口半径 200 米范围的 区域,但不超过集雨范围。 35 打通镇双坝村水厂 烂田沟山坪塘 湖库型 打通镇 取水口半径 200 米范围的 区域,但不超过集雨范围。 36 永新镇三溪村六井坝水 厂 长生沟水库 湖库型 永新镇 取水口半径 200 米范围的 区域,但不超过集雨范围。 37 安稳镇羊角水站 马家湾山坪塘 湖库型 安稳镇 取水口半径 200 米范围的 区域,但不超过集雨范围。 38 安稳镇九盘村水站 岩口山坪塘 湖库型 安稳镇 取水口半径 200 米范围的 区域,但不超过集雨范围。 39 丁山镇秋发村石桥水厂 石桥山坪塘 湖库型 丁山镇 取水口半径 200 米范围的 区域,但不超过集雨范围。 ·26· ChongQingShiQiJiangQuRenMinZhengFuBuMenWenJian 綦信用办发〔2021〕1 号 重庆市綦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 〔2020〕49 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的通 知》 (发改办财金〔2021〕15 号)要求,现将失信约束措施集中清理规范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理规范的主体 本次清理规范的主体为区级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简称行政 机关)。 二、清理规范的范围和标准 本次清理规范范围为行政机关出台的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惩戒和信用修复等措施, 主要包括: 公开的措施; (一)行政机关将掌握的特定行为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以及信息归集、共享、 (二)行政机关认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措施; (三)行政机关对失信主体(包括但不限于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采取减损权益或增加义务的惩戒措施; (四)行政机关关于信用修复的方式和程序; (五)行政机关出台的其他信用相关措施。 各单位实施失信约束措施必须严格以法律、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 ·27· 重 庆 市 綦 江 区 人 民 政 府 部 门 文 件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部门文件 2020 年 第 1 期 总第 107 期 策文件(包括党中央、国务院或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文件)为依据,具体要求详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附件 2)。 三、清理规范工作安排 (一)各行政机关对本单位出台的失信约束措施进行自查,按照统一格式形成《失信约束措施台账》 (附 件 3),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前报送区发展改革委。 (二)对不符合《指导意见》的失信约束措施,要按规定予以修订或废止。各单位不得新出台与《指导意 见》要求不符的措施。 (三)对不符合《指导意见》要求但仍需要保留的失信约束措施,措施制定单位要逐条研究制定规范完善方 案(提出修法建议或纳入《重庆市社会信用条例》 ), 明确时间表, 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前报送区发展改革委。 (四)国家层面将于 2021 年年底前编制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失信惩戒措施清单,汇总严重失 信主体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 我市将同步编制本地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 (五)各部门严格对照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失信惩戒措施清单,依法依规开展信用信息采集、共享、 公开工作,规范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工作,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在法治 轨道运行。 四、清理规范工作保障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 范工作对切实保护市场主体权益、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依法 依规对已经出台的失信约束措施及相关政策依据进行全面梳理,做到不瞒报、不漏报。 必要时将约谈我 (二)跟踪监测,强化问责。国家层面将对各地区规范清理工作进展情况按月进行通报, 市有关负责同志并向国务院报告。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对在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外违法违规 记录、共享、公开信用信息,在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外违法违规实施惩戒措施,以及不按标准和程序擅自认定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按规定及时办理信用修复等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请各单位要扎实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积极解读清理规范工作的政策要求,发 挥好专家学者和行业组织引导作用,大力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通过典型案例反映市场主体获得感, 为清理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请各单位按前述时间要求反馈相关材料,并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前反馈《清理规范工作联系人反馈表》 (附件 4)。 附件: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略) 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略) 3.失信约束措施台账 4.清理规范工作联系人反馈表(略) 重庆市綦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1 年 1 月 14 日 (联系人:周丹,联系方式:48652666,QQ 群:361953255) ·28· ChongQingShiQiJiangQuRenMinZhengFuBuMenWenJian 附件 3 失信约束措施台账 填报单位(盖章): 是否 规章、 规范 涉及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依据 责任 性文件或 信用 涉及 涉及 有国 有地 序 实施 的具 处置 完成 责任 人姓 号 其他文件 信息“黑名 失信 相关内容摘要 情况 家层 方性 体内 方式 时间 单位 名及 电话 名称(含文 纳入 单”认 惩戒 面依 法规 容 职务 号) 共享 定 措施 据 依据 公开 《XX 市垃 示 圾分类管 例 理办法》 (文号) 《XX 市交 通运输局 关于加强 示 交通信用 例 管理的通 知》 (文 号) 《XX 市个 人信用积 示 分管理办 例 法》 (文 号) 是 是 是 是 是 否 否 将违反本办法 受到行政处罚 的行为信息记 录, 其中严重 的列入“黑名 单” 否 否 无 2021 修订 年 1 月底 是 将行人闯红灯 收到行政处罚 的行为信息记 入个人信用记 录,其中严重 的列入“黑名 单”, 禁止驾驶 营运车辆 否 否 无 2021 废止 年 1 月底 是 在行政审批过 程中,可通过 市公共信用信 息平台查询行 政相对人的个 人信用积分和 信用等级,实 施守信激励和 失信惩戒 否 否 无 2021 废止 年 1 月底 1.