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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行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2016年统计年报和2017年定期统计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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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2016 年统计年报和 2017 年定期统计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制定 2016 年 10 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 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 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0-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目 一、总 说 录 明················································································································································· 6 二、报 表 目 录··············································································································································· 9 三、调 查 表 式············································································································································· 18 业······································································································································· 18 (一)工 基层年报表式······························································································································· 18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 18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21 财 务 状 况 (非成本费用调查单位填报)············································································ 22 工业企业成本费用 (成本费用调查单位填报)······································································ 24 主要工业产品生产能力··········································································································· 27 工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 28 企业研发项目情况··················································································································· 29 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 30 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情况··································································································· 31 基层定报表式······························································································································· 32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 32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34 财 务 状 况····························································································································· 35 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 37 主要工业产品销售与库存······································································································· 38 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 39 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 40 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 41 能源加工转换与回收利用······································································································· 42 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 43 工业企业用水情况··················································································································· 44 能源生产、销售与库存··········································································································· 45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 46 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 48 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情况··········································································································· 49 生产经营景气状况··················································································································· 50 (二)建 筑 业··································································································································· 52 基层年报表式······························································································································· 52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 52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1-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55 财 务 状 况····························································································································· 56 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57 企业研发项目情况··················································································································· 58 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 59 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情况··································································································· 60 基层定报表式······························································································································· 61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 61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63 财 务 状 况····························································································································· 64 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65 房屋竣工面积及价值··············································································································· 66 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 67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 68 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 70 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情况··········································································································· 71 生产经营景气状况··················································································································· 72 (三)批发和零售业······························································································································· 73 基层年报表式······························································································································· 73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 73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76 财 务 状 况····························································································································· 77 批发和零售业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 78 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情况··································································································· 79 基层定报表式······························································································································· 80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 80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82 财 务 状 况····························································································································· 83 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 84 重要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 85 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 86 重点能源商品经销情况··········································································································· 87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 88 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 90 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情况··········································································································· 91 生产经营景气状况··················································································································· 92 (四)住宿和餐饮业······························································································································· 93 基层年报表式······························································································································· 93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 93 -2-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96 财 务 状 况····························································································································· 97 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 98 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情况··································································································· 99 基层定报表式····························································································································· 100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 100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102 财 务 状 况··························································································································· 103 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 104 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 105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 106 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 108 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情况········································································································· 109 生产经营景气状况················································································································· 110 (五)房地产开发经营························································································································· 111 基层年报表式····························································································································· 111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 111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114 财 务 状 况··························································································································· 115 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情况································································································· 116 基层定报表式····························································································································· 117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 117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119 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情况····································································································· 120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和土地情况························································································· 122 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 123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 124 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 126 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情况········································································································· 127 生产经营景气状况················································································································· 128 (六)规模以上服务业························································································································· 129 基层年报表式····························································································································· 129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 129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132 财 务 状 况··························································································································· 133 企业研发项目情况················································································································· 134 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 135 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情况································································································· 136 基层定报表式····························································································································· 137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3-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 137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139 财 务 状 况··························································································································· 140 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 141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 142 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 144 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情况········································································································· 145 生产经营景气状况················································································································· 146 (七)其他投资单位····························································································································· 145 基层定报表式····························································································································· 147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 147 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 149 四、分 类 目 录··········································································································································· 150 (一)基 本 情 况······························································································································· 150 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目录及代码(GB/T 47542011)(略) ·························································· 150 2.统计用区划代码(略)·········································································································· 150 3.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150 4.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 151 5.统计用零售业态分类目录······································································································ 152 6.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编码······································································································ 153 (二)工业生产经营情况····················································································································· 155 1.规模以上工业产品产量目录·································································································· 155 2.主要工业产品销售与库存目录······························································································ 175 3.主要工业产品生产能力目录·································································································· 177 4.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略)·························································································· 177 (三)建筑业生产经营情况················································································································· 178 1.省(自治区、直辖市)目录·································································································· 178 2.房屋建筑分类目录·················································································································· 178 (四)批发和零售业经营情况············································································································· 179 1.商品分类目录·························································································································· 179 2.重要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目录·························································································· 180 (五)能源和水消费····························································································································· 181 1.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和能源加工转换与回收利用目录·················································· 181 2.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目录·································································· 184 3.能源生产、销售与库存目录·································································································· 189 (六)研 发 活 动······························································································································· 190 1.研发项目来源分类目录·········································································································· 190 2.研发项目合作形式分类目录·································································································· 190 3.研发项目成果形式分类目录·································································································· 190 -4-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4.研发项目技术经济目标分类目录·························································································· 191 5.跨年研发项目所处主要进展阶段分类目录·········································································· 191 (七)固定资产投资····························································································································· 192 计划总投资、开工年限和投产年限(工期)划分目录及代码·················································· 192 五、指 标 解 释··········································································································································· 193 (一)单位基本情况····························································································································· 193 (二)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204 (三)财 务 状 况······························································································································· 208 1.资产负债·································································································································· 208 2.损益及分配······························································································································ 209 3.工业企业成本费用·················································································································· 212 4.人工成本及增值税·················································································································· 216 5.其 他······································································································································ 218 (四)生产经营情况····························································································································· 219 1.工 业······································································································································ 219 2.建筑业······································································································································ 223 3.批发和零售业·························································································································· 231 4.住宿和餐饮业·························································································································· 240 5.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241 (五)能源和水消费····························································································································· 247 1.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 247 2.能源加工转换与回收利用······································································································ 250 3.单位产品能源消耗·················································································································· 251 4.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 274 5.能源生产、销售与库存·········································································································· 275 6.重点能源商品经销情况·········································································································· 277 7.能源产品·································································································································· 278 8.水消费······································································································································ 286 (六)研 发 活 动······························································································································· 289 (七)固定资产投资····························································································································· 294 1.固定资产投资额和新增固定资产·························································································· 296 2.房屋建筑面积及价值·············································································································· 301 3.资金来源·································································································································· 301 4.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 303 (八)信息化及电子商务情况············································································································· 307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一、总 -5- 说 明 (一)为全面了解和反映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 以上服务业等国民经济行业调查单位生产经营全过程,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规划、进行经济管理与调 控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制定本制度。 (二)统计范围及调查单位确定 1.统计范围: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及 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等国民经济行业法人单位及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其 他有 5000 万元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以及工业生产者价格统计调查样本法人单位。确定以上法人 单位的标准为: (1)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2)有资质的建筑业:有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3)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 500 万 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 (4)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5)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6)规模以上服务业:年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 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 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 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和其他房地产业等行业;年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7)其他有 5000 万元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未纳入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 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且在报告期内有计划 总投资 5000 万元及以上在建投资项目的法人单位。 (8)工业生产者价格统计调查:工业样本法人单位。 2.调查单位确定:按照“先进库,再有数”的原则,统一确定纳入一套表范围的调查单位。国家统 计局普查中心负责组织相关专业部门共同确认分地区、分专业的调查单位,生成调查单位库。新建单位, 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发生变化的单位,名称变更的单位每月调整一次;规模变动、破产、关 闭等单位,行政区划跨省变动、主要业务活动跨专业变动或组织机构代码变更的单位每年调整一次;单 位其他信息变更每月调整一次。 (三)统计内容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能源和水消费、固定资产投 -6-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资、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四)统计原则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 以上服务业、其他有 5000 万元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和工业生产者价格统计调查样本法人单位按照 在地原则进行统计;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按照注册地原则进行统计。 (五)数据采集 1.调查单位采取联网直报方式,严格按照本制度分行业报表规定的调查内容、上报时间独立自行报 送数据,具体要求详见分行业报表。 2.本制度采用统一的统计分类标准和编码,统计机构和调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自行更改。 3.按照《统计法》的要求,为保障源头数据质量,做到数出有据,调查单位应该设置原始记录、统 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和归档等管理制度。 4.本制度分行业报表中所有指标数据原则上按月(季)度日历天数统计上报。 (六)数据处理 在数据处理软件中各级统计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分级、分专业审核、验收和汇总的方式进行数 据处理,具体要求详见分行业报表。 (七)相关要求 1.报表管理时间:2016 年年报基层表开网时间为 2017 年 1 月 20 日 0 时;调查单位上报截止时间为 3 月 10 日 24 时;“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102-1 表)省级统计机构验收截止时间为 3 月 31 日 24 时, 其他报表省级统计机构验收截止时间为 4 月 15 日 24 时。2017 年定期报表管理时间详见分行业报表。 2.通用表的组织实施:《调查单位基本情况》、《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 《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情况》、 《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情况》等年定报通用表,设计管理部门牵头,会同 各有关单位做好网上统一布置工作,即上述报表随工业、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批发和零售业、 住宿和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等各行业报表进行平台布置,工业、投资、贸易和服务业统计部门负责 催报;名录库管理、劳动工资、投资和服务业统计部门分别牵头负责上述报表的审核验收、返回调查单 位查询修改以及业务培训等工作,相关单位通力配合。 3.本制度各表中时期、时点数据的具体填报要求(如“本月”、“1—本月”、“上年同期”等)详见 分行业报表。各行业报表中“上年同期”数据统一由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在数据处理软件中复制 并锁定,调查单位和各级统计机构均不得修改;本年新增的调查单位自行填报“上年同期”数据。 4.工业关闭、破产调查单位的统计调查和数据使用:此类调查单位不再纳入 2017 年定报调查范围, 在 2017 年定报调查单位库中设置为“停报” ,历史数据以同期数的形式归入各报告期报表中,满足数据 审核、查询、汇总和导出等需求。 5.找不到人或没有生产经营活动调查单位的报表处理:找不到人的调查单位,由直管统计机构在调 查单位数据上报截止日期之后,摸清具体原因,在软件中对这部分调查单位设置相应标识(当年关闭、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7- 当年破产、停业歇业、其他等),系统自动提取并复制上月(季)数据更新调查单位当前报告期“累计” 类指标;可以找到人但没有生产经营活动的调查单位,免报生产经营情况表,由调查单位统计人员在软 件中勾选相应标识(停业歇业、其他等),但劳动工资、财务状况、能源、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情况 等基层表必须填报。 (八)分行业报表具体规定 1.工业:“调查单位基本情况”(201-1 表)免报;“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202-1 表)四季度免报; “财务状况”(B203 表)、 “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B204-1 表)、 “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205-1 表)、 “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附表”(205-2 表)、 “能源生产、销售与库存”(205-6 表)和“固定资产投 资项目情况”(206-1 表)1 月免报。 2.建筑业:“调查单位基本情况”(201-1 表)免报;“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202-1 表) 和“财务 状况”(C203 表)四季度免报。 3.批发和零售业:“调查单位基本情况” (201-1 表)免报;“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202-1 表)四 季度免报;“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E204-1 表)、“经销企业能源购进、销售与库存”(205-7 表)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206-1 表)1 月免报。 4.住宿和餐饮业:“调查单位基本情况” (201-1 表)免报;“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202-1 表)四 季度免报;“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S204-1 表) 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206-1 表)1 月免报。 5.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调查单位基本情况”(201-1 表)免报;“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202-1 表) 四季度免报;“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情况” (X204-1 表)、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和土地情况(X204-2 表)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206-1 表)1 月免报。 6.规模以上服务业:“调查单位基本情况”(201-1 表)免报;“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202-1 表) 四季度免报;“财务状况”(F203 表)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206-1 表)1 月免报。 -8-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二、报 表 目 录 表号 表名 报告 期别 统计范围 报送日期及方式 省级统计机构 数据审核验收 上报截止时间 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 前网上填报 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 前网上填报 次年 4 月 15 日 24 时 次年 3 月 31 日 24 时 法人单位 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 前网上填报 次年 4 月 15 日 24 时 22 法人单位 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 前网上填报 次年 4 月 15 日 24 时 24 法人单位 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 前网上填报 次年 4 月 15 日 24 时 27 法人单位 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 前网上填报 次年 4 月 15 日 24 时 28 报送单位 工 页码 业 (一)基层年报表式 101-1 表 102-1 表 调查单位基本 情 况 从业人员及工资 总额 年报 年报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 业法人单位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 业法人单位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 业非成本费用调查 法人单位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 业成本费用调查法 人单位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 业法人单位 辖区内经认定的从 事战略性新兴产业 生产的规模以上工 业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 18 21 B103-1 表 财务状况 年报 B103-2 表 工业企业成本费 用 年报 B104-3 表 主要工业产品生 产能力 年报 B104-4 表 工业企业战略性 新兴产业总产值 年报 107-1 表 企业研发项目情 况 年报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 业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 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 前网上填报 次年 4 月 15 日 24 时 29 107-2 表 企业研发活动及 相关情况 年报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 业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 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 前网上填报 次年 4 月 15 日 24 时 30 109 表 信息化和电子商 务应用情况 年报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 业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 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 前网上填报 次年 4 月 15 日 24 时前 31 月报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 业法人单位和工业 生产者价格统计调 查样本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 免报 — 32 一季度季后 10 日, 二季度季后 10 日, 三季度季后 12 日 18:00 (四季度免报) 34 35 (二)基层定报表式 201-1 表 调查单位基本情 况 202-1 表 从业人员及工资 总额 季报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 业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 一季度季后 7 日, 二季度季后 7 日, 三季度季后 10 日 12:00 前网上填报 (四季度免报) B203 表 财务状况 月报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 业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 月 后 18 日 18:00 前网上填报 月后 22 日 12:00 B204-1 表 工业产销总值及 主要产品产量 月报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 业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 B204-2 表 主要工业产品销 售、库存、订货 季报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 业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 4、12 月月后 8 日,9 月月后 10 日,其他 月月后 7 日 12:00 前 网上填报 一季度季后 7 日、 二季度季后 7 日、 三季度季后 10 日、 四季度季后 8 日 12:00 前网上填报 3、4、6、12 月月 后 10 日,9 月月后 12 日,其他月月后 9 日 12:00 一季度季后 10 日、 二季度季后 10 日、 三季度季后 12 日、 四季度季后 10 日 12:00 37 38 -9-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表号 表名 报告 期别 统计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及方式 1 月 25 日,2、4 月 28 日,10 月 30 日,5、 7 月 31 日,其他月 29 日 18:00 前, 网络传 输 V204-1 表 工业生产者出厂 价格 月报 辖区内选中的工业 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 V204-2 表 工业生产者购进 价格 月报 辖区内选中的工业 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 205-1 表 能源购进、消费 与库存 月报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 业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 205-2 表 能源加工转换与 回收利用 月报 辖区内有能源加工 转换活动或回收利 用的规模以上工业 法人单位 205-3 表 主要耗能工业企 业单位产品能源 消耗情况 205-4 表 工业企业用水情 况 205-6 表 能源生产、销售 与库存 省级统计机构 数据审核验收 上报截止时间 3、5 月月后 5 日, 1、2、10 月月后 6 日,9 月月后 10 日, 12 月次年 1 月 4 日, 其他月月后 4 日 12:00 前 3、5 月月后 5 日, 1 月 25 日,2、4 月 28 1、2、10 月月后 6 日,10 月 30 日,5、 日,9 月月后 10 日, 7 月 31 日,其他月 29 12 月次年 1 月 4 日, 日 18:00 前,网络传 其他月月后 4 日 输 12:00 前 4、12 月月后 8 日,9 3、4、6、12 月月 月月后 10 日,其他 后 10 日, 9 月月 月月后 7 日 12:00 前 后 12 日,其他月月 网上填报 后 9 日 12:00 前 页码 39 40 41 法人单位 4、12 月月后 8 日,9 月月后 10 日,其他 月月后 7 日 12:00 前 网上填报 3、4、6、12 月月 后 10 日, 9 月月 后 12 日,其他月月 后 9 日 12:00 前 42 季报 辖区内年综合能源 消费量 1 万吨标准 煤及以上的规模以 上工业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 一、二季度季后 7 日, 一、二、四季度季 三季度季后 11 日, 后 11 日,三季度季 四 季 度 季 后 8 日 后 13 日 12:00 前 12:00 前网上填报 43 半年 报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 业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 上半年 7 月 7 日,下 半年次年 1 月 9 日 12:00 前网上填报 上半年 7 月 20 日, 下半年次年 1 月 20 日 12:00 前 44 月报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 业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 4、12 月月后 8 日,9 月月后 10 日,其他 月月后 7 日 12:00 前 网上填报 206-1 表 固定资产投资项 目情况 月报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 业法人单位的 5000 万元及以上固定资 产投资项目 法人单位 调查单位 4、12 月月 后 8 日,9 月月后 10 日,其他月月后 7 日 12:00 前网上填报 3、4、6、12 月月 后 10 日, 9 月月 后 12 日,其他月月 后 9 日 12:00 前 省级统计机构 3、4、 6、12 月月后 10 日, 9 月月后 12 日,其 他月月后 9 日 12: 00 前 206-2 表 非金融资产投资 情况 半年 报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 业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 上半年 7 月 18 日、 下半年次年 1 月 18 日 18:00 前网上填 报 上半年 7 月 22 日, 下半年次年 1 月 22 日 12:00 前 48 季报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 业法人单位拥有的 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不包括《重点网上 法人单位 交易平台名单》中 的电子商务交易平 台 一季度季后 7 日、 二季度季后 7 日、 三季度季后 10 日、 四季度季后 8 日 12:00 前网上填报 一季度季后 10 日、 二季度季后 10 日、 三季度季后 12 日、 四季度季后 10 日 12:00 49 季报 辖区内大中型和部 分小型工业法人单 位 一季度季后 7 日、 二季度季后 7 日、 三季度季后 10 日、 四季度季后 8 日 12:00 前网上填报 一季度季后 10 日、 二季度季后 10 日、 三季度季后 12 日、 四季度季后 10 日 12:00 50 209 表 B210 表 电子商务交易平 台情况 生产经营景气状 况 法人单位 45 46 - 10 - 表号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表名 报告 期别 统计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及方式 省级统计机构 数据审核验收 上报截止时间 页码 建 筑 业 (一)基层年报表式 101-1 表 调查单位基本 情 况 年报 辖区内有资质的建 筑业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 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 前网上填报 次年 4 月 15 日 24 时 52 102-1 表 从业人员及工资 总额 年报 辖区内有资质的建 筑业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 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 前网上填报 次年 3 月 31 日 24 时 55 C103 表 财务状况 年报 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 前网上填报 次年 4 月 15 日 24 时 56 C104-3 表 劳务分包建筑业 企业生产经营情 况 年报 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 前网上填报 次年 4 月 15 日 24 时 57 107-1 表 企业研发项目情 况 年报 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 前网上填报 次年 4 月 15 日 24 时前 58 107-2 表 企业研发活动及 相关情况 年报 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 前网上填报 次年 4 月 15 日 24 时前 59 109 表 信息化和电子商 务应用情况 年报 辖区内有资质的建 筑业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 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 前网上填报 次年 4 月 15 日 24 时 60 季报 辖区内有资质的建 筑业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 免报 — 61 一季度季后 7 日,二 季度季后 7 日,三季 度季后 10 日 12 时前 网上填报(四季度免 报) 季后 18 日 18:00 时 前网上填报(四季度 免报) 一季度季后 10 日, 二季度季后 10 日, 三季度季后 12 日 18 时前(四季度免 报) 63 季 后 22 日 12:00 (四季度免报) 64 法人单位 一季度季后 7 日,二 季度季后 7 日、三季 度季后 10 日、四季 度季后 8 日 12 时前 网上填报 一季度季后 10 日、 二季度季后 10 日、 三季度季后 12 日、 四季度季后 10 日 12 时前 65 法人单位 一季度季后 7 日,二 季度季后 7 日、三季 度季后 10 日、四季 度季后 8 日 12 时前 网上填报 一季度季后 10 日、 二季度季后 10 日、 三季度季后 12 日、 四季度季后 10 日 12 时前 66 67 68 辖区内有总承包和 专业承包资质的建 法人单位 筑业法人单位 辖区内有劳务分包 资质的建筑业法人 法人单位 单位 辖区内特、一、二 级总承包、专业承 包建筑业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的全部研 发项目。 辖区内特、一、二 级总承包、专业承 法人单位 包建筑业法人单位。 (二)基层定报表式 201-1 表 202-1 表 C203 表 C204-1 表 调查单位基本情 况 从业人员及工资 总额 财务状况 建筑业企业生产 经营情况 季报 辖区内有资质的建 筑业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 季报 辖区内有总承包和 专业承包资质的建 筑业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 季报 辖区内有总承包和 专业承包资质的建 筑业法人单位 季报 辖区内有总承包和 专业承包资质的建 筑业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 一、二季度季后 7 日, 三季度季后 11 日, 季后 13 日 12:00 前 四季度季后 8 日 12:00 前网上填报 法人单位 4、12 月月后 8 日,9 C204-2 表 房屋竣工面积及 价值 205-5 表 非工业重点耗能 单位能源消费情 况 季报 辖区内年综合能源 消费量 1 万吨标准 煤及以上的有资质 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206-1 表 固定资产投资项 月报 辖区内有资质的建 3、4、6、12 月月 - 11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表号 表名 报告 期别 目情况 206-2 表 209 表 C210 表 非金融资产投资 情况 电子商务交易平 台情况 生产经营景气状 况 统计范围 报送单位 筑业法人单位的 5000 万元及以上固 定资产投资项目 报送日期及方式 省级统计机构 数据审核验收 上报截止时间 页码 月月后 10 日,其他 月月后 7 日 12 :00 前网上填报 上半年 7 月 18 日、 下半年次年 1 月 18 日 18:00 前网上填 报 后 10 日, 9 月月后 12 日,其他月月后 9 日 12:00 前 上半年 7 月 22 日, 下半年次年 1 月 22 日 12:00 前 70 半年 报 辖区内有资质的建 筑业法人单位 季报 辖区内有资质的建 筑业法人单位拥有 的电子商务交易平 台,不包括《重点 法人单位 网上交易平台名单》 中的电子商务交易 平台 一季度季后 7 日, 二季度季后 7 日, 三季度季后 10 日, 四季度季后 8 日 12 时前网上填报 一季度季后 10 日, 二季度季后 10 日, 三季度季后 12 日, 四季度季后 10 日 12 时前 71 辖区内抽中的有资 质的建筑业法人企 业(单位) 一季度季后 7 日, 二季度季后 7 日, 三季度季后 10 日, 四季度季后 8 日 12 时前网上填报 一季度季后 10 日, 二季度季后 10 日, 三季度季后 12 日, 四季度季后 10 日 12 时前 72 季报 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 批发和零售业 (一)基层年报表式 101-1 表 调查单位基本 情 况 年报 辖区内限额以上批 发和零售业法人单 位 法人单位 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 前网上填报 次年 4 月 15 日 24 时 73 102-1 表 从业人员及工资 总额 年报 辖区内限额以上批 发和零售业法人单 位 法人单位 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 前网上填报 次年 3 月 31 日 24 时 76 年报 辖区内限额以上批 发和零售业法人单 位 法人单位 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 前网上填报 次年 4 月 15 日 24 时 77 年报 辖区内限额以上批 发和零售业法人单 位 法人单位 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 前网上填报 次年 4 月 15 日 24 时 78 年报 辖区内限额以上批 发和零售业法人单 位 法人单位 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 前网上填报 次年 4 月 15 日 24 时 79 月报 辖区内限额以上批 发和零售业法人单 位 法人 单位 免报 — 80 一季度季后 10 日, 二季度季后 10 日, 三季度季后 12 日 18:00 前(四季度 免报) 82 E103 表 财务状况 E104-1 表 批发和零售业商 品购进、销售和 库存 109 表 信息化和电子商 务应用情况 (二)基层定报表式 201-1 表 调查单位基本情 况 202-1 表 从业人员及工资 总额 季报 辖区内限额以上批 发和零售业法人单 位 法人 单位 一季度季后 7 日、二 季度季后 7 日、三季 度季后 10 日 12:00 前 网上填报(四季度免 报) E203 表 财务状况 季报 同上 同上 季后 18 日 18:00 前 网上填报 季后 22 日 12:00 前 83 E204-1 表 批发和零售业商 月报 同上 同上 4、12 月月后 8 日,9 3、4、6、12 月月 84 - 12 - 表号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表名 报告 期别 统计范围 报送单位 品销售和库存 E204-2 表 重要商品购进、 销售和库存 205-5 表 非工业重点耗能 单位能源消费情 况 205-7 表 重点能源商品经 销情况 月月后 10 日,其他 月月后 7 日 12:00 前 网上填报,1 月免报 季报 同上 季报 辖区内年综合能源 消费量 1 万吨标准 煤及以上的限额以 上批发和零售业法 人单位 月报 辖区内限额以上批 发和零售业法人单 位 206-1 表 固定资产投资项 目情况 月报 辖区内限额以上批 发和零售业法人单 位的 5000 万元及以 上固定资产投资项 目 206-2 表 非金融资产投资 情况 半年 报 辖区内限额以上批 发和零售业法人单 位 季报 辖区内限额以上批 发和零售业法人单 位拥有的电子商务 交易平台,不包括 《重点网上交易平 台名单》中的电子 商务交易平台 季报 209 表 E210 表 电子商务交易平 台情况 生产经营景气状 况 报送日期及方式 同上 一季度季后 7 日、二 季度季后 7 日、三季 度季后 10 日、四季度 季后 8 日 12:00 前网 上填报 省级统计机构 数据审核验收 上报截止时间 后 10 日, 9 月月 后 12 日,其他月月 后 9 日 12:00 前,1 月免报 一季度季后 10 日、 二季度季后 10 日、 三季度季后 12 日、 四季度季后 10 日 12:00 前 页码 85 法人单位 一、二季度季后 7 日, 三季度季后 11 日, 季后 13 日 12:00 前 四季度季后 8 日 12:00 前网上填报 86 法人单位 4、12 月月后 8 日,9 月月后 10 日,其他 月月后 7 日 12:00 前 网上填报 3、4、6、12 月月 后 10 日, 9 月月 后 12 日,其他月月 后 9 日 12:00 前 87 法人单位 4、12 月月后 8 日,9 月月后 10 日,其他 月月后 7 日 12:00 前网上填报 3、4、6、12 月月 后 10 日,9 月月后 12 日,其他月月后 9 日 12:00 前 88 法人单位 上半年 7 月 18 日、 下半年次年 1 月 18 日 18:00 前网上填 报 上半年 7 月 22 日, 下半年次年 1 月 22 日 12:00 前 90 法人单位 一季度季后 7 日、二 季度季后 7 日、三季 度季后 10 日、四季度 季后 8 日 12:00 前网 上填报 一季度季后 10 日、 二季度季后 10 日、 三季度季后 12 日、 四季度季后 10 日 12:00 前 91 辖区内大型和部分 中小型批发和零售 法人单位 业法人企业(单位) 一季度季后 7 日、二 季度季后 7 日、三季 度季后 10 日、四季度 季后 8 日 12:00 前网 上填报 一季度季后 10 日、 二季度季后 10 日、 三季度季后 12 日、 四季度季后 10 日 12:00 前 92 住宿和餐饮业 (一)基层年报表式 101-1 表 调查单位基本情 况 年报 辖区内限额以上住 宿和餐饮业法人单 位 法人单位 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 前网上填报 次年 4 月 15 日 24 时 93 102-1 表 从业人员及工资 总额 年报 辖区内限额以上住 宿和餐饮业法人单 位 法人单位 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 前网上填报 次年 3 月 31 日 24 时 96 S103 表 财务状况 年报 辖区内限额以上住 宿和餐饮业法人单 位 法人单位 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 前网上填报 次年 4 月 15 日 24 时 97 - 13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表号 表名 报告 期别 统计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及方式 省级统计机构 数据审核验收 上报截止时间 页码 S104-1 表 住宿和餐饮业经 营情况 年报 辖区内限额以上住 宿和餐饮业法人单 位 法人单位 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 前网上填报 次年 4 月 15 日 24 时 98 109 表 信息化和电子商 务应用情况 年报 辖区内限额以上住 宿和餐饮业法人单 位 法人单位 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 前网上填报 次年 4 月 15 日 24 时 99 月报 辖区内限额以上住 宿和餐饮业法人单 位 法人单位 免报 — 100 法人单位 一季度季后 7 日、二 季度季后 7 日、三季 度季后 10 日 12:00 前 网上填报(四季度免 报) 一季度季后 10 日、 二季度季后 10 日、 三季度季后 12 日 18:00 前(四季度 免报) 102 法人 单位 季后 18 日 18:00 前 网上填报 季后 22 日 12:00 前 103 法人 单位 4、12 月月后 8 日,9 月月后 10 日,其他 月月后 7 日 12:00 前 网上填报,1 月免报 3、4、6、12 月月 后 10 日, 9 月月 后 12 日,其他月月 后 9 日 12:00 前,1 月免报 104 法人单位 一、二季度季后 7 日, 三季度季后 11 日, 季后 13 日 12:00 前 四季度季后 8 日 12:00 前网上填报 105 法人单位 4、12 月月后 8 日,9 月月后 10 日,其他 月月后 7 日 12:00 前网上填报 3、4、6、12 月月 后 10 日,9 月月后 12 日,其他月月后 9 日 12:00 前 106 法人单位 上半年 7 月 18 日、 下半年次年 1 月 18 日 18:00 前网上填 报 上半年 7 月 22 日, 下半年次年 1 月 22 日 12:00 前 108 一季度季后 10 日、 二季度季后 10 日、 三季度季后 12 日、 四季度季后 10 日 12:00 前 109 一季度季后 10 日、 二季度季后 10 日、 三季度季后 12 日、 四季度季后 10 日 12:00 前 110 (二)基层定报表式 201-1 表 调查单位基本情 况 202-1 表 从业人员及工资 总额 季报 辖区内限额以上住 宿和餐饮业法人单 位 S203 表 财务状况 季报 辖区内限额以上住 宿和餐饮业法人单 位 月报 辖区内限额以上住 宿和餐饮业法人单 位 S204-1 表 住宿和餐饮业经 营情况 辖区内年综合能源 消费量 1 万吨标准 煤及以上的限额以 上住宿和餐饮业法 人单位 辖区内限额以上住 宿和餐饮业法人单 位的 5000 万元及以 上固定资产投资项 目 205-5 表 非工业重点耗能 单位能源消费情 况 206-1 表 固定资产投资项 目情况 月报 206-2 表 非金融资产投资 情况 半年 报 辖区内限额以上住 宿和餐饮业法人单 位 季报 辖 区 内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 饮业法人单位拥有 的电子商务交易平 台,不包括《重点网 上交易平台名单》中 的电子商务交易平 台 法人单位 一季度季后 7 日、二 季度季后 7 日、三季 度季后 10 日、四季 度季后 8 日 12:00 前 网上填报 季报 辖区内大型和部分 法人单位 中小型住宿和餐饮 业法人企业(单位) 一季度季后 7 日、二 季度季后 7 日、三季 度季后 10 日、四季 度季后 8 日 12:00 前 网上填报 209 表 S210 表 电子商务交易平 台情况 生产经营景气状 况 季报 - 14 - 表号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表名 报告 期别 统计范围 报送日期及方式 省级统计机构 数据审核验收 上报截止时间 页码 法人单位 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 前网上填报 次年 4 月 15 日 24 时 111 法人单位 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 前网上填报 次年 3 月 31 日 24 时 114 法人单位 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 前网上填报 次年 4 月 15 日 24 时 115 报送单位 房地产开发经营 (一)基层年报表式 辖区内全部房地产 开发经营业法人单 位 辖区内全部房地产 开发经营业法人单 位 辖区内全部房地产 开发经营业法人单 位 101-1 表 调查单位基本 情 况 年报 102-1 表 从业人员及工资 总额 年报 X103 表 财务状况 年报 109 表 信息化和电子商 务应用情况 年报 辖区内全部房地产 开发经营业法人单 位 法人单位 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 前网上填报 次年 4 月 15 日 24 时 116 月报 辖区内全部房地产 开发经营业法人单 位 法人单位 免报 — 117 法人单位 一季度季后 7 日、二 季度季后 7 日、三季 度季后 10 日 12:00 前网上填报,四季度 免报 (二)基层定报表式 201-1 表 202-1 表 调查单位基本情 况 从业人员及工资 总额 X204-1 表 房地产开发项目 经营情况 X204-2 表 房地产开发企业 资金和土地情况 205-5 表 非工业重点耗能 单位能源消费情 况 季报 辖区内全部房地产 开发经营业法人单 位 月报 辖区内全部房地产 开发经营业法人单 位 法人单位 月报 辖区内全部房地产 开发经营业法人单 位 法人单位 季报 辖区内年综合能源 消费量 1 万吨标准 煤及以上的房地产 开发经营业法人单 位 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 206-1 表 固定资产投资项 目情况 月报 辖区内房地产开发 经营业法人单位的 5000 万元及以上固 定资产投资项目 206-2 表 非金融资产投资 情况 半年 报 辖区内全部房地产 开发经营业法人单 位 季报 辖区内全部房地产 开发经营业法人单 位拥有的电子商务 交易平台,不包括 《重点网上交易平 台名单》中的电子 商务交易平台 209 表 电子商务交易平 台情况 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 4、12 月月后 8 日,9 月月后 10 日,其他 月月后 7 日 12:00 前 网上填报 4、12 月月后 8 日,9 月月后 10 日,其他 月月后 7 日 12:00 前 网上填报 一季度季后 10 日、 二季度季后 10 日、 三季度季后 12 日 18:00 完成数据审 核、验收、上报, 四季度免报 3、4、6、12 月月 后 10 日,9 月月后 12 日,其他月月后 9 日 12:00 3、4、6、12 月月 后 10 日,9 月月后 12 日,其他月月后 9 日 12:00 一、二季度季后 7 日, 三季度季后 11 日, 季后 13 日 12:00 前 四季度季后 8 日 12:00 前网上填报 4、12 月月后 8 日,9 月月后 10 日,其他 月月后 7 日 12:00 前网上填报 上半年 7 月 18 日、 下半年次年 1 月 18 日 18:00 前网上填 报 3、4、6、12 月月 后 10 日,9 月月后 12 日,其他月月后 9 日 12:00 前 上半年 7 月 22 日, 下半年次年 1 月 22 日 12:00 前完成数 据审核、验收、上报 一季度季后 7 日、二 季度季后 7 日、三季 度季后 10 日、四季 度季后 8 日 12:00 前 网上填报 一季度季后 10 日、 二季度季后 10 日、 三季度季后 12 日、 四季度季后 10 日 12:00 119 120 122 123 124 126 127 - 15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表号 X210 表 表名 生产经营景气状 况 报告 期别 统计范围 季报 辖区内抽中的房地 产开发经营业法人 单位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及方式 省级统计机构 数据审核验收 上报截止时间 页码 法人单位 一季度季后 7 日、二 季度季后 7 日、三季 度季后 10 日、四季 度季后 8 日 12:00 前 网上填报 一季度季后 10 日、 二季度季后 10 日、 三季度季后 12 日、 四季度季后 10 日 12:00 128 规模以上服务业 (一)基层年报表式 101-1 表 调查单位基本情 况 年报 辖区内规模以上服 务业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 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 前网上填报 次年 4 月 15 日 24 时前 129 102-1 表 从业人员及工资 总额 年报 辖区内规模以上服 务业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 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 前网上填报 次年 3 月 31 日 24 时前 132 F103 表 财务状况 年报 辖区内规模以上服 务业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 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 前网上填报 次年 4 月 15 日 24 时前 133 法人单位 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 前网上填报 次年 4 月 15 日 24 时前 134 法人单位 同上 同上 135 法人单位 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 前网上填报 次年 4 月 15 日 24 时前 136 法人单位 免报 — 137 一季度季后 10 日、 二季度季后 10 日、 三季度季后 12 日 18 时前(四季度免 报) 139 月后 24 日 12 时前 (1 月免报) 140 107-1 表 企业研发项目情 况 年报 107-2 表 企业研发活动及 相关情况 年报 109 表 信息化和电子商 务应用情况 年报 辖区内规模以上交 通运输、仓储和邮 政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科学研究 和技术服务业,水 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卫生和 社会工作,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等法 人单位的全部研发 项目。 辖区内规模以上交 通运输、仓储和邮 政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科学研究 和技术服务业,水 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卫生和 社会工作,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等法 人单位。 辖区内规模以上服 务业法人单位 (二)基层定报表式 201-1 表 调查单位基本情 况 月报 辖区内规模以上服 务业法人单位 202-1 表 从业人员及工资 总额 季报 辖区内规模以上服 务业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 一季度季后 7 日、二 季度季后 7 日、三季 度季后 10 日 12 时前 (四季度免报)网上 填报 F203 表 财务状况 月报 辖区内规模以上服 务业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 月后 20 日 18 时前网 上填报(1 月免报) - 16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报告 期别 统计范围 季报 辖区内年综合能源 消费量 1 万吨标准 煤及以上的规模以 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206-1 表 固定资产投资项 目情况 月报 辖区内规模以上服 务业法人单位的 5000 万元及以上固 定资产投资项目 206-2 表 非金融资产投资 情况 半年 报 辖区内规模以上服 务业法人单位 表号 表名 205-5 表 非工业重点耗能 单位能源消费情 况 省级统计机构 数据审核验收 上报截止时间 页码 法人单位 一、二季度季后 7 日, 三季度季后 11 日, 季后 13 日 12:00 四季度季后 8 日 12:00 前网上填报 141 法人单位 4、12 月月后 8 日,9 月月后 10 日,其他 月月后 7 日 12:00 前网上填报 3、4、6、12 月月 后 10 日,9 月月后 12 日,其他月月后 9 日 12:00 前 142 法人单位 上半年 7 月 20 日、 下半年次年 1 月 20 日 18:00 前网上填 报 上半年 7 月 24 日, 下半年次年 1 月 24 日 12:00 前 144 一季度季后 7 日、二 季度季后 7 日、三季 度季后 10 日、四季 度季后 8 日 12 时前 网上填报 一季度季后 10 日、 二季度季后 10 日、 三季度季后 12 日、 四季度季后 10 日 12 时前 145 3、6、9、12 月 20 日 18 时前网上填报 3、6、9、12 月 24 日 12 时前 146 法人单位 或项目单 位 4、12 月月后 8 日,9 月月后 10 日,其他 月月后 7 日 12:00 前网上填报 3、4、6、12 月月 后 10 日,9 月月后 12 日,其他月月后 9 日 12:00 前 147 法人单位 上半年 7 月 18 日、 下半年次年 1 月 18 日 18:00 前网上填报 上半年 7 月 22 日, 下半年次年 1 月 22 日 12:00 149 报送单位 209 表 电子商务交易平 台情况 季报 辖区内规模以上服 务业法人单位拥有 的电子商务交易平 台,不包括《重点 法人单位 网上交易平台名单》 中的电子商务交易 平台 F210 表 生产经营景气状 况 季报 辖区内部分规模以 上服务业法人企业 (单位) 法人单位 报送日期及方式 其他投资单位 206-1 表 固定资产投资项 目情况 月报 辖区内其他法人单 位的 5000 万元及以 上固定资产投资项 目 206-2 表 非金融资产投资 情况 半年 报 辖区内其他有 5000 万元以上在建项目 的法人单位 - 17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三、调 查 表 式 (一)工 业 基层年报表式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 表 号:1 0 1 - 1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7 年 6 月 2016年 101 组织机构代码 10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03 行业类别(GB/T 4754-2011) 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 1 行业代码 104 105 106 □□□□□□□□—□ 3 B1 规模以下工业 F 规模以上服务业 省(自治区、直辖市) 乡(镇) C 建筑业 H 投资 县(区、市、旗) 街(村)、门牌号 社区(居委会) 街道办事处 区划代码 □□□□□□□□□□□□ 城乡代码 单位注册地及区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 乡(镇) 注册地位于: 街道办事处 □□□□□□□□□□□□ 192 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营业收入 千元 元 营业税金及附加 千元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联系方式 长途区号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E 批发和零售业 U 其他 地(区、市、州、盟) 单位位于: 单位规模 203 2 B 规模以上工业 X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191 201 单位详细名称 □□□□ 报表类别 □ A 农业 S 住宿和餐饮业 单位所在地及区划 区划代码 193 102 □ □□□ 县(区、市、旗) 街(村)、门牌号 社区(居委会) 1 大型 城乡代码 2 中型 □□□ 3 小型 人 4 微型 其中:女性 人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千元 其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02 开业(成立)时间 千元 205 216 是否台商投资(限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填报) 年 千 月 电子邮箱 □□□□□ □□□□□□□□-□□□□□□ □□□□□□□□□□□ □□□□□□□□-□□□□□□ □□□□□□ 登记注册类型 □□□ 内资 110 国有 15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20 集体 160 股份有限公司 130 股份合作 171 私营独资 141 国有联营 172 私营合伙 142 集体联营 173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143 国有与集体联营 174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149 其他联营 190 其他 151 国有独资公司 资产总计 网 址 港澳台商投资 外商投资 210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310 中外合资经营 220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320 中外合作经营 230 港澳台商独资 330 外资企业 240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90 其他港澳台投资 390 其他外商投资 □ 1 是 2 否 - 18 - 206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企业控股情况 □ 1 国有控股 2 集体控股 3 私人控股 4 港澳台商控股 5 外商控股 9 其他 - 19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207 208 209 210 211 213 C01 C02 X01 ES1 E02 E03 S02 S03 214 隶属关系 □□ 10 中央 20 省(自治区、直辖市) 40 地(区、市、州、盟) 50 县(区、市、旗) 61 街道 62 镇 63 乡 71 社区(居委会) 72 村委会 90 其他 营业状态□ 1 营业 2 停业(歇业) 3 筹建 4 当年关闭 5 当年破产 6 当年注销 7 当年吊销 8 注册未经营 9 其他 执行会计标准类别 □ 1 企业会计制度 2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3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4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9 其他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 □ 1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2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9 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 机构类型 □□ 10 企业 20 事业单位 30 机关 40 社会团体 51 民办非企业单位 52 基金会 53 居委会 54 村委会 55 农民专业合作社 90 其他组织机构 企业集团情况(限企业集团母公司及成员企业填写) 本企业是 □ 1 集团母公司(核心企业或集团总部) 2 成员企业——请填直接上级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上级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编码 □□□□ 是否已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1 是 2 否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资质等级 □ 1 一级 2 二级 3 三级 4 四级 5 暂定 9 其他 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经营形式□ 1 独立门店 2 连锁总店(总部) 3 连锁门店 9 其他 零售业态 □□□□ 有店铺零售 1010 食杂店 1020 便利店 1030 折扣店 1040 超市 1050 大型超市 1060 仓储会员店 1070 百货店 1080 专业店 1090 专卖店 1100 家居建材商店 1110 购物中心 1120 厂家直销中心 无店铺零售 2010 电视购物 2020 邮购 2030 网上商店 2040 自动售货亭 2050 电话购物 2090 其他 批发和零售业年末零售营业面积 平方米 住宿业企业星级评定情况 □ 1 一星 2 二星 3 三星 4 四星 5 五星 9 其他 住宿和餐饮业年末餐饮营业面积 平方米 单位组织结构情况 本法人单位是否有上一级法人 □ 1.是 2.否 如为 1,请填写上一级法人组织机构代码 □□□□□□□□—□ 上一级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上一级法人单位详细名称 本法人单位绝对(相对)控股的下一级法人单位数 个 下一级法人单位情况: 序号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详细地址 区划代码 甲 1 2 3 4 5 …… 联系电话 6 主要业务活动 (或主要产品) 7 产业活动单位数 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 8 个 *单位类别 组织机构代码 甲 1 2 主要业务活动 (或主要产品) 8 行业代码 9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3 统计负责人: 单位详细名称 详细地址 区划代码 4 5 6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经营性单位收入 (人) (千元) 10 11 *单位类别:1 法人单位本部(总部、本店、本所等) 单位负责人: 日 非企业法人支出 (费用)(千元) 11 (单产业法人本指标填 1,免填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 序号 212 …… 联系 电话 7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企业法人营业收入 (人) (千元) 9 10 行业代码 填表人: 2 法人单位分支机构 联系电话: 非经营性单位支出 (费用)(千元) 12 (分部、分厂、分店、支所等)。 报出日期:20 年 月 - 20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前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 4 月 15 日 24 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 收、上报。 3.本表涉及的填报目录:《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2016 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和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编码》。 4.调查单位填报要求:本表主要数据由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在调查开始前统一导入数据采集处理软件中,生 成报表数据。调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对表中的数据进行认真核对与填写,指标数据如有变 动应及时进行修改(加灰底的指标除外)。 5.统计机构数据审核、处理要求: (1)调查单位不能修改本表中 “101 组织机构代码” 、 “102 单位详细名称” 、 “103 行业代码” 、 “104 报表类别” 、 “105、 106”中的“区划代码和城乡代码” 。 (2)统计机构不能修改本表中的“101 组织机构代码” 、 “10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2 单位详细名称” 、 “104 报表 类别” ,不能跨报表类别修改“103 行业代码” ,不能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修改“105、106”中的“区划代码” ; “105、106”中的“城乡代码”根据 2016 年《统计用区划代码》提取生成。 (3)“191 单位规模” 、 “192 从业人员”和“193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等指标数据由各级统计机构待相关报表数据确 认后进行摘抄或计算取得。具体方法为:“192 从业人员”数据从 2016 年“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102-1 表)中 的“从业人员期末人数(01)”和“其中:女性(02)”摘抄取得;“193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分别从各行业 2016 年“财务状况”(103 表)中的“营业收入(301)” 、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302)” 、 “资产总计(213)” 、 “营业税金 及附加(309) ”和“其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310) ”摘抄取得;“191 单位规模”依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 企业划分办法》及“192 从业人员”和“193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的数据计算取得。 - 21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表 号:1 0 2 - 1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7 年 6 月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6年 指标名称 甲 一、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其中:女性 其中:非全日制 按人员类型分 在岗职工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按职业类型分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商业、服务业人员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按人员类型分 在岗职工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按职业类型分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计量 单位 代 码 数 量 乙 — 人 人 人 — 人 人 人 —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 人 人 人 — 人 丙 — 01 02 03 — 05 06 07 — 71 72 73 74 75 08 — 09 10 11 — 76 1 指标名称 甲 专业技术人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商业、服务业人员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 员 二、工资总额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按人员类型分 在岗职工 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 其他工资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按职业类型分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商业、服务业人员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 员 计量 单位 代 码 数 量 乙 人 人 人 人 — 千元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丙 77 78 79 80 — 12 — 13 14 15 16 17 18 19 — 81 82 83 84 85 1 补充资料: 不能填报“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数据的法人单位填报 发放工资的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4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50) 单位负责人: 日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统计机构次年 3 月 31 日 24 时前完成 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补充资料”由主表数据为空的调查单位填报。 4.审核关系: (1)01≥02 (2)01≥03 (3)01=05+06+07 (4)08=09+10+11 (5)12=13+18+19 (6)13=14+15+16+17 (7)01=71+72+73+74+75 (8)08=76+77+78+79+80 (9)12=81+82+83+84+85 - 22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财 务 状 况 (非成本费用调查单位填报) 表 号:B 1 0 3 - 1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7 年 6 月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6年 指标名称 计量 代码 本年 指标名称 乙 丙 1 甲 千元 101 营业税金及附加 千元 102 二、期末资产负债 — — 流动资产合计 千元 其中:应收账款 存货 计量 代码 本年 乙 丙 1 千元 309 千元 310 其他业务利润 千元 311 201 销售费用 千元 312 千元 202 管理费用 千元 313 千元 205 千元 314 千元 206 千元 317 固定资产合计 千元 208 其中:利息收入 千元 318 固定资产原价 千元 209 利息支出 千元 319 累计折旧 千元 210 资产减值损失 千元 320 千元 21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记) 千元 321 资产总计 千元 21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记) 千元 322 流动负债合计 千元 214 营业利润 千元 323 千元 215 营业外收入 千元 325 非流动负债合计 千元 216 千元 324 负债合计 千元 217 营业外支出 千元 326 所有者权益合计 千元 218 利润总额 千元 327 千元 219 所得税费用 千元 328 国家资本 千元 220 四、人工成本及增值税 — — 集体资本 千元 221 应付职工薪酬(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 千元 401 法人资本 千元 222 应交增值税 千元 402 个人资本 千元 223 — — 港澳台资本 千元 224 工业总产值(当年价格) 千元 601 外商资本 千元 225 工业销售产值(当年价格) 千元 602 三、损益及分配 — — 其中:出口交货值 千元 603 营业收入 千元 301 平均用工人数 人 606 千元 302 期末用工人数 人 609 千元 307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千元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日 308 甲 一、年初存货 其中:产成品 其中:产成品 其中:本年折旧 其中:应付账款 其中:实收资本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营业成本 单位 单位 其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其中:税金 财务费用 其中:政府补助 五、其他资料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非成本费用调查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 4 月 15 日 24 时前完成数 据审核、验收、上报。 3.审核关系: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 23 - (1)年初存货(101)≥其中:产成品(102) (2)流动资产合计(201)>其中:应收账款(202)+其中:存货(205) (3)存货(205)≥其中:产成品(206) (4)资产总计(213)≥流动资产合计(201)+固定资产合计(208) (5)流动负债合计(214)>应付账款(215) (6)负债合计(217)≥流动负债合计(214) (7)所有者权益合计(218)=资产总计(213)-负债合计(217) (8)所有者权益合计(218)>实收资本(219) (9)实收资本(219)=国家资本(220)+集体资本(221)+法人资本(222)+个人资本(223)+港澳台资本(224) +外商资本(225) (10)营业收入(301)≥其中:主营业务收入(302) (11)营业成本(307)≥其中:主营业务成本(308) (12)营业税金及附加(309)≥其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310) (13)管理费用(313)>其中:税金(314) (14)当利润总额(327)>0 时,利润总额(327)>所得税费用(328) (15)工业销售产值(602)≥其中:出口交货值(603) (16)允许所有者权益合计(218)、财务费用(317)、其他业务利润(311)、营业利润(323)、投资收益(322)、利润 总额(327)、应交增值税(402)小于 0,并用“-”号表示。 (17)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营业利润(323)=营业收入(301)-营业成本(307)-营业税金及附加(309)-销 售费用(312)-管理费用(313)-财务费用(317)-资产减值损失(32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21)+投资收益(322);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营业利润(323)=营业收入(301)-营业成本(307)-营业税金及附加(309)销售费用(312)-管理费用(313)-财务费用(317)+投资收益(322); 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营业利润(323)=营业收入(301)-营业成本(307)-营业税金及附加(309)-销 售费用(312)-管理费用(313)-财务费用(317) (18)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利润总额(327)=营业利润(323)+营业外收入(325)营业外支出(326); 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利润总额(327)=营业利润(323)+投资收益(322)+政府补助(324)+营业外收 入(325)-营业外支出(326) - 24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工业企业成本费用 (成本费用调查单位填报) 表 号:B 1 0 3 - 2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7 年 6 月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6年 指标名称 甲 一、年初存货 其中:产成品 二、期末资产负债 流动资产合计 其中:应收账款 存货 其中:产成品 固定资产合计 固定资产原价 累计折旧 其中:本年折旧 资产总计 流动负债合计 其中:应付账款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所有者权益合计 其中:实收资本 国家资本 集体资本 法人资本 个人资本 港澳台资本 外商资本 三、制造成本 直接材料消耗 直接人工 其他直接费用 其中:支付给个人部分 上交给政府部分 制造费用 生产单位管理人员工资 生产单位管理人员福利费 折旧费 修理费 经营租赁费 保险费 取暖费 运输费 劳动保护费 其中:保健补贴、洗理费 工具摊销 设计制图费 研发、试验检验费 水电费 其中:上缴的各项税费 计量 单位 乙 千元 千元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代码 本年 丙 101 102 — 201 202 205 206 208 209 210 211 213 214 215 216 217 218 219 220 221 222 223 224 225 801 802 803 804 805 897 806 807 808 809 810 811 812 813 814 815 816 817 818 819 820 821 1 指标名称 甲 机物料消耗 差旅费 办公费 劳务费 邮政通信费 外部加工费 社保费 其他制造费用 其中:支付给个人部分 上交给政府部分 四、销售费用 运输费 装卸费 包装费 保险费 仓库保管费 委托代销手续费 广告费、展览费、宣传费 业务费 经营租赁费 销售服务费用 销售部门人员工资 销售部门人员福利费 差旅费 办公费 邮政通信费 招待费 折旧费 修理费 机物料消耗 低值易耗品摊销 社保费 其他销售费用 其中:支付给个人部分 上交给政府部分 五、管理费用 公司经费 其中:行政管理人员工资 行政管理人员福利费 折旧费 差旅费 办公费 修理费 机物料消耗 低值易耗品摊销 工会经费 计量 单位 乙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代码 本年 丙 822 823 824 825 826 827 828 829 830 898 312 831 832 833 834 835 836 837 838 839 840 841 842 843 844 845 846 847 848 849 850 851 852 853 899 313 854 855 856 857 315 858 859 860 861 316 1 - 25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续表 计量 单位 甲 乙 无形资产摊销 千元 邮政通信费 千元 印刷费 千元 会议费 千元 水电费 千元 其中:上缴的各项税费 千元 警卫消防费、人防基金 千元 仓库经费 千元 劳动保护费 千元 其中:保健补贴、洗理费 千元 上交管理费 千元 职工取暖费和防暑降温费 千元 劳务费 千元 社保费 千元 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 千元 董事会费 千元 聘请中介机构费(审计费) 千元 咨询费 千元 诉讼费 千元 业务招待费 千元 税金 千元 上交的各种专项费用 千元 技术转让费 千元 职工教育经费 千元 技术(研究)开发费 千元 其中:支付科研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 千元 汽车费支出 千元 排污费 千元 绿化费 千元 坏账准备 千元 存货跌价准备 千元 其他管理费用 千元 其中:支付给个人部分 千元 上交给政府部分 千元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日 指标名称 代码 本年 丙 1 862 863 864 865 866 867 868 869 870 871 872 873 874 875 876 877 878 879 880 881 314 882 883 884 885 886 887 888 889 890 891 892 893 900 填表人: 指标名称 甲 六、财务费用 利息收入 利息支出 七、损益及分配 营业收入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营业成本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其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 资产减值损失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记)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记) 营业利润 营业外收入 其中:政府补助 营业外支出 利润总额 所得税费用 八、人工成本及增值税 应付职工薪酬(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 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 九、其他资料 工业总产值(当年价格) 工业销售产值(当年价格) 其中:出口交货值 平均用工人数 期末用工人数 联系电话: 计量 单位 乙 千元 千元 千元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 千元 千元 千元 人 人 代码 本年 丙 317 318 319 — 301 302 307 308 309 310 311 320 321 322 323 325 324 326 327 328 — 401 402 403 404 — 601 602 603 606 609 1 报出日期:20 年 月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成本费用调查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 4 月 15 日 24 时前完成数 据审核、验收、上报。 3.