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政〔2022〕15号关于撤销农村个人建房用地行政许可的通知.pdf
乐清市芙蓉镇人民政府文件 芙政〔2022〕15 号 芙蓉镇人民政府 关于撤销《关于农村村民申请住宅用的批复》 的通知 各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019 年修正)相关条 例,经申请户和所在村集体申请,报市农业农村局批准,决定对 《关于农村村民申请住宅用的批复》 (乐政农建〔2012〕718 号) 予以撤销。 特此通知。 芙蓉镇人民政府 2022 年 7 月 8 日 (此件公开发布) —1— 芙蓉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 2022 年 7 月 13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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