本台账仅限填写本单位出台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其他文件。 2.“实施情况”栏可另附说明。 3.“是否有国家层面依据” 栏,是指是否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的依据。国家部委印 发的规范性文件不属于国家层面依据。 4.“依据的具体内容”栏,填写相关依据的某条某款及其具体表述。 5.“处置方式”栏,如完全符合《指导意见》要求,无需修订可填“保留”;如有明确依据,仅需对相关内容进行 修订即可的填 " 修订 ";如目前缺乏依据,但计划通过立法明确依据的填“立法”;如目前缺乏依据考虑废止 的填“废止”。 文件的印发单位; 6.“责任单位”栏,填写该规章、 “责任人”填写该单位的负责相关工作的领导同志。 ·29· 重 庆 市 綦 江 区 人 民 政 府 部 门 文 件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部门文件 2020 年 第 1 期 总第 107 期 綦江财发﹝2020﹞679 号 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关于印发 重庆市綦江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促进就业创业作用,规范管理、简化流程、明晰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现将《重庆市綦江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 2020 年 12 月 11 日 ·30· ChongQingShiQiJiangQuRenMinZhengFuBuMenWenJian 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关于印发 重庆市綦江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好各项就业创业政策,规范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就业补助 资金促进就业创业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 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社﹝2017﹞164 号)、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 办法的通知》 (渝财规〔2019〕15 号)以及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就业补助资金是指区级以上人民政府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 金。就业补助资金实行预算管理, 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第三条 就业补助资金来源: (一)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的就业补助资金; (二)区级财政安排的就业补助资金; (三)经区政府批准纳入就业补助资金管理的其他资金; (四)其他与就业创业有关的专项资金。 第二章 部门职能职责 第四条 为规范管理、简化流程、明晰责任,就业补助资金坚持“谁管理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 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街镇(社保所)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职能职责按规定审核各项资金支出、拨付各项 补贴,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第五条 区财政局承担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监督职责。具体负责资金筹措与安排、就业专项资金专 户管理及资金拨付、牵头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平台数据及资料录入,审核批复区人力社保部门编制的资金年 度预决算等工作;督促并指导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第六条 区人力社保局承担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审核职责。具体负责编制资金年度预决算草案,参与资 金的筹措与安排,会同区财政局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和使用计划;负责协助做好民生资金监察平台、直达资金 监管系统、就业失业信息管理系统等数据及资料录入;受理、审核各项就业补助资金申请,审查申报程序和 适用政策的规范性,并公示、确认审核结果,按规定程序向企业(单位)和个人直接支付各类补贴、奖励;健全 并管理保存各项就业补助资金申报材料、资金管理使用的有关档案资料;完善内控审核机制,加强内部监 督,牵头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第七条 街镇(社保所) 承担本辖区内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审核职责。具体负责就业补助资金初审、核 算、清理和对账等工作,定期向区人力社保局报送本街镇就业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月报表及年度资金使用 计划;负责受理、审核、汇总本辖区内个人申请各类补贴和奖励等就业补助资金时提供的各种书面资料,按 规定程序向个人支付各类补贴、奖励。 ·31· 重 庆 市 綦 江 区 人 民 政 府 部 门 文 件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部门文件 2020 年 第 1 期 总第 107 期 第三章 第八条 资金支出范围 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补贴、 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 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企 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低保就业补贴、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以及经市、区级批准的其他项目等支出。 