审核关系: (1)年初存货(101)≥其中:产成品(102) (2)流动资产合计(201)>其中:应收账款(202)+其中:存货(205) (3)存货(205)≥其中:产成品(206) (4)资产总计(213)≥流动资产合计(201)+固定资产合计(208) (5)流动负债合计(214)>应付账款(215) (6)负债合计(217)≥流动负债合计(214) (7)所有者权益合计(218)=资产总计(213)-负债合计(217) (8)所有者权益合计(218)>实收资本(219) (9)实收资本(219)=国家资本(220)+集体资本(221)+法人资本(222)+个人资本(223)+港澳台资本(224) +外商资本(225) - 26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10)制造成本(801)=直接材料消耗(802)+直接人工(803)+其他直接费用(804)+制造费用(806) (11)当其他直接费用(804)>0 时,其他直接费用(804)>其中:支付给个人部分(805) (12)当其他直接费用(804)>0 时,其他直接费用(804)>其中:上交给政府部分(897) (13)制造费用(806)=生产单位管理人员工资(807)+生产单位管理人员福利费(808)+折旧费(809)+修理费(810) +经营租赁费(811)+保险费(812)+取暖费(813)+运输费(814)+劳动保护费(815) +工具摊销(817)+设计制图费(818)+研发、试验检验费(819)+水电费(820) +机物料消耗(822)+差旅费(823)+办公费(824)+劳务费(825)+邮政通信费(826) +外部加工费(827)+社保费(828)+其他制造费用(829) (14)劳动保护费(815)≥其中:保健补贴、洗理费(816) (15)当水电费(820)>0 时,水电费(820)>其中:上缴的各项税费(821) (16)当其他制造费用(829)>0 时,其他制造费用(829)>其中:支付给个人部分(830) (17)当其他制造费用(829)>0 时,其他制造费用(829)>其中:上交给政府部分(898) (18)销售费用(312)=运输费(831)+装卸费(832)+包装费(833)+保险费(834)+仓库管理费(835) +委托代销手续费(836)+广告费、展览费、宣传费(837)+业务费(838)+经营租赁费(839) +销售服务费用(840)+销售部门人员工资(841)+销售部门人员福利费(842)+差旅费(843) +办公费(844)+邮政通信费(845)+招待费(846)+折旧费(847)+修理费(848)+物料消耗(849)+ 低值易耗品摊销(850)+社保费(851)+其他销售费用(852) (19)当其他销售费用(852)>0 时,其他销售费用(852)>其中:支付给个人部分(853) (20)当其他销售费用(852)>0 时,其他销售费用(852)>其中:上交给政府部分(899) (21)管理费用(313)=公司经费(854)+工会经费(316)+无形资产摊销(862)+邮政通信费(863)+印刷费(864) +会议费(865)+水电费(866)+警卫消防费、人防基金(868)+仓库经费(869)+劳动保护费(870)+ 上交管理费(872)+职工取暖费和防暑降温费(873)+劳务费(874)+社保费(875) +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876)+董事会费(877)+聘请中介机构费(审计费)(878) +咨询费(879)+诉讼费(880)+业务招待费(881)+税金(314)+上交的各种专项费用(882) +技术转让费(883)+职工教育经费(884)+技术(研究)开发费(885)+汽车费支出(887) +排污费(888)+绿化费(889)+坏账准备(890)+存货跌价准备(891)+其他管理费用(892) (22)公司经费(854)>行政管理人员工资(855)+行政管理人员福利费(856)+折旧费(857)+差旅费(315) +办公费(858)+修理费(859)+机物料消耗(860)+低值易耗品摊销(861) (23)当水电费(866)>0 时,水电费(866)>其中:上缴的各项税费(867) (24)劳动保护费(870)≥其中:保健补贴、洗理费(871) (25)当技术(研究)开发费(885)>0 时,技术(研究)开发费(885)>其中:支付科研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886) (26)当其他管理费用(892)>0 时,其他管理费用(892)>其中:支付给个人部分(893) (27)当其他管理费用(892)>0 时,其他管理费用(892)>其中:上交给政府部分(900) (28)营业收入(301)≥其中:主营业务收入(302) (29)营业成本(307)≥其中:主营业务成本(308) (30)营业税金及附加(309)≥其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310) (31)工业销售产值(602)≥其中:出口交货值(603) (32)允许所有者权益合计(218)、其他业务利润(311)、财务费用(31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21)、投资收益 (322)、营业利润(323)、利润总额(327)、应交增值税(402)小于 0,并用“-”号表示。 (3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营业利润(323)=营业收入(301)-营业成本(307)-营业税金及附加(309)-销 售费用(312)-管理费用(313)-财务费用(317)-资产减值损失(32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21)+投资收益(322);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营业利润(323)=营业收入(301)-营业成本(307)-营业税金及附加(309)销售费用(312)-管理费用(313)-财务费用(317)+投资收益(322); 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营业利润(323)=营业收入(301)-营业成本(307)-营业税金及附加(309)-销 售费用(312)-管理费用(313)-财务费用(317) (3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利润总额(327)=营业利润(323)+营业外收入(325)营业外支出(326); 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利润总额(327)=营业利润(323)+投资收益(322)+政府补助(324)+营业外收 入(325)-营业外支出(326) - 27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主要工业产品生产能力 表 号:B 1 0 4 - 3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7 年 6 月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6年 单位负责人: 产品名称 计量单位 产品代码 年初生产能力 年末生产能力 产品产量 甲 乙 丙 1 2 3 填表人: 联系电话: 统计负责人: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 4 月 15 日 24 时前完成数 据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甲栏下按《主要工业产品生产能力目录》填报。 - 28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工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 表 号: B 1 0 4 - 4 表 制定机关: 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 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 2 0 1 7 年 6 月 计量单位: 千 元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6年 指标名称 甲 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总产值 其中:节能环保产业 其中:战新产品所在行业 战新产品 …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其中:战新产品所在行业 战新产品 … 生物产业 其中:战新产品所在行业 战新产品 … 高端装备制造业 其中:战新产品所在行业 战新产品 … 新能源产业 其中:战新产品所在行业 战新产品 … 新材料产业 其中:战新产品所在行业 战新产品 … 新能源汽车产业 其中:战新产品所在行业 战新产品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日 代码 本年 上年 乙 610 611 1 2 612 613 614 615 616 617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经认定的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前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 4 月 15 日 24 时前完成数据审 核、验收、上报。 3.本表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其七大产业的界定依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2)》(试行)。 4.审核关系: (1)610=611+612+613+614+615+616+617 (2)610≤《财务状况》(B103-1 表)或《工业企业成本费用》(B103-2 表)的 601 (3)战新产品所在行业产值等于该行业下所有战新产品产值之和,七大战新产业各产业产值等于该产业下所有战 新产品所在行业产值之和。 - 29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企业研发项目情况 表 号:1 0 7 - 1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组织机构代码□□□□□□□□-□ 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6 年 序号 项目 名称 项目 来源 项目 合作 形式 项目 成果 形式 甲 乙 1 2 3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7 年 6 月 项目人员 跨年项目 参加项目 项目经费 项目技术 项 目项 目 实际工作 所处主要 人 员 内部支出 政府 经济目标 起始日期 完成日期 时 间 进展阶段 (人) (千元) 资金 (人月) 4 填表人: 5 6 7 联系电话: 8 9 报出日期:20 10 年 11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法人单位的全部研发项目。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 4 月 15 日 24 时前完成数据 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项目来源”按《研发项目来源分类目录》填报; “项目合作形式”按《研发项目合作形式分类目录》填报; “项目成果形式”按《研发项目成果形式分类目录》填报; “项目技术经济目标”按《研发项目技术经济目标分类目录》填报; “跨年项目所处主要进展阶段”按《跨年研发项目所处主要进展阶段分类目录》填报,非跨年项目免填。 4.审核关系: 表内审核: (1)若 6≠000000,则 5≤6 且 5≤201612 且 6≥201601 (2)若 5≤201512 或 6≥201701,则第 7 项的有效代码为 1、2、3 或 4 (3)9>0 (4)10>0 (5)10≥11 表间审核: (1)107-1 表∑(8)≤107-2 表(3) (2)107-1 表∑(10)≤107-2 表(9+20-12-13) (3)107-1 表∑(11)≤107-2 表(21) - 30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 表 号:1 0 7 - 2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7 年 6 月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6 年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代码 数量 甲 乙 丙 一、研发人员情况 — 研发人员合计 人 其中:女性 人 其中:全职人员 人 其中:本科毕业及以上人员 人 二、研发经费情况 — 研发经费支出合计(9+19+15) 千元 其中:使用来自政府部门的研发资金 千元 (一)企业内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 千元 人员人工费(包含各种补贴) 千元 原材料费 千元 折旧费用与长期费用摊销 千元 无形资产摊销 千元 其他费用 千元 (二)当年形成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支出 千元 其中:仪器和设备 千元 (三)委托外单位开展研发的经费支出 千元 对境内研究机构支出 千元 对境内高等学校支出 千元 对境内企业支出 千元 对境外支出 千元 三、企业办(境内)研发机构情况 — 期末机构数 个 机构人员合计 人 其中:博士毕业 人 硕士毕业 人 机构经费支出 人 期末仪器和设备原价 千元 其中:进口 千元 — 3 6 8 53 — 54 21 9 10 11 12 13 14 19 20 15 16 17 55 18 — 24 25 26 27 29 30 31 单位负责人: 日 统计负责人: 1 填表人: 计量 代码 数量 单位 指标名称 甲 乙 丙 四、研发产出及相关情况 (一)自主知识产权情况 当年专利申请受理数 其中:发明专利 期末有效发明专利数 其中:已被实施 *其中:境外授权 *专利所有权转让及许可数 *专利所有权转让及许可收入 (二)新产品生产及销售情况 *新产品产值 *新产品销售收入 *其中:出口 (三)其他情况 *发表科技论文 *期末拥有注册商标 *其中:境外注册 *形成国家或行业标准 五、其他相关情况 (一)政府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减免税 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 (二)技术获取和技术改造情况 *引进境外技术经费支出 *引进境外技术的消化吸收经费支出 *购买境内技术经费支出 *技术改造经费支出 (三)期末企业在境外设立的研发机构数 — — 件 件 件 件 件 件 千元 — 千元 千元 千元 — 篇 件 件 项 — — 千元 千元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个 — — 32 33 34 52 35 36 37 — 38 39 40 — 41 42 43 44 — — 45 46 — 47 48 49 50 51 报出日期:20 年 联系电话: 1 月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 4 月 15 日 24 时前完成数据 审核、验收、上报。 3.标注“*”符号的指标限规模以上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法人单位填报。 4.审核关系: 表内审核: (1)3≥6 (2)3≥8 (3)3≥53≥26+27 (4)3≥25≥26+27 (5)54=9+19+15≥21 (6)9=10+11+12+13+14 (7)若 3>0,则 10>0 (8)若 10>0,则 3>0 (9)19≥20 (10)15=16+17+55+18 (11)9+19-12-13≥29 (12)若 24>0,则 25>0 且 29>0 (13)若 25>0,则 24>0 且 29>0 (14)若 29>0,则 24>0 且 25>0 (15)若 30>0,则 24>0 (16)30≥31 (17)32≥33 (18)34≥52 (19)34≥35 (20)39≥40 (21)42≥43 表间审核: (1)107-2 表(3)≥107-1 表∑(8) (2)107-2 表(9+20-12-13)≥107-1 表∑(10) (3)107-2 表(21)≥107-1 表∑(11) - 31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情况 表 号:1 0 9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7 年 6 月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6 年 一、信息化情况 01 截止年底贵企业使用的计算机 02 贵企业从事信息技术工作的员工有 03 贵企业是否有局域网(LAN) 04 05 06 07 台。 人。 □ 1 是 2否 贵企业在以下哪些方面采用了信息化管理(可多选)? 1 财务管理 □ 2 购销存管理 □ 3 生产制造管理 □ 4 物流配送管理 5 客户关系管理 □ 6 人力资源管理 □ 7 其他 □ 8 没有 贵企业全年信息化投入为 万元,其中:一次性投入 万元,运营维护投入 一次性投入中:硬件投入 万元,软件投入 万元。 贵企业通过哪些方式接入互联网(可多选)? 1 窄带(固定拨号/ISDN) □ 2 固定宽带(ADSL/光纤/专网等) □ 3 移动宽带 □ 4 其他(卫星通讯等) □ 5 没有接入 □ 贵企业通过互联网开展过以下哪些活动(可多选)? 01 收发电子邮件 □ 02 了解商品和服务的信息 □ 03 从政府机构获取信息 □ 04 与政府机构互动(不包括从政府机构获取信息) □ 05 使用网上银行 □ 06 使用其他金融服务(网上交易股票、基金、保险等) □ 07 提供客户服务 □ 08 拨打互联网电话或召开视频会议 □ 09 在线提供产品 □ 10 发布信息或即时消息 □ 11 员工培训 □ 12 对外或者对内招聘 □ 13 其他 □ 08 截止年底贵企业拥有的网站数量有 09 贵企业通过互联网采取哪些形式对本企业进行宣传和推广 (可多选)? 1 自有网站 □ 2 互联网广告 □ 3 搜索引擎 □ 4 电子商务平台 6 社交网站或即时通讯社交工具 □ 7 其他 □ 8 没有 □ □ □ 万元。 个。 □ 5 电子邮件 □ 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 10 11 贵企业是否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销售商品或服务? □ 1 是 2 否 (如选“2 否”转至问题 11) 如果选“1 是”,全年电子商务销售金额 万元,其中:对境外国家和地区的销售 贵企业是否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采购商品或服务? □ 1 是 2 否 (如选“2 否”转至问题 12) 如果选“1 是”,全年电子商务采购金额 万元,其中:对境外国家和地区的采购 本法人单位是否拥有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 1 是 2 否 ,如选“2 否”停止调查) 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数量 个,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情况: 序号 平台详细名称 平台网址 甲 1 2 12 万元 万元 01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前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 4 月 15 日 24 时前完成数据审核、 验收、上报。 - 32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基层定报表式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 2017年 101 109 103 月 组织机构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业类别(GB/T 4754-2011) 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 1 2 行业代码 104 表 号:2 0 1 - 1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8 年 1 月 102 单位详细名称 3 □□□□ 报表类别 □ A 农业 S 住宿和餐饮业 单位所在地及区划 B 规模以上工业 X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B1 规模以下工业 F 规模以上服务业 省(自治区、直辖市) 乡(镇) 105 单位位于: C 建筑业 H 投资 E 批发和零售业 U 其他 地(区、市、州、盟) 县(区、市、旗) 街(村)、门牌号 社区(居委会) 街道办事处 区划代码 □□□□□□□□□□□□ 城乡代码 □□□ 单位注册地及区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 乡(镇) 106 注册地位于: 区划代码 地(区、市、州、盟) 街道办事处 □□□□□□□□□□□□ 城乡代码 191 单位规模 1 大型 2 中型 192 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营业收入 千元 元 营业税金及附加 千元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人 193 201 203 205 县(区、市、旗) 街(村)、门牌号 社区(居委会) □ 3 小型 4 微型 其中:女性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千元 其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02 开业(成立)时间 千元 联系方式 长途区号 □□□□□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传真号码 □□□□□□□□-□□□□□□ 邮政编码 □□□□□□ □□□ 人 资产总计 年 千 月 电子邮箱 网 址 登记注册类型 □□□ 内资 港澳台商投资 外商投资 110 国有 15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10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310 中外合资经营 120 集体 160 股份有限公司 220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320 中外合作经营 130 股份合作 171 私营独资 230 港澳台商独资 330 外资企业 141 国有联营 172 私营合伙 240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42 集体联营 173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290 其他港澳台投资 390 其他外商投资 143 国有与集体联营 174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149 其他联营 190 其他 151 国有独资公司 - 33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216 是否台商投资(限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填报) 206 企业控股情况 207 隶属关系 10 中央 62 镇 208 营业状态□1 营业 2 停业(歇业) 3 筹建 4 当年关闭 5 当年破产 6 当年注销 7 当年吊销 8 注册未经营 9 其他 209 210 211 212 213 □ 1 国有控股 □ 2 集体控股 □□ 20 省(自治区、直辖市) 63 乡 1 是 3 私人控股 2 否 4 港澳台商控股 40 地(区、市、州、盟) 71 社区(居委会) 5 外商控股 50 县(区、市、旗) 72 村委会 9 其他 61 街道 90 其他 执行会计标准类别 □ 1 企业会计制度 2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3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4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9 其他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 □ 1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2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9 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 机构类型 □□ 10 企业 20 事业单位 30 机关 40 社会团体 51 民办非企业单位 52 基金会 53 居委会 54 村委会 55 农民专业合作社 90 其他组织机构 产业活动单位数 总计 个 其中:1 农林牧渔业 个 2 工业 个 3 建筑业 个 4 批发和零售业 个 5 住宿和餐饮业 个 6 房地产业 个 9 其他 个 企业集团情况(限企业集团母公司及成员企业填写) 本企业是 □ 1 集团母公司(核心企业或集团总部) 2 成员企业——请填直接上级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上级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C01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编码 □□□□ C02 是否已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1 是 X01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资质等级 □ 1 一级 2 二级 ES1 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经营形式 □ 1 独立门店 E02 零售业态 □□□□ 有店铺零售 1010 食杂店 1020 便利店 1070 百货店 1080 专业店 无店铺零售 2010 电视购物 2020 邮购 1030 折扣店 1090 专卖店 批发和零售业年末零售营业面积 S02 住宿业企业星级评定情况 S03 住宿和餐饮业年末餐饮营业面积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3 三级 4 四级 2 连锁总店(总部) 1040 超市 1100 家居建材商店 2030 网上商店 E03 2 否 5 暂定 3 连锁门店 1050 大型超市 1110 购物中心 2040 自动售货亭 9 其他 9 其他 1060 仓储会员店 1120 厂家直销中心 2050 电话购物 2090 其他 平方米 □ 1 一星 2 二星 3 三星 4 四星 5 五星 9 其他 平方米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 2.省级名录库管理部门汇总需要更新的内容,报国家统计局普查中心,由普查中心统一在报告期开网前进行修改; 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在报告期开网前将修改后的数据统一导入数据采集处理软件中,生成报表数据,调查 单位免报;报告期开网后,各级统计机构不得再修改数据。 - 34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7年 表 号:2 0 2 - 1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8 年 1 月 季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本季 1—本季 甲 乙 丙 1 2 一、从业人员 — —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人 01 在岗职工 人 05 劳务派遣人员 人 06 其他从业人员 人 07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人 08 — 在岗职工 人 09 — 劳务派遣人员 人 10 — 其他从业人员 人 11 — 二、工资总额 — — —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千元 12 — 在岗职工 千元 13 — 劳务派遣人员 千元 18 — 其他从业人员 千元 19 — 补充资料: 不能填报“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数据的法人单位填报 发放工资的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49)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50)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 — — — —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一季度季后 7 日、二季度季后 7 日、三季度季后 10 日 12:00 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 四季度免报;省级统计机构一季度季后 10 日、二季度季后 10 日、三季度季后 12 日 18:00 完 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四季度免报。 3.“补充资料”由主表数据为空的调查单位填报。 4.审核关系: (1)01=05+06+07 12=13+18+19 (2)08=09+10+11 (3) - 35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财 务 状 况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7年 表 号:B 2 0 3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8 年 1 月 月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1—本月 上年同期 甲 乙 丙 1 2 一、期末资产负债 — — 流动资产合计 千元 201 其中:应收账款 千元 202 存货 千元 205 千元 206 资产总计 千元 213 负债合计 千元 217 二、损益及分配 — — 营业收入 千元 301 千元 302 千元 307 千元 308 千元 309 千元 310 销售费用 千元 312 管理费用 千元 313 千元 314 其中:产成品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营业成本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其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其中:税金 财务费用 千元 317 其中:利息收入 千元 318 利息支出 千元 319 资产减值损失 千元 32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记) 千元 32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记) 千元 322 营业利润 千元 323 营业外收入 千元 325 千元 324 营业外支出 千元 326 利润总额 千元 327 三、应交增值税 千元 402 其中:政府补助 四、平均用工人数 单位负责人: 日 统计负责人: 人 填表人: 606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月后 18 日 18:00 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1 月份免报;省级统计机构月后 22 日 12:00 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1 月份免报。 3.本表“上年同期”数据统一由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复制,调查单位和各级统计机构均不得修改,但本年新 增指标的同期数由调查单位自行填报;本年新增的调查单位自行填报“上年同期”数据。 4.审核关系: (1)流动资产合计(201)≥其中:应收账款(202)+其中:存货(205) - 36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2)存货(205)≥其中:产成品(206) (3)资产总计(213)>流动资产合计(201) (4)营业收入(301)≥其中:主营业务收入(302) (5)营业成本(307)≥其中:主营业务成本(308) (6)营业税金及附加(309)≥其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310) (7)管理费用(313)>其中:税金(314) (8)资产总计(213)≥0 (9)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营业利润(323)=营业收入(301)-营业成本(307)-营业税金及附加(309)-销 售费用(312)-管理费用(313)-财务费用(317)-资产减值损失(32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21)+投资收益(322);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营业利润(323)=营业收入(301)-营业成本(307)-营业税金及附加(309)销售费用(312)-管理费用(313)-财务费用(317)+投资收益(322); 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营业利润(323)=营业收入(301)-营业成本(307)-营业税金及附加(309)-销 售费用(312)-管理费用(313)-财务费用(317) (10)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利润总额(327)=营业利润(323)+营业外收入(325)营业外支出(326); 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利润总额(327)=营业利润(323)+投资收益(322)+政府补助(324)+营业外收 入(325)-营业外支出(326) - 37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7年 月 本年 计量 单位 代码 乙 丙 千元 01 工业销售产值(当年价格) 千元 03 其中:出口交货值 千元 04 指标名称 甲 一、工业总产值(当年价格) 二、工业总产值(当年价格)按工业行业小类分 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 ┆ 其他水处理、利用与分配 三、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 — 千元 0610 ┆ ┆ 千元 4690 — — 填表人: 表 号:B 2 0 4 - 1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8 年 1 月 联系电话: 上年同期 本月 1—本月 本月 1—本月 1 2 3 4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 4、12 月月后 8 日,9 月月后 10 日,其他月月后 7 日 12:00 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1 月免报;省级统计机构 3、4、6、12 月月后 10 日,9 月月后 12 日,其他月月后 9 日 12:00 前 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1 月免报。 3.本表甲栏下“二、工业总产值(当年价格)按工业行业小类分”按国民经济行业小类填报;“三、主要工业产品 产量”按《规模以上工业产品产量目录》填报。 4.本表“上年同期”数据统一由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复制,调查单位和各级统计机构均不得修改;本年新 增的调查单位自行填报“上年同期”数据。 5.审核关系: (1)工业销售产值(03)≥其中:出口交货值(04) (2)工业总产值(01)=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0610)+…+其他水处理、利用与分配(4690) - 38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主要工业产品销售与库存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7年 产品 名称 计量 单位 产 品 代 码 甲 乙 丙 单位负责人: 年初库存量 表 号:B 2 0 4 - 2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8 年 1 月 季 销售量 企业自用及其他 期末库存量 本年 上年同期 1-本季 上年同期 1-本季 上年同期 本年 上年同期 1 2 3 4 5 6 7 8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一季度季后 7 日,二季度季后 7 日,三季度季后 10 日、四季度季后 8 日 12:00 前独 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一季度季后 10 日、二季度季后 10 日、三季度季后 12 日、四 季度季后 10 日 12:00 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甲栏下按《主要工业产品销售与库存目录》填报。 4.本表“上年同期”数据统一由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复制,调查单位和各级统计机构均不得修改;本年新 增的调查单位自行填报“上年同期”数据。 - 39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 年 产品名称 及规格 型 号 甲 月 基期单价 报告期单价(元) 计量 单位 乙 表 号:V2 0 4-1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号 有效期至:2 0 1 8 年 1 月 (元) 及技术特征变化, 代码 丙 如果调查产品销售条件 5 日单价 20 日单价 平均单价 1 2 3 上月 请给出简要说明。 平均价 4 丁 当价格变动幅度较大时,请简述价格变动的原因: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选中的工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1月25日,2、4月28日,10月30日,5、7月31日,其他月29日18:00前网上填报;省 级统计机构3、5月月后5日,1、2、10月月后6日,9月月后10日,12月次年1月4日,其他月月 后4日12:00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调查产品的销售条件、技术特征描述没有变化,请将发生的价格如实填报;如果有变化,请按调整后的基期价 格(注意:一定要和报告期可比)填报,同时要在企业存档调查卡中记录。 4.主要逻辑关系:3=(1+2)÷2。 - 40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 表 号:V 2 0 4 - 2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8 年 1 月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 年 月 产品名称 及规格 型 号 甲 基期单价 报告期单价(元) 计量 单位 乙 如果调查产品购进条件 (元) 及技术特征变化, 代码 丙 5 日单价 20 日单价 平均单价 1 2 3 上月 请给出简要说明。 平均价 4 丁 当价格变动幅度较大时,请简述价格变动的原因: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选中的工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1月25日,2、4月28日,10月30日,5、7月31日,其他月29日18:00前网上填报;省 级统计机构3、5月月后5日,1、2、10月月后6日,9月月后10日,12月次年1月4日,其他月月 后4日12:00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调查产品的购进条件、技术特征描述没有变化,请将发生的价格如实填报;如果有变化,请按调整后的基期价 格(注意:一定要和报告期可比)填报,同时要在企业存档调查卡中记录。 4.主要逻辑关系:3=(1+2)÷2。 - 41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 年 年初 能源 计量 代码 库存 名称 单位 量 甲 乙 丙 1 1-本月购进量 2 月 1-本月消费量 其中: 购自 省外 合计 3 4 补充资料: 上年同期:综合能源消费量(41) 非工业生产消费(43) 工业生产电力消费(45) 火力发电投入(47) 本 期:综合能源消费量(48)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日 表 号:2 0 5 - 1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8 年 1 月 1.工业 合计中: 期 末 2.非工业 运输工 库存量 生产 用 于 生产消费 消费 原材料 具消费 5 吨标准煤 吨标准煤 万千瓦时 吨标准煤 吨标准煤 填表人: 6 7 8 原煤消费量合计(42) 电力消费合计(44) 电力产出(46) 联系电话: 9 采用折标 参考折标 数 系 数 系 10 丁 吨 万千瓦时 万千瓦时 报出日期:20 年 月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 4、12 月月后 8 日,9 月月后 10 日,其他月月后 7 日 12:00 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 省级统计机构 3、4、6、12 月月后 10 日, 9 月月后 12 日,其他月月后 9 日 12:00 前完成数据 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甲栏下按《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和能源加工转换与回收利用目录》填报。 4.本表“上年同期”数据统一由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复制,调查单位和各级统计机构均不得修改;本年新 增的调查单位自行填报“上年同期”数据。 5.综合能源消费量计算方法: (1)没有能源加工转换活动或回收利用的调查单位: 综合能源消费量(48)=工业生产消费(本表第 5 列能源合计) (2)有能源加工转换活动或回收利用的调查单位: 综合能源消费量(48)=工业生产消费(本表第 5 列能源合计)-能源加工转换产出(205-2 表第 11 列能源合计)回收利用(205-2 表第 12 列能源合计) - 42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能源加工转换与回收利用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 年 能源名称 计量 单位 工 业 代码 生 产 加工转 消费量 换投入 火力 合 计 发电 乙 丙 甲 单位负责人: 日 1 2 统计负责人: 3 表 号:2 0 5 - 2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8 年 1 月 月 供热 原煤 入洗 能源加 回收 工转换 炼油及 天然气 煤制品 产 出 利用 炼焦 制气 煤制油 液 化加 工 4 5 6 填表人: 7 8 联系电话: 9 10 11 报出日期:20 12 年 月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有能源加工转换活动或回收利用的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 4、12 月月后 8 日,9 月月后 10 日,其他月月后 7 日 12:00 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 省级统计机构 3、4、6、12 月月后 10 日, 9 月月后 12 日,其他月月后 9 日 12:00 前完成数据 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甲栏下按《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和能源加工转换与回收利用目录》填报。 4.审核关系: (1)工业生产消费量与 205-1 表的工业生产消费量数值一致 (2)加工转换投入合计=火力发电投入+供热投入+原煤入洗投入+炼焦投入+炼油及煤制油投入+制气投入+天然气液 化投入+煤制品加工投入 - 43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 年 1- 计量单位 单位产品 能耗名称 甲 子项 单位 母项 单位 乙 丙 丁 单位负责人: 日 季 本 指标 单位 代码 单位换算 系 数 戊 1 统计负责人: 表 号:2 0 5 - 3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8 年 1 月 期 上年同期 指标值 子项值 母项值 指标值 子项值 母项值 2 3 4 5 6 7 报出日期:20 年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月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1 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一、二季度季后 7 日,三季度季后 11 日,四季度季后 8 日 12:00 前独立自行网上填 报;省级统计机构一、二、四季度季后 11 日,三季度季后 13 日 12:00 前完成审核、验收、 上报。 3.本表“上年同期”数据统一由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复制,调查单位和各级统计机构均不得修改;本年新 增的调查单位自行填报“上年同期”数据。 4.本表甲栏下按《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目录》填报。 5.审核关系: 指标值=子项值/母项值×单位换算系数 - 44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工业企业用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 年 1- 表 号:2 0 5 - 4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8 年 1 月 月 取水量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甲 乙 丙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00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合计 1.地表淡水 2.地下淡水 3.自来水 4.海水 5.陆地苦咸水 6.矿井水 7.雨水 8.再生水(中水) 9.海水淡化水 10.其他水 外供水量 本期 上年同期 本期 上年同期 1 2 3 4 补充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本期 上年同期 甲 乙 丙 1 2 11 12 13 14 15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外排水量 立方米 重复用水量 立方米 直流冷却水量(河湖水) 立方米 直流冷却水量(海水) 立方米 污水处理企业污水处理量 立方米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上半年 7 月 7 日,下半年次年 1 月 9 日 12:00 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上 半年 7 月 20 日,下半年次年 1 月 20 日 12:00 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为半年报,上半年报送 1-6 月份累计数据,下半年报送 1-12 月份累计数据。 4.本表“上年同期”数据统一由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复制,调查单位和各级统计机构均不得修改;本年新增 的调查单位自行填报“上年同期”数据。 5.审核关系:合计=地表淡水+地下淡水+自来水+海水+陆地苦咸水+矿井水+雨水+再生水(中水)+海水淡化 水+其他水 取水量合计+污水处理企业污水处理量>外供水量合计+外排水量 6.企业用新水量说明: ⑴没有外供水的企业:用新水量=取水量合计。 ⑵有外供水的企业,比如自来水厂、矿泉水生产企业,用新水量=取水量合计-外供水量合计。 ⑶污水处理企业用新水量等于表中的取水量合计,不包括污水和自用的再生水(中水)。 7.用新水量计算说明:汇总国家或地区的用新水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用新水量汇总数=取水量汇总数-外供水量汇总数 8.重复用水率=重复用水量/(用新水量+重复用水量)×100% - 45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能源生产、销售与库存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 年 表 号:2 0 5 - 6 表 制表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8 年 1 月 月 企业自用 及 其 他 生产量 产品 名称 甲 计量 单位 乙 单位负责人: 日 产品 代码 丙 年初 产成 品库 存量 1 销售量 本年 其中: 销往省外 上年同期 本月 1- 本月 2 3 本月 1- 本月 1- 本月 上年 同期 1- 本月 上年 同期 4 5 6 7 8 9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期末产成品 库 存 量 1- 本月 上年 同期 本期 上年 同期 10 11 12 13 报出日期:20 年 月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 4、12 月月后 8 日,9 月月后 10 日,其他月月后 7 日 12:00 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 省级统计机构 3、4、6、12 月月后 10 日, 9 月月后 12 日,其他月月后 9 日 12:00 前完成数据 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甲栏下按《能源生产、销售与库存目录》填报。 4.本表“上年同期”数据统一由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复制,调查单位和各级统计机构均不得修改;本年新 增的调查单位需填报“上年同期”数据。 - 46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盖章): 2017年1- 表 号: 2 0 6 - 1 表 制定机关: 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 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 2 0 1 8 年 1 月 月 一、项目基本情况 01 项目代码 □□□□□□□□□-□□□□□□-□□□ 02 项目名称 投资项目在 13 线审批监管 平台统一代 □□□□-□□□□□□-□□-□□-□□□□□□ 码 报表类别 104 报表类别 □ A 农业 B 规模以上工业 S 住宿和餐饮业 X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登记注册类型 E 批发和零售业 F 规模以上服务业 H 投资 U 其他 港澳台商投资 110 国有 15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10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330 外资企业 120 集体 160 股份有限公司 220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30 股份合作 171 私营独资 230 港澳台商独资 390 其他外商投资 141 国有联营 172 私营合伙 240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个体经营 142 集体联营 173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290 其他港澳台投资 410 个体户 143 国有与集体联营 174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 420 个人合伙 149 其他联营 190 其他 310 中外合资经营 151 国有独资公司 03 C 建筑业 □□□ 内资 204 B1 规模以下工业 320 中外合作经营 项目建设所 在地及区划 区划代码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 乡(镇) 街(村)、门牌号 □□□□□□□□□□□□ 04 联系电话 □□□□□□□□—□□□□□ 05 06 控股情况 □ 3 私人控股 隶属关系 □□ 10 中央 20 省(自治区、直辖市) 建设性质 □ 07 08 1 国有控股 1 新建 县(区、市、旗) 2 集体控股 2 扩建 项目行业编码 4 港澳台商控股 40 地(区、市、州、盟) 3 改建和技术改造 □□□□ 5 外商控股 50 县(区、市、旗) 4 单纯建造生活设施 5 迁建 6 恢复 9 其他 90 其他 7 单纯购置 1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09 11 项目类别 本年全部 投产时间 2 棚户区改造项目 3 涉农项目 □□□□年□□月 10 项目开工时间 □□□□年□□月 12 期末项目建设状态 □ 1 在建 2 全部投产 3 全部停缓建 - 47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二、项目投资情况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代码 1—本月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代码 1—本月 甲 乙 丙 1 甲 乙 丙 计划总投资 万元 101 房屋竣工面积 平方米 132 自开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 万元 103 其中:住宅 平方米 133 本年完成投资 万元 107 房屋竣工价值 万元 134 其中:本月完成投资 万元 140 其中:住宅 万元 135 其中:住宅 万元 118 上年末结余资金 万元 302 本年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303 国家预算资金 万元 304 万元 328 按构成分: 建筑工程 万元 108 安装工程 万元 109 设备工器具购置 万元 110 国内贷款 万元 305 万元 111 债券 万元 306 万元 112 利用外资 万元 307 其中:旧建筑物购置费 万元 113 自筹资金 万元 311 其中:建设用地费 万元 114 其他资金来源 万元 318 本年新增固定资产 万元 128 各项应付款合计 万元 320 房屋施工面积 平方米 130 其中:工程款 万元 321 其中:住宅 平方米 131 报出日期:20 年 其中:购置旧设备 其他费用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其中:中央预算资金 填表人: 1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的 5000 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 4、12 月月后 8 日,9 月月后 10 日,其他月月后 7 日 12:00 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 省级统计机构 3、4、6、12 月月后 10 日,9 月月后 12 日,其他月月后 9 日 12:00 前完成数 据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除“计划总投资”、“自开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其中:本月完成投资”指标外,其他指标均为自年初至 报告期末累计数。 4.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代码的填报范围:报告期在建及新开工项目均需填写。该代码由各级发改部门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生成。 5.审核关系: (1)103≥107 (2)107≥140 (3)107≥118 (4)107=108+109+110+112 (5)110≥111 (6)112≥113+114 (7)130≥131 (8)132≥133 (9)134≥135 (10)303=304+305+306+307+311+318 (11)304≥328 (12)320≥321 - 48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 表 号:2 0 6 - 2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8 年 1 月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7年 半年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年初余额 甲 乙 丙 1 2 3 4 千元 101 千元 — — — — — 建筑安装工程 千元 102 — — — 在安装设备 千元 103 — — — 待摊支出 千元 104 — — — 千元 201 购置不需安装的设备、工器具 千元 202 — — — 其中:购置旧设备及工器具 千元 203 — — — 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 千元 204 — — — 其他固定资产 千元 205 — — — 千元 206 — — — 千元 301 其中: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填本项) 千元 302 一、在建工程 按构成分: 二、固定资产原价 其中:购置房屋、构筑物 三、无形资产 借方发生额 贷方发生额 期末余额 四、其他资产 千元 401 五、房屋开发成本(限房地产开发企业填报) 千元 501 建筑安装工程费 千元 502 — — — 前期工程费 千元 503 — — — 基础设施建设费 千元 504 — — — 公共配套设施费 千元 505 — — —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千元 506 — — — 开发间接费 千元 507 — — — 借款费用 千元 508 — — — 其他费用 千元 509 — — — 千元 601 六、累计折旧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 5000 万元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上半年 7 月 18 日,下半年次年 1 月 18 日 18:00 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 构上半年 7 月 22 日,下半年次年 1 月 22 日 12:00 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为半年报,上半年报送 1-6 月份数据,下半年报送 1-12 月份数据。 4.“借方发生额”、“贷方发生额”填报自年初累计至报告期末数据。 5.主要审核关系: (1)各项指标期末余额=年初余额+本年借方发生额-本年贷方发生额 (2)101=102+103+104 (3)201=202+204+205 (4)202≥203 (5)205≥206 (6)301≥302 (7)501=502+503+504+505+506+507+508+509 - 49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7 年 表 号:2 0 9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8 年 1 月 季 一、平台基本情况 01 02 03 04 05 电商平台统计代码:□□□□□□□□□-□□ 电商平台详细名称: 自营电子商务销售额 1-本季 自营电子商务采购额 1-本季 非自营电子商务交易额 1-本季 万元 万元 万元 电商平台网址: 上年同期 上年同期 上年同期 万元 万元 万元 二、平台交易情况 对单位(B2B+B2G) 对个人(B2C+C2C) 商品 服务 商品 服务 11- 上年 1- 上年 1- 上年 1- 上年 本 上年 本季 同期 本季 同期 本季 同期 本季 同期 季 同期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指标名称 甲 平台交易额 1.按卖方所在地区分: 北 京 天 津 河 北 山 西 内蒙古 辽 宁 吉 林 黑龙江 上 海 江 苏 浙 江 安 徽 福 建 江 西 山 东 河 南 湖 北 湖 南 广 东 广 西 海 南 重 庆 四 川 贵 州 云 南 西 藏 陕 西 甘 肃 青 海 宁 夏 新 疆 国(境)外 2.对国(境)外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金额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日 计量 单位 乙 万元 —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代码 丙 201 —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 213 214 215 216 217 218 219 220 221 222 223 224 225 226 227 228 229 230 231 232 233 234 填表人: — — — — 联系电话: — — — — 报出日期:20 — — 年 月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拥有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不包括《重点网上交易平台名单》中的电 子商务交易平台。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一季度季后 7 日,二季度季后 7 日,三季度季后 10 日、四季度季后 8 日 12:00 前独 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一季度季后 10 日、二季度季后 10 日、三季度季后 12 日、四 季度季后 10 日 12:00 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 50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3.审核关系: (1) 1=3+5+7+9 (2) 2=4+6+8+10 - 51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生产经营景气状况 表 号:B 2 1 0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8 年 1 月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7 年 季 99 企业当前生产状态: ①正常生产 □ ②半停产 □ ③停产 □ ④关闭破产 □ 一、景气状况判断 01 您对本季度本行业总体运行状况的看法 ①乐观 □ ②一般 □ ③不乐观 □ 02 您对下季度本行业总体运行状况的预测 ①乐观 □ ②一般 □ ③不乐观 □ 03 本季度企业综合经营状况 ①良好 □ ②一般 □ ③不佳 □ 04 预计下季度企业综合经营状况 ①良好 □ ②一般 □ ③不佳 □ 05 预计下季度企业生产增速与本季度相比 ①加快 □ ②持平 □ ③减缓 □ 二、生产能力利用情况 06 本季度企业主要产品生产能力发挥程度 ①高于正常水平 □ ②处于正常水平 □ ③低于正常水平 □ 07 本季度企业主要产品生产能力利用率大约是 08 如果本季度企业生产能力没有充分发挥,主要原因是(可多选,最多选 3 项。若选⑪,则不应选其他项) ①产品需求减少、订单不足 □ ②产品价格过低 □ ③产品竞争力不足 ④设备检修、调试或搬迁 □ ⑤劳动力供应不足、技能欠缺 □ ⑥资金紧张 ⑦产成品存货过多 □ ⑧季节性减产 □ ⑨政策性限产 ⑩其他(请注明) □ ⑪生产能力得到充分发挥 09 本季度企业生产能力与上季度相比 % ①增加 □ ②不变 □ ③减少 □ □ □ □ □ 三、企业盈利与资金情况 10 本季度盈利比上季度(如选②,跳过问题 11) ①增加(盈利增加、亏损减少、扭亏为盈)□ 11 本季度利润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 ①业务量 □ ②税费 □ 12 本季度税费负担比上季度 13 本季度资金周转情况(如选②或③,跳过问题 14) ①资金紧张 □ ②基本正常 □ ③资金充裕 □ 14 本季度资金紧张的主要原因 (可多选,最多选 3 项) ①融资成本高 □ ②融资难 □ ⑤工资等刚性支出较多□ ⑥扩大再生产、基建投资□ ③存货资金占用较多□ ⑦投资金融性资产□ ②持平 □ ③成本费用 □ ①上升 □ ③减少(盈利减少、亏损增加、盈转亏)□ ④销售价格 □ ⑤其他 □ ②基本持平 □ ③下降 □ ④货款回笼慢 □ ⑧其他(请注明) □ 四、企业投资情况 15 本季度企业是否有投资? ①是 □ 16 如果有投资,主要投资方向(可多选,最多选 3 项。) ①新产品开发 □ ②设备升级改造 ④节能环保投入□ ⑤产业转型投资 ⑦金融性资产 □ ⑧其他(请注明) □ □ □ 17 如果没有投资,主要原因是(可多选,最多选 3 项。) ① 资金不足 □ ②未来预期不乐观 ④没有好项目 □ ⑤科技和人才支撑不足 □ □ 18 下季度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比本季度 □ ①增加 ②否 □ ③扩大生产规模 □ ⑥海外投资 □ ③投资效益低 ⑥其他(请注明) ②持平 □ ③减少 □ □ □ - 52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五、企业订单和用工情况 19 本季度企业接到的产品订货量 (没有订货的估计产品需求情况) ①高于正常水平 □ ②处于正常水平□ ①高于正常水平 □ ③低于正常水平□ 20 其中:产品出口订货量 ②处于正常水平 □ 21 本季度用工需求比上季度 ①上升 □ ②基本持平 □ ③下降 □ 22 预计下季度企业用工计划比本季度 ①增加 □ ②持平 □ ③减少 □ 23 目前企业是否有“机器换人”情况 ①是 ②否 □ □ ③低于正常水平 □ ④产品无出口 □ 六、生产经营问题 24 本季度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主要问题是(可多选,最多选 3 项。若选⑩,则不应选其他项) ①资金紧张 □ ②产品价格过低 □ ③招工难 ④用工成本上升 □ ⑤库存积压 □ ⑥产品需求不足 ⑦税费负担较重 □ ⑧汇率变动 □ ⑨其他问题(请注明) ⑩基本无问题 □ □ □ □ 七、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25 今年以来企业是否受益于相关政策的帮助和支持 ①是 □ ②否 □ 今年以来企业受益的政策措施有哪些(可多选,最多选 3 项。若选⑧,则不应选其他项) ①简政放权 □ ②创新支持 □ ③减税降费 *26 ④降息或降低融资成本 □ ⑤化解过剩产能 □ ⑥促进外贸稳定增长政策 ⑦其他(请注明) □ ⑧没有得到政策支持 □ □ □ *27 您认为国家哪些政策还有待改进: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大中型和部分小型工业法人单位,由法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管经营负责人)填写。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一季度季后 7 日,二季度季后 7 日,三季度季后 10 日、四季度季后 8 日 12:00 前独 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一季度季后 10 日、二季度季后 10 日、三季度季后 12 日、四 季度季后 10 日 12:00 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所列问题根据每季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调整,调整范围一般不超过 3-5 个问题。 4.带*指标为每半年填报一次。 5.审核关系: 第 08 问:(1)可选择 1 至 3 个选项。 (2)若选⑩,“(请注明)”后必须填写内容。 (3)若选⑪,则不应选其他项。 第 14 问:(1)可选择 1 至 3 个选项。 (2)若选⑧,“(请注明)”后必须填写内容。 第 16 问:(1)可选择 1 至 3 个选项。 (2)若选⑧,“(请注明)”后必须填写内容。 第 17 问:(1)可选择 1 至 3 个选项。 (2)若选⑥,“(请注明)”后必须填写内容。 第 24 问:(1) 可选择 1 至 3 个选项。 (2)若选⑨,“(请注明)”后必须填写内容。 (3)若选⑩,则不应选其他项。 第 26 问:(1)可选择 1 至 3 个选项。 (2)若选⑦,“(请注明)”后必须填写内容。 (3)若选⑧,则不应选其他项。 - 53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二)建 筑 业 基层年报表式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 表 号:1 0 1 - 1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7 年 6 月 2016年 101 组织机构代码 10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03 行业类别(GB/T 4754-2011) 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 1 行业代码 □□□□□□□□—□ 104 105 106 报表类别 □ A 农业 S 住宿和餐饮业 单位所在地及区划 3 B1 规模以下工业 F 规模以上服务业 省(自治区、直辖市) 乡(镇) C 建筑业 H 投资 E 批发和零售业 U 其他 地(区、市、州、盟) 单位位于: 县(区、市、旗) 街(村)、门牌号 社区(居委会) 街道办事处 区划代码 □□□□□□□□□□□□ 城乡代码 单位注册地及区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 乡(镇) 注册地位于: 街道办事处 □□□□□□□□□□□□ 单位规模 192 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营业收入 千元 元 营业税金及附加 千元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203 2 B 规模以上工业 X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191 201 单位详细名称 □□□□ 区划代码 193 102 联系方式 长途区号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 2 中型 □□□ 3 小型 人 4 微型 其中:女性 人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千元 其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02 开业(成立)时间 千元 205 登记注册类型 □□□ 内资 110 国有 15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20 集体 160 股份有限公司 130 股份合作 171 私营独资 141 国有联营 172 私营合伙 142 集体联营 173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143 国有与集体联营 174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149 其他联营 190 其他 151 国有独资公司 216 是否台商投资(限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填报) 206 企业控股情况 资产总计 年 千 月 电子邮箱 □□□□□ □□□□□□□□-□□□□□□ □□□□□□□□□□□ □□□□□□□□-□□□□□□ □□□□□□ 1 国有控股 县(区、市、旗) 街(村)、门牌号 社区(居委会) 城乡代码 1 大型 □ □□□ 网 址 港澳台商投资 外商投资 210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310 中外合资经营 220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320 中外合作经营 230 港澳台商独资 330 外资企业 240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90 其他港澳台投资 390 其他外商投资 2 集体控股 □ 1 是 3 私人控股 2 否 4 港澳台商控股 5 外商控股 9 其他 - 54 - 207 208 209 210 211 213 C01 C02 X01 ES1 E02 E03 S02 S03 214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隶属关系 □□ 10 中央 20 省(自治区、直辖市) 40 地(区、市、州、盟) 50 县(区、市、旗) 61 街道 62 镇 63 乡 71 社区(居委会) 72 村委会 90 其他 营业状态□ 1 营业 2 停业(歇业) 3 筹建 4 当年关闭 5 当年破产 6 当年注销 7 当年吊销 8 注册未经营 9 其他 执行会计标准类别 □ 1 企业会计制度 2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3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4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9 其他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 □ 1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2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9 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 机构类型 □□ 10 企业 20 事业单位 30 机关 40 社会团体 51 民办非企业单位 52 基金会 53 居委会 54 村委会 55 农民专业合作社 90 其他组织机构 企业集团情况(限企业集团母公司及成员企业填写) 本企业是 □ 1 集团母公司(核心企业或集团总部) 2 成员企业——请填直接上级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上级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编码 □□□□ 是否已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1 是 2 否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资质等级 □ 1 一级 2 二级 3 三级 4 四级 5 暂定 9 其他 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经营形式□ 1 独立门店 2 连锁总店(总部) 3 连锁门店 9 其他 零售业态 □□□□ 有店铺零售 1010 食杂店 1020 便利店 1030 折扣店 1040 超市 1050 大型超市 1060 仓储会员店 1070 百货店 1080 专业店 1090 专卖店 1100 家居建材商店 1110 购物中心 1120 厂家直销中心 无店铺零售 2010 电视购物 2020 邮购 2030 网上商店 2040 自动售货亭 2050 电话购物 2090 其他 批发和零售业年末零售营业面积 平方米 住宿业企业星级评定情况 □ 1 一星 2 二星 3 三星 4 四星 5 五星 9 其他 住宿和餐饮业年末餐饮营业面积 平方米 单位组织结构情况 本法人单位是否有上一级法人 □ 1.是 2.否 如为 1,请填写上一级法人组织机构代码 □□□□□□□□—□ 上一级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上一级法人单位详细名称 本法人单位绝对(相对)控股的下一级法人单位数 个 下一级法人单位情况: 序号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详细地址 区划代码 甲 1 2 3 4 5 …… 联系电话 6 主要业务活动 (或主要产品) 7 8 产业活动单位数 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 212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企业法人营业收入 (人) (千元) 9 10 行业代码 个 非企业法人支出 (费用)(千元) 11 (单产业法人本指标填 1,免填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 序号 *单位类别 组织机构代码 甲 1 2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3 单位详细名称 详细地址 区划代码 4 5 6 …… 联系 主要业务活动 (或主要产品) 电话 7 8 行业代码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经营性单位收入 (人) (千元) 非经营性单位支出 (费用)(千元) 9 10 12 *单位类别:1 法人单位本部(总部、本店、本所等) 单位负责人: 日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11 2 法人单位分支机构 联系电话: (分部、分厂、分店、支所等)。 报出日期:20 年 月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 55 -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前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 4 月 15 日 24 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 收、上报。 3.本表涉及的填报目录:《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2016 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和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编码》。 4.调查单位填报要求:本表主要数据由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在调查开始前统一导入数据采集处理软件中,生 成报表数据。调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对表中的数据进行认真核对与填写,指标数据如有变 动应及时进行修改(加灰底的指标除外)。 5.统计机构数据审核、处理要求: (1)调查单位不能修改本表中 “101 组织机构代码” 、 “102 单位详细名称” 、 “103 行业代码” 、 “104 报表类别” 、 “105、 106”中的“区划代码和城乡代码” 。 (2)统计机构不能修改本表中的“101 组织机构代码” 、 “10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2 单位详细名称” 、 “104 报表 类别” ,不能跨报表类别修改“103 行业代码” ,不能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修改“105、106”中的“区划代码” ; “105、106”中的“城乡代码”根据 2016 年《统计用区划代码》提取生成。 (3)“191 单位规模” 、 “192 从业人员”和“193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等指标数据由各级统计机构待相关报表数据确 认后进行摘抄或计算取得。具体方法为:“192 从业人员”数据从 2016 年“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102-1 表)中 的“从业人员期末人数(01)”和“其中:女性(02)”摘抄取得;“193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分别从各行业 2016 年“财务状况”(103 表)中的“营业收入(301)” 、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302)” 、 “资产总计(213)” 、 “营业税金 及附加(309) ”和“其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310) ”摘抄取得;“191 单位规模”依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 企业划分办法》及“192 从业人员”和“193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的数据计算取得。 - 56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表 号:1 0 2 - 1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7 年 6 月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6年 指标名称 甲 一、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其中:女性 其中:非全日制 按人员类型分 在岗职工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按职业类型分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商业、服务业人员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按人员类型分 在岗职工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按职业类型分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计量 单位 代 码 数 量 乙 — 人 人 人 — 人 人 人 —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 人 人 人 — 人 丙 — 01 02 03 — 05 06 07 — 71 72 73 74 75 08 — 09 10 11 — 76 1 指标名称 甲 专业技术人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商业、服务业人员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 员 二、工资总额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按人员类型分 在岗职工 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 其他工资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按职业类型分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商业、服务业人员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 员 计量 单位 代 码 数 量 乙 人 人 人 人 — 千元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丙 77 78 79 80 — 12 — 13 14 15 16 17 18 19 — 81 82 83 84 85 1 补充资料: 不能填报“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数据的法人单位填报 发放工资的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4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50) 单位负责人: 日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统计机构次年 3 月 31 日 24 时前完成 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补充资料”由主表数据为空的调查单位填报。 4.审核关系: (1)01≥02 (2)01≥03 (3)01=05+06+07 (4)08=09+10+11 (5)12=13+18+19 (6)13=14+15+16+17 (7)01=71+72+73+74+75 (8)08=76+77+78+79+80 (9)12=81+82+83+84+85 - 57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财 务 状 况 表 号:C 1 0 3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7 年 6 月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6年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代码 本 年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代码 本 年 甲 乙 丙 1 甲 乙 丙 1 千元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 千元 101 — 201 203 205 208 226 209 210 211 212 213 214 215 216 217 218 219 220 221 222 223 224 225 — 301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营业成本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其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其中:税金 财务费用 其中:利息收入 利息支出 资产减值损失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记)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记) 营业利润 营业外收入 其中:政府补助 营业外支出 利润总额 应交所得税 四、人工成本及增值税 应付职工薪酬(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 应交增值税 五、其他资料 建筑业企业在境外完成的营业收入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 千元 千元 — 千元 302 307 308 309 310 311 312 313 314 317 318 319 320 321 322 323 325 324 326 327 328 — 401 402 — 611 年 月 一、年初存货 二、期末资产负债 流动资产合计 其中:应收工程款 存货 固定资产合计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原价 累计折旧 其中:本年折旧 在建工程 资产总计 流动负债合计 其中:应付账款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所有者权益合计 其中:实收资本 国家资本 集体资本 法人资本 个人资本 港澳台资本 外商资本 三、损益及分配 营业收入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 4 月 15 日 24 时前完成数据 审核、验收、上报。 3.审核关系: (1)201≥203+205 (2)210≥211 (3)208≥(209-210)+212 (4)213≥201+208 (5)214≥215 (6)217≥214+216 (8)218=213-217 (9)219=220+221+222+223+224+225 (11)307≥308 (12)309≥310 (14)323≥301-307-309-312-313-317 (13)313≥314 (7)218≥219 (10)301≥302 - 58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表 号:C 1 0 4 - 3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7 年 6 月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6年 财务状况 指标名称 甲 一、期末资产负债 固定资产原价 本年折旧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实收资本 二、损益及分配 营业收入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营业成本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其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 加 计量 单位 代码 本年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代码 本年 乙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丙 — 209 211 213 217 219 — 301 302 307 308 309 310 1 甲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其中:税金 财务费用 营业利润 利润总额 三、从业人员 从事建筑业活动的平均人数 建筑业企业期末人数 其中:工程技术人员 其中:现场施工人员 四、人工成本及增值税 应付职工薪酬(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 应交增值税 乙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 人 人 人 人 — 千元 千元 丙 312 313 314 317 323 327 — 46 47 48 49 — 401 402 1 产值完成情况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本年 甲 乙 丙 1 千元 千元 708 709 建筑业总产值 其中:装饰装修产值 单位负责人: 日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有劳务分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 4 月 15 日 24 时前完成数据 审核、验收、上报。 3.审核关系: (1)301≥302 (2)307≥308 (3)309≥310 (4)313≥314 (5)323≥301-307-309-312-313-317 (6)708≥709 (7)47≥48 (8)47≥49 - 59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企业研发项目情况 表 号:1 0 7 - 1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组织机构代码□□□□□□□□-□ 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6 年 序号 项目 名称 项目 来源 项目 合作 形式 项目 成果 形式 甲 乙 1 2 3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7 年 6 月 项目人员 跨年项目 参加项目 项目经费 项目技术 项 目项 目 实际工作 所处主要 人 员 内部支出 政府 经济目标 起始日期 完成日期 时 间 进展阶段 (人) (千元) 资金 (人月) 4 填表人: 5 6 7 联系电话: 8 9 报出日期:20 10 年 11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特、一、二级总承包、专业承包建筑业法人单位的全部研发项目。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 4 月 15 日 24 时前完成数据 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项目来源”按《研发项目来源分类目录》填报; “项目合作形式”按《研发项目合作形式分类目录》填报; “项目成果形式”按《研发项目成果形式分类目录》填报; “项目技术经济目标”按《研发项目技术经济目标分类目录》填报; “跨年项目所处主要进展阶段”按《跨年研发项目所处主要进展阶段分类目录》填报,非跨年项目免填。 4.审核关系: 表内审核: (1)若 6≠000000,则 5≤6 且 5≤201612 且 6≥201601 (2)若 5≤201512 或 6≥201701,则第 7 项的有效代码为 1、2、3 或 4 (3)9>0 (4)10>0 (5)10≥11 表间审核: (1)107-1 表∑(8)≤107-2 表(3) (2)107-1 表∑(10)≤107-2 表(9+20-12-13) (3)107-1 表∑(11)≤107-2 表(21) - 60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 表 号: 1 0 7 - 2 表 制定机关: 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 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 2 0 1 7 年 6 月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6 年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代码 数量 甲 乙 丙 一、研发人员情况 — 研发人员合计 人 其中:女性 人 其中:全职人员 人 其中:本科毕业及以上人员 人 二、研发经费情况 — 研发经费支出合计(9+19+15) 千元 其中:使用来自政府部门的研发资金 千元 (一)企业内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 千元 人员人工费(包含各种补贴) 千元 原材料费 千元 折旧费用与长期费用摊销 千元 无形资产摊销 千元 其他费用 千元 (二)当年形成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支出 千元 其中:仪器和设备 千元 (三)委托外单位开展研发的经费支出 千元 对境内研究机构支出 千元 对境内高等学校支出 千元 对境内企业支出 千元 对境外支出 千元 三、企业办(境内)研发机构情况 — 期末机构数 个 机构人员合计 人 其中:博士毕业 人 硕士毕业 人 机构经费支出 人 期末仪器和设备原价 千元 其中:进口 千元 — 3 6 8 53 — 54 21 9 10 11 12 13 14 19 20 15 16 17 55 18 — 24 25 26 27 29 30 31 单位负责人: 日 统计负责人: 1 填表人: 计量 代码 数量 单位 指标名称 甲 乙 丙 四、研发产出及相关情况 (一)自主知识产权情况 当年专利申请受理数 其中:发明专利 期末有效发明专利数 其中:已被实施 *其中:境外授权 *专利所有权转让及许可数 *专利所有权转让及许可收入 (二)新产品生产及销售情况 *新产品产值 *新产品销售收入 *其中:出口 (三)其他情况 *发表科技论文 *期末拥有注册商标 *其中:境外注册 *形成国家或行业标准 五、其他相关情况 (一)政府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减免税 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 (二)技术获取和技术改造情况 *引进境外技术经费支出 *引进境外技术的消化吸收经费支出 *购买境内技术经费支出 *技术改造经费支出 (三)期末企业在境外设立的研发机构数 — — 件 件 件 件 件 件 千元 — 千元 千元 千元 — 篇 件 件 项 — — 千元 千元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个 — — 32 33 34 52 35 36 37 — 38 39 40 — 41 42 43 44 — — 45 46 — 47 48 49 50 51 报出日期:20 年 联系电话: 1 月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特、一、二级总承包、专业承包建筑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 4 月 15 日 24 时前完成数据 审核、验收、上报。 3.标注“*”符号的指标限规模以上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法人单位填报。 4.审核关系: 表内审核: (1)3≥6 (2)3≥8 (3)3≥53≥26+27 (4)3≥25≥26+27 (5)54=9+19+15≥21 (6)9=10+11+12+13+14 (7)若 3>0,则 10>0 (8)若 10>0,则 3>0 (9)19≥20 (10)15=16+17+55+18 (11)9+19-12-13≥29 (12)若 24>0,则 25>0 且 29>0 (13)若 25>0,则 24>0 且 29>0 (14)若 29>0,则 24>0 且 25>0 (15)若 30>0,则 24>0 (16)30≥31 (17)32≥33 (18)34≥52 (19)34≥35 (20)39≥40 (21)42≥43 表间审核: (1)107-2 表(3)≥107-1 表∑(8) (2)107-2 表(9+20-12-13)≥107-1 表∑(10) (3)107-2 表(21)≥107-1 表∑(11) - 61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情况 表 号:1 0 9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7 年 6 月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6 年 一、信息化情况 01 截止年底贵企业使用的计算机 02 贵企业从事信息技术工作的员工有 03 贵企业是否有局域网(LAN) 04 05 06 07 台。 人。 □ 1 是 2否 贵企业在以下哪些方面采用了信息化管理(可多选)? 1 财务管理 □ 2 购销存管理 □ 3 生产制造管理 □ 4 物流配送管理 5 客户关系管理 □ 6 人力资源管理 □ 7 其他 □ 8 没有 贵企业全年信息化投入为 万元,其中:一次性投入 万元,运营维护投入 一次性投入中:硬件投入 万元,软件投入 万元。 贵企业通过哪些方式接入互联网(可多选)? 1 窄带(固定拨号/ISDN) □ 2 固定宽带(ADSL/光纤/专网等) □ 3 移动宽带 □ 4 其他(卫星通讯等) □ 5 没有接入 □ 贵企业通过互联网开展过以下哪些活动(可多选)? 01 收发电子邮件 □ 02 了解商品和服务的信息 □ 03 从政府机构获取信息 □ 04 与政府机构互动(不包括从政府机构获取信息) □ 05 使用网上银行 □ 06 使用其他金融服务(网上交易股票、基金、保险等) □ 07 提供客户服务 □ 08 拨打互联网电话或召开视频会议 □ 09 在线提供产品 □ 10 发布信息或即时消息 □ 11 员工培训 □ 12 对外或者对内招聘 □ 13 其他 □ 08 截止年底贵企业拥有的网站数量有 09 贵企业通过互联网采取哪些形式对本企业进行宣传和推广 (可多选)? 1 自有网站 □ 2 互联网广告 □ 3 搜索引擎 □ 4 电子商务平台 6 社交网站或即时通讯社交工具 □ 7 其他 □ 8 没有 □ □ □ 万元。 个。 □ 5 电子邮件 □ 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 10 11 贵企业是否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销售商品或服务? □ 1 是 2 否 (如选“2 否”转至问题 11) 如果选“1 是”,全年电子商务销售金额 万元,其中:对境外国家和地区的销售 贵企业是否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采购商品或服务? □ 1 是 2 否 (如选“2 否”转至问题 12) 如果选“1 是”,全年电子商务采购金额 万元,其中:对境外国家和地区的采购 本法人单位是否拥有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 1 是 2 否 ,如选“2 否”停止调查) 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数量 个,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情况: 序号 平台详细名称 平台网址 甲 1 2 12 万元 万元 01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前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 4 月 15 日 24 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 收、上报。 - 62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基层定报表式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 2017年 101 109 103 月 组织机构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业类别(GB/T 4754-2011) 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 1 2 行业代码 104 表 号:2 0 1 - 1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8 年 1 月 102 单位详细名称 3 □□□□ 报表类别 □ A 农业 S 住宿和餐饮业 单位所在地及区划 B 规模以上工业 X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B1 规模以下工业 F 规模以上服务业 省(自治区、直辖市) 乡(镇) 105 单位位于: C 建筑业 H 投资 E 批发和零售业 U 其他 地(区、市、州、盟) 县(区、市、旗) 街(村)、门牌号 社区(居委会) 街道办事处 区划代码 □□□□□□□□□□□□ 城乡代码 □□□ 单位注册地及区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 乡(镇) 106 注册地位于: 区划代码 地(区、市、州、盟) 街道办事处 □□□□□□□□□□□□ 城乡代码 191 单位规模 1 大型 2 中型 192 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营业收入 千元 元 营业税金及附加 千元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人 193 201 203 205 县(区、市、旗) 街(村)、门牌号 社区(居委会) □ 3 小型 4 微型 其中:女性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千元 其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02 开业(成立)时间 千元 联系方式 长途区号 □□□□□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传真号码 □□□□□□□□-□□□□□□ 邮政编码 □□□□□□ □□□ 人 资产总计 年 千 月 电子邮箱 网 址 登记注册类型 □□□ 内资 港澳台商投资 外商投资 110 国有 15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10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310 中外合资经营 120 集体 160 股份有限公司 220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320 中外合作经营 130 股份合作 171 私营独资 230 港澳台商独资 330 外资企业 141 国有联营 172 私营合伙 240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42 集体联营 173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290 其他港澳台投资 390 其他外商投资 143 国有与集体联营 174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149 其他联营 190 其他 151 国有独资公司 - 63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216 是否台商投资(限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填报) 206 企业控股情况 207 隶属关系 10 中央 62 镇 208 营业状态□1 营业 2 停业(歇业) 3 筹建 4 当年关闭 5 当年破产 6 当年注销 7 当年吊销 8 注册未经营 9 其他 209 210 211 212 213 □ 1 国有控股 □ 2 集体控股 □□ 20 省(自治区、直辖市) 63 乡 1 是 3 私人控股 2 否 4 港澳台商控股 40 地(区、市、州、盟) 71 社区(居委会) 5 外商控股 50 县(区、市、旗) 72 村委会 9 其他 61 街道 90 其他 执行会计标准类别 □ 1 企业会计制度 2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3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4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9 其他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 □ 1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2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9 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 机构类型 □□ 10 企业 20 事业单位 30 机关 40 社会团体 51 民办非企业单位 52 基金会 53 居委会 54 村委会 55 农民专业合作社 90 其他组织机构 产业活动单位数 总计 个 其中:1 农林牧渔业 个 2 工业 个 3 建筑业 个 4 批发和零售业 个 5 住宿和餐饮业 个 6 房地产业 个 9 其他 个 企业集团情况(限企业集团母公司及成员企业填写) 本企业是 □ 1 集团母公司(核心企业或集团总部) 2 成员企业——请填直接上级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上级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C01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编码 □□□□ C02 是否已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1 是 X01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资质等级 □ 1 一级 2 二级 ES1 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经营形式 □ 1 独立门店 E02 零售业态 □□□□ 有店铺零售 1010 食杂店 1020 便利店 1070 百货店 1080 专业店 无店铺零售 2010 电视购物 2020 邮购 1030 折扣店 1090 专卖店 批发和零售业年末零售营业面积 S02 住宿业企业星级评定情况 S03 住宿和餐饮业年末餐饮营业面积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3 三级 4 四级 2 连锁总店(总部) 1040 超市 1100 家居建材商店 2030 网上商店 E03 2 否 5 暂定 3 连锁门店 1050 大型超市 1110 购物中心 2040 自动售货亭 9 其他 9 其他 1060 仓储会员店 1120 厂家直销中心 2050 电话购物 2090 其他 平方米 □ 1 一星 2 二星 3 三星 4 四星 5 五星 9 其他 平方米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2.省级名录库管理部门汇总需要更新的内容,报国家统计局普查中心,由普查中心统一在报告期开网前进行修改; 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在报告期开网前将修改后的数据统一导入数据采集处理软件中,生成报表数据,调查 单位免报;报告期开网后,各级统计机构不得再修改数据。 - 64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7年 表 号:2 0 2 - 1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8 年 1 月 季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本季 1—本季 甲 乙 丙 1 2 一、从业人员 — —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人 01 在岗职工 人 05 劳务派遣人员 人 06 其他从业人员 人 07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人 08 — 在岗职工 人 09 — 劳务派遣人员 人 10 — 其他从业人员 人 11 — 二、工资总额 — — —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千元 12 — 在岗职工 千元 13 — 劳务派遣人员 千元 18 — 其他从业人员 千元 19 — 补充资料: 不能填报“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数据的法人单位填报 发放工资的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49)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50)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 — — — —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一季度季后 7 日、二季度季后 7 日、三季度季后 10 日 12:00 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 四季度免报;省级统计机构一季度季后 10 日、二季度季后 10 日、三季度季后 12 日 18:00 完 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四季度免报。 3.“补充资料”由主表数据为空的调查单位填报。 4.审核关系: (1)01=05+06+07 12=13+18+19 (2)08=09+10+11 (3) - 65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财 务 状 况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7年 季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1—本季 甲 乙 丙 1 一、年初存货 二、期末资产负债 流动资产合计 其中:应收工程款 存货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三、损益及分配 营业收入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营业成本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其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其中:税金 财务费用 营业利润 利润总额 四、应交增值税 单位负责人: 表 号:C 2 0 3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8 年 1 月 统计负责人: 千元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填表人: 101 — 201 203 205 213 217 — 301 302 307 308 309 310 311 312 313 314 317 323 327 402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季后 18 日 18 时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四季度免报;省级统计机构季后 22 日 12 时 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四季度免报。 3.审核关系: (1)201≥203+205 (2)301≥302 (3)307≥308 (4)309≥310 (5)313≥314 - 66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7年 计量 单位 代 码 1本季 乙 — 千元 千元 千元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平方米 平方米 丙 — 01 02 03 —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 指标名称 甲 一、建筑业合同情况 签订合同额 上年结转合同额 本年新签合同额 二、承包工程完成情况 直接从建设单位承揽工程完成的产 值 自行完成施工产值 分包出去工程的产值 从建设单位以外承揽工程完成的产 值 三、建筑业总产值 其中:装饰装修产值 其中:在外省完成的产值 建筑工程产值 安装工程产值 其他产值 四、竣工产值 五、房屋施工面积 其中:新开工面积 表 号:C 2 0 4 - 1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8 年 1 月 季 指标名称 甲 六、主要建筑材料消耗量 钢材﹡ 木材﹡ 水泥﹡ 平板玻璃﹡ 铝材﹡ 七、从业人员 从事建筑业活动的平均人数 建筑业企业期末人数 其中:工程技术人员 其中:现场施工人员﹡ 八、年末自有施工机械设备 净值﹡ 总台数﹡ 总功率﹡ 九、企业总产值﹡ 计量 单位 代 码 1本季 乙 — 吨 立方米 吨 重量箱 平方米 吨 — 人 人 人 人 — 千元 台 千瓦 千元 丙 — 18 19 20 21 22 23 — 24 25 26 28 — 30 31 32 33 1 在外省完成的产值 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 代码 建筑业总产值 (千元) 甲 乙 41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一季度季后 7 日,二季度季后 7 日,三季度季后 10 日,四季度季后 8 日 12 时前独 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一季度季后 10 日,二季度季后 10 日,三季度季后 12 日,四 季度季后 10 日 12 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在外省完成的产值”甲栏下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目录》填报。 4.带“﹡”指标仅在四季度填报。 5.审核关系:(1)01=02+03 (8)25≥26 (2)04=05+06 (3)08=05+07 (4)08=11+12+13 (5)08≥09 (9)25≥28 (10)33≥08 (11) 41 之和=10 (6)08≥10 (7) 15≥16 - 67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房屋竣工面积及价值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7年 表 号:C 2 0 4 - 2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8 年 1 月 季 1—本季 房屋建筑分类 代码 甲 房屋竣工价值 (平方米) (千元) 1 2 乙 合计 单位负责人: 房屋竣工面积 01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一季度季后 7 日,二季度季后 7 日,三季度季后 10 日,四季度季后 8 日 12 时前独 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一季度季后 10 日,二季度季后 10 日,三季度季后 12 日,四 季度季后 10 日 12 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甲栏合计下按《房屋建筑分类目录》填报,目录中带*的为暂未列入《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建筑业产品。 - 68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 年 能源名称 甲 计量单位 代 码 季 1-本季 消费量 上年同期 消费金额 消费量 (千元) 丙 电力 千瓦时(度) 01 0.1229 千克标准煤/千瓦时 煤炭 吨 02 0.7143 吨标准煤/吨 焦炭 吨 03 0.9714 吨标准煤/吨 煤气 立方米 04 0.5714 千克标准煤/立方米 天然气 立方米 05 1.33 千克标准煤/立方米 液化石油气 吨 06 1.7143 吨标准煤/吨 汽油 吨 07 1.4714 吨标准煤/吨 煤油 吨 08 1.4714 吨标准煤/吨 柴油 吨 09 1.4571 吨标准煤/吨 燃料油 吨 10 外购热力 百万千焦 11 1.4286 吨标准煤/吨 0.0341 吨标准煤/百万千焦 能源合计 吨标准煤 12 统计负责人: 2 - 填表人: 3 参考折标准煤系数 消 费 金 额 (千元) 乙 单位负责人: 日 1 表 号:2 0 5 - 5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8 年 1 月 4 丁 - 联系电话: - 报出日期:20 年 月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1 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一、二季度季后 7 日,三季度季后 11 日,四季度季后 8 日 12:00 前独立自行网上填 报;省级统计机构季后 13 日 12:00 前完成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上年同期”数据统一由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复制,调查单位和各级统计机构均不得修改;本年新 增的调查单位自行填报“上年同期”数据。 4.油品重量单位与容积单位的换算关系: (1)汽 油:1 升=0.73 千克=0.00073 吨 (2)轻柴油:1 升=0.86 千克=0.00086 吨 (3)重柴油:1 升=0.92 千克=0.00092 吨 (4)煤 油:1 升=0.82 千克=0.00082 吨 (5)燃料油:1 升=0.91 千克=0.00091 吨 5.液化天然气与天然气换算关系: 1 千克液化天然气=1.38 立方米天然气 天然气包括液化天然气。 - 69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盖章): 2017年1- 表 号: 2 0 6 - 1 表 制定机关: 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 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 2 0 1 8 年 1 月 月 一、项目基本情况 01 项目代码 □□□□□□□□□-□□□□□□-□□□ 02 项目名称 投资项目在 13 线审批监管 平台统一代 □□□□-□□□□□□-□□-□□-□□□□□□ 码 报表类别 104 报表类别 □ A 农业 B 规模以上工业 S 住宿和餐饮业 X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登记注册类型 E 批发和零售业 F 规模以上服务业 H 投资 U 其他 港澳台商投资 110 国有 15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10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330 外资企业 120 集体 160 股份有限公司 220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30 股份合作 171 私营独资 230 港澳台商独资 390 其他外商投资 141 国有联营 172 私营合伙 240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个体经营 142 集体联营 173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290 其他港澳台投资 410 个体户 143 国有与集体联营 174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 420 个人合伙 149 其他联营 190 其他 310 中外合资经营 151 国有独资公司 03 C 建筑业 □□□ 内资 204 B1 规模以下工业 320 中外合作经营 项目建设所 在地及区划 区划代码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 乡(镇) 街(村)、门牌号 □□□□□□□□□□□□ 04 联系电话 □□□□□□□□—□□□□□ 05 06 控股情况 □ 3 私人控股 隶属关系 □□ 10 中央 20 省(自治区、直辖市) 建设性质 □ 07 08 1 国有控股 1 新建 县(区、市、旗) 2 集体控股 2 扩建 项目行业编码 4 港澳台商控股 40 地(区、市、州、盟) 3 改建和技术改造 □□□□ 5 外商控股 50 县(区、市、旗) 4 单纯建造生活设施 5 迁建 6 恢复 9 其他 90 其他 7 单纯购置 1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09 11 项目类别 本年全部 投产时间 2 棚户区改造项目 3 涉农项目 □□□□年□□月 10 项目开工时间 □□□□年□□月 12 期末项目建设状态 □ 1 在建 2 全部投产 3 全部停缓建 - 70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二、项目投资情况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代码 1—本月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代码 1—本月 甲 乙 丙 1 甲 乙 丙 计划总投资 万元 101 房屋竣工面积 平方米 132 自开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 万元 103 其中:住宅 平方米 133 本年完成投资 万元 107 房屋竣工价值 万元 134 其中:本月完成投资 万元 140 其中:住宅 万元 135 其中:住宅 万元 118 上年末结余资金 万元 302 本年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303 国家预算资金 万元 304 万元 328 按构成分: 建筑工程 万元 108 安装工程 万元 109 设备工器具购置 万元 110 国内贷款 万元 305 万元 111 债券 万元 306 万元 112 利用外资 万元 307 其中:旧建筑物购置费 万元 113 自筹资金 万元 311 其中:建设用地费 万元 114 其他资金来源 万元 318 本年新增固定资产 万元 128 各项应付款合计 万元 320 房屋施工面积 平方米 130 其中:工程款 万元 321 其中:住宅 平方米 131 报出日期:20 年 其中:购置旧设备 其他费用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其中:中央预算资金 填表人: 1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的 5000 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 4、12 月月后 8 日,9 月月后 10 日,其他月月后 7 日 12:00 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 省级统计机构 3、4、6、12 月月后 10 日,9 月月后 12 日,其他月月后 9 日 12:00 前完成数 据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除“计划总投资”、“自开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其中:本月完成投资”指标外,其他指标均为自年初至 报告期末累计数。 