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 第九条 就业补助资金必须坚持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不得用于以下 “三公”经费支 支出:办公用房建设支出;职工宿舍建设支出;购置交通工具支出;发放人员津贴补贴等支出; 出;部门预算已安排支出、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支出等。 第四章 资金使用管理 第十条 严格预算管理。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按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总体要求,严格以收定支,当 年收支平衡,编制就业补助资金年度预决算。就业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保证专款专用。 第十一条 严格政策范围。区人力社保局、街镇应严格按照市、区级规定的补助对象范围、补助标准和 内控制度规定的审批程序规范使用,不得随意变更补助标准和政策范围。 标准、执行日期;属于工程建设项目 第十二条 严格审核程序。属于政策性补助的, 严格审核补助对象、 的,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严格工程监理、验收制度;属于政府采购事项,严格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属 于工作性补贴的,严格审查支出范围、支付凭据是否合规;属于资金再分配的,严格资金分配原则。 第十三条 严格内控机制。属于街镇及区人力社保局业务科室初审范围的资金,由街镇社保所或区人 力社保局业务科室初审;区人力社保局建立内控机制,对初审结果进行复核或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评 审或审计;区财政局每年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不定期抽查。 第十四条 严格公示制度。补助资金对象应严格按照市级文件的规定程序以及地点予以公示外,区人 力社保局每年要在部门官网或民生资金监察平台上向社会公示就业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事项外, 专项补助资金的相关信息都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公开。 第十五条 严格拨付流程。按程序经初审、复核后的补助资金,由区人力社保局汇总后,填报《綦江区社 保(就业)专项补助资金用款审批表》或经区人力社保局内部审签完备的资金拨付汇总表,后附相关必要的 印证资料,报送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审批资金计划后,由区人力社保局直接支付到补助对象或区财政局通过 就业资金专户拨付到就业资金支出账户,再由区人力社保局及时支付到补助对象。 第十六条 强化档案及绩效管理。区人力社保局应建立和完善就业补助资金发放台账,做好就业补助 资金使用的档案收集、 整理等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就业补助资金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积极开 展自评或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评价结果作为就业补助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资金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32· 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加强对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就业补助资 ChongQingShiQiJiangQuRenMinZhengFuBuMenWenJian 金管理使用情况列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对存在监管风险的资金,可聘请具备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开展第 三方监督检查,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 第十八条 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街镇(社保所)及其工作人员在补助资金分配审核、使用管理等工 作中,存在滥用职权、违规使用资金,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乱纪的,相关企业(单位)及个人伪造、欺骗 等骗取就业补助资金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政检察法》、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区财政局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 2020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市级、区级已经发布的有关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规 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涉及资金管理使用部分,以本办法为准;涉及补助政策和补助标准部分,以市级文件 为准;市级文件明确要求财政履行审核职能的,区财政局根据职能职责配合区人力社保局按要求进行审核。 附件:綦江区社保(就业)专项补助资金用款审批表 ·33· 重 庆 市 綦 江 区 人 民 政 府 部 门 文 件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部门文件 2020 年 第 1 期 总第 107 期 綦江区社保(就业)专项资金用款审批表 用款单位: 填报时间: 单位:元 项目(资金) 项目(资金) 类别 管理科室 项目(资金)计划来源 上级补助 本级财政 政策依据 其它资金 资金文号 补助政策及标准 项目(资金)情况简述 本次申请 专户开户行 拨款金额: 及账号 收款单位 开户行 (支出户) 及账号 项目(资金) 审核单位意见 项目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财政局资金 拨付审核意见 备注:1、此表后附项目(资金)申报汇总及明细表、验收会议纪要或报告、委托第三方的评审或审计报告等相 关资料。 2、本表所列项目(资金)计划内容以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由项目审核单位或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核 实,并对资金拨付的真实性、 合规性、合法性负责。 3、本申请表仅用于财政部门根据资金预算安排对资金来源和拨付进度进行形式性审查。 ·34· ChongQingShiQiJiangQuRenMinZhengFuBuMenWenJian 綦燃管办发〔2021〕2 号 綦江区燃管办 关于做好 2021 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 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和《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加 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 (以下简称《通告》),切实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维护公共安全,经区政 府同意,现将 2021 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单位及职责 (一)区政府组织机构及职责。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 区长、区公安局局长杜永平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陈智、区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刘波任副组长,区委宣 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 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 应急局、区国资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信访办、区供销合作社、区消防救援支队、区人武部、区经济信息委、区 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等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 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街镇政府、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 传教育、安全隐患排查、市场源头管控、违法行为查处、重点时间节点管控看护等工作,确保实现工作目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燃管办)在区公安局,由区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刘波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应 急局、区供销合作社、区公安局分管负责人为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具体经办人为成员,负责全区燃放 ·35· 重 庆 市 綦 江 区 人 民 政 府 部 门 文 件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部门文件 2020 年 第 1 期 总第 107 期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制定全区工作方案,筹备全区工作会议,统筹协调全区工作,组织 督导检查,加强信息报送, 落实区领导的批示指示以及市燃管办交办的工作任务。 1.区委宣传部: 负责统筹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充分运用传统和新 兴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条例》和《通告》相关规定和重大意义,引导广大市民提高守法自觉性,创 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区委网信办:负责指导制定舆情应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及时疏导解释舆论热点;协同做好全区烟花 爆竹安全管理网络宣传工作。 3.区教委:负责组织学校开展宣传教育,将《条例》纳入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督导 学校在放假前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管理主题教育活动。 4.区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配合区应急局查处打 击非法生产、销售、 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区应急局:负责全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 在燃放、限放区域内科学合理布设零售点、核发经营 工作。 许可证;牵头查处打击非法生产、 销售、存储烟花爆竹等“打非治违” 6.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经营行 为。 7.区交通局:负责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企业、车辆资质及驾驶员、押运员资格的审查核发,依法查处无资 质车辆和无资格人员;协调高执法在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立检查站(点),依法查处违反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管理 规定行为。 8.区供销合作社:负责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工作,督促经营企业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配合区应 急局做好燃放、限放区域内零售点的布设及安全管理工作。 9.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危害性的社会宣传,开展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 污染预警。 10.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教育引导在建(拆)工地留守人员严格遵守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有关规 定。 11.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制订全区伤亡人员救治应急预案,做好伤员救治准备;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 的人身伤害救治情况。 12.区城管局:负责组织城市桥梁、隧洞、下水道、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绿地维护管理单位落实 重点管控,严防违法燃放行为引发事故。 13.区信访办:负责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的信访涉稳事件。 14.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制订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授准备;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 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 组织指导重点消防单位加强防火管控工作。 15.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 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国资委、区人力社保局、 区人武部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 发动、安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 禁放管控、燃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 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二)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职责。