4.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代码的填报范围:报告期在建及新开工项目均需填写。该代码由各级发改部门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生成。 5.审核关系: (1)103≥107 (2)107≥140 (3)107≥118 (4)107=108+109+110+112 (5)110≥111 (6)112≥113+114 (7)130≥131 (8)132≥133 (9)134≥135 (10)303=304+305+306+307+311+318 (11)304≥328 (12)320≥321 - 71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7年 表 号:2 0 6 - 2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8 年 1 月 半年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年初余额 甲 乙 丙 1 2 3 4 千元 101 千元 — — — — — 建筑安装工程 千元 102 — — — 在安装设备 千元 103 — — — 待摊支出 千元 104 — — — 千元 201 购置不需安装的设备、工器具 千元 202 — — — 其中:购置旧设备及工器具 千元 203 — — — 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 千元 204 — — — 其他固定资产 千元 205 — — — 千元 206 — — — 千元 301 其中: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填本项) 千元 302 一、在建工程 按构成分: 二、固定资产原价 其中:购置房屋、构筑物 三、无形资产 借方发生额 贷方发生额 期末余额 四、其他资产 千元 401 五、房屋开发成本(限房地产开发企业填报) 千元 501 建筑安装工程费 千元 502 — — — 前期工程费 千元 503 — — — 基础设施建设费 千元 504 — — — 公共配套设施费 千元 505 — — —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千元 506 — — — 开发间接费 千元 507 — — — 借款费用 千元 508 — — — 其他费用 千元 509 — — — 千元 601 六、累计折旧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上半年 7 月 18 日,下半年次年 1 月 18 日 18:00 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 构上半年 7 月 22 日,下半年次年 1 月 22 日 12:00 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为半年报,上半年报送 1-6 月份数据,下半年报送 1-12 月份数据。 4.“借方发生额”、“贷方发生额”填报自年初累计至报告期末数据。 5.主要审核关系: (1)各项指标期末余额=年初余额+本年借方发生额-本年贷方发生额 (2)101=102+103+104 (3)201=202+204+205 (4)202≥203 (5)205≥206 (6)301≥302 (7)501=502+503+504+505+506+507+508+509 - 72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7 年 表 号:2 0 9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8 年 1 月 季 一、平台基本情况 01 02 03 04 05 电商平台统计代码:□□□□□□□□□-□□ 电商平台详细名称: 自营电子商务销售额 1-本季 自营电子商务采购额 1-本季 非自营电子商务交易额 1-本季 万元 万元 万元 电商平台网址: 上年同期 上年同期 上年同期 万元 万元 万元 二、平台交易情况 对单位(B2B+B2G) 对个人(B2C+C2C) 商品 服务 商品 服务 11- 上年 1- 上年 1- 上年 1- 上年 本 上年 本季 同期 本季 同期 本季 同期 本季 同期 季 同期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指标名称 甲 平台交易额 1.按卖方所在地区分: 北 京 天 津 河 北 山 西 内蒙古 辽 宁 吉 林 黑龙江 上 海 江 苏 浙 江 安 徽 福 建 江 西 山 东 河 南 湖 北 湖 南 广 东 广 西 海 南 重 庆 四 川 贵 州 云 南 西 藏 陕 西 甘 肃 青 海 宁 夏 新 疆 国(境)外 2.对国(境)外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金额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日 计量 单位 乙 万元 —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代码 丙 201 —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 213 214 215 216 217 218 219 220 221 222 223 224 225 226 227 228 229 230 231 232 233 234 填表人: — — — — 联系电话: — — — — 报出日期:20 — — 年 月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拥有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不包括《重点网上交易平台名单》中的 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一季度季后 7 日,二季度季后 7 日,三季度季后 10 日、四季度季后 8 日 12:00 前独 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一季度季后 10 日、二季度季后 10 日、三季度季后 12 日、四 季度季后 10 日 12:00 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 73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3. 审 核 关 系 : ( 1 ) 1=3+5+7+9 ( 2 ) 2=4+6+8+10 - 74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生产经营景气状况 表 号:C 2 1 0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8 年 1 月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7 年 季 一、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11 本季度新签订的工程合同金额比去年同期 □①增加 □②持平 □③减少 12 本季度完成建筑产品和服务比去年同期 □①增加 □②持平 □③减少 13 本季度新开工工程进度比去年同期 □①增加 □②持平 □③减少 14 本季度设备利用率为 _______% 二、企业盈利与资金使用情况 21 本季度盈利比上季度(如选②,跳过问题 22) □①增加(盈利增加、亏损减少、扭亏为盈) □②持平 □③减少(盈利减少、亏损增加、盈转亏) 22 本季度利润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 □①业务量 □②税费 □③成本费用 □④销售价格 □⑤其他 23 本季度税费负担比上季度 □①上升 □②变化不大 □③下降 24 本季度资金周转情况(如选②或③,跳过问题 25) □①资金紧张 □②基本正常 □③资金充裕 25 本季度资金紧张的主要原因 (可多选,最多选 3 项) □①融资成本高 □②融资难 □③存货资金占用较多 □④货款回笼慢 □⑤工资等刚性支出较多 □⑥扩大再生产、基建投资 □⑦投资金融性资产 □⑧其他(请注明) 26 本季度外部融资主要来源 □①银行贷款 □②民间借款 □③专项资金 □④非银行类金融机构 □⑤其他 □⑥无此情况 27 下季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比去年同期 □①增加 □②持平 □③减少 三、企业用工情况 31 本季度用工需求比上季度 □①上升 □②基本持平 □③下降 32 您认为目前是否存在“招工难”问题 (若选①,跳过问题 33) □①不存在 □②存在,但不太严重 □③存在,比较严重 □④存在,非常严重 33 您认为“招工难”的主要原因是(最多可选 3 项) □①求职者对薪酬期望过高 □②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者减少 □③总体上求职者人数减少 □④招聘渠道不畅 □⑤ 其他(请注明) 34 下季度用工计划比本季度 □①增加 □②基本持平 □③减少 35 本企业最需要和缺少哪方面的人员 □①经营管理人员 □②科研人员 □③普通技工(或销售人员、普通服务人员) □④高级技工 □⑤其他人员(请注明) □⑥各种人员都不缺 四、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41 本季度是否受益于相关政策的帮助和支持(如选②,跳过问题 42) □①是 □②否 42 受益的政策措施有哪些(可多选,最多选 3 项) □①简政放权 □②创新支持 □③减税降费 □④“互联网+”扶持政策 □⑤降息 □⑥促进外贸稳定增长政策 □⑦其他(请注明) 43 您认为国家哪些政策还有待改进,请注明 五、评价与预测 51 您对本季度本企业经营状况的综合评价 □①良好 □②一般 □③不佳 52 您对下季度本企业经营状况的合理预期 □①乐观 □②一般 □③不乐观 53 您对本季度本行业运行状况的总体评价 □①良好 □②一般 □③不佳 54 您对下季度本行业运行状况的合理预期 □①乐观 □②一般 □③不乐观 55 您对下季度国内宏观经济形势的合理预期 □①乐观 □②一般 □③不乐观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日 说明:1.本表由法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管经营负责人)填写。 2.统计范围:辖区内抽中的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企业(单位)。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 75 - 3.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一季度季后 7 日,二季度季后 7 日,三季度季后 10 日,四季度季后 8 日 12 时前独 立自行网上填报。 - 76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三)批发和零售业 基层年报表式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 表 号:1 0 1 - 1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7 年 6 月 2016年 101 组织机构代码 10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03 行业类别(GB/T 4754-2011) 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 1 行业代码 □□□□□□□□—□ 104 105 106 报表类别 □ A 农业 S 住宿和餐饮业 单位所在地及区划 3 B1 规模以下工业 F 规模以上服务业 省(自治区、直辖市) 乡(镇) C 建筑业 H 投资 E 批发和零售业 U 其他 地(区、市、州、盟) 单位位于: 县(区、市、旗) 街(村)、门牌号 社区(居委会) 街道办事处 区划代码 □□□□□□□□□□□□ 城乡代码 单位注册地及区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 乡(镇) 注册地位于: 街道办事处 □□□□□□□□□□□□ 单位规模 192 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营业收入 千元 元 营业税金及附加 千元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203 2 B 规模以上工业 X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191 201 单位详细名称 □□□□ 区划代码 193 102 联系方式 长途区号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 2 中型 □□□ 3 小型 人 4 微型 其中:女性 人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千元 其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02 开业(成立)时间 千元 205 登记注册类型 □□□ 内资 110 国有 15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20 集体 160 股份有限公司 130 股份合作 171 私营独资 141 国有联营 172 私营合伙 142 集体联营 173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143 国有与集体联营 174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149 其他联营 190 其他 151 国有独资公司 216 是否台商投资(限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填报) 206 企业控股情况 资产总计 年 千 月 电子邮箱 □□□□□ □□□□□□□□-□□□□□□ □□□□□□□□□□□ □□□□□□□□-□□□□□□ □□□□□□ 1 国有控股 县(区、市、旗) 街(村)、门牌号 社区(居委会) 城乡代码 1 大型 □ □□□ 网 址 港澳台商投资 外商投资 210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310 中外合资经营 220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320 中外合作经营 230 港澳台商独资 330 外资企业 240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90 其他港澳台投资 390 其他外商投资 2 集体控股 □ 1 是 3 私人控股 2 否 4 港澳台商控股 5 外商控股 9 其他 - 77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207 208 209 210 211 213 C01 C02 X01 ES1 E02 E03 S02 S03 214 隶属关系 □□ 10 中央 20 省(自治区、直辖市) 40 地(区、市、州、盟) 50 县(区、市、旗) 61 街道 62 镇 63 乡 71 社区(居委会) 72 村委会 90 其他 营业状态□ 1 营业 2 停业(歇业) 3 筹建 4 当年关闭 5 当年破产 6 当年注销 7 当年吊销 8 注册未经营 9 其他 执行会计标准类别 □ 1 企业会计制度 2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3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4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9 其他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 □ 1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2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9 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 机构类型 □□ 10 企业 20 事业单位 30 机关 40 社会团体 51 民办非企业单位 52 基金会 53 居委会 54 村委会 55 农民专业合作社 90 其他组织机构 企业集团情况(限企业集团母公司及成员企业填写) 本企业是 □ 1 集团母公司(核心企业或集团总部) 2 成员企业——请填直接上级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上级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编码 □□□□ 是否已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1 是 2 否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资质等级 □ 1 一级 2 二级 3 三级 4 四级 5 暂定 9 其他 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经营形式□ 1 独立门店 2 连锁总店(总部) 3 连锁门店 9 其他 零售业态 □□□□ 有店铺零售 1010 食杂店 1020 便利店 1030 折扣店 1040 超市 1050 大型超市 1060 仓储会员店 1070 百货店 1080 专业店 1090 专卖店 1100 家居建材商店 1110 购物中心 1120 厂家直销中心 无店铺零售 2010 电视购物 2020 邮购 2030 网上商店 2040 自动售货亭 2050 电话购物 2090 其他 批发和零售业年末零售营业面积 平方米 住宿业企业星级评定情况 □ 1 一星 2 二星 3 三星 4 四星 5 五星 9 其他 住宿和餐饮业年末餐饮营业面积 平方米 单位组织结构情况 本法人单位是否有上一级法人 □ 1.是 2.否 如为 1,请填写上一级法人组织机构代码 □□□□□□□□—□ 上一级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上一级法人单位详细名称 本法人单位绝对(相对)控股的下一级法人单位数 个 下一级法人单位情况: 序号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详细地址 区划代码 甲 1 2 3 4 5 …… 联系电话 6 主要业务活动 (或主要产品) 7 产业活动单位数 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 8 个 *单位类别 组织机构代码 甲 1 2 主要业务活动 (或主要产品) 8 行业代码 9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3 统计负责人: 单位详细名称 详细地址 区划代码 4 5 6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经营性单位收入 (人) (千元) 10 11 *单位类别:1 法人单位本部(总部、本店、本所等) 单位负责人: 日 非企业法人支出 (费用)(千元) 11 (单产业法人本指标填 1,免填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 序号 212 …… 联系 电话 7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企业法人营业收入 (人) (千元) 9 10 行业代码 填表人: 2 法人单位分支机构 联系电话: 非经营性单位支出 (费用)(千元) 12 (分部、分厂、分店、支所等)。 报出日期:20 年 月 - 78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前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 4 月 15 日 24 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 收、上报。 3.本表涉及的填报目录:《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2016 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和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编码》。 4.调查单位填报要求:本表主要数据由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在调查开始前统一导入数据采集处理软件中,生 成报表数据。调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对表中的数据进行认真核对与填写,指标数据如有变 动应及时进行修改(加灰底的指标除外)。 5.统计机构数据审核、处理要求: (1)调查单位不能修改本表中 “101 组织机构代码” 、 “102 单位详细名称” 、 “103 行业代码” 、 “104 报表类别” 、 “105、 106”中的“区划代码和城乡代码” 。 (2)统计机构不能修改本表中的“101 组织机构代码” 、 “10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2 单位详细名称” 、 “104 报表 类别” ,不能跨报表类别修改“103 行业代码” ,不能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修改“105、106”中的“区划代码” ; “105、106”中的“城乡代码”根据 2016 年《统计用区划代码》提取生成。 (3)“191 单位规模” 、 “192 从业人员”和“193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等指标数据由各级统计机构待相关报表数据确 认后进行摘抄或计算取得。具体方法为:“192 从业人员”数据从 2016 年“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102-1 表)中 的“从业人员期末人数(01)”和“其中:女性(02)”摘抄取得;“193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分别从各行业 2016 年“财务状况”(103 表)中的“营业收入(301)” 、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302)” 、 “资产总计(213)” 、 “营业税金 及附加(309) ”和“其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310) ”摘抄取得;“191 单位规模”依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 企业划分办法》及“192 从业人员”和“193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的数据计算取得。 - 79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表 号:1 0 2 - 1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7 年 6 月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6年 指标名称 甲 一、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其中:女性 其中:非全日制 按人员类型分 在岗职工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按职业类型分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商业、服务业人员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按人员类型分 在岗职工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按职业类型分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计量 单位 代 码 数 量 乙 — 人 人 人 — 人 人 人 —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 人 人 人 — 人 丙 — 01 02 03 — 05 06 07 — 71 72 73 74 75 08 — 09 10 11 — 76 1 指标名称 甲 专业技术人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商业、服务业人员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 员 二、工资总额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按人员类型分 在岗职工 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 其他工资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按职业类型分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商业、服务业人员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 员 计量 单位 代 码 数 量 乙 人 人 人 人 — 千元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丙 77 78 79 80 — 12 — 13 14 15 16 17 18 19 — 81 82 83 84 85 1 补充资料: 不能填报“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数据的法人单位填报 发放工资的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4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50) 单位负责人: 日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统计机构次年 3 月 31 日 24 时前完成 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补充资料”由主表数据为空的调查单位填报。 4.审核关系: (1)01≥02 (2)01≥03 (3)01=05+06+07 (4)08=09+10+11 (5)12=13+18+19 (6)13=14+15+16+17 (7)01=71+72+73+74+75 (8)08=76+77+78+79+80 (9)12=81+82+83+84+85 - 80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财 务 状 况 表 号:E 1 0 3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7 年 6 月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6 年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甲 乙 一、年初存货 千元 二、期末资产负债 — 流动资产合计 千元 其中:应收账款 千元 存货 千元 固定资产合计 千元 固定资产原价 千元 累计折旧 千元 其中:本年折旧 千元 在建工程 千元 资产总计 千元 流动负债合计 千元 其中:应付账款 千元 非流动负债合计 千元 负债合计 千元 所有者权益合计 千元 其中:实收资本 千元 国家资本 千元 集体资本 千元 法人资本 千元 个人资本 千元 港澳台资本 千元 外商资本 千元 三、损益及分配 — 营业收入 千元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千元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日 代码 本年 丙 101 — 201 202 205 208 209 210 211 212 213 214 215 216 217 218 219 220 221 222 223 224 225 — 301 302 1 填表人: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甲 乙 营业成本 千元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千元 营业税金及附加 千元 其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千元 其他业务利润 千元 销售费用 千元 管理费用 千元 其中:税金 千元 财务费用 千元 其中:利息收入 千元 利息支出 千元 资产减值损失 千元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记) 千元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记) 千元 营业利润 千元 营业外收入 千元 其中:政府补助 千元 营业外支出 千元 利润总额 千元 应交所得税 千元 四、人工成本及增值税 — 应付职工薪酬(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 千元 应交增值税 千元 五、从事批发和零售业活动的从业人员平均 人数 人 联系电话: 代码 本年 丙 307 308 309 310 311 312 313 314 317 318 319 320 321 322 323 325 324 326 327 328 — 401 402 1 607 报出日期:20 年 月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 3 月 10 日 24:00 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 4 月 15 日 24:00 前完成 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审核关系: (1)201≥202+205 (2)208≥209-210 (3)210≥211 (5)213≥201+208 (6)214≥215 (7)219=220+221+222+223+224+225 (8)301≥302 (9)307≥308 (10)309≥310 (12)325≥324 (4)213=217+218 (11)313>314 - 81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批发和零售业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6 年 计量 指标名称 表 号:E 1 0 4 - 1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7 年 6 月 代码 本年 乙 丙 1 千元 01 千元 02 千元 03 千元 04 千元 05 其中:使用银行卡支付的商品销售额 千元 06 1.批发额 千元 07 千元 08 千元 09 千元 10 千元 11 千元 12 单位 甲 商品购进额 其中:进口 商品销售额 其中: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销售额 其中:通过非自营平台实现的商品销售额 其中:出口 2.零售额 其中: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 其中:通过非自营平台实现的零售额 期末商品库存额 单位负责人: 日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 3 月 10 日 24:00 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 4 月 15 日 24:00 前完 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审核关系: (1)本表填报数据大于或等于零 (2)01≥02 (3)03≥04 (4)03≥06 (5)04≥05 (6)03=07+09 (7)07≥08 (8)09≥10 (9)10≥11 (10)04≥10 (11)05≥11 - 82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情况 表 号:1 0 9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7 年 6 月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6 年 一、信息化情况 01 截止年底贵企业使用的计算机 02 贵企业从事信息技术工作的员工有 03 贵企业是否有局域网(LAN) 04 05 06 07 台。 人。 □ 1 是 2否 贵企业在以下哪些方面采用了信息化管理(可多选)? 1 财务管理 □ 2 购销存管理 □ 3 生产制造管理 □ 4 物流配送管理 5 客户关系管理 □ 6 人力资源管理 □ 7 其他 □ 8 没有 贵企业全年信息化投入为 万元,其中:一次性投入 万元,运营维护投入 一次性投入中:硬件投入 万元,软件投入 万元。 贵企业通过哪些方式接入互联网(可多选)? 1 窄带(固定拨号/ISDN) □ 2 固定宽带(ADSL/光纤/专网等) □ 3 移动宽带 □ 4 其他(卫星通讯等) □ 5 没有接入 □ 贵企业通过互联网开展过以下哪些活动(可多选)? 01 收发电子邮件 □ 02 了解商品和服务的信息 □ 03 从政府机构获取信息 □ 04 与政府机构互动(不包括从政府机构获取信息) □ 05 使用网上银行 □ 06 使用其他金融服务(网上交易股票、基金、保险等) □ 07 提供客户服务 □ 08 拨打互联网电话或召开视频会议 □ 09 在线提供产品 □ 10 发布信息或即时消息 □ 11 员工培训 □ 12 对外或者对内招聘 □ 13 其他 □ 08 截止年底贵企业拥有的网站数量有 09 贵企业通过互联网采取哪些形式对本企业进行宣传和推广 (可多选)? 1 自有网站 □ 2 互联网广告 □ 3 搜索引擎 □ 4 电子商务平台 6 社交网站或即时通讯社交工具 □ 7 其他 □ 8 没有 □ □ □ 万元。 个。 □ 5 电子邮件 □ 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 10 11 贵企业是否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销售商品或服务? □ 1 是 2 否 (如选“2 否”转至问题 11) 如果选“1 是”,全年电子商务销售金额 万元,其中:对境外国家和地区的销售 贵企业是否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采购商品或服务? □ 1 是 2 否 (如选“2 否”转至问题 12) 如果选“1 是”,全年电子商务采购金额 万元,其中:对境外国家和地区的采购 本法人单位是否拥有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 1 是 2 否 (如选“2 否”停止调查) 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数量 个,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情况: 序号 平台详细名称 平台网址 甲 1 2 12 万元 万元 01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前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 4 月 15 日 24 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 收、上报。 - 83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基层定报表式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 20 101 年 月 109 组织机构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03 行业类别(GB/T 4754-2011) 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 1 行业代码 104 表 号:2 0 1 - 1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8 年 1 月 102 单位详细名称 2 3 □□□□ 报表类别 □ A 农业 S 住宿和餐饮业 单位所在地及区划 B 规模以上工业 X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B1 规模以下工业 F 规模以上服务业 省(自治区、直辖市) 乡(镇) 105 单位位于: C 建筑业 H 投资 E 批发和零售业 U 其他 地(区、市、州、盟) 县(区、市、旗) 街(村)、门牌号 社区(居委会) 街道办事处 区划代码 □□□□□□□□□□□□ 城乡代码 □□□ 单位注册地及区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 乡(镇) 106 注册地位于: 区划代码 地(区、市、州、盟) 街道办事处 □□□□□□□□□□□□ 城乡代码 191 单位规模 □ 1 大型 2 中型 192 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人 193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营业收入 元 营业税金及附加 3 小型 其中:女性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千元 千元 其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千元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203 联系方式 长途区号 □□□□□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传真号码 □□□□□□□□-□□□□□□ 邮政编码 □□□□□□ 202 □□□ 4 微型 千元 201 205 县(区、市、旗) 街(村)、门牌号 社区(居委会) 开业(成立)时间 人 资产总计 年 千 月 电子邮箱 网 址 登记注册类型 □□□ 内资 港澳台商投资 外商投资 110 国有 15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10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310 中外合资经营 120 集体 160 股份有限公司 220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320 中外合作经营 130 股份合作 171 私营独资 230 港澳台商独资 330 外资企业 141 国有联营 172 私营合伙 240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42 集体联营 173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290 其他港澳台投资 390 其他外商投资 143 国有与集体联营 174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149 其他联营 190 其他 151 国有独资公司 - 84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216 是否台商投资(限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填报) 206 企业控股情况 207 隶属关系 10 中央 62 镇 208 营业状态□1 营业 2 停业(歇业) 3 筹建 4 当年关闭 5 当年破产 6 当年注销 7 当年吊销 8 注册未经营 9 其他 209 210 211 212 213 □ 1 国有控股 □ 2 集体控股 □□ 20 省(自治区、直辖市) 63 乡 1 是 3 私人控股 2 否 4 港澳台商控股 40 地(区、市、州、盟) 71 社区(居委会) 5 外商控股 50 县(区、市、旗) 72 村委会 9 其他 61 街道 90 其他 执行会计标准类别 □ 1 企业会计制度 2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3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4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9 其他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 □ 1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2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9 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 机构类型 □□ 10 企业 20 事业单位 30 机关 40 社会团体 51 民办非企业单位 52 基金会 53 居委会 54 村委会 55 农民专业合作社 90 其他组织机构 产业活动单位数 总计 个 其中:1 农林牧渔业 个 2 工业 个 3 建筑业 个 4 批发和零售业 个 5 住宿和餐饮业 个 6 房地产业 个 9 其他 个 企业集团情况(限企业集团母公司及成员企业填写) 本企业是 □ 1 集团母公司(核心企业或集团总部) 2 成员企业——请填直接上级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上级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C01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编码 □□□□ C02 是否已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1 是 X01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资质等级 □ 1 一级 2 二级 ES1 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经营形式 □ 1 独立门店 E02 零售业态 □□□□ 有店铺零售 1010 食杂店 1020 便利店 1070 百货店 1080 专业店 无店铺零售 2010 电视购物 2020 邮购 1030 折扣店 1090 专卖店 批发和零售业年末零售营业面积 S02 住宿业企业星级评定情况 S03 住宿和餐饮业年末餐饮营业面积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3 三级 4 四级 2 连锁总店(总部) 1040 超市 1100 家居建材商店 2030 网上商店 E03 2 否 5 暂定 3 连锁门店 1050 大型超市 1110 购物中心 2040 自动售货亭 9 其他 9 其他 1060 仓储会员店 1120 厂家直销中心 2050 电话购物 2090 其他 平方米 □ 1 一星 2 二星 3 三星 4 四星 5 五星 9 其他 平方米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 2.省级名录库管理部门汇总需要更新的内容,报国家统计局普查中心,由普查中心统一在报告期开网前进行修改; 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在报告期开网前将修改后的数据统一导入数据采集处理软件中,生成报表数据,调查 单位免报;报告期开网后,各级统计机构不得再修改数据。 - 85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7年 表 号:2 0 2 - 1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8 年 1 月 季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本季 1—本季 甲 乙 丙 1 2 一、从业人员 — —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人 01 在岗职工 人 05 劳务派遣人员 人 06 其他从业人员 人 07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人 08 — 在岗职工 人 09 — 劳务派遣人员 人 10 — 其他从业人员 人 11 — 二、工资总额 — — —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千元 12 — 在岗职工 千元 13 — 劳务派遣人员 千元 18 — 其他从业人员 千元 19 — 补充资料: 不能填报“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数据的法人单位填报 发放工资的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49)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50)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 — — — —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一季度季后 7 日、二季度季后 7 日、三季度季后 10 日 12:00 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 四季度免报;省级统计机构一季度季后 10 日、二季度季后 10 日、三季度季后 12 日 18:00 完 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四季度免报。 3.“补充资料”由主表数据为空的调查单位填报。 4.审核关系: (1)01=05+06+07 (2)08=09+10+11 (3)12=13+18+19 - 86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财 务 状 况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单位详细名称: 2017年 季 表 号:E 2 0 3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8 年 1 月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1—本季 上年同期 甲 乙 千元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人 丙 101 — 201 202 205 210 211 213 217 — 301 302 307 308 309 310 312 313 314 317 318 319 320 321 322 323 325 326 327 402 607 联系电话: 1 2 一、年初存货 二、期末资产负债 流动资产合计 其中:应收账款 存货 累计折旧 其中:本年折旧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三、损益及分配 营业收入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营业成本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其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其中:税金 财务费用 其中:利息收入 利息支出 资产减值损失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记)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记) 营业利润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 利润总额 四、应交增值税 五、从事批发和零售业活动的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季后 18 日 18:00 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季后 22 日 12:00 前完成数据 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上年同期”数据统一由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复制,调查单位和各级统计机构均不得修改;本年新增 及未进行数据复制的调查单位自行填报“上年同期”数据。 4.“101 年初存货”仅 1 季度填报,其他季度从上季度摘取。 5.审核关系: (1)201≥205 (2)210≥211 (3)213≥201 (5)307≥308 (6)309≥310 (7)313≥314 (4)301≥302 - 87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单位详细名称: 2017年 表 号:E 2 0 4 - 1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8 年 1 月 月 商品销售额 计量 单位 商品分类 代 码 本年 本月 甲 乙 丙 一、总计 其中: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销售 二、总计(按商品类值分) 千元 千元 — 01 02 — 补充资料: 期末商品库存额 本年(本月)(61) 上年同期(62) 单位负责人: 日 1 零售额 上年同期 1-本月 本月 2 1-本月 3 4 本年 上年同期 本月 1-本月 本月 1-本月 5 6 7 8 千元 千元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 4、12 月月后 8 日,9 月月后 10 日,其他月月后 7 日 12:00 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1 月免报;省级统计机构 3、4、6、12 月月后 10 日, 9 月月后 12 日,其他月月后 9 日 12:00 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1 月免报。 3.本表“上年同期”数据统一由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复制,调查单位和各级统计机构均不得修改;本年新增 的调查单位自行填报“上年同期”数据。 4.本表“商品分类”按《商品分类目录》填报。 5.审核关系: 本表填报的数据必须大于或等于零。 行关系:(1)01≥02 (2)01=010+020+030+……+270 (3)010≥011+012+013+014+015 (4)040=041+042+043 (5)070≥071 (6)090≥091 (7)130≥131+132 (8)140≥141 (9)200≥201 (10)230≥231 (11)木材及制品类(180)、化工材料及制品类(200)、其中:化肥类(201)、金属材料类(210)、其中: 农机类(231)、种子饲料类(250)的零售额应为 0 列关系: (1)1≤2 (2)3≤4 (3)5≤6 (4)7≤8 (5)1≥5 (6)2≥6 (7)3≥7 (8)4≥8 - 88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重要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7年 表 号:E 2 0 4 - 2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8 年 1 月 季 商品购进量 商品 名称 甲 计量 单位 乙 代码 本年 丙 单位负责人: 日 期末商品 库 存 量 商品销售量 上年同期 本年 上年同期 本季 1-本季 本季 1-本季 本季 1-本季 本季 1-本季 1 2 3 4 5 6 7 8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本年 上年 同期 9 10 报出日期:20 年 月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一季度季后 7 日、二季度季后 7 日、三季度季后 10 日、四季度季后 8 日 12:00 前独 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一季度季后 10 日、二季度季后 10 日、三季度季后 12 日、四 季度季后 10 日 12:00 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上年同期”数据统一由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复制,调查单位和各级统计机构均不得修改;本年新增 的调查单位自行填报“上年同期”数据。 4.本表甲栏下按《重要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目录》填报。 5.审核关系: 本表填报的数据必须大于或等于零。 行关系:汽车(14)≥轿车(15) 列关系:(1)1≤2 (2)3≤4 (3)5≤6 (4)7≤8 - 89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 年 能源名称 甲 计量单位 代 码 季 1-本季 消费量 上年同期 消费金额 (千元) 2 消费量 (千元) 4 丙 电力 千瓦时(度) 01 0.1229 千克标准煤/千瓦时 煤炭 吨 02 0.7143 吨标准煤/吨 焦炭 吨 03 0.9714 吨标准煤/吨 煤气 立方米 04 0.5714 千克标准煤/立方米 天然气 立方米 05 1.33 千克标准煤/立方米 液化石油气 吨 06 1.7143 吨标准煤/吨 汽油 吨 07 1.4714 吨标准煤/吨 煤油 吨 08 1.4714 吨标准煤/吨 柴油 吨 09 1.4571 吨标准煤/吨 燃料油 吨 10 外购热力 百万千焦 11 1.4286 吨标准煤/吨 0.0341 吨标准煤/百万千焦 能源合计 吨标准煤 12 统计负责人: - 填表人: 3 参考折标准煤系数 消 费 金 额 乙 单位负责人: 1 表 号:2 0 5 - 5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8 年 1 月 丁 - 联系电话: -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1 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一、二季度季后 7 日,三季度季后 11 日,四季度季后 8 日 12:00 前独立自行网上填 报;省级统计机构季后 13 日 12:00 前完成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上年同期”数据统一由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复制,调查单位和各级统计机构均不得修改;本年新 增的调查单位自行填报“上年同期”数据。 4.油品重量单位与容积单位的换算关系: (1)汽 油:1 升=0.73 千克=0.00073 吨 (2)轻柴油:1 升=0.86 千克=0.00086 吨 (3)重柴油:1 升=0.92 千克=0.00092 吨 (4)煤 油:1 升=0.82 千克=0.00082 吨 (5)燃料油:1 升=0.91 千克=0.00091 吨 5.液化天然气与天然气换算关系: 1 千克液化天然气=1.38 立方米天然气 天然气包括液化天然气。 - 90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重点能源商品经销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 年 商品购进量 商品名称 代 码 乙 原煤 月 损耗量 及其他 商品销售量 年初 本年 商品 库存量 1本月 甲 表 号:2 0 5 - 7 表 制表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8 年 1 月 计量单位:吨 1 上年同期 其中: 购自 省外 2 3 1本月 4 其中: 购自 省外 5 本年 1本月 6 期末商品 库存量 上年同期 其中: 销往 省外 7 1本月 8 其中: 1- 上年 销往 本月 同期 10 11 本期 上年 同期 省外 9 12 13 01 洗精煤(用于炼焦) 02 其他洗煤 03 煤制品 04 焦炭 05 液化天然气 06 原油 07 汽油 08 煤油 09 柴油 10 燃料油 11 液化石油气 12 石脑油 13 润滑油 14 溶剂油 15 石油焦 16 石油沥青 17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 4、12 月月后 8 日,9 月月后 10 日,其他月月后 7 日 12:00 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 省级统计机构 3、4、6、12 月月后 10 日, 9 月月后 12 日,其他月月后 9 日 12:00 前完成数 据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上年同期”数据统一由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复制,调查单位和各级统计机构均不得修改;本年新 增的调查单位需要自行填报“上年同期”数据。 4.油品重量单位与容积单位的换算关系: (1)汽 油:1 升=0.73 千克=0.00073 吨 (2)轻柴油:1 升=0.86 千克=0.00086 吨 (3)重柴油:1 升=0.92 千克=0.00092 吨 (4)煤 油:1 升=0.82 千克=0.00082 吨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5)燃料油:1 升=0.91 千克=0.00091 吨 - 91 - - 92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盖章): 2017年1- 表 号: 2 0 6 - 1 表 制定机关: 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 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 2 0 1 8 年 1 月 月 一、项目基本情况 01 项目代码 □□□□□□□□□-□□□□□□-□□□ 02 项目名称 投资项目在 13 线审批监管 平台统一代 □□□□-□□□□□□-□□-□□-□□□□□□ 码 报表类别 104 报表类别 □ A 农业 B 规模以上工业 S 住宿和餐饮业 X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登记注册类型 E 批发和零售业 F 规模以上服务业 H 投资 U 其他 港澳台商投资 110 国有 15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10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330 外资企业 120 集体 160 股份有限公司 220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30 股份合作 171 私营独资 230 港澳台商独资 390 其他外商投资 141 国有联营 172 私营合伙 240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个体经营 142 集体联营 173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290 其他港澳台投资 410 个体户 143 国有与集体联营 174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 420 个人合伙 149 其他联营 190 其他 310 中外合资经营 151 国有独资公司 03 C 建筑业 □□□ 内资 204 B1 规模以下工业 320 中外合作经营 项目建设所 在地及区划 区划代码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 乡(镇) 街(村)、门牌号 □□□□□□□□□□□□ 04 联系电话 □□□□□□□□—□□□□□ 05 06 控股情况 □ 3 私人控股 隶属关系 □□ 10 中央 20 省(自治区、直辖市) 建设性质 □ 07 08 1 国有控股 1 新建 县(区、市、旗) 2 集体控股 2 扩建 项目行业编码 4 港澳台商控股 40 地(区、市、州、盟) 3 改建和技术改造 □□□□ 5 外商控股 50 县(区、市、旗) 4 单纯建造生活设施 5 迁建 6 恢复 9 其他 90 其他 7 单纯购置 1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09 11 项目类别 本年全部 投产时间 2 棚户区改造项目 3 涉农项目 □□□□年□□月 10 项目开工时间 □□□□年□□月 12 期末项目建设状态 □ 1 在建 2 全部投产 3 全部停缓建 - 93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二、项目投资情况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代码 1—本月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代码 1—本月 甲 乙 丙 1 甲 乙 丙 计划总投资 万元 101 房屋竣工面积 平方米 132 自开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 万元 103 其中:住宅 平方米 133 本年完成投资 万元 107 房屋竣工价值 万元 134 其中:本月完成投资 万元 140 其中:住宅 万元 135 其中:住宅 万元 118 上年末结余资金 万元 302 本年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303 国家预算资金 万元 304 万元 328 按构成分: 建筑工程 万元 108 安装工程 万元 109 设备工器具购置 万元 110 国内贷款 万元 305 万元 111 债券 万元 306 万元 112 利用外资 万元 307 其中:旧建筑物购置费 万元 113 自筹资金 万元 311 其中:建设用地费 万元 114 其他资金来源 万元 318 本年新增固定资产 万元 128 各项应付款合计 万元 320 房屋施工面积 平方米 130 其中:工程款 万元 321 其中:住宅 平方米 131 报出日期:20 年 其中:购置旧设备 其他费用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其中:中央预算资金 填表人: 1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的 5000 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 4、12 月月后 8 日,9 月月后 10 日,其他月月后 7 日 12:00 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 省级统计机构 3、4、6、12 月月后 10 日,9 月月后 12 日,其他月月后 9 日 12:00 前完成数 据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除“计划总投资”、“自开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其中:本月完成投资”指标外,其他指标均为自年初至 报告期末累计数。 4.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代码的填报范围:报告期在建及新开工项目均需填写。该代码由各级发改部门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生成。 5.审核关系: (1)103≥107 (2)107≥140 (3)107≥118 (4)107=108+109+110+112 (5)110≥111 (6)112≥113+114 (7)130≥131 (8)132≥133 (9)134≥135 (10)303=304+305+306+307+311+318 (11)304≥328 (12)320≥321 - 94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 表 号:2 0 6 - 2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8 年 1 月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7年 半年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年初余额 甲 乙 丙 1 2 3 4 千元 101 千元 — — — — — 建筑安装工程 千元 102 — — — 在安装设备 千元 103 — — — 待摊支出 千元 104 — — — 千元 201 购置不需安装的设备、工器具 千元 202 — — — 其中:购置旧设备及工器具 千元 203 — — — 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 千元 204 — — — 其他固定资产 千元 205 — — — 千元 206 — — — 千元 301 千元 302 四、其他资产 千元 401 五、房屋开发成本(限房地产开发企业填报) 千元 501 建筑安装工程费 千元 502 — — — 前期工程费 千元 503 — — — 基础设施建设费 千元 504 — — — 公共配套设施费 千元 505 — — —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千元 506 — — — 开发间接费 千元 507 — — — 借款费用 千元 508 — — — 其他费用 千元 509 — — — 千元 601 一、在建工程 按构成分: 二、固定资产原价 其中:购置房屋、构筑物 三、无形资产 其中: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填本项) 六、累计折旧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借方发生额 贷方发生额 报出日期:20 期末余额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上半年 7 月 18 日,下半年次年 1 月 18 日 18:00 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 构上半年 7 月 22 日,下半年次年 1 月 22 日 12:00 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为半年报,上半年报送 1-6 月份数据,下半年报送 1-12 月份数据。 4.“借方发生额”、“贷方发生额”填报自年初累计至报告期末数据。 5.主要审核关系: (1)各项指标期末余额=年初余额+本年借方发生额-本年贷方发生额 (2)101=102+103+104 (3)201=202+204+205 (4)202≥203 (5)205≥206 (6)301≥302 (7)501=502+503+504+505+506+507+508+509 - 95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7 年 表 号:2 0 9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8 年 1 月 季 一、平台基本情况 01 02 03 04 05 电商平台统计代码:□□□□□□□□□-□□ 电商平台详细名称: 自营电子商务销售额 1-本季 自营电子商务采购额 1-本季 非自营电子商务交易额 1-本季 万元 万元 万元 电商平台网址: 上年同期 上年同期 上年同期 万元 万元 万元 二、平台交易情况 对单位(B2B+B2G) 对个人(B2C+C2C) 商品 服务 商品 服务 11- 上年 1- 上年 1- 上年 1- 上年 本 上年 本季 同期 本季 同期 本季 同期 本季 同期 同期 季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指标名称 甲 平台交易额 1.按卖方所在地区分: 北 京 天 津 河 北 山 西 内蒙古 辽 宁 吉 林 黑龙江 上 海 江 苏 浙 江 安 徽 福 建 江 西 山 东 河 南 湖 北 湖 南 广 东 广 西 海 南 重 庆 四 川 贵 州 云 南 西 藏 陕 西 甘 肃 青 海 宁 夏 新 疆 国(境)外 2.对国(境)外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金额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日 计量 单位 乙 万元 —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代码 丙 201 —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 213 214 215 216 217 218 219 220 221 222 223 224 225 226 227 228 229 230 231 232 233 234 填表人: — — — — 联系电话: — — — — 报出日期:20 — — 年 月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拥有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不包括《重点网上交易平台名单》 中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一季度季后 7 日,二季度季后 7 日,三季度季后 10 日、四季度季后 8 日 12:00 前独 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一季度季后 10 日、二季度季后 10 日、三季度季后 12 日、四 季度季后 10 日 12:00 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 96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3.审核关系: (1) 1=3+5+7+9 (2) 2=4+6+8+10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 97 - 生产经营景气状况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7 年 季 表 号:E 2 1 0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8 年 1 月 一、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①加快 □②持平 □③减慢 □①上涨 □②持平 □③下跌 □①增加 □②持平 □③减少 □①高于正常水平 □②处于正常水平 □③低于正常水平 □①加快 □②持平 □③减慢 二、企业盈利与资金使用情况 21 本季度盈利比上季度(如选②,跳过问题 22) □①增加(盈利增加、亏损减少、扭亏为盈) □②持平 □③减少(盈利减少、亏损增加、盈转亏) 22 本季度利润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 □①业务量 □②税费 □③成本费用 □④销售价格 □⑤其他 23 本季度税费负担比上季度 □①上升 □②变化不大 □③下降 24 本季度资金周转情况(如选②或③,跳过问题 25) □①资金紧张 □②基本正常 □③资金充裕 25 本季度资金紧张的主要原因 (可多选,最多选 3 项) □①融资成本高 □②融资难 □③存货资金占用较多 □④货款回笼慢 □⑤工资等刚性支出较多 □⑥扩大再生产、基建投资 □⑦投资金融性资产 □⑧其他(请注明) 26 本季度外部融资主要来源 □①银行贷款 □②民间借款 □③专项资金 □④非银行类金融机构 □⑤其他 □⑥无此情况 27 下季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比去年同期 □①增加 □②持平 □③减少 三、企业用工情况 31 本季度用工需求比上季度 □①上升 □②基本持平 □③下降 32 您认为目前是否存在“招工难”问题 (若选①,跳过问题 33) □①不存在 □②存在,但不太严重 □③存在,比较严重 □④存在,非常严重 33 您认为“招工难”的主要原因是(最多可选 3 项) □①求职者对薪酬期望过高 □②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者减少 □③总体上求职者人数减少 □④招聘渠道不畅 □⑤ 其他(请注明) 34 下季度用工计划比本季度 □①增加 □②基本持平 □③减少 35 本企业最需要和缺少哪方面的人员 □①经营管理人员 □②科研人员 □③普通技工(或销售人员、普通服务人员) □④高级技工 □⑤其他人员(请注明) □⑥各种人员都不缺 四、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41 本季度是否受益于相关政策的帮助和支持(如选②,跳过问题 42) □①是 □②否 42 受益的政策措施有哪些(可多选,最多选 3 项) □①简政放权 □②创新支持 □③减税降费 □④“互联网+”扶持政策 □⑤降息 □⑥促进外贸稳定增长政策 □⑦其他(请注明) 43 您认为国家哪些政策还有待改进,请注明 五、评价与预测 51 您对本季度本企业经营状况的综合评价 □①良好 □②一般 □③不佳 52 您对下季度本企业经营状况的合理预期 □①乐观 □②一般 □③不乐观 53 您对本季度本行业运行状况的总体评价 □①良好 □②一般 □③不佳 54 您对下季度本行业运行状况的合理预期 □①乐观 □②一般 □③不乐观 55 您对下季度国内宏观经济形势的合理预期 □①乐观 □②一般 □③不乐观 11 本季度商品销售增速比上季度 12 本季度商品销售价格比上季度 13 本季度接到的订单量比上季度 14 本季度商品库存 15 预计下季度商品销售增速比本季度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法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管经营负责人)填写。 2.统计范围:辖区内大型和部分中小型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单位)。 3.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一季度季后 7 日、二季度季后 7 日、三季度季后 10 日、四季度季后 8 日 12:00 前独 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一季度季后 10 日、二季度季后 10 日、三季度季后 12 日、四 - 98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季度季后 10 日 12:00 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 99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四)住宿和餐饮业 基层年报表式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 表 号:1 0 1 - 1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7 年 6 月 2016年 101 组织机构代码 10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03 行业类别(GB/T 4754-2011) 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 1 行业代码 □□□□□□□□—□ 104 105 106 报表类别 □ A 农业 S 住宿和餐饮业 单位所在地及区划 3 B1 规模以下工业 F 规模以上服务业 省(自治区、直辖市) 乡(镇) C 建筑业 H 投资 E 批发和零售业 U 其他 地(区、市、州、盟) 单位位于: 县(区、市、旗) 街(村)、门牌号 社区(居委会) 街道办事处 区划代码 □□□□□□□□□□□□ 城乡代码 单位注册地及区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 乡(镇) 注册地位于: 街道办事处 □□□□□□□□□□□□ 单位规模 192 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营业收入 千元 元 营业税金及附加 千元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203 2 B 规模以上工业 X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191 201 单位详细名称 □□□□ 区划代码 193 102 联系方式 长途区号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 2 中型 □□□ 3 小型 人 4 微型 其中:女性 人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千元 其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02 开业(成立)时间 千元 205 登记注册类型 □□□ 内资 110 国有 15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20 集体 160 股份有限公司 130 股份合作 171 私营独资 141 国有联营 172 私营合伙 142 集体联营 173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143 国有与集体联营 174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149 其他联营 190 其他 151 国有独资公司 216 是否台商投资(限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填报) 206 企业控股情况 资产总计 年 千 月 电子邮箱 □□□□□ □□□□□□□□-□□□□□□ □□□□□□□□□□□ □□□□□□□□-□□□□□□ □□□□□□ 1 国有控股 县(区、市、旗) 街(村)、门牌号 社区(居委会) 城乡代码 1 大型 □ □□□ 网 址 港澳台商投资 外商投资 210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310 中外合资经营 220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320 中外合作经营 230 港澳台商独资 330 外资企业 240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90 其他港澳台投资 390 其他外商投资 2 集体控股 □ 1 是 3 私人控股 2 否 4 港澳台商控股 5 外商控股 9 其他 - 100 - 207 208 209 210 211 213 C01 C02 X01 ES1 E02 E03 S02 S03 214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隶属关系 □□ 10 中央 20 省(自治区、直辖市) 40 地(区、市、州、盟) 50 县(区、市、旗) 61 街道 62 镇 63 乡 71 社区(居委会) 72 村委会 90 其他 营业状态□ 1 营业 2 停业(歇业) 3 筹建 4 当年关闭 5 当年破产 6 当年注销 7 当年吊销 8 注册未经营 9 其他 执行会计标准类别 □ 1 企业会计制度 2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3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4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9 其他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 □ 1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2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9 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 机构类型 □□ 10 企业 20 事业单位 30 机关 40 社会团体 51 民办非企业单位 52 基金会 53 居委会 54 村委会 55 农民专业合作社 90 其他组织机构 企业集团情况(限企业集团母公司及成员企业填写) 本企业是 □ 1 集团母公司(核心企业或集团总部) 2 成员企业——请填直接上级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上级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编码 □□□□ 是否已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1 是 2 否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资质等级 □ 1 一级 2 二级 3 三级 4 四级 5 暂定 9 其他 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经营形式□ 1 独立门店 2 连锁总店(总部) 3 连锁门店 9 其他 零售业态 □□□□ 有店铺零售 1010 食杂店 1020 便利店 1030 折扣店 1040 超市 1050 大型超市 1060 仓储会员店 1070 百货店 1080 专业店 1090 专卖店 1100 家居建材商店 1110 购物中心 1120 厂家直销中心 无店铺零售 2010 电视购物 2020 邮购 2030 网上商店 2040 自动售货亭 2050 电话购物 2090 其他 批发和零售业年末零售营业面积 平方米 住宿业企业星级评定情况 □ 1 一星 2 二星 3 三星 4 四星 5 五星 9 其他 住宿和餐饮业年末餐饮营业面积 平方米 单位组织结构情况 本法人单位是否有上一级法人 □ 1.是 2.否 如为 1,请填写上一级法人组织机构代码 □□□□□□□□—□ 上一级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上一级法人单位详细名称 本法人单位绝对(相对)控股的下一级法人单位数 个 下一级法人单位情况: 序号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详细地址 区划代码 甲 1 2 3 4 5 …… 联系电话 6 主要业务活动 (或主要产品) 7 产业活动单位数 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 8 个 *单位类别 组织机构代码 甲 1 2 主要业务活动 (或主要产品) 8 行业代码 9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3 统计负责人: 单位详细名称 详细地址 区划代码 4 5 6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经营性单位收入 (人) (千元) 10 11 *单位类别:1 法人单位本部(总部、本店、本所等) 单位负责人: 日 非企业法人支出 (费用)(千元) 11 (单产业法人本指标填 1,免填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 序号 212 …… 联系 电话 7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企业法人营业收入 (人) (千元) 9 10 行业代码 填表人: 2 法人单位分支机构 联系电话: 非经营性单位支出 (费用)(千元) 12 (分部、分厂、分店、支所等)。 报出日期:20 年 月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 101 -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前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 4 月 15 日 24 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 收、上报。 3.本表涉及的填报目录:《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2016 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和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编码》。 4.调查单位填报要求:本表主要数据由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在调查开始前统一导入数据采集处理软件中,生 成报表数据。调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对表中的数据进行认真核对与填写,指标数据如有变 动应及时进行修改(加灰底的指标除外)。 5.统计机构数据审核、处理要求: (1)调查单位不能修改本表中 “101 组织机构代码” 、 “102 单位详细名称” 、 “103 行业代码” 、 “104 报表类别” 、 “105、 106”中的“区划代码和城乡代码” 。 (2)统计机构不能修改本表中的“101 组织机构代码” 、 “10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2 单位详细名称” 、 “104 报表 类别” ,不能跨报表类别修改“103 行业代码” ,不能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修改“105、106”中的“区划代码” ; “105、106”中的“城乡代码”根据 2016 年《统计用区划代码》提取生成。 (3)“191 单位规模” 、 “192 从业人员”和“193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等指标数据由各级统计机构待相关报表数据确 认后进行摘抄或计算取得。具体方法为:“192 从业人员”数据从 2016 年“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102-1 表)中 的“从业人员期末人数(01)”和“其中:女性(02)”摘抄取得;“193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分别从各行业 2016 年“财务状况”(103 表)中的“营业收入(301)” 、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302)” 、 “资产总计(213)” 、 “营业税金 及附加(309) ”和“其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310) ”摘抄取得;“191 单位规模”依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 企业划分办法》及“192 从业人员”和“193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的数据计算取得。 - 102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表 号:1 0 2 - 1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7 年 6 月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6年 指标名称 甲 一、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其中:女性 其中:非全日制 按人员类型分 在岗职工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按职业类型分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商业、服务业人员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按人员类型分 在岗职工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按职业类型分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计量 单位 代 码 数 量 乙 — 人 人 人 — 人 人 人 —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 人 人 人 — 人 丙 — 01 02 03 — 05 06 07 — 71 72 73 74 75 08 — 09 10 11 — 76 1 指标名称 甲 专业技术人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商业、服务业人员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 员 二、工资总额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按人员类型分 在岗职工 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 其他工资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按职业类型分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商业、服务业人员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 员 计量 单位 代 码 数 量 乙 人 人 人 人 — 千元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丙 77 78 79 80 — 12 — 13 14 15 16 17 18 19 — 81 82 83 84 85 1 补充资料: 不能填报“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数据的法人单位填报 发放工资的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4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50) 单位负责人: 日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统计机构次年 3 月 31 日 24 时前完成 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补充资料”由主表数据为空的调查单位填报。 4.审核关系: (1)01≥02 (2)01≥03 (3)01=05+06+07 (4)08=09+10+11 (5)12=13+18+19 (6)13=14+15+16+17 (7)01=71+72+73+74+75 (8)08=76+77+78+79+80 (9)12=81+82+83+84+85 - 103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财 务 状 况 表 号:S 1 0 3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7 年 6 月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6年 指标名称 甲 计量 单位 乙 一、年初存货 千元 二、期末资产负债 — 流动资产合计 千元 其中:应收账款 千元 存货 千元 固定资产合计 千元 固定资产原价 千元 累计折旧 千元 其中:本年折旧 千元 在建工程 千元 资产总计 千元 流动负债合计 千元 其中:应付账款 千元 非流动负债合计 千元 负债合计 千元 所有者权益合计 千元 其中:实收资本 千元 国家资本 千元 集体资本 千元 法人资本 千元 个人资本 千元 港澳台资本 千元 外商资本 千元 三、损益及分配 — 营业收入 千元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千元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日 代码 本年 指标名称 丙 101 — 201 202 205 208 209 210 211 212 213 214 215 216 217 218 219 220 221 222 223 224 225 — 301 302 1 甲 计量 单位 乙 营业成本 千元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千元 营业税金及附加 千元 其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千元 其他业务利润 千元 销售费用 千元 管理费用 千元 其中:税金 千元 财务费用 千元 其中:利息收入 千元 利息支出 千元 资产减值损失 千元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记) 千元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记) 千元 营业利润 千元 营业外收入 千元 其中:政府补助 千元 营业外支出 千元 利润总额 千元 应交所得税 千元 四、人工成本及增值税 — 应付职工薪酬(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 千元 应交增值税 千元 五、从事住宿和餐饮业活动的从业人员平 均人数 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代码 本年 丙 307 308 309 310 311 312 313 314 317 318 319 320 321 322 323 325 324 326 327 328 — 401 402 1 608 报出日期:20 年 月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 4 月 15 日 24 时前完成数据 审核、验收、上报。 3.审核关系: (1)201≥202+205 (2)208≥209-210 (3)210≥211 (4)213=217+218 (5)213≥201+208 (6)214≥215 (7)219=220+221+222+223+224+225 (8)301≥302 (9)307≥308 (10)309≥310 (11)313>314 (12) 325≥324 - 104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 表 号:S 1 0 4 - 1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 统 字 ( 2 0 1 6 ) 1 2 5 号 有效期至:2 0 1 7 年 6 月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6年 指标名称 甲 营业额 其中:使用银行卡支付的营业额 客房收入 其中: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客房收入 其中:通过非自营平台实现的客房收入 餐费收入 其中: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餐费收入 其中:通过非自营平台实现的餐费收入 商品销售额 其他收入 计量 单位 代码 本年 乙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丙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 补充资料: 客房数(11) 单位负责人: 间 床位数(12)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个 联系电话: 餐位数(13) 位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 4 月 15 日 24 时前完成数 据审核、验收、上报。 3.审核关系: (1)本表填报的数据必须大于或等于零 (2)01=03+06+09+10 (3)01≥02 (4)03≥04 (5)04≥05 (6)06≥07 (7)07≥08 (8)11≤12 - 105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情况 表 号:1 0 9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7 年 6 月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6 年 一、信息化情况 01 截止年底贵企业使用的计算机 02 贵企业从事信息技术工作的员工有 03 贵企业是否有局域网(LAN) 04 05 06 07 台。 人。 □ 1 是 2否 贵企业在以下哪些方面采用了信息化管理(可多选)? 1 财务管理 □ 2 购销存管理 □ 3 生产制造管理 □ 4 物流配送管理 5 客户关系管理 □ 6 人力资源管理 □ 7 其他 □ 8 没有 贵企业全年信息化投入为 万元,其中:一次性投入 万元,运营维护投入 一次性投入中:硬件投入 万元,软件投入 万元。 贵企业通过哪些方式接入互联网(可多选)? 1 窄带(固定拨号/ISDN) □ 2 固定宽带(ADSL/光纤/专网等) □ 3 移动宽带 □ 4 其他(卫星通讯等) □ 5 没有接入 □ 贵企业通过互联网开展过以下哪些活动(可多选)? 01 收发电子邮件 □ 02 了解商品和服务的信息 □ 03 从政府机构获取信息 □ 04 与政府机构互动(不包括从政府机构获取信息) □ 05 使用网上银行 □ 06 使用其他金融服务(网上交易股票、基金、保险等) □ 07 提供客户服务 □ 08 拨打互联网电话或召开视频会议 □ 09 在线提供产品 □ 10 发布信息或即时消息 □ 11 员工培训 □ 12 对外或者对内招聘 □ 13 其他 □ 08 截止年底贵企业拥有的网站数量有 09 贵企业通过互联网采取哪些形式对本企业进行宣传和推广 (可多选)? 1 自有网站 □ 2 互联网广告 □ 3 搜索引擎 □ 4 电子商务平台 6 社交网站或即时通讯社交工具 □ 7 其他 □ 8 没有 □ □ □ 万元。 个。 □ 5 电子邮件 □ 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 10 11 贵企业是否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销售商品或服务? □ 1 是 2 否 (如选“2 否”转至问题 11) 如果选“1 是”,全年电子商务销售金额 万元,其中:对境外国家和地区的销售 贵企业是否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采购商品或服务? □ 1 是 2 否 (如选“2 否”转至问题 12) 如果选“1 是”,全年电子商务采购金额 万元,其中:对境外国家和地区的采购 本法人单位是否拥有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 1 是 2 否 (如选“2 否”停止调查) 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数量 个,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情况: 序号 平台详细名称 平台网址 甲 1 2 12 万元 万元 01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前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 4 月 15 日 24 时前完成数据审核、 验收、上报。 - 106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基层定报表式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 20 101 109 103 月 组织机构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业类别(GB/T 4754-2011) 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 1 2 行业代码 104 年 表 号:2 0 1 - 1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8 年 1 月 102 单位详细名称 3 □□□□ 报表类别 □ A 农业 S 住宿和餐饮业 单位所在地及区划 B 规模以上工业 X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B1 规模以下工业 F 规模以上服务业 省(自治区、直辖市) 乡(镇) 105 单位位于: C 建筑业 H 投资 E 批发和零售业 U 其他 地(区、市、州、盟) 县(区、市、旗) 街(村)、门牌号 社区(居委会) 街道办事处 区划代码 □□□□□□□□□□□□ 城乡代码 □□□ 单位注册地及区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 乡(镇) 106 注册地位于: 区划代码 地(区、市、州、盟) 街道办事处 □□□□□□□□□□□□ 城乡代码 191 单位规模 1 大型 2 中型 192 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营业收入 千元 元 营业税金及附加 千元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人 193 201 203 205 县(区、市、旗) 街(村)、门牌号 社区(居委会) □ 3 小型 4 微型 其中:女性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千元 其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02 开业(成立)时间 千元 联系方式 长途区号 □□□□□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传真号码 □□□□□□□□-□□□□□□ 邮政编码 □□□□□□ □□□ 人 资产总计 年 千 月 电子邮箱 网 址 登记注册类型 □□□ 内资 港澳台商投资 外商投资 110 国有 15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10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310 中外合资经营 120 集体 160 股份有限公司 220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320 中外合作经营 130 股份合作 171 私营独资 230 港澳台商独资 330 外资企业 141 国有联营 172 私营合伙 240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42 集体联营 173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290 其他港澳台投资 390 其他外商投资 143 国有与集体联营 174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149 其他联营 190 其他 151 国有独资公司 - 107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216 是否台商投资(限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填报) 206 企业控股情况 207 隶属关系 10 中央 62 镇 208 营业状态□1 营业 2 停业(歇业) 3 筹建 4 当年关闭 5 当年破产 6 当年注销 7 当年吊销 8 注册未经营 9 其他 209 210 211 212 213 □ 1 国有控股 □ 2 集体控股 □□ 20 省(自治区、直辖市) 63 乡 1 是 3 私人控股 2 否 4 港澳台商控股 40 地(区、市、州、盟) 71 社区(居委会) 5 外商控股 50 县(区、市、旗) 72 村委会 9 其他 61 街道 90 其他 执行会计标准类别 □ 1 企业会计制度 2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3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4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9 其他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 □ 1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2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9 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 机构类型 □□ 10 企业 20 事业单位 30 机关 40 社会团体 51 民办非企业单位 52 基金会 53 居委会 54 村委会 55 农民专业合作社 90 其他组织机构 产业活动单位数 总计 个 其中:1 农林牧渔业 个 2 工业 个 3 建筑业 个 4 批发和零售业 个 5 住宿和餐饮业 个 6 房地产业 个 9 其他 个 企业集团情况(限企业集团母公司及成员企业填写) 本企业是 □ 1 集团母公司(核心企业或集团总部) 2 成员企业——请填直接上级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上级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C01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编码 □□□□ C02 是否已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1 是 X01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资质等级 □ 1 一级 2 二级 ES1 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经营形式 □ 1 独立门店 E02 零售业态 □□□□ 有店铺零售 1010 食杂店 1020 便利店 1070 百货店 1080 专业店 无店铺零售 2010 电视购物 2020 邮购 1030 折扣店 1090 专卖店 批发和零售业年末零售营业面积 S02 住宿业企业星级评定情况 S03 住宿和餐饮业年末餐饮营业面积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3 三级 4 四级 2 连锁总店(总部) 1040 超市 1100 家居建材商店 2030 网上商店 E03 2 否 5 暂定 3 连锁门店 1050 大型超市 1110 购物中心 2040 自动售货亭 9 其他 9 其他 1060 仓储会员店 1120 厂家直销中心 2050 电话购物 2090 其他 平方米 □ 1 一星 2 二星 3 三星 4 四星 5 五星 9 其他 平方米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2.省级名录库管理部门汇总需要更新的内容,报国家统计局普查中心,由普查中心统一在报告期开网前进行修改; 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在报告期开网前将修改后的数据统一导入数据采集处理软件中,生成报表数据,调查 单位免报;报告期开网后,各级统计机构不得再修改数据。 - 108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7年 表 号:2 0 2 - 1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8 年 1 月 季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本季 1—本季 甲 乙 丙 1 2 一、从业人员 — —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人 01 在岗职工 人 05 劳务派遣人员 人 06 其他从业人员 人 07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人 08 — 在岗职工 人 09 — 劳务派遣人员 人 10 — 其他从业人员 人 11 — 二、工资总额 — — —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千元 12 — 在岗职工 千元 13 — 劳务派遣人员 千元 18 — 其他从业人员 千元 19 — 补充资料: 不能填报“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数据的法人单位填报 发放工资的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49)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50)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 — — — —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一季度季后 7 日、二季度季后 7 日、三季度季后 10 日 12:00 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 四季度免报;省级统计机构一季度季后 10 日、二季度季后 10 日、三季度季后 12 日 18:00 完 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四季度免报。 3.“补充资料”由主表数据为空的调查单位填报。 4.审核关系: (1)01=05+06+07 12=13+18+19 (2)08=09+10+11 (3) - 109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财 务 状 况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7年 指标名称 甲 一、年初存货 二、期末资产负债 流动资产合计 其中:应收账款 存货 累计折旧 其中:本年折旧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三、损益及分配 营业收入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营业成本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其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其中:税金 财务费用 其中:利息收入 利息支出 资产减值损失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记)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记) 营业利润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 利润总额 四、应交增值税 五、从事住宿和餐饮业活动的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表 号:S 2 0 3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8 年 1 月 季 计量单位 乙 千元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人 填表人: 代码 1—本季 丙 1 101 — 201 202 205 210 211 213 217 — 301 302 307 308 309 310 312 313 314 317 318 319 320 321 322 323 325 326 327 402 608 联系电话: 上年同期 2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时间:调查单位季后 18 日 18:00 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季后 22 日 12:00 前完成数据审核、 验收、上报。 3.本表“上年同期”数据统一由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复制,调查单位和各级统计机构均不得修改;本年新增 的调查单位自行填报“上年同期”数据。 4.“101 年初存货”仅 1 季度填报,其他季度从上季度摘取。 5.审核关系: (1)201≥205 (2)210≥211 (6)309≥310 (7)313≥314 (3)213≥201 (4)301≥302 (5)307≥308 - 110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7 年 月 本年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代码 甲 乙 丙 营业额 客房收入 其中: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客房收入 餐费收入 其中: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餐费收入 商品销售额 其他收入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01 02 03 04 05 06 07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统计负责人: 表 号:S 2 0 4 - 1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8 年 1 月 上年同期 本月 1-本月 本月 1-本月 1 2 3 4 报出日期:20 年 联系电话: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 4、12 月月后 8 日,9 月月后 10 日,其他月月后 7 日 12:00 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1 月免报;省级统计机构 3、4、6、12 月月后 10 日, 9 月月后 12 日,其他月月后 9 日 12:00 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1 月免报。 3.本表“上年同期”数据统一由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复制,调查单位和各级统计机构均不得修改;本年新增 的调查单位自行填报“上年同期”数据。 4.审核关系: 本表填报的数据必须大于或等于零。 行关系:(1)01=02+04+06+07 列关系:(1)1≤2 (2)02≥03 (2)3≤4 (3)04≥05 - 111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 年 能源名称 甲 计量单位 代 码 季 1-本季 消费量 上年同期 消费金额 消费量 (千元) 丙 电力 千瓦时(度) 01 0.1229 千克标准煤/千瓦时 煤炭 吨 02 0.7143 吨标准煤/吨 焦炭 吨 03 0.9714 吨标准煤/吨 煤气 立方米 04 0.5714 千克标准煤/立方米 天然气 立方米 05 1.33 千克标准煤/立方米 液化石油气 吨 06 1.7143 吨标准煤/吨 汽油 吨 07 1.4714 吨标准煤/吨 煤油 吨 08 1.4714 吨标准煤/吨 柴油 吨 09 1.4571 吨标准煤/吨 燃料油 吨 10 外购热力 百万千焦 11 1.4286 吨标准煤/吨 0.0341 吨标准煤/百万千焦 能源合计 吨标准煤 12 统计负责人: 2 - 填表人: 3 参考折标准煤系数 消 费 金 额 (千元) 乙 单位负责人: 日 1 表 号:2 0 5 - 5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8 年 1 月 4 丁 - 联系电话: - 报出日期:20 年 月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1 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一、二季度季后 7 日,三季度季后 11 日,四季度季后 8 日 12:00 前独立自行网上填 报;省级统计机构季后 13 日 12:00 前完成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上年同期”数据统一由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复制,调查单位和各级统计机构均不得修改;本年新 增的调查单位自行填报“上年同期”数据。 4.油品重量单位与容积单位的换算关系: (1)汽 油:1 升=0.73 千克=0.00073 吨 (2)轻柴油:1 升=0.86 千克=0.00086 吨 (3)重柴油:1 升=0.92 千克=0.00092 吨 (4)煤 油:1 升=0.82 千克=0.00082 吨 (5)燃料油:1 升=0.91 千克=0.00091 吨 5.液化天然气与天然气换算关系: 1 千克液化天然气=1.38 立方米天然气 天然气包括液化天然气。 - 112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盖章): 2017年1- 表 号: 2 0 6 - 1 表 制定机关: 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 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 2 0 1 8 年 1 月 月 一、项目基本情况 01 项目代码 □□□□□□□□□-□□□□□□-□□□ 02 项目名称 投资项目在 13 线审批监管 平台统一代 □□□□-□□□□□□-□□-□□-□□□□□□ 码 报表类别 104 报表类别 □ A 农业 B 规模以上工业 S 住宿和餐饮业 X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登记注册类型 E 批发和零售业 F 规模以上服务业 H 投资 U 其他 港澳台商投资 110 国有 15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10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330 外资企业 120 集体 160 股份有限公司 220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30 股份合作 171 私营独资 230 港澳台商独资 390 其他外商投资 141 国有联营 172 私营合伙 240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个体经营 142 集体联营 173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290 其他港澳台投资 410 个体户 143 国有与集体联营 174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 420 个人合伙 149 其他联营 190 其他 310 中外合资经营 151 国有独资公司 03 C 建筑业 □□□ 内资 204 B1 规模以下工业 320 中外合作经营 项目建设所 在地及区划 区划代码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 乡(镇) 街(村)、门牌号 □□□□□□□□□□□□ 04 联系电话 □□□□□□□□—□□□□□ 05 06 控股情况 □ 3 私人控股 隶属关系 □□ 10 中央 20 省(自治区、直辖市) 建设性质 □ 07 08 1 国有控股 1 新建 县(区、市、旗) 2 集体控股 2 扩建 项目行业编码 4 港澳台商控股 40 地(区、市、州、盟) 3 改建和技术改造 □□□□ 5 外商控股 50 县(区、市、旗) 4 单纯建造生活设施 5 迁建 6 恢复 9 其他 90 其他 7 单纯购置 1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09 11 项目类别 本年全部 投产时间 2 棚户区改造项目 3 涉农项目 □□□□年□□月 10 项目开工时间 □□□□年□□月 12 期末项目建设状态 □ 1 在建 2 全部投产 3 全部停缓建 - 113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二、项目投资情况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代码 1—本月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代码 1—本月 甲 乙 丙 1 甲 乙 丙 计划总投资 万元 101 房屋竣工面积 平方米 132 自开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 万元 103 其中:住宅 平方米 133 本年完成投资 万元 107 房屋竣工价值 万元 134 其中:本月完成投资 万元 140 其中:住宅 万元 135 其中:住宅 万元 118 上年末结余资金 万元 302 本年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303 国家预算资金 万元 304 万元 328 按构成分: 建筑工程 万元 108 安装工程 万元 109 设备工器具购置 万元 110 国内贷款 万元 305 万元 111 债券 万元 306 万元 112 利用外资 万元 307 其中:旧建筑物购置费 万元 113 自筹资金 万元 311 其中:建设用地费 万元 114 其他资金来源 万元 318 本年新增固定资产 万元 128 各项应付款合计 万元 320 房屋施工面积 平方米 130 其中:工程款 万元 321 其中:住宅 平方米 131 报出日期:20 年 其中:购置旧设备 其他费用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其中:中央预算资金 填表人: 1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的 5000 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 4、12 月月后 8 日,9 月月后 10 日,其他月月后 7 日 12:00 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 省级统计机构 3、4、6、12 月月后 10 日,9 月月后 12 日,其他月月后 9 日 12:00 前完成数 据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除“计划总投资”、“自开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其中:本月完成投资”指标外,其他指标均为自年初至 报告期末累计数。 4.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代码的填报范围:报告期在建及新开工项目均需填写。该代码由各级发改部门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生成。 5.审核关系: (1)103≥107 (2)107≥140 (3)107≥118 (4)107=108+109+110+112 (5)110≥111 (6)112≥113+114 (7)130≥131 (8)132≥133 (9)134≥135 (10)303=304+305+306+307+311+318 (11)304≥328 (12)320≥321 - 114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 表 号:2 0 6 - 2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8 年 1 月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7年 半年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年初余额 甲 乙 丙 1 2 3 4 千元 101 千元 — — — — — 建筑安装工程 千元 102 — — — 在安装设备 千元 103 — — — 待摊支出 千元 104 — — — 千元 201 购置不需安装的设备、工器具 千元 202 — — — 其中:购置旧设备及工器具 千元 203 — — — 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 千元 204 — — — 其他固定资产 千元 205 — — — 千元 206 — — — 千元 301 其中: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填本项) 千元 302 一、在建工程 按构成分: 二、固定资产原价 其中:购置房屋、构筑物 三、无形资产 借方发生额 贷方发生额 期末余额 四、其他资产 千元 401 五、房屋开发成本(限房地产开发企业填报) 千元 501 建筑安装工程费 千元 502 — — — 前期工程费 千元 503 — — — 基础设施建设费 千元 504 — — — 公共配套设施费 千元 505 — — —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千元 506 — — — 开发间接费 千元 507 — — — 借款费用 千元 508 — — — 其他费用 千元 509 — — — 千元 601 六、累计折旧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上半年 7 月 18 日,下半年次年 1 月 18 日 18:00 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 构上半年 7 月 22 日,下半年次年 1 月 22 日 12:00 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为半年报,上半年报送 1-6 月份数据,下半年报送 1-12 月份数据。 4.“借方发生额”、“贷方发生额”填报自年初累计至报告期末数据。 5.主要审核关系: (1)各项指标期末余额=年初余额+本年借方发生额-本年贷方发生额 (2)101=102+103+104 (3)201=202+204+205 (4)202≥203 (5)205≥206 (6)301≥302 (7)501=502+503+504+505+506+507+508+509 - 115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7 年 表 号:2 0 9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8 年 1 月 季 一、平台基本情况 01 02 03 04 05 电商平台统计代码:□□□□□□□□□-□□ 电商平台详细名称: 自营电子商务销售额 1-本季 自营电子商务采购额 1-本季 非自营电子商务交易额 1-本季 万元 万元 万元 电商平台网址: 上年同期 上年同期 上年同期 万元 万元 万元 二、平台交易情况 对单位(B2B+B2G) 对个人(B2C+C2C) 商品 服务 商品 服务 11- 上年 1- 上年 1- 上年 1- 上年 本 上年 本季 同期 本季 同期 本季 同期 本季 同期 季 同期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指标名称 甲 平台交易额 1.按卖方所在地区分: 北 京 天 津 河 北 山 西 内蒙古 辽 宁 吉 林 黑龙江 上 海 江 苏 浙 江 安 徽 福 建 江 西 山 东 河 南 湖 北 湖 南 广 东 广 西 海 南 重 庆 四 川 贵 州 云 南 西 藏 陕 西 甘 肃 青 海 宁 夏 新 疆 国(境)外 2.对国(境)外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金额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日 计量 单位 乙 万元 —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代码 丙 201 —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 213 214 215 216 217 218 219 220 221 222 223 224 225 226 227 228 229 230 231 232 233 234 填表人: — — — — 联系电话: — — — — 报出日期:20 — — 年 月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拥有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不包括《重点网上交易平台名单 中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一季度季后 7 日,二季度季后 7 日,三季度季后 10 日、四季度季后 8 日 12:00 前独 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一季度季后 10 日、二季度季后 10 日、三季度季后 12 日、四 季度季后 10 日 12:00 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 116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3.审核关系: (1) 1=3+5+7+9 (2) 2=4+6+8+10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 117 - 生产经营景气状况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7 年 季 表 号:S 2 1 0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8 年 1 月 一、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①加快 □②持平 □③减慢 □①80%以上 □②50-80% □③50%以下 □①提高 □②持平 □③下降 □①增加 □②持平 □③减少 □①加快 □②持平 □③减慢 二、企业盈利与资金使用情况 21 本季度盈利比上季度(如选②,跳过问题 22) □①增加(盈利增加、亏损减少、扭亏为盈) □②持平 □③减少(盈利减少、亏损增加、盈转亏) 22 本季度利润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 □①业务量 □②税费 □③成本费用 □④销售价格 □⑤其他 23 本季度税费负担比上季度 □①上升 □②变化不大 □③下降 24 本季度资金周转情况(如选②或③,跳过问题 25) □①资金紧张 □②基本正常 □③资金充裕 25 本季度资金紧张的主要原因 (可多选,最多选 3 项) □①融资成本高 □②融资难 □③存货资金占用较多 □④货款回笼慢 □⑤工资等刚性支出较多 □⑥扩大再生产、基建投资 □⑦投资金融性资产 □⑧其他(请注明) 26 本季度外部融资主要来源 □①银行贷款 □②民间借款 □③专项资金 □④非银行类金融机构 □⑤其他 □⑥无此情况 27 下季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比去年同期 □①增加 □②持平 □③减少 三、企业用工情况 31 本季度用工需求比上季度 □①上升 □②基本持平 □③下降 32 您认为目前是否存在“招工难”问题 (若选①,跳过问题 33) □①不存在 □②存在,但不太严重 □③存在,比较严重 □④存在,非常严重 33 您认为“招工难”的主要原因是(最多可选 3 项) □①求职者对薪酬期望过高 □②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者减少 □③总体上求职者人数减少 □④招聘渠道不畅 □⑤ 其他(请注明) 34 下季度用工计划比本季度 □①增加 □②基本持平 □③减少 35 本企业最需要和缺少哪方面的人员 □①经营管理人员 □②科研人员 □③普通技工(或销售人员、普通服务人员) □④高级技工 □⑤其他人员(请注明) □⑥各种人员都不缺 四、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41 本季度是否受益于相关政策的帮助和支持(如选②,跳过问题 42) □①是 □②否 42 受益的政策措施有哪些(可多选,最多选 3 项) □①简政放权 □②创新支持 □③减税降费 □④“互联网+”扶持政策 □⑤降息 □⑥促进外贸稳定增长政策 □⑦其他(请注明) 43 您认为国家哪些政策还有待改进,请注明 五、评价与预测 51 您对本季度本企业经营状况的综合评价 □①良好 □②一般 □③不佳 52 您对下季度本企业经营状况的合理预期 □①乐观 □②一般 □③不乐观 53 您对本季度本行业运行状况的总体评价 □①良好 □②一般 □③不佳 54 您对下季度本行业运行状况的合理预期 □①乐观 □②一般 □③不乐观 55 您对下季度国内宏观经济形势的合理预期 □①乐观 □②一般 □③不乐观 11 本季度业务量增速比上季度 12 本季度客房入住率 13 本季度客房单价比上季度 14 本季度业务预订量比上季度 15 预计下季度业务量增速比本季度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法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管经营负责人)填写。 2.统计范围:辖区内大型和部分中小型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单位)。 3.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一季度季后 7 日、二季度季后 7 日、三季度季后 10 日、四季度季后 8 日 12:00 前独 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一季度季后 10 日、二季度季后 10 日、三季度季后 12 日、四 - 118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季度季后 10 日 12:00 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 119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五)房地产开发经营 基层年报表式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 表 号:1 0 1 - 1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7 年 6 月 2016年 101 组织机构代码 10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03 行业类别(GB/T 4754-2011) 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 1 行业代码 □□□□□□□□—□ 104 105 106 报表类别 □ A 农业 S 住宿和餐饮业 单位所在地及区划 3 B1 规模以下工业 F 规模以上服务业 省(自治区、直辖市) 乡(镇) C 建筑业 H 投资 E 批发和零售业 U 其他 地(区、市、州、盟) 单位位于: 县(区、市、旗) 街(村)、门牌号 社区(居委会) 街道办事处 区划代码 □□□□□□□□□□□□ 城乡代码 单位注册地及区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 乡(镇) 注册地位于: 街道办事处 □□□□□□□□□□□□ 单位规模 192 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营业收入 千元 元 营业税金及附加 千元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203 2 B 规模以上工业 X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191 201 单位详细名称 □□□□ 区划代码 193 102 联系方式 长途区号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 2 中型 □□□ 3 小型 人 4 微型 其中:女性 人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千元 其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02 开业(成立)时间 千元 205 登记注册类型 □□□ 内资 110 国有 15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20 集体 160 股份有限公司 130 股份合作 171 私营独资 141 国有联营 172 私营合伙 142 集体联营 173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143 国有与集体联营 174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149 其他联营 190 其他 151 国有独资公司 216 是否台商投资(限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填报) 206 企业控股情况 资产总计 年 千 月 电子邮箱 □□□□□ □□□□□□□□-□□□□□□ □□□□□□□□□□□ □□□□□□□□-□□□□□□ □□□□□□ 1 国有控股 县(区、市、旗) 街(村)、门牌号 社区(居委会) 城乡代码 1 大型 □ □□□ 网 址 港澳台商投资 外商投资 210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310 中外合资经营 220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320 中外合作经营 230 港澳台商独资 330 外资企业 240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90 其他港澳台投资 390 其他外商投资 2 集体控股 □ 1 是 3 私人控股 2 否 4 港澳台商控股 5 外商控股 9 其他 - 120 - 207 208 209 210 211 213 C01 C02 X01 ES1 E02 E03 S02 S03 214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隶属关系 □□ 10 中央 20 省(自治区、直辖市) 40 地(区、市、州、盟) 50 县(区、市、旗) 61 街道 62 镇 63 乡 71 社区(居委会) 72 村委会 90 其他 营业状态□ 1 营业 2 停业(歇业) 3 筹建 4 当年关闭 5 当年破产 6 当年注销 7 当年吊销 8 注册未经营 9 其他 执行会计标准类别 □ 1 企业会计制度 2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3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4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9 其他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 □ 1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2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9 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 机构类型 □□ 10 企业 20 事业单位 30 机关 40 社会团体 51 民办非企业单位 52 基金会 53 居委会 54 村委会 55 农民专业合作社 90 其他组织机构 企业集团情况(限企业集团母公司及成员企业填写) 本企业是 □ 1 集团母公司(核心企业或集团总部) 2 成员企业——请填直接上级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上级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编码 □□□□ 是否已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1 是 2 否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资质等级 □ 1 一级 2 二级 3 三级 4 四级 5 暂定 9 其他 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经营形式□ 1 独立门店 2 连锁总店(总部) 3 连锁门店 9 其他 零售业态 □□□□ 有店铺零售 1010 食杂店 1020 便利店 1030 折扣店 1040 超市 1050 大型超市 1060 仓储会员店 1070 百货店 1080 专业店 1090 专卖店 1100 家居建材商店 1110 购物中心 1120 厂家直销中心 无店铺零售 2010 电视购物 2020 邮购 2030 网上商店 2040 自动售货亭 2050 电话购物 2090 其他 批发和零售业年末零售营业面积 平方米 住宿业企业星级评定情况 □ 1 一星 2 二星 3 三星 4 四星 5 五星 9 其他 住宿和餐饮业年末餐饮营业面积 平方米 单位组织结构情况 本法人单位是否有上一级法人 □ 1.是 2.否 如为 1,请填写上一级法人组织机构代码 □□□□□□□□—□ 上一级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上一级法人单位详细名称 本法人单位绝对(相对)控股的下一级法人单位数 个 下一级法人单位情况: 序号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详细地址 区划代码 甲 1 2 3 4 5 …… 联系电话 6 主要业务活动 (或主要产品) 7 产业活动单位数 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 212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企业法人营业收入 (人) (千元) 9 10 行业代码 8 个 (单产业法人本指标填 1,免填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 序号 *单位类别 组织机构代码 甲 1 2 …… 联系 电话 7 主要业务活动 (或主要产品) 8 行业代码 9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3 统计负责人: 单位详细名称 详细地址 区划代码 4 5 6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经营性单位收入 (人) (千元) 10 11 *单位类别:1 法人单位本部(总部、本店、本所等) 单位负责人: 日 非企业法人支出 (费用)(千元) 11 填表人: 2 法人单位分支机构 联系电话: 非经营性单位支出 (费用)(千元) 12 (分部、分厂、分店、支所等)。 报出日期:20 年 月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 121 -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前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 4 月 15 日 24 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 收、上报。 3.本表涉及的填报目录:《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2016 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和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编码》。 4.调查单位填报要求:本表主要数据由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在调查开始前统一导入数据采集处理软件中,生 成报表数据。调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对表中的数据进行认真核对与填写,指标数据如有变 动应及时进行修改(加灰底的指标除外)。 5.统计机构数据审核、处理要求: (1)调查单位不能修改本表中 “101 组织机构代码” 、 “102 单位详细名称” 、 “103 行业代码” 、 “104 报表类别” 、 “105、 106”中的“区划代码和城乡代码” 。 (2)统计机构不能修改本表中的“101 组织机构代码” 、 “10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2 单位详细名称” 、 “104 报表 类别” ,不能跨报表类别修改“103 行业代码” ,不能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修改“105、106”中的“区划代码” ; “105、106”中的“城乡代码”根据 2016 年《统计用区划代码》提取生成。 (3)“191 单位规模” 、 “192 从业人员”和“193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等指标数据由各级统计机构待相关报表数据确 认后进行摘抄或计算取得。具体方法为:“192 从业人员”数据从 2016 年“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102-1 表)中 的“从业人员期末人数(01)”和“其中:女性(02)”摘抄取得;“193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分别从各行业 2016 年“财务状况”(103 表)中的“营业收入(301)” 、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302)” 、 “资产总计(213)” 、 “营业税金 及附加(309) ”和“其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310) ”摘抄取得;“191 单位规模”依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 企业划分办法》及“192 从业人员”和“193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的数据计算取得。 - 122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表 号:1 0 2 - 1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7 年 6 月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6年 指标名称 甲 一、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其中:女性 其中:非全日制 按人员类型分 在岗职工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按职业类型分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商业、服务业人员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按人员类型分 在岗职工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按职业类型分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计量 单位 代 码 数 量 乙 — 人 人 人 — 人 人 人 —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 人 人 人 — 人 丙 — 01 02 03 — 05 06 07 — 71 72 73 74 75 08 — 09 10 11 — 76 1 指标名称 甲 专业技术人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商业、服务业人员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 员 二、工资总额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按人员类型分 在岗职工 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 其他工资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按职业类型分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商业、服务业人员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 员 计量 单位 代 码 数 量 乙 人 人 人 人 — 千元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丙 77 78 79 80 — 12 — 13 14 15 16 17 18 19 — 81 82 83 84 85 1 补充资料: 不能填报“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数据的法人单位填报 发放工资的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4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50) 单位负责人: 日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统计机构次年 3 月 31 日 24 时前完成 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补充资料”由主表数据为空的调查单位填报。 4.审核关系: (1)01≥02 (2)01≥03 (3)01=05+06+07 (4)08=09+10+11 (5)12=13+18+19 (6)13=14+15+16+17 (7)01=71+72+73+74+75 (8)08=76+77+78+79+80 (9)12=81+82+83+84+85 - 123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财 务 状 况 表 号:X 1 0 3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7 年 6 月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6年 计量 指标名称 代码 本年 指标名称 乙 丙 1 甲 一、年初存货 千元 101 二、期末资产负债 — — 流动资产合计 千元 201 其中:应收账款 千元 202 存货 千元 205 固定资产合计 千元 固定资产原价 累计折旧 计量 代码 本年 乙 丙 1 千元 307 千元 308 千元 309 千元 310 其他业务利润 千元 311 208 销售费用 千元 312 千元 209 管理费用 千元 313 千元 210 千元 314 千元 211 千元 317 在建工程 千元 212 其中:利息收入 千元 318 资产总计 千元 213 利息支出 千元 319 流动负债合计 千元 214 资产减值损失 千元 320 千元 21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记) 千元 321 非流动负债合计 千元 21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记) 千元 322 负债合计 千元 217 营业利润 千元 323 所有者权益合计 千元 218 营业外收入 千元 325 千元 219 千元 324 三、损益及分配 — — 营业外支出 千元 326 营业收入 千元 301 利润总额 千元 327 千元 302 应交所得税 千元 328 土地转让收入 千元 303 四、人工成本及增值税 — — 商品房销售收入 千元 304 应付职工薪酬(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 千元 401 房屋出租收入 千元 305 应交增值税 千元 402 单位 甲 其中:本年折旧 其中:应付账款 其中:实收资本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单位负责人: 日 其他收入 千元 统计负责人: 306 填表人: 单位 营业成本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其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其中:税金 财务费用 其中:政府补助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 4 月 15 日 24 时前完成数据 审核、验收、上报。 3.审核关系: (1)201≥205 (2)210≥211 (3)213=217+218 (4)213≥201+209-210 (5)218≥219 (6)302=303+304+305+306 (7)309≥310 (8)313≥314 (9)317≥319-318 - 124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情况 表 号:1 0 9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7 年 6 月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6 年 一、信息化情况 01 截止年底贵企业使用的计算机 02 贵企业从事信息技术工作的员工有 03 贵企业是否有局域网(LAN) 04 05 06 07 台。 人。 □ 1 是 2否 贵企业在以下哪些方面采用了信息化管理(可多选)? 1 财务管理 □ 2 购销存管理 □ 3 生产制造管理 □ 4 物流配送管理 5 客户关系管理 □ 6 人力资源管理 □ 7 其他 □ 8 没有 贵企业全年信息化投入为 万元,其中:一次性投入 万元,运营维护投入 一次性投入中:硬件投入 万元,软件投入 万元。 贵企业通过哪些方式接入互联网(可多选)? 1 窄带(固定拨号/ISDN) □ 2 固定宽带(ADSL/光纤/专网等) □ 3 移动宽带 □ 4 其他(卫星通讯等) □ 5 没有接入 □ 贵企业通过互联网开展过以下哪些活动(可多选)? 01 收发电子邮件 □ 02 了解商品和服务的信息 □ 03 从政府机构获取信息 □ 04 与政府机构互动(不包括从政府机构获取信息) □ 05 使用网上银行 □ 06 使用其他金融服务(网上交易股票、基金、保险等) □ 07 提供客户服务 □ 08 拨打互联网电话或召开视频会议 □ 09 在线提供产品 □ 10 发布信息或即时消息 □ 11 员工培训 □ 12 对外或者对内招聘 □ 13 其他 □ 08 截止年底贵企业拥有的网站数量有 09 贵企业通过互联网采取哪些形式对本企业进行宣传和推广 (可多选)? 1 自有网站 □ 2 互联网广告 □ 3 搜索引擎 □ 4 电子商务平台 6 社交网站或即时通讯社交工具 □ 7 其他 □ 8 没有 □ □ □ 万元。 个。 □ 5 电子邮件 □ 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 10 11 12 贵企业是否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销售商品或服务? □ 1 是 2 否 (如选“2 否”转至问题 11) 如果选“1 是”,全年电子商务销售金额 万元,其中:对境外国家和地区的销售 贵企业是否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采购商品或服务? □ 1 是 2 否 (如选“2 否”转至问题 12) 如果选“1 是”,全年电子商务采购金额 万元,其中:对境外国家和地区的采购 本法人单位是否拥有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 1 是 2 否 ,如选“2 否”停止调查) 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数量 个,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情况: 序号 平台详细名称 平台网址 甲 1 2 万元 万元 01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前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 4 月 15 日 24 时前完成数据审核、 验收、上报。 - 125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基层定报表式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 2017年 101 109 103 月 组织机构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业类别(GB/T 4754-2011) 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 1 2 行业代码 104 表 号:2 0 1 - 1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8 年 1 月 102 单位详细名称 3 □□□□ 报表类别 □ A 农业 S 住宿和餐饮业 单位所在地及区划 B 规模以上工业 X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B1 规模以下工业 F 规模以上服务业 省(自治区、直辖市) 乡(镇) 105 单位位于: C 建筑业 H 投资 E 批发和零售业 U 其他 地(区、市、州、盟) 县(区、市、旗) 街(村)、门牌号 社区(居委会) 街道办事处 区划代码 □□□□□□□□□□□□ 城乡代码 □□□ 单位注册地及区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 乡(镇) 106 注册地位于: 区划代码 地(区、市、州、盟) 街道办事处 □□□□□□□□□□□□ 城乡代码 191 单位规模 1 大型 2 中型 192 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营业收入 千元 元 营业税金及附加 千元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人 193 201 203 205 联系方式 长途区号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县(区、市、旗) 街(村)、门牌号 社区(居委会) □ 3 小型 4 微型 其中:女性 人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千元 其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02 开业(成立)时间 千元 □□□□□ □□□□□□□□-□□□□□□ □□□□□□□□□□□ □□□□□□□□-□□□□□□ □□□□□□ □□□ 资产总计 年 千 月 电子邮箱 网 址 登记注册类型 □□□ 内资 港澳台商投资 外商投资 110 国有 15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10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310 中外合资经营 120 集体 160 股份有限公司 220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320 中外合作经营 130 股份合作 171 私营独资 230 港澳台商独资 330 外资企业 141 国有联营 172 私营合伙 240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42 集体联营 173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290 其他港澳台投资 390 其他外商投资 143 国有与集体联营 174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149 其他联营 190 其他 151 国有独资公司 - 126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216 是否台商投资(限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填报) 206 企业控股情况 207 隶属关系 10 中央 62 镇 208 营业状态□1 营业 2 停业(歇业) 3 筹建 4 当年关闭 5 当年破产 6 当年注销 7 当年吊销 8 注册未经营 9 其他 209 210 211 212 213 □ 1 国有控股 □ 2 集体控股 □□ 20 省(自治区、直辖市) 63 乡 1 是 3 私人控股 2 否 4 港澳台商控股 40 地(区、市、州、盟) 71 社区(居委会) 5 外商控股 50 县(区、市、旗) 72 村委会 9 其他 61 街道 90 其他 执行会计标准类别 □ 1 企业会计制度 2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3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4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9 其他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 □ 1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2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9 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 机构类型 □□ 10 企业 20 事业单位 30 机关 40 社会团体 51 民办非企业单位 52 基金会 53 居委会 54 村委会 55 农民专业合作社 90 其他组织机构 产业活动单位数 总计 个 其中:1 农林牧渔业 个 2 工业 个 3 建筑业 个 4 批发和零售业 个 5 住宿和餐饮业 个 6 房地产业 个 9 其他 个 企业集团情况(限企业集团母公司及成员企业填写) 本企业是 □ 1 集团母公司(核心企业或集团总部) 2 成员企业——请填直接上级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上级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C01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编码 □□□□ C02 是否已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1 是 X01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资质等级 □ 1 一级 2 二级 ES1 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经营形式 □ 1 独立门店 E02 零售业态 □□□□ 有店铺零售 1010 食杂店 1020 便利店 1070 百货店 1080 专业店 无店铺零售 2010 电视购物 2020 邮购 1030 折扣店 1090 专卖店 批发和零售业年末零售营业面积 S02 住宿业企业星级评定情况 S03 住宿和餐饮业年末餐饮营业面积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3 三级 4 四级 2 连锁总店(总部) 1040 超市 1100 家居建材商店 2030 网上商店 E03 2 否 5 暂定 3 连锁门店 1050 大型超市 1110 购物中心 2040 自动售货亭 9 其他 9 其他 1060 仓储会员店 1120 厂家直销中心 2050 电话购物 2090 其他 平方米 □ 1 一星 2 二星 3 三星 4 四星 5 五星 9 其他 平方米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2.省级名录库管理部门汇总需要更新的内容,报国家统计局普查中心,由普查中心统一在报告期开网前进行修改; 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在报告期开网前将修改后的数据统一导入数据采集处理软件中,生成报表数据,调查 单位免报;报告期开网后,各级统计机构不得再修改数据。 - 127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7年 表 号:2 0 2 - 1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8 年 1 月 季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本季 1—本季 甲 乙 丙 1 2 一、从业人员 — —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人 01 在岗职工 人 05 劳务派遣人员 人 06 其他从业人员 人 07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人 08 — 在岗职工 人 09 — 劳务派遣人员 人 10 — 其他从业人员 人 11 — 二、工资总额 — — —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千元 12 — 在岗职工 千元 13 — 劳务派遣人员 千元 18 — 其他从业人员 千元 19 — 补充资料: 不能填报“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数据的法人单位填报 发放工资的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49)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50)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 — — — —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一季度季后 7 日、二季度季后 7 日、三季度季后 10 日 12:00 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 四季度免报;省级统计机构一季度季后 10 日、二季度季后 10 日、三季度季后 12 日 18:00 完 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四季度免报。 3.“补充资料”由主表数据为空的调查单位填报。 4.审核关系: (1)01=05+06+07 12=13+18+19 (2)08=09+10+11 (3) - 128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7年 表 号:X 2 0 4 - 1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8 年 1 月 月 项目基本情况 01 项目代码 □□□□□□□□-□□□□ 02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所在地及区划 03 区划代码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 乡(镇) 04 项目开工时间 年 □□□□□□□□□□□□ 县(区、市、旗) 街(村)、门牌号 月 05 项目竣工时间 年 月 项目规划情况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代码 数量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代码 数量 甲 乙 丙 1 甲 乙 丙 1 平方米 06 套 08 — 061 其中:90 平方米及以下 套 081 平方米 07 144 平方米以上 套 083 住宅 平方米 071 其中:别墅、高档公寓 套 084 商业营业用房 平方米 072 办公楼 平方米 073 其他 平方米 074 项目规划占地面积 容积率 项目规划建筑面积 规划住宅套数 项目投资完成情况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代码 1—本月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代码 1—本月 甲 乙 丙 1 甲 乙 丙 1 计划总投资 万元 101 按工程用途分: — — 自开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 万元 103 万元 118 本年完成投资 万元 107 万元 117 万元 140 90-144 平方米 万元 130 按构成分: — — 144 平方米以上 万元 129 建筑工程 万元 108 其中:别墅、高档公寓 万元 119 安装工程 万元 109 办公楼 万元 121 设备工器具购置 万元 110 商业营业用房 万元 122 其他费用 万元 112 其他 万元 123 其中:旧建筑物购置费 万元 113 万元 128 土地购置费 万元 114 其中:本月完成投资 住宅 其中:90 平方米及以下 本年新增固定资产 - 129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项目房屋面积施工、销售及待售情况 按用途分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代码 合计 户型结构 住宅 其中:90 平方米 及以下 甲 乙 房屋施工面积 平方米 其中:本年新开工面积 平方米 本年房屋竣工面积 平方米 其中:不可销售面积 平方米 本年住宅竣工套数 套 本年房屋竣工价值 万元 本年批准预售面积 平方米 本年批准预售住宅套数 套 房屋出租面积 平方米 本年商品房销售面积 平方米 其中:本月销售面积 平方米 现房销售面积 平方米 期房销售面积 平方米 本年商品房销售额 万元 其中:本月销售额 万元 现房销售额 万元 期房销售额 万元 本年商品住宅销售套数 套 现房销售套数 套 期房销售套数 套 待售面积 平方米 其中:待售1-3 年(含1 年) 平方米 待售3 年以上(含3 年) 平方米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日 丙 601 602 603 604 605 608 626 627 609 610 630 611 612 613 631 614 615 616 617 618 623 624 625 1 平方米以上 3 别墅、 办公楼 营业 高档 用房 其他 公寓 7 8 — — — — — — — — — — — — — — — — — — — — 联系电话: 4 商业 6 填表人: 2 其中:144 其中: 5 报出日期:20 年 月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一个项目填报一张表。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 4、12 月月后 8 日,9 月月后 10 日,其他月月后 7 日 12:00 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1 月免报;省级统计机构 3、4、6、12 月月后 10 日,9 月月后 12 日,其他月月后 9 日 12:00 前 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1 月免报。 3.本表“项目基本情况”和“项目规划情况”指标数据由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根据上一个报告期数据统一 复制到数据采集处理软件中,生成报表数据;调查单位免填,但可以修改(未复制数据的由调查单位填报)。 4.本表除“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规划情况”、“计划总投资”、“自开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本月完成投资”、 “房屋出租面积”、“本月销售面积”、“本月销售额”、“待售面积”、“待售 1-3 年(含 1 年)”和“待售 3 年以上(含 3 年)”指标外,其他指标均为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数。 5.审核关系: “项目规划和投资完成情况”: (1)07=071+072+073+074 (2)08≥081+083 (3)08≥084 (4)103≥107 (5)107≥140 (6)107=108+109+110+112 (7)112≥113+114 (8)107=118+121+122+123 (9)118=117+130+129 (10)118≥119 “项目房屋面积施工、销售及待售情况”主栏: (1)601≥602 (2)603≥604 (3)610=611+612 (4)610≥630 (5)613=614+615 (6)613≥631 (7)616=617+618 (8)623≥624+625 “项目房屋面积施工、销售及待售情况”宾栏: (1)1=2+6+7+8 (2)2≥3+4 (3)2≥5 - 130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和土地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7年 计量 指标名称 月 表 号:X 2 0 4 - 2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8 年 1 月 代码 1—本月 乙 丙 1 上年末结余资金 万元 302 本年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303 万元 305 银行贷款 万元 322 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 单位 甲 国内贷款 万元 325 利用外资 万元 307 自筹资金 万元 311 其他资金来源 万元 318 其中:定金及预收款 万元 323 个人按揭贷款 万元 324 本年各项应付款合计 万元 320 其中:工程款 万元 321 待开发土地面积 平方米 403 本年土地购置面积 平方米 404 本年土地成交价款 万元 405 万元 406 其中:拆迁补偿费 单位负责人: 日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一个法人单位填报一张表,包括本单位全部资金到位情况。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 4、12 月月后 8 日,9 月月后 10 日,其他月月后 7 日 12:00 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1 月免报;省级统计机构 3、4、6、12 月月后 10 日,9 月月后 12 日,其他月月后 9 日 12:00 前 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1 月免报。 3.本表除“上年末结余资金”和“待开发土地面积”指标外,其他指标均为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数。 4.审核关系: (1)302≥0 (4)318≥323+324 (2)303=305+307+311+318 (5)320≥321 (3)305=322+325 (6)405≥406 - 131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 年 能源名称 甲 计量单位 代 码 季 1-本季 消费量 上年同期 消费金额 消费量 (千元) 丙 电力 千瓦时(度) 01 0.1229 千克标准煤/千瓦时 煤炭 吨 02 0.7143 吨标准煤/吨 焦炭 吨 03 0.9714 吨标准煤/吨 煤气 立方米 04 0.5714 千克标准煤/立方米 天然气 立方米 05 1.33 千克标准煤/立方米 液化石油气 吨 06 1.7143 吨标准煤/吨 汽油 吨 07 1.4714 吨标准煤/吨 煤油 吨 08 1.4714 吨标准煤/吨 柴油 吨 09 1.4571 吨标准煤/吨 燃料油 吨 10 外购热力 百万千焦 11 1.4286 吨标准煤/吨 0.0341 吨标准煤/百万千焦 能源合计 吨标准煤 12 统计负责人: 2 - 填表人: 3 参考折标准煤系数 消 费 金 额 (千元) 乙 单位负责人: 日 1 表 号:2 0 5 - 5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8 年 1 月 4 丁 - 联系电话: - 报出日期:20 年 月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1 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一、二季度季后 7 日,三季度季后 11 日,四季度季后 8 日 12:00 前独立自行网上填 报;省级统计机构季后 13 日 12:00 前完成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上年同期”数据统一由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复制,调查单位和各级统计机构均不得修改;本年新 增的调查单位自行填报“上年同期”数据。 4.油品重量单位与容积单位的换算关系: (1)汽 油:1 升=0.73 千克=0.00073 吨 (2)轻柴油:1 升=0.86 千克=0.00086 吨 (3)重柴油:1 升=0.92 千克=0.00092 吨 (4)煤 油:1 升=0.82 千克=0.00082 吨 (5)燃料油:1 升=0.91 千克=0.00091 吨 5.液化天然气与天然气换算关系: 1 千克液化天然气=1.38 立方米天然气 天然气包括液化天然气。 - 132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盖章): 2017年1- 表 号: 2 0 6 - 1 表 制定机关: 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 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 2 0 1 8 年 1 月 月 一、项目基本情况 01 项目代码 □□□□□□□□□-□□□□□□-□□□ 02 项目名称 投资项目在 13 线审批监管 平台统一代 □□□□-□□□□□□-□□-□□-□□□□□□ 码 报表类别 104 报表类别 □ A 农业 B 规模以上工业 S 住宿和餐饮业 X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登记注册类型 E 批发和零售业 F 规模以上服务业 H 投资 U 其他 港澳台商投资 110 国有 15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10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330 外资企业 120 集体 160 股份有限公司 220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30 股份合作 171 私营独资 230 港澳台商独资 390 其他外商投资 141 国有联营 172 私营合伙 240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个体经营 142 集体联营 173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290 其他港澳台投资 410 个体户 143 国有与集体联营 174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 420 个人合伙 149 其他联营 190 其他 310 中外合资经营 151 国有独资公司 03 C 建筑业 □□□ 内资 204 B1 规模以下工业 320 中外合作经营 项目建设所 在地及区划 区划代码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 乡(镇) 街(村)、门牌号 □□□□□□□□□□□□ 04 联系电话 □□□□□□□□—□□□□□ 05 06 控股情况 □ 3 私人控股 隶属关系 □□ 10 中央 20 省(自治区、直辖市) 建设性质 □ 07 08 1 国有控股 1 新建 县(区、市、旗) 2 集体控股 2 扩建 项目行业编码 4 港澳台商控股 40 地(区、市、州、盟) 3 改建和技术改造 □□□□ 5 外商控股 50 县(区、市、旗) 4 单纯建造生活设施 5 迁建 6 恢复 9 其他 90 其他 7 单纯购置 1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09 11 项目类别 本年全部 投产时间 2 棚户区改造项目 3 涉农项目 □□□□年□□月 10 项目开工时间 □□□□年□□月 12 期末项目建设状态 □ 1 在建 2 全部投产 3 全部停缓建 - 133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二、项目投资情况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代码 1—本月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代码 1—本月 甲 乙 丙 1 甲 乙 丙 计划总投资 万元 101 房屋竣工面积 平方米 132 自开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 万元 103 其中:住宅 平方米 133 本年完成投资 万元 107 房屋竣工价值 万元 134 其中:本月完成投资 万元 140 其中:住宅 万元 135 其中:住宅 万元 118 上年末结余资金 万元 302 本年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303 国家预算资金 万元 304 万元 328 按构成分: 建筑工程 万元 108 安装工程 万元 109 设备工器具购置 万元 110 国内贷款 万元 305 万元 111 债券 万元 306 万元 112 利用外资 万元 307 其中:旧建筑物购置费 万元 113 自筹资金 万元 311 其中:建设用地费 万元 114 其他资金来源 万元 318 本年新增固定资产 万元 128 各项应付款合计 万元 320 房屋施工面积 平方米 130 其中:工程款 万元 321 其中:住宅 平方米 131 报出日期:20 年 其中:购置旧设备 其他费用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其中:中央预算资金 填表人: 1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的 5000 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 4、12 月月后 8 日,9 月月后 10 日,其他月月后 7 日 12:00 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 省级统计机构 3、4、6、12 月月后 10 日,9 月月后 12 日,其他月月后 9 日 12:00 前完成数 据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除“计划总投资”、“自开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其中:本月完成投资”指标外,其他指标均为自年初至 报告期末累计数。 4.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代码的填报范围:报告期在建及新开工项目均需填写。该代码由各级发改部门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生成。 5.审核关系: (1)103≥107 (2)107≥140 (3)107≥118 (4)107=108+109+110+112 (5)110≥111 (6)112≥113+114 (7)130≥131 (8)132≥133 (9)134≥135 (10)303=304+305+306+307+311+318 (11)304≥328 (12)320≥321 - 134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 表 号:2 0 6 - 2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8 年 1 月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7年 半年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年初余额 甲 乙 丙 1 2 3 4 千元 101 千元 — — — — — 建筑安装工程 千元 102 — — — 在安装设备 千元 103 — — — 待摊支出 千元 104 — — — 千元 201 购置不需安装的设备、工器具 千元 202 — — — 其中:购置旧设备及工器具 千元 203 — — — 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 千元 204 — — — 其他固定资产 千元 205 — — — 千元 206 — — — 千元 301 千元 302 四、其他资产 千元 401 五、房屋开发成本(限房地产开发企业填报) 千元 501 建筑安装工程费 千元 502 — — — 前期工程费 千元 503 — — — 基础设施建设费 千元 504 — — — 公共配套设施费 千元 505 — — —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千元 506 — — — 开发间接费 千元 507 — — — 借款费用 千元 508 — — — 其他费用 千元 509 — — — 千元 601 一、在建工程 按构成分: 二、固定资产原价 其中:购置房屋、构筑物 三、无形资产 其中: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填本项) 六、累计折旧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借方发生额 贷方发生额 报出日期:20 期末余额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上半年 7 月 18 日,下半年次年 1 月 18 日 18:00 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 构上半年 7 月 22 日,下半年次年 1 月 22 日 12:00 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为半年报,上半年报送 1-6 月份数据,下半年报送 1-12 月份数据。 4.“借方发生额”、“贷方发生额”填报自年初累计至报告期末数据。 5.主要审核关系: (1)各项指标期末余额=年初余额+本年借方发生额-本年贷方发生额 (2)101=102+103+104 (3)201=202+204+205 (4)202≥203 (5)205≥206 (6)301≥302 (7)501=502+503+504+505+506+507+508+509 - 135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7 年 表 号:2 0 9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8 年 1 月 季 一、平台基本情况 01 02 03 04 05 电商平台统计代码:□□□□□□□□□-□□ 电商平台详细名称: 自营电子商务销售额 1-本季 自营电子商务采购额 1-本季 非自营电子商务交易额 1-本季 万元 万元 万元 电商平台网址: 上年同期 上年同期 上年同期 万元 万元 万元 二、平台交易情况 对单位(B2B+B2G) 对个人(B2C+C2C) 商品 服务 商品 服务 11- 上年 1- 上年 1- 上年 1- 上年 本 上年 本季 同期 本季 同期 本季 同期 本季 同期 季 同期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指标名称 甲 平台交易额 1.按卖方所在地区分: 北 京 天 津 河 北 山 西 内蒙古 辽 宁 吉 林 黑龙江 上 海 江 苏 浙 江 安 徽 福 建 江 西 山 东 河 南 湖 北 湖 南 广 东 广 西 海 南 重 庆 四 川 贵 州 云 南 西 藏 陕 西 甘 肃 青 海 宁 夏 新 疆 国(境)外 2.对国(境)外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金额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日 计量 单位 乙 万元 —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代码 丙 201 —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 213 214 215 216 217 218 219 220 221 222 223 224 225 226 227 228 229 230 231 232 233 234 填表人: — — — — 联系电话: — — — — 报出日期:20 — — 年 月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拥有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不包括《重点网上交易平台名单》 中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一季度季后 7 日,二季度季后 7 日,三季度季后 10 日、四季度季后 8 日 12:00 前独 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一季度季后 10 日、二季度季后 10 日、三季度季后 12 日、四 季度季后 10 日 12:00 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 136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3.审核关系: (1) 1=3+5+7+9 (2) 2=4+6+8+10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 137 - 生产经营景气状况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7 年 季 表 号:X 2 1 0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8 年 1 月 一、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11 上(下)半年土地购置面积比上期 □①增加 □②持平 □③减少 *12 上(下)半年土地购置面积计划比上期 □①增加 □②持平 □③减少 13 本季度新开工面积比去年同期 □①增加 □②持平 □③减少 14 本季度商品房预售面积比上季度 □①增加 □②持平 □③减少 15 本季度商品房平均销售(包括预售)价格比上季度 □①上升 □②持平 □③下降 16 下季度商品房平均销售(包括预售)价格预计比本季度 □①上升 □②持平 □③下降 17 本季度待售商品房面积比上季度 □①增加 □②持平 □③减少 二、企业盈利与资金使用情况 21 本季度盈利比上季度(如选②,跳过问题 22) □①增加(盈利增加、亏损减少、扭亏为盈) □②持平 □③减少(盈利减少、亏损增加、盈转亏) 22 本季度利润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 □①业务量 □②税费 □③成本费用 □④销售价格 □⑤其他 23 本季度税费负担比上季度 □①上升 □②变化不大 □③下降 24 本季度资金周转情况(如选②或③,跳过问题 25) □①资金紧张 □②基本正常 □③资金充裕 25 本季度资金紧张的主要原因 (可多选,最多选 3 项) □①融资成本高 □②融资难 □③存货资金占用较多 □④货款回笼慢 □⑤工资等刚性支出较多 □⑥扩大再生产、基建投资 □⑦投资金融性资产 □⑧其他(请注明) 26 本季度外部融资主要来源 □①银行贷款 □②民间借款 □③专项资金 □④非银行类金融机构 □⑤其他 □⑥无此情况 27 下季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比去年同期 □①增加 □②持平 □③减少 三、企业用工情况 31 本季度用工需求比上季度 □①上升 □②基本持平 □③下降 32 您认为目前是否存在“招工难”问题 (若选①,跳过问题 33) □①不存在 □②存在,但不太严重 □③存在,比较严重 □④存在,非常严重 33 您认为“招工难”的主要原因是(最多可选 3 项) □①求职者对薪酬期望过高 □②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者减少 □③总体上求职者人数减少 □④招聘渠道不畅 □⑤ 其他(请注明) 34 下季度用工计划比本季度 □①增加 □②基本持平 □③减少 35 本企业最需要和缺少哪方面的人员 □①经营管理人员 □②科研人员 □③普通技工(或销售人员、普通服务人员) □④高级技工 □⑤其他人员(请注明) □⑥各种人员都不缺 四、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41 本季度是否受益于相关政策的帮助和支持(如选②,跳过问题 42) □①是 □②否 42 受益的政策措施有哪些(可多选,最多选 3 项) □①简政放权 □②创新支持 □③减税降费 □④“互联网+”扶持政策 □⑤降息 □⑥促进外贸稳定增长政策 □⑦其他(请注明) 43 您认为国家哪些政策还有待改进,请注明 五、评价与预测 51 您对本季度本企业经营状况的综合评价 □①良好 □②一般 □③不佳 52 您对下季度本企业经营状况的合理预期 □①乐观 □②一般 □③不乐观 53 您对本季度本行业运行状况的总体评价 □①良好 □②一般 □③不佳 54 您对下季度本行业运行状况的合理预期 □①乐观 □②一般 □③不乐观 55 您对下季度国内宏观经济形势的合理预期 □①乐观 □②一般 □③不乐观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法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管经营负责人)填写。 2.统计范围:辖区内抽中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企业(单位)。 3.报送日期及方式:一季度季后 7 日、二季度季后 7 日、三季度季后 10 日、四季度季后 8 日 12:00 前网上填报。 - 138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4.带*指标每半年填报一次。 - 139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六)规模以上服务业 基层年报表式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 表 号:1 0 1 - 1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7 年 6 月 2016年 101 组织机构代码 10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03 行业类别(GB/T 4754-2011) 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 1 行业代码 □□□□□□□□—□ 104 105 106 报表类别 □ A 农业 S 住宿和餐饮业 单位所在地及区划 3 B1 规模以下工业 F 规模以上服务业 省(自治区、直辖市) 乡(镇) C 建筑业 H 投资 E 批发和零售业 U 其他 地(区、市、州、盟) 单位位于: 县(区、市、旗) 街(村)、门牌号 社区(居委会) 街道办事处 区划代码 □□□□□□□□□□□□ 城乡代码 单位注册地及区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 乡(镇) 注册地位于: 街道办事处 □□□□□□□□□□□□ 单位规模 192 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营业收入 千元 元 营业税金及附加 千元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203 2 B 规模以上工业 X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191 201 单位详细名称 □□□□ 区划代码 193 102 联系方式 长途区号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 2 中型 □□□ 3 小型 人 4 微型 其中:女性 人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千元 其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02 开业(成立)时间 千元 205 登记注册类型 □□□ 内资 110 国有 15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20 集体 160 股份有限公司 130 股份合作 171 私营独资 141 国有联营 172 私营合伙 142 集体联营 173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143 国有与集体联营 174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149 其他联营 190 其他 151 国有独资公司 216 是否台商投资(限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填报) 206 企业控股情况 资产总计 年 千 月 电子邮箱 □□□□□ □□□□□□□□-□□□□□□ □□□□□□□□□□□ □□□□□□□□-□□□□□□ □□□□□□ 1 国有控股 县(区、市、旗) 街(村)、门牌号 社区(居委会) 城乡代码 1 大型 □ □□□ 网 址 港澳台商投资 外商投资 210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310 中外合资经营 220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320 中外合作经营 230 港澳台商独资 330 外资企业 240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90 其他港澳台投资 390 其他外商投资 2 集体控股 □ 1 是 3 私人控股 2 否 4 港澳台商控股 5 外商控股 9 其他 - 140 - 207 208 209 210 211 213 C01 C02 X01 ES1 E02 E03 S02 S03 214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隶属关系 □□ 10 中央 20 省(自治区、直辖市) 40 地(区、市、州、盟) 50 县(区、市、旗) 61 街道 62 镇 63 乡 71 社区(居委会) 72 村委会 90 其他 营业状态□ 1 营业 2 停业(歇业) 3 筹建 4 当年关闭 5 当年破产 6 当年注销 7 当年吊销 8 注册未经营 9 其他 执行会计标准类别 □ 1 企业会计制度 2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3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4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9 其他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 □ 1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2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9 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 机构类型 □□ 10 企业 20 事业单位 30 机关 40 社会团体 51 民办非企业单位 52 基金会 53 居委会 54 村委会 55 农民专业合作社 90 其他组织机构 企业集团情况(限企业集团母公司及成员企业填写) 本企业是 □ 1 集团母公司(核心企业或集团总部) 2 成员企业——请填直接上级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上级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编码 □□□□ 是否已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1 是 2 否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资质等级 □ 1 一级 2 二级 3 三级 4 四级 5 暂定 9 其他 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经营形式□ 1 独立门店 2 连锁总店(总部) 3 连锁门店 9 其他 零售业态 □□□□ 有店铺零售 1010 食杂店 1020 便利店 1030 折扣店 1040 超市 1050 大型超市 1060 仓储会员店 1070 百货店 1080 专业店 1090 专卖店 1100 家居建材商店 1110 购物中心 1120 厂家直销中心 无店铺零售 2010 电视购物 2020 邮购 2030 网上商店 2040 自动售货亭 2050 电话购物 2090 其他 批发和零售业年末零售营业面积 平方米 住宿业企业星级评定情况 □ 1 一星 2 二星 3 三星 4 四星 5 五星 9 其他 住宿和餐饮业年末餐饮营业面积 平方米 单位组织结构情况 本法人单位是否有上一级法人 □ 1.是 2.否 如为 1,请填写上一级法人组织机构代码 □□□□□□□□—□ 上一级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上一级法人单位详细名称 本法人单位绝对(相对)控股的下一级法人单位数 个 下一级法人单位情况: 序号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详细地址 区划代码 甲 1 2 3 4 5 …… 联系电话 6 主要业务活动 (或主要产品) 7 产业活动单位数 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 8 个 *单位类别 组织机构代码 甲 1 2 主要业务活动 (或主要产品) 8 行业代码 9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3 统计负责人: 单位详细名称 详细地址 区划代码 4 5 6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经营性单位收入 (人) (千元) 10 11 *单位类别:1 法人单位本部(总部、本店、本所等) 单位负责人: 日 非企业法人支出 (费用)(千元) 11 (单产业法人本指标填 1,免填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 序号 212 …… 联系 电话 7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企业法人营业收入 (人) (千元) 9 10 行业代码 填表人: 2 法人单位分支机构 联系电话: 非经营性单位支出 (费用)(千元) 12 (分部、分厂、分店、支所等)。 报出日期:20 年 月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 141 -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前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 4 月 15 日 24 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 收、上报。 3.本表涉及的填报目录:《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2016 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和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编码》。 4.调查单位填报要求:本表主要数据由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在调查开始前统一导入数据采集处理软件中,生 成报表数据。调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对表中的数据进行认真核对与填写,指标数据如有变 动应及时进行修改(加灰底的指标除外)。 5.统计机构数据审核、处理要求: (1)调查单位不能修改本表中 “101 组织机构代码” 、 “102 单位详细名称” 、 “103 行业代码” 、 “104 报表类别” 、 “105、 106”中的“区划代码和城乡代码” 。 (2)统计机构不能修改本表中的“101 组织机构代码” 、 “10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2 单位详细名称” 、 “104 报表 类别” ,不能跨报表类别修改“103 行业代码” ,不能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修改“105、106”中的“区划代码” ; “105、106”中的“城乡代码”根据 2016 年《统计用区划代码》提取生成。 (3)“191 单位规模” 、 “192 从业人员”和“193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等指标数据由各级统计机构待相关报表数据确 认后进行摘抄或计算取得。具体方法为:“192 从业人员”数据从 2016 年“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102-1 表)中 的“从业人员期末人数(01)”和“其中:女性(02)”摘抄取得;“193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分别从各行业 2016 年“财务状况”(103 表)中的“营业收入(301)” 、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302)” 、 “资产总计(213)” 、 “营业税金 及附加(309) ”和“其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310) ”摘抄取得;“191 单位规模”依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 企业划分办法》及“192 从业人员”和“193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的数据计算取得。 - 142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表 号:1 0 2 - 1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7 年 6 月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6年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代 码 数 量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代 码 数 量 甲 乙 丙 1 甲 乙 丙 1 一、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其中:女性 其中:非全日制 按人员类型分 在岗职工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按职业类型分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商业、服务业人员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按人员类型分 在岗职工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按职业类型分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 人 人 人 — 人 人 人 —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 人 人 人 — 人 — 01 02 03 — 05 06 07 — 71 72 73 74 75 08 — 09 10 11 — 76 人 人 人 人 — 千元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77 78 79 80 — 12 — 13 14 15 16 17 18 19 — 81 82 83 84 85 专业技术人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商业、服务业人员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 员 二、工资总额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按人员类型分 在岗职工 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 其他工资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按职业类型分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商业、服务业人员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 员 补充资料: 不能填报“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数据的法人单位填报 发放工资的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4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50) 单位负责人: 日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统计机构次年 3 月 31 日 24 时前完成 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补充资料”由主表数据为空的调查单位填报。 4.审核关系: (1)01≥02 (2)01≥03 (3)01=05+06+07 (4)08=09+10+11 (5)12=13+18+19 (6)13=14+15+16+17 (7)01=71+72+73+74+75 (8)08=76+77+78+79+80 (9)12=81+82+83+84+85 - 143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财 务 状 况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7年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甲 乙 一、年初存货 千元 二、期末资产负债 - 流动资产合计 千元 其中:应收账款 千元 存货 千元 固定资产原价 千元 累计折旧 千元 其中:本年折旧 千元 资产总计 千元 应付账款 千元 负债合计 千元 所有者权益合计 千元 三、损益及分配 — 营业收入 千元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千元 营业成本 千元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千元 营业税金及附加 千元 其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千元 销售费用 千元 管理费用 千元 其中:税金 千元 财务费用 千元 其中:利息收入 千元 利息支出 千元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记) 千元 营业利润 千元 营业外收入 千元 其中:政府补助 千元 营业外支出 千元 利润总额 千元 应交所得税 千元 四、人工成本及增值税 — 应付职工薪酬(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 千元 应交增值税 千元 五、从事服务业活动的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人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日 代码 丙 101 — 201 202 205 209 210 211 213 215 217 218 — 301 302 307 308 309 310 312 313 314 317 318 319 322 323 325 324 326 327 328 — 401 402 610 联系电话: 表 号:F 1 0 3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 统 字 ( 2 0 1 6 ) 1 2 5 号 有效期至:2 0 1 7 年 6 月 本年 上年同期 1 2 分机号: 报出日期:20 年 月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 4 月 15 日 24 时前完 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上年同期”数据统一由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复制;本年新增的调查单位自行填报“上年同期”数据。 4.审核关系: (1)所有者权益合计(218)=资产总计(213)-负债合计(217); (2)营业收入(301)≥其中:主营业务收入(302); (3)营业成本(307)≥其中:主营业务成本(308); (4)营业税金及附加(309)≥其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310); (5)管理费用(313)>其中:税金(314); - 144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6)当利润总额(327)>0 时,利润总额(327)>应交所得税(328) - 145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企业研发项目情况 表 号:1 0 7 - 1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组织机构代码□□□□□□□□-□ 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6 年 序号 项目 名称 项目 来源 项目 合作 形式 项目 成果 形式 甲 乙 1 2 3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7 年 6 月 项目人员 跨年项目 参加项目 项目经费 项目技术 项 目项 目 实际工作 所处主要 人 员 内部支出 政府 经济目标 起始日期 完成日期 时 间 进展阶段 (人) (千元) 资金 (人月) 4 填表人: 5 6 7 联系电话: 8 9 报出日期:20 10 年 11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法人单位的全部研发项目。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 4 月 15 日 24 时前完成数据 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项目来源”按《研发项目来源分类目录》填报; “项目合作形式”按《研发项目合作形式分类目录》填报; “项目成果形式”按《研发项目成果形式分类目录》填报; “项目技术经济目标”按《研发项目技术经济目标分类目录》填报; “跨年项目所处主要进展阶段”按《跨年研发项目所处主要进展阶段分类目录》填报,非跨年项目免填。 4.审核关系: 表内审核: (1)若 6≠000000,则 5≤6 且 5≤201612 且 6≥201601 (2)若 5≤201512 或 6≥201701,则第 7 项的有效代码为 1、2、3 或 4 (3)9>0 (4)10>0 (5)10≥11 表间审核: (1)107-1 表∑(8)≤107-2 表(3) (2)107-1 表∑(10)≤107-2 表(9+20-12-13) (3)107-1 表∑(11)≤107-2 表(21) - 146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 表 号: 1 0 7 - 2 表 制定机关: 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 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 2 0 1 7 年 6 月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6 年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代码 数量 甲 乙 丙 一、研发人员情况 — 研发人员合计 人 其中:女性 人 其中:全职人员 人 其中:本科毕业及以上人员 人 二、研发经费情况 — 研发经费支出合计(9+19+15) 千元 其中:使用来自政府部门的研发资金 千元 (一)企业内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 千元 人员人工费(包含各种补贴) 千元 原材料费 千元 折旧费用与长期费用摊销 千元 无形资产摊销 千元 其他费用 千元 (二)当年形成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支出 千元 其中:仪器和设备 千元 (三)委托外单位开展研发的经费支出 千元 对境内研究机构支出 千元 对境内高等学校支出 千元 对境内企业支出 千元 对境外支出 千元 三、企业办(境内)研发机构情况 — 期末机构数 个 机构人员合计 人 其中:博士毕业 人 硕士毕业 人 机构经费支出 人 期末仪器和设备原价 千元 其中:进口 千元 — 3 6 8 53 — 54 21 9 10 11 12 13 14 19 20 15 16 17 55 18 — 24 25 26 27 29 30 31 单位负责人: 日 统计负责人: 1 填表人: 计量 代码 数量 单位 指标名称 甲 乙 丙 四、研发产出及相关情况 (一)自主知识产权情况 当年专利申请受理数 其中:发明专利 期末有效发明专利数 其中:已被实施 *其中:境外授权 *专利所有权转让及许可数 *专利所有权转让及许可收入 (二)新产品生产及销售情况 *新产品产值 *新产品销售收入 *其中:出口 (三)其他情况 *发表科技论文 *期末拥有注册商标 *其中:境外注册 *形成国家或行业标准 五、其他相关情况 (一)政府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减免税 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 (二)技术获取和技术改造情况 *引进境外技术经费支出 *引进境外技术的消化吸收经费支出 *购买境内技术经费支出 *技术改造经费支出 (三)期末企业在境外设立的研发机构数 — — 件 件 件 件 件 件 千元 — 千元 千元 千元 — 篇 件 件 项 — — 千元 千元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个 — — 32 33 34 52 35 36 37 — 38 39 40 — 41 42 43 44 — — 45 46 — 47 48 49 50 51 报出日期:20 年 联系电话: 1 月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 4 月 15 日 24 时前完成数据 审核、验收、上报。 3.标注“*”符号的指标限规模以上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法人单位填报。 4.审核关系: 表内审核: (1)3≥6 (2)3≥8 (3)3≥53≥26+27 (4)3≥25≥26+27 (5)54=9+19+15≥21 (6)9=10+11+12+13+14 (7)若 3>0,则 10>0 (8)若 10>0,则 3>0 (9)19≥20 (10)15=16+17+55+18 (11)9+19-12-13≥29 (12)若 24>0,则 25>0 且 29>0 (13)若 25>0,则 24>0 且 29>0 (14)若 29>0,则 24>0 且 25>0 (15)若 30>0,则 24>0 (16)30≥31 (17)32≥33 (18)34≥52 (19)34≥35 (20)39≥40 (21)42≥43 表间审核: (1)107-2 表(3)≥107-1 表∑(8) (2)107-2 表(9+20-12-13)≥107-1 表∑(10) (3)107-2 表 (21) ≥ 107-1 表 ∑ (11) - 147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情况 表 号:1 0 9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7 年 6 月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6 年 一、信息化情况 01 截止年底贵企业使用的计算机 02 贵企业从事信息技术工作的员工有 03 贵企业是否有局域网(LAN) 04 05 06 07 台。 人。 □ 1 是 2否 贵企业在以下哪些方面采用了信息化管理(可多选)? 1 财务管理 □ 2 购销存管理 □ 3 生产制造管理 □ 4 物流配送管理 5 客户关系管理 □ 6 人力资源管理 □ 7 其他 □ 8 没有 贵企业全年信息化投入为 万元,其中:一次性投入 万元,运营维护投入 一次性投入中:硬件投入 万元,软件投入 万元。 贵企业通过哪些方式接入互联网(可多选)? 1 窄带(固定拨号/ISDN) □ 2 固定宽带(ADSL/光纤/专网等) □ 3 移动宽带 □ 4 其他(卫星通讯等) □ 5 没有接入 □ 贵企业通过互联网开展过以下哪些活动(可多选)? 01 收发电子邮件 □ 02 了解商品和服务的信息 □ 03 从政府机构获取信息 □ 04 与政府机构互动(不包括从政府机构获取信息) □ 05 使用网上银行 □ 06 使用其他金融服务(网上交易股票、基金、保险等) □ 07 提供客户服务 □ 08 拨打互联网电话或召开视频会议 □ 09 在线提供产品 □ 10 发布信息或即时消息 □ 11 员工培训 □ 12 对外或者对内招聘 □ 13 其他 □ 08 截止年底贵企业拥有的网站数量有 09 贵企业通过互联网采取哪些形式对本企业进行宣传和推广 (可多选)? 1 自有网站 □ 2 互联网广告 □ 3 搜索引擎 □ 4 电子商务平台 6 社交网站或即时通讯社交工具 □ 7 其他 □ 8 没有 □ □ □ 万元。 个。 □ 5 电子邮件 □ 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 10 11 贵企业是否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销售商品或服务? □ 1 是 2 否 (如选“2 否”转至问题 11) 如果选“1 是”,全年电子商务销售金额 万元,其中:对境外国家和地区的销售 贵企业是否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采购商品或服务? □ 1 是 2 否 (如选“2 否”转至问题 12) 如果选“1 是”,全年电子商务采购金额 万元,其中:对境外国家和地区的采购 本法人单位是否拥有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 1 是 2 否 ,如选“2 否”停止调查) 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数量 个,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情况: 序号 平台详细名称 平台网址 甲 1 2 12 万元 万元 01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 3 月 10 日 24 时前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 4 月 15 日 24 时前完成数据审核、 验收、上报。 - 148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基层定报表式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 2017年 101 109 103 月 组织机构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业类别(GB/T 4754-2011) 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 1 2 行业代码 104 表 号:2 0 1 - 1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8 年 1 月 102 单位详细名称 3 □□□□ 报表类别 □ A 农业 S 住宿和餐饮业 单位所在地及区划 B 规模以上工业 X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B1 规模以下工业 F 规模以上服务业 省(自治区、直辖市) 乡(镇) 105 单位位于: C 建筑业 H 投资 E 批发和零售业 U 其他 地(区、市、州、盟) 县(区、市、旗) 街(村)、门牌号 社区(居委会) 街道办事处 区划代码 □□□□□□□□□□□□ 城乡代码 □□□ 单位注册地及区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 乡(镇) 106 注册地位于: 区划代码 地(区、市、州、盟) 街道办事处 □□□□□□□□□□□□ 城乡代码 191 单位规模 1 大型 2 中型 192 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营业收入 千元 元 营业税金及附加 千元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人 193 201 203 205 县(区、市、旗) 街(村)、门牌号 社区(居委会) □ 3 小型 4 微型 其中:女性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千元 其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02 开业(成立)时间 千元 联系方式 长途区号 □□□□□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传真号码 □□□□□□□□-□□□□□□ 邮政编码 □□□□□□ □□□ 人 资产总计 年 千 月 电子邮箱 网 址 登记注册类型 □□□ 内资 港澳台商投资 外商投资 110 国有 15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10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310 中外合资经营 120 集体 160 股份有限公司 220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320 中外合作经营 130 股份合作 171 私营独资 230 港澳台商独资 330 外资企业 141 国有联营 172 私营合伙 240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42 集体联营 173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290 其他港澳台投资 390 其他外商投资 143 国有与集体联营 174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149 其他联营 190 其他 151 国有独资公司 - 149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216 是否台商投资(限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填报) 206 企业控股情况 207 隶属关系 10 中央 62 镇 208 营业状态□1 营业 2 停业(歇业) 3 筹建 4 当年关闭 5 当年破产 6 当年注销 7 当年吊销 8 注册未经营 9 其他 209 210 211 212 213 □ 1 国有控股 □ 2 集体控股 □□ 20 省(自治区、直辖市) 63 乡 1 是 3 私人控股 2 否 4 港澳台商控股 40 地(区、市、州、盟) 71 社区(居委会) 5 外商控股 50 县(区、市、旗) 72 村委会 9 其他 61 街道 90 其他 执行会计标准类别 □ 1 企业会计制度 2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3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4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9 其他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 □ 1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2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9 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 机构类型 □□ 10 企业 20 事业单位 30 机关 40 社会团体 51 民办非企业单位 52 基金会 53 居委会 54 村委会 55 农民专业合作社 90 其他组织机构 产业活动单位数 总计 个 其中:1 农林牧渔业 个 2 工业 个 3 建筑业 个 4 批发和零售业 个 5 住宿和餐饮业 个 6 房地产业 个 9 其他 个 企业集团情况(限企业集团母公司及成员企业填写) 本企业是 □ 1 集团母公司(核心企业或集团总部) 2 成员企业——请填直接上级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上级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C01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编码 □□□□ C02 是否已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1 是 X01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资质等级 □ 1 一级 2 二级 ES1 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经营形式 □ 1 独立门店 E02 零售业态 □□□□ 有店铺零售 1010 食杂店 1020 便利店 1070 百货店 1080 专业店 无店铺零售 2010 电视购物 2020 邮购 1030 折扣店 1090 专卖店 批发和零售业年末零售营业面积 S02 住宿业企业星级评定情况 S03 住宿和餐饮业年末餐饮营业面积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3 三级 4 四级 2 连锁总店(总部) 1040 超市 1100 家居建材商店 2030 网上商店 E03 2 否 5 暂定 3 连锁门店 1050 大型超市 1110 购物中心 2040 自动售货亭 9 其他 9 其他 1060 仓储会员店 1120 厂家直销中心 2050 电话购物 2090 其他 平方米 □ 1 一星 2 二星 3 三星 4 四星 5 五星 9 其他 平方米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2.省级名录库管理部门汇总需要更新的内容,报国家统计局普查中心,由普查中心统一在报告期开网前进行修改; 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在报告期开网前将修改后的数据统一导入数据采集处理软件中,生成报表数据,调查 单位免报;报告期开网后,各级统计机构不得再修改数据。 - 150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7年 表 号:2 0 2 - 1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8 年 1 月 季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本季 1—本季 甲 乙 丙 1 2 一、从业人员 — —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人 01 在岗职工 人 05 劳务派遣人员 人 06 其他从业人员 人 07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人 08 — 在岗职工 人 09 — 劳务派遣人员 人 10 — 其他从业人员 人 11 — 二、工资总额 — — —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千元 12 — 在岗职工 千元 13 — 劳务派遣人员 千元 18 — 其他从业人员 千元 19 — 补充资料: 不能填报“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数据的法人单位填报 发放工资的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49)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50)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 — — — —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一季度季后 7 日、二季度季后 7 日、三季度季后 10 日 12:00 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 四季度免报;省级统计机构一季度季后 10 日、二季度季后 10 日、三季度季后 12 日 18:00 完 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四季度免报。 3.“补充资料”由主表数据为空的调查单位填报。 4.审核关系: (1)01=05+06+07 12=13+18+19 (2)08=09+10+11 (3) - 151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财 务 状 况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7年 月 表 号:F 2 0 3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8 年 1 月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1-本月 上年同期 甲 乙 丙 1 2 一、损益及分配 - — 营业收入 千元 301 营业成本 千元 307 营业税金及附加 千元 309 销售费用 千元 312 管理费用 千元 313 千元 314 财务费用 千元 31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记) 千元 322 营业利润 千元 323 利润总额 千元 327 - — 应付职工薪酬(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 千元 401 应交增值税 千元 402 人 610 其中:税金 二、人工成本及增值税 三、从事服务业活动的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月后 20 日 18:00 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月后 24 日 12:00 前完成数据 审核、验收、上报(1 月免报)。 3.本表“上年同期”数据统一由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复制;本年新增的调查单位自行填报“上年同期”数 据。 4.审核关系:管理费用(313)>其中:税金(314) - 152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 年 能源名称 甲 计量单位 代 码 季 1-本季 消费量 上年同期 消费金额 消费量 (千元) 丙 电力 千瓦时(度) 01 0.1229 千克标准煤/千瓦时 煤炭 吨 02 0.7143 吨标准煤/吨 焦炭 吨 03 0.9714 吨标准煤/吨 煤气 立方米 04 0.5714 千克标准煤/立方米 天然气 立方米 05 1.33 千克标准煤/立方米 液化石油气 吨 06 1.7143 吨标准煤/吨 汽油 吨 07 1.4714 吨标准煤/吨 煤油 吨 08 1.4714 吨标准煤/吨 柴油 吨 09 1.4571 吨标准煤/吨 燃料油 吨 10 外购热力 百万千焦 11 1.4286 吨标准煤/吨 0.0341 吨标准煤/百万千焦 能源合计 吨标准煤 12 统计负责人: 2 - 填表人: 3 参考折标准煤系数 消 费 金 额 (千元) 乙 单位负责人: 日 1 表 号:2 0 5 - 5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8 年 1 月 4 丁 - 联系电话: - 报出日期:20 年 月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1 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 上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和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一、二季度季后 7 日,三季度季后 11 日,四季度季后 8 日 12:00 前独立自行网上填 报;省级统计机构季后 13 日 12:00 前完成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上年同期”数据统一由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复制,调查单位和各级统计机构均不得修改;本年新 增的调查单位自行填报“上年同期”数据。 4.油品重量单位与容积单位的换算关系: (1)汽 油:1 升=0.73 千克=0.00073 吨 (2)轻柴油:1 升=0.86 千克=0.00086 吨 (3)重柴油:1 升=0.92 千克=0.00092 吨 (4)煤 油:1 升=0.82 千克=0.00082 吨 (5)燃料油:1 升=0.91 千克=0.00091 吨 5.液化天然气与天然气换算关系: 1 千克液化天然气=1.38 立方米天然气 天然气包括液化天然气。 - 153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盖章): 2017年1- 表 号: 2 0 6 - 1 表 制定机关: 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 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 2 0 1 8 年 1 月 月 一、项目基本情况 01 项目代码 □□□□□□□□□-□□□□□□-□□□ 02 项目名称 投资项目在 13 线审批监管 平台统一代 □□□□-□□□□□□-□□-□□-□□□□□□ 码 报表类别 104 报表类别 □ A 农业 B 规模以上工业 S 住宿和餐饮业 X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登记注册类型 E 批发和零售业 F 规模以上服务业 H 投资 U 其他 港澳台商投资 110 国有 15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10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330 外资企业 120 集体 160 股份有限公司 220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30 股份合作 171 私营独资 230 港澳台商独资 390 其他外商投资 141 国有联营 172 私营合伙 240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个体经营 142 集体联营 173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290 其他港澳台投资 410 个体户 143 国有与集体联营 174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 420 个人合伙 149 其他联营 190 其他 310 中外合资经营 151 国有独资公司 03 C 建筑业 □□□ 内资 204 B1 规模以下工业 320 中外合作经营 项目建设所 在地及区划 区划代码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 乡(镇) 街(村)、门牌号 □□□□□□□□□□□□ 04 联系电话 □□□□□□□□—□□□□□ 05 06 控股情况 □ 3 私人控股 隶属关系 □□ 10 中央 20 省(自治区、直辖市) 建设性质 □ 07 08 1 国有控股 1 新建 县(区、市、旗) 2 集体控股 2 扩建 项目行业编码 4 港澳台商控股 40 地(区、市、州、盟) 3 改建和技术改造 □□□□ 5 外商控股 50 县(区、市、旗) 4 单纯建造生活设施 5 迁建 6 恢复 9 其他 90 其他 7 单纯购置 1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09 11 项目类别 本年全部 投产时间 2 棚户区改造项目 3 涉农项目 □□□□年□□月 10 项目开工时间 □□□□年□□月 12 期末项目建设状态 □ 1 在建 2 全部投产 3 全部停缓建 - 154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二、项目投资情况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代码 1—本月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代码 1—本月 甲 乙 丙 1 甲 乙 丙 计划总投资 万元 101 房屋竣工面积 平方米 132 自开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 万元 103 其中:住宅 平方米 133 本年完成投资 万元 107 房屋竣工价值 万元 134 其中:本月完成投资 万元 140 其中:住宅 万元 135 其中:住宅 万元 118 上年末结余资金 万元 302 本年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303 国家预算资金 万元 304 万元 328 按构成分: 建筑工程 万元 108 安装工程 万元 109 设备工器具购置 万元 110 国内贷款 万元 305 万元 111 债券 万元 306 万元 112 利用外资 万元 307 其中:旧建筑物购置费 万元 113 自筹资金 万元 311 其中:建设用地费 万元 114 其他资金来源 万元 318 本年新增固定资产 万元 128 各项应付款合计 万元 320 房屋施工面积 平方米 130 其中:工程款 万元 321 其中:住宅 平方米 131 报出日期:20 年 其中:购置旧设备 其他费用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其中:中央预算资金 填表人: 1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的 5000 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 4、12 月月后 8 日,9 月月后 10 日,其他月月后 7 日 12:00 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 省级统计机构 3、4、6、12 月月后 10 日,9 月月后 12 日,其他月月后 9 日 12:00 前完成数 据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除“计划总投资”、“自开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其中:本月完成投资”指标外,其他指标均为自年初至 报告期末累计数。 4.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代码的填报范围:报告期在建及新开工项目均需填写。该代码由各级发改部门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生成。 5.