各街道办事处、 镇人民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 ·36· ChongQingShiQiJiangQuRenMinZhengFuBuMenWenJian 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和职责分工进行部署;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认真抓好工作方案制定、动员部署、宣传发动、督导检查等工作,确保本行政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阶段步骤安排 (一)部署整治阶段(2021 年 2 月 10 日前)。各成员单位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动员 部署会议,开展《条例》、 《通告》宣传、燃放安全引导、市场源头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打非治违等工作,为 实现春节期间禁限放目标创造有利条件。 (二)重点管控阶段(2021 年 2 月 11—26 日)。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部署,在 2021 年 2 月 11 日(除夕)、 12 日(正月初一)、16 日(正月初五)、26 日(元宵)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落实定点值守、动态巡控和违规查处 管到位、不失控。 等禁限放看护措施,确保禁得住、 (三)常态化监管阶段(2021 年 2 月 26 日后)。各成员单位围绕 2021 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 作,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常态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 任,确保日常禁限放工作有重点、 有落实。 三、广泛宣传引导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条例》和《通告》规定的禁限放区域以及“禁放区内禁售、禁放”、 “限放区内安全、有 序”的要求,即日起立即启动宣传工作,重点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节目、报纸有文章、网络有阵地、街上 有公告、社区有专栏、小区有标语” ,确保宣传发动全覆盖、无死角。区委宣传部和区委网信办要组织协调主 流媒体和“两微一端”在重要版面和时段刊播《条例》、 《通告》相关内容,在主流媒体每日电视频道黄金时段 播放公益广告和飞屏字幕,最大限度宣传禁限放有关规定;区教委要组织高校、中小学、幼儿园依托假期作 业、课外活动、安全课、 《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主题教育;区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要 重点对生产经营企业、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宗教场所、宾馆、商(市)场、集贸市场、在建工地等广泛开展 宣传提示,张贴禁放志,教育引导企业员工和留守人员遵守《条例》和《通告》。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要 将禁限放烟花爆竹宣传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和网格化管理范畴,依托社区宣传栏、小区物业广告栏等宣传媒 介以及基层文化活动,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进楼宇电梯、登门入户宣传告知,积极开展禁限放烟花 爆竹公益宣传,力求禁限放要求家喻户晓。 四、强化源头管控 的原则,在燃放限放区域内科学合理布 (一)加强源头管控。区应急局要严格按照“控制总量、 方便群众” 设烟花爆竹零售点或临时零售点、核发许可证;严格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储存仓库和零售点安全管理,会同 有关部门认真落实零售点现场监管措施,禁止任何人在零售点周边燃放烟花爆竹。区公安局要严把道路运 输许可关,严格审核相关企业、人员、 车辆资质,依法核发运输许可。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大对投放本区烟花爆 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对不合格产品依法从严查处,并将产品质量抽检信息及时抄送有关部门。针对市 面上出现的“电子烟花” “电子礼花” “ 电子工艺品”等产品,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清理整治,严禁流入我区。 区供销合作社要做好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工作,督促经营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 量关。区城管局要加强对流动兜售烟花爆竹行为的清查整治。 (二)加强排查整治。区应急局、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供销合作社等部门,要对禁放区内曾经设置 过烟花爆竹储存库房、零售网点的地方,禁放区与非禁放区接壤部位,以及从事婚庆、礼仪、宾旅馆、饭店等 行业的单位开展联合检查。区消防救援支队和各街道办事处、 镇人民政府要以禁限放区内楼宇平台、地下空 ·37· 重 庆 市 綦 江 区 人 民 政 府 部 门 文 件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部门文件 2020 年 第 1 期 总第 107 期 间、平房区为重点,对各种易燃、可燃物进行大排查、大清理,各有关部门要对本行业、本系统开展隐患排查 整治工作,确保无重大安全隐患。 五、严厉执法打击 (一)严查非法储存经营。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要以居民小区、 集贸市场、仓储物流堆场、 货运码头 等场所,高速公路桥洞、田间苗圃窝棚、闲置厂房、待拆(建)工地、动拆迁基地、临时搭建场所等区域,以及历 年查处的非法窝点等为重点,加大检查巡查力度。特别要对禁放区域开展拉网式、反复式排查,重点查处打 击非法经营、储存等违法行为。 省市边界交通要道检查 (二)严查非法运输携带。区交通局、区公安局和相关街镇要依托入綦高速公路、 站和交通劝导站,加强货运车辆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行为;要督促铁路、码头、公交客运等交通枢纽落实 “进站安检、 保安巡查”等制度,防止非法携带;丁山镇、石壕镇、安稳镇、赶水镇、郭扶镇、东溪镇要在一碗水、 开展道路运输临检, 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我区。 梨园坝、崇溪河、藻渡、高庙、福林设置烟花爆竹检查站, (三)严查非法燃放。