审核关系: (1)103≥107 (2)107≥140 (3)107≥118 (4)107=108+109+110+112 (5)110≥111 (6)112≥113+114 (7)130≥131 (8)132≥133 (9)134≥135 (10)303=304+305+306+307+311+318 (11)304≥328 (12)320≥321 - 155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 表 号:2 0 6 - 2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8 年 1 月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7年 半年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年初余额 甲 乙 丙 1 2 3 4 千元 101 千元 — — — — — 建筑安装工程 千元 102 — — — 在安装设备 千元 103 — — — 待摊支出 千元 104 — — — 千元 201 购置不需安装的设备、工器具 千元 202 — — — 其中:购置旧设备及工器具 千元 203 — — — 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 千元 204 — — — 其他固定资产 千元 205 — — — 千元 206 — — — 千元 301 其中: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填本项) 千元 302 一、在建工程 按构成分: 二、固定资产原价 其中:购置房屋、构筑物 三、无形资产 借方发生额 贷方发生额 期末余额 四、其他资产 千元 401 五、房屋开发成本(限房地产开发企业填报) 千元 501 建筑安装工程费 千元 502 — — — 前期工程费 千元 503 — — — 基础设施建设费 千元 504 — — — 公共配套设施费 千元 505 — — —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千元 506 — — — 开发间接费 千元 507 — — — 借款费用 千元 508 — — — 其他费用 千元 509 — — — 六、累计折旧 统计负责人: 千元 填表人: 601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上半年 7 月 20 日,下半年次年 1 月 20 日 18:00 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 构上半年 7 月 24 日,下半年次年 1 月 24 日 12:00 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为半年报,上半年报送 1-6 月份数据,下半年报送 1-12 月份数据。 4.“借方发生额”、“贷方发生额”填报自年初累计至报告期末数据。 5.主要审核关系: (1)各项指标期末余额=年初余额+本年借方发生额-本年贷方发生额 (2)101=102+103+104 (3)201=202+204+205 (4)202≥203 (5)205≥206 (6)301≥302 (7)501=502+503+504+505+506+507+508+509 - 156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7 年 表 号:2 0 9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8 年 1 月 季 一、平台基本情况 01 02 03 04 05 电商平台统计代码:□□□□□□□□□-□□ 电商平台详细名称: 自营电子商务销售额 1-本季 自营电子商务采购额 1-本季 非自营电子商务交易额 1-本季 万元 万元 万元 电商平台网址: 上年同期 上年同期 上年同期 万元 万元 万元 二、平台交易情况 对单位(B2B+B2G) 对个人(B2C+C2C) 商品 服务 商品 服务 11- 上年 1- 上年 1- 上年 1- 上年 本 上年 本季 同期 本季 同期 本季 同期 本季 同期 同期 季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指标名称 甲 平台交易额 1.按卖方所在地区分: 北 京 天 津 河 北 山 西 内蒙古 辽 宁 吉 林 黑龙江 上 海 江 苏 浙 江 安 徽 福 建 江 西 山 东 河 南 湖 北 湖 南 广 东 广 西 海 南 重 庆 四 川 贵 州 云 南 西 藏 陕 西 甘 肃 青 海 宁 夏 新 疆 国(境)外 2.对国(境)外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金额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日 计量 单位 乙 万元 —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代码 丙 201 — —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 213 214 215 216 217 218 219 220 221 222 223 224 225 226 227 228 229 230 231 232 233 234 填表人: — — — — 联系电话: — — — 报出日期:20 — — 年 月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拥有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不包括《重点网上交易平台名单》中的 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一季度季后 7 日,二季度季后 7 日,三季度季后 10 日、四季度季后 8 日 12:00 前独 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一季度季后 10 日、二季度季后 10 日、三季度季后 12 日、四 季度季后 10 日 12:00 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3.审核关系: (1) 1=3+5+7+9 (2) 2=4+6+8+10 - 157 - - 158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生产经营景气状况 表 号:F 2 1 0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8 年 1 月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7 年 季 一、企业盈利与资金使用情况 21 本季度盈利比上季度(如选②,跳过问题 22) □①增加(盈利增加、亏损减少、扭亏为盈) □②持平 □③减少(盈利减少、亏损增加、盈转亏) 22 本季度利润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 □①业务量 □②税费 □③成本费用 □④销售或服务价格 □⑤其他 23 本季度税费负担比上季度 □①上升 □②变化不大 □③下降 24 本季度资金周转情况(如选②或③,跳过问题 25) □①资金紧张 □②基本正常 □③资金充裕 25 本季度资金紧张的主要原因 (可多选,最多选 3 项) □①融资成本高 □②融资难 □③存货资金占用较多 □④货款回笼慢 □⑤工资等刚性支出较多 □⑥扩大再生产、基建投资 □⑦投资金融性资产 □⑧其他(请注明) 26 本季度外部融资主要来源 □①银行贷款 □②民间借款 □③专项资金 □④非银行类金融机构 □⑤其他 □⑥无此情况 27 下季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比去年同期 □①增加 □②持平 □③减少 二、企业用工情况 31 本季度用工需求比上季度 □①上升 □②基本持平 □③下降 32 您认为目前是否存在“招工难”问题 (若选①,跳过问题 33) □①不存在 □②存在,但不太严重 □③存在,比较严重 □④存在,非常严重 33 您认为“招工难”的主要原因是(最多可选 3 项) □①求职者对薪酬期望过高 □②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者减少 □③总体上求职者人数减少 □④招聘渠道不畅 □⑤ 其他(请注明) 34 下季度用工计划比本季度 □①增加 □②基本持平 □③减少 35 本企业最需要和缺少哪方面的人员 □①经营管理人员 □②科研人员 □③普通技工(或销售人员、普通服务人员) □④高级技工 □⑤其他人员(请注明) □⑥各种人员都不缺 三、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41 本季度是否受益于相关政策的帮助和支持(如选②,跳过问题 42) □①是 □②否 42 受益的政策措施有哪些(可多选,最多选 3 项) □①简政放权 □②创新支持 □③减税降费 □④“互联网+”扶持政策 □⑤降息 □⑥促进外贸稳定增长政策 □⑦其他(请注明) 43 您认为国家哪些政策还有待改进,请注明 四、评价与预测 51 您对本季度本企业经营状况的综合评价 □①良好 □②一般 □③不佳 52 您对下季度本企业经营状况的合理预期 □①乐观 □②一般 □③不乐观 53 您对本季度本行业运行状况的总体评价 □①良好 □②一般 □③不佳 54 您对下季度本行业运行状况的合理预期 □①乐观 □②一般 □③不乐观 55 您对下季度国内宏观经济形势的合理预期 □①乐观 □②一般 □③不乐观 单位负责人: 日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说明:1.本表由法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管经营负责人)填写。 2.统计范围:辖区内部分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企业(单位)。 3.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报送时间为 3、6、9、12 月 20 日 18:00 前,省级统计机构 3、6、9、12 月 24 日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12:00 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和查询。 - 159 - - 160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七)其他投资单位 基层定报表式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盖章): 2017年1- 表 号:2 0 6 - 1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8 年 1 月 月 一、项目基本情况 01 项目代码 □□□□□□□□□-□□□□□□-□□□ 02 项目名称 投资项目在线 13 审批监管平台□□□□-□□□□□□-□□-□□-□□□□□□ 统一代码 报表类别 104 报表类别 A 农业 □ B 规模以上工业 S 住宿和餐饮业 X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登记注册类型 E 批发和零售业 F 规模以上服务业 H 投资 U 其他 港澳台商投资 110 国有 15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10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330 外资企业 120 集体 160 股份有限公司 220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30 股份合作 171 私营独资 230 港澳台商独资 390 其他外商投资 141 国有联营 172 私营合伙 240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个体经营 142 集体联营 173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290 其他港澳台投资 410 个体户 143 国有与集体联营 174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 420 个人合伙 149 其他联营 190 其他 310 中外合资经营 151 国有独资公司 03 C 建筑业 □□□ 内资 204 B1 规模以下工业 320 中外合作经营 项目建设所 在地及区划 区划代码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 乡(镇) 街(村)、门牌号 □□□□□□□□□□□□ 04 联系电话 □□□□□□□□—□□□□□ 05 06 控股情况 □ 3 私人控股 隶属关系 □□ 10 中央 20 省(自治区、直辖市) 建设性质 □ 07 08 09 11 项目类别 本年全部 投产时间 县(区、市、旗) 1 国有控股 2 集体控股 项目行业编码 □□□□ 4 港澳台商控股 40 地(区、市、州、盟) 50 县(区、市、旗) 1 新建 2 扩建 3 改建和技术改造 4 单纯建造生活设施 1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2 棚户区改造项目 10 项目开工时间 3 涉农项目 □□□□年□□月 12 5 外商控股 5 迁建 6 恢复 9 其他 90 其他 7 单纯购置 □□□□年□□月 期末项目建设状态 □ 1 在建 2 全部投产 3 全部停缓建 - 161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二、项目投资情况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代码 1—本月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代码 1—本月 甲 乙 丙 1 甲 乙 丙 计划总投资 万元 101 房屋竣工面积 平方米 132 自开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 万元 103 其中:住宅 平方米 133 本年完成投资 万元 107 房屋竣工价值 万元 134 其中:本月完成投资 万元 140 其中:住宅 万元 135 其中:住宅 万元 118 上年末结余资金 万元 302 本年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303 国家预算资金 万元 304 万元 328 按构成分: 建筑工程 万元 108 安装工程 万元 109 设备工器具购置 万元 110 国内贷款 万元 305 万元 111 债券 万元 306 万元 112 利用外资 万元 307 其中:旧建筑物购置费 万元 113 自筹资金 万元 311 其中:建设用地费 万元 114 其他资金来源 万元 318 本年新增固定资产 万元 128 各项应付款合计 万元 320 房屋施工面积 平方米 130 其中:工程款 万元 321 其中:住宅 平方米 131 报出日期:20 年 其中:购置旧设备 其他费用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其中:中央预算资金 填表人: 1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其他有 5000 万元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的 5000 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他调查单 位的 5000 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 4、12 月月后 8 日,9 月月后 10 日,其他月月后 7 日 12:00 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 省级统计机构 3、4、6、12 月月后 10 日,9 月月后 12 日,其他月月后 9 日 12:00 前完成数 据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除“计划总投资”、“自开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其中:本月完成投资”指标外,其他指标均为自年初至 报告期末累计数。 4.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代码的填报范围:报告期在建及新开工项目均需填写。该代码由各级发改部门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生成。 5.审核关系: (1)103≥107 (2)107≥140 (3)107≥118 (4)107=108+109+110+112 (5)110≥111 (6)112≥113+114 (7)130≥131 (8)132≥133 (9)134≥135 (10)303=304+305+306+307+311+318 (11)304≥328 (12)320≥321 - 162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 表 号:2 0 6 - 2 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6)125 号 有效期至:2 0 1 8 年 1 月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7年 半年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年初余额 甲 乙 丙 1 2 3 4 千元 101 千元 — — — — — 建筑安装工程 千元 102 — — — 在安装设备 千元 103 — — — 待摊支出 千元 104 — — — 千元 201 购置不需安装的设备、工器具 千元 202 — — — 其中:购置旧设备及工器具 千元 203 — — — 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 千元 204 — — — 其他固定资产 千元 205 — — — 千元 206 — — — 千元 301 其中: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填本项) 千元 302 一、在建工程 按构成分: 二、固定资产原价 其中:购置房屋、构筑物 三、无形资产 借方发生额 贷方发生额 期末余额 四、其他资产 千元 401 五、房屋开发成本(限房地产开发企业填报) 千元 501 建筑安装工程费 千元 502 — — — 前期工程费 千元 503 — — — 基础设施建设费 千元 504 — — — 公共配套设施费 千元 505 — — —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千元 506 — — — 开发间接费 千元 507 — — — 借款费用 千元 508 — — — 其他费用 千元 509 — — — 千元 601 六、累计折旧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其他有 5000 万元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上半年 7 月 18 日,下半年次年 1 月 18 日 18:00 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 构上半年 7 月 22 日,下半年次年 1 月 22 日 12:00 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为半年报,上半年报送 1-6 月份数据,下半年报送 1-12 月份数据。 4.“借方发生额”、“贷方发生额”填报自年初累计至报告期末数据。 5.主要审核关系: (1)各项指标期末余额=年初余额+本年借方发生额-本年贷方发生额 (2)101=102+103+104 (3)201=202+204+205 (4)202≥203 (5)205≥206 (6)301≥302 (7)501=502+503+504+505+506+507+508+509 - 163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四、分 类 目 录 (一)基 本 情 况 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目录及代码(GB/T 4754-2011)(略) 2.统计用区划代码(略) 3.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行业名称 农、林、牧、渔业 工业 * 建筑业 批发业 零售业 交通运输业 * 仓储业 邮政业 住宿业 餐饮业 信息传输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 物业管理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指标名称 营业收入(Y) 从业人员(X) 营业收入(Y) 营业收入(Y) 资产总额(Z) 从业人员(X) 营业收入(Y) 从业人员(X) 营业收入(Y) 从业人员(X) 营业收入(Y) 从业人员(X) 营业收入(Y) 从业人员(X) 营业收入(Y) 从业人员(X) 营业收入(Y) 从业人员(X) 营业收入(Y) 从业人员(X) 营业收入(Y) 从业人员(X) 营业收入(Y) 营业收入(Y) 资产总额(Z) 从业人员(X) 营业收入(Y) 从业人员(X) 资产总额(Z) 从业人员(X) 计量 单位 万元 人 万元 万元 万元 人 万元 人 万元 人 万元 人 万元 人 万元 人 万元 人 万元 人 万元 人 万元 万元 万元 人 万元 人 万元 人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Y≥20000 X≥1000 Y≥40000 Y≥80000 Z≥80000 X≥200 Y≥40000 X≥300 Y≥20000 X≥1000 Y≥30000 X≥200 Y≥30000 X≥1000 Y≥30000 X≥300 Y≥10000 X≥300 Y≥10000 X≥2000 Y≥100000 X≥300 Y≥10000 Y≥200000 Z≥10000 X≥1000 Y≥5000 X≥300 Z≥120000 X≥300 500≤Y<20000 300≤X<1000 2000≤Y<40000 6000≤Y<80000 5000≤Z<80000 20≤X<200 5000≤Y<40000 50≤X<300 500≤Y<20000 300≤X<1000 3000≤Y<30000 100≤X<200 1000≤Y<30000 300≤X<1000 2000≤Y<30000 100≤X<300 2000≤Y<10000 100≤X<300 2000≤Y<10000 100≤X<2000 1000≤Y<100000 100≤X<300 1000≤Y<10000 1000≤Y<200000 5000≤Z<10000 300≤X<1000 1000≤Y<5000 100≤X<300 8000≤Z<120000 100≤X<300 50≤Y<500 20≤X<300 300≤Y<2000 300≤Y<6000 300≤Z<5000 5≤X<20 1000≤Y<5000 10≤X<50 100≤Y<500 20≤X<300 200≤Y<3000 20≤X<100 100≤Y<1000 20≤X<300 100≤Y<2000 10≤X<100 100≤Y<2000 10≤X<100 100≤Y<2000 10≤X<100 100≤Y<1000 10≤X<100 50≤Y<1000 100≤Y<1000 2000≤Z<5000 100≤X<300 500≤Y<1000 10≤X<100 100≤Z<8000 10≤X<100 Y<50 X<20 Y<300 Y<300 Z<300 X<5 Y<1000 X<10 Y<100 X<20 Y<200 X<20 Y<100 X<20 Y<100 X<10 Y<100 X<10 Y<100 X<10 Y<100 X<10 Y<50 Y<100 Z<2000 X<100 Y<500 X<10 Z<100 X<10 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 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 输业,管道运输业,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 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 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 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 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 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 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 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 164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4.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 代 码 100 登 记 注 册 类 型 内资企业 110 国有企业 120 集体企业 130 股份合作企业 140 联营企业 141 国有联营企业 142 集体联营企业 143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149 其他联营企业 150 有限责任公司 151 国有独资公司 15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60 股份有限公司 170 私营企业 171 私营独资企业 172 私营合伙企业 173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174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190 200 其他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210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企业 220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企业 230 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 240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90 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300 外商投资企业 310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320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330 外资企业 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90 其他外商投资企业 - 165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5.统计用零售业态分类目录 (GB/T 18106—2004) 代码 零售业态 说 明 有固定的进行商品陈列和销售所需要的场所和空间,并且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主 要在这一场所内完成的零售业态。 1000 有店铺零售 1010 食杂店 以香烟、酒、饮料、休闲食品为主,独立、传统的无明显品牌形象的零售业态。 1020 便利店 满足顾客便利性需求为主要目的的零售业态 1030 折扣店 店铺装修简单,提供有限服务,商品价格低廉的一种小型超市业态。拥有不到 2000 个品种,经营一定数量的自有品牌商品。 1040 超市 开架售货,集中收款,满足社区消费者日常生活需要的零售业态。根据商品结 构的不同,可以分为食品超市和综合超市。 1050 大型超市 实际营业面积 6000M2 以上,品种齐全,满足顾客一次性购齐的零售业态。根据 商品结构,可以分为以经营食品为主的大型超市和以经营日用品为主的大型超市 1060 仓储会员店 以会员制为基础,实行储销一体、批零兼营,以提供有限服务和低价格商品为 主要特征的零售业态。 1070 百货店 在一个建筑物内,经营若干大类商品,实行统一管理,分区销售,满足顾客对 时尚商品多样化选择需求的零售业态。 1080 专业店 以专门经营某一大类商品为主的零售业态。例如办公用品专业店(office supply)、玩具专业店(toy stores)、家电专业店(home appliance)、药品专业店 (drug store)、服饰店(apparel shop)。 1090 专卖店 以专门经营或被授权经营某一主要品牌商品为主的零售业态。 1100 家居建材商店 以专门销售建材、装饰、家居用品为主的零售业态。 1110 购物中心 1111 社区购物中心 在城市的区域商业中心建立的,面积在 5 万 m2 以内的购物中心。 1112 市区购物中心 在城市的商业中心建立的,面积在 10 万 m2 以内的购物中心。 1113 城郊购物中心 在城市的郊区建立的,面积在 10 万 m2 以上的购物中心。 1120 厂家直销中心 多种零售店铺、服务设施集中在由企业有计划地开发、管理、运营的一个建筑 物内或一个区域内,向消费者提供综合性服务的商业集合体。 由生产商直接设立或委托独立经营者设立,专门经营本企业品牌商品,并且多个 企业品牌的营业场所集中在一个区域的零售业态。 不通过店铺销售,由厂家或商家直接将商品递送给消费者的零售业态。 2000 无店铺零售 2010 电视购物 2020 邮购 2030 网上商店 通过互联网络进行买卖活动的零售业态。 2040 自动售货亭 通过售货机进行商品售卖活动的零售业态。 2050 电话购物 主要通过电话完成销售或购买活动的一种零售业态。 2090 其他 以上未提及的无店铺零售业态。 以电视作为向消费者进行商品推介展示的渠道,并取得订单的零售业态。 以邮寄商品目录为主向消费者进行商品推介展示的渠道,并通过邮寄的方式将 商品送达给消费者的零售业态。 - 166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6.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编码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编码由四位组成,第一位为序列码,第二位为级别码,第三、四位为专业码,代码含义及编码规 则为: 1.序列代码:由一位字符组成,代表企业主项资质的资质序列。编码规则为:A.施工总承包 B.专业承包 C.劳务分 包 2.级别代码:由一位数字组成,代表企业主项资质的级别。编码规则为:0.特级 1.一级 2.二级 3.三级 9.其他 3.专业代码:由两位数字组成,代表企业主项资质的类别。 2016 年为建筑业企业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过渡期,依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 和国建设部令 2007 年第 159 号)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2001]82 号),已经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但 还未换发新版证书的企业,按其证书编号的前 4 位代码填写资质等级编码;依据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 房城乡建设部令第 22 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 号)已领取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需根据新版证书的主项资质等级项中的文字,暂仍对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2001]82 号)的资质等级填列 4 位资质等级编码。 旧版和新版资质等级标准名称对应关系如下: 施工总承包序列: 代 码 旧版名称 新版对应名称 代 码 旧版名称 新版对应名称 01 房屋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 08 冶炼工程 冶金工程 02 公路工程 公路工程 09 化工石油工程 石油化工工程 03 铁路工程 铁路工程 10 市政公用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04 港口与航道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11 通信工程 通信工程 05 水利水电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12 机电安装工程 机电工程 06 电力工程 电力工程 90 其他 其他 07 矿山工程 矿山工程 专业承包序列: 代 码 旧版名称 新版对应名称 地基基础工程 代 码 旧版名称 32 机场场道工程 机场空管工程及航 站楼弱电系统工程 机场目视助航工程 机场场道工程 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 弱电系统工程 机场目视助航工程 37 港口与海岸工程 港口装卸设备安装 工程 航道工程 港口与海岸工程 港航设备及水上交管 工程 航道工程 通航建筑物工程 港航设备及水上交管 工程 港航设备及水上交管 工程 01 地基与基础工程 02 土石方工程 03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34 04 建筑幕墙工程 建筑幕墙工程 35 05 预拌商品混凝土 预拌混凝土 36 06 混凝土预制构件 07 园林古建筑工程 古建筑工程 38 通航建筑工程 08 钢结构工程 钢结构工程 39 通航设备安装工程 09 高耸构筑物工程 40 水上交通管制工程 10 电梯安装工程 41 11 消防设施工程 消防设施工程 42 12 建筑防水工程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 43 13 防腐保温工程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 44 水工建筑物基础处 理工程 水工金属结构制作 与安装工程 水利水电机电设备 安装工程 河湖整治工程 14 附着升降脚手架 模板脚手架 45 堤防工程 15 金属门窗工程 46 水工大坝工程 16 预应力工程 47 水工隧洞工程 17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 48 火电设备安装工程 33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 新版对应名称 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 安装工程 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 装工程 河湖整治工程 - 167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代 码 旧版名称 新版对应名称 18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19 爆破与拆除工程 20 建筑智能化工程 21 环保工程 22 电信工程 23 电子工程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24 桥梁工程 桥梁工程 25 隧道工程 26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 代 码 旧版名称 新版对应名称 49 送变电工程 输变电工程 50 核工程 核工程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51 环保工程 52 54 炉窑工程 冶炼机电设备安装 工程 化工石油设备管道 安装工程 管道工程 55 无损检测工程 隧道工程 56 海洋石油工程 海洋石油工程 公路路面工程 公路路面工程 57 27 公路路基工程 公路路基工程 58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28 公路交通工程 公路交通工程 59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城市及道路照明 工程 体育场地设施工程 29 铁路电务工程 铁路电务工程 60 特种专业工程 特种工程 30 铁路铺轨架梁工程 铁路铺轨架梁工程 90 其他 其他 31 铁路电气化工程 铁路电气化工程 53 劳务分包序列: 代 码 01 旧版名称 木工作业分包 新版对应名称 代 码 02 砌筑作业分包 09 脚手架作业分包 模板作业分包 03 抹灰作业分包 10 焊接作业分包 04 石制作分包 05 油漆作业分包 12 水暖电安装作业 分包 钣金作业分包 06 钢筋作业分包 13 架线作业分包 07 混凝土作业分包 90 其他 08 不分类别与等级 11 旧版名称 新版对应名称 不分类别与等级 注:若建筑业企业已换发新版资质证书,其证书注明的主项资质的类别或等级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 房城乡建设部令第 22 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 号)产生变动的,按照以下规则填列资质等级代码: 1.若施工总承包企业已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应注意将新版证书的主项资质等级项中的“建筑工程”对应 旧版资质序列中的“房屋建筑工程”,“治金工程”对应“冶炼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对应“化工石油工程”,“机电工 程”对应“机电安装工程”来填列专业代码。 2.若专业承包企业已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应注意将新版证书的主项资质等级中的“地基基础工程”对应 旧版资质序列中的“地基与基础工程”,“预拌混凝土”对应 “预拌商品混凝土”,“古建筑工程”对应“园林古建筑工 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对应“建筑防水工程”或“防腐保温工程”,“模板脚手架”对应“附着升降脚手架”,“建筑 机电安装工程”对应“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对应“建筑智能化工程”或“电子工程”,“民航空管 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对应“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对应“港口 装卸设备安装工程”、“通航设备安装工程”或“水上交通管制工程”,“通航建筑物工程”对应“通航建筑工程”,“输变 电工程”对应“送变电工程”,“特种工程”对应“特种专业工程”来填列专业代码。 3.若建筑业企业已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则施工总承包建筑业企业资质编码首位编码填 A,第二位编码填主 项资质等级,第三、四位主项资质的类别;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首位编码填 B,第二位编码填主项资质等级,第三、四位主 项资质的类别;劳务分包企业直接填写 C990。 - 168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二)工业生产经营情况 1.规模以上工业产品产量目录 产品 代码 0810010 0810020 产品 名称 铁矿石原矿 铁矿石成品矿 产品 单位 吨 吨 0810030 0820010 0820020 0911010 其中:铁精矿 锰矿石原矿 锰矿石成品矿 铜金属含量 吨 吨 吨 吨 0912010 0912020 0913010 0914010 0915010 0930010 铅金属含量 锌金属含量 镍金属含量 锡金属含量 锑金属含量 稀有稀土金属矿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0931010 其中:钨精矿折合量(折 三氧化钨 65%) 吨 0931020 吨 1011010 1012010 钼精矿折合量(折 纯钼 45%) 石灰石 建筑用天然石料 1013010 1019010 萤石 高岭土(瓷土) 吨 吨 1020010 硫铁矿石(折含硫 35%) 吨 也称瓷土,是高岭石和多水高岭石组成的矿物,采出矿物后经手选或 机选而成的;专门为造纸、搪瓷、橡胶、塑料、石油工业选制加工的 高岭土,也应包括在高岭土产量内 折含硫 35%,包括未焙烧黄铁矿 1020020 吨 折含五氧化二磷 30% 1030010 磷矿石(折含五氧化二磷 30%) 原盐 吨 指通过以海水(含沿海浅层地下卤水)为原料晒制,或以钻井汲取地 下卤水、注水溶解地下岩盐为原料,经真空蒸发干燥,以及从盐湖中 采掘制成的以氯化钠为主要成分的盐产品;不包括以原盐为原料的盐 加工产品 1310010 1310030 1320010 1320020 1320030 1331020 1340010 1350010 1350020 小麦粉 大米 饲料 其中:配合饲料 混合饲料 精制食用植物油 成品糖 鲜、冷藏肉 冻肉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1353010 熟肉制品 吨 吨 立方米 产品 说明 指采出后尚未加工,未进行选矿处理的铁矿石 铁矿石成品矿≥铁精矿。包括符合直接冶炼要求的铁矿石,以及符合 人造富矿条件的富矿粉和铁精矿 指供铜冶炼厂直接入炉的铜金属含铜量和湿法堆浸生产的电积铜及复 用矿含铜量 指供铅冶炼厂直接入炉的铅金属含量 指供锌冶炼厂直接入炉的锌金属含量 指供镍冶炼用的镍金属含量 指供锡冶炼用的锡金属含量 指供锑冶炼用的锑金属含量 稀有稀土金属矿≥钨精矿折合量(折三氧化钨 65%)+钼精矿折合量 (折纯钼 45%) 指钨选矿厂的最终产品,即钨精矿实物量按含三氧化钨 65%折合后的 数量,也就是常说的折三氧化钨 65%后的钨精矿量,包括黑钨精矿和 白钨精矿。不含钨中矿折合量和钨细泥折合量,也不含外购钨精矿 指钼选矿厂的最终产品,即钼精矿实物量按含纯钼 45%折合后的数 量,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折纯钼 45%钼精矿量,不含外购钼精矿量 石灰石包含水泥用石灰石。指成品矿,主要由碳酸钙组成的沉积岩石 包括天然大理石荒料、天然花岗石荒料、石英岩、玻璃用石英岩、其 他石英岩、砂岩、板岩、蜡石和其他建筑用天然石料 指半碾或全碾的稻米,包括精米和碎米产品 饲料≥配合饲料+混合饲料。指配制的动物饲料(宠物除外) 使用吸收过滤法、分馏法及任何其他物理或化学方法制取的油 包括鲜肉和暂时冷藏的肉 包括冻猪肉、冻牛肉、冻羊肉、冻杂畜肉、冻鸡肉、冻鸭肉、冻火鸡 肉、冻鹅肉、冻珍珠鸡肉、冻兔肉、冻乳鸽肉和其他冻肉 包括蒸煮香肠制品、熏肉制品、酱卤烧烤肉制品、腌腊肉制品、干炸 肉制品和其他熟肉制品。不包括罐头制品 - 169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产品 代码 1361010 1371010 1419020 产品 名称 冷冻水产品 冷冻蔬菜 膨化食品 产品 单位 吨 吨 吨 1419030 焙烤松脆食品 吨 1421010 1432000 1432010 1439010 1440010 糖果 速冻食品 其中:速冻米面食品 方便面 乳制品 吨 吨 吨 吨 吨 1440020 液体乳 吨 1440030 固体及半固体乳制品 吨 1440070 其中:乳粉 1440040 其中:婴幼 吨 通常以工业速冻法制得,不包括蔬菜罐头食品 指以谷物、薯类或豆类等为主要原料,经焙烤、油炸或挤压等方式膨 化而制成的,具有一定膨化度的各类酥脆食品 指用玉米面、薯粉、其他谷物面团加奶酪、味精及盐调味,然后用植 物油烹炸,制成后可即供食用;包括锅巴、炸薯片等类似食品 指不含巧克力的糖果 速冻食品≥速冻米面食品。包括速冻米面食品和冷冻蔬菜半成品 即食或快熟面条 乳制品=液体乳+固体及半固体乳制品。指以牛、羊乳为主要原料,经 分级、净乳、杀菌、浓缩、干燥、发酵等加工制成的含天然乳的制品 (包括液体乳);不包括未经加工的生鲜乳 液体乳包含灭菌乳、巴氏杀菌乳、酸牛乳、其他液体乳。指未浓缩的 未加糖及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液体乳;不包括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 料 固体及半固体乳制品≥乳粉。固体及半固体乳制品包含乳粉、炼乳、 奶油和干酪(奶酪) 乳粉≥婴幼儿配方乳粉。经浓缩喷雾干燥的乳(包括未加糖及其他添 加料的乳粉、加糖及其他添加料的乳粉) 吨 1450010 儿配方乳粉 罐头 吨 1461010 1462010 1462030 1490010 1493010 1494010 1494020 1495010 1495020 味精(谷氨酸钠) 酱油 食醋 营养、保健食品 冷冻饮品 食用盐 非食用盐 食品添加剂 饲料添加剂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1510010 发酵酒精(折 96 度,商品 量) 千升 1510020 饮料酒 千升 1512010 千升 1513010 其中:白酒(折 65 度, 商品量) 啤酒 1514010 1515010 黄酒 葡萄酒 千升 千升 1515020 1519010 1520010 白兰地 果酒及配制酒 千升 千升 吨 饮料 产品 说明 千升 指采用罐头生产工艺制成的,达到商业无菌要求,并可以在常温下储 存的罐头食品;包括硬包装罐头(指用马口铁、镀锡薄钢板、铝合金 板或玻璃容器等作为包装材料)、软包装罐头(指用铝箔或塑料复合、 铝塑复合、纸塑复合等作为包装材料);不包括果汁及果汁饮料类、 蔬菜汁及蔬菜汁饮料类罐头,碳酸饮料类罐头,宠物饲料罐头 包括加盐味精、增鲜味精等 冷冻饮品包含冰淇淋 指动物饲料专用添加剂,也称“预配料”,一般说来,是由多种物质 (有时称为添加剂)混合组成 指未改性酒精(乙醇),折 96 度,商品量;不包括改性乙醇(即:在 酒精中掺有其他物质且非食用的酒精)[注:96 度酒精重量单位换算为 容量单位,换算系数 0.80742,即:96 度酒精的容量(千升)=96 度 酒精重量(吨)/0.80742] 饮料酒≥白酒(折 65 度,商品量)+啤酒+黄酒+葡萄酒+白兰地+果酒 及配制酒 折 65 度,商品量 指以麦芽和水为主要原料,加啤酒花(包括酒花制品),经酵母发酵 酿制而成的、含有二氧化碳的、起泡的低酒精度的发酵酒 指以新鲜葡萄或葡萄汁为原料,经全部或部分发酵酿制而成的、含有 一定酒精度的发酵酒 饮料≥碳酸型饮料(汽水)+包装饮用水+果汁和蔬菜汁类饮料+蛋白 饮料。饮料包含碳酸型饮料(汽水)、果汁和蔬菜汁类饮料、蛋白饮 料、包装饮用水、茶饮料、咖啡饮料和固体饮料。指经过定量包装的, 供直接饮用或用水冲调饮用的,乙醇(酒精)含量≤质量分数为 0.5% 的制品;不包括饮用药品和液体乳 - 170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产品 代码 1521010 产品 名称 其中:碳酸型饮料(汽 水) 产品 单位 吨 1522010 1523010 包装饮用水 果汁和蔬菜汁类 吨 吨 蛋白饮料 吨 饮料 1524010 1530010 精制茶 吨 1620010 卷烟 万支 1711010 纱 吨 1711020 棉纱 吨 1711030 棉混纺纱 吨 化学纤维纱 吨 万米 1711040 1712010 1712020 1712030 布 其中:色织布(含牛仔 布) 其中:棉布 万米 万米 1712040 棉混纺布 万米 1712050 化学纤维短纤布 万米 1713010 印染布 万米 1721010 1721020 1721030 1722030 毛条 绒线(俗称毛线) 毛纱 毛机织物(呢绒) 吨 吨 吨 万米 产品 说明 指在一定条件下充入二氧化碳气的饮料(不包括由发酵法自身产生的 二氧化碳气的饮料);包括果汁型、果味型、可乐型,以及其他型碳 酸饮料 指密封于容器中可直接饮用的水 指用水果和(或)蔬菜(包括可食的根、茎、叶、花、果实)等为原 料,经加工或发酵制成的饮料;包括果汁(浆)和蔬菜汁(浆)、浓 缩果汁(浆)和浓缩蔬菜汁(浆)、果汁饮料和蔬菜汁饮料、果汁饮 料浓浆和蔬菜汁饮料浓浆、复合果蔬汁(浆)及饮料、果肉饮料、发 酵型果蔬汁饮料、水果饮料、其他果蔬汁饮料 蛋白饮料包含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指以乳或乳制品、或有一定 蛋白质含量的植物的果实、种子或种仁等为原料,经加工或发酵制成 的饮料;包括含乳饮料、植物蛋白饮料、复合蛋白饮料,以及其他未 列明的蛋白饮料 指对毛茶或半成品原料茶进行筛分、轧切、风选、干燥、匀堆、拼配 等工序加工成的精茶 将烟叶等切成烟丝,用卷烟纸把烟丝卷制成供人们燃吸或以其他方式 抽吸的烟草制品 纱=棉纱+棉混纺纱+化学纤维纱。指单独使用棉花或与其他天然纤维、 棉型化学纤维混合,经棉纺生产设备(包括环锭纺、转杯纺、喷气纺 等纺纱设备,不包括废纺和土纺设备)和工艺加工,使纤维有序排列 并加捻,使之具有一定粗细和强度,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的单根纱; 包括彩色棉纺制的彩棉纱、染色棉纺制的色纺纱;不包括股线及缝纫 线;不包括毛纱、绒线、麻纱、绢纱及各类长丝,也不包括粗纱;企 业用外购纱加工成股线,只填报线产量;企业自纺纱再加工成股线的, 分别填报纱和线产量 指全部使用棉花纤维为原料或掺用少量(5%及以下)非棉纤维(点缀 或加固),经棉纺生产设备和工艺纺制的纱;包括棉与非棉纤维(5% 及以下)纺制的棉包芯(或包缠)纱;包括彩色棉纺制的彩棉纱 指棉与其他非棉纤维混合(纤维混合或条子混合)后,经棉纺生产设 备和工艺纺制的纱;包括棉与非棉纤维(5%以上)纺制的包芯(或包 缠)纱;棉混纺纱主要是指棉纤维与一种及以上化学纤维(如涤棉、 棉粘、涤棉粘、维棉等)或其他非棉纤维混纺的纱;包括彩色棉纺制 的彩棉纱 指全部使用化学纤维为原料,经棉纺生产设备和工艺纺制的纱 布=棉布+棉混纺布+化学纤维短纤布;布≥色织布(含牛仔布)。指用 纱或股线在棉织机上(包括有梭织机、无梭织机)织造的机织布;布 即指坯布(经有梭织机或无梭织机织造的下机布,未经染整加工、未 漂白的坯布);包括:色织布、牛仔布、未经染整加工的绒布类 色织布是指经、纬纱使用经过漂染加工的棉型染色纱(股线)或色纺 纱(部分有色长丝)及股线经有梭织机或无梭织机织造的色织坯布, 包括色织纱罗布。牛仔布是指经纱采用浆染联合机或球经染色上浆设 备加工后,与本色纬纱按设计工艺组织通过有梭织机或无梭织机交织 而成的有色坯布 指经向、纬向全部使用棉纱或棉股线织造(或交织)的机织布;包括 使用少量其他非棉纤维做点缀或加固的棉布(其他非棉纤维含量在 5 %及以下);包括未经染整加工的棉绒布类 指经向或纬向使用棉混纺纱及棉混纺股线织造(或交织)的机织布; 指未经染整加工的棉混纺绒布类;包括经向或纬向是长丝的交织物 指经向、纬向全部使用化学纤维纱或化学纤维股线织造(或交织)的 机织布;包括经向或纬向是长丝的交织物 印染布包含漂白布+染色布+印花布。印染布是指棉纺织厂生产的棉布、 棉混纺布、化学纤维布的坯布经棉印染生产设备加工整理的漂白布、 染色布、印花布的统称 俗称毛线 包括羊毛、羊绒、兔毛、驼毛等 或称毛织品 - 171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产品 代码 1731010 1732030 1732040 产品 名称 亚麻纱 亚麻布(含亚麻≥55%) 苎麻布(含苎麻≥55%) 产品 单位 吨 万米 万米 1741020 蚕丝 吨 1741030 1742020 吨 万米 1751010 其中:绢纺丝 蚕丝及交织机织物(含蚕 丝≥50%) 化纤长丝机织物 1771030 1781010 蚕丝被 非织造布(无纺布) 万条 吨 1783010 1800010 1810010 帘子布 服装 梭织服装 吨 万件 万件 万米 1810030 其中:羽绒服装 万件 1810050 1810080 西服套装 衬衫 万件 万件 1810090 运动服类服装 万件 1820010 1921010 1932010 1910010 1922010 1922020 1950010 1951010 针织服装 皮革服装 天然毛皮服装 轻革 衣箱、提箱及类似容器 手提包(袋)、背包 鞋 其中:纺织面鞋 万件 万件 万件 平方米 万个 万个 万双 万双 1952010 皮革鞋靴 万双 1953010 1954010 2020010 2021010 2022010 2023010 2029020 塑料鞋 胶鞋 人造板 其中:胶合板 纤维板 刨花板 细木工板 万双 万双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2029010 2033040 2033050 2041010 2100010 2110010 人造板表面装饰板 实木木地板 复合木地板 竹地板 家具 其中:木质家具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件 件 2130010 金属家具 件 产品 说明 蚕丝≥绢纺丝。包括从蚕茧抽出来的长丝线和蚕丝短纤维纺成的丝纱 线 包括纯蚕丝机织物 化纤长丝机织物包含合成纤维长丝机织物、人造纤维长丝机织物、其 他化纤长丝机织物。指经向、纬向均为合成纤维长丝或再生纤维长丝 在织机上(喷水织机、剑杆织机、喷气织机等)生产的长丝织物;包 括白坯或有色长丝机织物;不同种类的化纤长丝或再生纤维长丝交织 织物 含蚕丝 50%及以上 指以化学纤维为基本原料(主要是涤纶、腈纶、维纶、丙纶、粘胶纤 维,也可用棉、毛、麻天然纤维的下脚料或再生纤维以及高科技用的 碳素纤维、硼素纤维等)经化学粘合、热熔粘合、针刺、水刺、缝编 高频等工艺制作的产品 服装=梭织服装+针织服装。 梭织服装≥羽绒服装+西服套装+衬衫+运动服类服装。指非针织服装 包括以棉、化纤,以及其他纺织材料为面料,以羽绒为填充物(含绒 量不低于 50%)制成的羽绒大衣、羽绒短上衣、羽绒背心、羽绒裤等 包括套裙 穿在内外上衣之间,也可单独穿用的上衣,男衬衫通常胸前有口袋, 袖口有袖头;包括儿童衬衫 包括田径服、击剑服、跆拳道服、滑雪服及游泳服、舞裙、体操或练 功紧身衣等类似服装;不包括戏装;包括非针织的体操用特种服装 针织服装包含针织运动类服装。指直接针织或钩编的成形服装,但不 包括用针织面料经裁剪缝制的服装 指结合鞣制皮革 鞋≥纺织面鞋+皮革鞋靴+塑料鞋+胶鞋 指以纺织织物作为面料制作的鞋;包括纺织面单鞋、纺织面棉鞋、纺 织面凉鞋、纺织面拖鞋、纺织面运动鞋、纺织面其他鞋 指以天然皮革(头层、二层)、合成革、人造革和再生皮革作面的鞋 靴;包括皮革面普通鞋靴、皮革面旅游(运动)鞋靴、皮革面凉鞋或 拖鞋、皮革面劳保专用鞋靴等;不包括竞技用运动鞋靴 人造板≥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细木工板 也称碎料板 指单板饰面板 指单板贴面板 木材经烘干,加工后形成的地面装饰材料 木材粉碎后,填加胶、防腐剂,添加剂后,经高温、高压处理 家具≥木质家具+金属家具+软体家具 指以天然木材和木质人造板为主要材料制作的家具,包括木质普通家 具和木质工艺家具 指主要结构是金属的家具 - 172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产品 代码 2190010 2210010 产品 名称 软体家具 纸浆(原生浆及废纸浆) 产品 单位 件 吨 2221010 机制纸及纸板(外购原纸 加工除外) 其中:未涂布印刷书写 用纸 其中:新闻纸 涂布类印刷用纸 吨 卫生用纸原纸 包装用纸及纸板 其中:箱纸板 包装纸 吨 吨 吨 吨 吨 2221020 2221030 2221040 2221050 2221060 2221070 2221080 2230010 2231010 2239010 纸制品 其中:瓦楞纸箱 卫生用纸制品 吨 吨 吨 吨 吨 2310010 2310020 单色印刷品 多色印刷品 令 对开色 令 吨 2611010 硫酸(折 100%) 2611020 盐酸(氯化氢,含量 31%) 吨 2611030 浓硝酸(折 100%) 吨 2611040 磷酸(含量 85%) 吨 2612010 烧碱(折 100%) 吨 2612020 其中:离子膜法烧碱(折 100%) 吨 2612030 2613030 纯碱(碳酸钠) 碳化钙(电石,折 300 升/ 千克) 吨 吨 2613050 2614020 稀土化合物 乙烯 千克 吨 2614030 丙烯 吨 2614100 纯苯 吨 产品 说明 纸浆(原生浆及废纸浆)包括废纸纸浆。指原生浆及废纸浆,包括木 浆,非木材纤维纸浆[如苇(荻)浆、竹浆、蔗渣浆、麦草浆、稻草浆 (禾草浆)、麻浆、棉短绒纸浆等],废纸纸浆,化学溶解浆,以及其 他原生纸浆;不包括纺织用化学浆粕 机制纸及纸板(外购原纸加工除外)≥未涂布印刷书写用纸+涂布类 印刷用纸+卫生用纸原纸+包装用纸及纸板 未涂布印刷书写用纸≥新闻纸 涂布类印刷用纸包括铜版纸。指涂有高岭土或其他无机物质的纸和纸 板 指成卷或成张的卫生纸、面巾纸、餐巾纸等卫生用纸的原纸 包装用纸及纸板≥箱纸板+包装纸。无论是否涂布 包括涂布和未涂布 包括本色或漂白包装纸 纸制品≥瓦楞纸箱+卫生用纸制品。指用纸或纸板为原料进一步加工而 成的纸的制品;包括纸和纸板容器,纸制文具及办公用品,纸浆模制 品,用成卷或成张的卫生用纸原纸为原料进一步加工而成的卫生用纸 制品,纸制壁纸、窗纸、铺地制品及类似品,纸浆制滤块、滤板及滤 片,纸或纸板制标签;纸制筒管、卷轴、纡子及类似品,神纸及类似 用品,纸扇以及未列明的其他纸制品 包括瓦楞纸或纸板制的箱、盒、匣及类似品 指用成卷或成张的卫生用纸原纸为原料,进一步加工而成的卫生用纸 制品(如卫生纸、纸手帕及面巾纸、纸餐巾、纸台布等),包括一次 性卫生制品(如纸卫生巾、止血塞、纸尿布等) 用各种含硫(或二氧化硫)原料(硫铁矿、硫磺、含硫气体等)经焙 烧、净化、转化、吸收等工艺过程制得的硫酸 电解食盐所得氯气和氢气在合成炉中燃烧生成氯化氢气体,被水吸收 而制得的盐酸 包括由稀硝酸浓缩法和由氨直接合成法所制得的浓硝酸;经检验符合 根据标准(GB337-84)规定的,方可统计浓硝酸产量;浓硝酸产量应 按标准中规定的硝酸含量折成 100%计算产量 指正磷酸,不包括偏磷酸和焦磷酸;由萃取法生产的磷酸气含量低于 85 %,应按实际平均含量折合为 85%计算产量;而热法生产的磷酸其含 量高于 85%的不必折算;按实物量计算产量 烧碱(折 100%)≥离子膜法烧碱(折 100%)。包括由盐水电解法或 由纯碱(或天然碱)苛化法生产的固体和液体的氢氧化钠;也包括氢 气干燥和本企业自用的合格烧碱 指用离子膜法(离子膜电解槽)生产的烧碱;离子膜法烧碱与传统隔 膜法和水银法烧碱相比,具有能耗低(总能耗降低 25%)、烧碱产品 为高纯度以及无汞和石棉等污染的优点 指氨碱法和联碱法及以天然碱为原料生产的无水碳酸钠 用炭素原料和生石灰在高温电炉中化合而制得的碳化钙;是重要的基 本化工原料,主要用于产生乙炔气;也用于有机合成、氧炔焊接等; 能导电,纯度越高,导电越易 包括稀土金属、钇、钪及其混合物的化合物 乙烯产品通常以液态形态在压力下储存于乙烯厂内,纯度可达到 99.95% 丙烯产品根据下游加工的要求不同,分为聚合级丙烯和化学级丙烯, 其间的差别主要是丙烯含量的不同;聚合级丙烯的丙烯含量为 99.6 %,化学级丙烯的丙烯含量为 95% 包括由煤焦化回收的粗苯,经精馏制得的纯苯和石油焦化重整生产的 纯苯,也包括从裂解汽油中萃取或加氢脱烷基制取的纯苯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产品 代码 2614110 产品 名称 对二甲苯(PX) 产品 单位 吨 2614210 精甲醇 吨 2614250 冰乙酸(冰醋酸) 吨 2614310 2619030 2619040 2620010 己二酸 硫磺 硅 合成氨(无水氨) 吨 吨 吨 吨 2620020 农用氮、磷、钾化学肥料 (折纯) 吨 2621010 氮肥(折含氮 100%) 吨 2621020 其中:尿素(折含氮 100%) 吨 2622010 磷肥(折五氧化二磷 100 %) 钾肥(折氧化钾 100%) 磷酸一铵(实物量) 磷酸二铵(实物量) 化学农药原药(折有效成 分 100%) 吨 2623010 2624021 2624022 2631010 吨 吨 吨 吨 2631020 其中:杀虫剂(杀螨剂) 吨 原药 2631030 杀菌剂原药 吨 2631040 除草剂原药 吨 2641010 涂料 吨 2644020 稀土发光材料 吨 2659020 稀土磁性材料 吨 - 173 - 产品 说明 由分馏煤焦油的轻油部分或催化重整轻汽油经分馏而制取,也可由 甲苯经歧化而制得。用于生产对苯二甲酸,进而生产对苯二甲酸乙二 醇酯、丁二醇酯等聚酯树脂 指由合成气单产或与氨联产的合成精甲醇,以及木材干馏副产的甲醇 经精馏制成的精甲醇(含量在 98%以上),不包括未精馏的粗甲醇 冰醋酸亦称乙酸,目前主要是乙醛氧化法生产(包括乙炔水合法乙醛, 酒精氧化法乙醛或乙烯液相氧化法乙醛),也包括轻油液相氧化法制 得的合格乙酸;但不包括稀醋酸 合成氨的气态烃原料包括天然气、油田气、炼厂气、焦炉气等;液态 烃原料包括重油、渣油;无烟煤、烟煤、褐煤也是生产合成氨的原料 农用氮、磷、钾化学肥料(折纯)=氮肥(折含氮 100%)+磷肥(折 五氧化二磷 100%)+钾肥(折氯化钾 100%)。农用氮、磷、钾化学 肥料总计(折纯)为农用氮、磷、钾化肥(折 100%)的总和 氮肥(折含氮 100%)≥尿素(折含氮 100%)。以氮为主要养分的肥 料,肥效的大小决定于其氮含量 尿素是含氮量最高的氮肥,是由液氨和二氧化碳在高压和一定温度下 反应生成;尿素除用作农业肥料还可用作化工原料或牛饲料添加剂; 不论是否水溶液 是指以磷矿石为主要原料,用化学方法制成的含有作物营养元素磷的 化肥 用天然钾盐矿经富集精加工制成的含有作物营养元素钾的化肥 用作木材、纸张、织物的防火剂,也用于制药物等 用作木材、纸张、织物的防火剂,也用于医药、制糖等方面 化学农药原药(折有效成分 100%)≥杀虫剂(杀螨剂)原药+杀菌剂 原药+除草剂原药。指经化学合成而生产的,未经过配制、稀释加工的 化学农药原料药(原药);化学农药(原药)包括用于防治农作物病 虫草害的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以及植物生长调节剂等;不包括未 经化学合成过程的土农药、生物农药以及用外购农药原药生产的农药 制剂 包括有机磷、氨基甲酸酯、除虫菊酯、有机氯类、杂环类、取代脲类 等农药杀虫剂;按用途可分为杀虫、熏蒸、杀鼠、杀螨等杀虫剂;各 企业生产的农药杀虫剂必须符合产品规定的质量标准,产量按产品的 实际含量折 100%计算 凡是能直接杀死或抑制病原菌,或能诱发植物的抗病性,使植物减轻 或免受病害的化学物质称为杀菌剂;各企业生产的农药杀菌剂必须符 合产品规定的质量标准,按原药统计产量并按产品的实际含量折 100 %计算;杀菌剂包括有机硫类杀菌剂、有机磷、砷类杀菌剂、取代苯 类杀菌剂、杂环类杀菌剂、无机杀菌剂、杀线虫剂和其他类杀菌剂 能够消灭农作物的杂草并抑制其生长,起着保护农作物作用的农药称 为除草剂;除草剂只统计原药产量;包括有机磷除草剂、苯氧羟酸类 除草剂、苯类除草剂、二苯醚除草剂、酰胺类除草剂、杂环类除草剂 和其他类除草剂 涂料包含建筑涂料。指用油料、树脂、颜料、溶剂、催干剂以及其他 辅料,经加工后制成的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规定的喷涂覆盖材料;涂料 (油漆)按主要成膜物质分为二类:即水性涂料和非水性涂料;按用 途分为三类:即工业涂料、建筑涂料和涂料辅助材料 稀土元素被用作发光(荧光)材料的基质成分或被用作激活剂、共激 活剂、敏化剂或掺杂剂所做成的发光材料,主要产品三基色荧光粉、LED 荧光粉等 将钐、钕混合稀土金属与过渡金属(如钴、铁等)组成的合金,用粉 末冶金方法压型烧结,经磁场充磁后制得的一种磁性材料。稀土永磁 分钐钴(SmCo)永磁体和钕铁硼(NdFeB)永磁体 - 174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产品 代码 2651010 产品 名称 初级形态塑料 产品 单位 吨 2651021 其中:低密度聚乙烯树 脂(LDPE) 高密度聚乙烯树 脂(HDPE) 线型低密度聚乙 烯树脂(LLDPE) 聚丙烯树脂 吨 产品 说明 初级形态塑料≥低密度聚乙烯树脂(LDPE)+高密度聚乙烯树脂(HDPE) +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树脂(LLDPE)+聚丙烯树脂+聚氯乙烯树脂+聚苯 乙烯树脂+ABS 树脂。即塑料树脂及共聚物;是指以合成树脂为基本成 分,并含有辅助材料,如填料、增塑剂、颜料、稳定剂等 初级形状的聚乙烯,比重小于 0.94 吨 初级形状的聚乙烯,比重在 0.94 及以上 2651022 2651023 2651030 2651040 2651050 吨 吨 聚氯乙烯树脂 聚苯乙烯树脂 吨 吨 ABS 树脂 2651060 2651080 2651090 2652010 聚碳酸酯 硅橡胶 合成橡胶 吨 吨 吨 吨 2653010 合成纤维单体 吨 2653020 其中:精对苯二甲酸 (PTA) 吨 2653030 乙二醇 吨 2653060 合成纤维聚合物 吨 2653070 其中:聚酯 吨 2659010 碳纤维增强复合材料 吨 2659060 2661010 石墨烯 化学试剂 吨 吨 2662010 表面活性剂 吨 2663010 活性炭 吨 由丙烯聚合而成;聚丙烯是一种热塑性树脂,根据分子结构不同,有 等规聚丙烯、无规聚丙烯和间规聚丙烯;按其生产方法,又可分为溶 液法、连续本体法和间歇本体法生产的聚丙烯;也包括改性聚丙烯, 但不包括纤维级聚丙烯树脂 指未掺其他物质的初级形状的聚氯乙烯 由苯乙烯聚合而成,是一种热塑性树脂;包括本体聚合与悬浮法生产 的全部合格品 包括初级形状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 分子链中含有碳酸酯基的高分子聚合物 分子链中含有硅原子的合成橡胶 是合成的高分子弹性体,又称人造橡胶;根据化学结构的不同,分为 烯烃类、二烯烃类和元素有机类等;主要品种有:丁苯橡胶、丁腈橡 胶、顺丁橡胶、丁基橡胶、氯丁橡胶、SBS 热塑弹性体、乙丙橡胶、 氯磺化聚乙烯、聚氨酯弹性体、聚硫橡胶、硅橡胶、氟橡胶等 合成纤维单体≥精对苯二甲酸(PTA)。合成纤维单体包含精对苯二甲 酸(PTA)、丙烯腈、己内酰胺、乙二醇。一部分可直接生产合成纤维, 一部分要聚合后生产合成纤维;主要有:己内酰胺、丙烯腈、精对苯 二甲酸(PTA)、对苯二甲酸二甲酯(DMT)、纤维级聚丙烯、尼龙 66 盐、乙二醇等 以二甲苯为原料,用空气液相氧化得到对苯二甲酸,经结晶干燥、除 去杂质制得精对苯二甲酸;PTA 产量中只包括用于制造合成纤维的产 品 以乙烯为原料,采用纯氧氧化法或空气氧化法制得的乙二醇;或以环 氧乙烷为原料用液碱中和后,经蒸馏、精馏、浓缩制得的乙二醇。主 要用于制聚酯涤纶,聚酯树脂、吸湿剂,增塑剂,表面活性剂,合成纤 维、化妆品和炸药,并用作染料、油墨等的溶剂、配制发动机的抗冻 剂,气体脱水剂,制造树脂、也可用于玻璃纸、纤维、皮革、粘合剂 的湿润剂。可生产合成树脂 PET,纤维级 PET 即涤纶纤维,瓶片级 PET 用于制作矿泉水瓶等。还可生产醇酸树脂、乙二醛等,也用作防冻剂 合成纤维聚合物≥聚酯。包括聚酯(半消光涤纶切片)、聚乙烯醇、 聚酰胺等 初级形状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 PET;以对苯二甲酸二甲酯和乙二醇 为原料,采用酯交换缩聚法(又称 DMT 法)和以精对苯二甲酸和乙二 醇为原料,采用直接缩聚法(又称 PTA 法)制得;产量中只包括用于 合成纤维的聚酯,不包括聚酯树脂、聚酯橡胶和片基涤纶树脂 碳纤维增强复合材料是指碳纤维经深加工制成的材料制品,包括树脂 基、陶瓷基、金属基。所采用的碳纤维是指含碳量在 90%以上的无机 高分子纤维,分为聚丙烯腈基、沥青基和粘胶基 一种由碳原子构成的单层片状结构的新材料,分为粉体和薄膜两类 指化学分析中为测定物质的成分或组成而使用的纯粹化学药品;化学 试剂包括:通用试剂、高纯试剂及高纯物质、分析试剂、仪器分析用 试剂及制品、生化试剂、临床诊断检查用试剂、稳定性同位素及其标 记化合物、高纯气体、新兴工业用特种化学品、有机合成研究用试剂 及其他化学试剂 有机合成的化学品,具有润湿、渗透、乳化、分散作用,系合成洗涤 剂的主体成分 有多孔结构和对气体、蒸汽或胶态固体有强大吸附本领的炭;木、竹、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产品 代码 产品 名称 产品 单位 2664010 单晶硅 千克 2664020 多晶硅 千克 2681020 合成洗涤剂 吨 2681030 其中:合成洗衣粉 吨 2681040 2710010 2740010 2750010 2800010 2800020 液体洗涤剂 化学药品原药 中成药 兽用药品 化学纤维用浆粕 化学纤维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2812010 人造纤维(纤维素纤维) 吨 2812021 2812022 2812032 2820010 其中:粘胶短纤维 粘胶纤维长丝 醋酸纤维长丝 合成纤维 吨 吨 吨 吨 2821010 2822010 其中:锦纶纤维 涤纶纤维 吨 吨 2823010 2824010 2825010 2826010 2828000 腈纶纤维 维纶纤维 丙纶纤维 氨纶纤维 高性能化学纤维 吨 吨 吨 吨 吨 2828010 2829000 其中:碳纤维 生物基化学纤维 吨 吨 2911050 摩托车充气橡胶轮胎外胎 条 2911010 橡胶轮胎外胎 条 2911011 其中:乘用车橡胶轮胎 外胎 条 - 175 - 产品 说明 果壳、兽骨、兽血、泥煤、褐煤等都可作为制造活性炭的原料;可将 炭质用过热蒸汽、氯、氨或空气共同加热至高温活化,或将未碳化原 料用氯化锌、氯化铵、氯化钙、硫酸、磷等浸渍后在低温碳化,再灼 烧活化而得 指用多晶硅作原料生产的单晶硅棒,按生产工艺分为直拉单晶硅和区 熔单晶硅;按用途分为集成电路级单晶硅、普通分立器件级单晶硅、 电力电子器件级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级单晶硅和探测级单晶硅 指用工业硅作原料,采用物理和化学等方法提取的高纯多晶硅,是单 晶硅的原料,按用途分为直拉料多晶硅和区熔料多晶硅 合成洗涤剂≥合成洗衣粉+液体洗涤剂。以表面活性剂为主体,配制、 成型的粉状、膏状、液体状产品;供家庭、工业及公共设施用清洁洗 涤剂 包括家庭、服务业、工业用各种品种、性能,以清洁织物为主要用途 的洗衣粉 含洗餐具、果蔬用,家用清洁卫生用液体清洁、洗涤剂 包括宠物类动物用药品 化学纤维=人造纤维(纤维素纤维)+合成纤维+高性能化学纤维+生物 基化学纤维。不包括化学纤维加工丝 人造纤维(纤维素纤维)≥粘胶短纤维+粘胶纤维长丝+醋酸纤维长丝。 指传统的人造纤维,不包括生物基再生纤维 合成纤维≥锦纶纤维+涤纶纤维+腈纶纤维+维纶纤维+丙纶纤维+氨纶 纤维。指传统的石油基合成纤维,不包括生物基合成纤维和高性能化 学纤维 指聚酰胺纤维,俗称锦纶或尼龙 指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纤维,俗称涤纶。包含涤纶短纤维、涤纶长丝 指聚丙烯腈纤维,俗称腈纶 指聚乙烯醇纤维,俗称维纶 指聚丙烯纤维,俗称丙纶 指聚氨基甲酸酯纤维,俗称氨纶 高性能化学纤维≥碳纤维。指本身的物理机械性能、热性能突出,或 具有某些特殊性能的纤维,又称特种纤维。包括碳纤维、芳纶、超高 分子量聚乙烯纤维、聚苯硫醚纤维、聚四氟乙烯纤维、聚酰亚胺纤维、 连续玄武岩纤维、聚苯并双噁唑纤维、聚对苯并咪唑纤维、聚苯撑吡 啶并二咪唑纤维、聚醚醚酮纤维、聚醚砜纤维、陶瓷纤维、硼纤维、 碳化硅纤维等 指含碳量在 90%以上的高分子化学纤维 指以生物质为原料或含有生物质来源单体的聚合物所制成的纤维。包 括竹浆纤维、麻浆纤维、Lyocell 纤维、低温碱/尿素法纤维、离子液体 法、增塑纺丝法等生物基新型纤维素纤维,以及壳聚糖纤维、海藻酸 盐纤维、蛋白质复合纤维、聚乳酸系列纤维、生物基聚酯纤维、生物 基聚酰胺纤维、聚羟基丁酸戊酸共聚酯(PHBV)纤维、聚羟基脂肪 酸酯(PHA)纤维、细菌纤维素纤维等 用于摩托车上的充气轮胎外胎,按轮径一般可分为普通摩托车轮胎外 胎和小轮径摩托车轮胎外胎,按国家质量标准统计产量 橡胶轮胎外胎=乘用车橡胶轮胎外胎+载货汽车橡胶轮胎外胎+客车橡 胶轮胎外胎+工程机械用橡胶轮胎外胎+农、林机械用橡胶轮胎外胎+ 航空器充气橡胶轮胎外胎;橡胶轮胎外胎≥子午线轮胎外胎;不包括 摩托车充气橡胶轮胎外胎 - 176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产品 代码 2911012 产品 名称 载货汽车橡胶轮 产品 单位 条 客车橡胶轮胎外 条 工程机械用橡胶 条 产品 说明 胎外胎 2911013 胎 2911014 轮胎外胎 2911015 条 2911020 农、林机械用橡 胶轮胎外胎 航空器充气橡胶 轮胎外胎 其中:子午线轮胎外胎 2920010 塑料制品 吨 2911016 2921010 其中:塑料薄膜 2921020 条 条 吨 其中:农用薄 吨 泡沫塑料 塑料人造革、合 吨 吨 日用塑料制品 硅酸盐水泥熟料 其中:窑外分解窑水泥 熟料 水泥 吨 吨 吨 3011140 其中:强度等级 42.5 水 泥(含 R 型) 吨 3011150 吨 3012010 强度等级 52.5 水 泥(含 R 型) 石灰 3021010 商品混凝土 立方米 3021020 水泥混凝土排水管 千米 3021030 水泥混凝土压力管 千米 3021040 水泥混凝土电杆 根 3021050 预应力混凝土桩 米 3024010 石膏板 万平方 米 胎体帘线层的排列与胎周方向垂直正交,与径向成零度,像地球子午 线的排布;子午胎具有很好的耐磨性、防刺性、缓冲性,在行驶中振 动较少,节油,舒适;主要缺点是胎侧薄、刚性低,变形大,使用中 侧向稳定性较差、爬坡性和制动性欠佳,成本较高 塑料制品≥塑料薄膜+泡沫塑料+塑料人造革、合成革+日用塑料制品。 包括非降解塑料制品和降解塑料制品 塑料薄膜≥农用薄膜。指非泡沫塑料薄膜,包括塑料复合膜;不包括 泡沫塑料膜,也不包括降解塑料薄膜 膜 2924010 2925010 成革 2927010 3011010 3011020 3011030 吨 吨 不包括降解泡沫塑料 包括箱包、服装、鞋、蓬盖、灯箱、汽车、体育器材、家具等各种用 途的塑料人造革、合成革;不包括塑料铺地制品 不包括降解塑料日用制品 硅酸盐水泥熟料≥窑外分解窑水泥熟料。不包括外购商品水泥熟料 采用窑外分解窑生产工艺生产的水泥熟料 水泥≥强度等级 42.5 水泥(含 R 型)+强度等级 52.5 水泥(含 R 型)。凡细磨成粉末状,加入适量水后,可成为塑性胶体,既能在空 气中硬化,又能在水中硬化,并能把砂、石等材料牢固的胶结在一起 的水硬性胶凝材料统称为水泥;水泥的种类很多,常用的是通用硅酸 盐水泥 不同化学组成和物理形态的生石灰、消石灰、水硬性石灰与气硬性石 灰的统称 也称预拌混凝土,是指在混凝土搅拌厂(站)集中生产后以商品的形 式供给工程使用的混凝土;混凝土是指用水泥作胶凝材料,砂、石作 集料,与水(加或不加外加剂和掺合料)按一定比例配合,经搅拌、 成型、养护而得的水泥混凝土,也称普通混凝土;它广泛应用于土木 工程 水泥混凝土排水管包含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又称下水管,用于建设排 除污水、雨水的下水道,排水管在生产时夹入钢筋的称钢筋混凝土排 水管,不夹钢筋的称无筋混凝土排水管 以钢筋混凝土为原料生产的,按照质量标准要求,可以承受一定的内 压力,用于输送自来水、各种气体、石油的管道,按其生产时所用方 法或原料不同,可分为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和自应力钢筋混凝土管、 普通钢筋混凝土管;包括水泥输水管、水泥输气管和水泥输油管 按生产时配入钢筋的方法可分为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电杆和普通钢筋混 凝土电杆以及簿壁轻型钢筋混凝土电杆,按其横截面形状可分为环形、 矩型、工字型、双肢型等 为加强建筑物基础而打入地下的一种混凝土制品;包括预应力混凝土 管桩、方桩等 - 177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产品 代码 3031010 3031070 产品 名称 砖 瓦 产品 单位 万块 万片 3032010 3032050 3033010 瓷质砖 陶质砖 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3033020 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 平方米 3034010 3035010 平方米 吨 3041010 沥青和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隔热、隔音人造矿物材料 及其制品 平板玻璃 3051010 钢化玻璃 平方米 3051030 夹层玻璃 平方米 3051050 中空玻璃 平方米 3054010 3055010 日用玻璃制品 玻璃包装容器 吨 吨 3056010 玻璃保温容器 万个 3061010 玻璃纤维纱 吨 3061020 玻璃纤维布 米 3062010 纤维增强塑料制品 吨 3071010 卫生陶瓷制品 件 3089010 3091010 耐火材料制品 石墨及碳素制品 吨 吨 3110010 3120010 3130010 生铁 粗钢 铸铁件 吨 吨 吨 3130020 铸钢件 吨 3140010 3140020 3140030 钢材 铁道用钢材 其中:轻轨 吨 吨 吨 重量箱 产品 说明 包含烧结粘土砖 以粘土、页岩和煤矸石、粉煤灰等工业废弃物为原料,通过焙烧或蒸 压方法制成的建筑用瓦 指吸水率不超过 0.5%的陶瓷砖 指吸水率大于 10%的陶瓷砖 用大理石荒料经锯、切、研磨抛光后制成的建筑装饰板材,产品一般 长 300~900 毫米,宽 150~600 毫米,厚 20 毫米;也有按设计要求生 产的产品 用花岗石荒料经锯、切、研磨、剁或刨或抛光后制成的建筑装饰板材; 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根据用途和加工方法不同,可分为四种,即:剁 斧板材、机刨板材、粗磨板材、磨光板材;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的规 格大体与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相同,花岗石的抗压强度和耐磨性都要 优于大理石 板状硅酸盐玻璃;主要用于建筑业、车船业、电子工业、太阳能工业、 制镜业、现代农业等部门,是重要的建筑材料和工业技术玻璃的基础 材料 经物理或化学处理之后的玻璃,其特点是在玻璃表面形成压应力层, 机械强度和耐冲击强度等性能得到提高,物理方法处理之后的玻璃碎 片状态达到特定要求 玻璃与玻璃、玻璃与塑料,用中间层材料通过处理使其粘结为一体的 复合材料的统称;常见和大多数是玻璃与玻璃中间层用 PVB 膜,通过 处理使其粘结为一体的玻璃组合构件 两片或多片玻璃用隔框(或间隔条)均匀隔开,周边用胶粘结、密封, 在玻璃层间可冲入有干燥气体的具有良好隔热、隔音效果的组件 指供餐桌、厨房、盥洗室、办公室、室内装饰等用途的玻璃制品 包括日用玻璃瓶、药用瓶(医药试剂用广口瓶、输液瓶、安瓿瓶、黄 圆瓶、无色小药瓶、抗生素瓶、口服液瓶、农药用瓶)、其他玻璃瓶 指带壳、带胆的成品保温容器;不包括保温容器用的瓶胆,保温瓶用 的金属、塑料等制成的外壳,以及保温容器用的盖子、杯子等零配件 用石粉或玻璃球经高温熔化后用拉丝机拉丝和退、并、捻等工艺制成 的;玻璃纤维按所使用石粉或玻璃球成份不同,可分为:中碱纱、无 碱纱、特种纱 用玻璃纤维纱织成的,因用纱成分不同,可分为中碱布、无碱布、特 种布等 以纤维(玻璃纤维、碳纤维、芳纶纤维及其他有机和无机纤维)或其 制品为增强材料,合成树脂为基体的复合材料;广泛应用于建筑、石 油化工、交通运输、能源电力、航空航天等领域 又称卫生洁具,由粘土或其他无机物质经混练、成型、高温烧制而成 的用做卫生设施的有釉陶瓷制品,包括各种不同型号的大便器、小便 器、洗面器、妇女洗涤器、高低水箱、洗涤槽、返水管、浴盆等;包 括陶瓷、仿瓷、玻璃陶瓷、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卫生设备 以石油焦、天然石墨、煤沥青等富含碳元素的基材为主要原料,经特 定工艺处理的人工制成品 高炉冶炼的合格生铁 指完成了冶炼过程、未经塑性加工的钢,其形态为液态或铸态固体 指无可锻性铸铁制品,包括灰铸铁、球墨铸铁、可锻铸铁、特种铸铁 制品 指工业领域中各行业如汽车、机床、重型机械、工程机械、通用机械、 轻工机械、纺织机械、石化机械、航天、航空、电站、造船机车车辆 等行业用铸钢件 钢材=铁道用钢材+大型型钢+……+焊接钢管+其他钢材 铁道用钢材≥轻轨+重轨。指铁道及电车道铺轨用钢铁材料 单位长度的重量≤30kg/m 的钢轨 - 178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产品 代码 3140040 3140050 产品 名称 重轨 大型型钢 产品 单位 吨 吨 3140060 3140070 中小型型钢 棒材 吨 吨 3140080 钢筋 吨 3140090 线材(盘条) 吨 3140100 3140110 3140120 3140130 3140140 3140150 3140160 3140170 3140180 3140190 3140200 3140230 3140240 3140250 3140260 3140270 特厚板 厚钢板 中板 热轧薄板 冷轧薄板 中厚宽钢带 热轧薄宽钢带 冷轧薄宽钢带 热轧窄钢带 冷轧窄钢带 镀层板(带) 涂层板(带) 电工钢板(带) 无缝钢管 焊接钢管 其他钢材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3140300 产品 说明 单位长度的重量>30kg/m 的钢轨 产品的横截面如字母I、U、L、Z、T等形状,其高度≥80mm(包 括氧气瓶料) 产品的横截面如字母I、U、L、Z、T等形状,其高度<80mm 横截面为圆形、方形、六角形、八角形、扁形等简单断面并以直条交 货的钢材;不包括混凝土用钢筋 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用的轧制产品,横截面通常为圆形或 带有圆角的方形,包括光圆钢筋、带肋钢筋、扭转钢筋等;可以直条 交货,也可以盘状交货;不包括线材轧机生产的产品 经线材轧机热轧后卷成盘状交货的产品,其横截面通常为圆形、椭圆 形、方形、矩形、六角形、八角形或其他形状 包括调出及企业自用 于拔制钢丝的盘条 厚度≥50mm 20mm≤厚度<50mm 3mm≤厚度<20mm 厚<3mm(不含电工钢) 厚<3mm(不含电工钢) 3mm≤厚度<20mm、宽度≥600mm 厚度<3mm、宽度≥600mm(不含电工钢) 厚度<3mm、宽度≥600mm(不含电工钢) 宽<600mm(不含电工钢) 宽<600mm(不含电工钢) 不包括铸铁管 指除以上大品种以外的钢材;如钢铁企业锻钢车间生产的锻钢件(包 括锻锤、精锻、快锻以及水压机、挤压机、液压机生产的锻钢件,但 不包括锻钢件中的型材、棒材和无缝钢管)、冷弯型钢、减振复合钢 板等 用外购钢材再加工生产钢材=用外购国产钢材再加工生产钢材+用进口 钢材再加工生产钢材 用外购钢材再加工生产钢 材 用外购国产钢材再加工 生产钢材 用进口钢材再加工生产 钢材 铁合金 吨 3150030 其中:电炉硅铁(折合 含硅 75%) 吨 铁合金≥电炉硅铁(折合含硅 75%)+锰硅合金(折合含锰硅量合计 82 %)。按折合标准含量的数量计算,无折标吨的品种按实物量计算汇 总相加 此类是电炉普通铁合金的其中项,均折合含硅量 75% 3150040 吨 硅锰铁,折合含锰硅量合计 82% 3216010 3210010 锰硅合金(折合 含锰硅量合计 82%) 氧化铝 十种有色金属 3211020 精炼铜(电解铜) 吨 3212020 铅 吨 3212030 锌 吨 3213010 3214010 镍 锡 吨 吨 3140280 3140290 3150010 吨 吨 吨 吨 吨 十种有色金属=精炼铜(电解铜)+铅+锌+镍+锡+锑品+原铝(电解铝) +镁+海绵钛+汞(金属汞) 指用铜精矿、外购粗铜及铜废碎料作原料经电解工序生产的精炼铜(阴 极铜) 指用铅精矿和铅废料为原料生产的电铅(铅锭,含一号铅至三号铅, 含铅≥99%)、铅基合金(含铅≥99%)、铸造锡铅焊料折铅(不含 用成品铅作原料铸造的焊锡料和铅基合金)、其他铅(含铅≥99%) 指以锌精矿或锌废碎料作原料经粗炼和精炼工艺生产的锌产品(包括 电锌、精锌、商品蒸馏锌和锌品) 指以镍精矿及镍废碎料等物料为原料,经冶炼生产的镍产品 指未煅轧锡,包括电锡、精锡、锡基合金折锡、铸造锡铅焊料折锡(不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产品 代码 产品 名称 产品 单位 3215010 3216020 锑品 原铝(电解铝) 吨 吨 3217010 3219010 镁 海绵钛 吨 吨 3219020 汞(金属汞) 吨 3221010 黄金 千克 3222010 白银(银锭) 千克 3232010 单一稀土金属 千克 3240020 铜合金 吨 3240030 铝合金 吨 3240040 锌合金 吨 3261010 铜材 吨 3262090 铝材 吨 3311020 3312010 3321010 3331010 3332010 钢结构 金属门窗及类似制品 金属切削工具 金属集装箱 金属压力容器 吨 吨 万件 立方米 吨 3333010 3340020 3340030 3340040 3380010 3391010 3391020 3411010 金属包装容器 钢丝 钢丝绳 钢绞线 不锈钢日用制品 锻件 粉末冶金零件 电站锅炉 3411020 工业锅炉 3412020 发动机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蒸发量 吨 蒸发量 吨 千瓦 3412040 其中:汽车用发动机 千瓦 3752010 3413020 摩托车用发动机 电站用汽轮机 千瓦 千瓦 - 179 - 产品 说明 含用成品锡和成品铅作原料生产的铸造锡铅焊料折锡,也不包括供本 单位或外单位进一步电解的焊锡折锡) 指以锑精矿为原料经冶炼工艺生产的锑产品 指以氧化铝为原料生产的电解铝及直接用铝液生产的铝合金、铝母线、 铝板卷及铝导杆等产品,但要扣除铝合金中的其他金属元素 指从处理钛铁矿等物料开始;经富集-氯化-精制制取四氯化钛,再经 还原、蒸馏、产品处理等工艺生产出的海绵钛 指用汞精矿作原料经冶炼生产的汞金属,也称水银,是唯一在常温下 呈液态并易流动的金属,汞含量≥99.99% 指矿山成品金和冶炼产金(金锭),产品为一号、二号、三号金,含 金≥99.9% 指用银精矿及废杂银(回收的再生银)作原料生产的银(银锭),产 品含一号、二号、三号银,银≥99.9% 指采用熔盐电解、金属热还原和火法提纯三种冶炼工艺生产的单一稀 土金属产品;单一稀土金属有 17 种,分为铈组轻金属 7 种:镧、铈、 镨、钕、钷、钐、铕;钇组重金属 9 种:钆、铽、镝、钬、铒、铥、 镱、镥和钇;钪为另类稀土金属。本类均指经冶炼后的单一稀土金属, 且该单一稀土金属含量≥99% 指以铜为基体,加入一种或几种其他有色金属元素所铸造的未锻轧的 铜合金 指以铝锭(铝液或再生铝)为基体,加入一种或几种其他有色金属元 素所铸造的未锻轧的铝合金 指以锌为基体,加入一种或几种其他有色金属元素所铸造的未锻轧的 锌合金 指以铜金属为基体,经熔铸、挤压或轧制加工生产的板材、带材、箔 材、棒材、型材、线材、管材等铜材 指以铝金属为基体,经熔铸、挤压或轧制加工生产的板材、带材、箔 材、棒材、型材、线材、管材及排材 不包括塑钢门窗 包括运输液体的集装箱 指供运输或储存压缩或液化气体(例如,氦、氧、氩、氢、乙炔、二 氧化碳或丁烷)用的容器 容积不超过 300L 包括预应力钢绞线、钢芯铝绞线、镀锌钢绞线、其他钢绞线 指输出介质压力>3.9MP 的锅炉,蒸发量在 900t/h 及以上的发电用 锅炉 发动机≥汽车用发动机+摩托车用发动机。发动机包含汽车用发动机、 航空器用发动机、船舶用发动机、摩托车用发动机。也叫内燃机,指 燃料在气缸内燃烧,发出热能,通过活塞作往复运动,使热能转变为 机械功的机器。按使用燃料分为汽油机、柴油机和混合燃料发动机。 汽车用发动机包含汽车用汽油发动机、汽车用柴油发动机、其他汽车 用发动机。指配汽车用的发动机 指配摩托车用的发动机 指将蒸汽膨胀变热能为机械能,具有叶片旋转式动力的机械。汽轮机 按用途参数可分为:1.凝汽式汽轮机,指蒸汽在汽轮机中膨胀作功后, 排入凝汽器的汽轮机。2.背压式汽轮机,指排气压力高于大气压力的 汽轮机。3.抽汽式汽轮机, 指具有调整蒸汽的汽轮机 - 180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产品 代码 3413030 燃气轮机 产品 单位 千瓦 3414020 电站水轮机 千瓦 3421010 金属切削机床 台 3421070 其中:数控金属切削机 床 金属成形机床 台 台 3423010 3424010 3429010 其中:数控金属成形机 床(数控锻压设备) 铸造机械 电焊机 机床数控装置 3432100 起重机 吨 3433280 电动车辆(电动叉车) 台 3433290 内燃叉车 台 3434311 输送机械(输送机和提升 机) 电梯、自动扶梯及升降机 吨 3422010 3422060 3435010 产品 名称 台 台 台 套 台 3435020 电梯 台 3435050 3435080 3441010 连续运载乘客输送机 升降机 泵 台 台 台 3441020 3441050 其中:真空泵 真空应用设备 台 台 3442010 3442020 3442030 气体压缩机 制冷设备用压缩机 非制冷设备用压缩机 台 台 台 3443010 3444010 3444040 阀门 液压元件 气动元件 吨 件 件 3451010 3452020 3459010 滚动轴承 齿轮 钢铁铰接链(工业链条) 万套 吨 吨 产品 说明 燃气轮机包含发电用燃气轮机、船舶用燃气轮机和机车用燃气轮机。 包括专供工业用的燃气轮机设备,也包括具有除为飞机提供动力之外 的其他用途的涡轮喷气发动机、涡轮风扇发动机或涡轮螺桨发动机 指将水能转换为机械能的水利机械,驱动水轮电机产生电能。按机型 可分为以下几种。1.混流式水轮机。2.轴流式水轮机。3.斜流式水轮 机。4.贯流式水轮机。5.冲击式水轮机。6.水泵式水轮机 金属切削机床≥数控金属切削机床。包括:加工中心、车床、钻床、 特种加工机床、镗床、铣床、磨床、刨床、齿轮加工机床、插床、锯 床、组合机床、其它金属切削机床。包括数控机床 金属成形机床≥数控金属成形机床(数控锻压设备)。包括:自由锻 锤、模锻锤、自由锻液压机、模锻压机、锻压锤、金属挤压机、金属 滚压机、金属辊压机、液压机、机械压力机、气式压力机、折弯、折 叠、矫直、矫平、矫正机、剪切机、冲床、冲孔机、开槽机、其他金 属成形机床。包括数控机床 包括电焊机及装置 基于计算机硬件平台的以控制设备进行复杂加工的系统,其主控单元 与伺服驱动单元间有严格的匹配要求 起重机包含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塔式起重机、流动式 起重机、悬臂起重机。指具有起升、变幅或回转、行走等主要工作机 构,使悬挂在起重吊钩或其他取物装置上的重物,在空间垂直升降和 水平移动的周期性装卸作业机械 指采用货叉或其他取物装置,以高能蓄电池作动力,对成件货物进行 装卸、堆垛、短距离搬运作业的无轨起升车辆,俗称电动叉车 指采用货叉或其他属具、以内燃机作动力,对成件货物进行装卸、堆 垛、短距离搬运作业的无轨高起升车辆 输送机械包含带式输送机、刮板输送机。指在同一方向上,连续或间 断地沿预定的线路上输送散状物料和成件物品的搬运设备 电梯、自动扶梯及升降机=电梯+连续运载乘客输送机+升降机。指主要 用于建筑物或建筑工程中,沿导轨垂直升降或沿斜面及水平移动运送 乘客和货物的机械设备 电梯包含乘客电梯、载货电梯、住宅电梯、病床电梯、观光电梯。指 靠电力拖动(或液压缸顶举),使轿厢沿垂直导轨升降,在规定的楼 层间运送人和货物的固定提升设备;在电梯行业统计中,习惯上不包 括杂货电梯 连续运载乘客输送机包含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升降机包含施工升降机。是指重物或取物装置只能沿导轨升降的设备 泵≥真空泵。不包括液压泵 真空应用设备包含真空镀膜设备、真空浸渍设备、真空干燥设备、真 空炉 气体压缩机=制冷设备用压缩机+非制冷设备用压缩机 制冷设备用压缩机包含空调压缩机、冰箱压缩机、车用空调压缩机 非制冷设备用压缩机包含往复式压缩机、空气压缩机、工艺压缩机、 离心式压缩机、轴流式压缩机 不包括液压阀 指使用受压的空气作为介质来进行能量转换、传递、控制和分配的元 件 滚动轴承包含球轴承、滚子轴承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产品 代码 3461020 产品 名称 - 181 - 工业电炉 产品 单位 台 产品 说明 包括工业或实验室用电炉及电烘箱等加热设备,但不包括冶炼用电炉 3462010 风机 台 风机≥鼓风机。风机包含离心式通风机+轴流式通风机+鼓风机。包括 纺织专用风机、防爆风机 3462030 3463020 其中:鼓风机 气体分离及液化设备 台 台 3464010 工商用制冷、空调设备 3465020 3467010 调设备 电动手提式工具 衡器(秤) 3468010 3472010 3473010 3473030 3474010 包装专用设备 影像投影仪 照相机 其中:数码照相机 复印和胶版印制设备 气体分离及液化设备包含气体发生器、制氮设备、制氢设备、制氧设 备、天然气液化设备 台(套) 工商用制冷、空调设备≥工商用空调设备。工商用制冷、空调设备包 含工商用制冷设备、工商用冷藏冷冻柜及类似设备、中央空调冷水/ 热泵机组、工商用空调设备 台(套) 工商用空调设备≥车用空调设备。工商用空调设备包含房间空调器(制 冷量>14000W)、车用空调设备。不包括制冷量≤14000W 的家用和类 似用途空调设备 台(套) 机动车辆上供人使用的空气调节设备,包括轿车用空调、中/大巴用 空调、工程车用空调等 台 手提式电动液压开孔器 台 指由秤体(承载器)、传力机构、显示器三部分组成的整体衡器(缺 任一部分都只能统计为衡器部件) 台 台 包括用于学校、课室等的幻灯机和其他静止影像投影仪 台 照相机≥数码照相机 台 指以数字方式存储图像的照相机 台 复印和胶版印制设备包含静电复印设备 3475020 自动柜员机(ATM 机) 台 3481010 3482010 金属密封件 金属紧固件 万件 吨 3483020 3490020 3511020 弹簧 减速机 矿山专用设备 吨 台 吨 3512010 3513000 石油钻井设备 建筑工程用机械 3513010 3513020 3513060 3513070 3514010 其中:挖掘、铲土运输 机械 其中:挖掘机 装载机 压实机械 海洋石油浮动工程结构物 3515010 3515040 水泥专用设备 混凝土机械 台(套) 台 建筑工程用机械≥挖掘、铲土运输机械+压实机械。推土机、筑路机、 平地机、铲运机等工程机械 台 挖掘、铲土运输机械≥挖掘机+装载机。挖掘、铲土运输机械包含挖掘 机、推土机、平地机、铲运机、装载机、路面开凿机 台 台 指前铲装载机 台 压实机械包含机动压路机 座/艘 主要指海洋资源的勘探、开发、加工、储运、管理、后勤服务等方面 的大型工程装备和辅助装备,包括各类钻井装备、采油装备、海洋工 程船和其他海洋工程装备 吨 包括水泥生产的全套设备及散装水泥专用设备 台 混凝土机械包含混凝土泵、混凝土泵车、混凝土搅拌车 3516020 金属冶炼设备 吨 3516110 3521010 金属轧制设备 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 吨 吨 3521011 3523010 3525010 石油化工用加氢反应器 塑料加工专用设备 模具 台 台 套 3464050 其中:工商用空调设备 3464070 其中:车用空 指与自动数据处理机连用,不论是在线的还是离线的自动提款机 金属紧固件包含钢铁制紧固件+铜制紧固件+铝制紧固件+其他铝制紧 固件+其他金属紧固件 包括增速机(器、箱) 矿山专用设备包含钻井机、凿岩机、矿用挖掘机、采煤机、矿物破碎 机械、矿物筛分洗选设备。指用于各种固体矿物及石料的开采和选别 的机械设备及其专门配套设备 金属冶炼设备包含造块设备、炼焦设备、炼铁设备、炼钢设备、铁合 金冶炼设备、有色金属冶炼设备 指炼油、化学工业生产专用的设备,包括炼油主要设备和化工主要设 备两大类;不包括包装机械、工业动力设备、电子计算机、机械手、 工业机器人等通用设备 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包含注塑机、挤塑机、吹塑机 模具包含金属铸造用型箱型模底板、金属硬质合金用模具、玻璃制品 用模具、矿物材料用模具、塑料用模具、橡胶用模具 - 182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产品 代码 3531010 产品 名称 食品制造机械 产品 单位 台 3532010 3532050 3577010 3534010 3542020 3551010 3553010 3562010 3571020 3571030 农产品加工专用设备 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其中:棉花加工机械 饲料生产专用设备 印刷专用设备 纺织专用设备 服装、鞋帽加工机械 电子工业专用设备 大型拖拉机 中型拖拉机 台 台 台 台 吨 台 台 台 台 台 3571040 3572000 小型拖拉机 机械化农业及园艺机具 台 台 3572010 其中:土壤耕整机械 台 3572020 3572040 种植施肥机械 收获机械 台 台 3572041 其中:谷物收 台 玉米收 台 3572060 3581010 收获后处理机械 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 台 台 3591010 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 3591020 3591040 3591050 3591060 3591070 3594010 3595010 3599010 大气污染防治设备 水质污染防治设备 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 噪音与振动控制设备 放射性污染防治和处理 设备 自动售货机、售票机 灭火器 工业机器人 3599050 服务机器人 套 3610010 汽车 辆 3610030 其中:基本型乘用车(轿 车) 辆 获机械 3572042 产品 说明 包括糕点、米面食品、糖果、可可及巧克力、调味食品类加工专用机 械 农产品加工专用设备包含制糖机械、屠宰及肉制品加工机械 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棉花加工机械 印刷专用设备包含印前设备、印刷机设备、装订机械、印刷包装机械 服装、鞋帽加工机械包含缝纫机 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包含空气净化设备、电子整机装联设备 配套动力大于等于 73.5kW(100 马力) 配套动力为 18.4-73.5 kW(25-100 马力),不含 73.5 kW(100 马力) 配套动力小于 18.4 kW(25 马力) 机械化农业及园艺机具≥土壤耕整机械+种植施肥机械+收获机械+收 获后处理机械,机械化农业及园艺机具包含土壤耕整机械、种植施肥 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 土壤耕整机械包含耕地机械、整地机械。指开垦、翻土、耕地、犁地、 松土等农用机械 种植施肥机械包含播种机械、栽植机械 收获机械≥谷物收获机械+玉米收获机械。收获机械包含谷物收获机械、 玉米收获机械、棉麻作物收获机械、甘蔗收获机 谷物收获机械包含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获机(全喂入)、自走履带式 谷物联合收获机(全喂入)、背负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半喂入联合收 割机 获机械 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包含医用 X 射线设备、医用αβγ射线应用设备、 医用超声诊断治疗仪器及设备、医用激光诊断治疗仪器及设备、医用 高频仪器设备、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系统 台(套) 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大气污染防治设备+水质污染防治设备+固体 废弃物处理设备+噪音与振动控制设备+放射性污染防治和处理设备 台(套) 台(套) 台(套) 台(套) 台(套) 台 台 套 工业机器人是指在工业自动化中使用的,固定或移动的,可重复编程、 多用途,自动控制的,可对三个或三个以上轴进行编程的操作机(ISO 8373 标准)。目前我国统计的工业机器人包含无人搬运车(AGV)、 上下料机器人、焊接和钎焊机器人、涂层与胶封机器人、加工机器人、 装配及拆卸机器人、洁净室机器人等 服务机器人的应用范围很广,主要从事工业领域外的维护保养、修理、 运输、清洗、保安、救援、监护等工作。目前我国统计的服务机器人 包含家用机器人(家务机器人、娱乐机器人、助老助残机器人)、专 业机器人(户外作业机器人、专业洁净机器人、监测维护机器人、AGV 机器人、医疗机器人、救援机器人、安防机器人、水下机器人)等 汽车≥基本型乘用车(轿车)+多功能乘用车(MPV)+运动型多用途 乘用车(SUV)+交叉型乘用车+客车+载货汽车。汽车≥新能源汽车。 汽车指汽车整车 基本型乘用车(轿车)≥轿车(排量≤1 升)+轿车(1 升<排量≤1.6 升)+轿车(1.6 升<排量≤2.0 升)+轿车(2.0 升<排量≤2.5 升) +轿车(2.5 升<排量≤3.0 升)+轿车(排量>3.0 升)。包括出租汽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产品 代码 - 183 - 产品 名称 产品 单位 轿车(排量≤1 辆 轿车(1 升<排 量≤1.6 升) 轿车(1.6 升< 排量≤2.0 升) 轿车(2.0 升< 排量≤2.5 升) 轿车(2.5 升< 排量≤3.0 升) 辆 辆 3610130 3610140 轿车(排量> 3.0 升) 多功能乘用车 (MPV) 运动型多用途乘 用车(SUV) 交叉型乘用车 客车 3610150 大型客车(车长 辆 客车=大型客车(车长>10 米)+中型客车(7 米<车长≤10 米)+轻 型客车(车长≤7 米) 车长>10m 辆 7m<车长≤10m 辆 车长≤7m 3610180 中型客车(7 米 <车长≤10 米) 轻型客车(车长 ≤7 米) 载货汽车 辆 3610400 其中:新能源汽车 辆 载货汽车包含重型载货车、中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微型载货车。 指货运机动车,包括平板式、油布篷式、封闭箱式等各种送货汽车、 搬家具车 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 3610040 产品 说明 车、运动车及赛车,活顶乘用车、高级乘用车、小型乘用车、敞篷车、 仓背乘用车 升) 3610050 3610060 3610070 3610080 3610090 3610110 3610120 辆 辆 辆 辆 包括短头乘用车 辆 即越野车(包括 4 轮驱动和 2 轮驱动车型) 辆 辆 >10 米) 3610160 3610170 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强式)及燃料电 池汽车。不包含改装的新能源汽车。其中:纯电动汽车是由电动机驱 动的汽车。电动机的驱动电能来源于车载可充电蓄电池或其他能量存 储装置;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指具有可外接充电功能,并且有一定的 纯电动续驶里程的混合动力汽车(混合动力汽车指能够至少从下述两 类车载储存的能量中获得动力的汽车:可消耗的燃料、可再充电能/能 量储存装置);燃料电池汽车是以燃料电池系统作为单一动力源或者 是以燃料电池系统与动力电池等储能装置组成的混合动力作为动力源 的汽车 3620010 3630010 3630020 3711010 改装汽车 低速载货汽车 其中:三轮载货汽车 铁路机车 辆 辆 辆 辆 3711030 动车组 辆 3711050 3711060 铁路客车 铁路货车 辆 辆 3720010 城市轨道车辆 辆 改装汽车包含改装载货汽车 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载货汽车 指配有各种动力装置(蒸汽机、柴油机、汽轮机、汽油机、气动机 等),或由外部电源或蓄电池驱动的各种铁道机车 亦称多动力单元列车包括城间动车组车辆。按辆统计,每节动车或拖 车均为一辆 包括各种非机动有篷及无篷货车,铁道运输用特种平车;不包括在矿 区、建筑工地、工厂、仓库等处的轨道上运输货物的小型车辆或敞车 是指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为城市辖区内、提供客运服务的公共交 通系统车辆。包括地铁、轻轨、单轨、现代有轨电车、市域快轨、磁 - 184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产品 代码 3731010 3731020 产品 名称 产品 单位 民用钢质船舶 载重吨 钢质机动货船 载重吨 3731030 其中:散货船 载重吨 3731040 3731050 3731060 全集装箱船 滚装船 钢质机动非货船 载重吨 载重吨 载重吨 产品 说明 浮交通及自动导向轨道系统车辆 民用钢质船舶=钢质机动货船+钢质机动非货船+钢质非机动船。指为民 用建造的用于运输、工程、工作的各种钢质船舶,包括远洋、近海或 内陆河湖使用的钢质机动船和钢质非机动船,不包括海洋石油工程装 备和修理船舶。钢质机动船包含钢质机动货船和钢质机动非货船。钢 质非机动船包含钢质驳船、钢质趸船、没有自航动力的工程工作船 钢质机动货船≥散货船+全集装箱船+滚装船。指有自航能力的钢质货 船,包括各类钢质散货船、原油船、成品油船、化学品船、集装箱船、 滚装船、液化气船、杂货船、原木船等 包括木片船、原木船、小汽车/散货船、散货/集装箱船、大舱口多 用途散货船、自卸散货船 不包括同时能装杂货或散货的集装箱船 含滚装/集装箱船、火车渡船 钢质机动非货船包含客船、渔船、工程(工作)船。指有自航能力的 钢质非货船,包括各类钢质客船、渔船、工程船、工作船、交通船、 巡逻船、缉私船等 3731100 3749010 钢质非机动船 民用无人机 载重吨 架 3751010 3761010 摩托车整车 两轮脚踏自行车 辆 辆 3762010 电动自行车 辆 3811050 发电机组(发电设备) 千瓦 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 电动助力功能的特种自行车 发电机组≥水轮发电机组+汽轮发电机组+风力发电机组+核发电机组。 发电机组是指由发电机及其原动机组装成(或准备组装成)整套设备 或装在同一底座上所组成的机械;不包括内燃发电机组 3811070 3811090 3811091 3811100 3812000 其中:水轮发电机组 汽轮发电机组 风力发电机组 核发电机组 电动机 千瓦 千瓦 千瓦 千瓦 千瓦 包括并网型风力发电机组、离网型风力发电机组、其他风力发电机组 3812010 3812020 3821020 其中:直流电动机 交流电动机 变压器 千瓦 千瓦 千伏安 3821080 千伏安 3823170 其中:电力变压器,额 定容量≥8000kVA,电压≥ 500kV 互感器 电力电容器 高压开关板 低压开关板 高压开关设备(11 万伏以 上) 安全、自动化监控设备 3831020 3831030 3832010 通信及电子网络用电缆 电力电缆 光纤 对千米 千米 千米 3832020 光缆 芯千米 3833010 3841060 绝缘制品 锂离子电池 吨 只(自 3821170 3822010 3823030 3823050 3823060 台 千乏 面 面 台 无人驾驶、有动力、可重复使用并可携带任务载荷完成指定任务的非 军事用途飞行器 摩托车整车包含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 两轮脚踏自行车包含折叠自行车、山地自行车。不包括助动自行车 电动机≥直流电动机+交流电动机。电动机包含直流电动机、交流电动 机、交直流两用电动机、小功率电动机、微电机。不包括数控机床用 电动机 包括轧机用直流电动机、机床用直流电动机、电梯用直流电动机等 变压器≥电力变压器。变压器包含电力变压器、换流变压器、干式变 压器 50/60Hz 电路用,P≥0.5 千乏 高压开关设备(11 万伏以上)包含全封闭组合电器(GIS)、六氟化 硫断路器、敞开式组合电器、隔离开关、接地开关 台(套) 指为了保证和实现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可靠运行,实施自动监视、调节、 控制和操作的设备 耐压>35kV 耐压>35kV 光纤是一种通信电缆,由两个或多个玻璃或塑料光纤芯组成,这些光 纤芯位于保护性的覆层内,由塑料 PVC 外部套管覆盖 光缆是为了满足光学、机械或环境的性能规范而制造的,它是利用置 于包覆护套中的一根或多根光纤作为传输媒质并可以单独或成组使用 的通信线缆组件 - 185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产品 代码 产品 名称 产品 单位 然只) 千伏安 时 只(自 然只) 万只 产品 说明 3849010 铅酸蓄电池 3849040 碱性蓄电池 3849070 原电池及原电池组(非扣 式) 3849100 太阳能电池(光伏电池) 千瓦 原电池及原电池组包含碱性锌锰原电池(组)、锂原电池(组)。指 非扣式的一次电池(原电池俗称干电池,是指具有一定公称电压和额 定容量,其电介质不流动的化学电源),包括圆筒式、叠层式、组合 式等原电池及原电池组;不包括扣式原电池 指用于把太阳的光能直接转化为电能的电池 3851010 台 指冷藏-冷冻组合机 3851040 家用电冰箱(家用冷冻冷 藏箱) 家用冷柜(家用冷冻箱) 台 3852010 房间空气调节器 台 指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卧式、立式及其他各式冷冻箱(冷柜),包括具 有冷藏和冷冻转换功能的冷柜;不包括家用电冰箱和家用冷藏箱 指家用和类似用途的房间空气调节器(俗称空调机),包括整体式、 分体式、一拖多式冷热或单冷的房间空气调节器,以及制冷量≤14000W 的其他房间空气调节器;不包括家用房间空气清洁装置,未装有制冷 装置的家用空气湿度调节装置或空气调节器,以及制冷量>14000W 的 工商用房间空调器 3852020 3852030 家用空气湿度调节装置 家用房间空气清洁装置 台 台 3853010 家用电风扇 台 3853050 3854020 3854030 3854060 3854080 3855010 3855060 家用吸排油烟机 电饭锅 家用电热烘烤器具 电冷热饮水机 微波炉 家用洗衣机 家用电热水器 台 个 个 台 台 台 台 3855070 3859010 3859030 3861020 3861030 3861040 3871010 3871020 3871030 3872010 家用吸尘器 家用电热取暖器具 家用电熨烫器具 家用燃气灶具 家用燃气热水器 太阳能热水器 电光源 其中:白炽灯泡 荧光灯 灯具及照明装置 3911010 电子计算机整机 3911020 3911030 3911040 其中:计算机工作站 微型计算机设备 其中:台式微 型计算机 笔记本 计算机 平板电 脑 台 台 家用电热取暖器具包含电暖气 台 家用电熨烫器具包含电熨斗 台 台 平方米 万只 电光源≥白炽灯泡+荧光灯 万只 不包括卤钨灯、封闭式聚光灯 万只 指热阴极荧光灯 套(台、 灯具及照明装置包含室内照明灯具、户外照明用灯具及装置 个) 台 电子计算机整机≥计算机工作站+微型计算机设备+服务器。指数字式 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包括模拟式或混合式自动数据处理设备 台 台 微型计算机设备≥台式微型计算机+笔记本计算机+平板电脑 台 不包括货币专用设备 3911050 3911060 铅酸蓄电池包含用于启动活塞发动机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用铅酸 蓄电池 指可充电电池 包括空气净化器、空气清洁器、负离子发生器和其他家用房间空气清 洁装置 指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风扇(5W<功率≤125W),包括吊扇、落地扇、 台扇、壁扇、塔式扇、箱式扇等;不包括房屋、设备、计算机等用的 换气扇 指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吸排油烟机 指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热烘烤器具 指干衣量≤10kg 的家用洗衣机 指以洗浴为主要用途的家用非饮用水加热电器及类似电器具;包括家 用电淋浴器及类似电器具;不包括家用饮用水的电加热器具 台 台 指一种小型、方便携带的个人电脑,以触摸屏作为基本的输入设备。 它拥有的触摸屏允许用户通过触控笔或数字笔等来进行作业而不是传 统的键盘或鼠标。用户可以通过内建的手写识别、屏幕上的软键盘、 语音识别实现输入。包括 IPAD - 186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产品 代码 3911090 3913010 3913040 3913060 3913080 显示器 其中:平板显示器 打印机 3D 打印设备 产品 单位 台 台 台 台 台 3913110 3913140 3919010 3921009 3921010 3921050 3921080 3921090 硬盘存储器 半导体存储盘 路由器 程控交换机 其中:数字程控交换机 卫星导航定位接收机 微波终端机 地面通信导航定向设备 台 个 台 线 线 部 部 部 3922010 3922020 3922030 3922040 电话单机 移动通信基站设备 传真机 移动通信手持机(手机) 部 信道 部 台 3922050 产品 名称 服务器 其中:智能手机 台 3951010 彩色电视机 台 3951020 其中:显像管彩色 (CRT)电视机 液晶电视机 等离子(PDP)电 视机 其中:智能电视 台 组合音响 半导体存储器播放器(含 MP3、MP4) 数字激光音、视盘机 电视接收机顶盒 半导体分立器件 传感器 集成电路 集成电路圆片 光电子器件 台 个 3951030 3951040 3951060 3952040 3952070 3953100 3953120 3962010 3962020 3963010 3963020 3969010 3969040 3969050 3969060 其中:发光二极管(LED 管) 液晶显示屏 液晶显示模组 3969070 等离子显示器件 产品 说明 专门向网络用户提供共享资源服务的设备 显示器≥平板显示器 含液晶、PDP、LED 等 是指基于一种数字模型文件,运用特殊蜡材、粉末状金属或塑料等可 粘合材料,通过逐层打印的方式来构造物体、并快速成形的设备 包括 U 盘、闪存、固态盘 SSD 程控交换机≥数字程控交换机。不包括移动交换机 包括综合业务数字交换设备(ISDN 交换机) 指卫星导航定位接收设备 有线电话、电报设备 移动通信手持机(手机)≥智能手机。包括车载终端、无线固定话机 等终端 是指像个人电脑一样,具有独立的操作系统,独立的运行空间,可以 由用户自行安装软件、游戏、导航等第三方服务商提供的程序,并可 以通过移动通讯网络来实现无线网络接入手机类型的总称 彩色电视机≥显像管彩色(CRT)电视机+液晶电视机+等离子(PDP) 电视机。彩色电视机≥智能电视。即彩色电视接收机 指阴极射线显像管彩电 台 台 包含液晶(LCD)电视机和液晶(LED)电视机 台 是指具有全开放式平台,搭载了操作系统,用户在欣赏普通电视内容 的同时,可自行安装和卸载各类应用软件,持续对功能进行扩充和升 级的新电视产品 台 台 万只 万只 万块 万片 万 只 (片、 套) 万只 万片 万套 含 MP3、MP4 播放器 指扩展电视接收机或电视显示器功能的一种设备 包括称重传感器 光电子器件≥发光二极管(LED 管)+液晶显示屏+液晶显示模组+等离 子显示器件 PDP 含主要配套材料 万只 PDP 3971010 3971020 3971030 3972010 电子元件 其中:电声器件 射频元器件 印制电路板 万只 万只 万只 平方米 电子元件≥电声器件+射频元器件。包括电子元件及组件 传声器、扬声器、耳机及类似装置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产品 代码 4011010 - 187 - 4012010 4014010 产品 名称 工业自动调节仪表与控制 系统 电工仪器仪表 工业仪表 产品 产品 单位 说明 台(套) 工业自动调节仪表与控制系统包含工业自动控制系统。指工业产品制 造过程中进行自动控制的系统与仪表装置,机床数控除外 台 电工仪器仪表包含电能表 台(个) 工业仪表包含温度测量仪表、压力测量仪表、流量测量仪表、物位液 位测量仪表、显示仪表记录仪、执行器。指在工业产品制造过程中对 流量、压力、物位、温度、比重、湿度等变化量进行测量的仪表和装 置,以及相关显示、记录仪表 台(套) 分析仪器及装置包含色谱仪器。指对物质成分及微观结构、粘度、密 度、浊度、比重、PH 值等进行理化分析用的仪器与装置 台 指机械性能试验机械及器具;包括对各种材料(如金属、木材、混凝 土、橡胶、塑料等)的硬度、弹性、抗张强度、可压缩性或其他机械 性能的试验机械及器具 4014090 分析仪器及装置 4015010 试验机 4021010 4022010 4030010 4030040 4041010 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 汽车仪器仪表 钟 表 光学仪器 台 台 只 不包括考勤钟等时间记录器及类似计时仪器 只 不包括停车计时表、时刻记录器等时间记录器及类似计时仪器 台(个) 光学仪器包含光学望远镜、天文仪器、显微镜、望远镜瞄准具及类似 器具、物镜、已装配光学元件、偏振材料制片及板 4042010 4342010 4610010 眼镜成镜 船舶修理 自来水生产量 副 载重吨 万立方 米 船舶修理包括进厂、进坞修理的船舶,不包括航修船舶 - 188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2.主要工业产品销售与库存目录 产品代码 产品名称 计量单位 0810010 铁矿石原矿 吨 1030010 原盐 吨 1331020 精制食用植物油 吨 1440010 乳制品 吨 1512010 白酒(折 65 度,商品量) 千升 1520010 饮料 吨 1620010 卷烟 万支 1711010 纱 吨 1712010 布 万米 1800010 服装 万件 2221010 机制纸及纸板(外购原纸加工除外) 吨 2611010 硫酸(折 100%) 吨 2612010 烧碱(折 100%) 吨 2612030 纯碱(碳酸钠) 吨 2613030 碳化钙(电石,折 300 升/千克) 吨 2614020 乙烯 吨 2620010 合成氨(无水氨) 吨 2620020 农用氮、磷、钾化学肥料(折纯) 吨 2621010 氮肥(折含氮 100%) 吨 2622010 磷肥(折五氧化二磷 100%) 吨 2631010 化学农药原药(折有效成分 100%) 吨 2641010 涂料 吨 2651010 初级形态塑料 吨 2652010 合成橡胶 吨 2681020 合成洗涤剂 吨 2710010 化学药品原药 吨 2800020 化学纤维 吨 2911010 橡胶轮胎外胎 条 2920010 塑料制品 吨 3011030 水泥 吨 3041010 平板玻璃 3110010 生铁 吨 3120010 粗钢 吨 3140010 钢材 吨 3210010 十种有色金属 吨 3216010 氧化铝 吨 3216020 原铝(电解铝) 吨 3421010 金属切削机床 台 3513020 3610010 挖掘机 台 汽车 辆 重量箱 3610030 基本型乘用车(轿车) 辆 3610120 3610180 运动型多用途用车(SUV) 辆 载货汽车 辆 - 189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产品代码 产品名称 计量单位 3610400 3731010 新能源汽车 辆 民用钢质船舶 载重吨 3811050 发电机组(发电设备) 千瓦 3851010 家用电冰箱(家用冷冻冷藏箱) 台 3852010 房间空气调节器 台 3855010 家用洗衣机 台 3911010 电子计算机整机 台 3922040 移动通信手持机(手机) 台 3951010 彩色电视机 台 3963010 集成电路 万块 - 190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3.主要工业产品生产能力目录 代码 产品名称 计量单位 0600010 原煤 吨 0710010 天然原油 吨 1620010 卷烟 万支 1700010 棉纺锭/纺纱量 锭/吨 1700020 气流纺锭/纺纱量 头/吨 1712010 棉布织机/布 台/万米 2511010 原油加工能力/原油加工量 2520010 焦炭 吨 2612010 烧碱(折 100%) 吨 2613030 碳化钙(电石,折 300 升/千克) 吨 2620020 农用氮、磷、钾化学肥料总计(折纯) 吨 2651010 初级形态塑料 吨 2800020 化学纤维 吨 3011010 硅酸盐水泥熟料 吨 3011030 水泥 吨 3041010 平板玻璃 3110010 生铁 吨 3120010 粗钢 吨 3140010 钢材 吨 3150010 铁合金 吨 3216020 原铝(电解铝) 吨 3421010 金属切削机床 台 3513020 挖掘机 台 3610010 汽车 辆 吨/吨 重量箱 3610020 其中:乘用车 辆 3610100 商用车 辆 3731010 民用钢质船舶 载重吨 3849100 太阳能电池 千瓦 3851010 家用电冰箱 台 3852010 房间空气调节器 台 3911030 微型计算机设备 台 3922040 移动通信手持机(手机) 台 3951010 彩色电视机 台 4410010 发电设备容量总计/发电量 万千瓦/万千瓦小时 4411010 其中:火电设备容量/发电量 万千瓦/万千瓦小时 4412010 水电设备容量/发电量 万千瓦/万千瓦小时 4413010 核电设备容量/发电量 万千瓦/万千瓦小时 4414010 风电设备容量/发电量 万千瓦/万千瓦小时 4.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略) - 191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三)建筑业生产经营情况 1.省(自治区、直辖市)目录 代码 地区名称 代码 地区名称 代码 地区名称 11 北 京 34 安 徽 51 四 川 12 天 津 35 福 建 52 贵 州 13 河 北 36 江 西 53 云 南 14 山 西 37 山 东 54 西 藏 15 内 蒙 古 41 河 南 61 陕 西 21 辽 宁 42 湖 北 62 甘 肃 22 吉 林 43 湖 南 63 青 海 23 黑 龙 江 44 广 东 64 宁 夏 31 上 海 45 广 西 65 新 疆 32 江 苏 46 海 南 91 不分地区 33 浙 江 50 重 庆 2.房屋建筑分类目录 代码 房屋建筑分类名称 10 住宅房屋 20 商业及服务用房屋 21 商厦房屋(批发和零售用房) 22 宾馆用房屋(住宿用房) 23 餐饮用房屋(餐饮用房) 24 商务会展用房屋 25 其他商业及服务用房屋(居民服务业用房) 30 办公用房屋 40 科研、教育、医疗用房屋 41 科学研究用房屋 42 教育用房屋 43 医疗用房屋(卫生医疗用房) 50 文化、体育、娱乐用房屋 60 厂房及建筑物 61 厂房 70 仓库 80 其他未列明的房屋建筑物* 说明:目录中带*的为暂未列入《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建筑业产品。 - 192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四)批发和零售业经营情况 1.商品分类目录 代码 010 011 012 013 014 015 020 030 040 041 042 043 050 060 070 071 080 090 091 100 110 120 130 131 132 140 141 150 160 170 180 190 200 201 210 220 230 231 240 250 260 270 商品名称 粮油、食品类 其中:粮油类 肉禽蛋类 水产品类 蔬菜类 干鲜果品类 饮料类 烟酒类 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 服装类 鞋帽类 针纺织品类 化妆品类 金银珠宝类 日用品类 其中:儿童玩具类 五金、电料类 体育、娱乐用品类 其中:照相器材类 书报杂志类 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类 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 中西药品类 其中:西药类 中草药及中成药类 文化办公用品类 其中:计算机及其配套产品 家具类 通讯器材类 煤炭及制品类 木材及制品类 石油及制品类 化工材料及制品类 其中:化肥类 金属材料类 建筑及装潢材料类 机电产品及设备类 其中:农机类 汽车类 种子饲料类 棉麻类 其他类 - 193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2.重要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目录 代码 商品名称 计量 单位 01 02 03 04 大米(稻米) 白面(小麦面) 杂粮 食用植物油 千克 千克 千克 千克 05 猪肉 千克 06 牛肉 千克 07 羊肉 千克 08 禽肉 千克 09 10 鲜蛋 彩色电视机 千克 台 11 12 家用电冰箱 房间空调器 台 台 13 电脑(微型计算机) 台 14 汽车 辆 15 其中:轿车 辆 19 钢材 吨 20 铜 吨 21 铝 吨 22 水泥 吨 23 化学肥料 吨 24 化学农药 吨 说 明 包括粳米、籼米、杂交米、糯米等稻谷米。 指小麦面粉。 包括除小麦粉、大米以外的谷物、大豆、玉米和薯类等供人食用的粮食商品。 包括油菜籽油、花生油、芝麻油、棉籽油、茶籽油、胡麻油(亚麻油)葵花 籽油、豆油、米糠油、玉米胚油以及其他食用植物油及各种油料。 包括鲜、冻猪肉,指鲜猪肉和冻猪肉、分割猪肉以及分割下来的碎猪肉、 猪头、猪蹄、猪内脏等。 包括鲜、冻牛肉,指鲜牛肉和冻牛肉、分割牛肉以及分割下来的碎牛肉、 牛头、牛蹄、牛内脏等。 包括鲜、冻羊肉,指鲜羊肉和冻羊肉、分割羊肉以及分割下来的碎羊肉、 羊头、羊蹄、羊内脏等。 包括供人食用的活鸡、活鸭、活鹅和其他人工饲养的活禽类及其鲜(冻)禽 肉、以及分割下来的头、爪、内脏等。 指鲜鸡蛋、鲜鸭蛋以及其他鲜禽蛋,如鹅蛋、鹌鹑蛋等,不包括蛋制品。 也称彩色电视接收机。包括显像管彩色电视机和固体显示(液晶显示、等 离子显示)彩色电视机,不包括可以接收电视信号的计算机。 包括单门、双门及多门家用电冰箱、家用冷冻箱和冷藏箱。 指用于调节房间冷热温度的空气调节器,包括窗式、分体式、柜式空调器, 不包括中央空调设备。 指由显示器、中央处理器、键盘输入设备、存储器等主要部件组成的家用 电子计算机,主要有台式计算机和便携式计算机。不包括学习机、掌上电脑。 指由动力装置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无架线的车辆,包 括载货汽车、越野汽车、自卸汽车、牵引汽车、专用汽车、客车、轿车和汽 车底盘等;不包括挂车、改装车、农用运输车。 指小轿车(含四轮驱动车)。包括高级轿车、中级轿车、普通型轿车和微型 轿车。 指对钢锭或钢坯经压力加工而制成的多种截面形状的具备了一定的质量标 准、一般可直接提供社会使用的成品钢材。包括锻压钢材、轧制钢材和冷轧、 冷拉钢材。不包括钢坯(车轴坯、锻件坯除外)、次品钢材、钢材边角料、调 出重复加工材、钢铸件、已经使用过的旧钢材、废钢材、铸铁管和金属丝绳。 别名紫铜,包括含铜量在 99.5%及以上的商品精铜及电解铜。不包括无氧铜、 铜材、铜合金、铜材边角料、废杂铜。 由电解冰晶石和氧化铝而成,包括含铝量在 95%以上的电解铝和再生铝, 不包括氧化铝(即铅氧)、铝合金、铝材、边角料、废杂铝。 