各成员单位要组织力量加大禁限放区域巡查力度,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 场所和街面巡查执法,发现违规燃放行为,要第一时间劝阻和制止;对不听劝阻、执意燃放的,要依法予以处 罚,媒体及时曝光, 做到“处罚一起、曝光一起” ,形成强大的执法震慑效果。 六、严格管控救护 各成员单位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有效,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元宵等燃放烟花爆竹重点时段, 以街道、社区为基本单元,以辖区道路、重点地区、楼群单位、行业场所为重要点位,明确禁限放看护网格,分 区、划段包干负责,严格落实禁限放看护措施,并通过现场检查、视频检查等方式,确保看护力量在岗在位。 区公安局要提升社会面巡防勤务等级,加强街面巡逻和重点目标管控;区消防救援支队要制定灭火和应急 救援预案,组织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强化等级战备,在重点区域、重点道路实施消防车驻防,确保遇到火情 第一时间开展先期处置;区卫生健康委要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制定伤员救治工作预案,确保受伤人员及时得 到救治。 七、畅通信息报送 (一)请各成员单位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前报送工作方案及责任领导和联络员登记表(见附件 1);各街 镇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前报送禁放看护“网格化、实名制”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2);各成员单位于 2021 年 3 月 5 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二)区卫生健康委和区消防救援支队对春节期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区燃管办 报告。 (三)2021 年 1 月 30 日前,市燃管办将着重对我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安排部署、宣传发动及管 理措施落实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收集相关资料并做好迎检准备。 区燃管办地址:区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古南街道北街)407,联系人:杜含庆,电话: 13650523712,邮箱: gaj@qj.cq。 附件:1. 2021 年春节燃管工作责任领导和联络员登记表(略) 2.各街镇 2021 年春节禁放看护“网格化、实名制”情况统计表(略) 3.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綦江府发〔2019〕28) (略) 4.宣传资料(略) ·38· ChongQingShiQiJiangQuRenMinZhengFuBuMenWenJian 重庆市綦江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办公室 (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代章) 2021 年 1 月 12 日 重庆市綦江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办公室 2021 年 1 月 12 日印发 ·39· 重 庆 市 綦 江 区 人 民 政 府 部 门 文 件 政 务 要 闻 2021 年 第 1 期 总第 107 期 政 务 要 闻 △区人力社保局抓好三个关键稳就业保民生 纳入标准化改造的中小微企业 9 家已基本实现岗位 一是稳企业。落实社保费减免缓等系列惠企政 达标,城乡接合部范围内的中小微企业年产值约 7.1 策,2020 年实现社保费用免减缓、降费减负 6.98 亿 亿元,吸纳从业人员 400 余人。 元;发放中小企业援企稳岗返还资金 87 户、1697.2 △郭扶镇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实现“多点开花” 万元;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 616 户、1005 万 一是健全文化阵地。建设 22 个村(居)基层文化 元。二是拓就业。为 1753 名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 中心、21 个农家书屋,村级活动场所、文体广场达 30 就业率达 97.7%,贫困高校毕业生就业率 100%。新 处,实现行政村全覆盖,每周向公众免费开放时间不 增就业见习基地 63 家,提供见习岗位 220 个,完成 少于 42 小时,累计 3 万人次受益。二是丰富文娱活 目标的 220%, “三支一扶”招募 48 人。三是保脱贫。 动。结合传统节日,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全年 创建就业扶贫示范车间 29 家,吸纳贫困劳动力 147 送流动文化下乡 88 场,免费播放露天电影 200 余 人;公益性岗位安置 3141 人,其中建卡贫困劳动力 场,满足群众多方面、 多样化精神需求。三是树好文 占比 65.3%;技能培训贫困劳动力 2133 人,完成目 明典型。开展各类志愿活动 200 余次,评选“服务好 标的 267%。 “郭扶好家庭” “郭 标兵” “郭扶好巾帼” “郭扶好青年” △区应急局以城乡接合部中小微企业为抓手助 推城乡融合发展 扶好乡贤”五类典型 33 名,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2020 年全区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摸清底数打基础。启动城乡接合部中小微 2020 年我区(不含万盛经开区)实现地区生产 梳 企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摸排企业基本情况, 总值 500.3 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 3.0%。 理出 6 个专题、 15 个专项的 35 条任务清单,按月打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66.4 亿元、增长 4.5%,第二产 表推进。二是严格准入促升级。依据城乡接合部产业 业增加值 221.6 亿元、增长 3.5%,第三产业增加值 规划布局和可集群发展的优质产业要求,制定企业 212.4 亿元、增长 2.2%。全区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 项目“禁限控”目录,基本确立 20 家“搬、改、关”企业 3.9%;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10.0%,其中工业投资增长 名单,淘汰自动化程度低、 工艺装备落后的安全低下 30.1% ;社会消费 品零售总 额 202.2 亿元、 增长 的项目,为城乡融合发展提质。三是狠抓发展聚人 3.0%;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余额分别为 532.6 亿 标准化评审工作,目前 20 家 气。深入开展“二合一” 元、419 亿元,增长 9.6%、2.7%。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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