别名水硬性胶凝材料,包括硅酸盐水泥、铝酸盐水泥、硫铝酸盐水泥、氟 铝酸盐水泥等。 包括氮肥、磷肥、钾肥、复合肥。氮肥包括液氮、尿素、硝酸铵、氯化铵、 硫酸铵、氨水等;磷肥包括重过磷酸钙、普通过磷酸钙等;钾肥包括氯化钾、 硫酸钾、窑灰钾、钾镁肥等;复合肥包括氮磷肥、氮钾肥、磷钾肥、氮磷钾 肥、硝酸磷、氮钾混合肥、铵磷钾、磷酸铵等。不包括磷矿粉肥和“土法” 生产的各种化学肥料,如硫磺脚渣提炼的硫磺铵、硝酸钾、土制过磷酸钙和 磷酸钾,也不包括微量元素的化学肥料(如钾酸铵)。 包括用于防治农作物病虫害的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杀螨剂、杀鼠剂、 杀软体动物剂、植物生长调节剂、赤霉素及其它化学农药。不包括半成品农 药、植物性土农药、微生物农药,以及各种兽药、禽药、肥猪粉。 - 194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五)能源和水消费 1.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和能源加工转换与回收利用目录 代码 能源名称 计量单位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原煤 无烟煤 炼焦烟煤 一般烟煤 褐煤 洗精煤(用于炼焦) 其他洗煤 煤制品 焦炭 其他焦化产品 焦炉煤气 高炉煤气 转炉煤气 发生炉煤气 天然气 液化天然气 煤层气 原油 汽油 煤油 柴油 燃料油 液化石油气 炼厂干气 石脑油 润滑油 石蜡 溶剂油 石油焦 石油沥青 其他石油制品 热力 电力 煤矸石(用于燃料) 城市生活垃圾(用于燃料) 生物燃料 余热余压 工业废料(用于燃料) 其他燃料 能源合计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万立方米 万立方米 万立方米 万立方米 万立方米 吨 万立方米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百万千焦 万千瓦时 吨 吨 吨标准煤 百万千焦 吨 吨标准煤 吨标准煤 说明: 参考折标准煤系数 — 0.9428 吨标准煤/吨 0.9 吨标准煤/吨 0.7143 吨标准煤/吨 0.4286 吨标准煤/吨 0.9 吨标准煤/吨 0.4643-0.9 吨标准煤/吨 0.5286 吨标准煤/吨 0.9714 吨标准煤/吨 1.1-1.5 吨标准煤/吨 5.714-6.143 吨标准煤/万立方米 1.286 吨标准煤/万立方米 2.714 吨标准煤/万立方米 1.786 吨标准煤/万立方米 11.0-13.3 吨标准煤/万立方米 1.7572 吨标准煤/吨 11 吨标准煤/万立方米 1.4286 吨标准煤/吨 1.4714 吨标准煤/吨 1.4714 吨标准煤/吨 1.4571 吨标准煤/吨 1.4286 吨标准煤/吨 1.7143 吨标准煤/吨 1.5714 吨标准煤/吨 1.5 吨标准煤/吨 1.4143 吨标准煤/吨 1.3648 吨标准煤/吨 1.4672 吨标准煤/吨 1.0918 吨标准煤/吨 1.3307 吨标准煤/吨 1.4 吨标准煤/吨 0.0341 吨标准煤/百万千焦 1.229 吨标准煤/万千瓦时 0.2857 吨标准煤/吨 0.2714 吨标准煤/吨 1 0.0341 吨标准煤/百万千焦 0.4285 吨标准煤/吨 1 — 参考发热量 — 约 6000 千卡/千克以上 约 6000 千卡/千克以上 约 4500-5500 千卡/千克 约 2500-3500 千卡/千克 约 6000 千卡/千克以上 约 2500-6000 千卡/千克 约 3000-5000 千卡/千克 约 6800 千卡/千克 约 7700-10500 千卡/千克 约 4000-4300 千卡/立方米 约 900 千卡/立方米 约 1900 千卡/立方米 约 1250 千卡/立方米 约 7700-9300 千卡/立方米 约 12300 千卡/千克 约 7700 千卡/立方米 约 10000 千卡/千克 约 10300 千卡/千克 约 10300 千卡/千克 约 10200 千卡/千克 约 10000 千卡/千克 约 12000 千卡/千克 约 11000 千卡/千克 约 10500 千卡/千克 约 9900 千卡/千克 约 9550 千卡/千克 约 10270 千卡/千克 约 7640 千卡/千克 约 9310 千卡/千克 约 9800 千卡/千克 — 860 千卡/千瓦时 约 2000 千卡/千克 约 1900 千卡/千克 7000 千卡/千克标准煤 — 约 3000 千卡/千克 7000 千卡/千克标准煤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 195 - 1.原煤=无烟煤+炼焦烟煤+一般烟煤+褐煤。 2.能源合计=∑能源品种×折标准煤系数(求和时不要重复计算其中项)。 3.其他燃料是指代码 01-38 以外未列出的作为燃料使用的物质,按其发热量折算成标准煤统计。 4.几种产品的单位换算系数: (1)1 千克液化天然气=1.38 立方米天然气;1 立方米天然气=0.7256 千克液化天然气 (2)汽油,1 升=0.73 千克,1 千克=1.3699 升 (3)重柴油,1 升=0.92 千克,1 千克=1.0870 升 (4)轻柴油,1 升=0.86 千克,1 千克=1.1628 升 (5)煤油,1 升=0.82 千克,1 千克=1.2195 升 (6)燃料油,1 升=0.91 千克,1 千克=1.0990 升 5.几种产品加工转换计算的规定: (1)天然气:企业购入天然气,添加一些其他成分后,又以天然气为产品进行销售,这种情况下不作加工转换计算, 天然气消费量只计算加工过程中的损失部分(如果没有损失,则消费量为“0” )。 (2)成品油:企业购入某种成品油,添加一些其他成分后,又以这种成品油为产品进行销售(购入和销售的产品在统 计上为同名称的产品),这种情况下不作加工转换计算,其消费量只计算加工过程中的损失部分(如果没有损失,则消费 量为“0” )。但是企业购入某种成品油,经过某种生产工艺加工成另外一种产品,比如将重油加工成汽油、煤油等轻质油 或其他石油制品,这种情况应视作加工转换,并按照能源加工转换的统计规定,填报相应产品的投入量和产出量。 (3)蓄能发电:企业用电力进行抽水蓄能,再用蓄水发电,这种情况不应视作能源加工转换。企业电力消费只填报抽 水用电和蓄水发电的差额部分以及与抽水蓄能发电没有直接关系的企业其他用电。 6.主要指标解释: 其他焦化产品:指在炼焦过程中,除焦炭、焦炉煤气以外产生的其他副产品,如煤焦油、粗苯等。炼焦的产品很多, 目录中只列出了焦炭、焦炉煤气这两个品种,统计时为了简化,把除这两个品种以外的其他炼焦副产品归并在“其他焦化 产品”一个目录下一起填报。 转炉煤气:指转炉炼钢过程中,铁水中的碳在高温下和吹入的氧生成一氧化碳和少量二氧化碳的混合气体。 热力:指可提供热源的热水、蒸汽。在统计上要求外供热力作为产量统计,外购热力作为消费统计,自产自用热力不 统计。 热力的计算:蒸汽和热水的热力计算,与锅炉出口蒸汽、热水的温度和压力有关,计算方法: 第一步:确定锅炉出口蒸汽和热水的温度和压力,根据温度和压力值,在焓熵图(表)查出对应的每千克蒸汽、热水 的热焓; 第二步:确定锅炉给水(或回水)的温度和压力,根据温度和压力值,在焓熵图(表)查出对应的每千克给水(或回 水)的热焓; 第三步:求第一步和第二步查出的热焓之差,再乘以蒸汽或热水的数量(按流量表读数计算),所得值即为热力的量。 如果企业不具备上述计算热力的条件,可参考下列方法估算: 第一步:确定锅炉蒸汽或热水的产量。产量=锅炉的给水量-排污等损失量; 第二步:确定蒸汽或热水的热焓。热焓的确定分以下几种情况: (1)热水:假定出口温度为 90℃,回水温度为 20℃的情况下,闭路循环系统每千克热水的热焓按 20 千卡计算,开路供热系 统每千克热水的热焓按 70 千卡计算。 (2)饱和蒸汽: 压力 1-2.5 千克/平方厘米,温度 127℃以下,每千克蒸汽的热焓按 620 千卡计算; 压力 3-7 千克/平方厘米,温度 135-165℃,每千克蒸汽的热焓按 630 千卡计算; 压力 8 千克/平方厘米,温度 170℃以上,每千克蒸汽的热焓按 640 千卡计算。 (3)过热蒸汽:压力 150 千克/平方厘米 200℃以下,每千克蒸汽的热焓按 650 千卡计算; 220-260℃,每千克蒸汽的热焓按 680 千卡计算; 280-320℃,每千克蒸汽的热焓按 700 千卡计算; 350-500℃,每千克蒸汽的热焓按 750 千卡计算。 第三步:根据确定的热焓,乘以产量,所得值即为热力的量。 对于中小企业,若以上条件均不具备,如果锅炉的功率在 0.7 兆瓦左右,1 吨/小时的热水或蒸汽按相当于 60 万千卡 的热力计算。 余热余压:指企业生产过程中释放出来多余的副产热能、压差能,这些副产热能、压差能在一定的经济技术条件下可 - 196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以回收利用。余热余压回收利用主要来自高温气体、液体、固体的热能和化学反应产生的热能。 对回收利用的余热余压,企业有计量装置并可计量其数量的,205-2 表填报回收利用量,205-1 表填报消费量(本企 业自用的部分),如果用于加工转换,还要在 205-2 表填报加工转换的投入量和其他产品的产出量。假如 A 企业回收的余 热余压外供给 B 企业,A 企业填报回收利用量,B 企业填报购入量和消费量,不得填报回收利用量。 煤矸石(用于燃料):煤矸石是采煤过程和洗煤过程中排放的固体废物,是一种在成煤过程中与煤层伴生的一种含碳 量较低、比煤坚硬的黑灰色岩石,是可用做工业企业能源消费的燃料。 城市生活垃圾(用于燃料):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中的单位和居民在日常生活及生活服务中产生的废弃物,是可用 做工业企业能源消费的燃料。 工业废料(用于燃料):工业废料是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出来的废品(如工业废渣、工业废气等) ,是可用做工业企 业能源消费的燃料。 生物燃料:泛指由生物质组成或萃取的固体、液体或气体燃料,如沼气、薪柴、秸秆、生物乙醇、生物柴油等。 其他燃料:指除上述能源消费品种以外的用于工业企业能源消费的燃料。 - 197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2.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目录 代码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 计算根据 子项 母项 子项 母项 单位换 算系数 煤炭(06) 0610 吨原煤生产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吨 吨标 准煤 吨 原煤生产综合能源消费 原煤产量 量 1000 0602 吨原煤生产耗电 千瓦时/吨 万千 瓦时 吨 原煤生产用电量 原煤产量 10000 0603 选煤电力单耗 千瓦时/吨 万千 瓦时 吨 选煤生产过程用电量 入选原煤量 10000 0701 单位油气产量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吨 吨标 准煤 吨 油气田生产综合能源消 油气当量产量 费量 1000 0702 单位油气产量耗电 千瓦时/吨 万千 瓦时 吨 油气田生产用电量 10000 0801 铁矿采矿工序单位能耗 千克标准煤/吨 吨标 准煤 吨 铁矿采矿工序净耗能量 露天采剥(掘)总量 1000 0802 铁矿选矿工序单位能耗 千克标准煤/吨 吨标 准煤 吨 铁矿选矿工序净耗能量 处理原矿量 1000 2820 吨粘胶纤维综合能耗(短纤) 千克标准煤/吨 吨标 准煤 吨 企业生产综合能源消费 粘胶短纤维产量 量 1000 2801 吨粘胶纤维用电量(短纤) 万千 瓦时 吨 企业生产用电量 粘胶短纤维产量 10000 2830 吨粘胶纤维综合能耗(长丝) 千克标准煤/吨 吨标 准煤 吨 企业生产综合能耗量 粘胶纤维长丝产量 1000 2803 吨粘胶纤维用电量(长丝) 千瓦时/吨 万千 瓦时 吨 企业生产用电量 粘胶纤维长丝产量 10000 2840 吨锦纶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吨 吨标 准煤 吨 企业生产综合能耗量 锦纶纤维产量 1000 2805 吨锦纶用电量 千瓦时/吨 万千 瓦时 吨 企业生产用电量 锦纶纤维产量 10000 2850 吨涤纶综合能耗(短纤) 千克标准煤/吨 吨标 准煤 吨 企业生产综合能源消费 涤纶纤维产量(短纤) 量 1000 2807 吨涤纶用电量(短纤) 千瓦时/吨 万千 瓦时 吨 企业生产用电量 涤纶纤维产量(短纤) 10000 2860 吨涤纶综合能耗(长丝) 千克标准煤/吨 吨标 准煤 吨 企业生产综合能耗量 涤纶纤维产量(长丝) 1000 2809 吨涤纶用电量(长丝) 千瓦时/吨 万千 瓦时 吨 企业生产用电量 涤纶纤维产量(长丝) 10000 2870 吨腈纶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吨 吨标 准煤 吨 企业生产综合能耗量 腈纶纤维产量 1000 2811 吨腈纶用电量 千瓦时/吨 万千 瓦时 吨 企业生产用电量 腈纶纤维产量 10000 2880 吨维纶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吨 吨标 准煤 吨 企业生产综合能耗量 维纶纤维产量 1000 2813 吨维纶用电量 千瓦时/吨 万千 瓦时 吨 企业生产用电量 维纶纤维产量 10000 石油和天然气(07) 油气当量产量 黑色金属矿(08) 化学纤维(28) 千瓦时/吨 - 198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代码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 计算根据 子项 母项 子项 母项 单位换 算系数 纺织品(17) 1710 吨纱(线)混合数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吨 1715 吨纱(线)混合数生产用电量 千瓦时/吨 吨标 准煤 吨 企业生产综合能源消费 纱(线)混合数产量 量 1000 万千 瓦时 吨 企业生产用电量 10000 纱(线)混合数产量 1730 万米布混合数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万 米 吨标 企业生产综合能源消费 万米 布混合数产量 准煤 量 1000 1740 万米布混合数生产用电量 千瓦时/万米 万千 万米 企业生产用电量 瓦时 布混合数产量 10000 1750 万米印染布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万 米 吨标 万米 企业生产综合能耗量 准煤 印染布产量. 1000 1760 吨桑蚕丝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吨 吨标 准煤 企业生产综合能耗量 桑蚕丝产量 1000 1770 万米丝织品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万 米 吨标 万米 企业生产综合能耗量 准煤 丝织品产量 1000 1780 万米丝织品用电量 千瓦时/万米 万千 万米 企业生产用电量 瓦时 丝织品产量 10000 2202 机制纸及纸板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吨 吨标 准煤 吨 企业生产综合能耗 机制纸及纸板(外购 原纸加工除外)产量 1000 2201 机制纸及纸板耗电 千瓦时/吨 万千 瓦时 吨 企业生产用电量 机制纸及纸板(外购 原纸加工除外)产量 10000 千克标准煤/吨 吨标 准煤 吨 炼焦工序净耗能量 全部焦炭合格产出量 1000 2503 原油加工单位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油/吨 吨标 准油 吨 综合能耗量 原油及外购原料油加 工量 1000 2502 原油加工单位耗电 千瓦时/吨 万千 瓦时 吨 炼油系统电消耗量 原油及外购原料油加 工量 10000 吨 造纸及纸制品(22) 焦炭(25) 2501 炼焦工序单位能耗 原油加工(25) 无机碱(26) 2601 单位烧碱生产综合能耗(离子 千克标准煤/吨 膜法 30%) 吨标 准煤 吨 烧碱综合能源消耗量 烧碱(折 100%)产量 1000 2602 单位烧碱生产耗交流电(离子 千瓦时/吨 膜法 30%) 万千 瓦时 吨 交流电消耗量 烧碱(折 100%)产量 10000 2641 单位烧碱生产综合能耗(离子 千克标准煤/吨 膜法 45%) 吨标 准煤 吨 烧碱综合能源消耗量 烧碱(折 100%)产量 1000 2642 单位烧碱生产耗交流电(离子 千瓦时/吨 膜法 45%) 万千 瓦时 吨 交流电消耗量 烧碱(折 100%)产量 10000 2691 单位烧碱生产综合能耗(离子 千克标准煤/吨 膜法 98%) 吨标 准煤 吨 烧碱综合能源消耗量 烧碱(折 100%)产量 1000 2692 单位烧碱生产耗交流电(离子 千瓦时/吨 膜法 98%) 万千 瓦时 吨 交流电消耗量 烧碱(折 100%)产量 10000 2607 单位烧碱生产综合能耗(隔膜 千克标准煤/吨 法 30%) 吨标 准煤 吨 烧碱综合能源消耗量 烧碱(折 100%)产量 1000 2608 单位烧碱生产耗交流电(隔膜 千瓦时/吨 法 30%) 万千 瓦时 吨 交流电消耗量 烧碱(折 100%)产量 10000 - 199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代码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 单位烧碱生产综合能耗(隔膜 千克标准煤/吨 法 42%) 单位烧碱生产耗交流电(隔膜 2611 千瓦时/吨 法 42%) 单位烧碱生产综合能耗(隔膜 2613 千克标准煤/吨 法 96%) 单位烧碱生产耗交流电(隔膜 2614 千瓦时/吨 法 96%) 氨碱法单位纯碱生产综合能 2661 千克标准煤/吨 耗 2610 2662 氨碱法单位纯碱生产耗电 千瓦时/吨 联碱法纯碱双吨产品生产综 千克标准煤/吨 合能耗 联碱法纯碱双吨产品生产耗 2664 千瓦时/吨 电 天然碱法单位纯碱生产综合 2665 千克标准煤/吨 能耗 2663 2666 天然碱法单位纯碱生产耗电 千瓦时/吨 计算根据 子项 母项 吨标 准煤 万千 瓦时 吨标 准煤 万千 瓦时 吨标 准煤 万千 瓦时 吨标 准煤 万千 瓦时 吨标 准煤 万千 瓦时 子项 母项 单位换 算系数 吨 烧碱综合能源消耗量 烧碱(折 100%)产量 1000 吨 交流电消耗量 烧碱(折 100%)产量 10000 吨 烧碱综合能源消耗量 烧碱(折 100%)产量 1000 吨 交流电消耗量 烧碱(折 100%)产量 10000 吨 纯碱综合能源消耗总量 纯碱(碳酸钠)产量 1000 吨 纯碱生产耗电总量 纯碱(碳酸钠)产量 10000 吨 双吨产品综合能源消耗 纯碱(碳酸钠)产量 总量 1000 吨 双吨产品生产耗电总量 纯碱(碳酸钠)产量 10000 吨 纯碱综合能源消耗总量 纯碱(碳酸钠)产量 1000 吨 纯碱生产耗电总量 10000 吨 电石综合能源消耗总量 吨 电石生产耗电总量 吨 黄磷综合能源消耗总量 黄磷产量 1000 吨 黄磷生产耗电总量 黄磷产量 10000 吨 乙烯燃料动力消耗总量 乙烯产量 1000 吨 乙烯生产耗电量 10000 吨 合成氨综合能源消耗量 合成氨(无水氨)产量 1000 吨 合成氨耗电总量 合成氨(无水氨)产量 10000 吨 合成氨原料煤耗折标煤 合成氨(无水氨)产量 1000 吨 合成氨耗标准燃料煤总 合成氨(无水氨)产量 量 1000 吨 合成氨耗天然气 合成氨(无水氨)产量 10000 吨 硅酸盐水泥熟料综合能 硅酸盐水泥熟料产量 源消费量 1000 纯碱(碳酸钠)产量 无机盐(26) 2619 单位电石生产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吨 2620 单位电石生产电力消耗 千瓦时/吨 2671 单位黄磷生产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吨 2672 单位黄磷生产电力消耗 千瓦时/吨 吨标 准煤 万千 瓦时 吨标 准煤 万千 瓦时 碳化钙(电石,折 300 升/千克)产量 碳化钙(电石,折 300 升/千克)产量 1000 10000 有机化学原料(26) 2621 单位乙烯生产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吨 2622 单位乙烯生产耗电 千瓦时/吨 吨标 准煤 万千 瓦时 乙烯产量 氮肥(26) 2623 单位合成氨生产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吨 2625 单位合成氨耗电 千瓦时/吨 2626 单位合成氨耗原料煤 千克标准煤/吨 2627 单位合成氨耗标准燃料煤 千克标准煤/吨 2624 单位合成氨耗天然气 标准立方米/吨 吨标 准煤 万千 瓦时 吨标 准煤 吨标 准煤 万标 准立 方米 水泥(30) 3001 吨水泥熟料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吨 吨标 准煤 - 200 - 代码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计量单位 指标名称 指标 3004 吨水泥熟料综合电耗 千瓦时/吨 3003 吨水泥熟料烧成标准煤耗 千克标准煤/吨 3005 吨水泥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吨 3007 吨水泥综合电耗 千瓦时/吨 3020 吨水泥标准煤耗 千克标准煤/吨 计算根据 子项 母项 万千 瓦时 吨标 准煤 吨标 准煤 万千 瓦时 吨标 准煤 子项 母项 单位换 算系数 吨 硅酸盐水泥熟料生产综 硅酸盐水泥熟料产量 合电力消费量 10000 吨 硅酸盐水泥熟料标准煤 硅酸盐水泥熟料产量 消费量 1000 吨 综合能源消费量 水泥产量 1000 吨 水泥生产综合电力消费 水泥产量 量 10000 吨 水泥生产标准煤消费量 水泥产量 1000 平板玻璃(30) 3008 每重量箱平板玻璃综合能耗 3010 每重量箱平板玻璃耗电 3009 每重量箱平板玻璃耗燃油 千 克 标 准 煤 / 重 吨标 重量 平板玻璃综合能源消耗 平板玻璃产量 量箱 准煤 箱 量 万千 重量 千瓦时/重量箱 平板玻璃电力消耗 平板玻璃产量 瓦时 箱 重量 千克/重量箱 吨 平板玻璃燃油消耗 平板玻璃产量 箱 1000 10000 1000 黑色金属(31) 3101 吨钢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吨 3102 吨钢耗电 千瓦时/吨 3103 吨钢可比能耗 千克标准煤/吨 3104 炼铁工序单位能耗 3120 铁矿烧结工序单位能耗 吨标 准煤 万千 瓦时 吨 企业自耗能源量 粗钢合格产出量 1000 吨 钢铁生产自耗电量 粗钢合格产出量 10000 吨标 准煤 吨 由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填 粗钢合格产出量 报 - 千克标准煤/吨 吨标 准煤 吨 炼铁工序净耗能量 生铁合格产出量 1000 千克标准煤/吨 吨标 准煤 吨 铁矿烧结工序净耗能量 铁矿烧结矿合格产出 量 1000 3106 转炉炼钢综合工序单位能耗 千克标准煤/吨 3107 电炉炼钢综合工序单位能耗 千克标准煤/吨 吨标 准煤 吨标 准煤 万千 瓦时 吨 吨 转炉炼钢综合工序净耗 转炉钢合格产出量 能量 电炉炼钢综合工序净耗 电炉钢合格产出量 能量 电炉炼钢综合电力净耗 电炉钢合格产出量 量 1000 1000 3108 电炉炼钢综合电力消耗 千瓦时/吨 3130 硅铁工序单位能耗 千克标准煤/标 准吨 吨标 标准 硅铁工序净耗能量 准煤 吨 硅铁(折合含硅 75%) 合格产品标准量 1000 3140 锰硅合金工序单位能耗 千克标准煤/标 准吨 吨标 标准 锰硅合金合格产品标 锰硅合金工序净耗能量 准煤 吨 准量 1000 3150 硅铁单位电耗 千瓦时/标准吨 万千 标准 硅铁冶炼总耗电量 瓦时 吨 硅铁(折合含硅 75%) 合格产品标准量 10000 3160 锰硅合金单位电耗 千瓦时/标准吨 万千 标准 锰硅合金合格产品标 锰硅合金冶炼总耗电量 瓦时 吨 准量 10000 3111 轧钢工序单位能耗 千克标准煤/吨 3112 轧钢工序单位电力消耗 千瓦时/吨 3113 吨钢耗新水 吨/吨 吨标 准煤 万千 瓦时 吨 吨 10000 吨 轧钢工序净耗能量 钢材产品合格产出量 1000 吨 轧钢工序电力净消耗量 钢材产品合格产出量 10000 吨 企业耗用新水量 企业粗钢合格产出量 1 - 201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代码 计量单位 指标名称 指标 计算根据 子项 母项 子项 母项 单位换 算系数 矿产粗铜产量 1000 铜 (32) 3201 单位粗铜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吨 吨标 准煤 吨 粗铜综合能源消费量 3220 单位铜精炼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吨 吨标 准煤 吨 粗铜到精炼铜(电解铜)消 精炼铜(电解铜)产量 耗的能源总量 1000 3202 单位铜冶炼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吨 吨标 准煤 吨 铜冶炼各工序综合能源 精炼铜(电解铜)产量 消费量 1000 3203 铜电解直流电单耗 千瓦时/吨 万千 瓦时 吨 精炼铜(电解铜)消耗的直 精炼铜(电解铜)产量 流电量 10000 3204 单位氧化铝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吨 吨标 准煤 吨 氧化铝生产综合能源消 实产氧化铝产量 费量 1000 3205 单位电解铝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吨 吨标 准煤 吨 全厂综合能源消费量 合格交库原铝(电解 铝)产量 1000 3206 单位铝锭综合交流电耗 千瓦时/吨 万千 瓦时 吨 铝锭交流电消耗总量 合格交库铝锭产量 10000 3207 单位粗铅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吨 吨标 准煤 吨 粗铅综合能源消费量 合格交库粗铅产出量 1000 3208 单位铅冶炼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吨 吨标 准煤 吨 铅产品能源消耗总量 合格交库铅产量 1000 3209 析出铅直流电单耗 千瓦时/吨 万千 瓦时 吨 直流电消耗总量 实际析出铅产量 10000 3210 蒸镏锌综合标准煤耗单耗 千克标准煤/吨 吨标 准煤 吨 蒸镏锌综合标准煤消耗 合格蒸镏锌产量 总量 1000 3211 单位精锌(电锌)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吨 吨标 准煤 吨 精锌(电锌)品能源消耗总 合格交库精锌(电锌) 量 产量 1000 3212 析出锌(湿法)直流电单耗 千瓦时/吨 万千 瓦时 吨 直流电消耗总量 10000 铝(32) 铅锌(32) 实际析出锌产量 有色金属材(32) 3214 吨铜加工材消耗能源量 千克标准煤/吨 吨标 准煤 吨 铜加工材能源消耗总量 合格交库铜材产量 1000 3213 吨铜加工材消耗电量 千瓦时/吨 万千 瓦时 吨 铜加工材用电消耗总量 合格交库铜材产量 10000 3216 吨铝加工材消耗能源量 千克标准煤/吨 吨标 准煤 吨 铝加工材能源消耗总量 合格交库铝材产量 1000 3215 吨铝加工材消耗电量 千瓦时/吨 万千 瓦时 吨 铝加工材用电消耗总量 合格交库铝材产量 10000 4401 电厂火力发电标准煤耗 克标准煤/千瓦 时 发电耗用标准煤量(不含 吨标 万千 火力发电量(不含试 试运行期间发生的燃料 准煤 瓦时 运行电量) 消耗) 100 4402 电厂火力供电标准煤耗 克标准煤/千瓦 时 发电耗用标准煤量(不含 火 力 供 电 量 ( 不 含 试 吨标 万千 试运行期间发生的燃料 运 行 电 量 )= 发 电 量 准煤 瓦时 消耗) 厂用电量 100 4403 发电厂用电率 % 万千 万千 发电厂厂用电量(不含试 发 电 量 ( 不 含 试 运 行 瓦时 瓦时 运行电量) 电量) 100 火力发电(44) - 202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3.能源生产、销售与库存目录 能源名称 原煤 无烟煤 炼焦烟煤 一般烟煤 褐煤 洗精煤(用于炼焦) 其他洗煤 煤制品 原油 其中:页岩油 天然气 常规天然气 非常规天然气 煤层气 页岩气 致密砂岩气 煤制天然气 液化天然气 原油加工量 汽油 煤油 柴油 润滑油 燃料油 石脑油 溶剂油 石蜡 液化石油气 石油焦 石油沥青 炼厂干气 其他石油制品 焦炭 发电量 火力发电量 燃煤发电量 其中:煤矸石发电量 燃油发电量 燃气发电量 其中:煤层气发电量 余热、余压、余气发电量 垃圾焚烧发电量 生物质发电量 其中:沼气发电量 水力发电量 其中:抽水蓄能发电量 核能发电量 风力发电量 太阳能发电量 潮汐能发电量 地热能发电量 其他发电量 煤气 生物乙醇 生物柴油 计量单位 代码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万立方米 万立方米 万立方米 万立方米 万立方米 万立方米 万立方米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万千瓦小时 万千瓦小时 万千瓦小时 万千瓦小时 万千瓦小时 万千瓦小时 万千瓦小时 万千瓦小时 万千瓦小时 万千瓦小时 万千瓦小时 万千瓦小时 万千瓦小时 万千瓦小时 万千瓦小时 万千瓦小时 万千瓦小时 万千瓦小时 万千瓦小时 万立方米 吨 吨 0601000000 0601010000 0601020100 0601020200 0601030000 0602010000 0602070000 0603000000 0701000000 2503010000 0702000000 0702010000 0702020000 0704000000 0702020100 0702020200 0702030000 0703000000 2501000000 2502010000 2502020000 2502030000 2502040000 2502050000 2502060000 2502070000 2502100000 2502110100 2502130100 2502130200 2502140000 2502990000 2504010000 4401010000 4401010100 4401010101 4401010105 4401010102 4401010103 4401010106 4401010104 4401010900 4401011000 4401010700 4401010200 4401010201 4401010300 4401010500 4401010400 4401010600 4401010800 4401019900 4501000000 1501020300 2503030101 - 203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六)研 发 活 动 1.研发项目来源分类目录 代码 研发项目来源分类名称 1 国家科技项目 2 3 4 5 6 地方科技项目 其他企业委托研发项目 本企业自选研发项目 来自境外的研发项目 其他研发项目 说 明 包括各类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 863 计划项 目、国家攻关计划项目、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国家星火计划项目、国家攀 登计划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以及由中央政府部门下达的各类 科技项目。 包括各类地方科技计划项目以及由地方政府部门下达的各类科技项目。 2.研发项目合作形式分类目录 代码 研发项目合作形式名称 1 与境外机构合作 2 与境内高校合作 3 与境内独立研究机构合作 4 与境内注册的外商独资企业合作 5 与境内注册的其他企业合作 6 独立研究 7 其他 3.研发项目成果形式分类目录 代码 研发项目成果形式名称 1 论文或专著 2 自主研制的新产品原型或样机、样件、样品、配方、新装置 3 自主开发的新技术或新工艺、新工法 4 发明专利 5 实用新型专利 6 外观设计专利 7 带有技术、工艺参数的图纸、技术标准、操作规范 8 基础软件 9 应用软件 10 其他 - 204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4.研发项目技术经济目标分类目录 代码 研发项目技术经济目标名称 1 科学原理的探索、发现 2 技术原理的研究 3 开发全新产品 4 增加产品功能或提高性能 5 提高劳动生产率 6 减少能源消耗或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7 节约原材料 8 减少环境污染 9 其他 说 明 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 5.跨年研发项目所处主要进展阶段分类目录 代码 跨年研发项目所处主要进展阶段名称 1 研究阶段 2 小试阶段 3 中试阶段 4 试生产阶段 - 205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七)固定资产投资 计划总投资、开工年限和投产年限(工期)划分目录及代码 代 码 101 指 标 名 计划总投资 称 代 码 指 8 已开工 7 年 标 名 称 1 500 万元~1000 万元 9 已开工 8 年 2 1000 万元~3000 万元 10 已开工 9 年 3 3000 万元~5000 万元 11 已开工 10 年及 10 年以上 4 5000 万元~1 亿元 5 1 亿元~5 亿元 11 6 5 亿元~10 亿元 1 建设工期不足 1 年 7 10 亿元以上 2 建设工期为 1 年 3 建设工期为 2 年 4 建设工期为 3 年 10 开工时间 投产时间 1 本年新开工 5 建设工期为 4 年 2 已开工 1 年 6 建设工期为 5 年 3 已开工 2 年 7 建设工期为 6 年 4 已开工 3 年 8 建设工期为 7 年 5 已开工 4 年 9 建设工期为 8 年 6 已开工 5 年 10 建设工期为 9 年 7 已开工 6 年 11 建设工期为 10 年及 10 年以上 - 206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五、指 标 解 释 (一)单位基本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 (GB11714-1997) , 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颁发的在全 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共 9 位,无论是法人单位还是产业活动单位,组 织机构代码均由 8 位无属性的数字和 1 位校验码组成。 1.法定代码填写规定 已经领取了法定代码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必须使用法定代码,不得使用临时代码。在填写时, 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也可参照税务部门颁发 的税务登记证书上的税务登记号的后九位填写)。 产业活动单位是本部的,如果没有法定代码,使用法人单位法定代码的前八位,第九位校验码填 “B” 。 2.临时代码使用规定 尚未领到法定代码或不属于法定代码赋码范围的单位, 一律由各级统计部门从临时码段中赋予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指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 号)规定,由赋码主管部门给每一个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 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十八位的阿拉伯数字或大写英文字母(不使用 I、O、Z、S、V)组成,其中: 第 1 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分为 1 机构编制;5 民政;9 工商; Y 其他。 第 2 位:机构类别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分为: 机构编制:1 机关,2 事业单位,3 中央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 民政:1 社会团体,2 民办非企业单位,3 基金会; 工商:1 企业,2 个体工商户,3 农民专业合作社; 其他:不再具体划分机构类别,统一用 1 表示。 第 3—8 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 码》 〔GB/T 2260—2007〕) 。 第 9—17 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 ,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参照《全国组织机 构代码编制规则》〔GB 11714—1997〕 ) 第 18 位:校验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 已经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必须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填写时, 要按照《营业执照》(证书)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 单位详细名称 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企业的详细名称按工商部门登记的名称填写;行政、事业单位的详细名称按编制部门登记、批准的 名称填写;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详细名称按民政部门登记、批准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 207 - 的名称填写。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填写,并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 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一个单位名称,同时用 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名称。 行业类别 指根据其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对各类单位进行的分类。本项分两部分填写: 第一部分: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具体填写各单位的一至三种主要 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名称,并按其重要程度或增加值所占比重,从大到小顺序排列。 筹建单位按建成投产(营业)后活动性质填写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名称。 第二部分:行业代码,填报单位免填。由所在地统计机构根据各单位填写的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 产品名称) ,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1)填写行业小类代码。 筹建单位按建成投产(营业)后的活动性质填写行业小类代码。 报表类别 指调查单位需要填报某一行业报表的类别,包括农业、规模以上工业、规模以下工业、 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投资和其他。调查单位 通过报表类别来确定需要填报的报表内容。此项由统计机构统一填写,填报单位免填。 单位所在地及区划 指单位实际所处的详细地址、区划代码、城乡代码等。本栏分四部分填写: 第一部分:区划代码,指单位所在地区的区划代码。按统计设计管理部门最新更新的统计用区划代 码填写,由所在地统计机构统一填写,填报单位免填。 第二部分:城乡代码,指单位所在地的城乡代码,按统计设计管理部门最新更新的城乡代码填写, 由所在地统计机构统一填写,填报单位免填。 第三部分:单位实际所在地的详细地址。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要求写明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 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乡(镇)以及具体街(村)的名称和详细的门牌 号码,不能填写通讯号码或通讯信箱号码。 第四部分:单位所在地归属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所有位于城市的单位均填写本项。位 于城市内的单位填写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名称;位于农村的单位免填本项。 单位注册地及区划 指单位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地址、区划代码和城乡代码。本栏分为四部 分填写: 第一部分:区划代码,指单位注册地的区划代码,按设计管理部门最新更新的统计用区划代码填写, 由所在地统计机构统一填写,填报单位免填。 第二部分:城乡代码,指单位注册地的城乡代码,按统计设计管理部门最新更新的城乡代码填写, 由所在地统计机构统一填写,填报单位免填。 第三部分:单位注册的详细地址,建筑业单位必须填写本项;其他行业单位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 的需填写本项,地址相同的可免填。要求写明单位注册地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 州、盟) 、县(区、市、旗) 、乡(镇)以及具体街(村)的名称和详细的门牌号码,不能填写通讯号码 或通讯信箱号码。 第四部分:单位注册地归属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所有位于城市的单位均填写本项。位 于城市内的单位填写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名称;位于农村的单位免填本项。 单位规模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 号)规定,依 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单位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和微型。单位规模 由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定一次,定报统计原则上不进行调整。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所 - 208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企业法定代表人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或新版《营业执照》 )填写;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按《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填写;机关法定代表人填写单位主要负责人;社团法定代表人按《社团法人登记证》 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按《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填写;基金会按《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填写;农民 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按《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填写;产业活动单位填写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开业(成立)时间 指单位开业或成立的具体年月。除筹建单位外,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分以下 几种情况填报: (1)解放前成立的单位填写最早开工或成立的年月。 (2)解放后成立的单位填写领取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的时间,如开业年月早于领取营业执照的时 间,填写最早开业年月。 (3)机关、事业单位的成立时间分三种情况:①新设立的单位成立时间填新设立时间;②恢复设 立的单位(指中间因某种原因停顿,后又恢复的单位)成立时间填以前设立的时间。③机构改革中,有 些单位虽然名称有变化,但其基本职能未变,成立时间要填写最早成立时间。 (4)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 、村委会,如管辖区域基本未改变,其成立时间按原成立时间填 写;否则,按新成立时间填写。 (5)改制企业的开业时间按原成立时间填写。 (6)企业分立、合并分二种情况:一种是因合并或分立而新设的企业,其开业时间按工商部门重新 登记的开业时间填写;另一种是合并或分立后继续存在的企业,填写原企业开业时间。 (7)与外方或港、澳、台合资的企业,按领取合资企业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 联系方式 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传真电话、邮政编码、电子信箱和网站地址等能够与单位取 得联系的信息。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在填写电话号码时,将号码以左顶齐方式从左向右填写在方框内;号码超过所列空位时,向方框外 右面扩充。电话号码以填写固定电话号码为主,对于确实没有固定电话号码的单位,可以填写主要负责 人的移动电话号码。 登记注册类型 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企业法人的登记注册类型,依据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类型填写。 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类型,依据主要经费来源和管理方式,根据实际 情况,比照《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确定。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单位)登记注册的类型分为以下几种: (1)国有企业: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 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 (2)集体企业:指企业资产归集体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 记注册的经济组织。 (3)股份合作企业:指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 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 组织。 (4)联营企业: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 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联营企业包括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 体联营企业和其他联营企业。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 209 - 国有联营企业:指所有联营单位均为国有。 集体联营企业:指所有联营单位均为集体。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指联营单位既有国有也有集体。 其他联营企业:指上述三种联营企业之外的其他联营形式的企业。 (5)有限责任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 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 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指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指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全部注册资 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 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7)私营企业: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 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 、《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以及《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 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 私营独资企业:指按《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一名自然人投资经营,以雇佣劳动为基础, 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私营合伙企业:指按《合伙企业法》或《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协议 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以雇佣劳动为基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指按《公司法》、 《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 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指按《公司法》的规定,由五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股份 有限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指按《个人独资企业法》 、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由一个自然人投 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 填表时归入私营独资企业。 (8)其他内资企业:指上述第(1)条至第(7)条之外的其他内资经济组织。 (9)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企业: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的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 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10)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企业: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 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 和亏损的企业。 (11)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内地 由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 (12)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设立,并 且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 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其中港、澳、台商的 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 25%的,属于内资中的股份有限公司。 (13)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指在中国境内参照《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 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 ,依法设立的港、澳、台商投资合伙企业等。 - 210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1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 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15)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 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和 亏损的企业。 (16)外资企业: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内地由外国投 资者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 (17)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设立,并且其 中外资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 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其中外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 例小于 25%的,属于内资中的股份有限公司。 (18)其他外商投资企业:指在中国境内依照《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 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等。 在具体填报时应注意: (1)各级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司法机关、政党机关、军队武警、政协组 织),各级直属事业单位、各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群众团体,应选填“国有”。 (2)各种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若经费来源清楚,则比照《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与 代码》确定;若经费来源不清楚的,应选填“190 其他” 。 (3)社区(居委会) 、村委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注册类型应选填“190 其他”。 (4)如单位登记注册类型改变,但未重新办理变更登记,应按原登记注册类型填写。 是否台商投资 限全部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填写。台商投资是指台湾地区投资者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在 中国内地进行各种直接投资的形式。 企业控股情况 根据企业实收资本中某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的实际投资情况,或出资人对企业资产 的实际控制、支配程度进行分类。具体分为国有控股、集体控股、私人控股、港澳台商控股、外商控股 和其他六类。本项限企业法人填写。 1.国有控股:包括:(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 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 50%的国有绝对控股。(2)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 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 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 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国有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 制权的国有协议控股。(3)投资双方各占 50%,且未明确由谁绝对控股的企业,若其中一方为国有经济 成分的,一律按国有控股处理。 2.集体控股:包括:(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集体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 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 50%的集体绝对控股。(2)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 集体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 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 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集体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 制权的集体协议控股。 3.私人控股:包括:(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私人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 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 50%的私人绝对控股。(2)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 私人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 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 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私人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 211 - 制权的私人协议控股。 4.港澳台商控股:包括:(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港澳台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 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 50%的港澳台商绝对控股。(2)在企业的全部 实收资本中,港澳台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 50%,但相对大于 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港澳台商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 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港澳台商协议控股。 5.外商控股:包括:(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外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 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 50%的外商绝对控股。(2)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 外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 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 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外商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 制权的外商协议控股。 9.其他:除上述五类以外的企业控股情况。 隶属关系 指本单位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按照国家标准《单位隶属关系代码》 (GB/T12404-1997)分为:中央、省、地、县、街道、镇、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 中央与地方双重领导的单位,以领导为主的一方来划分中央属或地方属。 各级政府(中央,省,地,县,街道、镇、乡)、党委、人大、政协等机关的隶属关系填写本级。 如:省政府的隶属关系填“省”。 居委会、村委会的隶属关系分别填“居委会”和“村委会” 。 隶属于“中央”的单位兴办的集体企业,隶属关系填“其他”;省属以下的企业(单位)办的企业 (单位) ,其隶属关系与企业(单位)本身的隶属关系一致。 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办事机构所开办的第三 产业等单位填“其他” 。 营业状态 指企业(单位)的生产经营状态。本项要求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填写 1.营业:指全年正常开业的企业(单位)和季节性生产开工三个月以上的企业(单位),包括部分 投产的新建企业(单位)。临时性停产和季节性停产的企业(单位)视为营业。 2.停业(歇业):指由于某种原因已处于停产状态,待条件改变后将恢复生产经营的企业(单位)。 3.筹建:指已经在行政登记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正在进行生产经营前的筹建工作的企业(单位)。 如研究和论证建设、投产或经营方案,办理征地拆迁,订购设备材料,进行基建等。有些三资企业虽经 工商部门登记,但未正常投产开业,仍属于筹建。有些行业的企业,由于行业管理或其他政策性管理的 需要必须经过一定时间的试营业才能正式开业,这些处于试营业状态的单位也属于筹建。 4.当年关闭:指当年因某种原因终止经营的企业(单位)。 5.当年破产:指当年依照《破产法》或相关法律、法规宣布破产的企业(单位) 。 6.当年注销:指当年因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因其他原因终止活动,在行政登记管理部门主动 申请退出的企业(单位)。 7.当年吊销: 指当年被行政登记管理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的企业(单 位)。 8.注册未经营:指已经在行政登记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实际已查找到但尚未开展任何活动的企业 (单位) 。 9.其他:指上述情况以外的其他企业(单位) 。 - 212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执行会计标准类别 分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 组织会计制度和其他五种情况。 1. 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选填此项。 包括实行企业化管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 2.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事业会计制度的各类事业单位选填此项。包括执行特殊行业会计制度的 事业单位(如执行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测 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国家物资储备资金会计制度等)以及执行事业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但不包括实 行企业化管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行政会计制度的单位选填此项。包括各类行政机关、政党机关及执行行 政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 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单位选填此项。包括执行民间非营利 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 9.其他:不执行以上四类会计制度的单位选填此项。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 限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填写本项。按相应的分类填写代码,具体 的分类及代码是: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见财政部第 33 号令),2.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见财政 部财会(2011)17 号文),不属于以上两类,归入 9.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 机构类型 分为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居委会、村委会、 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其他组织机构。 1.企业:包括(1)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或新版《营业执照》 )的各类企业;(2)个人独资 企业、合伙企业;(3)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产业活动单 位或经营单位;(4)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但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符合产业活动单位条件的企业法 人的本部及分支机构。 2.事业单位:包括(1)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和登记或备案,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取得 法人资格的单位;(2)事业法人单位的本部及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 3.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司法机关、政党机关、政协组织、人民解放军、 武警部队和其他机关;还包括机关法人单位的本部,以及国家权力机关分支机构、国家行政机关分支或 派出机构、人民法院分支机构、人民检察院分支机构等。 (1)国家权力机关: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 会和办事机构。 (2)国家行政机关:指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以及地区行政行署。 (3)国家司法机关:指国家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4)政党机关:指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和所属办事机构、各民主党派各级机关和办事机构。 (5)政协组织: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 4.社会团体: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 织。包括(1)经各级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的各类社会团体;(2)由各级机 构编制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其机关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3)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免于登记的社会团体; (4)社团法人单位的本部,以及经各级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登记证书》或《社 会团体代表机构登记证书》的社会团体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 5.民办非企业单位: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 213 - 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法人指经各级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民 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民办非企业法人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6.基金会:包括(1)民政部和省级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颁发《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的基金会; (2)基金会的本部及分支机构和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 7.居民委员会: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决定设立的社区(居委会)。 8.村民委员会: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设立的村民委员会。 9.农民专业合作社:指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 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经各级工商部门核准登记,领 取《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此项。 10.其他组织机构:指除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居民委员 会、村民委员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外的其他符合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条件的机构。包括:律师事务所 和各类寺庙等。 企业集团情况 限企业集团母公司及成员企业填写。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 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 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联合体。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母公司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 人资格的控股企业;子公司应当是母公司对其拥有全部股权或者控制权的企业法人。 本制度所指企业集团包括:一是中央管理的企业集团;二是由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试点企业集团;三 是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的企业集团;四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企业集团;五是企业 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 5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 5 家子公司。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 本总和在 1 亿元人民币以上。上述五类企业集团的统计调查单位是以母子公司为整体的企业集团,即包 括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在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资子公司(单位)、绝对控股子公司(单位)和相对控股 子公司(单位) ;不包括参股和协作企业(单位) 。上述企业集团中交叉重复的以母公司为主填报。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编码 根据企业的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数量、承包能力和建设业绩进行 综合评价划分的等级。2015 到 2016 年底为建筑业企业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过渡期,依据建 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2007 年第 159 号)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等 级标准》 (建[2001]82 号),已经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但还未换发新版证书的企业,按其证书编 号的前 4 位代码填写。依据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 22 号)和《建筑 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 号)已领取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需根据新版证书的 主项资质等级项中的文字,暂仍对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2001]82 号)的资质等级填列 4 位资质等级编码(劳务资质证书的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填报 C99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资质等级 根据企业的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数量、承包能力和建设业 绩进行综合评价划分的等级。依据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2000 年第 77 号)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暂定级,没有级别的填写“9 其他” 。 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经营形式 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经营的基本形式, 包括: 1.独立门店:以相对独立的店铺形式,单独组织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活动的企业。 2.连锁总店(总部):负责连锁企业资源(如商号、商誉、经营模式、服务标准、管理模式等等) - 214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的开发、配置、控制或使用等功能的企业核心管理机构。连锁经营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使用统一 商号的若干店铺,在同一总店(总部)的管理下,采取统一采购或特许经营等方式,实现规模效益的组 织形式。 3.连锁门店:在连锁企业经营管理的基础上,按照总店(总部)的指示和服务规范要求,承担日常 销售业务的店铺,称连锁门店,包括直营店和加盟店。直营店是指由连锁企业总部投资开设,按连锁经 营管理模式,由总部统一管理的店铺。加盟店是指在特许连锁中,被特许人获得特许人授权后,使用其 商标、商号、经营模式、专利和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建立的店铺,也包括自愿连锁的成员店。 9.其他方式:指不属于上述经营形式的企业。 零售业态 指零售企业(单位)为满足不同的消费需求进行相应的要素组合而形成的不同经营形态; 分类原则是,零售业态按零售店铺的结构特点,根据其经营方式、商品结构、服务功能,以及选址、商 圈、规模、店堂设施、目标顾客和有无固定营业场所进行分类。 零售业态从总体上可以分为有店铺零售业态和无店铺零售业态两类。按照零售业态分类原则分为食 杂店、便利店、折扣店、超市、大型超市、仓储会员店、百货店、专业店、专卖店、家居建材商店、购 物中心、厂家直销中心、电视购物、邮购、网上商店、自动售货亭、电话购物等 17 种零售业态。 有店铺零售 有固定的进行商品陈列和销售所需要的场所和空间,并且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主要在这 一场所内完成的零售业态。 — 食杂店:以香烟、酒、饮料、休闲食品为主,独立、传统的无明显品牌形象的零售业态。 — 便利店:满足顾客便利性需求为主要目的的零售业态。 — 折扣店:店铺装修简单,提供有限服务,商品价格低廉的一种小型超市业态。拥有不到 2000 个品种,经营一定数量的自有品牌商品。 — 超市:开架售货,集中收款,满足社区消费者日常生活需要的零售业态。根据商品结构的 不同,可以分为食品超市和综合超市。 — 大型超市:实际营业面积 6000 平方米以上,品种齐全,满足顾客一次性购齐的零售业态。 根据商品结构,可以分为以经营食品为主的大型超市和以经营日用品为主的大型超市。 — 仓储会员店:以会员制为基础,实行储销一体、批零兼营,以提供有限服务和低价格商品 为主要特征的零售业态。 — 百货店:在一个建筑物内,经营若干大类商品,实行统一管理,分区销售,满足顾客对时 尚商品多样化选择需求的零售业态。 — 专业店:以专门经营某一大类商品为主的零售业态。例如办公用品专业店、玩具专业店、 家电专业店、药品专业店、服饰店。 — 专卖店:以专门经营或被授权经营某一主要品牌商品为主的零售业态。 — 家居建材商店:以专门销售建材、装饰、家居用品为主的零售业态。 — 购物中心:多种零售店铺、服务设施集中在由企业有计划地开发、管理、运营的一个建筑 物内或一个区域内,向消费者提供综合性服务的商业集合体。 社区购物中心:在城市的区域商业中心建立的,面积在 5 万平方米以内的购物中心。 市区购物中心:在城市的商业中心建立的,面积在 10 万平方米以内的购物中心。 城郊购物中心:在城市的郊区建立的,面积在 10 万平方米以上的购物中心。 — 厂家直销中心:由生产商直接设立或委托独立经营者设立,专门经营本企业品牌商品,并且 多个企业品牌的营业场所集中在一个区域的零售业态。 - 215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无店铺零售 不通过店铺销售,由厂家或商家直接将商品递送给消费者的零售业态。 — 电视购物:以电视作为向消费者进行商品推介展示的渠道,并取得订单的零售业态。 — 邮购:以邮寄商品目录为主向消费者进行商品推介展示的渠道,并通过邮寄的方式将商品 送达给消费者的零售业态。 — 网上商店:通过互联网络进行买卖活动的零售业态。 — 自动售货亭:通过售货机进行商品售卖活动的零售业态。 — 电话购物:主要通过电话完成销售或购买活动的一种零售业态。 — 其他:其他无店铺零售,以上未提及的无店铺零售业态。 批发和零售业年末零售营业面积 指批发和零售业企业用于本企业从事零售业务的对外营业的面 积,不包括其办公用房、仓库、加工场地以及对外出租场地。按年末实有建筑面积统计。本指标应与商 品销售额统计相匹配。 住宿业企业星级评定情况 星级等级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星级酒店评定标准》 (GB/T14308-2003),并经过有关旅游管理权威部门评定(验收)后授予“星级”称号的宾馆、饭店等 住宿设施的等级划分,分为一星级到五星级 5 个标准。星级越高,表示企业的档次越高;没有星级等级 的填写“9 其他” 。 住宿和餐饮业年末餐饮营业面积 指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对外提供餐饮服务的就餐面积和从事食品 加工、烹饪、调制的厨房面积,不包括办公用房和仓库等面积。按年末实有建筑面积统计。本指标应与 餐费收入统计相匹配。 单位组织结构情况 反映法人单位与其上、下一级法人单位和所属产业活动单位的关系。主要包括 法人单位的上一级法人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名称;法人单位的下一级法人单位的组 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区划代码、联系电话、主要业务活动、行业代 码、从业人员期末人数、营业收入、支出(费用);所属产业活动单位的单位类别、组织机构代码、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区划代码、联系电话、主要业务活动、行业代码、从业人员期 末人数、营业收入、支出(费用)。 — 上一级法人单位 指根据本企业实收资本中出资人的实际投资情况,或根据出资人对企业 资产的实际控制、支配程度情况,对本企业进行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法人单位。 — 本法人单位绝对(相对)控股的下一级法人单位数 本项指标填写法人单位绝对或者相 对控股的下一级法人单位总计数。 — 企业法人营业收入 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营业收入合计包 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收入”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 非企业法人支出(费用) 行政事业单位填报“本年支出合计” ,指行政事业单位在业务活 动中发生的各项资产耗费和损失等支出情况。根据行政事业单位“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的“本年支出 合计”项目填报。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及其他单位填报“本年费用合计”,指单位为完成各 种目标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筹资费用和其他费用。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 制度的单位根据会计“业务活动表”中“费用合计”科目的发生额填列。非企业且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的法人单位填写本项。 — 产业活动单位数 本项指标填写法人单位所属的全部产业活动单位数。所有法人单位均填 写本项。 单产业法人单位填本项时,选填“1”。多产业法人单位填报本项时,要填报包括本部在内的所 - 216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有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办的产业活动单位)总计数,并依次填写所属产业活 动单位情况。 — 单位类别 产业活动单位分为法人单位本部和分支机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均填写本项。 1.法人单位本部(总部、本店、本所等):指法人单位中起领导和核心作用的产业活动单位。2.法 人单位分支机构(分部、分厂、分店、支所等):指法人单位中符合产业活动单位条件的除本部以外的 其他产业活动单位。 — 经营性单位收入 指经营性产业活动单位在全年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的收入。限经营性产 业活动单位填写本项。 — 非经营性单位支出(费用) 限事业、机关、社团、基金会、居村委会及其他产业活动单 位填写本项。其中具有行政事业性质的产业活动单位填报日常业务支出,包括除固定资产购置以外的所 有经常性业务支出;其他产业活动单位填报各种费用合计,包括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筹资费用和 其他费用。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 217 - (二)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指报告期末最后一日 24 时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 人员数。该指标为时点指标,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是在岗 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从业人员不包括: 1.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并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 2.利用课余时间打工的学生及在本单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 3.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如:建筑业整建制使用的人员。 非全日制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人员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其在 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且劳动报酬 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的人员。非全日制人员不包括不定时工作制人员,如:老师、编辑等 不坐班人员。 在岗职工 指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住房公 积金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中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在岗职 工还包括: 1.应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劳动合同人员(如使用的农村户籍人员) ; 2.处于试用期人员; 3.编制外招用的人员,如临时人员; 4.派往外单位工作,但工资仍由本单位发放的人员(如挂职锻炼、外派工作等情况)。 在岗职工不包括: 1.本单位使用的且由本单位直接支付工资的劳务派遣人员,应统计在本单位“劳务派遣人员”指标 中; 2.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由承包劳务的单位统计为在岗职工。 劳务派遣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指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被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且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人员。 注意:无论用工单位是否直接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人员均由实际用工单位填报,而劳务派遣单 位(派出单位)不填报这些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指在本单位工作,不能归到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中的人员。此类人员是实际参 加本单位生产或工作并从本单位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具体包括:非全日制人员、聘用的正式离退休人 员、兼职人员和第二职业者等,以及在本单位中工作的外籍和港澳台方人员。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指在单位及其职能部门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包括单 位主要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包含同级别及副职)、单位内的一级部门或内设机构的负责人(包含同 级别及副职),特大型单位可以包括一级部门内设的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包含副职) 。具体包括中国共产 党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组织负责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及其工作机 构负责人、事业单位负责人、企业负责人。 专业技术人员 指专门从事各种科学研究和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从事本类职业工作的人员,一般 都要求接受过系统的专业教育,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并且按规定的标准条件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以及未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科学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 - 218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农业技术人员、飞机和船舶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经济业务人员、金融业务人员、法律专业人 员、教学人员、文学艺术工作人员、体育工作人员、新闻出版、文化工作人员、宗教职业者、其他专业 技术人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指在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行政业务、行政事务工作 的人员和从事安全保卫、消防、邮电等业务的人员。具体包括行政办公人员、安全保卫和消防人员、邮 政和电信业务人员、其他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商业、服务业人员 指从事商业、餐饮、旅游、娱乐、运输、医疗辅助服务及社会和居民生活等服 务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购销人员、仓储人员、餐饮服务人员、饭店、旅游及健身娱乐场所服务人员、 运输服务人员、医疗卫生辅助服务人员、社会服务和居民生活服务人员、其他商业、服务业人员。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 指从事矿产勘查、开采,产品的生产制造、工程施工和运输 设备操作的人员及有关人员。具体包括勘测及矿物开采人员,金属冶炼、轧制人员,化工产品生产人员, 机械制造加工人员,机电产品装配人员,机械设备修理人员,电力设备安装、运行、检修及供电人员, 电子元器件与设备制造、装配、调试及维修人员,橡胶和塑料制品生产人员,纺织、针织、印染人员, 裁剪、缝纫和皮革、毛皮制品加工制作人员,粮油、食品、饮料生产加工及饲料生产加工人员,烟草及 其制品加工人员,药品生产人员,木材加工、人造板生产、木制品制作及制浆、造纸和纸制品生产加工 人员,建筑材料生产加工人员,玻璃、陶瓷、搪瓷及其制品生产加工人员,广播影视制品制作、播放及 文物保护作业人员,印刷人员、工艺、美术品制作人员,文化教育、体育用品制作人员,工程施工人员, 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环境监测与废物处理人员,检验、计量人员,其他生产、运输设备操作 人员及有关人员。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指报告期内(年度、季度、月度)平均拥有的从业人员数。季度或年度平均人 数按单位实际月平均人数计算得到,不得用期末人数替代。 1.月平均人数是以报告月内每天实有的全部人数相加之和,除以报告月的日历日数。计算公式为: 报告月内每天实有的全部人数之和 月平均人数 ⑪ 报告月的日历日数 对人员增减变动很小的单位,其月平均人数也可以用月初人数与月末人数之和除以 2 求得。计算公 式为: 月平均人数 ⑪ 月初人数 ⑪ 月末人数 2 在计算月平均人数时应注意: (1)公休日与节假日的人数应按前一天的人数计算。 (2)对新建立不满整月的单位(月中或月末建立) ,在计算报告月的平均人数时,应以其建立后各 天实有人数之和,除以报告期日历日数求得,而不能除以该单位建立的天数。 2.1-本季平均人数是季报基层表中应填报的平均人数是“1-本季平均人数”,以年初至报告季内各 月平均人数之和除以报告季内月数求得。计算公式为: 1月平均人数 ⑪ 2月平均人数 ⑪ 3月平均人数 一季度: 1⑪ 本季平均人数 ⑪ 3 1月平均人数 ⑪ ... ⑪ 6月平均人数 二季度: 1⑪ 本季平均人数 ⑪ 6 三季度: 1⑪ 本季平均人数 ⑪ 或(用本季平均人数计算) 1月平均人数 ⑪ ...⑪ 9月平均人数 9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 219 - 一季度:1-本季平均人数=1 季度本季平均人数 1季度本季平均人数 ⑪ 2季度本季平均人数 2 1季度本季平均人数 ⑪ 2季度本季平均人数 ⑪ 3季度本季平均人数 三季度: 1⑪ 本季平均人数 ⑪ 3 本季平均人数以报告季内三个月的平均人数之和除以 3 求得。计算公式为: 二季度: 1⑪ 本季平均人数 ⑪ 本季平均人数 ⑪ 报告季内3个月平均人数之和 3 3.年平均人数是以 12 个月的平均人数相加之和除以 12 求得,或以 4 个季度的平均人数之和除以 4 求得。计算公式为: 报告年内12个月平均人数之和 年平均人数 ⑪ 12 或: 年平均人数 ⑪ 报告年内4个季度平均人数之和 4 在年内新成立的单位年平均人数计算方法为:从实际开工之月起到年底的月平均人数相加除以 12 个月。计算公式为: 开工之月平均人数 ⑪ ⑪⑪⑪⑪ 12月平均人数 年平均人数 ⑪ 12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指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 年 1 月 1 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 一号令)进行修订,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 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是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和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之和。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水费、电费、住 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 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在岗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在岗职 工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四部分组成。工资总额不包括病假、 事假等情况的扣款。 各单位在填报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四项构成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对应项目;如不能确定调整项, 可扣减基本工资项。 基本工资 也可称为标准工资、合同工资、谈判工资。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支付给 本单位在岗职工的按照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工作的劳动报酬。各单位给个人确定的底薪可作为基本工 资。包括工龄工资。 基本工资不含定时、定额发放的各种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也不包括补发的上一季度 或上一年度的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也可称为效益工资、业绩工资。指根据本单位利润增长和工作业绩定期支付给本单位在 岗职工的奖金;支付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具体包括:值加班工资、 绩效奖金(如年度、季度、月度等)、全勤奖、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和其他名目的奖金;以及 某工作事项完成后的提成工资、年底双薪等。但不包括入股分红、股权激励兑现的钱和各种资本性收益。 - 220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 指本单位制定的员工相关工资政策中,为补偿本单位在岗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 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的津贴,以及为保证其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而支付的物价补贴。具体包 括:补偿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及岗位性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地区津贴和其他津贴。 如:过节费、通讯补贴、交通补贴、不休假补贴、无食堂补贴、单位发的可自行支配的住房补贴以及为 员工缴纳的各种商业性保险等。上述各种项目既包括货币性质的,也包括实物性质的以及各种形式的充 值卡、购物卡(券)等。 其他工资 指上述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三类工资均不能包括的发给在岗职工的 工资,如补发上一年度的工资等。 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 指实际用工单位(派遣人员的使用方)在一定时期内为使用劳务派遣人员 而付出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用工单位负担的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以及各种津贴、补贴等, 但不包括因使用派遣人员而支付的管理费用和其他用工成本。 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其他从业人员的全部劳动报酬。 从业人员平均工资 指本单位从业人员在报告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工资额。计算公式为: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从业人员平均工资 ⑪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指本单位在岗职工在报告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工资额。计算公式为: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⑪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在岗职工平均人数 劳务派遣人员平均工资 指本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在报告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工资额。计算公式为: 劳务派遣人员平均工资 ⑪ 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 劳务派遣人员平均人数 其他从业人员平均工资 指本单位其他从业人员在报告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工资额。计算公式为: 其他从业人员平均工资 ⑪ 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其他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本表数据包含的单位数 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工资统计原则上以填报基层年报表 (I102-2 表)的单位作为计算单位数的依据。但是,目前有些地区的工资统计报表仍然采用由主管部门 整体上报,例如县教育局将全县范围内的所有中小学统一报到当地统计局,该指标主要针对这种情况设 置。单位需要填报本报表数据所包括的法人单位个数。 不能填报“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数据的法人单位,填报发放工资的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和 单位详细名称 指由于调查单位客观原因,不能填报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数据,需要填写实际发放工 资的法人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和详细名称。如:工资由其他法人单位代为发放,本单位不掌握每人工资 发放情况。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 221 - (三)财 务 状 况 1.资产负债 资产总计 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 益的资源。资产一般按流动性(资产的变现或耗用时间长短)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其中流动资 产可分为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等;非流动 资产可分为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等。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资 产总计”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资产总计=流动资产合计+非流动资产合计; 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等。 流动资产合计 资产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应归为流动资产:(1)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 出售或耗用,主要包括存货、应收账款等;(2)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3)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 一年内(含一年)变现;(4)自资产负债日起一年内,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现 金或现金等价物。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存货等项目。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流 动资产合计”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应收账款 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所形成的债权,包括应向客户收取的货款、增 值税款和为客户代垫的运杂费等。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存货 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 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或物料等,通常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以及周转材 料等。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其中:“年初存货”根据会计“资 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的年初余额数填报。注意:“存货”具有实物形态,不属于无形资产,由于 企业持有存货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出售,所以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购置的土地、尚未销售的商品房等 均计入“存货” 。 产成品 指企业已经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验收入库,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者 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根据会计“产成品”科目的借方余额填报。 固定资产合计 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 年度的有形资产。包括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 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固定资产合计是时点指标,表示固定资产经过扣减折旧、减值准备等后 的期末余额。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固定 资产”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固定资产原价 指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企业在购置、自行建造、安装、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某 项固定资产时所发生的全部支出总额。根据会计“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报。 固定资产折旧 累计折旧 指企业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 指企业在报告期末提取的历年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数。根据会计“累计折旧”科目的期末 贷方余额填报。 本年折旧 指企业在报告期内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合计数。可以根据会计“财务状况变动表”中 - 222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固定资产折旧”项的数值填报。若企业执行 2001 年《企业会计制度》,可以根据会计核算中《资产减 值准备、投资及固定资产情况表》内“当年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总额”项本年增加数填报。 负债合计 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负债一 般按偿还期长短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负债合计”项目的期末余额 数填报。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负债合计=流动负债合计+非流动负债合计; 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负债包括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归为流动负债:(1)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清偿; (2)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3)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应予清偿;(4)企业无权自主地将 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 等项目。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负债合计”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应付账款 指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根据会计“资产负 债表”中“应付账款”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非流动负债合计 指流动负债之外的负债。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非流动负债合计”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的“长期负债合计”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所有者权益合计 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股东权 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合 计”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实收资本 指企业各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或股本)总额,包括货币、实物、无形资产等各种形 式的投入。实收资本按投资主体可分为国家资本、集体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商 资本。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下“实收资本”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国家资本 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对企业形成的资本金。根据会计 “实收资本”科目计算填报。 集体资本 指由本企业职工等自然人集体投资或各种机构对企业进行扶持形成的集体性质的资本 金。根据会计“实收资本”科目计算填报。 法人资本 指法人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根据会计“实收资本”科目计算 填报。 个人资本 指自然人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金。根据会计“实收资本”科目计算填报。 港澳台资本 指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金。根据会计“实收资本” 科目计算填报。 外商资本 指外国投资者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金。根据会计“实收资本”科目计算填报。 2.损益及分配 营业收入 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营业收入合计包括“主营业务收入” 和“其他业务收入”。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收入”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主营业务收入 指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根据会计“主营业务收入” 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结转前)填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如未设置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 223 - 该科目,以“营业收入”代替填报。 营业成本 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发生的成本总额。包括企业(单位)在报告期内从事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发生的各种耗费。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根据会 计“利润表”中“营业成本”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主营业务成本 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所发生的成本总额。根据会计“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的期末借 方余额(结转前)填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如未设置该科目,以 “营业成本”代替填报。 营业税金及附加 指企业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应从经营收入中抵扣的税金和附 加,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 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 加等。根据会计“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结转前)填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如未设置该科目,以“营业税金及附加”代替填报。 其他业务利润 指企业经营除主要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实现的利润。根据会计“其他业务收入”科 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减“其他业务成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计算填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 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如果未设置该科目,则在此处填 0。 销售费用 指企业在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保险费、包装费、 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 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建筑业企业 销售费用指企业从事施工生产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应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 费、保险费、维修费、展览费、差旅费、广告费和其他经费。房地产企业销售费用指企业在从事主要经 营业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销售费用,包括转让、销售、结算和出租开发产品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利润表”中“销售费用”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执行其他 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费用(或经营费用) ”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管理费用 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 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当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等。根据会计 “利润表”中“管理费用”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税金 指企业按照规定从管理费用中支付的房产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和土地使用税。根据“管 理费用明细账”中“管理费用——税金”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结转前)分析填报。 财务费用 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 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财务 费用”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利息收入 指非金融企业存款业务所确认的利息金额。根据企业“财务费用明细账”中“财务费用 ——利息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报。如果企业没有设置该科目,此处可填“0” 。 利息支出 指企业短期借款利息、长期借款利息、应付票据利息、票据贴现利息、应付债券利息、 长期应付引进国外设备款利息等利息支出。根据企业“财务费用明细账”中“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报。如果企业没有单独设立“利息收入”科目,应填报利息支出减去银行存款等的 利息收入后的净额。 资产减值损失 指企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 - 224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失”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未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可免填。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指企业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 资性房地产、衍生工具、套期保值业务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根据会计 “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或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会计科目的 余额填报。余额在贷方,则为净收益,余额在借方,则为净损失,以“-”号记。未执行《企业会计准 则》的企业可免填。 投资收益 指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反映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根据 会计“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如为投资损失以“-”号记。 营业利润 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利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营业利润为营 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再加上公允 价值变动收益和投资收益;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营业利润为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营业 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再加上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的企 业,营业利润为主营业务收入减去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加上其他业务利润后,再减去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后的金额,应符合以下逻辑关系:营业利润等于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利润”项目的本期金 额数填报。 营业外收入 指企业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 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外收入”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执行其他企业会 计制度的企业, “营业外收入”中不含“补贴收入”。 政府补助 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 的资本。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如果会计“损益表”(利润表)列示 “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项目,则填报该项目本年累计数;或者,可根据会计“营业外收入—— 政府补助”科目填报,一般为年初至期末贷方累计发生额,反映企业自年初到本期末收到的政府补助合 计数;(2)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填报会计“损益表”(利润表)“补贴收入”项目本年累计 数;或者,可根据会计“补贴收入”科目填报,一般为年初至期末贷方累计发生额,反映企业自年初到 本期末收到的政府补助合计数。 营业外支出 指企业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等。根据会计“利润表”中 “营业外支出”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利润总额 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是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 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利润总额”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执 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利润总额为营业利润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 支出后的金额;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利润总额为营业利润加上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 收入,再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 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由两部分组成: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当期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税法 规定计算确定的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应交纳给税务部门的所得税金额,即应交所得税。递延所 得税是指按照所得税准则规定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应有的金额相对于原已确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 225 - 认金额之间的差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利润表”中“所 得税费用”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根据会计“利润表”中 “所得税” 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3.工业企业成本费用 制造成本 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其他直接费用和制造费用。 制造成本中的: 直接材料消耗 指企业在生产产品过程中所消耗的、直接用于产品生产并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料及主 要原材料、燃料和动力、包装物、外购半成品、修理用备件(备品配件)和其他直接材料。直接材料消 耗价值量按不含进项税的购进价格计算。购进价格由下列各项组成:买价;运杂费(包括运输费、装卸 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库费等);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整理挑选费用(包括整理挑选中发 生工、费支出和必要的损耗,并扣除回收的下脚废料价值);购入材料负担的税金(指进项税以外的其 他应负担的税金);外汇价差和其他费用。 直接人工 指企业在生产产品过程中,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以及按 生产工人工资总额和规定的比例计算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其他直接费用 指企业发生的除直接材料费用和直接人工以外的,与生产产品有直接关系的费用。 其他直接费用中支付给个人部分 指企业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 其他直接费用中上交给政府部分 指企业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中上交给政府管理部门的各项费用。 制造费用 指企业各生产车间(或分厂,下同)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 括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和福利费、折旧费、维修费、办公费、机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季节性和 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等,但不包括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 生产单位管理人员工资 生产单位管理人员福利费 指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 折旧费 指为生产车间管理人员提取的福利费。 指生产车间根据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值和规定折旧率计提的资产折旧费。包括生产车 间的厂房、建筑物、管理用房屋和设备的折旧费。 修理费 指生产车间为修理房屋、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等资产所支付的费用。 经营租赁费 指生产车间租用办公用房、生产用房、机械设备、低值易耗品等所支付的租赁费用和 土地租赁费用。 保险费 指生产车间当年支付的房屋、设备等财产的保险费。 取暖费 指生产车间当年支付的取暖费。 运输费 指生产车间在生产或销售产品过程中进行运输活动所支付的费用。 劳动保护费 指生产车间为职工配备的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所发生的支 出和高温、高空、有害工作津贴,洗理费等。 保健补贴、洗理费 工具摊销 指生产工具摊销和车间管理用品摊销。 设计制图费 指生产车间当年支付的设计制图费。 研发、试验检验费 水电费 指劳动保护费中所有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各种保健补贴和洗理费。 指生产车间当年支付的用于研发、试验检验的费用。 指生产车间支付的用于外购的水费和电费。 - 226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水电费中上缴的各项税费 指企业的水电费中包含的代政府部门征收的各种税费,具体包括水费中 的污水处理费,电费中的三峡基金、农网还贷、水库移民资金等。 机物料消耗 指生产车间实际发生的机物料消耗。 差旅费 指生产车间支付的差旅费,包括市内公出的交通费和外地出差的差旅费。 办公费 指生产车间发生的各项办公经费支出。 劳务费 指生产车间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全部费用以及给雇佣的临时生产人员的,而且没有包括 在直接人工中的劳务费用,如果这部分劳务费用已经包括在直接人工中,则此项免填。 邮政通信费 指生产车间用于邮政和通信方面的费用,包括邮政费,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微机联 网等的费用;其中,邮政费指生产车间用于邮政基本服务和快递服务等的费用;上网费指生产车间用于 上互联网的费用。 外部加工费 社保费 指企业委托外单位(企业)加工支付的加工费。 指生产车间为本单位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总计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失(待)业保险、劳动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企业为个人支付的商业保险等。 其他制造费用 指企业在报告期发生的除上述制造费用以外的所有制造费用。该指标与企业会计账 目中的“其他制造费用”项的数据不同,因为它不仅包括企业会计账目中的“其他制造费用”项,还包 括企业制造费用中核算了的、但本调查表中未列出的制造费用项目。即本表的“其他制造费用”是企业 会计账目中的“制造费用”扣除本表已列出的各项制造费用之后的差额。 其他制造费用中支付给个人部分 指其他制造费用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 其他制造费用中上交给政府部分 指其他制造费用中上交给政府管理部门的各项费用。 销售费用中的: 运输费 指企业在销售产品过程中进行运输活动所支付的费用。 装卸费 指企业在销售自销产品时所应负担的装卸费。 包装费 指企业在销售自销产品时所应负担的包装费。 保险费 指企业列支在销售费用中的保险费,既包括销售部门的房屋、设备等财产的保险费,也包 括为销售货物投保的保险费。 仓库保管费 指企业在销售自销产品时所应负担的仓库保管费用。 委托代销手续费 指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销,按代销合同规定支付的委托代销手续费。 广告费、展览费、宣传费 指为销售本企业产品所支付的广告费,参加展览、展销所支付的费用和 进行各种宣传所支付的费用。 业务费 指企业按销售收入的比例给销售人员的提成费。 经营租赁费 销售服务费用 指企业为扩大销售而租用的柜台、设备等的费用,不包括融资租赁费。 指企业提供的商品售后服务等的费用。 销售部门人员工资 指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 工工资。 销售部门人员福利费 指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 职工福利费。 差旅费 指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差旅费,包括 市内公出的交通费和外地出差的差旅费。 办公费 指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发生的各项办公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 227 - 经费支出。 邮政通信费 指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用于邮政和 通信方面的费用,包括邮政费,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微机联网等的费用。 招待费 指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发生的各项招待 费用。 折旧费 指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根据应计提折旧 的固定资产原价和规定折旧率计提的资产折旧费。 修理费 指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为修理房屋、固 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等资产所支付的费用。 机物料消耗 指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发生的机物 料消耗。 低值易耗品摊销 指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发生的 低值易耗品摊销。 社保费 指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为本机构人员缴 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用的总计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待)业保险、劳动保险、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企业为个人支付的商业保险等。 其他销售费用 指企业在报告期发生的除上述销售费用项目以外的所有销售费用。该指标与企业会 计账目中的“其他销售费用”项的数据不同,因为它不仅包括企业会计账目中的“其他销售费用”项, 还包括企业销售费用中核算了的、但本调查表中未列出的销售费用项目。即本表的“其他销售费用”是 企业会计账目中的“销售费用”扣除本表已列出的各销售费用之后的差额。 其他销售费用中支付给个人部分 指其他销售费用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 其他销售费用中上交给政府部分 指其他销售费用中上交给政府管理部门的各种费用。 管理费用中的: 公司经费 指直接在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修理费、物 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 行政管理人员工资 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的职工工资。 行政管理人员福利费 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的职工福利费。 折旧费 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的固定资产按规定折旧率计提的资产折旧费。 差旅费 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的差旅费,包括市内公出的交通费和外地出差的差旅费。根据“管理 费用明细账”中“管理费用——差旅费”的期末借方余额(结转前)分析填报。 办公费 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各项办公经费支出。 修理费 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修理房屋、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等资产所支付的费用。 机物料消耗 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机物料消耗。 低值易耗品摊销 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低值易耗品摊销。 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扣除按规定标准发放的住房补贴,下同)的2%计提并拨交给工 工会经费 会使用的经费。根据“管理费用明细账”中“管理费用——工会经费”的期末借方余额(结转前)分析 填报。 无形资产摊销 邮政通信费 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无形资产摊销。 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用于邮政和通信方面的费用,包括邮政费,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 228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微机联网等的费用。 印刷费 指企业支付的各种印刷费。 会议费 指企业用于召开会议的费用。 水电费 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支付的用于外购的水费和电费。 水电费中上缴的各种税费 指企业的水电费中包含的代政府部门征收的各种税费,具体包括水费中 的污水处理费,电费中的三峡基金、农网还贷、水库移民资金等。 警卫消防费、人防基金 仓库经费 指企业进行警卫消防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和企业支付的人防基金。 指企业使用和租赁外单位仓库发生的费用。 劳动保护费 指企业为职工配备的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所发生的支出和 高温、高空、有害工作津贴,洗理费等。如果“制造费用”中已经核算了劳动保护费,则此项不包括 “制造费用”中的劳动保护费。 保健补贴、洗理费 指劳动保护费中所有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各种保健补贴和洗理费。不包括“制造 费用”中已经核算并填报的部分。 上交管理费 指企业上交给上级单位的管理费。 职工取暖费和防暑降温费 劳务费 指企业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取暖和防暑降温补贴。 指企业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全部费用以及给雇佣的临时生产人员的,而且没有包括在工 资中的劳务费用,但不包括在“制造成本”中已经填报的劳务费。 社保费 指企业为员工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用的总计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待)业 保险、劳动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企业为个人支付的商业保险等。如果企业的社保费是在制造费 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中分别核算的,则本指标只包括企业管理人员的社保费;如果企业所有员工的 社保费都在管理费用中核算,则本指标填报企业所有员工的社保费。 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 董事会费 指企业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 指企业董事会或最高权力机构及其成员为执行职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成员津贴、 差旅费、会议费等。 聘请中介机构费(审计费) 指企业聘请中介机构进行查账、验资,以及资产评估、清账等发生的 费用和企业接受审计发生的费用。 咨询费 指企业向有关咨询机构进行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咨询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聘请企业经济 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等支付的费用。 诉讼费 指企业向法院起诉或应诉而发生的费用。 业务招待费 指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列入管理费的业务招待费用。 税金 见损益及分配部分。 上交的各种专项费用 指企业上交管理部门的各种专项费用的总和,包括矿产资源补偿费、防洪建 设费、煤炭开采企业的安全费用、煤炭风险基金、专项维简费及井巷费、新井建设基金、地面塌陷补偿、 水土补治费、土地复垦费、水资源补偿费以及未包括在上述项目中的各种政府规费、捐赠等。 技术转让费 职工教育经费 指企业使用非专利技术而支付的费用。 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费用,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 计提。 技术(研究)开发费 指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所发生的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 调试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试验费、研究人员的工资、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 229 - 研究设备的折旧、与新产品、新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的科研试制的费用以及试 制失败损失等。不包括在“制造费用”中已经填报的“研发、试验检验费”。 技术(研究)开发费中支付科研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 指企业的科研机构单独支付的科研人员的 工资及福利费,如果科研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没有单独列出,而是包括在职工的工资及福利费中,则此 项免填。 汽车费支出 指企业用于汽车使用和保养方面的各项支出,包括养路费、车险、过路过桥费、停车 费、修车费、耗油(天然气)费等,以及企业用于租车、打车的费用。 排污费 指企业按照规定交纳的排污费用。 绿化费 指企业对厂区、矿区进行绿化而发生的零星绿化费用。 坏账准备 指企业按应收账款的一定比例计提的坏账准备。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 准则》的企业免填此项。 存货跌价准备 指企业按存货的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差额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执行《企 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免填此项。 其他管理费用 指企业在报告期发生的除上述管理费用项目以外的所有管理费用,该指标与企业会 计账目中的“其他管理费用”项的数据不同,因为它不仅包括企业会计账目中的“其他管理费用”项, 还包括企业管理费用中核算了的、但本调查表中未列出的管理费用项目。即本表的“其他管理费用”是 企业会计账目中的“管理费用”扣除本表已列出的各项管理费用之后的差额。 其他管理费用中支付给个人部分 指其他管理费用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 其他管理费用中上交给政府部分 指其他管理费用中上交给政府管理部门的各项费用。 4.人工成本及增值税 应付职工薪酬 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职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 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 给予的补偿,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 企业,根据会计科目“应付职工薪酬”的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填报;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应 将本年上述职工薪酬包含的科目归并填报。 应交增值税 指按照税法规定,以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填报本指标时,应按权责发生制核算企业本 期应负担的增值税,有两种计算方法,可选其一,一旦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 计算方法一: 根据本期会计科目(1)“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退税”年初至期末贷方累计发 生额(一般与期末贷方余额相等,因为年初贷方余额为零),(2)“进项税额”年初至期末借方累计 发生额,即期末借方余额 - 年初借方余额,(3)“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减免税款”年初 至期末借方累计发生额(一般与期末借方余额相等,因为年初借方余额为零),取值后按照下述公式计 算填报: 应交增值税 =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 进项税额转出) -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 减免 税款 + 出口退税 - 230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计算方法二: 根据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3 年 32 号”版式 为例)“销项税额”(第 11 栏)、“进项税额”(第 12 栏)、“进项税额转出”(第 14 栏)、“免、 抵、退应退税额”(第 15 栏)、“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第 21 栏)、“按简易计税办法计 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第 22 栏)、“应纳税额减征额”(第 23 栏)栏目“一般货物、劳务和应 税服务”列中“本年累计”列,按照下述公式计算填报: 应交增值税 =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免、抵、退应退税额) + 简易计税办法计 算的应纳税额 + 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 - 应纳税额减征额 计算方法说明及填报要求: (1)计算公式均体现权责发生制,本期发生的进项税额全部参与计算,相当于不设置留抵,同时 也不抵扣会计账簿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上年年末留抵的进项税额,公式计算结果可以为负数。 (2)按照公式计算本指标后,不应再加增值税减免税额,因为这部分价值不再形成企业缴纳义务。 进项税额 指企业在报告期内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 额。 销项税额 指企业在报告期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期末用工人数(人) 指报告期末最后一日 24 时企业实际拥有的、参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 数,无论是否从本企业领取劳动报酬均视为用工人数。该指标为时点指标,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 已经不再参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 包括企业的正式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和其他临时人员。具体包括直接参与加工、组装、维修、保养 等本企业生产活动的人员;包括企业管理人员;包括对外安装本企业产品、保管、清洁、销售等与生产 行为直接相关活动的人员;对于未参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但主要为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服务的 人员,也视为参与生产经营活动人员,如利用本单位的车辆、仓储等设施进行运输、仓储活动的人员。 不包括在本企业领取工资、股息、红利但未参加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不包括医疗、教育等部门 的人员;不包括参加本企业建筑施工但所从事的工作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人员,如参与企业厂房建筑 施工的人员。 平均用工人数(人) 指报告期企业平均实际拥有的、参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数。 从事批发和零售业活动的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指报告期内(年度、季度、月度)平均拥有的从事批 发和零售业活动的人员数。包括参加企业批发和零售经营活动的正式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和其他临时人 员。对于不属于与企业主营业务高度相关的活动,如利用本单位的车辆、仓储等设施进行的运输、仓库 活动,但主要为本企业主营业务活动提供服务的人员,也视为直接从事主营业务活动人员。不包括在本 企业领取工资、股息、红利未参加主营业务活动的人员;不包括医疗、教育等为企业提供社会性服务活 动的人员。计算方法同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从事住宿和餐饮业活动的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指报告期内(年度、季度、月度)平均拥有的从事住 宿和餐饮业活动的人员数。包括参加企业住宿和餐饮经营活动的正式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和其他临时人 员。对于不属于与企业主营业务高度相关的活动,如利用本单位的车辆、仓储等设施进行的运输、仓库 活动,但主要为本企业主营业务活动提供服务的人员,也视为直接从事主营业务活动人员。不包括在本 企业领取工资、股息、红利未参加主营业务活动的人员;不包括医疗、教育等为企业提供社会性服务活 动的人员。计算方法同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从事服务业活动的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指报告期内(年度、月度)平均拥有的从事服务业活动的人员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 231 - 数。按“谁用工,谁统计”的原则实施统计,包括参加企业服务业活动的正式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和临 时聘用人员。不包括在本企业领取工资、股息、红利未参加服务业活动的人员。 5.其 建筑业企业在境外完成的营业收入 他 指建筑业企业报告期内在国外及港、澳、台等区域所有经营活 动的货币表现。本指标是有境外施工或劳务输出业务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填报,填报时注意 是外币的,要按照报告期末的人民币汇率折算填报。 - 232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四)生产经营情况 1.工 工业总产值(当年价格) 业 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最终产品和提供 工业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 (1)工业总产值计算应遵循的原则 ①工业生产的原则。即凡是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最终产品和提供的劳务,均应包括在内。其中的 最终产品,不管是否在报告期内销售,只要是报告期内生产的,就应包括在内。凡不是工业生产的产品, 均不得计入工业总产值。 ②最终产品的原则。即企业生产的成品价值必须是本企业生产的,经检验合格不需再进行任何加工 的最终产品。企业对外销售的半成品也应视为最终产品计入工业总产值。而在本企业内各车间转移的半 成品和在制品只能计算其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③“工厂法”原则。即以法人工业企业作为一个整体计算工业总产值,是其报告期内生产的最终产 品和提供劳务的总价值量。 (2)工业总产值的内容 包括三部分:生产的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①成品价值:指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并在报告期内不再进行加工,经检验合格、包装入库的已经 销售和准备销售的全部工业成品(包括半成品)价值合计。成品价值中包括企业生产的自制设备及提供 给本企业在建工程、其他非工业部门和生活福利部门等单位使用的成品价值,但不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 工的成品(半成品)价值。 工业总产值是按现行价格计算的。成品价值按成品实物量乘以报告期不含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的产品实际销售平均单价计算。会计核算中按成本价格转账的自制设备和自产自用的成品,按成本价格 计算生产成品价值。 ②对外加工费收入: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对外承做的工业品加工(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生产) 的加工费收入和对外工业品修理作业所收取的加工费收入和对内非工业部门提供的加工修理、设备安装 等收入。对外加工费收入按不含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对于以对外加工生产为主,对外加工费收入所占比重较大的企业,如果对外加工费收入出现跨报告 期支付的情况,为保证总产值生产口径计算的准确性,则应将对外加工费收入按实际情况调整,记录本 报告期应实际收取的对外加工费收入。 ③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为了使工业总产值与工业中间投入中的物耗价值一致,以 便同口径地计算工业增加值,规定本指标的计算原则是:凡是企业会计产品成本核算中计算半成品、在 制品成本,则工业总产值中必须包括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反之则不包括。 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等于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价值减去期初价值后的余额,如果 期末价值小于期初价值,该指标为负值,企业在计算产值时,应按负值计算,不能作为零处理。 (3)工业总产值计算的几种具体规定 ①凡自备原材料(包括自备零部件)生产,不论其加工繁简程度如何,一律按全价,即包括自备原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 233 - 材料的价值,计算工业总产值。 ②凡来料加工,加工企业只收取加工费,则加工企业一律按财务上结算的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 即不包括定货者来料的价值。一般分两种情况:a、工业企业之间的来料加工,加工企业(即承包单位) 按财务上结算的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委托加工的企业(即发包单位)按全价计算工业总产值。b、 工业企业与非工业企业之间的来料加工,当工业企业作为加工企业时一律按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 ③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原则上应计入工业总产值,但如果会计产品成本核算中 不计算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成本,则不计入工业总产值;如果会计产品成本核算中计算自制半成品、在 制品成本的,则计入工业总产值。 区分来料加工与自备原材料生产的依据是加工企业与委托加工企业间的财务结算关系。如果委托企 业提供原材料而不与加工企业结算,加工企业收取加工费,产品返回委托企业销售,则这种模式是来料 加工;如果委托加工企业提供的原材料与加工企业是结算的,制成品由加工企业返给委托企业也是结算 的,则这种模式是自备原材料生产。 工业销售产值(当年价格) 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销售的本企业生产的工业 产品或提供工业性劳务价值的总价值量。工业销售产值包括的内容为: (1)销售成品价值: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实际销售(包括本期生产和非本期生产)的全部成品、半 成品的总价值,即按报告期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乘以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产品实际销售平均单价 计算。销售成品价值中包括企业生产的自制设备及提供给本企业在建工程、其他非工业部门和生活福利 部门等单位使用的成品价值,但不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工,并且只收取加工费的成品(半成品)价值。 (2)对外加工费收入: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对外承接的工业品加工(包括用定货者来料加工 的产品)的加工费收入;对外工业品修理作业可收取的加工费收入和对内非工业部门提供的加工修理、 设备安装等收入。对外加工费收入按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对于以对外加工生产为主,对外加工费收入所占比重较大的企业,如果对外加工费收入出现跨报告 期支付的情况,为保证总产值生产口径计算的准确性,则应将对外加工费收入按实际情况调整,记录本 报告期应实际收取的对外加工费收入。 区分来料加工与自备原材料生产的依据同工业总产值中的规定。 出口交货值 指工业企业自营(委托)出口(包括销往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交给外贸部门出 口的产品价值,以及外商来样、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等生产的产品价值。 产品产量 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并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实物数量,包括商品量和自用量两 部分。 (1)产品生产量计算应遵循的原则 ①产品质量标准:产品必须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或订货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才可统计生产量。工 业产品质量标准一律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的产品,应按企业主管机关 的标准或订货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执行,不得擅自更改标准或降低标准,不合格的产品不能计算生产量。 ②统计时间:产品生产量反映的是报告期内的工业生产成果,凡报告期内生产的产品都应计算在内, 即截止报告期最后一天检验合格并办理了入库手续的产品,其中规定要求包装的产品必须包装好才能计 算其生产量。至于报告期最后一天以哪一个班次作为截止计算产量的班次则由企业主管机关规定,并应 与会计核算的结算时间一致。结算时间一经确定,就要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提前或移后。 ③准确度量:准确度量是计算产品产量的重要一环,企业应配备必要的计量设备,对产量进行实际 度量,不得随意估算,对确有困难不得不推算的某些产品,一定要按照主管部门规定的推算方法计算, - 234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使之尽量接近实际。 (2)产品生产量包括的内容 ①企业各车间(主要车间、辅助车间、附属品车间及副产品车间)用自备原材料生产的全部产品产 量,不论是要销售的商品量还是本企业的自用量,均应统计生产量。 ②凡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生产的产品,并且加工企业只收取加工费的,如果订货者是境内非工业企业 和境外企业,其产品生产量由加工企业统计;如果订货者是境内工业企业,产品生产量由委托企业(即 发包企业)统计,加工企业(即承包企业)不统计。 ③经正式鉴定合格的新产品、自产自用的生产设备、未正式投入生产以前试生产的合格品以及基本 建设附产的合格品,都应包括在产品生产量中。 ④用进口原材料或关键零件生产的产品,或用进口整套散装零件及用进口组装件加工、装配的产品, 不论是在国内销售还是外商经销,生产量均统计在国内同种产品生产量中。 ⑤在我国国土范围内的外商投资和港、澳、台商投资工业企业生产的产品,其生产量全部统计在国 内同种产品生产量中。 区分来料加工与自备原材料生产的依据同工业总产值中的规定。 (3)工业产品生产量不应包括的内容 ①在生产工业产品的同时,产生的下脚余料或废料,如冶金工业的氧化铁、汤道、中心注管、钢材 切头、切尾,机械工业的切屑,木材工业的锯末,粮食加工工业的糠、麸,酿酒工业的酒糟等,一般做 下脚料出售,不应统计为产品生产量。 ②投入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没有完全消耗掉,而加以回收、提浓,再供本企业自用的,如机械工业 回收的润滑油,合成洗涤剂厂回收的盐酸、硫酸等都不计算产品生产量。 ③企业从外购进的工业品,未经本企业任何加工的,不得作为本企业的产品生产量统计。 ④某些产品在检验产品质量时,需做破坏性试验(如试验灯泡的使用寿命,手机电池的间歇放电时 间等) ,这些用作试验的产品,不计算在产品生产量中。 库存量 指工业企业在期初、期末时点上,尚存在企业产成品仓库中而暂未售出的产品的实物数量。 (1)产品库存量计算应遵循的原则 ①产品库存必须是处于“实际库存”状态的产品,即产品生产出来经过检验合格并办了入库手续的 产品。有的产品虽已结束了生产过程,但还没有验收合格,还没有办理入库手续,不能作为产品库存统 计。有的产品已经售出,但按提货制要求还没有办妥货款结算手续的,或按送货制要求未办理承运手续 的,仍应作为本企业的产品库存量统计,而不能作为产品销售量统计。 ②计入产品库存量的产品,必须是本企业有权销售的产品,对于已经销售并已办妥各项手续,但尚 未提货的产品,本企业无权支配,这种产品虽然仍存在本企业仓库中,但不应统计为库存量。凡企业有 权销售的产品,不论存放在什么地方,均应统计。 ③产品库存量不能出现负数。如果产品还没有入库就已售出,应将售出的这部分产品补填入库和出 库凭证,并相应计入产品产量中。 (2)产品库存量包括的内容 ①本企业生产的,报告期内经检验合格入库的产品。 ②库存产品虽有销售对象,但尚未发货的。 ③非工业企业和境外订货者来料加工产品尚未拨出的。 ④盘点中的账外产品。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 235 - ⑤产品入库后发现有质量问题,但未办理退库手续的产品。 (3)产品库存量不应包括的内容 ①属于提货制销售的产品,已办理货款结算和开出提货单,但用户尚未提走的产品。 ②代外单位保管的产品。 ③已结束生产过程但尚未办理入库存手续的产品。 销售量 指报告期内工业企业实际销售的由本企业生产(包括本期生产和非本期生产)的符合规定 的质量标准或定货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的工业产品的实物数量。凡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生产的产品,并且 加工企业只收取加工费的,如果订货者是境内非工业企业和境外企业,其产品销售量由加工企业(即承 包企业)统计;如果订货者是境内工业企业,产品销售量由委托企业(即发包企业)统计,加工企业不 统计。 区分来料加工与自备原材料生产的依据同工业总产值中的规定。 (1)产品销售量的核算原则:产品销售量以产品销售实现为核算原则,即在产品已发出,货款已 经收到或者得到了收取货款的凭据时作为销售实现,统计产品销售量。按照企业销售方式的不同,产品 销售量统计遵从以下几种规定: ①采用送货制销售的,产品如由本企业运输部门发运,以产品出库单上的数量、日期为准;如委托 专业运输部门发运,则以运输部门的承运单上的数量、日期为准。 ②采用提货制销售的,以给用户开具的发票和提货单上的数量、日期为准。 ③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产品,以企业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为准。 ④采用预收货款销售的,在发出产品时作为销售。产品尚未生产出来,已预收货款或预开提货单的, 不应算作销售。 ⑤企业出口销售的产品,陆运以取得承运货物收据或铁路运单,海运以取得出口装船提单,空运以 取得空运运单,并向银行办理出口交单的数量、日期为准。企业自营出口的产品,在委托外贸部门代理 出口(实行代理制)的情况下,以收到外贸部门代办的运单和银行交单凭证的数量、日期为准。 (2)统计产品销售量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只有企业销售的合格产品才能统计其销售量,销售的次品不能计入产品销售量。 ②企业直接从外购进产成品,只是更换了标签或包装的,不能作为销售量统计。 ③分清产品销售和预售的界限:预售指产品还没有生产出来以前,用户为了购买这种产品事先向工 厂支付货款。预售不能算作销售。相反,有些产品采用了分期付款的形式,只要是用户拿到了这个商品, 不管货款是否已付清,作为企业已经取得了收取货款的凭证就应作为销售。 (3)售出产品退货的处理遵从以下规定 ①退回报告期内销售的合格品,应从报告期销售量中扣除,同时计入库存量;退回报告期内销售的 不合格品,要在报告期销售量中扣除,还要同时扣除报告期生产量。 ②退回报告期以前售出的合格品,报告期销售量不变,计入产品库存量中;退回报告期以前售出的 不合格品,报告期销售量和报告期生产量均不变。 ③退回修理的产品,修理后仍交原用户的,不作为退货处理,在统计报表上不做反映。 企业自用及其他 本指标包括企业自用量和其他两部分。企业自用量又称企业自产自用量,指工业 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已作本企业产量统计的、又作为本企业生产另一种产品的原材料使用的产品的 数量。如钢铁企业用本企业生产的生铁炼钢,其计算了生铁产量又用于炼钢的生铁数量,应作为企业自 用量统计。但是,由本企业验收合格后,作为商品出售给本企业生活用、在建工程用或行政部门用的产 - 236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品数量,不能作为自用量统计,而作为销售量统计。如钢铁企业将本企业生产的钢材用于本企业房屋维 修的数量,应作为销售量而不是自用量统计。其他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将产品用于展览、捐赠、借 出以及报废等方面的产品数量和盘盈盘亏的数量。企业以促销手段搭售的产品不能视为捐赠,而应作为 销售对待。 生产能力 一般指产品的综合生产能力,但也有些产品指其主要设备的能力。在填报时分为两种情 况: (1)产品生产能力:指在一个企业范围内生产某种产品的综合平衡能力,是生产某种产品的全部 设备(包括主要生产设备、辅助生产设备、起重运输设备、动力设备及有关的厂房和生产用建筑物等) 在原材料、燃料动力供应充分,劳动力配备合理,设备正常运转的条件下,报告期内可能达到的生产量。 企业在具体填报时,可以区分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原有设计能力未经重大技术改造的用设计能力填 报;经过技术改造后,有技术改造后设计能力的,填报技术改造后的设计能力。第二种是原有设计能力 已不能反映实际情况,有核定能力的,按核定能力填报。第三种是既没有设计能力也没有核定能力,或 原设计能力(或核定能力)已与实际生产水平相差很大,按查定能力填报。 (2)设备能力:指某种设备的单位时间内可能生产的产品数量,也就是说,某种设备在单位时间 内的工作量,即一般所称的设备效率,或设备生产率,它不考虑与其他设备的平衡问题。 企业在具体填报时,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1)以生产能力表的产品为基准填报。以水泥生产设备为例,如果企业的设备既能生产水泥,也 能生产水泥熟料,而报告期企业只生产熟料,没有生产水泥,则企业不能填报水泥的生产能力。 (2)停产企业要继续填报生产能力。 (3)破产企业不需填报生产能力。 生产能力利用率 指报告期内主要产品产量与相应的生产能力之比。 2.建筑业 签订合同额 指建筑业企业在报告期直接同建设单位签订的各种国内工程合同的总价款和以前年 度同建设单位签订的各种国内工程合同的未完工程跨入本年度继续施工工程合同的总价款余额。 上年结转合同额 指以前年度同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未完工程跨入本年度继续施工工程合同的总价 款余额。 本年新签合同额 指建筑业企业在报告期内同建设单位直接新签订的各种国内工程合同的总价款, 不包括与其他建筑业企业新签的分包合同额。 ℃以上三个指标的填报依据 ①有施工合同管理台帐的企业,依据施工合同管理台帐填报; ②没有施工合同管理台帐的企业,依据企业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的各种施工合同文本。 ℃填写时应注意 ①三个指标均指建筑业企业直接同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即甲方必须是业主(建设单位) ; ②签订的合同额包括公开投标、暗标、甲方指定、口头协议等,不管企业用什么方式,也不管合同 的形式,只要是从建设单位直接承包的工程项目都应统计; ③在填写上年结转合同额时,只须填报未完工程跨入本年度继续施工工程合同的总价款余额部分。 如果企业在上年实际完成工作量超过了合同总价款,并且在本年度尚有施工任务,在填报该指标时应把 上年结转合同额视同为零。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 237 - ▲审核关系 签订的合同额=上年结转合同额+本年新签合同额,即:01=02+03 直接从建设单位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 指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直接与建设单位(业主)签订 的承包合同(包括报告期及以往年度签订的合同,不包括无效合同和中途解除的合同),在报告期内完 成的工程总值。包括企业向其他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分包出去的工程所完成产值,还包括分包 企业缴纳的管理费。 自行完成施工产值 指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直接与建设单位(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或专 业承包合同中,自行完成的工程总值。包括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自行完成的工作量和分包企业缴 纳的管理费。 分包出去工程的产值 指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与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签订的专业 承包或劳务分包合同中在报告期所完成的产值。分包企业如果是一个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其完成的产 量产值,不包括在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自行完成产值中。 在当前建筑市场中,还有一些零散的建筑业包工队(组)以小包工队形式从建筑施工企业分包部分 “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这些包工队(组)并不具备填报国家统计报表的条件,其完成的产量产 值均应由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填报。为了保持相关数据的一致性,包工队(组)参与施工的人数 也应统计在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的人数内。 从建设单位以外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 指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从其他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 包企业处承揽工程而完成的产值。不包括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从建设单位承揽工程中自行完成的 产值和分包企业缴纳的管理费。 建筑业总产值 指以货币表现的建筑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建筑业产品和服务的总和。建筑业 总产值包括建筑工程产值、安装工程产值和其他产值三部分内容。 劳务分包企业建筑业总产值指劳务分包企业与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签定劳务分包合同后,从 事建筑安装工程取得的所有劳务收入。 ★注意事项:根据税法规定,在劳务分包合同中,支付给劳务的报酬不缴纳税金,所以有部分劳务 企业就把这部分人工费没有核算到建筑业总产值中,包括装饰装修产值、营业收入甚至人数也没有统计, 所以,在填报本表时,一定要按照签定的合同全口径的填报建筑业总产值。 装饰装修产值 包括装饰、装修两部分产值。装修装饰指对新旧房屋及建筑物进行的内外装修装饰; 对新建房屋及建筑物经过施工后,尚未完全达到使用标准,而进行的二次装修装饰;以及对原有房屋经 使用若干年后进行的二次内外装饰。包括抹灰、门窗、玻璃、吊顶、隔断、饰面板(砖) 、涂料、裱糊、 刷浆、花饰等。 在外省完成的产值 建筑工程产值 指建筑业企业在其他省份施工所完成的建筑业产值。 指列入建筑工程预算内的各种工程价值,包括: (1)各种房屋如厂房、仓库、办公室、住宅、商店、学校、医院、俱乐部、食堂、车库、招待所 等房屋建筑,按照当前预算制度规定,列入房屋工程预算内的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价 值及其装饰油漆工程,以及列入建筑工程预算内的各种管道(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排水等管 道),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的敷设等工程。 (2)设备基础、支柱、操作平台、梯子、烟囱、凉水塔、水池、灰塔等建筑工程、炼焦炉、裂解 炉、蒸汽炉等各种窑炉的砌筑工程及金属结构工程。 (3)为施工而进行的建筑场地的布置,工程地质勘探,原有建筑物和障碍物的拆除及平整土地, 施工临时用水、电、汽、道路工程,以及完工后建筑场地的清理,环境绿化工作等。 - 238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4)矿井的开凿、井巷掘进延伸、露天矿的剥离、石油、天然气钻井工程和铁路、公路、港口、 桥梁等工程。 (5)水利工程,如水库、堤坝、灌渠以及河道整治等工程。 (6)防空、地下建筑等特殊工程。 (7)装饰装修工程。 安装工程产值 指设备安装工程价值,包括: (1)生产、动力、起重、运输、传动和医疗、实验等各种需要安装设备的装配和安装与设备相连 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等装设工程,附属于被安装设备的管线敷设工程、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 温、油漆等工作。 (2)为测定安装工作质量,对单个设备、系统设备进行单机试运和系统联动无负荷试运工作。 在设备安装产值中,不得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价值。 其他产值 建筑业总产值中除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以外的产值。包括房屋构筑物修理产值、非标准 设备制造产值、总包企业向分包企业收取的管理费以及不能明确划分的施工活动所完成的产值。 房屋构筑物修理产值:指房屋和构筑物的修理所完成的产值,但不包括被修理房屋、构筑物本身价 值和生产设备的修理价值。 非标准设备制造产值:指加工制造没有定型的非标准生产设备的加工费和原材料价值(如化工厂、 炼油厂用的各种罐、槽,矿井生产统一使用的各种漏斗、三角槽、阀门等)以及附属加工厂为本企业承 建工程制作的非标准设备的价值。 ★建筑业总产值相关指标填报时应注意事项: (1)直接从建设单位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 ①该指标统计的对象是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所有有效合同的工程项目; ②该指标是指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工程总值,不管是自行完成还是分包出去的都应统计在内; ③该指标还包括分包企业缴纳的管理费; ④提醒注意,签订的合同额与直接从建设单位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的关系,这两个指标的口径一致, 核算的工程都是一致的,都是从建设单位直接承包的。签订的合同额和直接从建设单位承揽工程完成的 产值在数量上,没有严格的关系,但签订的合同额一般应大于等于直接从建设单位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 尤其是当有分包出去的产值时,至少自行完成产值应小于签订的合同额,如果出现签订的合同额小于直 接从建设单位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时,一定要查明原因。 (2)自行完成施工产值 ①该指标统计的对象是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所有有效合同的工程项目中本企业自行施工部分; ②该指标包括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向分包企业收取的管理费; ③该指标包括分包给非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完成的那部分产值,如:分包给一些非独立核算的零散 的建筑业包工队(组)等,为了保持相关数据的一致性,包工队(组)参与施工的人数也应统计在总承 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的从业人员内。 (3)分包出去工程的产值 ①该指标统计的对象是与建设单位承揽的工程项目中本企业不施工部分,并且分包企业是一个独立 核算的经济实体的那部分工程; ②该指标不包括总包企业向分包企业收取的管理费; ③如果分包给一个非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其完成的产量产值,不包括在该指标内,应在总包企业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 239 - 自行完成产值中反映。 (4)从建设单位以外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 该指标统计的对象是从其他建筑企业承揽的工程项目。 (5)建筑工程产值 ①列入建筑工程预算内的产值; ②只要是装饰装修工程都应统计在建筑工程产值中。 (6)安装工程产值 ①安装企业负责施工的工程,不一定都是安装工程产值; ②在安装工程产值中,不得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价值,以及场外及合同外的运费等相关费用。 (7)其他产值 ①其他产值包括房屋构筑物修理产值,但不包括被修理房屋、构筑物本身价值和生产设备的修理价 值; ②其他产值中的非标准设备制造产值,强调的是用于工程,包括非标准设备的加工费和原材料价值 两部分。 ▲建筑业产值部分审核关系 直接从建设单位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自行完成施工产值+分包出去工程的产值 建筑业总产值=自行完成施工产值+从建设单位以外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 建筑业总产值≥装饰装修产值 建筑业总产值≥在外省完成的产值 在外省完成的产值= C102-1 表除本省之外的各项之和 建筑业总产值=建筑工程产值+安装工程产值+其他产值 竣工产值 一般是以单位工程为对象,当该工程按照设计所规定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达到了设计 规定的交工条件,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鉴定合格的单位工程价值,即为竣工产值。 (1)竣工产值包括范围:竣工产值是报告期内竣工的单位工程从开工到竣工的全部自行完成的价 值,包括范围是: ①对跨年度施工的单位工程,其竣工产值应当包括该工程从开始到竣工的全部自行完成价值。 ②对有些大型单位工程,如大型厂房、高级宾馆、各种管道、公路、铁路等,能够分跨、分层、分 段施工并按合同规定,能够分开交付使用的,可以分开计算竣工产值。 竣工产值不包括附属辅助企业或内部核算的其他单位为外单位生产和服务的价值。 (2)竣工产值统计依据:竣工产值统计的依据是企业承包的工程只有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 才能计算竣工产值。 ①承包合同中规定的单位工程内容全部完成,达到设计规定的交工条件。 ②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鉴定合格。 (3)竣工产值填报依据:竣工产值填报的依据是工程验收鉴定合格证书(或文本)、工程结算(或 决算)文本。 房屋建筑面积 指房屋全部平面面积的总和。它从房屋的外墙线算起,包括可供使用的有效面积和 墙柱等结构占用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包括地下室)面积总合计算。旧房加层或改造,只计算增加的建 筑面积;旧房拆除重建,计算其全部面积;临时房屋不计算建筑面积。 (1)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范围包括: ①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 算,单层建筑物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 240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②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也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当高跨为边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 山墙外表面的水平长度乘勒脚以上的外墙表面至高跨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当高跨为中跨时,其 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的水平长度乘以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 ③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 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④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 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⑤用深基础做地下架空层加以利用,层高超过 2.2 米的按架空层外围的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 积。 ⑥坡地建筑物利用吊脚做架空层加以利用,且层高超过 2.2 米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 筑面积。 ⑦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 厅内回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⑧图书馆的书库按书架层计算建筑面积。 ⑨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⑩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围护结构外墙水平面积乘以实际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⑪建筑物的技术层,层高超过 2.2 米的应计算建筑面积。 ⑪柱雨棚按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棚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⑪有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单排柱、独立柱的车棚、货棚、站 台等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⑪突出屋面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⑪突出墙外的门斗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⑪封闭式阳台、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 算建筑面积。 ⑪建筑物墙外有顶盖和柱的走廊、檐廊按柱的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柱的走廊、檐廊按 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⑪两个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通廊,按通廊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 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⑪室外楼梯做为主要通道和用于疏散的均按每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楼内有楼梯的室外楼 梯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⑪跨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高架单层建筑物,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多层者按多层计算。 (2)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①突出墙面的构件配件和艺术装饰,如柱垛、勒脚、台阶、无柱雨蓬等。 ②检修、消防等用的室外爬梯。 ③层高在 2.2 米以内的技术层。 ④构筑物,如独立烟囱、烟道、油罐、水塔、贮油(水)池、贮仓、圆库、地下人防干、支线等。 ⑤建筑物内外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⑥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舞台及台后悬挂幕布,布影的天桥、挑台。 ⑦单层建筑物内分隔的操作间、控制室、仪表间等单层房间。 ⑧层高小于 2.2 米的深基础地下架空层、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 ★注意事项 (1)旧房加层或改造,只计算增加的建筑面积 (2)旧房拆除重建,计算其全部面积 (3)临时房屋不计算建筑面积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房屋施工面积 - 241 - 指报告期内施工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积。包括本期新开工的房屋建筑面积、上期跨入 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上期停缓建在本期恢复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本期竣工的房屋建筑面积 以及本期施工后又停缓建的房屋建筑面积。多层建筑应填各层建筑面积之和。 房屋新开工面积 指报告期内新开工建设的房屋建筑面积,以单位工程为核算对象,即整栋房屋的 全部建筑面积,不能分割计算。不包括在上期开工跨入报告期继续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和上期停缓建而 在本期恢复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的开工应以房屋正式开始破土刨槽(地基处理或打永久桩)的日 期为准。 房屋竣工面积 指报告期内房屋建筑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达到住人和使用条件,经验收鉴定 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可正式移交使用的各栋房屋建筑面积的总和。 竣工面积以房屋单位工程(栋)为核算对象,在整栋房屋符合竣工条件后按其全部建筑面积一次性 计算,而不是按各栋施工房屋中已完成的部分或层次分割计算。 计算房屋竣工面积,要求严格执行房屋竣工验收标准。民用建筑一般应按设计要求在土建工程和房 屋本身附属的水、电、卫(包括设计中有的煤气、暖气)工程已经完工,通风、电梯等设备已经安装完 毕,做到水通、灯亮,经验收鉴定合格,并正式交付给使用单位后,才能计算竣工面积。工业及科研等 生产性房屋建筑一般应按设计要求在土建工程(包括水、暖、电、卫、通风)及属于房屋组成部分的生 活间、操作间等已经完成(不包括安装设备的基础工程),可以进行工艺设备和管线安装时,方可计算 房屋竣工面积。 房屋竣工价值 指报告期内按规定已经上报竣工的房屋本身的建造价值。一般按房屋设计和预算规 定的内容计算。包括竣工房屋本身的基础、结构、屋面、装修以及水、电、卫等附属工程的建筑价值; 也包括作为房屋建筑组成部分而列入房屋建筑工程预算内的设备(如电梯、通风设备等)的购置和安装 费用。不包括厂房内的工艺设备、工艺管线的购置和安装,工艺设备基础的建造;室外的水、暖、电、 卫、道路工程、挡土墙等环境工程的费用;办公和生活用家具的购置等费用;购置土地的费用;迁移补 偿费和场地平整的费用及城市建设配套投资。 房屋竣工价值不仅包括该竣工房屋在报告期内完成的价值,也包括跨年施工的房屋在本期以前完成 的价值。未竣工而转让给其他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出让单位不计算竣工价值,待接受单位继续施工并 符合竣工条件后,由接受单位计算其竣工价值,包括出让单位在出让前所完成的价值。房屋竣工价值一 般按结算价格(或中标价)计算。 房屋建筑面积按房屋设计所规定的用途进行划分,一般分为以下几种: 住宅房屋 指专供居住用的房屋。包括保障性住房、普通商品房、别墅、公寓、各部门的职工家属 宿舍和集体宿舍(包括职工单身宿舍和学生宿舍)等供居住的房屋。不包括住宅楼中作为人防工程用的房 屋,也不包括不住人的地下室。 商业及服务用房屋 包括批发和零售用房、宾馆用房屋、餐饮用房屋、商务会展用房屋和其他商业 及服务用房屋五类。 商厦房屋(批发和零售用房) 指批发和零售企业对外营业的各种批发市场、超级市场、商店、门市 部、粮店、书店、供销店等房屋。不包括批发零售企业的厂房和仓库。 宾馆用房屋(住宿用房) 指住宿行业对外营业的宾馆、度假村、招待所及各种饭店等房屋。 餐饮用房屋(餐饮用房) 指餐饮行业对外营业的酒楼、餐厅、快餐店、酒吧茶馆等房屋。 商务会展用房屋 指用于商务及会议展览,信息交流,商务会谈服务,商务研讨及培训等房屋。包 括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俱乐部、商务活动中心等房屋建筑。 其他商业及服务用房屋(居民服务业用房) 办公用房屋 指上述 4 类用途外的其他商业及服务用房。 指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学校、医院等单位的办公用房,也包括商务办公楼。 科研、教育、医疗用房屋 指用于科学实验研究,学生教育和卫生医疗的房屋建筑。包括科研、教 - 242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育和医疗用房屋。 科学研究用房屋 指独立的科学实验研究机构或企业、事业单位进行科学实验研究工作所用的房屋 (包括天文台的科研用房)。 教育用房屋 指各类学校(包括党校、技校、干校、工读学校、幼儿园在内)的教室、图书馆、试验 室、体育馆、展览馆等有关教育用房。不包括学校的教职员工宿舍、学生宿舍、食堂、浴室等非教育用 房。 医疗用房屋(卫生医疗用房) 指各类医疗机构(包括防疫站、防治所)的病房、门诊部、保健站、卫 生所、化验室、药房、病案室、太平间等房屋,不包括医护人员的职工宿舍、食堂及独立的办公用房。 文化、体育、娱乐用房屋 指各种俱乐部、博物馆、图书馆、影剧院、文化馆、展览馆、宗教寺院 等文化用房;各种健身房、体育馆等体育用房;各种娱乐厅、游乐园、夜总会等休闲娱乐用房。不包括 各类学校内的文化体育用房。 厂房及建筑物 指直接用于生产或为生产配套的各种房屋及建筑物。包括车间、锅炉房、烟囱、水 塔、其他厂房及建筑物。 厂房 指直接用于生产或为生产配套的各种房屋,包括主要车间、辅助用房及附属设施用房。凡工 业、农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等单位中的厂房都包括在内。 仓库 仓库指工业、农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供销、外贸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建造的成品 库、原材料库、货物仓库、物资储备库以及冷藏库、粮油库等。 其他未列明的房屋建筑物 指凡不属于上述各项用途的房屋。如各种人防工程、厕所等。 年末自有施工机械设备净值 指本企业(或单位)自有施工机械设备经过使用、磨损后实际存在的 价值,即原值减去折旧后的净额。 年末自有施工机械设备总台数 指年末本企业(或单位)自有的直接用于工程施工的各种机械设备 的台数。但不包括附属辅助生产机械设备、运输机械设备、生产试验机械设备的台数。 年末自有施工机械设备总功率 指年末本企业(或单位)自有的直接用于工程施工的各种机械设备 年末总功率,按设定能力或查定能力计算。包括施工机械本身的动力和为该机械服务的单独动力设备, 如电动机等。但不包括附属辅助生产机械设备、运输机械设备、生产试验机械设备的功率。计量单位用 千瓦,动力换算可按 1 马力=0.735 千瓦折合成千瓦数。电焊机、变压器、锅炉不计算动力。 主要建筑材料消耗量 指报告期内实际耗用于建筑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全部材料数量,包括建设工程 直接耗用的材料,现场临时设施,预制建筑构件,非标准设备制造等所耗用的材料。它是编制和检查材 料消耗计划,核算单位产品材料消耗水平,考核消耗定额和反映节约情况的依据。 钢材 包括重轨、轻轨、大型型钢、中型型钢、小型型钢、带钢、线材、特厚钢板、中厚钢板、薄 钢板、硅钢片、优质型材、无缝钢管、焊接钢管和其他钢材等品种,以吨为计量单位。不包括钢锭、钢 材边角料,已经使用过的旧钢材、铸铁管,以及钢丝绳、铅丝等金属制品。 木材 包括原木、锯材和各种人造板,统一按原木数量计算,以立方米为计量单位。不经过纵锯就 直接使用的原木,如桩木、电杆和脚手杆等,可直接计入消耗量。经过纵锯或加工而成的材料、板材和 人造板,必须按规定的出材率和换算方法计算出原木数量后,再计入消耗量。计算木材消耗量,不包括 小规格材和废旧材料。 水泥 包括普通建筑水泥、装饰水泥和特种水泥(如快硬高强水泥、膨胀水泥、耐酸耐火、防射线 水泥等) ,以吨为计量单位。不包括无熟料水泥和土水泥。 平板玻璃 建筑用平板玻璃主要指无色的普通平板玻璃和吸热玻璃(即在熔化玻璃液时加入不同的 着色剂,可以生产茶、灰、蓝等不同色泽的平板玻璃,俗称彩色玻璃) 。 计量单位为重量箱和平方米。“每一重量箱”指厚度为 2 毫米,面积 10 平方米的平板玻璃。其折算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公式如下: 某种玻璃的重量箱数 ⑪ - 243 - 某种厚玻璃消耗量⑪平方米 ⑪⑪ 某种玻璃的厚度 / 2 10 “平方米”指不同厚度玻璃的实际表面面积。 铝材 指铝成品材。包括纯铝及铝合金加工的板材、带材、箔材、管材、棒材、线材、型材、压模 件、自由锻件等。不包括边角料、裸铝线及电线厂自产自用的铝盘条。 建筑主要材料统计指标的填报依据是企业材料消耗统计台账、或企业建筑施工活动中的用料记录。 主要材料消耗注意问题:(1)建筑业企业原材料消耗核算是从建筑材料进入第一道生产工序,改 变了原来的形态或性能,或者已经实际投入使用开始,即作材料消耗统计。包括因施工错误、技术指导 错误或甲方变更设计而造成的返工、报废工程所耗用的材料,但不包括已领取但未投入使用的材料,因 此,企业在做材料消耗统计时,不能以领代耗、也不能以进代耗。(2)注意计量单位。 (3)注意主要材 料的总价值必须小于建筑业总产值,其中: 主要材料的总价值=∑(各种主要材料×当地的材料均价)。 企业总产值 指建筑业企业在报告期内全部经济活动的最终成果的货币表现。在企业总产值中除包 括建筑业总产值外,还包括建筑业企业从事其他经济活动所创造的价值(如工业产值、交通运输产值、 商业服务业产值、其他产值收入和劳务收入等)。 ℃注意:所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都要填报本指标,填报时注意企业总产值≥建筑业总产 值。 从事建筑业活动的平均人数 指建筑业企业(或单位)报告期实际拥有的、与建筑施工活动有关的人员 的平均人数,包括参加本企业(或单位)建筑施工活动的非本企业(或单位)人员,但不包括企业内部社会 服务性机构的人员以及由本企业支付工资但所从事的工作与本企业生产基本无关的人员。 ★注意: ①如果企业自行完成施工产值中,包括分包给非独立核算经济实体完成的那部分产值,如:分包给 一些非独立核算的零散的建筑业包工队(组)等,为了保持相关数据的一致性,包工队(组)参与施工 的人数也应统计在总包企业从事建筑业活动的平均人数内。 ②以人员在哪里干活就在哪里统计为原则,不是以支付工资(即谁发工资谁统计)为原则。 ③现行统计制度规定劳动生产率是按“产品法”计算,因此确定从事建筑业活动的平均人数必须遵 循可比性原则,即生产的产品与劳动消耗在时间范围和空间范围上必须一致。 ④计算月平均人数应注意两点: A.公休日和节假日的人数应按前一天的人数计算。 B.新成立企业(月中或月末成立) ,在计算成立当月的平均人数时,应以实有人数之和除以日历天 数求得。 ⑤从事建筑业活动的平均人数是一个时期指标。 建筑业企业期末人数 指报告期末最后一日 24 时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或收入的期末实有 人员数。期末从业人员包括在各单位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 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企业下属产业活动单位期末人员,还包括分包给一些非独立核算的零 散的建筑业包工队(组)等。但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如:下岗、内退、停薪留职 等人员;建筑业整建制使用的人员。 工程技术人员期末人数 指报告期末在本单位工作,负担工程技术和工程技术管理工作,并具有工 - 244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程技术工作能力的人员。包括: 1.取得工程技术职务资格,已被聘或任命工程技术职务,并担任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 2.无工程技术职务,但取得工程技术职务资格或从大、中专理工科系毕业,并担任工程技术工作的 人员; 3.未取得工程技术职务资格或无学历,但实际担任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 4.已取得工程技术职务资格或从大学、中专理工科系毕业,在企业中担任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 包括:总工程师、车间主任以及在计划、生产、生产准备、检查、安全技术、设计、工艺、劳动定额、 工具设备、动力、基建、环境保护等科室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 工程技术人员中,不包括已取得工程技术职务资格或从大学、中专理工科系毕业,但未担任工程技 术和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 现场施工人员期末人数 指报告期末在本单位工作,在施工现场从事建筑安装工作和直接服务于施 工过程的工人。包括自行招用的且与建筑施工活动有关的临时人员、农民工和非个体工商户的工程队等。 不包括整建制使用的外单位施工人员。 持证上岗人员期末人数 指报告期末在本单位工作,经过企业培训或劳动部门培训后,考试(考核) 合格,经主管部门批准承认并持有各类证书的实有人员。 3.批发和零售业 商品购进额 指从本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进(包括从国外直接进口)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 商品金额(含增值税) 。本指标反映批发和零售业从国内外市场上购进商品的总价。 商品购进包括:(1)从工农业生产者、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出版社或报社的 出版发行部门和其他服务业企业购进的商品;(2)从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购进的商品;(3)从海关、 市场管理部门购进的缉私和没收的商品;(4)从居民收购的废旧商品等。 不包括:(1)企业为本单位自身经营用,不是作为转卖而购进的商品,如材料物资、包装物、低 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2)未通过买卖行为而收入的商品,如接受其他部门移交的商品、借入的商 品、收入代其他单位保管的商品、其他单位赠送的样品、加工回收的成品等;(3)经本单位介绍,由 买卖双方直接结算,本单位只收取手续费的业务;(4)销售退回和买方拒付货款的商品;(5)商品溢 余。 购进的各种商品,不论是否进入本单位仓库,凡是通过本企业结算货款的,都包括在内。从国内购 进的商品,以进货全价计算商品购进,包括原始进价(或农副产品收购价)和购入环节缴纳的各项税金 (包括增值税),企业购进商品发生的购进折扣、退回和折让,及购进商品发生的经确认的索赔收入, 冲减商品购进金额。进口商品的国外进价按到岸价格(CIF) 、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如果对外合同以离岸 价格(FOB)成交,商品离开对方口岸后,应由我方企业负担的各项费用也包括在商品购进的金额内, 但不包括到达我国口岸后发生的各项费用,收入的进口佣金冲减购进金额,不包括不易按商品认定的佣 金金额。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理进口的商品,其购进金额为实际支付给代理单位的全部价款。 进口 指直接从国外进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进口的商品金额,不包括从国内有关单位购进的进口 商品。对外贸易企业只统计自主经营进口的商品,不统计受托代理进口的商品。 商品销售额 指对本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出售的商品金额(包括售给本单位消费用的商品,含增 值税) ,在批发和零售业中,本指标反映在国内市场上销售商品以及出口商品的总价。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 245 - 商品销售包括:(1)售给城乡居民和社会集团消费用的商品;(2)售给农业、工业、建筑业、服 务业等国民经济各行业用于生产、经营用的商品,包括售予批发和零售业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 (3)对国(境)外直接出口的商品。 商品销售不包括:(1)未通过买卖行为付出的商品,如随机构变动移交给其他企业单位的商品、 借出的商品、归还受其他单位委托代保管的商品、付出的加工原料和赠送给其他单位的样品等;(2) 经本单位介绍,由买卖双方直接结算,本单位只收取手续费的业务;(3)购货退回的商品;(4)商品 损耗和损失;(5)出售本单位自用的废旧物资。 商品销售是指商品已经售出、商品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方后,以收到货款或取得收取货款的证据时 作为商品销售。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的,在实际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的凭证时作为商品销售;采取托 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在发出商品并办妥托收手续时作为商品销售;采用分期收款方式的, 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作为商品销售;采用预收货款方式的,在商品发出时作为商品销售;(2)委托 其他单位代销商品,以收到代销单位的销售清单时作为商品销售。在交款提货的情况下,如货款已经收 到,只要账单和提货单已经交给买方,不论商品是否发出,都应作为商品销售;(3)出口商品销售, 陆路以取得承运货物收据或铁路联运运单、海运以取得出口装船提单、空运以取得运单并在银行办理了 交单作业作为商品销售。预收货款不通过银行交单的,取得以上提单、运单后作为商品销售。出口商品 一律以离岸价(FOB)计算商品销售,如按到岸价(CIF)对外成交的,应扣除商品离境后发生的由我 方负担的国外运费、保险费、佣金(不包括不易按商品认定的累计佣金)、银行财务费和对外理赔款等 作为商品销售;(4)自营进口商品销售,企业与境内用户签订合同实行货到结算的,在商品到达我国 境内港口取得船舶到港通知,企业向订货单位开出结算凭证时作为商品销售;合同规定对境内实行单向 结算的,企业凭境外账单向订货单位开出结算凭证时作为商品销售;已先期到达并存放在相应的仓储企 业单位库存的进口商品,企业凭出库单向用户开出结算凭证后作为商品销售。 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销售额 企业(单位)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 台)取得订单,对本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出售的实物商品金额(含增值税),付款可以在网上进行, 也可以在网下进行。公共网络包括计算机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 通过非自营平台实现的商品销售额 企业(单位)通过公共网络第三方交易平台(不包括自建网站) 取得订单,对本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出售的实物商品金额(含增值税),付款可以在网上进行,也可 以在网下进行。 使用银行卡支付的商品销售额 指顾客使用商业银行及邮政储汇等金融机构向社会发行的信用卡 和借记卡(储蓄卡)支付的商品销售额,不包括使用非金融机构向社会发行的具有储值功能的预付卡支 付的商品销售额。 批发额 指售给国民经济各行业用于生产、经营用的商品金额。 商品批发包括:(1)售给农业、工业、建筑业等行业用于生产的各种机器设备、工具、原料、材 料、燃料、建筑材料,售给农民的农业生产资料,售给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用于业务活动的设备、 车辆和燃料等;(2)售给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 共设施管理业等行业用于生产经营、勘察设计、科研试验等业务经营使用的商品,售给批发和零售业、 住宿和餐饮业使用的各种设备、工具、原材料、燃料、仓储运输用的商品;(3)售给居民服务、修理 和其他服务业各种营业用品,如售给理发业的理发工具、毛巾等,日用品修理业的设备、工具、材料、 零配件等,售给民政部门救灾用的商品等;(4)售给批发和零售业作为转卖用的商品;售给餐饮业用 于烹饪、调制加工后出售的商品和转卖的商品;售给服务业转卖的商品;(5)出口的商品。 - 246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出口 指直接向国(境)外出口商品和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商品金额,商品出口不包括售给外 贸企业出口或加工后出口的商品,以及在国内市场以外币销售的商品。外贸企业只统计自主经营出口的 商品,不包括受托代理出口的商品。 零售额 指售给城乡居民用于生活消费和社会集团用于公共消费的商品金额。 商品零售包括:(1)售给城乡居民的各种生活消费品,售给入境旅游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 胞的各类商品;(2)售给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队和武警等机构的商品,以及以零售方式售给 各类企业的商品。具体包括:用于非生产和社会交往的办公用品,如通讯设备、计算器具和设备、电讯 网络设备、文印设备、音像视听器材和设备、纸张、本册、文具及装订文印材料、家具、日用电器、针 纺织品、清洁卫生用品、文体用品、奖品、纪念品、礼品等;供内部人员乘坐的交通工具和燃料;用于 办公设施修缮的各类配件、材料、工具等;用于取暖和防暑降温的设备、燃料、材料及食品等;专用于 教学的用品和设备;非营利医疗机构的中、西药品、中药材和医疗设备器材;非专用的劳动保护用品; 不对外营业的内部食堂用的餐具、炊具、设备、清洁卫生工具和食品、燃料等;军队、武警用于其人员 生活的衣着品和个人用品;其他各类非生产性设备和用品。 商品零售不包括:(1)售给城乡居民已确知是用于生产、经营的商品;(2)售给各类农业生产者 的生产资料类商品,如农机、农药化肥、农膜、种子饲料等商品;(3)售给企业单位生产用具及生产 上专用的劳动保护用品。 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 企业(单位)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 取得订单,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含增值税) ,付款可以在网上进行, 也可以在网下进行。公共网络包括计算机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 通过非自营平台实现的零售额 企业(单位)通过公共网络第三方交易平台(不包括自建网站)取 得订单,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含增值税),付款可以在网上进行, 也可以在网下进行。 商品库存额 对于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是指报告期末取得所有权的全部商品金额 (含增值税);对于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是指报告期末实际在库且归属法人具有所有权的全部 商品金额(含增值税)。这个指标反映批发和零售业的商品库存情况,以及对市场商品供应的保证程度。 库存商品包括:(1)存放在本单位(如门市部、批发站、采购站、经营处)的仓库、货场、货柜 和货架中的商品;(2)挑选、整理、包装中的商品;(3)已记入购进而尚未运到本单位的商品,即发 货单或银行承兑凭证已到而货未到的商品;(4)寄放他处的商品,如因购货方拒绝付款而暂时存在购 货方的商品;(5)委托其他单位代销(未作销售或调出)尚未售出的商品;(6)代其他单位购进尚未 交付的商品。 库存商品不包括:(1)所有权不属于本单位的商品,如商品已作销售但买方尚未取走的商品,代 替他人保管、运输、加工的商品,代其他单位销售(未做购进或调入)而未售出的商品;(2)委托外 单位加工的商品(包括本单位所属加工厂和其他生产单位加工生产尚未收回成品的商品);(3)外贸企 业代理其他单位从国外进口,尚未付给订货单位的商品;(4)代国家储备部门保管的商品。 库存商品金额可以采用进价或售价进行核算。采用进价核算的商品,应按商品进货原则(或实际采 购成本)计算期末库存;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应按商品的售价计算期末库存。购入的商品,在商品到 达验收入库后计算期末库存(对已记入购进尚未运到的商品,也可计算期末库存);对于月终尚未开出 承兑商业汇票的入库商品,按应付给供货单位的价款暂估计算期末库存;年度终了,凡已转入库存和已 作销售的进口商品,属于国外以离岸价格成交、有应付未付国外运保费的,应先估计期末库存,委托其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 247 - 他单位代销的商品包括在期末库存中;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商品,在发出商品时作减少期末库存,当加工 商品收回时增加期末库存(包括商品进货原价、加工费用、加工税金等) 。 商品分类 指根据商品的主要用途和性质所进行的分类。通过对商品分类统计,反映市场对各类商 品的需求情况。 (1)粮油、食品类 指供人们食用的各种食品,如粮油、肉禽蛋、水产品、干鲜蔬果、食糖、糖 果糕点、豆制品、滋补食品、食盐、调味品、罐头食品、奶及奶制品及其他食品加工制品等。 粮油类 指供人们食用的粮食和食用油。 其中,粮食,包括小麦、稻谷、玉米、豆类、杂粮及其成品粮、磨粉、淀粉及其制品等; 淀粉及其制品,包括粉皮、粉丝、粉条、淀粉等; 食用油,包括食用植物和动物油等。 肉禽蛋类 指供人们食用的肉类、禽类、蛋类商品。 其中,肉类,指供食用的活猪、活牛、活羊、家兔及其鲜(冻)肉和肉制品(不含各种肉罐头,统 计在其他食品类); 禽类,指供人们食用的活鸡、活鸭、活鹅和其他人工饲养的活禽类及其鲜(冻) 、腌制和卤熟制 品; 蛋类,指鸡、鸭、鹅和其他禽类的鲜蛋、再制蛋。 水产品类 指各种海水产的、淡水产的鲜的或干的鱼、虾、蟹、藻类、贝类、软体类、腔肠类等水 产品。 蔬菜类 指各种新鲜的蔬菜,包括各种叶菜、茎菜、根菜、花菜、果菜以及各种食用菌等。 干鲜果品类 包括新鲜瓜果、干果及蜜饯果脯等干鲜果。 (2)饮料类 指供人们食用的各种饮料,包括液体型饮料,如汽水、果菜汁、矿泉水等; 冷冻 饮品;固体饮料;茶叶、咖啡、可可和其他饮料。 (3)烟酒类 包括酒和烟草加工品。酒,包括白酒、啤酒、黄酒、果露酒等。烟草加工品,包括 卷烟、雪茄烟、烟丝、莫合烟、鼻烟等烟草加工品,不包括烤烟、晒烟等烟草加工原料(统计在“其他 类”) 。 (4)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 指服装、鞋帽、针织品和纺织品的集合。 服装类:指以棉布、棉化纤混纺布、化纤布、麻布、呢绒、绸缎、裘皮、化纤针织面料等为原料缝 制的各种男、女、成人、儿童的单、夹、棉、皮等各种服装(包括内衣裤、外衣裤、衬衣、衬裤、胸罩、 裙子等) ,包括以毛线、丝线、麻线和各种混纺线编织的各种服装,如毛衣、毛衫、毛裤。 鞋帽类:鞋,指皮鞋、胶鞋、布鞋和全塑料鞋等,包括各种材料制作的靴子、凉鞋、便鞋、拖鞋、 运动鞋、旅游鞋、春秋鞋等;帽,指各种面料、各种款式的男、女、童、婴儿帽子。 针、纺织品类:针织品,指纯棉、纯化纤、化纤与棉(包括短涤纶)混纺的针棉织品、毛毯、线毯、 地毯、毛巾、毛线、毛织物等纯纺、纯化纤、混纺针织品及化纤针织面料;纺织品,指布(包括棉布、 棉花化纤混纺布、化纤布等外棉棉布、玻璃纤维布、再生纤维布、野杂纤维布、土纺布、无纺布、漆布 等) ,呢绒(包括涤纶混纺物) ,绸缎,麻布,纱类(包括棉纱、等外棉棉纱、玻璃纤维纱、再生纤维纱、 野条纤维纱、废纱、土纱、麻绒等纺织品)。针、纺织品包括除服装外的制成品,如床上用品、袜子、 针纺织手套、窗帘等。 (5)化妆品类 指洁肤护肤美容用品、洁发护发美发用品、药物美容美体用品等。 洁肤护肤美容用品,包括洁面乳、霜、油等洁肤用品,霜、香脂、乳液、润肤油、爽身粉等护肤品, - 248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香粉(粉饼)、胭脂、唇膏、眼影、眉笔、指甲油、各种化妆盒、假发等美容品; 洁发护发美发用品,包括洗发香波、洗发膏、洗发精、浴液、剃须膏、发油、发露、发腊、发宝、 营养发水、护发素、发胶、摩丝、各种染发剂等; 药物美容美体用品,包括花露水、腋下香、香水、防秃生发水、浓眉露、止痒水(粉)、祛斑霜、 粉刺露、防晒剂、痒子粉(水)、减肥霜等;其他化妆用品。 (6)金银珠宝类 指以金、银、铂等金属及钻石、宝(玉)石、翡翠、珍珠、水晶、象牙、骨角 等为原料,经加工和连接组合、镶嵌等方法,制成各种图案造型的装饰品、饰品、工艺品等。包括首饰, 如项链、戒指、耳环、手镯、脚链、挂件、别针、发卡等,珠宝饰品,如宝(玉)石、宝(玉)石饰品、 钻石镶嵌、珍珠镶嵌以及其他金银珠宝饰品等。 (7)日用品类 指日用金属制品、日用搪瓷制品、日用塑料制品、天然皮革和人造皮革制品、玻 璃器皿、日用百货、燃气灶具、儿童玩具、日用化工产品、照明器具、日用杂品、钟表眼镜及配件、各 种工艺品、烟花炮竹、人力或助动车类及配件等。 其中,日用金属制品,包括精铝、铸铝、铝合金家用器皿,不锈钢制餐具,家用厨房用具及其他不 锈钢制器皿等,不包括工业建筑的通用金属器皿(统计在“金属材料类”) ; 日用搪瓷制品,包括单瓷、双瓷的面盆、口杯及其他搪瓷制品等,不包括工业建筑的通用搪瓷制品 (统计在“建筑及装潢材料类”) ; 日用百货,包括如缝纫机、保温瓶、雨衣、理发用具、剃须刀具、火柴、打火机、电池、腰带、刀、 剪、锁、钳、卫生纸、卫生巾等; 日用化工产品,包括洗涤用品、杀虫剂、花肥等; 燃气灶具,包括燃气热水器、各种灶具等; 照明器具,包括各种灯具、灯泡、灯管、手电筒等; 日用杂品,包括铁锅、笼屉、瓷碗、碟等餐具和炊事用具,竹、木、藤、柳编制品,炉子、烟筒和 取暖设备等; 钟包括各种机械、石英电子的闹钟、挂钟、座钟等,表包括各种机械、石英电子手表、怀表、秒表、 其他表、钟表零配件等,眼镜包括成品眼镜、眼镜架、眼镜片、眼镜毛坯、眼镜零配件等; 各种工艺品,包括雕塑工艺品、人造花卉工艺品、天然植物工艺品、纤维编织工艺品、刺绣工艺品、 抽纱工艺品等。其中,雕塑工艺品包括玉雕、牙雕、金属工艺品、漆器工艺品、画类工艺品等,天然植 物工艺品、纤维编织工艺品包括竹编工艺品、藤编工艺品、草编工艺品等; 人力或助动车类及配件,包括自行车、助动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三轮车、残疾人座车(无论 是否装有发动机)、婴儿推车和手推车等及配件。 儿童玩具类 包括各种材质制作的玩具。 (8)五金、电料类 指五金工具、电工工具、工具配件、水暖器材、各种专用工具、五金杂品等, 以及木瓦工具、电工电讯器材及配件等各类商品,如各种榔头、钳子、扳手、锉刀、泥刀、自来水管、 各种水龙头、暖气片、阀门、螺丝、螺母、水表、电表、插座、插头、开关、电线、铁丝、镇流器、灯 架、灯罩等。 (9)体育、娱乐用品类 指体育用品、健身器材、游艺器材、棋牌、戏装道具、乐器、照相器材 及用品等。 其中,体育用品,包括球类、球类器材、体操运动器材、举重运动器材、田径运动器材、水上运动 器材、冰雪运动器材、射击、射箭、击剑器材、场地器材、航空、航海模型材料、运动保护用具、钓鱼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 249 - 用具等; 健身器材,指各种用于达到锻炼身体、提高身体素质目的器材,包括侧重于肌肉训练的,如扩胸机、 举重床、自重式健力器、哑铃组合架、坐式后拉器、卧式后屈腿训练器等;包括侧重于身体素质训练的, 如跑步机、健步器、骑马机、滑雪器、健骑机等以及集消除疲劳、减肥健身为一体的各种按摩机(非电 动)、健腹器等; 游艺器材,包括游戏机、插卡式电脑学习机、儿童运动游艺器材等; 棋牌,包括象棋、国际象棋、围棋、克郎棋、军棋、跳棋、扑克牌、麻将牌等; 乐器,包括中西乐器、电子乐器、乐器辅助用品及配件,如钢琴、提琴、手风琴、吉他等; 照相器材类 包括摄影用品、暗房用品、修相用品和其他照相器材。摄影用品,包括照相机、座机、 外拍机、胶卷胶片、相纸、放大机、照相镜头、摄像灯具、照相零配件及其他摄影用品;暗房用品,包 括上光机、反拍机、翻版机、冲片机等;修相用品,包括修相油、上光用品、修底版用具等;洗相药品, 包括显影液、定影液等。不包括X光胶片和工业胶片(统计在“化工材料及制品类” )。 (10)书报杂志类 指各种以纸介质形态出版发行的中外文的书籍、工具书、课本、教材、图片、 报纸和杂志等。 (11)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类 指电子出版物和音像制品。 其中,电子出版物,指以数字方式将图文音像等信息编辑加工后存储在磁、光、电介质上,通过计 算机或者具有类似功能的设备读取使用,用以表达思想、普及知识和积累文化,并可复制发行的大众传 播媒介,其媒体形态包括软磁盘(FD)、只读光盘(CD-ROM)、交互式光盘(CD-I)、照片光盘 (PHOTO-ROM)、高密度只读光盘(DVD-ROM) 、集成电路卡(IC CARD)及其他媒体形态; 音像制品,指各种磁、光、电介质的录音、录像的磁带、光盘(CD、LD、VCD、DVD)等,包括 各种空白的录音带、录像带,不包括空白光盘(统计在“计算机及其配套产品” ) 。 (12)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 指洗涤电器、制冷电器、清洁电器、小家电、家用厨房电器具、家 用保健电器和各类音像器材等。 其中,洗涤电器,包括洗衣机、甩干机等; 制冷电器,包括电冰箱、电冰柜、房间空调器等; 清洁电器,包括吸尘器、加湿器、空气净化器等; 小家电,包括电熨斗、电风扇、电淋浴器(包括浴霸) 、节能热水器等; 家用厨房电器具,包括食品加工机、抽排油烟机、微波炉、电饭煲、电烤箱、洗碗机、消毒柜等; 家用保健电器,包括电取暖器、电动按摩器等; 音像器材,包括电视机、录音机、录像机、摄像机、收音机、幻灯机、组合音响、影碟机(LD、 CD、VCD、DVD等)、专业音响器材、专业声像器材以及配件等,不包括照相器材及用具(统计在“体 育、娱乐用品类”)。 (13)中西药品类 指人用各种中西药品、中药材以及各种小型医疗用品、敷料,不包括医疗用的 各种大型设备,如CT机、核磁共振器等和兽用的各种药品、医疗器材(统计在“其他类”)。 西药类 指以化学物质为原料根据药典或处方生产的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体的疾病,有目的地 调节人体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化学药品制剂、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 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但不包括化学试剂(统计在“化工材料及制品类”) 。 中草药及中成药类 指以天然的活性物质群为原料,根据中医药典或处方生产或配置,用于预防、 治疗人体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体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 - 250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药饮片、中成药。 其中,中药材,指在自然界中天然生长或人工种植、养殖、采掘的可用于加工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的 物质,包括各种植物、动物、矿物等; 中药饮片,指以中药材(包括各种药用植物、动物、矿物)为原料用于预防、治疗人体的疾病,有 目的地调节人体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用法和用量的物质; 中成药,指以中药材(包括各种药用植物、动物、矿物)为原料根据药典或处方生产的用于预防、 治疗人体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体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用法和用量的制剂,包括各种剂型 (丸、散、膏、丹、胶、药酒、露、冲剂及改良剂型)的中成药。 (14)文化办公用品类 指学习用品、办公用品和计算机及其配套产品。 其中,学习和办公用品,包括学习和办公用的文具、本册、打字机、油印机、速印机、复印机、投 影机、碎纸机、计算器、快译通、电子笔记本、算盘、普通测绘仪器、印刷材料以及教学用的设备、器 材、标本、模型等。 计算机及其配套产品 包括大、中、小、微型、便携式电子计算机(包括多媒体计算机和平板电脑) 和计算机的辅助设备,如服务器、打印机、一体机、扫描仪、不间断电源、多媒体配件、专用设备和零 配件,计算机用键盘、鼠标、网卡、内存条、外置设备(显卡、声卡、光驱、刻录机等)、移动存储设 备(移动硬盘、U 盘、空白光盘、磁带等),网络产品,如路由器、上网卡、交换机、网络盒子、网络 配件等,打印机用纸、色带、墨盒、硒鼓等,不包括单板机、插卡式电脑学习机(统计在“体育、娱乐 用品类” ),也不包括各种电子计算机软件(统计在“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类” ,随机附赠品除外)。 (15)家具类 指用木材、金属、塑料、藤、竹等为主要原料制成的供人们生活、学习、工作、休 息用的各种普通家具和具有特定用途的专用家具,包括家用就寝、就餐、起居、书房使用的床、柜、箱、 架、沙发、桌、椅、凳、茶几、屏风,以及成套或组合家具,也包括医院、学校、图书馆、旅游、办公 等专用的办公桌椅、文件柜、书柜等家具。 (16)通讯器材类 指有线、无线通讯使用的各种器材和设备,包括电话机(普通电话机、无绳电 话机、移动电话、小灵通等) 、对讲机、寻呼机、传真机等以及配套产品。 (17)煤炭及制品类 包括原煤、煤炭和煤制品,如洗煤、筛选块煤、筛选混煤及混末煤、焦炭、 石油焦、半焦、煤饼(块)、煤球等。 (18)木材及制品类 指木、竹采伐产品和木材、竹非生活制品等。此类商品销售一律按批发计算。 其中,木、竹采伐产品,包括原木、小规模木材、薪炭木材、毛竹、篙竹等; 木材、竹非生活制品,包括锯材、板材、人造板、木材防腐制品,木、竹工业、建筑业用品,藤、 棕、柳条工业制品等。 (19)石油及制品类 包括原油、炼厂气体、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工业燃料、溶剂油、润 滑油、石蜡、地腊、专用腊、凡士林、洗涤剂原料、石油腊类、石油沥青、标准油、白色油、软麻油、 原料油、润滑脂、石油酸、石油皂、液化石油气等。 (20)化工材料及制品类 指化学矿采选品、化工产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等。此类商品销售一 律按批发计算。 其中,化学矿采选品,包括硫铁矿、磷矿、硼矿、钾矿、天然硫磺、钙芒硝矿、芒硝矿、蛇纹矿、 天然矿、重晶石、督重石、天青石、雄黄石、明矾石等; 化工产品,不包括日用化工产品(统计在“日用品类”或“化妆品类”),包括无机化学品、化学肥料、 化学农药、有机化学品、颜料、染料、催化剂、助剂、添加剂、粘合剂、高分子聚合物、信息用化学品、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 251 - 化学试剂、X 光胶片、工业用胶片等; 橡胶制品,不包括日用橡胶制品(统计在“日用品类”),包括如橡胶运输带、橡胶类传输带、橡胶 三角带、橡胶风扇带、橡胶胶管、再生胶、橡胶导风管、橡胶浮筒、橡胶杂品、乳胶制品、橡胶密封制 品、特种橡胶制品、软胶壳、微孔橡胶隔板、胶绳、胶筋、胶液、密封腻子等; 塑料制品,不包括日用塑料制品(统计在“日用品类”),包括塑料薄膜、塑料板材、塑料管、塑料 棒、塑料异型材、塑料丝、塑料人造革、塑料合成革、泡沫塑料、塑料工业配件、塑料包装箱及容器等 塑料原料。 — 化肥类 指氮肥、磷肥、钾肥、复合肥,不包括家庭使用的花肥(统计在“日用品类”)。此类商 品销售一律按批发计算。 其中,氮肥,包括液氮、尿素、硝酸铵、氯化铵、硫酸铵、氨水等; 磷肥,包括重过磷酸钙、普通过磷酸钙等; 钾肥,包括氯化钾、硫酸钾、窑灰钾、钾镁肥等; 复合肥,包括氮磷肥、氮钾肥、磷钾肥、氮磷钾肥、硝酸磷、氮钾混合肥、铵磷钾、磷酸铵等。不 包括磷矿粉肥和“土法”生产的各种化学肥料,如硫磺脚渣提炼的硫磺铵、硝酸钾、土制过磷酸钙和磷酸 钾,也不包括微量元素的化学肥料(如钾酸铵)。 (21)金属材料类 指黑色金属矿采选品和黑色金属冶炼及其压延产品、有色金属矿采选产品和有 色金属冶炼及其压延产品。此类商品销售一律按批发计算。 其中,黑色金属矿采选品,包括铁矿石原矿、铁矿石成品矿、人造富铁矿、锰矿石原矿、锰矿石成 品矿、人造富锰矿、铬矿石原矿、铬矿石成品矿等; 黑色金属冶炼及其压延产品,包括钢、生铁、铁合金、钢材、钢坯、钎子钢、轧制钢球、重熔钢、 炼铁副产品、球墨铸铁、金属化球团、海绵铁、钒渣和粗末冶金原料、钢板网等; 有色金属矿采选产品,包括重有色金属矿采选产品、轻有色金属矿采选产品、贵金属矿采选产品、 稀有金属矿采选产品等; 有色金属矿冶炼及其压延产品,包括有色金属矿冶炼产品、轻有色金属矿冶炼产品、稀土金属冶炼 产品。稀散金属及半金属冶炼产品、高纯及超纯有色金属、重有色金属合金、硬质合金、稀有稀土金属 合金、稀有放射性金属冶炼产品、重有色金属加工材、双金属材、轻有色金属加工材、贵金属加工材、 稀有金属加工材、有色金属加工材、半导体材料等。 (22)建筑及装潢材料类 指非金属矿采选成品、建筑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和各种办公或家 庭用的室内装饰材料等。 其中,非金属矿采选成品,包括土砂石矿品、耐火土石开采及其初加工品、工艺美术品用非金属矿、 石棉、工业原料用云母、石墨、石膏、工业原料滑石、滑石粉、金刚石、水晶、冰洲石、次土、膨润士 及其初加工品、长石、叶腊石、蛭石、硅线石、凹凸奉石、海泡石、浮石、沸石、珍珠岩、霞石正方岩、 刚玉、硅藻石、硅石灰石等; 建筑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包括水泥、无熟料水泥、水泥熟料、水泥混凝土制品、水泥预制 构件、纤维增强水泥制品、砖、瓦、建筑砌砖、石灰、轻质建筑材料、建筑用石材加工品、建筑防水材 料、建筑保温材料、建筑用玻璃制品、平板玻璃、压延玻璃、磨砂玻璃、喷花玻璃、中空玻璃、热反射 玻璃、吸热玻璃、玻璃砖、泡沫玻璃、工业技术玻璃、特种玻璃、玻璃纤维及其制品,石英玻璃及其制 品、光学玻璃、玻璃仪器、绝缘玻璃、玻璃保温容器(不包括日用玻璃保温容器,统计在“日用百货 类”)、普通陶瓷制品(不包括陶瓷餐具,统计在“日用品类”)、工业陶瓷、高压绝缘子、低压绝缘子耐 - 252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火材料制品、玻璃窑专用耐火材料、石墨及碳素制品、碳化纤维、石墨热交换器。石棉制品、云母制品、 磨料和磨具、铸石、化学石膏、人造水晶、合成云母、人造金刚石、晶体材料、晶体镀膜材料等; 办公和家庭用的室内装饰材料,包括地板、地板革、墙纸、墙布、涂料、乳胶漆及各种装饰用具等, 但不包括家具(统计在“家具类”)、清洁电器和家用厨房电器具(统计在“家用电器和音响器材类”) 。 (23)机电产品及设备类 指普通机械、交通运输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 各种农林牧渔业机械等。 其中,普通机械,包括锅炉及原动机、金属加工机械、通用机械、铸锻件及通用零部件、工业专用 设备、建筑工程机械、钻探机械等; 交通运输机械,包括铁路运输设备、飞行器、工矿设备、船舶及其辅机、摩托车,不包括汽车、汽 车底盘及汽车配件(统计在“汽车类”) ; 电器机械及器材,包括电机、输变电设备、电工器材等; 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包括雷达和无线电导航设备、通讯设备、广播电视设备、电子原件、电子器 件、仪器仪表、计量标准仪具及量具、衡器,不包括家用电脑机及其各种配套产品(统计在“文化办公 用品类”) 、电话机、移动电话、BP 机等(统计在“通讯器材类”) ,也不包括家用电视机、录音机、录像 机、摄像机等(统计在“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 — 农机类 指各种农林牧渔业机械。包括农机具、农药具、农用车、农用动力机械等,如拖拉机、 收割机、机引犁、机引耙、机引播种机、机动三轮车、拖车、机动植保机械、机动畜牧机械、机动脱粒 机、内燃发动机组、水泵、喷灌机;以及各种零配件,如电动机、柴油机、手推车车轮等。此类商品销 售一律按批发计算。 (24)汽车类 指由动力装置驱动,具有四个或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无架线的车辆及其零配件,包括 汽车、汽车底盘和汽车配件等。 其中,汽车包括载货汽车、越野汽车、自卸汽车、牵引汽车、专用汽车、客车、轿车等。 (25)种子饲料类 指各种农业或公共园艺使用的种子、种苗和饲养牲畜的草料、杂粮、杂豆等, 不包括家庭使用的花种、种苗等,以及人们以娱乐、休闲为目的而饲养各种动物的从专门商店购买的宠 物食品(统计在“其他类”)。此类商品销售一律按批发计算。 (26)棉麻类 指棉麻产品、蚕茧等。 其中,棉,包括籽棉、细绒棉、长绒棉、絮棉、棉短绒; 麻,包括黄麻、红麻、芒麻、大麻、亚麻、剑麻; 蚕茧,包括桑蚕茧、柞蚕茧、蓖蚕茧和其他蚕茧等。 (27)其他类 指以上未包括的商品类别,如大型医疗器材,文物、古董、邮票、硬币、现代绘画 作品,土特产品和畜产品、禽畜或宠物用的药品、宠物食品、花鸟鱼虫,消防器材及设施,废旧物资等。 其中,畜产品包括各种牛皮、羊皮、猪皮及其他动物皮革,以及种畜、幼畜、幼禽绒毛、羽毛、鬃 毛、肠衣等。 商品购进量 指从本单位以外的单位或个人购买和调入(开具正式发票,下同)的商品数量。购进 的各种商品,不论是否进入本单位仓库,凡是通过本单位结算货款的,都统计在商品购进量中。 商品购进量包括:(1)从工农业生产者、批发和零售业单位、住宿和餐饮业单位、出版社或报社 的出版发行部门和其他服务业单位购买的商品数量;(2)从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购买的商品数量; (3)从海关、市场管理部门购买的缉私和没收的商品数量。(4)从国(境)外直接进口的商品数量; (5)从居民收购的废旧商品数量。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 253 - 商品购进量不包括:(1)为本单位自身经营用,而不是作为转卖而购买的商品数量,如材料物资、 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2)未通过买卖行为而收入的商品数量,如接收其他部门移交的、 借入的、代其他单位保管的、其他单位赠送的样品、加工回收的成品等;(3)经本单位介绍,由买卖双 方直接结算,本单位只收取手续费的业务;(4)销货退回、买方拒付货款的商品数量;(5)溢余商品 数量。 商品销售量 指销售和调出(开具正式发票,下同)给本单位以外的单位或个人的商品数量。销售 的各种商品,凡是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凭证的,都统计在商品销售量中。 商品销售量包括:(1)售给城乡居民、社会集团消费和其他个人(如外来旅游者)的商品数量; (2)售给国民经济各行业用于生产、经营使用的商品数量,包括售给批发和零售业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 卖的商品数量;(3)对国(境)外直接出口的商品数量。 商品销售量不包括:(1)未通过买卖行为付出的商品数量,如:转移、借出、归还、赠送等;(2) 购货单位退回的商品数量;(3)商品的损耗数量;(4)经本单位介绍,由买卖双方直接结算,本单位只 收取手续费的业务;(5)出售本单位自用的废旧商品数量。 商品库存量 指本单位已取得所有权的全部商品数量。商品库存量必须按照规定时点核算,期初库 存量指报告期第一天零时的实际库存量,期末库存量指报告期最后一天 24 时的实际库存量。 商品库存量包括:(1)存放在本单位(如门市部、批发站、采购站、经营处)的仓库、货场、货柜 和货架中的商品数量;(2)挑选、整理、包装中的商品数量;(3)已记入购进而尚未运到的本单位的 商品数量,即发货单或银行承兑凭证已到而货未到的商品数量;(4)寄存在他处的商品数量,如因购 货方拒绝付款而暂时存在购货方的商品数量;(5)委托其他单位代销(未做销售货调出)尚未售出的商 品数量;(6)代其他单位购进尚未交付的商品数量。 商品库存量不包括:(1)所有权不属于本单位的商品数量,如商品已作销售但买方尚未取走的商品 数量,代替他人保管、运输、加工的商品数量,代其他单位销售(未做购进或调入)而未售出的商品数 量;(2)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商品数量(包括本单位所属加工厂和其他生产单位加工生产尚未收回成品的 商品数量);(3)外贸企业代理其他单位从国外进口,尚未付给订货单位的商品数量;(4)代国家储备 部门保管的商品数量。 4.住宿和餐饮业 营业额 指住宿和餐饮业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因提供服务或销售商品等取得的全部收入(含增值税) , 收入主要来源于提供客房、餐费服务、商品销售和其他服务,如商务服务。不包括多产业法人企业附营 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的餐费收入、商品销售收入等各项收入。 使用银行卡支付的营业额 指顾客使用商业银行及邮政储汇等金融机构向社会发行的信用卡和借 记卡(储蓄卡)支付的营业额(含增值税),不包括使用非金融机构向社会发行的具有储值功能的预付 卡支付的营业额。 客房收入 指住宿和餐饮业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因提供住宿服务取得的收入(含增值税)。不包括多 产业法人企业附营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的客房收入。 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客房收入 指企业(单位)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取得订单实现的客房收入 (含增值税),付款可以在网上进行,也可以在网下进行。公共网络包括计算机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 通过非自营平台实现的客房收入 指企业(单位)通过公共网络第三方交易平台取得订单实现的客 - 254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房收入(含增值税),付款可以在网上进行,也可以在网下进行。 餐费收入 指本单位为顾客提供就餐服务取得的收入(含增值税)。包括:经烹饪、调制加工后出 售的各种食品,如主食、炒菜、凉拌菜等的收入。不包括多产业法人企业附营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 的餐费收入。 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餐费收入 指企业(单位)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取得订单实现的餐费收入 (含增值税),付款可以在网上进行,也可以在网下进行。公共网络包括计算机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 通过非自营平台实现的餐费收入 指企业(单位)通过公共网络第三方交易平台取得订单实现的餐 费收入(含增值税),付款可以在网上进行,也可以在网下进行。 商品销售额 指对本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出售的商品金额(包括售给本单位消费用的商品,含增 值税) 。在住宿和餐饮业中,本指标反映住宿和餐饮业单位出售商品的销售总额(含增值税) ,不包括法 人企业附营的其他行业产业活动单位的商品销售额。 其他收入 指提供客房、餐饮服务、商品销售以外的其他服务获得的收入(含增值税),如商品服 务、健身娱乐等。 客房数 指本单位提供住宿服务的房间数,该指标按报告期内正常情况下的实有数统计。 床位数 指本单位供应旅客使用的床位数,不包括临时加床和门店内部工作人员使用的床位。该指 标按报告期内正常情况下的实有数统计。 餐位数 指本单位为顾客提供就餐服务时,正常可同时容纳就餐人员的餐位数量,不包括临时加的 餐位。该指标按报告期内正常情况下的实有数统计。 5.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项目 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城市建设规划要求,立项审批(备案)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 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的楼盘或小区工程。包括前期准备、设计、施工建设、收尾移交和 销售或出租等阶段的全部过程。项目划分原则上以《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准,项目分期开发的,每一期 工程作为一个项目填报。对于联建项目(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联合开发的项目),由获得土地使用权的 企业上报。 项目代码 是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唯一标识码,共 12 位。前 9 位为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必须和项目 所属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保持一致。后面三位为顺序码,顺序码填写一般从“001”起。 项目名称 指经城市建设规划部门立项审批(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全称,按项目主管部门审 批(备案)文件上的名称填写。 项目建设所在地及区划 指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所处的详细地址及相应的区划代码。其中,项目实 际所在地的详细地址,要求写明项目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 旗)、乡(镇)以及具体街(村)的名称和详细的门牌号码,不能填写通讯号码或通讯信箱号码。区划 代码指项目所在地区的区划代码,共 12 位,按设计管理部门最新更新的统计用区划代码填写。 项目开工时间 指项目开始建设的年月。代码 6 位,代码前 4 位为年份,后 2 位为月份,在填写 1—9 月份编码时,十位上应补“0”。按建设项目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第一次开始施工的年月填 写。如果没有设计文件,就以计划方案规定的永久性工程实际开始施工的年月为准。 建设项目永久性工程的开工时间,一般是指永久性工程正式破土开槽开始施工的时间,作为建筑物 组成部分的正式打桩也算为开工。在此以前的准备工作,如工程地质勘察、平整场地、旧有建筑物的拆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 255 - 除、临时建筑、施工用临时道路、水、电等工程都不算正式开工。总体设计内的工程开工之前,用迁移 补偿费先进行拆迁还建工程的项目不算正式开工。以前年度全部停缓建在本年复工的项目,仍按设计文 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第一次正式开工的年月填报,不按复工的时间填报开工年月。 项目竣工时间 指项目所有永久性建筑物均已竣工验收(取得甲方、乙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验 收单)的时间。以项目最后的单体建筑竣工时间为准。 项目规划占地面积 容积率 指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书载明的相关部门规划的该项目占地面积。 指一定地块内,地上总建筑面积计算值与总建设用地面积之比。地上总建筑面积计算值为 建设用地内各栋建筑物地上建筑面积计算值之和;地下有经营性面积的,其经营面积不纳入计算容积率 的建筑面积。一般情况下,建筑面积计算值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的 规定执行。 项目规划建筑面积 指房地产开发项目总的建筑面积。项目尚未开工或正在建设时,以规划建筑面 积为准。 规划住宅套数 计划总投资 指房地产开发项目中规划建设住宅套数。 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的建设工程按照总体设计(或按设计概算或预算)规定的内容 全部建成计划需要的总投资。 自开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 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的房屋建设工程或正在开发的土地开发工程从 开始建设到本期止累计完成的全部投资。其计算范围原则上应与“计划总投资”指标包括的工程内容相 一致。 报告期以前已建成投产或停、缓建工程完成的投资以及拆除、报废工程的投资,仍应包括在内。但 转出的“在建工程”累计投资应予以扣除,转入的“在建工程”以前年度完成的投资应当包括。 完成投资 指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房地产开发法人单位统一开发的住宅、厂房、仓库、饭店、宾馆、 度假村、写字楼、办公楼等房屋建筑物,配套的服务设施,土地开发工程(如道路、给水、排水、供电、 供热、通讯、平整场地等基础设施工程)和土地购置的投资;不包括单纯的土地开发和交易活动。 建筑工程 指各种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又称建筑工作量。这部分投资额必须兴工动料,通过 施工活动才能实现。 安装工程 指各种设备、装置的安装工程,又称安装工作量。 设备工器具购置 指报告期内购置或自制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具、器具的价值。 (1)设备:指各种动力设备、传导设备、运输设备等。分为需要安装的设备和不需要安装的设备 两种。 需要安装的设备:是指必须将其整体或几个部位装配起来,安装在基础上或建筑物支架上才能使用 的设备。如发电机、蒸汽锅炉、变压器、塔、换热器、各种泵等。 不需要安装的设备:指不必固定在一定位置或支架上就可以使用的各种设备,如叉车、汽车、机车 等。 (2)工具、器具:是指具有独立用途的各种生产用具、工作工具和仪器。如维修用的切削工具、 铆焊工具等,以及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包装容器等。 其他费用 指在固定资产建造和购置过程中发生的,除建筑安装工程和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完成 额以外的费用,不指经营中财务上的其他费用。包括土地出让金、大市政费、四源费(煤、热、自来水、 污水)、不可预见费、旧房屋购置,基本畜禽支出,林木支出,退耕退牧还林还草、土壤改良、城市绿 化,办公生活用家具、器具购置,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购置及迁移补偿费,政府收费,勘察设 - 256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计费,研究实验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施工机械转移费,设备检验费,土地占用、使用费, 建设期应付利息,企业债券发行费,合同公证费及工程质量监测费,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汇兑损 益,坏账损失,固定资产亏损及损失等。 旧建筑物购置费 土地购置费 指购置已使用过的各种旧房屋及其他建筑物,即对旧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的赔偿费。 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各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费用。土地购置费包括: (1)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土地补偿费、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及土地 征收管理费等;(2)通过“招、拍、挂”等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资金。以划拨方式取得 土地所支付的资金在房地产项目竣工后计入新增固定资产,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所有权所支付的出让金 不计入新增固定资产。土地购置费按当期实际发生额计入投资。土地购置费为分期付款的,应分期计入 房地产开发投资。 投资额按工程用途分组: (1)住宅:指专供居住的房屋,包括别墅、公寓、职工家属宿舍和集体宿舍(包括职工单身宿舍 和学生宿舍)等。但不包括住宅楼中作为人防用、不住人的地下室等。 ①90 平方米及以下住房:指在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建设的商品住宅中,套型建筑面积不超过 90 平 方米(包括 90 平方米)的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是指单套住房的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 有建筑面积组成。现房应以商品房销售合同中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为统计标准,期房根据商品房预售合 同中规划设计面积进行统计,待住宅竣工交付使用后,应根据实际测绘面积进行相应调整。 ②144 平方米以上住房:指在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建设的商品住宅中,套型建筑面积超过 144 平方 米(不包括 144 平方米)的住房。现房应以商品房销售合同中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为统计标准,期房根 据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规划设计面积进行统计,待住宅竣工交付使用后,应根据实际测绘面积进行相应调 整。 ③别墅、高档公寓:指建筑造价和销售价格明显高于一般商品住宅的商品住宅。别墅一般指地处郊 区,独立成栋的商品住宅;高档公寓一般指地处市内高档社区,高层或多层的商品住宅。别墅、高档公 寓的确定标准:一是经有房地产投资计划审批权的主管部门审批建设的别墅、高档公寓开发项目;二是 销售价格高于当地同等地段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一倍以上的别墅、公寓开发项目。该指标可以分析房 地产投资结构,反映高收入家庭商品住宅的供求平衡情况。 (2)办公楼:指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学校、医院等单位使用的各类办公用房(又称写字楼) 。 (3)商业营业用房:指商业、粮食、供销、饮食服务业等部门对外营业的用房,如度假村、饭店、 商店、门市部、粮店、书店、供销店、饮食店、菜店、加油站、日杂等房屋。 (4)其他:凡不属于上述各项用途的房屋建筑物,如中小学教学用房、托儿所、幼儿园、图书馆、 体育馆等。 本年新增固定资产 指在报告期已经完成建造和开发过程并交付使用的房屋和土地开发面积的价 值。指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开发经营活动的最终成果,即为社会提供的固定资产,而且是在报告期内新 增加的。不是反映房地产开发企业本身固定资产的增加。 房屋施工面积 指报告期内施工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积。包括本期新开工的房屋建筑面积、上期跨入 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上期停缓建在本期恢复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本期竣工的房屋建筑面积 以及本期施工后又停缓建的房屋建筑面积。多层建筑应填各层建筑面积之和。 房屋新开工面积 指报告期内新开工建设的房屋建筑面积,以单位工程为核算对象,即整栋房屋的 全部建筑面积,不能分割计算。不包括在上期开工跨入报告期继续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和上期停缓建而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 257 - 在本期恢复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的开工应以房屋正式开始破土刨槽(地基处理或打永久桩)的日 期为准。 房屋竣工面积 指报告期内房屋建筑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达到住人和使用条件,经验收鉴定 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可正式移交使用的各栋房屋建筑面积的总和。 竣工面积以房屋单位工程(栋)为核算对象,在整栋房屋符合竣工条件后按其全部建筑面积一次性 计算,而不是按各栋施工房屋中已完成的部分或层次分割计算。 计算房屋竣工面积,要求严格执行房屋竣工验收标准。民用建筑一般应按设计要求在土建工程和房 屋本身附属的水、电、卫(包括设计中有的煤气、暖气)工程已经完工,通风、电梯等设备已经安装完 毕,做到水通、灯亮,经验收鉴定合格,并正式交付给使用单位后,才能计算竣工面积。工业及科研等 生产性房屋建筑一般应按设计要求在土建工程(包括水、暖、电、卫、通风)及属于房屋组成部分的生 活间、操作间等已经完成(不包括安装设备的基础工程),可以进行工艺设备和管线安装时,方可计算 房屋竣工面积。 不可销售面积 指报告期房地产公司竣工的用于拆迁还建的房屋面积;接受委托、定向开发建设, 并收取一定的管理费所建设的统建代建房屋竣工面积;竣工的学校、幼儿园、派出所、居委会、商店等 公益设施建筑面积。 住宅竣工套数 指报告期内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经验收合格,达到住人或使用条件的正式交 给开发公司的成套住宅数量(以设计图纸为准)。 房屋竣工价值 指报告期内按规定已经上报竣工的房屋本身的建造价值。一般按房屋设计和预算规 定的内容计算。包括竣工房屋本身的基础、结构、屋面、装修以及水、电、卫等附属工程的建筑价值; 也包括作为房屋建筑组成部分而列入房屋建筑工程预算内的设备(如电梯、通风设备等)的购置和安装 费用。不包括厂房内的工艺设备、工艺管线的购置和安装,工艺设备基础的建造;室外的水、暖、电、 卫、道路工程、挡土墙等环境工程的费用;办公和生活用家具的购置等费用;购置土地的费用;迁移补 偿费和场地平整的费用及城市建设配套投资。 房屋竣工价值不仅包括该竣工房屋在报告期内完成的价值,也包括跨年施工的房屋在本期以前完成 的价值。未竣工而转让给其他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出让单位不计算竣工价值,待接受单位继续施工并 符合竣工条件后,由接受单位计算其竣工价值,包括出让单位在出让前所完成的价值。房屋竣工价值一 般按结算价格(或中标价)计算。 批准预售面积 指报告期内,经批准可供销售的未竣工商品房建筑面积,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 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 131 号)填报。 批准预售住宅套数 指报告期内,经批准可供销售的未竣工商品房总套数,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 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 131 号)填报。 房屋出租面积 指在报告期末房屋开发单位出租的商品房屋的全部面积。 商品房销售面积 指报告期内出售商品房屋的合同总面积(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定的 建筑面积)。本月销售面积指从本月 1 日起至本月最后一天止出售商品房屋的合同总面积。商品房销售 面积由现房销售面积和期房销售面积两部分组成。 (1)现房销售面积:指在报告期内正式签订买卖合同、已经竣工达到入住条件的商品房屋建筑面 积。包括以一次性付款方式和分期付款方式销售的现房建筑面积。 (2)期房销售面积:指在报告期内正式签订买卖合同、正在建设尚未竣工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屋建 筑面积。包括以一次性付款方式和分期付款方式销售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期房销售建筑面积竣工后不 - 258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再结转为现房销售建筑面积。 商品房销售额 指报告期内出售商品房屋的合同总价款(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定的合 同总价)。本月销售额指从本月 1 日起至本月最后一天止出售商品房屋的合同总价款。该指标与商品房 销售面积同口径,由现房销售额和期房销售额两部分组成。 (1)现房销售额:指报告期内销售的已竣工商品房屋的合同总价款。包括现房销售前期预收的定 金、预收款、首付款及全部按揭贷款的本金等款项。该指标与现房销售面积同口径。 (2)期房销售额:指报告期内销售的正在建设尚未竣工的商品房屋的合同总价款。包括预售房屋 前期预收的定金、预收款、首付款及全部按揭贷款的本金等项。该指标与期房销售面积同口径。 商品住宅销售套数 指报告期内出售商品房屋合同中总的成套住宅数量(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 同中所确定的成套住宅数量) 。由现房销售套数和期房销售套数两部分组成。 (1)现房销售套数:指报告期内销售的已竣工商品房屋合同中总的成套住宅数量。 (2)期房销售套数:指报告期内销售的正在建设尚未竣工的商品房屋合同中总的成套住宅数量。 待售面积 指报告期末已竣工的可供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中,尚未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 屋建筑面积,包括以前年度竣工和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但不包括报告期已竣工的拆迁还建、统建代建、 公共配套建筑、房地产公司自用及周转房等不可销售或出租的房屋面积。按照商品房待售时间的长短可 以划分为待售一年以下、待售一到三年(含一年)和待售三年以上(含三年) 。 项目个数 指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正在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个数之和。项目分期独立开发上报 的,独立上报的每期各计为一个项目。 上年末结余资金 指上年资金来源中没有形成投资额而结余的资金。包括尚未用到工程中的材料价 值、未开始安装的需要安装设备价值及结存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新开工项目以前年度支付的土地款等。 可根据有关财务数字填报。上年末结余资金不能出现负数,即不能把上年应付工程、材料款作为上年末 结余资金的负数来处理。 本年实际到位资金 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实际拨入的,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各种货币资金。包括国内贷 款、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 国内贷款 指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入的,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各种国 内借款,包括银行利用自有资金及吸收存款发放的贷款、上级拨入的国内贷款、国家专项贷款,地方财 政专项资金安排的贷款、国内储备贷款、周转贷款等。 银行贷款 指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借入的,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各项 贷款。 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 指向除上述银行之外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借入的,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各项贷 款。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保险公司、金融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 司、金融租赁公司、融资公司(中心)等。 利用外资 指报告期内收到的,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境外(包括外国及港澳台地区)资金(包括设备、 材料、技术在内) 。包括对外借款(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出口信贷、外国银行商业贷款、 对外发行债券和股票)、外商直接投资、外商其他投资(包括补偿贸易、加工装配由外商提供的设备价 款、国际租赁,外商投资收益的再投资资金)。不包括我国自有外汇资金(国家外汇、地方外汇、留成 外汇、调剂外汇和中国境内银行自有资金发放的外汇贷款等)。各类外资按报告期的外汇牌价(中间价) 折成人民币计算。 自筹资金 指房地产开发企业筹集的,用于房地产开发的资金。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其他资金来源 - 259 - 指在报告期收到的除以上各种资金之外,其他用于房地产开发的资金。包括国家预 算内资金、债券、社会集资、个人资金、无偿捐赠的资金及用征地迁移补偿费、移民费等进行房地产开 发的资金。 定金及预收款 定金是为使甲乙双方按约定签订正式经济合同,实现房屋交易,根据有关规定由购 房者或单位在报告期交纳的押金。预收款是甲乙双方签订购销房屋合同后,在报告期由购房者或单位交 付的首付款及各种手续费(包括其中的外汇) 。 个人按揭贷款 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银发[1998]190 号)中规定,贷 款人(商业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采用分期偿还方式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具体指具有完全民 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购买商品房时以其购买的产权住房(或银行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为抵押,作为 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贷款。从 1999 年 2 月开始,个人住房贷款可扩大到借款人自用的 各类型住房贷款(《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 ,银发[1999]73 号)。 本年各项应付款合计 指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应付未付的投资款。包括应付工程款、应付器材款、 应付工资、应付有偿调入器材及工程款、其他应付款、应交税金、应交基建收入、应交投资包干结余、 应交能源交通建设基金、应交预算调节基金及其他应交款。各项应付款填报本报告期实际增加数(或发 生数) ,不是填报开始建设以来的累计数。 工程款 指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应付未付给施工单位(乙方)的工程投资款。 待开发土地面积 指经有关部门批准,通过各种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但尚未开工建设的土地面积。 本年土地购置面积 指在本年内通过各种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面积。 本年土地成交价款 指进行土地使用权交易活动的最终金额。在土地一级市场,是指土地最后的划 拨款、“招拍挂”价格和出让价;在土地二级市场是指土地转让、出租、抵押等最后确定的合同价格。 土地成交价款与土地购置面积同口径,可以计算土地的平均购置价格。 拆迁补偿费 指土地成交价款中包含的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 260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五)能源和水消费 1.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 能源库存量 指能源使用企业(单位)在报告期的某时间点所拥有的、用于企业(单位)消费或转 卖(不包括本企业自己生产的)的各种能源的库存量。 (1)库存量的核算原则: ℃时点性原则。库存量是指企业在报告期的某时间点所拥有的各种能源数量,所以必须按照制度所规 定的时间点盘点库存,不得提前或推后。 ℃实际数量原则。企业在库存盘点后,可能出现账面数量与实际库存数量不一致的现象,在这种情况 下,应以盘点数量为准来调整账面数量,差额作盘盈或盘亏处理。 ℃库存量的核算,以验收合格、办理完入库手续为准,未经验收或不合格的,不能计入库存。 ℃能源使用企业(单位)用于消费的能源库存按照能源的使用权原则统计。 (2)库存量的统计范围: 能源使用企业(单位)的能源库存统计范围,是企业购进和调入(加工来料和借入)的、在报告期 某一时点尚未消费或转卖、存放在原材料、能源供应仓库(或场地) 、车间、工地中的各种能源,主要包 括: ℃凡是本单位有权支配的,不论来源(自行采购的、借用的、外单位拨来的等),也不论存放在什么 地方(总库、分库、车间、工地、本单位之外的其他地方等),均应统计在本单位的库存量中; ℃在统计时点上尚未投入消费的,包括车间、工地、班组从仓库已领取但尚未投入第一道生产工序的 (应办理假退料手续) ; ℃外单位来料加工或自外单位借入的,在报告期末尚未消费的; ℃已决定外调(卖出、借出、捐赠等),但尚未办理出库手续的; ℃委托外单位代保管的; ℃不属于正常周转库存的超出积压或特准储备、战略储备; ℃清点盘库时查出属于账外的。 不包括: ℃已拨交外单位委托加工的; ℃已外调(借出、捐赠等) ,已经办理出库手续的; ℃供货单位错发到本单位的; ℃代外单位保管的; ℃已查实确属损失或丢失的; ℃已付货款,但还在运输途中的; ℃已运到本单位,但尚未办理或尚未办完验收入库手续的; ℃能源生产企业的产成品库存。 能源购进量 指能源使用企业(单位)在报告期购进的各种能源数量。购进量的核算原则: (1)计算购进量的能源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 261 - 一是已实际到达本单位; 二是经过验收、检验; 三是办理完入库手续。但是,在未办理完入库手续前已经投入使用,要计算在购进量中;使用多少, 计算多少。 (2)“谁购进,谁统计”。 凡属本单位实际购进的,符合上述原则,不论从何处购进,均应计算在内,包括作价的加工来料。 凡属本报告期实际购进的,办理完入库手续,即计算购进量;什么时间办理入库手续,什么时间计 算购进量。 根据以上原则,下述情况不能计算在购进量内: (1)供货单位已发货,但尚未运到本单位,即使已经付款; (2)货已运到本单位,但尚未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3)经验收发现的亏吨(按验收后的实际数量计算购进量); (4)借入的,自产自用的,车间、工地上年领用今年退回的,以及加工来料(作价的除外)。 能源购进量按照实物量填报。各种能源的能源购进实物量分别按照报表规定的、体现物质形态属性 的计量单位(如:吨、立方米)计算的能源购进量。 购自省外 能源消费量 指企业在报告期内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包括进口)购进的能源产品数量。 指能源使用企业(单位)在报告期内实际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数量。能源消费量分实物 量和标准量两种。能源消费实物量是按照报表规定的、体现物质形态属性的计量单位(如:吨、立方米) 计算的能源消费量;能源消费标准量是按照能源标准计量单位(如:吨标准煤)计算的能源消费量。 能源消费量的统计原则: (1)谁消费、谁统计。即不论其所有权的归属,由哪个单位消费,就由哪个单位统计其消费量。 (2)何时投入使用,何时计算消费量。企业的能源消费,在时间、工艺界限上,以投入第一道生产 工序为标志,即投入第一道生产工序即计算消费;何时投入第一道生产工序,何时计算消费量。 (3)在计算企业(单位)的综合能源消费量时,不得重复计算,要扣除二次能源的产出量和余热、 余能的回收利用量。 (4)耗能工质(如水、氧气、压缩空气等) ,不论是外购的还是自产自用的,均不统计在能源消费 量中(计算单位产品能耗时是否包括耗能工质,视统计指标的具体规定而定) 。 (5)企业自产的能源,作为企业生产另一种产品的原料或燃料,是否计算消费量,视以下两种情况 而定:一是自产的能源如果计算产量,消费时则计算消费量,二是自产的能源如果不计算产量,消费时 则不计算消费量,视同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和中间产品。原则是:计算产量,则计算消费;不计算 产量,则不计算消费。 工业企业能源消费量 指工业企业在工业生产活动和非工业生产活动中消费的能源,包括工业生产 活动中作为燃料、动力、原料、辅助材料使用的能源,生产工艺中使用的能源,用于能源加工转换的能 源;非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的能源。具体包括: (1)用于本企业产品生产、工业性作业和其他生产性活动的能源; (2)用于技术更新改造措施、新技术研究和新产品试制以及科学试验等方面的能源; (3)用于经营维修、建筑及设备大修理、机电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等方面的能源; (4)用于劳动保护的能源; (5)生产交通运输工具的企业(如造船厂、汽车制造厂) ,向成品轮船、汽车中添加动力用油,应 - 262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算作企业的能源消费,但不作为工业生产消费,应作为非工业生产消费和交通运输工具消费。 (6)其他非生产消费的能源。 不包括: (1)由仓库发到车间,但在报告期最后一天没有消费的能源。这部分能源应在办理假退料手续后计 入库存量。 (2)拨到外单位,委托外单位加工用的能源。 (3)调出本单位或借给外单位的能源。 工业生产能源消费量 指工业企业为进行工业生产活动所消费的能源。主要包括: (1)用于本企业产品生产、工业性作业的能源,包括用作原料、材料、燃料、动力的能源;作为能 源加工转换企业,还包括用作加工转换的能源(这部分能源不能理解为用作原材料,用作原材料的概念 见后面的解释) ; (2)产品生产过程中作为辅助材料使用的能源; (3)生产工艺过程使用的能源; (4)新技术研究、新产品试制、科学试验使用的能源; (5)为了工业生产活动而在进行的各种修理过程中使用的能源; (6)生产区内的劳动保护用能等。 用于原材料的能源消费量 指能源产品不作能源使用,即不作燃料、动力使用,而作为生产另外一 种产品(非能源产品)的原料或作为辅助材料使用,作原料使用时通常构成这种产品的实体。它与用作 加工转换的区别是:用作加工转换,投入的是能源,产出的主要产品还是能源(或产出的产品属于加工 转换过程中产生的不作能源使用的其他副产品和联产品) 。而用作原材料时,投入的是能源,产出的主要 产品是能源范畴以外的产品,包括产出的某种产品在广义上可以用作能源(比如可以燃烧以提供热量), 但通常意义上不作能源使用的产品。 非工业生产能源消费量 指在工业企业能源消费中,除“工业生产能源消费”以外的能源消费,即非 工业生产用能和工业企业附属的不从事工业生产活动的非独立核算单位用能。比如本企业施工单位进行 技术更新改造、维修等过程用能,非生产区的劳动保护用能,科研单位、农场、车队、学校、医院、食 堂、托儿所等单位用能。但是必须注意,上述单位如果是独立核算的,其用能既不能包括在“工业企业能 源消费”中,亦不能包括在“非工业生产能源消费”中。 生产交通运输工具的企业(如造船厂、汽车制造厂) ,向成品轮船、汽车中添加动力用油,应算作企 业的非工业生产消费。 运输工具能源消费量 指在厂区内、外进行交通运输活动的交通运输工具所消费的能源。生产交通 运输工具的企业(如造船厂、汽车制造厂) ,向成品轮船、汽车中添加动力用油,应作为交通运输工具消 费。 如果工业企业所属的车队是独立核算的企业,其消费的能源既不能包括在“工业企业能源消费”中, 亦不能包括在“运输工具消费”中,它的消费应为交通运输业企业消费。 综合能源消费量 指企业(单位)在报告期内工业生产实际消费的各种能源(扣除能源加工转换和 能源回收利用等重复因素)的总和。计算综合能源消费量时,需要将各种能源品种的消费量换算成按照 标准计量单位(如:吨标准煤)计量的消费量。不同工业法人单位的计算方法见《能源购进、消费与库 存》(205-1 表)的说明。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 263 - 2.能源加工转换与回收利用 能源加工转换投入 能源加工转换,指为了特定的用途,将一种能源(一般为一次能源),经过一定 的工艺,加工或转换成另外一种能源(二次能源) 。 能源加工,是能源的物理形态的变化,比如用蒸馏的方式将原油炼制成汽油、煤油、柴油等石油制 品;用筛选、水洗的方式将原煤洗选成洗煤;以焦化的方式将煤炭高温干馏成焦炭;以气化的方式将煤 炭气化成煤气,等等。这些方法在加工前后能源均未发生质的变化。 能源转换,是能源的能量形态和化学形态的变化,比如经过一定的工艺过程,将煤炭、重油等转换 为电力和热力,将热能转换为机械能,将机械能转换为电能,将电能转换为热能等;又比如,经过裂化, 将重质石油转换成轻质石油(转换前、后的物质具有不同的化学结构和化学性质)。 能源加工转换投入量,指以生产二次能源产品为目的而投入能源加工转换生产装置的能源(一般为 一次能源)的数量。 用作能源加工转换的能源不能算作用于原材料。两者的区别是:用作加工转换,投入的是能源,产 出的主要产品还是能源,或产出的产品属于加工转换过程中产生的不作能源使用的其他副产品和联产品。 而用作原材料时,投入的是能源,产出的主要产品却是能源范畴以外的产品,包括产出的某种产品在广 义上可以用作能源(比如可以燃烧以提供热量),但通常意义上不作能源使用的产品。 能源加工转换企业的能源投入量不包括: (1)加工转换本身的工艺用能,如发电厂的发电装置的电机用电、点火用燃料、车间通风设备用电 及其他厂用电;炼焦厂的焦炉原料预热用的焦炉煤气、设备运转用电等; (2)车间用能; (3)辅助生产系统用能; (4)经营管理用能; (5)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生产用能。 火力发电的加工转换投入 指火力发电企业为发电而投入发电锅炉燃烧室的燃料数量。通常燃料主 要有:煤炭、燃料油、天然气、焦炉煤气、高炉煤气、转炉煤气、生物质燃料、可燃废弃物和可燃垃圾 等。 供热的加工转换投入 指热力生产企业为生产热力而投入供热锅炉燃烧室的燃料数量,以及热电联 产机组按照热电产出比例分摊的用于供热的燃料投入量。 原煤入洗的加工转换投入 炼焦的加工转换投入 指洗煤企业为生产洗煤而投入煤炭洗选生产装置的原煤数量。 指焦化企业为生产焦化产品而投入炼焦生产设备的煤炭(原煤、洗煤)数量。 炼油及煤制油的加工转换投入 指炼油厂为生产成品油和其他石油制品而投入炼油生产装置的原油 或其他原料油数量。煤制油加工转换投入是指煤化工企业以生产成品油为目的而投入煤制油化工生产装 置的煤炭(原煤、洗煤)数量。煤制油是以煤炭为原料,通过化学加工过程生产成品油的一项技术,包 含煤直接液化和煤间接液化两种技术路线。煤的直接液化将煤在高温高压条件下,通过催化加氢直接液 化合成液态烃类燃料,并脱除硫、氮、氧等原子。煤的间接液化首先把煤气化,再通过费托合成转化为 烃类燃料。 制气的加工转换投入 源产品数量。 指煤气生产企业为生产煤气而投入煤气生产装置的煤炭、焦炭、燃料油等能 - 264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天然气液化的加工转换投入 指天然气液化企业为生产液态天然气而投入天然气液化装置的天然气 数量。 煤制品加工的加工转换投入 指煤制品生产企业,在不改变煤炭基本属性的情况下,为生产型煤(煤 球、煤饼、蜂窝煤)、煤粉、水煤浆等煤制品而使用的原煤或其他煤炭产品的数量。 能源加工转换产出量 指一次能源经过加工转换产出的二次能源产品(包括不作能源使用的其他副 产品和联产品)的数量,比如火力发电产出的电力,热电联产同时产出的电力、蒸汽、热水,原煤洗选 产出的洗精煤、洗中煤、洗煤泥等,炼焦产出的焦炭、焦炉煤气和其他焦化产品(煤焦油、粗苯等),炼 油和煤制油产出的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液化石油气、炼厂干气 、石脑油、润滑油、石蜡、溶剂 油、石油焦、石油沥青等,制气(指煤气生产)产出的发生炉煤气、焦炭和其他焦化产品(煤焦油、粗 苯等) 。 能源加工转换损失量 指能源在加工、转换过程中的各种损失量,计算式如下: 能源加工转换损失量=能源加工、转换过程中投入的能源数量-产出的能源数量 在计算能源加工、转换损失量时,需要将加工、转换的投入量和产出量分别折算为标准燃料,如标 准煤。 工业企业回收能利用 指企业将废气、废液、废渣及其余热,产品和工艺生产介质余热,工艺温差、 压差,以及其他非直接投入的能量形态和能量物质,作为能源进行使用的数量。目前工业企业回收能的 能量,绝大部分来自企业曾经投入使用的能源物质,很小部分来自其他物质在生产工艺过程中释放的能 量(比如非能源物质的化学反应热)。所以,目前企业回收能利用量,只在报表中的高炉煤气、转炉煤 气和余热余压目录中填报;其他目录均不得填报;企业的综合能源消费量不得出现负值。 3.单位产品能源消耗 煤炭(06) 吨原煤生产综合能耗 计算公式:吨原煤生产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吨)=1000×原煤生产综合能源消费量(吨标准煤) /原煤产量(吨) 分子项:原煤生产综合能源消费量。指企业原煤生产所消费的各种能源。 主要包括:矿井(或露天)原煤生产过程中的回采、掘进(剥离)、运输(不包括为矿区服务的大 铁路运输)、提升、通风、排水、压风、坑木加工、瓦斯抽放、消火灌浆、井口选矸、矿井采暖、水砂 充填、矿灯充电、矿机修、工业照明、工业供水等用能,以及与上述有关的电力线路和变压器的电损。 不包括:非原煤生产、非生产部门、基本建设工程等用能和生活用能。 非原煤生产用能量,指煤矿企业附属的其他工业产品生产用能量。如选煤厂、机修厂、运输队、建 材厂、火药厂、化工厂、支架厂、钢铁厂、综合利用厂等用能和由各种专用基金支付的工程(如大修理、 更新改造工程等)用能,以及与上述有关的电力线路和变压器的电损。 非生产部门用能,指煤矿企业的非生产部门用能量,如学校、托儿所、幼儿园、机关职工食堂、住 宅区浴室、消防队等用能,以及与上述有关的电力线路和变压器的电损。 基本建设工程用能,指企业内基本建设工程用能量,以及与上述有关的电力线路和变压器的电损。 分母项:原煤产量。指矿井产量、露天矿产量和其他产量。 - 265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1)矿井产量,指回采产量、掘进产量和矿井其他产量。 ℃回采产量,指生产矿井中全部回采工作面所采出的煤炭产量。但下列情况应区别处理: 矿井未正式移交之前,对准备出煤的回采工作面进行实际采煤,其采煤量应计为基建工程煤; 列入科研计划的新采煤方法试验面和使用新机试采面的出煤,应计为矿井其他产量。 已完成掘进,在回采过程中掘凿的巷道(一般称“采后掘进”)出煤,应计为回采产量; 对已报废的矿井进行复采,由原煤生产费负担的,计入矿井其他产量。 ℃掘进产量,指在生产矿井中由生产费用负担的生产掘进巷道的出煤。不包括由更改资金进行的掘 进工作出煤和井巷维修工作出煤。对采掘产量混在一起分不清的,以下式计算: 掘进产量(吨)=煤巷及半煤巷的煤断面(平方米)×进尺(米)×煤的容重(吨/立方米) ℃矿井其他产量,指生产矿井回采和掘进产量以外的其他产量,主要包括井巷维修出煤,已报废矿 井复采后所出的煤,质量不合格经处理后合格的回收煤,科研试采出煤,出井无牌煤,水砂充填或水采 矿井扫沉淀的煤泥,盘点发生的盈(亏)吨煤,以及由生产费用开支不计能力的矿井产量。 (2)露天矿产量,指露天煤矿采煤阶段的煤炭产量、剥离阶段的煤炭产量和露天矿其他产量。 露天矿其他产量,指露天采煤阶段和剥离阶段以外的其他产量。主要包括由生产费用开支的不计能 力的露天产量,由排土场回收的拣煤量,露天坑内的残煤回收量。 (3)其他产量,指不由原煤生产费用开支的出煤,主要包括基建工程煤、更改工程煤、不计能力 的小井和小露天矿出煤。 ℃基建工程煤,指基本建设矿井、露天矿在没有移交生产以前的工程出煤和试生产期间的煤炭产量。 ℃更改工程煤,指在生产矿井中用更改资金进行掘进工作所产出的煤。 ℃不计能力的小井、小露天矿产量,指年生产能力三万吨以下的小井、小露天矿产量。 吨原煤生产耗电量 计算公式:吨原煤生产耗电量(千瓦时/吨)=10000×原煤生产用电量(万千瓦时)/原煤产量(吨) 分子项:原煤生产用电量。见上述原煤生产综合能源消费量的说明。 分母项:原煤产量。同原煤生产综合能源消费量的说明。 选煤电力单耗 计算公式:洗煤电力单耗(千瓦时/吨)=10000×洗煤生产过程耗电量(万千瓦时)/入洗原煤量(吨) 分子项:洗煤生产过程耗电量。按电力部门结算的电量计算,不包括洗煤厂向外转供的电量,以及 与洗煤生产无直接关系的各种用电量(如居民生活用电、基建工程用电、文化福利设施用电等)。 分母项:入洗原煤量。指从入厂毛煤中拣出的不计原煤产量的大块矸石(一般指 50 毫米以上)后 进入洗选煤过程,进行加工处理的原煤量。 石油和天然气(07) 单位油气产量综合能耗 计算公式:单位油气产量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吨)=1000×油气田生产综合能源消费量(吨标准 煤)/油气当量产量(吨) 分子项:油气田生产综合能源消费量。指油气田采油(气)生产所消耗的各种能源,包括采油(气) 生产和为采油(气)生产服务的辅助生产设施用能以及管理部门用能。 分母项:油气当量产量。指换算成统一计量单位的原油产量和天然气产量,换算关系: 1255 立方米天然气=1 吨原油 - 266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单位油气产量耗电 计算公式:单位油气产量耗电(千瓦时/吨)=10000×油气田生产用电量(万千瓦时)/油气当量产 量(吨) 分子项:油气田生产用电量。指油气田采油(气)生产所消耗的电力,包括采油(气)生产和为采 油(气)生产服务的辅助生产设施用电以及管理部门用电。 分母项:油气当量产量。解释同上。 黑色金属矿(08) 铁矿采矿工序单位能耗 计算公式:铁矿采矿工序单位能耗(千克标准煤/吨)=1000×铁矿采矿工序净耗能量(吨标准煤)/ 铁矿采剥(掘)总量或采出原矿量(吨) 分子项:铁矿采矿工序净耗能量。指报告期内铁矿采矿工序消耗的各种能源,扣除工序内向外提供 的能源量。 分母项:铁矿采剥(掘)总量或采出原矿量。指露天采矿用采剥(掘)总量和地下采矿用采出原矿 量。 铁矿选矿工序单位能耗 计算公式:铁矿选矿工序单位能耗(千克标准煤/吨)=1000×铁矿选矿工序净耗能量(吨标准煤) /铁矿处理原矿量(吨) 分子项:铁矿选矿工序净耗能量。指报告期内铁矿选矿工序消耗的各种能源,扣除工序内向外提供 的能源量。 分母项:铁矿处理原矿量。指报告期内选矿工序所处理的原矿量。 纺织品(17) 化学纤维(28) 吨粘胶纤维综合能耗(短纤) 计算公式:吨粘胶纤维综合能耗(短纤) (千克标准煤/吨)=1000×企业生产综合能源消费量(吨标 准煤)/粘胶短纤维产量(吨) 吨粘胶纤维用电量(短纤) 计算公式:吨粘胶纤维用电量(短纤) (千瓦时/吨)=10000×企业生产用电量(万千瓦时)/粘胶短 纤维产量(吨) 分子项:企业生产综合能源消费量是指企业生产消费的各种能源,主要包括煤、油、电、燃气和外 购热力。生产消费包括与生产有关的直接或间接的消费量,即直接用于产品生产过程的消费量和辅助生 产设施的消费量。 企业生产综合能源消费量=各种能源用于生产消费折标准煤之和-二次能源产出量折标准煤之和 -回收利用的余热余能折标准煤。 企业生产用电量是指工业企业在统计报告期内为进行工业生产活动所使用的电量,包括生产系统、 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的用电量。 企业生产综合能耗和用电量包括生产合格品、废次品的全部消耗。 分母项:粘胶短纤维产量指合格的产品产量。计算“产品单耗”的产品,只限于正式投产的产品。试 制阶段的新产品、科研产品以及正式投产以前试验生产的产品,不计算单耗指标。 - 267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综合能耗类似的指标有:吨粘胶纤维综合能耗(长丝)、吨锦纶综合能耗、吨涤纶综合能耗(短 纤)、吨涤纶综合能耗(长丝) 、吨腈纶综合能耗、吨维纶综合能耗、吨纱(线)混合数综合能耗、万米 布混合数综合能耗、万米印染布综合能耗、吨桑蚕丝综合能耗、万米丝织品综合能耗。 电耗类似的指标有:吨粘胶纤维用电量(长丝) 、吨锦纶用电量、吨涤纶用电量(短纤)、吨涤纶用 电量(长丝)、吨腈纶用电量、吨维纶用电量、吨纱(线)混合数生产用电量、万米布混合数生产用电 量、万米丝织品用电量。其中“纱”指的是用天然纤维(棉为主)和化学纤维经棉纺生产设备和工艺生产 的纱。“线”指使用捻线机对纱(棉型)加捻合股后的产品。包括棉纺厂、独立捻线厂、单织厂、针织厂 等生产的线。“布”指用棉型纱、线(棉为主)在织机上织造的各种坯布、色织布。“印染布”指棉纺织厂 生产的棉布、混纺布、纯化纤布经棉印染设备加工整理的漂白布、染色布、印花布的统称。“桑蚕丝”指 桑蚕茧采用制丝工艺、经桑蚕缫丝机加工缫制的丝.包括厂丝、双工丝、农工丝等。“丝织品”指丝织厂以 蚕丝或化纤长丝为原料经丝织机织成的丝织物,分为:桑蚕丝及其交织品、柞蚕丝及其交织品、绢紬丝 及其交织品、人造丝及其交织品、合纤丝及其交织品。 造纸及纸制品(22) 机制纸及纸板综合能耗 计算公式:机制纸及纸板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吨)=1000×企业生产综合能源消费量(吨标准煤)/ 机制纸及纸板(外购原纸加工除外)产量(吨) 分子项:企业生产综合能耗。包括直接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的能源消耗。直接 生产系统包括备料、制浆、造纸系统等。辅助生产系统包括动力、供电、机修、供水、仪表及厂内原料 厂等。附属生产系统包括生产指挥系统(厂部)和厂区内为生产服务的部门和单位如车间浴室、开水站、 蒸饭站、保健站、哺乳室等。 企业生产综合能源消费量=各种用于生产消费的能源(标准煤)之和-二次能源产出量(标准煤) 之和-回收利用的余能(标准煤)之和 分母项:机制纸及纸板(外购原纸加工除外)产量。指合格品产量,包括未涂布印刷书写用纸、涂 布类印刷用纸、卫生用纸原纸、包装用纸及纸板、感应纸及纸板(含光敏、热敏、压敏及其他感应纸及 纸板的原纸和原纸板)、纤维类过滤纸及纸板、以及其他机制纸及纸板。不包括加工纸(指对原纸或纸 板等成品纸进行再次加工处理而成的纸),手工制纸及纸板,纸制品(指用纸或纸板为原料进一步加工 而成的纸制品) 。 机制纸及纸板耗电 计算公式:机制纸及纸板耗电(千瓦时/吨)=10000×企业生产用电量(万千瓦时)/机制纸及纸板 (外购原纸加工除外)产量(吨) 分子项:企业生产用电量。计算和解释同上。 分母项:机制纸及纸板产量(外购原纸加工除外)。计算和解释同上。 焦炭(25) 炼焦工序单位能耗 计算公式:炼焦工序单位能耗(千克标准煤/吨)=1000×炼焦工序净耗能量(吨标准煤)/全部焦炭 产量(干基) (吨) 分子项:炼焦工序净耗能量。指炼焦工艺生产系统的备煤车间(不包括洗煤)、厂内部原料煤的损 - 268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耗、炼焦车间、回收车间(冷凝鼓风、氨回收、粗苯、脱硫脱氰、黄血盐)、辅助生产系统的机修、化 验、计量、环保等,以及直接为生产服务的附属生产系统的食堂、浴池、保健站、休息室、生产管理和 调度指挥系统等所消耗的各种能源合计,扣除焦化产品、回收利用余热余能产出的电力和外供热力。 炼焦工序净耗能量(标准煤)=原料煤(标准煤)+燃料动力(标准煤)-焦化产品(标准煤)-利用 炼焦余能余热的发电量(标准煤)-外供热力(标准煤) 原料煤指装入焦炉的干洗精煤量;燃料动力指各类燃料(如加热用的煤、高炉煤气、发生炉煤气、 焦炉煤气等)、电、外购蒸汽等;焦化产品指焦炭、回收的焦炉煤气、煤焦油、粗苯、其他焦化产品等。 分母项:全部焦炭产量(干基) 。 原油加工(25) 原油加工单位综合能耗 计算公式:原油加工单位综合能耗(千克标准油/吨)=1000×炼油综合能耗量(吨标准油)/原油 及外购原料油加工量(吨) 分子项:炼油综合能耗量。主要指炼油加工能耗,包括炼油生产装置以及为之服务的辅助系统的全 部耗能,不含聚丙烯的生产装置和库房的耗能。炼油生产装置包含:蒸馏、催化、焦化、制氢、加氢、 精制、脱蜡、白土、气分、烷基化、脱硫、回收、降粘、汽提等工艺单元;炼油辅助系统包含炼油厂界 区内的储运、污水处理、化验、研究、消防、生产管理等。 不包括用于厂内、外生活福利设施(如食堂、浴室、采暖和宿舍等)的能耗。 不包括作为原料用途的能源(注:在填报《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及其附表时,则要计 算能源消费量) 。 炼油综合能耗统计的燃料动力品种主要有:原煤、原油、汽油、煤油、柴油、燃料用油、燃料气、 电、蒸汽、水、石油焦等。 燃料用油主要有燃料油(仅指炼厂生产的)、碳五馏分(拨头油)、碳九馏分、乙烯焦油(裂解焦 油)、渣油(重油) 、碳六馏分、苯乙烯焦油、聚烯烃焦油等。 燃料气主要有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轻馏分、丁烯-2)、炼厂干气、甲烷氢、回收火 炬气、瓦斯气等。 分母项: 原油加工量。指原油通过蒸馏设备加工处理的数量。裂化、焦化等设备处理原油时,这 部分原油量也应计算在原油加工量内。 原油及外购原料油加工量=原油加工量+外购原料油加工量。 外购原料油加工量,指企业外购的,进入装置加工生产石油产品的原料油量。外购原料包括外购的 裂化料、重整料、润滑油料、溶剂油等原料油,以及外供化工、化纤原料油返回炼油厂进一步加工的部 分。用于生产汽油的 MTBE、生产 MTBE 用的甲醇的外购量和外购氢气,也作为外购原料计算。但不包 括用于生产添加剂、催化剂的外购原料。 原油加工单位耗电 计算公式:原油加工单位耗电(千瓦时/吨)=10000×炼油系统电消耗量(万千瓦时)/原油及外购 原料油加工量(吨) 分子项:炼油系统电消耗量,指各套炼油装置(包括添加剂、催化剂装置)和工艺炉以及为这些装 置服务的辅助系统,如储运、装卸油、供排水、供汽(包括自备电站供汽)、压缩空气、机修、仪修、 电修、化验室、维修、厂区内采暖设施等消耗的电量。 - 269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分母项:原油及外购原料油加工量。解释和说明同上。 无机碱(26) 单位烧碱生产综合能耗 计算公式:单位烧碱生产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吨)=1000×液体烧碱综合能源消耗量(吨标准煤)/ 液体烧碱(折 100%)产量(吨) 分子项:烧碱综合能源消耗量。指用于烧碱生产的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后的总和。包括烧碱生产工艺 系统、为烧碱生产服务的辅助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等的耗能量。 烧碱生产系统耗能量的统计范围:从原料投入开始,包括盐水制备、整流、电解、蒸发、蒸煮至成 品烧碱包装入库为止的所有工艺用的电解用交流电、动力用电、蒸汽、油、煤等实际消耗量。 烧碱生产的辅助和附属系统耗能量的统计范围包括:电槽修理、阳极组装、石棉绒回收、炭极加工 以及车间检修、车间分析、车间办公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各种耗能量。 分母项:烧碱(折 100%)产量。烧碱产量按折 100%纯量计算。烧碱(折 100%) 包括由盐水电 解法或由纯碱(或天然碱)苛化法生产的液体氢氧化钠、氢气干燥和本企业其他产品自用的合格烧碱。 不同方法生产的各种烧碱,经检验符合国家标准(GB209-93),方可统计产量。产量中不包括在使用烧 碱过程中回收的烧碱和生产烧碱过程中自用的电解碱液、浓缩碱液、回收盐液中的含碱量。企业填报烧 碱产量,应将不同的生产方法(水银法、隔膜法、离子膜法、苛化法)生产的液碱折成 100%纯量后计算 产量。 单位烧碱生产耗交流电 计算公式:单位烧碱生产耗交流电(千瓦时/吨)=10000×交流电消耗量(万千瓦时)/液体烧碱 (折 100%)产量(吨) 分子项:交流电消耗量。以电业局安装的直流耗交流电度表计量数值为准。没有安装电表的企业, 以电业局安装的总交流电度表指示的交流电量,扣除动力系统安装的交流电度表的交流电量后,计算直 流电所消耗的交流电量。 分母项:烧碱(折 100%)产量。烧碱产量按折 100%纯量计算。说明同上。 单位纯碱生产综合能耗 计算公式:单位纯碱生产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吨)=1000×纯碱综合能源消耗总量(吨标准煤)/纯 碱(碳酸钠)产量(吨) 分子项:纯碱综合能源消耗总量。指在报告期内,从能源投入开始,至成品入库为止的生产全过程 以及中、小修,事故处理所耗用的能源。其中应扣除系统向外输出的物料及能源量。纯碱综合能源消耗 分为氨碱法用能和联碱法用能两种。 氨碱法用能:包括化盐及盐水精制、氨盐水制、碳化和重碱过滤、重碱煅烧、氨回收、石灰石煅烧 等生产系统工序用能和辅助生产系统用能。不包括锅炉耗能。 联碱法用能:包括洗盐、氨母液制备、碳化和重碱过滤、重碱煅烧、氯化铵结晶等生产系统工序用 能和辅助生产系统用能。不包括合成氨耗能。 仅生产单一纯碱产品的企业,产品能源消耗量就是企业的能源消耗总量。 生产多个产品,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用能,要按照产品的能耗比例合理分摊到各个产品中, 通过计量表送入生产系统的以计量表计量的数量计算。现场检修、自备运输工具、附属生产系统用能的 分摊,需要企业制定合理的分摊系数,一般根据产品能耗的大小、产量的多少、产品生产车间人员的多 - 270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少,综合考虑确定分摊系数。 分母项:纯碱(碳酸钠)产量。指氨碱法和联碱法生产的无水碳酸钠,及以天然碱为原料加工的精 制碱。纯碱均按国家标准(GB210-92)检验,合格者统计产量。未经煅烧的重碱和清扫设备、场地收集 的不合格纯碱,均不统计纯碱产量。纯碱产量按合格品的实物量计算。 纯碱生产能耗计算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 (1)企业自用碱计入碱产量; (2)自备电站能耗不计入纯碱能耗统计范围; (3)分别计算轻质纯碱和重质纯碱的能耗。重质纯碱的能耗应包括轻质纯碱的能耗和由轻质纯碱 生产重质纯碱增加的能耗; (4)计算联碱双吨能耗时,要注明氯化铵是干铵还是湿铵。既生产干铵又生产湿铵的联碱企业, 要分别计算生产干铵的双吨能耗和生产湿铵的双吨能耗。生产干铵的双吨能耗,应包括生产湿铵的能耗 和由湿铵生产干铵增加的能耗; (5)纯碱系统没有单独设立取水系统和循环水系统的企业,纯碱与其他产品按实际用水量合理分 摊用水能耗; (6)采用浓气制碱的联碱企业,合成氨脱碳工序的能耗计入合成氨的能耗,不计入联碱能耗。往 联碱输送二氧化碳的低压机的能耗计入联碱能耗; (7)采用变换气制碱的联碱企业,压缩机的能耗计入合成氨的能耗,不计入联碱能耗。设在联碱 碳化塔前或塔后的升压机的能耗计入联碱能耗。 单位纯碱生产耗电 计算公式:单位纯碱生产耗电(千瓦时/吨)=10000×纯碱生产耗电总量(万千瓦时)/纯碱(碳 酸钠)产量(吨) 分子项:纯碱生产耗电总量。包括纯碱生产系统以及为纯碱生产服务的辅助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耗 电量。 分母项:纯碱(碳酸钠)产量。说明同上。 无机盐(26) 单位电石生产综合能耗 计算公式:单位电石生产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吨)=1000×电石综合能源消耗总量(吨标准煤)/碳 化钙(电石,折 300 升/千克)产量(吨) 分子项:电石综合能源消耗总量。指从焦炭等原材料和能源,经计量进入电石生产开始,到电石成 品计量入库的电石产品的整个生产过程的用能量。生产过程是由生产系统工艺装置、辅助生产系统和附 属生产系统设施三部分组成。 综合能耗应扣除向外输出的能源。向电石生产界区外输出的密闭炉气和回收的余热,按向外输出能 源计算。调出的焦(煤)粉,自产自用的石灰,按向外输出的能源计算,其热值按实测低位热值计算。 电石产品综合能耗包括: (1)电力消耗包括电炉、动力、除尘和照明用电。 (2)碳素原料包括焦炭、石油焦、无烟煤、电极糊和其他碳素还原剂等。以进入生产后第一道工 序为计量点。 (3)干燥焦炭耗燃料,计算起点同上。如果使用电石生产的余热干燥焦炭时,其余热不计算燃料 - 271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消耗。 (4)辅助生产系统消耗的能源,指各辅助工序(包括电石生产界区内自石灰进厂到电石成品入库 止)所消耗的能源。(前项中计算过的不得重复统计) (5)附属生产系统消耗的能源,包括电石生产界区内维修工段、化验室、控制室、库房及车间办 公室等消耗的能源。 由于各种能源的热值不同,计算综合能耗时要将各种能源折成标准能源单位(标准煤)。企业外购 的各种能源,其热值采用该地区或该企业在报告期内实测的低位热值。没有实测条件的,可采用能源统 计报表制度中的参考折标系数。 企业外购电力采用当量热值折标系数,即 1.229 吨标准煤/万千瓦时。 分母项:碳化钙(电石,折 300 升/千克)产量。电石是用碳素材料和生石灰在高温电炉中化合而制 得的碳化钙。凡符合国家标准(GB10665-89)规定技术条件 1(电石粒度)和 2(电石质量)要求的电 石,均可统计产量。电石产量包括商品量和自用量。商品量应在包装检验合格入库以后计算产量,自用 量按输送到使用车间头道工序的数量计算产量。 电石产量按折合标准发气量(300 升/千克)计算。电石发气量,指每一千克电石在 20℃、760 毫米 汞柱压力下与水作用,所发生的干乙炔气体体积(以升计量)。 碳化钙(电石,折 300 升/千克)产量(吨)=∑各批合格电石实物产量(吨)×[各批电石实际发气 量 (升/千克)/ 300(升/千克)] 单位电石生产耗电 计算公式:单位电石生产耗电(千瓦时/吨)=10000×电石生产耗电总量(万千瓦时)/碳化钙(电 石,折 300 升/千克)产量(吨) 分子项:电石生产耗电量。包括电石生产系统以及为电石生产服务的辅助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耗电 量,包括电炉工艺用电和动力电。 分母项:碳化钙(电石,折 300 升/千克)产量。说明同上。 单位黄磷生产综合能耗 计算公式:单位黄磷生产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吨)=1000×黄磷综合能源消耗总量(吨标准煤)/黄 磷产量(吨) 分子项:黄磷综合能源消耗总量。指黄磷生产界区(从磷矿、焦炭、硅石、电力、蒸汽等原材料和 能源经计量进入工序开始,到成品黄磷计量入库和黄磷“三废”经处理送出为止的整个生产过程)消耗的 能源。包括黄磷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的各种能源消耗量和损失量,以及用作原料、 材料的能源。不包括基建、技改项目建设及以生活为目的的能耗;不包括向外输出的能源。 黄磷生产消耗的能源主要有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焦炭、煤气、电石、碳素制品、蒸汽;消 耗的耗能工质有水、氧气、氮气、压缩空气等。耗能工质不包括自产的耗能工质,但包括其所消耗的能 源。企业黄磷生产界区外的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能源消耗量和损失量应按能耗比例法分摊。碳 素砖、润滑油的消耗不计入产品综合能耗。 焦炭(或无烟煤)消耗,包括实际入炉量和损失量,不包括调出的焦(煤)粉。供辅助、附属生产 系统的焦(煤)粉按比例分摊法计入总能耗。 黄磷生产界区内回收本界区内产生的余热、余能及化学反应热,不计入能源消耗量。供界区外装置 回收利用的,应按其实际回收的能量从本界区能耗中扣除。 分母项:黄磷产量。包括黄磷产品产量和泥磷回收折元素磷两部分。即粗磷精制、过滤所得的,以 - 272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及泥磷通过真空过滤或蒸磷等方法得到的符合国家标准 GB7816—1998 的黄磷产品;泥磷回收折磷,指 泥磷通过烧制磷酸或制其他化学品回收的元素磷量。 单位黄磷生产耗电 计算公式:单位黄磷生产耗电(千瓦时/吨)=10000×黄磷生产耗电总量(万千瓦时)/黄磷产量(吨) 分子项:黄磷产品耗电。包括电炉电耗和动力电耗两部分。 (1)电炉电耗包括电炉加热的直接用电、电炉短网电耗、电炉变压器损耗、电炉变压器高压线路 损耗以及供电线路损耗所分摊给电炉变压器的电耗;不包括电炉及其附属设备和建筑物所消耗的动力和 照明用电。 (2)动力电耗包括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所分摊的动力和照明用电。 ℃生产系统所消耗的动力和照明用电,包括生产系统所有装置、设施所消耗的动力、照明用电及其 供电损耗,以及所分摊的动力变压器和供电线路损耗。 ℃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所分摊的动力和照明用电量,指这两个系统按比例分摊给黄磷产品 的动力和照明电耗以及它们的损耗。 分母项:黄磷产量。说明同上。 有机化学原料(26) 单位乙烯生产综合能耗 计算公式:单位乙烯生产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吨)=1000×乙烯燃动综合能源消耗量(吨标准煤) /乙烯产量(吨) 分子项:乙烯燃动综合能源消耗量。包括燃料油、燃料气、蒸汽、电力等的消耗,不包括作为生产 乙烯的原料消耗(注:在填报《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及其附表时,要计算能源消费量)。 计算能耗的乙烯装置界区仅指乙烯工艺装置本身,包括原料脱硫、脱砷、裂解炉区、急冷区、压缩区、 分离区、废碱处理、火炬气回收压缩机(回收气返回裂解炉燃料系统)工艺单元。 乙烯生产装置界区不包括:开工锅炉、锅炉给水、循环水、空压站等辅助生产设施。这些辅助设施 用能不计入乙烯燃动综合能源消耗量。 分母项:乙烯生产量。指乙烯生产量,不包括丙烯等联产品。乙烯是指用油(轻油、柴油、重油、 石脑油、原油)、气(乙烷、丙烷炼厂气)经裂解、分离过程制成的乙烯;不包括用酒精脱水制成的乙 烯,亦不包括直接利用未经分离的裂解气体或其他气体中的乙烯馏分。各种未用尽的乙烯,返回乙烯生 产装置时,不得再计算乙烯产量。 单位乙烯生产耗电 计算公式:单位乙烯生产耗电(千瓦时/吨)=10000×乙烯生产耗电总量(万千瓦时)/乙烯生产量(吨) 分子项:乙烯生产耗电量。指乙烯装置界区内的耗电量。 分母项:乙烯生产量。说明同上。 氮肥(26) 单位合成氨生产综合能耗 计算公式:单位合成氨生产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吨)=1000×合成氨生产综合能耗(吨标准煤)/ 合成氨(无水氨)产量(吨) 分子项:合成氨生产综合能耗。指合成氨生产实际的能源消耗或称为生产所必需的能源消耗。包括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 273 - 原料加工到液氨进氨库整个生产系统的消耗以及辅助和附属生产系统的消耗。 合成氨生产综合能耗=合成氨消耗的各种能源(标准煤)之和-合成氨输出的各种能源(标准煤) 之和。 合成氨输出能源:指合成氨系统向界外输出的,供其他产品或装置使用的能源。对于合成氨系统中 的废气、废液、废渣等未回收使用的、无计量的、没有实测热值以及不作为能源再次利用的(如直接用 于修路、盖房等),均不得计入输出能源。输出的耗能工质不能计入合成氨输出能源。合成氨输出能源 有以下形式: (1)作为能源(原料、燃料)供其他产品或装置使用的合成氨吹出气、弛放气、解析气(包括作 为民用燃料气) 。按实测燃料气组成成分计算热值。 (2)作为能源供其他产品或装置使用的合成氨系统输出的物料(造气排出的炉渣、干灰、湿灰和 锅炉排出的炉渣等,制成蜂窝煤,煤球,烧制砖瓦,作热电厂燃料等)。按实测低位发热值折标系数计 入输出能源。 (3)自备电厂利用合成氨系统余热(含自产的炉渣、废气、热水) 、余压,发电、产汽(不掺烧其 他外购燃料),向企业以外供应的蒸汽和电力。 外供蒸汽折标准量(标准煤)方法同外购蒸汽。 全余热自发电量(标准煤)= 供电量(千瓦时)×0.1229(千克标准煤/千瓦时)。 (4)供其他产品或装置预热物料(或生产用水)的合成氨生产中的余热。按回收热能量统计。回 收热能量计算公式为:Q = D×C× (T 出-T 入) ;式中字母符号: D—被预热的物料量(千克); C—被预热物料的比热(千卡/千克·度) ; T 出、T 入—被预热物料出、入合成氨系统的温度(℃); (5)供其他产品或用户使用(包括用于生活目的)的合成氨系统外送冷凝液(热水)。作为输出能 源按其利用热量从综合能耗中扣除(向外输送冷凝液或热水所耗用的电力也应扣除) 。 计算公式:Q=W ×(T 出-T 环) ;式中字母符号: W—合成氨系统外送冷凝液(或热水)量; T 出—外送冷凝液(热水)温度(℃); T 环—报告期平均环境温度(℃) 。 分母项:合成氨(无水氨)产量。以液态氨为最终计量状态,按实物量计算,不折 100%的纯品。 合成氨产量包括:厂内各用氨单位的使用量、销售的商品液氨量、合成氨生产过程中的自用量(净化与 脱硫用)以及氨罐弛放气、合成放空气、中间槽解析气等气体回收的氨水含氨量(按回收产品含氨 100% 折算) 。 合成氨产量不包括:冰机自用氨量(损失)、净化和氨水脱硫回收的氨水含氨量、碳化清洗塔及回 收塔析出的氨水含氨量。 合成氨产量采用仪表计量或以最终含氮产品计量。 (1)仪表计量: 为保证液氨流量表准确计量,液氨必须经过中间槽减压解析液氨中溶解的气体,并要进行温度压力 补偿。当企业既有氨产量总氨表,又有各用户的使用量分表时,总表必须与分表平衡,不得超过液氨流 量表允许误差值。 合成氨产量(吨)=氨表的表记值+自用氨量+商品液氨量+吹出、解析、弛放气回收氨量+(氨 - 274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罐期末库存-氨罐期初库存) 。 吹出、解析、弛放气回收氨量,指合成吹出气、中间槽解析气、氨罐弛放气回收到系统内加以利用 或销售的氨量。 (2)以最终含氮产品计量: 以最终含氮产品计算合成氨产量时,按含氮产品的实际含量折算氨产量。 合成氨产量(吨)=(合格固体化肥折氮 100%+不合格固体化肥折氮 100%)×1.26654(吨)+(合 格氨水折氨 100%+不合格氨水折氨 100%) ×1.04167(吨)+ 自用氨量 (吨)+商 品液氨量(吨)+[氨罐期末库存(吨)-氨罐期初库存(吨)] 式中: 1.26654=1÷(0.82245×96%) 1.04167=1÷96% 0.82245 为氨理论含氮量; 96%为固体化肥和氨水的氨利用率。 商品液氨量以装瓶或装车量为准。 自用氨量:当合成氨生产过程用氨的各用户均有氨计量表时,自用氨量以表记值为准;当各用户无 表计量时,其规定及计算公式如下: (1)铜洗法自用氨量为总氨量的 0.4%;铜洗自用氨量(吨)= 合成氨产量×0.4% (2)铜洗后氨洗的自用氨量为总氨量的 0.5%;氨洗自用氨量(吨)= 合成氨产量×0.5% (3)脱硫工艺自用氨为总氨量的 1%;脱硫自用氨量(吨)= 合成氨产量×1% 上述三项自用氨有哪项就计算哪项,没有的均不得计算自用氨,同时也不得将其他形式的耗氨量计 在自用氨中。 氨水折氨量包括:直接用合成吹出气、中间槽解析气、氨罐弛放气回收生产的合格和不合格农业氨 水和工业氨水。氨水折氨量不包括: 净化(铜洗)、脱硫回收的氨水、碳化清洗塔及回收塔出来的氨水, 也不包括净化(铜洗)和脱硫的自用氨水,及排放掉的合格或不合格的氨水。 用多种原料生产合成氨时,氨产量的确定:同时用天然气、煤等多种原料生产合成氨的企业,在填 报合成氨总产量时,应按原料分列合成氨产量。确定各种不同原料生产的合成氨产量,应在总氨量中按 各种原料产气量及其有效气体成分来划定,计算公式: 某种原料生产的合成氨产量=合成氨总产量×[(某种原料产气量×有效气体成分%)/∑各种原料产气 量×有效气体成分%] 单位合成氨耗电 计算公式:单位合成氨耗电(千瓦时/吨)=10000×合成氨耗电总量(万千瓦时)/合成氨(无水氨) 产量(吨) 分子项:合成氨耗电总量。指合成氨生产系统和辅助、附属生产系统消耗的电量及界区内损失的电 量。以电表计量为准,计量单位为万千瓦时。 合成氨耗电总量应包括: (1)合成氨生产系统耗电。指从原料开始至液氨进氨库止所消耗的全部电量,包括:原料场、库 运料(煤、焦、油、气) 、预处理 [原料煤破碎(制煤粉、制水煤浆)、型煤(制煤球、煤棒)等]、造气、 净化、压缩、氨合成、冰机[包括氨合成冷冻分离用电和制液氨用电(如为尿素等耗氨产品和商品液氨 增开的冰机用电)]、氨库以及辅助锅炉各工序用电;上述各工序的车间照明、安全通风、采暖、空调、 - 275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排风降温、车间办公室、分析化验和烘烤电机等用电;计划中修、小修和事故停修的作业用电(如起重、 电焊)以及因检修(含大修)引起的开停车过程点火、烘炉、升温、热备用、置换等消耗的电量。大修 作业用电按全年产量平均分摊。 (2)合成氨辅助、附属生产系统消耗电量。包括:合成氨消耗的各种载能工质(如一次水、循环 水、化学软水、除氧水、氧气、氮气、压缩空气等)的制备、提取、运输所消耗的实际电量;合成氨生 产过程中三废处理的耗电量(硫磺回收、油回收、污水处理等);自备锅炉耗电(如引风机、鼓风机、 送水,冷却循环水泵等用电);机、电、仪维修和金加工等工序耗电以及车间照明、通风、降温、车间 办公室耗电(按其实际承担合成氨生产系统的维修和加工的工时合理分摊用电量)。 合成氨耗电总量不包括: (1)联产产品耗电(联醇的粗甲醇耗电等) 。 (2)扩建和技改工程作业用电。 (3)合成氨以外的产品消耗的耗能工质和蒸汽,应合理分摊其用电量。 对于集中(数月或全年)扣除的(或计入)的用电量(如大修等),不能在当月集中扣除(或计 入),应该按月均摊,并在当月累计数中调整,并以文字说明。 合成氨联产企业耗电分摊规定: (1)合成氨联产甲醇企业,按单位合成氨耗电与单位粗甲醇(100%)耗电比按 1:0.8 分摊公共电 耗量。 合成氨耗电总量=氨醇耗电总量×[合成氨产量/(0.8×粗甲醇(折 100%)产量+合成氨产量)] (2)合成氨热电联产企业,合成氨的用电量不扣减全余热发电量(热电系统全部用合成氨余热、 余压发电时,其发电量称为全余热发电量),其发电量计入合成氨输出能源,并用文字说明。热电系统 全部或部分利用外购燃料煤发电时,热电系统独立核算,合成氨的用电量也不扣减自发电量,用于热电 联产的合成氨余热、余压的热量,计入合成氨输出能源。 (3)合成氨联产碳铵企业的碳铵工段(属合成氨的脱碳过程)耗电应全部计入合成氨耗电。 (4)合成氨联产纯碱企业采用浓气制碱工艺时,与合成氨系统相对独立的,不存在电耗的分摊; 变换气制碱工艺的重碱工段电耗应全部计入碱生产的电耗。 分母项:合成氨(无水氨)产量。说明同上。 单位合成氨耗天然气 计算公式:单位合成氨消耗天然气(标准立方米/吨)=10000×合成氨消耗天然气总量(万标准立 方米)/合成氨(无水氨)产量(吨) 分子项:合成氨耗天然气总量。包括制气用的天然气、加热转化炉管和辅助锅炉用天然气、合成氨 正常生产及开工时蒸汽锅炉使用的天然气。 使用油田气、焦炉气、炼厂气、煤田气等制氨,计算方法同上。 分母项:合成氨(无水氨)产量。说明同上。 单位合成氨耗原料煤 计算公式:单位合成氨耗原料煤(千克标准煤/吨)=1000×合成氨原料煤耗(吨标准煤)/合成氨 (无水氨)产量(吨) 分子项:合成氨原料煤耗。指投入造气炉的实物煤或焦炭(标准煤),不包括入炉前筛出的粉煤 (焦) 、煤矸石。 返炭(二炭)、返焦不再计入消耗,也不从消耗中扣除。回收合成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气体(如造 - 276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气吹风气、合成放空气、氨贮罐弛放气等)作燃料使用时,不能将其热量折成煤(焦)从消耗中扣除。 有关消耗分摊的规定: (1)合成氨联产甲醇的企业,氨与粗醇(100%)单位产品消耗原料的比,按 1:1.06 分摊共用的原 料。 合成氨耗入炉实物原料煤总量=入炉实物原料煤总量×[合成氨产量/(1.06×粗甲醇(折 100%)产量 +合成氨产量)] (2)自合成氨系统输出的原料气用于其他产品的原料时,按用量折煤(焦)实物量,从系统耗原 料煤(焦)实物消耗总量中扣除。 使用焦炭(土焦)、褐煤和煤球、煤棒等型煤的计算方法同上,煤球、煤棒等型煤要扣除所含的黏 结剂(如石灰、水泥等)重量。 合成氨原料煤耗(标准煤)=∑各批入炉原料煤实物量×折标准煤系数 折标准煤系数=煤的热值(低位热值) (千卡/千克)/7000(千卡/千克) 各批次煤的低位热值一律以入炉煤取样、用氧弹仪分析的数据为准。标准燃料煤的低位发热值为 7000(千卡/千克 或 29271 千焦/千克) 。 分母项:合成氨(无水氨)产量。说明同上。 单位合成氨耗标准燃料煤 计算公式:单位合成氨耗标准燃料煤(千克标准煤/吨)=1000×合成氨耗标准燃料煤总量(吨标准 煤)/合成氨(无水氨)产量(吨) 分子项:合成氨耗标准燃料煤。指各批次燃料煤折标准煤之和。 合成氨耗标准燃料煤总量,主要指用来发生蒸汽,以满足合成氨生产系统和辅助、附属生产系统用 蒸汽消耗的燃料煤。外购蒸汽量应按进厂焓值和锅炉效率折标准燃料煤。 生产系统耗汽量,包括从造气、净化、压缩、氨合成、冰机到氨库止各工序生产和开停过程用汽 (含大、中、小修开车),以及上述各工序设备、管道保温用汽和车间、分析化验、车间办公室采暖用 汽等。 辅助、附属生产系统耗汽量,包括煤球制造、除氧水制备、原料和燃料场库及预处理、煤球车间、 自备锅炉房及机、电、仪修车间和上述车间办公室的全部采暖用汽,以及计划大、中、小修和事故检修 的置换、吹洗用汽以及安全生产、三废处理、环保过程用汽。 蒸汽只供合成氨使用时,燃料煤消耗量或蒸汽量全部计入合成氨消耗;蒸汽为多产品使用,应合理 分摊燃料煤消耗量。 锅炉掺烧的返炭、炉渣、煤矸石、块煤中筛分的沫煤不计入燃料消耗量,从锅炉烧余物中捡回的返 炭不从消耗中扣除。 合成氨生产过程副产的蒸汽,为本系统自用的不计消耗,放空或输出的蒸汽也不从燃料煤消耗中扣 除。 分母项:合成氨(无水氨)产量。说明同上。 水泥(30) 水泥生产工艺分为新型干法(预分解窑)立窑、湿法窑、中空窑、预热器窑、粉磨站、其他。 吨水泥熟料综合能耗 计算公式:吨水泥熟料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吨)=1000×生产水泥熟料综合能源消费量(吨标准 - 277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煤)/硅酸盐水泥熟料产量(吨) 分子项:生产水泥熟料综合能源消费量。包括电力、煤炭、油品、天然气、煤气、液化气、蒸汽的 消费。企业自备锅炉,自备发电机组生产的蒸汽、电力,由本企业消耗的,只计算第一次能源消耗,不 重复计算蒸汽及电的消耗;利用余热发电亦不重复计算。 分母项:硅酸盐水泥熟料产量。为报告期合格品产量,计量单位为吨。凡是由本企业生产的水泥熟 料,无论是作为商品熟料出售,还是作为水泥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都应统计水泥熟料产量。外购的熟 料不得统计产量。 吨水泥熟料烧成标准煤耗 计算公式:吨水泥熟料烧成标准煤耗(千克标准煤/吨)=1000×标准煤消费量(吨)/硅酸盐水泥熟 料产量(吨) 分子项:标准煤消费量。指将实物煤消费量折算成标准煤的数量,包括入窑煤粉,以及烧成煤在制 备过程中的损耗(如果收尘下的煤泥、煤粉转作其他生产用途,可以在烧成煤耗内扣除)。使用黑料浆 的企业,包括掺入料浆的煤粉和采用窑外分解的回转窑进入分解炉的燃料,以及窑点火用油和烧气燃料。 烧油气的企业,应将油气消耗折算成标准煤计入烧成煤耗。 采用不同方法(干法、半干法、湿法回转窑和立窑)生产熟料的企业应分别计算熟料烧成煤耗。 采用余热发电的回转窑企业,除按上式计算“每吨熟料烧成标准煤消耗量”外,为正确反映这类企业 烧成用煤的实际情况,还要计算扣除带补燃料的余热发电煤耗后的每吨水泥熟料烧成标准煤耗。计算公 式: 扣除带补燃料的余热发电煤耗后每吨水泥熟料烧成耗标准煤耗(千克) =1000×扣除带补燃料的余热发电煤耗后的标准煤消耗量(吨)/硅酸盐水泥熟料产量(吨) 说明:公式中的“扣除带补燃料的余热发电煤耗后的标准煤消耗量(吨)”,按下式计算: 扣除带补燃料的余热发电煤耗后的标准煤消耗量(吨) =烧成标准煤总消耗量(吨)-{〔电站发电量(千瓦时)-电站自用电量(千瓦时)〕×0.1229 (千克/千瓦时)÷1000} 注意:采用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的新型干法水泥企业,其熟料烧成煤耗既没有增加,也没有减少, 不得将发电量折标准煤抵扣熟料烧成标准煤耗 分母项:硅酸盐水泥熟料产量。指报告期合格品产量,计量单位为吨。 吨水泥熟料综合电耗 计算公式:吨水泥熟料综合电耗(千瓦时/吨)=10000×熟料生产综合电力消费量(万千瓦时)/硅 酸盐水泥熟料产量(吨) 分子项:熟料生产综合电力消费量。包括熟料工序用电,以及生料电力消耗。熟料工序用电中还包 括生产煤粉各项用电,即生产水泥熟料的全部电耗。 熟料生产综合电力消费量=熟料工序电力消耗量+生料消耗量×本期每吨生料电力消耗量 只生产水泥熟料的企业(不生产水泥),熟料生产综合电力消费量还要包括水泥熟料发送工序的电 力消耗量。 采用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的新型干法水泥企业其电力自用量不得抵扣熟料生产综合电力消费量。 分母项:硅酸盐水泥熟料产量。指报告期合格品产量,计量单位为吨。 吨水泥综合能耗 计算公式:吨水泥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吨)=1000×生产水泥综合能源消费量(吨标准煤)/水泥 - 278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产量(吨) 分子项:生产水泥综合能源消费量。包括电力、原煤、洗精煤、焦炭、原油、重油(包括渣油)、 汽油、煤油、柴油、天然气、煤气、液化气、蒸汽等。企业自备锅炉、自备发电机组生产的蒸汽、电力, 由本企业消耗的,只计算第一次能源消耗,不再重复计算蒸汽及电的消耗;余热发电亦不重复计算。依 据分子分母对应原则,生产水泥综合能源消费量不应包括已销售的商品熟料所消耗的能源。 分母项:水泥产量。指报告期合格品产量,计量单位为吨。水泥是指加水拌和成塑性浆体,能胶结砂、 石等适当材料并能在空气和水中硬化的粉状水硬性胶凝材料。企业在统计水泥产量时,不得将达不到水 泥强度等级的废品水泥和已销售的商品熟料折合成水泥统计在水泥产量中。 吨水泥实物煤耗 计算公式:吨水泥实物煤耗(千克/吨)= 1000 × 水泥生产实物煤综合消费量(吨)/ 水泥产量(吨) 分子项:水泥生产实物煤综合消费量。包括熟料综合煤耗、混合材烘干煤耗以外,还包括为水泥生 产直接服务的其他煤耗,如机修车间烘炉用煤,蒸汽锅炉用煤。原煤在粉磨过程中,用收尘办法回收的 煤粉重新用于生产时应计算消耗,用于生产其他产品或用于生活福利的,则应扣除。 水泥生产实物煤综合消费量(吨)= 熟料消耗量(吨)× 每吨熟料综合煤耗(吨)+ 混合材消耗 量(吨)× 每吨混合材烘干煤耗(吨)+ 其他生产用煤(吨) 分母项:水泥产量。说明同上。 吨水泥标准煤耗 吨水泥标准煤耗的计算公式、包括范围同“吨水泥实物煤耗”,区别仅是将实物煤用折标准煤系数换 算成标准煤。 吨水泥综合电耗 计算公式:吨水泥综合电耗(千瓦时/吨)=10000×水泥生产综合电力消费量(万千瓦时)/水泥产 量(吨) 分子项: 水泥生产综合电力消费量。指生产水泥(不分品种、标号)所消耗的电力。消耗的电力 应包括:水泥工序电耗,水泥所消耗的熟料、石膏、混合材的电力消耗量,水泥出厂时,进行包装或者 散装所消耗的电力。为各种辅助用电,如机修、供热、供水、供风、化验等辅助用电,变电、配电、线 路损失的电力,厂区、办公室、仓库照明用电,如果企业除生产水泥外,还生产其他产品,则要按比例 进行合理分摊。 水泥生产综合电力消费量=水泥粉磨及包装工序耗电量+熟料消耗量×本期每吨熟料电力消耗量+混 合材消耗量×本期每吨混合材电力消耗量+石膏消耗量×本期每吨石膏电力消耗量+应分摊的辅助用电量 只进行水泥生产的企业(俗称水泥粉磨站),水泥生产综合电力消费量=水泥粉磨及包装工序耗电 量+水泥粉磨原料消耗量×本期每吨原料进厂工序电耗+水泥发运工序耗电+应分摊的辅助用电量 分母项:水泥产量。说明同上。 平板玻璃(30) 平板玻璃生产工艺分为:浮法、垂直引上、格法、平拉、其他。 每重量箱平板玻璃综合能耗 计算公式:每重量箱平板玻璃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重量箱)=1000×平板玻璃综合能源消耗量(吨 标准煤)/平板玻璃产量(重量箱) 分子项:平板玻璃综合能源消耗量。包括生产平板玻璃直接消耗的各种能源、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 279 - 生产系统消耗的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以及需要分摊的企业内部亏损能源。不包括用于基本建设、生活 福利设施等非工业生产所消耗的能源和回收利用的余能等。 分母项:平板玻璃产量。包括浮法、垂直引上、格法、平拉等各种生产工艺生产的平板玻璃。计量 单位为重量箱。 每重量箱平板玻璃耗燃油 计算公式:每重量箱平板玻璃耗燃油(千克/重量箱)=1000×燃油消耗量(吨)/平板玻璃产量(重量箱) 分子项:燃油消耗量。指生产平板玻璃的重油、煤焦油、燃料油的消耗量。 分母项:平板玻璃产量。计量单位为重量箱。 每重量箱平板玻璃耗电 计算公式:每重量箱平板玻璃耗电(千瓦时/重量箱)=10000×电力消耗量(万千瓦时)/平板玻璃 产量(重量箱) 分子项:电力消耗量。指生产平板玻璃时的生产用电,包括辅助、附属生产用电,以及厂区、车间、 办公室、仓库照明用电。为多种生产服务的辅助、附属生产部门电力消耗,按其为生产平板玻璃服务的 工作量进行分摊。分摊系数由企业自定。 分母项:平板玻璃产量。计量单位为重量箱。 钢铁工业有关概念 钢铁工业生产 指铁、铬、锰等黑色金属矿物的采选、人造块矿、铁合金冶炼、炼铁、炼钢、钢加工、钢丝及其制 品、焦炭、耐火材料制品、碳素制品和为钢铁工业生产服务的运输、机修、动力等生产。 钢铁产品主 要有:生铁、粗钢、钢材,生产的主要原材料有:铁矿石及各种辅助原料矿及其成品矿、人造块矿、铁 合金、洗煤、焦炭、焦炉煤气及煤化工产品、耐火材料制品、碳素制品等,钢铁制品主要有:钢丝、钢 丝绳、钢绞线、铁丝、铁钉等。 企业钢铁工业生产中自耗能源 指报告期内钢铁工业生产直接消耗的各种能源及其辅助生产系统、直接为钢铁工业生产服务的附属 生产系统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不包括非钢铁工业生产消耗的能源和外销能源。 企业钢铁工业生产中自耗能源量=企业购入能源量+期初库存量-期末库存量-非钢铁工业生产 消耗的能源量-外销能源量=企业钢铁工业生产各部位用能之和+企业能源亏损量 企业外销能源量 指企业向外销售的购入能源、企业二次能源、下脚燃料及余热等。驻厂施工单位、独立核算的非工 业生产单位和厂区(车间)以外的生活耗能(如服务公司、医院、学校、职工食堂等),凡有据可查的 部分均可作为外销能源处理。 工序产品合格产出量 指企业某生产工序在报告期内生产、已结束本工序全部生产过程(不一定已结束本企业全部生产过 程)、并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产品实物数量。包括订货者来料加工的产品,不包括委外加工生产的产品。 工序净耗能量 指企业内某工序(如铁矿采矿、铁矿选矿、人造块矿、炼铁、炼钢、钢加工、铁合金冶炼以及钢丝 及其制品、焦炭、耐火材料制品、碳素制品生产)生产过程所消耗的各种能源量(包括主要生产系统、 辅助生产系统以及直接为生产服务的附属生产系统所消耗的各种能源) ,扣除外供量。 - 280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工序净耗能量=工序内各种能源消耗量之和-工序内能源外供量之和 钢铁生产的耗能工质 钢铁工业生产各有关工序单位能耗计算中,通常包含耗能工质的消耗。主要包括:水、氩气、氮气、 氧气、蒸汽、压缩空气。 有关产品、原材料、能源的折标准量系数 钢铁行业在计算工序单位能耗时,电力的折标系数按其热功当量折标系数 0.1229 千克标准煤/千瓦 时计算,蒸汽按其热功当量系数 0.03412 千克标准煤/百万焦耳折算;氧气、氮气、氩气、水、压缩空气 按其等价热量折算(千克标准煤/千克或立方米) ;其他耗能介质的折标系数,有实测值的按实测值计算, 没有实测值的按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折标准煤参考系数计算。 等价热量:指为得到一个单位的能量(或物质),在其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热量。如压缩空气的等 价热量: 压缩空气的等价热量(千克标准煤/立方米)=生产压缩空气能源自耗量(吨标准煤)/压缩空气生 产量(立方米)×1000 黑色金属(31) 吨钢综合能耗 计算公式:吨钢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吨)=1000×企业净耗能源量(吨标准煤)/粗钢合格产出量(吨) 分子项:企业净耗能源量。指报告期内钢铁工业生产直接消耗的各种能源及其辅助生产系统、直接 为钢铁工业生产服务的附属生产系统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总量,不包括非钢铁工业生产消耗的能源量和 外销能源量。 企业净耗能源量=企业购入能源量+期初库存量-期末库存量-非钢铁工业生产消耗的能源量-外 销能源量 钢铁工业生产,指铁、铬、锰等黑色金属矿物的采选、人造块矿、铁合金冶炼、炼铁、炼钢、钢加 工、钢丝及其制品、焦炭、耐火材料制品、碳素制品和为钢铁工业生产服务的运输、机修、动力等生产。 在这些之外的生产活动为非钢铁工业生产。 企业外销能源量,指企业向外销售的购入能源、企业生产的二次能源、下脚燃料及余热等。驻厂施 工单位、独立核算的非工业生产单位和厂区(车间)以外的生活耗能(如服务公司、医院、学校、职工 食堂等) ,凡有据可查的部分均可作为外销能源处理。 分母项:粗钢合格产出量。指报告期内,企业完成了粗钢生产过程,并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模铸钢 锭、连铸钢坯、铸造用液态钢(铸钢水)产出量之和,包括订货者来料加工生产的产品,不包括委外加 工生产的产品。 吨钢耗电 计算公式:吨钢耗电(千瓦时/吨)=10000×钢铁工业生产中净耗电总量(万千瓦时)/粗钢合格产 出量(吨) 分子项:钢铁工业生产中净耗电总量。包括报告期内生产直接消耗的各种电力及其辅助生产系统实 际消耗的各种电力,即企业净耗的全部电量。 分母项:粗钢合格产出量。说明同上。 吨钢耗新水 计算公式:吨钢耗新水(吨/吨)=企业耗用新水量(吨)/粗钢合格产出量(吨) - 281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分子项:企业耗用新水量。指企业报告期内用新鲜水量,即直接取自“自来水”、“地下水”、“地表水” 及其他外购水及水产品的数量。 钢铁联合企业的普通钢厂或特殊钢厂的新水取水量(新水量)供给范围,包括主要生产(含烧结、 球团、焦化、炼铁、炼钢、轧钢、金属制品等)、辅助生产(含鼓风机站、氧气站、石灰窑、空压站、 锅炉房、机修、电修、检化验、运输等)和附属生产(含厂部、科室、绿化、厂内食堂、厂区和车间浴 室、保健站、厕所等) ;不包括企业电厂用于发电的取水量(含电厂自用的化学水) 、矿山选矿用水和外 供水量。 不产粗钢的企业可以选定自己的主产品,参照本指标计算“吨产品耗新水”。 分母项:粗钢合格产出量。说明同上。 铁矿烧结工序单位能耗 计算公式:铁矿烧结工序单位能耗(千克标准煤/吨)=1000×烧结矿工序净耗能量 (吨标准煤)/ 烧结矿产出量(吨) 分子项:烧结矿工序净耗能量。包括配料中用的焦粉、煤粉,点火和焙烧中用的燃油、煤气(包括 为保持水分稳定所进行的烘干作业所耗的煤气)和生产中用的电力等,扣除外供量。 分母项:烧结矿产出量。 炼铁工序单位能耗 计算公式:炼铁工序单位能耗(千克标准煤/吨)=1000×炼铁工序净耗能量(吨标准煤)/生铁合格 产出量(吨) 分子项:炼铁工序净耗能量。 炼铁工序净耗能量=炼铁工序内各种能源消耗量之和-炼铁工序能源外供量之和 分母项:生铁合格产出量。 转炉炼钢综合工序单位能耗 计算公式:转炉炼钢综合工序单位能耗(千克标准煤/吨)=1000×转炉炼钢综合工序净耗能量(吨 标准煤)/转炉钢合格产出量(吨) 分子项:转炉炼钢综合工序净耗能量。指从原料进厂到钢锭、连铸钢坯、铸造用液态钢(铸钢水) 出厂的整个炼钢工序过程,包括铁水预处理、转炉冶炼、二次冶金(精炼)、连铸和铸锭精整、产品出 厂等全过程的能源消耗量,扣除炼钢工序外供能源量。 分母项:转炉钢合格产出量。 电炉炼钢综合工序单位能耗 计算公式:电炉炼钢综合工序单位能耗(千克标准煤/吨)=1000×电炉炼钢综合工序净耗能量(吨 标准煤)/电炉钢合格产出量(吨) 分子项:电炉炼钢综合工序净耗能量。指从原料进厂到钢锭、连铸钢坯、铸造用液态钢(铸钢水) 出厂的整个炼钢工序过程,包括:废钢预热和处理、原材料的烘烤、干燥(包括石灰的二次烘烤、耐火 材料及粉状材料的干燥、铁合金的烘烤等),电炉冶炼(包括熔炼、洗炉、液渣保护等),二次冶金(炉 外精炼、炉外处理等) ,连铸和铸锭精整等的能源消耗量,不是仅指电炉冶炼。 分母项:电炉钢合格产出量。 电炉炼钢综合电力消耗 计算公式:电炉炼钢综合电力消耗(千瓦时/吨)=10000×电炉炼钢综合电力净消耗量(万千瓦时) /电炉钢合格产出量(吨) - 282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分子项:电炉炼钢综合电力净耗量。指从原料进厂到钢锭、连铸钢坯、铸造用液态钢(铸钢水)出 厂的整个炼钢工序过程,包括:废钢预热和处理、原材料的烘烤、干燥(包括石灰的二次烘烤、耐火材 料及粉状材料的干燥、铁合金的烘烤等) ,电炉冶炼(包括熔炼、洗炉、液渣保护等) ,二次冶金(炉外 精炼、炉外处理等),连铸和铸锭精整等的电力消耗量,不是仅指电弧炉冶炼耗电。 分母项:电炉钢合格产出量。 轧钢工序单位能耗 计算公式:轧钢工序单位能耗(千克标准煤/吨)=1000×轧钢工序净耗能量(吨标准煤)/企业最终 钢材产品合格产出量(吨) 分子项:轧钢工序净耗能量。指包括热压延加工、冷压延加工、焊接加工、镀涂层加工等钢材生产 的各个环节所消耗的净能量。 分母项:企业最终钢材产品合格产出量。轧钢包括的种类主要有:线材(盘条) 、特厚板、厚钢板、 中板、热轧薄板、冷轧薄板、中厚宽钢带、热轧薄宽钢带、冷轧薄宽钢带、热轧窄钢带、冷轧窄钢带等。 轧钢工序单位电力消耗 计算公式:轧钢工序单位电力消耗(千瓦时/吨)=10000×轧钢工序电力净消耗量(万千瓦时)/ 企业最终钢材产品合格产出量(吨) 分子项:轧钢工序电力消耗量。指钢材生产过程的全部用电量,其中包括热处理、压缩空气、氮气、 蒸汽、氢气、冷却水等介质系统的用电,但不包括大修理及非生产用电。 分母项:企业最终钢材产品合格产出量。轧钢类型同上。 硅铁工序单位能耗 计算公式:硅铁工序单位能耗(千克标准煤/标准吨)=1000×硅铁工序净耗能量(吨标准煤)/硅铁 合格产品标准量(标准吨) 分子项:硅铁工序净耗能量。指硅铁工序中的能耗量。 分母项:硅铁合格产品标准量。指硅铁按含硅 75%的标准折算为标准吨。 硅铁单位电耗 计算公式:硅铁单位电耗(千瓦时/标准吨)=10000×硅铁冶炼总耗电量(万千瓦时)/ 硅铁合格 产品标准量(标准吨) 分子项:硅铁冶炼总耗电量。指硅铁工序中的电力消耗量,包括产品冶炼过程用电和生产时的烘炉 用电、洗炉用电、动力用电、照明用电等。 分母项:硅铁合格产品标准量。硅铁按含硅 75%的标准折算为标准吨。 锰硅合金工序单位能耗 计算公式:锰硅合金工序单位能耗(千克标准煤/标准吨)=1000×锰硅合金工序净耗能量(吨标准煤) /锰硅合金合格产品标准量(标准吨) 分子项:锰硅合金工序净耗能量。指锰硅合金冶炼工序中的能耗量。 分母项:锰硅合金合格产品标准量。锰硅合金按硅+锰=82%的标准折算。 锰硅合金单位电耗 计算公式:锰硅合金单位电耗(千瓦时/标准吨)=10000×锰硅合金冶炼总耗电量(万千瓦时)/锰 硅合金合格产品标准量(标准吨) 分子项:锰硅合金冶炼总耗电量。指硅锰合金冶炼工序中电力消耗量。电力消耗量包括产品冶炼过 程电和生产时的烘炉电、洗炉电、动力电、照明电等。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 283 - 分母项:锰硅合金合格产品标准量。锰硅合金按硅+锰=82%的标准折算。 铜(32) 单位粗铜综合能耗 计算公式:单位粗铜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吨)=1000×矿产粗铜综合能源消费量(吨标准煤)/矿 产粗铜产量(吨) 分子项:矿产粗铜综合能源消费量。指从处理铜精矿到产出粗铜所消耗的能源总量。 分母项:矿产粗铜产量。指合格入库产量。 铜精炼综合能耗 计算公式:铜精炼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吨)=1000×粗铜到精炼铜消耗的能源总量(吨标准煤)/ 精炼铜(电解铜)产量(吨) 分子项:粗铜到精炼铜(电解铜)消耗的能源总量。指从投入粗铜开始到产出精炼铜(电解铜)的 生产过程中消耗的能源量。 分母项:精炼铜(电解铜)产量。指合格入库产量。包括以铜精矿作原料经电解生产的矿产阴极铜 (也叫矿产铜) 、以铜废料作原料经电解生产的再生铜(杂产铜)、以购买的粗铜和阳极铜作原料经电解 生产的精炼铜和湿法冶炼生产的电极铜。 单位铜冶炼综合能耗 计算公式:单位铜冶炼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吨)=1000×铜冶炼各工序综合能源消费量(吨标准 煤)/精炼铜(电解铜)产量(吨) 分子项:铜冶炼各工序综合能源消费量。指从处理铜精矿等物料到产出精炼铜(电解铜)的过程中 所消耗的各类能源总量。 分母项:精炼铜(电解铜)产量。说明同上。 铜电解直流电单耗 计算公式:铜电解直流电单耗(千瓦时/吨)=10000×精炼铜(电解铜)消耗的直流电量(万千瓦 时)/精炼铜(电解铜)产量(吨) 分子项:精炼铜(电解铜)消耗的直流电量。包括线路损失量和始极片耗电量。 分母项:精炼铜(电解铜)产量。说明同上。 铝(32) 单位氧化铝综合能耗 计算公式:单位氧化铝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吨)=1000×氧化铝生产综合能源消费量(吨标准煤) /实产氧化铝产量(吨) 分子项:氧化铝生产综合能源消费量。包括氧化铝工艺用能和间接能源消耗。氧化铝工艺用能,指 生产氧化铝所直接消耗的各项能源,包括煤、油、焦、汽、电、煤气、汽油、柴油等消耗;间接能源消 耗,指企业辅助、附属部门能耗分摊量、能源转换损耗分摊量和企业内部能源正常损耗量。 分母项:实产氧化铝产量。包括冶金级氧化铝(指生产电解铝的原料)和化学品级氧化铝(折合 量),如氢氧化铝系列商品折合量(普通氢氧化铝、特种氢氧化铝、白色氢氧化铝填料氢氧化铝等) 、氧 化铝系列折合量(煅烧氧化铝、助燃剂用低温氧化铝、电工填料氧化铝等) 、拟薄水铝石系列折合量等。 - 284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单位电解铝综合能耗 计算公式:单位电解铝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吨)=1000×全厂综合能源消费量(吨标准煤)/合格 交库的电解铝产量(吨) 分子项:全厂综合能源消费量。包括电解铝工艺能耗总量(直接消耗),辅助和附属部门消耗的柴 油、汽油、蒸汽。 分母项:合格交库的电解铝产量。说明同上。 单位铝锭综合交流电耗 计算公式:单位铝锭综合交流电耗(千瓦时/吨)=10000×铝锭交流电消耗总量(万千瓦时)/合格 交库的铝锭产量(吨) 分子项:铝锭交流电消耗总量为铝锭生产全部用电量,含电解工序交流电用量;电解工序、铸造工 序的动力及照明用电;如电解的通风排烟和烟气净化设施,铸造的混合炉、熔炼炉、扒渣机、堆垛机、 天车等设备用电;分摊的辅助、附属部门用电。如为电解服务的供电车间、机修车间、电维车间、计算 机室、化验室等分摊的线路损失等。 分母项:合格交库的铝锭产量是指报告期内生产合格交库的铝锭产量,包括商品产量和自用量之和。 铅锌(32) 单位粗铅综合能耗 计算公式:单位粗铅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吨)=1000×矿产粗铅综合能源消费量(吨标准煤)/合 格交库的矿产粗铅产出量(吨) 分子项:矿产粗铅综合能源消费量。包括粗铅工艺能耗(动力+燃料)和辅助用能分摊量。 辅助用能分摊量=辅助用能×分摊系数 分摊系数=粗铅工艺总能耗/(全厂总能耗-辅助用能) 分母项:合格交库的矿产粗铅产出量。指合格交库的粗铅产量。矿产粗铅指用铅精矿作原料生产的 矿产粗铅,不含开炉用粗铅和用铅碎料作原料生产的再生粗铅。 单位铅冶炼综合能耗 计算公式:单位铅冶炼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吨)=1000×铅产品能源消耗总量(吨标准煤)/合格 交库的铅产量(吨) 分子项:铅产品能源消耗总量。包括电铅工艺用能量(动力+燃料)和辅助用能分摊量。 辅助用能分摊量=辅助用能×分摊系数 分摊系数=电铅工艺总能耗/(全厂总能耗-辅助用能) 分母项:合格交库的铅产量。指从处理铅精矿到产出合格交库的电铅产出量。铅按原料来源分为以 铅精矿作原料生产的矿产铅(电铅或铅锭) 、以再生铅(铅蓄电池)作原料生产的再生铅或再生铅合金锭 (杂产铅或杂产铅合金锭)、以购买的粗铅作原料生产的铅(电铅或铅锭)。按经济用途分为电铅(铅 锭)、商品精铅(经火法精炼铸型生产出的不需电解的铅锭) 、铸造锡铅焊料折铅(铅≥90%,不含用成品 电铅或精铅作原料生产的焊料)、铅基合金(不含用成品电铅或精铅作原料生产的铅基合金,包括电缆护 套铅和含铅大于 99.13%的铅钙合金) 。 析出铅直流电单耗 计算公式:析出铅直流电单耗(千瓦时/吨)=10000×直流电消耗总量(万千瓦时)/实际析出铅产 量(吨) - 285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分子项:直流电消耗总量。包括线路损失电量和电解液净化槽耗电量。 分母项:实际析出铅产量。 蒸馏锌综合标准煤耗单耗 计算公式:蒸馏锌综合标准煤耗单耗(千克标准煤/吨)=1000×蒸馏锌综合标准煤消耗总量(吨标 准煤)/合格蒸馏锌产量(吨) 分子项:蒸馏锌综合标准煤消耗总量。包括煤炭、焦炭、重油、蒸汽等的消费(标准煤),蒸汽用 煤(标准煤)应减去沸腾炉回收余热蒸汽(标准煤) 。 分母项:合格蒸馏锌产量。指交库的合格蒸馏锌产量。 单位精锌(电锌)综合能耗 计算公式:单位精锌(电锌)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吨)=1000×精锌(电锌)产品能源消耗总量(吨标 准煤)/合格交库的精锌(电锌)产量(吨) 分子项:精锌(电锌)产品能源消耗总量。指精锌(电锌)工艺能源消耗量(动力+燃料)和辅助 用能分摊量。 辅助用能分摊量=辅助用能×分摊系数 分摊系数=精锌(电锌)工艺总能耗/(全厂总能耗-辅助用能) 分母项:合格交库的精锌(电锌)产量。指从处理锌精矿到产出合格交库的精锌(电锌)产出量。 火法和湿法炼锌均采用此办法。 析出锌(湿法)直流电单耗 计算公式:析出锌(湿法)直流电单耗(千瓦时/吨)=10000×直流电消耗总量(万千瓦时)/实际 析出锌产量(吨) 分子项:直流电消耗总量包括线路损失电量和电解液净化槽耗电量。 分母项:实际析出锌产量。 有色金属材(32) 吨铜加工材消耗电量 计算公式:吨铜加工材消耗电量(千瓦时/吨)=10000×铜加工材用电消耗总量(万千瓦时)/合格 交库的铜材产量(吨) 分子项:铜加工材用电消耗总量。包括铜加工生产分厂(车间)、辅助分厂(车间)和附属单位所 消耗的电量,以及按比例分摊的线路损失电量;不包括铜深加工产品消耗的电量、基建及专供其他单位 的用电。 分母项:合格交库铜材产量。包括自用量,不包括深加工产品产量。 吨铜加工材消耗能源量 计算公式:吨铜加工材消耗能源量(千克标准煤/吨)=1000×铜加工材能源消耗总量(吨标准煤) /合格交库的铜材产量(吨) 分子项:铜加工材能源消耗总量。包括铜加工生产分厂(车间) 、辅助分厂(车间)和附属单位所消 耗的能源,能源亏损量应计入能耗。不包括深加工产品耗能、基建、改造用能和专供其他单位的用能。 计量单位为吨标准煤。 分母项:合格交库铜材产量。说明同上。 铜材指用精炼铜和直接利用再生铜作原料,经挤压、锻造、轧制、或拉伸生产的铜加工产品。铜加 - 286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工产品按形状、尺寸不同可分为:板材、带材、管材、棒材、线材、型材、箔材、锻件等加工材产品。 吨铝加工材消耗电量 计算公式:吨铝加工材消耗电量(千瓦时/吨)=10000×铝加工材用电消耗总量(万千瓦时)/合格 交库的铝材产量(吨) 分子项:铝加工材用电消耗总量。包括铝加工生产分厂(车间),辅助分厂(车间)和附属单位所 消耗的电量,以及按比例分摊的线路损失电量。不包括铝深加工产品所消耗的电量、基建及专供其他单 位用电。 分母项:合格交库的铝材产量。包括自用量,不包括深加工产品产量。 铝材指用铝液、电解铝锭、铝合金锭及直接利用的再生铝作原料,经挤压、锻造、轧制、或拉伸生 产的铝加工产品。铝加工产品按形状、尺寸不同可分为:板材、带材、管材、棒材、线材、型材、箔材、 排材、锻件等铝加工材产品。 吨铝加工材消耗能源量 计算公式:吨铝加工材消耗能源量(千克标准煤/吨)=1000×铝加工材能源消耗总量(吨标准)/合 格交库的铝材产量(吨) 分子项:铝加工材能源消耗总量。包括铝加工生产、辅助单位和附属单位能源消耗的总和,能源亏 损量要计入消耗量内。不包括深加工产品耗能以及基建、改造用能和专供其他单位的用能。计量单位为 吨标准煤。 分母项:合格交库的铝材产量。说明同上。 火力发电(44) 电厂火力发电标准煤耗 计算公式:电厂火力发电标准煤耗(克标准煤/千瓦时)=100×发电耗用标准煤量(吨标准煤)/火 力发电量(万千瓦时) 分子项:发电耗用标准煤量。指发电生产耗用的原煤、燃料油和燃气等(标准煤)。不包括如下用 项: (1)新设备或大修后设备的烘炉、煮炉、暖风机、空载运行的用能; (2)新设备在未移交生产前的带负荷试运行期间的用能; (3)计划大修以及基建、更改工程施工的用能; (4)发电机作调相运行时耗用的用能; (5)自备机车、船舶等耗用的用能; (6)升、降压变压器(不包括厂用电变压器)、变波机、调相机等消耗的用能; (7)修配车间、车库、副业、综合利用、集体企业、外供及非生产用(食堂、宿舍、幼儿园、学 校、医院、服务公司和办公室等)的燃料。 发电企业对外供热,其“发电耗用标准煤量”计算方法如下: 发电耗用标准煤量=发电、供热耗用标准煤量-供热耗用标准煤量 式中“供热耗用标准煤量”的计算,根据不同的供热方式,分别采用如下计算方法: (1)由供热式汽轮机组供热: 供热耗用标准煤量(吨)=发电、供热耗用标准煤量×[供热量(百万千焦)/发电、供热总耗热量 (百万千焦)] - 287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2)由锅炉直接供热: 供热耗用标准煤量(吨)=锅炉供热量折标准煤量(吨)/锅炉热效率 分母项:火力发电量。指报告期内火力发电厂生产的电量,扣除试运行期间的电量。 电厂火力供电标准煤耗 计算公式:电厂火力供电标准煤耗(克标准煤/千瓦时)=100×发电耗用标准煤量(吨标准煤)/电 厂供电量(万千瓦时) 分子项:发电耗用标准煤量。说明同上。 分母项:电厂供电量。即电厂火力发电量减去厂用电量。厂用电量包括电厂动力、照明、通风、取 暖及经常维修等用电量,以及其他励磁用电量、设备属于电厂资产并由电厂负责其运行和检修的厂外输 油管道系统、循环管道系统和除灰管道系统等用电量。厂用电量既包括本厂生产的电力供本厂生产耗用 的电量,也包括购电量中供本厂使用的电量。 厂用电量不包括: (1)新设备或大修后设备的烘炉、煮炉、暖风机、空载运行的用电; (2)新设备在未移交生产前的带负荷试运行期间的用电; (3)计划大修以及基建、更改工程施工用电; (4)发电机作调相运行时的用电; (5)自备机车、船舶等的用电; (6)升、降压变压器(不包括厂用电变压器)、变波机、调相机等的用电; (7)修配车间、车库、副业、综合利用、集体企业、外供及非生产(食堂、宿舍、幼儿园、学校、 医院、服务公司和办公室等)的用电。 发电厂用电率 计算公式:发电厂用电率(%)=发电厂用电量(万千瓦时)/发电量(万千瓦时)×100% 发电量、发电厂用电量说明同上。 4.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 非工业企业能源消费量 指不是工业企业的法人单位所消费的各种能源,具体指建筑业和第三产业 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其能源消费主要包括:(1)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能源;(2)用于技术更新改造措 施、新技术研究以及科学试验等方面的能源;(3)用于经营维修、建筑及设备大修理、机电设备和交通 运输工具等方面的能源;(4)用于劳动保护的能源;(5)其他非生产消费的能源。 非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能源消费合计=∑(某能源品种的消费量×某能源品种的折标准煤系数)。 《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 (205-5 表)的能源消费合计(吨标准煤)=电力消费量(千 瓦时)×0.1229/1000+煤炭消费量(吨)×0.7143+焦炭消费量(吨)×0.9714+煤气消费量(立方米) ×0.5714/1000+天然气消费量(立方米)×1.33/1000+液化石油气消费量(吨)×1.7143+汽油消费量(吨) ×1.4714+煤油消费量(吨)×1.4714+柴油消费量(吨)×1.4571+燃料油消费量(吨)×1.4286+外购热力 消费量(百万千焦)×0.0341。计算时,各能源品种的计量单位必须与上述公式中的计量单位保持一致。 部分能源品种换算关系如下:汽油 1 升=0.73 千克=0.00073 吨,轻柴油 1 升=0.86 千克=0.00086 吨, 重柴油 1 升=0.92 千克=0.00092 吨,煤油 1 升=0.82 千克=0.00082 吨, 燃料油 1 升=0.91 千克=0.00091 吨。 - 288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5.能源生产、销售与库存 产成品库存量 指工业企业在期初、期末时点上,由本企业生产、办理了入库手续而暂未售出的产 品的实物数量。 (1)产品库存量计算应遵循的原则 ℃产品库存必须是处于“实际库存”状态的产品,即产品生产出来经过检验合格并办了入库手续的产品。 有的产品虽已结束了生产过程,但还没有验收合格,还没有办理入库手续,不能作为产品库存统计。有 的产品已经售出,但按提货制要求还没有办妥货款结算手续的,或按送货制要求未办理承运手续的,仍 应作为本企业的产品库存量统计,而不能作为产品销售量统计。 ℃计入产品库存量的产品,必须是本企业有权销售的产品,对于已经销售并已办妥各项手续,但尚 未提货的产品,本企业无权支配,这种产品虽然仍存在本企业仓库中,但不应统计为库存量。凡企业有 权销售的产品,不论存放在什么地方,均应统计。 ℃产品库存量不能出现负数。如果产品还没有入库就已售出,应将售出的这部分产品补填入库和出 库凭证,并相应计入产品产量中。 (2)产品库存量包括的内容 ℃本企业生产的,报告期内经检验合格入库的产品。 ℃库存产品虽有销售对象,但尚未发货的。 ℃非工业企业和境外订货者来料加工产品尚未拨出的。 ℃盘点中的账外产品。 ℃产品入库后发现有质量问题,但未办理退库手续的产品。 (3)产品库存量不应包括的内容 ℃属于提货制销售的产品,已办理货款结算和开出提货单,但用户尚未提走的产品。 ℃代外单位保管的产品。 ℃已结束生产过程但尚未办理入库手续的产品。 生产量 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并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实物数量,包括商品量和自用量两部 分。 (1)产品生产量计算应遵循的原则 ℃产品质量标准:产品必须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或订货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才可统计生产量。工 业产品质量标准一律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的产品,应按企业主管机关 的标准或订货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执行,不得擅自更改标准或降低标准,不合格的产品不能计算生产量。 ℃统计时间:产品生产量反映的是报告期内的工业生产成果,凡报告期内生产的产品都应计算在内, 即截止报告期最后一天检验合格并办理了入库手续的产品,其中规定要求包装的产品必须包装好才能计 算其生产量。至于报告期最后一天以哪一个班次作为截止计算产量的班次则由企业主管机关规定,并应 与会计核算的结算时间一致。结算时间一经确定,就要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提前或移后。 ℃准确度量:准确度量是计算产品产量的重要一环,企业应配备必要的计量设备,对产量进行实际 度量,不得随意估算,对确有困难不得不推算的某些产品,一定要按照主管部门规定的推算方法计算, 使之尽量接近实际。 (2)产品生产量包括的内容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 289 - ℃企业各车间(主要车间、辅助车间、附属品车间及副产品车间)用自备原材料生产的全部产品产 量,不论是要销售的商品量还是本企业的自用量,均应统计生产量。 ℃凡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生产的产品,并且加工企业只收取加工费的,如果订货者是境内非工业企业 和境外企业,其产品生产量由加工企业统计;如果订货者是境内工业企业,产品生产量由委托企业(即 发包企业)统计,加工企业(即承包企业)不统计。 ℃经正式鉴定合格的新产品、自产自用的生产设备、未正式投入生产以前试生产的合格品以及基本 建设附产的合格品,都应包括在产品生产量中。 ℃用进口原材料或关键零件生产的产品,或用进口整套散装零件及用进口组装件加工、装配的产品, 不论是在国内销售还是外商经销,生产量均统计在国内同种产品生产量中。 ℃在我国国土范围内的外商投资和港、澳、台商投资工业企业生产的产品,其生产量全部统计在国 内同种产品生产量中。 区分来料加工与自备原材料生产的依据是加工企业与委托加工企业间的财务结算关系。如果委托企 业提供原材料而不与加工企业结算,加工企业收取加工费,产品返回委托企业销售,则这种模式是来料 加工;如果委托加工企业提供的原材料与加工企业是结算的,制成品由加工企业返给委托企业也是结算 的,则这种模式是自备原材料生产。 (3)工业产品生产量不应包括的内容 ℃在生产工业产品的同时,产生的下脚余料或废料,如冶金工业的氧化铁、中心注管、钢材切头、 切尾,机械工业的切屑,木材工业的锯末,粮食加工工业的糠、麸,酿酒工业的酒糟等,一般做下脚料 出售,不应统计为产品生产量。 ℃投入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没有完全消耗掉,而加以回收、提浓,再供本企业自用的,如机械工业 回收的润滑油,合成洗涤剂厂回收的盐酸、硫酸等都不计算产品生产量。 ℃企业从外购进的工业品,未经本企业任何加工的,不得作为本企业的产品生产量统计。 ℃某些产品在检验产品质量时,需做破坏性试验(如试验灯泡的使用寿命,手电池的间歇放电时间 等),这些用作试验的产品,不计算在产品生产量中。 销售量 指报告期内工业企业实际销售的由本企业生产(包括本期生产和非本期生产)的符合规定 的质量标准或定货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的工业产品的实物数量。凡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生产的产品,并且 加工企业只收取加工费的,如果订货者是境内非工业企业和境外企业,其产品销售量由加工企业(即承 包企业)统计;如果订货者是境内工业企业,产品销售量由委托企业(即发包企业)统计,加工企业不 统计。 区分来料加工与自备原材料生产的依据同产品产量中的规定。 (1)产品销售量的核算原则:产品销售量以产品销售实现为核算原则,即在产品已发出,货款已 经收到或者得到了收取货款的凭据时作为销售实现,统计产品销售量。按照企业销售方式的不同,产品 销售量统计遵从以下几种规定: ℃采用送货制销售的,产品如由本企业运输部门发运,以产品出库单上的数量、日期为准;如委托 专业运输部门发运,则以运输部门的承运单上的数量、日期为准。 ℃采用提货制销售的,以给用户开具的发票和提货单上的数量、日期为准。 ℃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产品,以企业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为准。 ℃采用预收货款销售的,在发出产品时作为销售。产品尚未生产出来,已预收货款或预开提货单的, 不应算作销售。 - 290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企业出口销售的产品,陆运以取得承运货物收据或铁路运单,海运以取得出口装船提单,空运以 取得空运运单,并向银行办理出口交单的数量、日期为准。企业自营出口的产品,在委托外贸部门代理 出口(实行代理制)的情况下,以收到外贸部门代办的运单和银行交单凭证的数量、日期为准。 (2)统计产品销售量应注意以下几点: ℃只有企业销售的合格产品才能统计其销售量,销售的次品不能计入产品销售量。 ℃企业直接从外购进产成品,只是更换了标签或包装的,不能作为销售量统计。 ℃分清产品销售和预售的界限:预售指产品还没有生产出来以前,用户为了购买这种产品事先向工 厂支付货款。预售不能算作销售。相反,有些产品采用了分期付款的形式,只要是用户拿到了这个商品, 不管货款是否已付清,作为企业已经取得了收取货款的凭证就应作为销售。 (3)售出产品退货的处理遵从以下规定 ℃退回报告期内销售的合格品,应从报告期销售量中扣除,同时计入库存量;退回报告期内销售的 不合格品,要在报告期销售量中扣除,还要同时扣除报告期生产量。 ℃退回报告期以前售出的合格品,报告期销售量不变,计入产品库存量中;退回报告期以前售出的 不合格品,报告期销售量和报告期生产量均不变。 ℃退回修理的产品,修理后仍交原用户的,不作为退货处理,在统计报表上不做反映。 企业自用及其他 本指标包括企业自用量和其他两部分。企业自用量又称企业自产自用量,指工业 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已作本企业产量统计的、又作为本企业生产另一种产品的原材料使用的产品的 数量。如钢铁企业用本企业生产的生铁炼钢,其计算了生铁产量又用于炼钢的生铁数量,应作为企业自 用量统计。但是,由本企业验收合格后,作为商品出售给本企业生活用、在建工程用或行政部门用的产 品数量,不能作为自用量统计,而作为销售量统计。如钢铁企业将本企业生产的钢材用于本企业房屋维 修的数量,应作为销售量而不是自用量统计。其他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将产品用于展览、捐赠、借 出以及报废等方面的产品数量和盘盈盘亏的数量。企业以促销手段搭售的产品不能视为捐赠,而应作为 销售对待。 销往省外 指企业在报告期内销往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包括出口)的数量。 6.重点能源商品经销情况 商品购进量 指从本单位以外的单位或个人购买和调入(开具正式发票,下同)的商品数量。购进 的各种商品,不论是否进入本单位仓库,凡是通过本单位结算货款的,都统计在商品购进量中。 商品购进量包括:(1)从工农业生产者、批发和零售业单位、住宿和餐饮业单位、出版社或报社 的出版发行部门和其他服务业单位购买的商品数量;(2)从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购买的商品数量; (3)从海关、市场管理部门购买的缉私和没收的商品数量。(4)从国(境)外直接进口的商品数量; (5)从居民收购的废旧商品数量。 商品购进量不包括:(1)为本单位自身经营用,而不是作为转卖而购买的商品数量,如材料物资、 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2)未通过买卖行为而收入的商品数量,如接收其他部门移交的、 借入的、代其他单位保管的、其他单位赠送的样品、加工回收的成品等;(3)经本单位介绍,由买卖 双方直接结算,本单位只收取手续费的业务;(4)销货退回、买方拒付货款的商品数量;(5)溢余商 品数量。 商品销售量 指销售和调出(开具正式发票,下同)给本单位以外的单位或个人的商品数量。销售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 291 - 的各种商品,凡是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凭证的,都统计在商品销售量中。 商品销售量包括:(1)售给城乡居民、社会集团消费和其他个人(如外来旅游者)的商品数量; (2)售给国民经济各行业用于生产、经营使用的商品数量,包括售给批发和零售业作为转卖或加工后 转卖的商品数量;(3)对国(境)外直接出口的商品数量。 商品销售量不包括:(1)未通过买卖行为付出的商品数量,如:转移、借出、归还、赠送等; (2)购货单位退回的商品数量;(3)商品的损耗数量;(4)经本单位介绍,由买卖双方直接结算, 本单位只收取手续费的业务;(5)出售本单位自用的废旧商品数量。 商品库存量 指本单位已取得所有权的全部商品数量。商品库存量必须按照规定时点核算,期初库 存量指报告期第一天零时的实际库存量,期末库存量指报告期最后一天 24 时的实际库存量。 商品库存量包括:(1)存放在本单位(如门市部、批发站、采购站、经营处)的仓库、货场、货 柜和货架中的商品数量;(2)挑选、整理、包装中的商品数量;(3)已记入购进而尚未运到的本单位 的商品数量,即发货单或银行承兑凭证已到而货未到的商品数量;(4)寄存在他处的商品数量,如因 购货方拒绝付款而暂时存在购货方的商品数量;(5)委托其他单位代销(未做销售货调出)尚未售出 的商品数量;(6)代其他单位购进尚未交付的商品数量。 商品库存量不包括:(1)所有权不属于本单位的商品数量,如商品已作销售但买方尚未取走的商 品数量,代替他人保管、运输、加工的商品数量,代其他单位销售(未做购进或调入)而未售出的商品 数量;(2)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商品数量(包括本单位所属加工厂和其他生产单位加工生产尚未收回成 品的商品数量);(3)外贸企业代理其他单位从国外进口,尚未付给订货单位的商品数量;(4)代国 家储备部门保管的商品数量。 购自省外 指企业在报告期内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包括进口)购进的能源产品数量。 销往省外 指企业在报告期内销往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包括出口)的数量。 损耗量及其他 本指标包括损耗量和其他两部分。损耗量一般指报告期内能源商品在库存或运输过 程中由于各种原因产生的损耗(如物理碰撞损伤、易挥发物料的挥发、液体物料的泄露等),以及企业库 存的盘盈盘亏的数量;其他是指能源经销企业在报告期内将能源商品用于消费、展览、捐赠、借出以及 报废等方面的数量。 7.能源产品 原煤 指煤矿生产的、经过验收符合质量标准的原煤。即:从毛煤中选出规定粒度的矸石(包括黄 铁矿等杂物)并且绝对干燥灰分在 40%以下的原煤。绝对干燥灰分虽在 40%以上,但经有关部门批准开 采,并有消费需求的劣质煤,亦应计入原煤产量。原煤分为无烟煤、烟煤、褐煤,在烟煤中又分为炼焦 烟煤和一般烟煤两种。原煤不包括石煤、泥煤(泥炭)和伴随原煤生产过程而采出的煤矸石。 原煤的计量 煤炭必须加工拣选,实行选后计量,即拣出粒度大于 50 毫米以上矸石后,经验收合格的,方可计 算原煤产量。凡有选煤厂的矿井,出井的煤必须经过选矸后,才能计量。没有选煤厂的矿井,也应采用 简易方法拣选,扣除矸石后,计算原煤产量。 原煤产量的计算应当以矿井主井口所采用的提升方式来定,但应扣除由井口提出毛煤到原煤筒仓 (储煤场)之前拣出的粒度大于 50 毫米的矸石。 - 292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1.采用皮带运煤时,应以核子秤计量计算原煤产量。 2.采用矿车运煤时,矿车计量以实际装载量计算,应扣除车底积煤。 3.箕斗提煤时,罐率或容积比重应每季测定一次,同时要进行全水分检查,全水分超过规定指标时, 应从容积比重中扣除其超过部分。 对已经验收的原煤产量,因存放日久或保管不善等其他原因而导致变质(如自燃或风化)的煤炭不 算废品,产量亦不扣除。 无烟煤 指煤化程度高的原煤。其特点是挥发分低、密度大、燃点高、碳含量高、无粘结性,燃烧 时多不冒烟。通常作为民用燃料,也可直接用于小型高炉炼铁等。无烟煤的干燥无灰基挥发分质量分数 一般在 10%以下。 炼焦烟煤 指主要可用于炼焦的烟煤,包括焦煤、1/3 焦煤、肥煤、气肥煤、气煤、瘦煤、贫瘦煤、 其他炼焦的烟煤。 一般烟煤 指除炼焦的烟煤以外的烟煤,包括贫煤、弱粘煤、不粘煤、长焰煤、1/2 中粘煤、其他 一般烟煤。 褐煤 指煤化程度低的煤,其外观多呈褐色,光泽暗淡,水分含量高,在空气中易于风化。褐煤的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质量分数一般在 37%以上,透光率小于等于 50%。褐煤多作发电燃料,也可作气化原 料和锅炉燃料,有的可用来制造磺化煤、活性碳、褐煤蜡的原料。 洗精煤(用于炼焦) 指原煤经洗选加工后,灰分较低、热值较高的用于炼焦的洗选煤产品,一般 为炼焦选煤厂洗选产出。用于炼焦的洗精煤灰分较低,一般不超过 12.5%。 其他洗煤 煤制品 指除用于炼焦的洗精煤以外的其他洗选煤产品。 指以原煤为原料制成的各种煤制品,包括水煤浆、型煤、煤粉等。 原油 指各种碳氢化合物的复杂混合物,通常呈暗褐色或者黑色液态,少数呈黄色、淡红色、淡褐 色。 (一)原油产量的计算原则: 1.原油产量按净原油量(即:扣除含水、泥沙后的原油量)计算。 2.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国家地下石油资源,从采油井采出的原油必须进入集输系统,尽量减少进入土 油池。 3.因事故、自然灾害及从探井、报废井、未交采油单位或未具备生产条件的井中产生的落地油,其 产量应按已销售、已利用和已回收的油量计算原油产量。 4.原油产量中包括从油(气)井井口直接回收或经处理装置回收的凝析油。 5.油田内部新管线投产后的管线存油,不能作为库存报产量,待管线报废时清除的原油才能计入报 告期原油产量中。凡是以前已报过的管线存油,在管线报废后,清除的原油不能再计入本期原油产量。 在进行原油平衡时,清除的原油作为增加期初库存处理,并在报表上注明此油量。 6.计算原油产量,必须建立定期盘库制度,通过检尺或流量计准确地计量。 7.计算原油产量的库存量,必须经化验,符合质量标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原油库存量不能作为计 产的盘库范围。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 293 - (二)原油产量的计算方法: 原油产量计算方法有两种:正算法和倒算法。 1.“正算法”是从生产角度出发,按生产工艺过程进行计算原油产量的方法。 2.“倒算法”就是从销售的角度根据销售量,自用量,及期末、期初库存差倒算出原油产量的计算方 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原油产量=(期末库存量+销售量+企业自用量-期初库存量)/(1-损耗率)+国际合作份额油原油商 品量,是指本期生产可供销售的产量。它反映企业为社会提供原油商品的总量,其计算公式如下: 原油商品量=原油产量-生产自用量-原油损耗量 企业原油自用量是指企业内部自用的全部原油量。包括生产自用量、矿区其它用量。 1.生产自用量是指围绕油气生产所用的油量(指在原油生产企业生产、集输、处理、储运过程中耗 用的原油量)。 2.矿区其它用油量是指油气田所属的文教、卫生、生活福利等部门的用油量。 原油损耗量是指原油在集输、储存、装卸、脱水、脱盐、脱气等过程中发生的自然损耗以及清罐、 事故损失。损耗定额必须定期测定,报有关部门批准执行。实际损耗低于定额的按实际损耗计算,超过 定额的按定额损耗计算。如因各阶段损耗难以确定或各时期变化不大时,可按测定的总损耗率计算。 清罐损耗量是指在油罐底部,因积有大量的泥、沙、杂质等,在清洗过程中发生的损耗,此项损耗 可以按实际报损。 事故损耗量是指原油在储输过程中因事故发生的损失。如跑油、溢油、漏油、火灾等事故损失量, 计算事故损失量时必须认真核实,将回收部分冲减损耗。 原油库存量是指全油田集输系统经净化处理符合规定质量标准的(或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所有油 罐的库存量之和。要建立定期的原油库存盘点制度,盘库要在规定的统一结算时点同时进行。 页岩油 指以页岩为主的页岩层系中所含的石油资源。其中包括泥页岩孔隙和裂缝中的石油,以及 泥页岩层系中的致密碳酸岩或碎屑岩邻层和夹层中的石油资源。通常有效的开发方式为水平井和分段压 裂技术。 天然气 指以气态碳氢化合物为主的各种气体的混合物,由有机物质经生物化学作用分解而成,或 与石油共存于岩石的裂缝和空洞中,或以溶解状态存在于地下水中;主要成分为甲烷(约占 85%—95%),还有乙烷、丙烷、丁烷等,是一种优质燃料和化工原料。天然气分为常规天然气和非常 规天然气。 常规天然气包括气田天然气、油田天然气(分为油田气层气、油田伴生溶解气)。 非常规天然气包括煤层气、页岩气、致密砂岩气等。 天然气体积随温度和压力的变化而变化,统计时按标准状态下(压力为 760 毫米汞柱,温度 20℃) 的体积计算。 天然气产量是指进入集输管网和就地利用的全部气量。 天然气产量的计算原则: 1.气田天然气产量是指从井口产出经过油、气、水分离,进入集输管网和就地利用第一次计量的全 - 294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部气量。 2.油田天然气产量是指从油井产出,在油、气、水三相分离分输点,第一次通过仪表连续计量进入 管网和就地利用的全部气量。 3.对不具备条件未经油、气、水分离的就地自用气量和边远井产气就地利用气量,仍可按测定消耗 定额的办法计算产气量。 4.经过油气水三相分离后的油井气中,可能含有一些凝聚物,应根据测定情况在气量中予以扣除。 天然气产量计算公式:天然气产量=销售量+企业自用气量+损耗量及输差+期末库存-期初库存 天然气销售量是指供给本企业以外用户,以及供本企业内部炼油厂、化工厂等部门用气量和其它综 合利用的气量。 天然气销售量按供气用途分为供大化肥用、供中小化肥用、其他工业用、商业用、城市民用、其他 用。 销售量中供本企业用气量,主要是指供给本企业内炼油、化工、碳黑、硫磺、化肥、制盐等用气量, 这部分气量计入其他工业用气量中。 企业自用气量是指企业内部自用的全部天然气量。它包括生产用气和其他自用气量。 1.生产自用气量,是指围绕油气生产所用的气量。 2.其他自用气量,是指油田所属的文教、卫生、生活福利等部门的用气量。 天然气损耗量及输差是指天然气输送过程中的损耗及输差。 煤层气 指储存在煤层中以甲烷为主要成分、以吸附在煤基质颗粒表面为主、部分游离于煤孔隙中 或溶解于煤层水中的烃类气体,是煤的伴生矿产资源,属非常规天然气。 页岩气 指赋存于富有机质泥页岩及其夹层中, 以吸附或游离状态为主要存在方式的非常规天然气, 成分以甲烷为主,是一种清洁、高效能源。 致密砂岩气 指覆压基质渗透率小于或等于 0.1×10-3μm2 的砂岩气层,单井一般无自然产能或自然 产能低于工业气流下限,但在一定经济条件和技术措施下可获得工业天然气产量。通常情况下,这些措 施包括压裂、水平井、多分支井等。 煤制天然气 指以煤为原料经过加压气化后,脱硫提纯制得的含有可燃组分的气体。 液化天然气 指液体状态的天然气,由气态天然气在一定温度和压力条件下液化而成,无毒、无色、 无味,在-161℃下的密度约为 425 千克/立方米。天然气在常温、常压状态为气态,占有的体积大,不利 于储存,液化后体积只有气态的 1/600 左右。天然气的主要成分——甲烷的临界温度为-82℃,故在常温 下不可能通过压缩而将其液化。而当将甲烷冷却到-161℃以下时,在常压下即转化为液体,即液化天然气 (LNG)。 原油加工量 指直接进入蒸馏装置及二次加工装置加工的原油量。 该指标是衡量炼化企业生产规模、 能力的一项基础指标,也是炼化企业计算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重要依据。因此,原油加工量作为一个特 殊的指标在产品产量中统计。 计算原油加工量必须具有一定的计量手段,一般用流量计计量,在计量表误差较大的情况下,也可 以用罐检尺方法计量,但不允许用产出量倒算。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 295 - 汽油 指直馏汽油和二次加工(如催化裂化、加氢裂化,催化重整和经精制的热裂化、焦化等)汽 油,按不同比例调和,加入适量抗氧防胶剂及金属钝化剂,必要时加入适量的抗爆剂(如加入抗爆剂还 要加入着色剂)而制成。本品为易燃、易挥发液体,具有良好的抗爆性能和燃烧性能,其蒸发性好,燃 烧完全,积炭少,对发动机部件及储油容器无腐蚀性,由于加有抗氧剂,产品具有较好的安定性,不易 过早氧化。 包括航空汽油和车用汽油。 1.航空汽油 指按国家规定的鉴定程序所通过的原料及生产工艺条件,由催化裂化、烷基化、催化 重整等装置所生产的汽油组分与其他高辛烷值组分(如工业异丙苯、抗爆剂、抗氧剂等)调合而成,主 要用于活塞式航空发动机燃料,其质量要求要比车用汽油高,一般加入染色剂以区分。航空汽油有辛烷 值和品度值两个质量控制指标。随着喷气内燃机的发展,航空汽油的用量已减少很多,目前主要用于直 升飞机和一些小型螺旋桨飞机以及喷气式飞机的启动等。 2.车用汽油 指由常减压装置蒸馏产出的直馏汽油组分、二次加工装置产出的汽油组分(如催化汽 油、加氢裂化汽油、催化重整汽油、加氢精制后的焦化汽油等)及高辛烷值汽油组分,按一定比例调合 后加入适量抗氧防胶剂、金属钝化剂,必要时加入适量的抗爆剂和甲基叔丁基醚(MTBE)等制成。代 表汽油质量等级的一个重要指标是抗爆性,辛烷值是表示汽油抗爆性的重要指标。 煤油 包括灯用煤油、航空煤油。 1.灯用煤油 指由常减压装置蒸馏的直馏煤油或二次加工经加氢精制的不含裂化组分的适宜馏分, 主要用于点灯照明和各种燃料器用油。 2.航空煤油 按国家规定的鉴定程序所通过的原料及生产工艺条件,由蒸馏装置的直馏煤油或经加 氢裂化、加氢精制生产的组分,单独或复合加入必要的、有利于改进与提高航空煤油质量的添加剂制成。 主要用于航空涡轮发动机作燃料,根据所适用的工作环境温度及发动机型号分为不同牌号。 柴油 指直馏柴油和经过精制的二次加工(如催化裂化、加氢裂化、热裂化、加氢精制的焦化的柴 油等),以不同比例调和而成的成品油。柴油分为轻柴油、重柴油。 1.轻柴油 指由常减压装置蒸馏产出的直馏柴油或经过精制的二次加工柴油组分(如催化裂化柴油、 加氢裂化柴油、加氢精制后的焦化柴油等)按一定比例调合而成,供转速为每分钟 1000 转以上的柴油 机使用的柴油。按凝固点划分为以下牌号:10 号、5 号、0 号、-10 号、-20 号、-30 号、-35 号、- 50 号等。 2.重柴油 指由常减压装置蒸馏产出的直馏重柴油,或经过精制的二次加工重质柴油组分(如催化 裂化柴油、加氢裂化柴油、经加氢精制的焦化柴油等),或与适量轻质柴油组分按不同比例调合而成, 供转速为每分钟 1000 转以下的柴油机使用的柴油。包括以下牌号:10 号、20 号、30 号等。 润滑油 指以原油经常减压蒸馏装置和二次加工所得的馏分油为原料,经糠醛精制和溶剂脱蜡或压 榨脱蜡,再经白土或加氢精制工艺所得的润滑油基础油,加入清净、分散、抗氧、抗腐、抗泡等添加剂 调合而成。 润滑油品种、规格、牌号较多,广泛应用于机械设备上,不同的应用领域要求使用不同的品种,不 同的使用环境和条件又要求使用不同的牌号。我国采用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分类标准,制定了国家标准 - 296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GB/T7631。目前润滑油分为 16 类:全损耗系统用油、齿轮用油、压缩机用油、主轴轴承用油、导轨用 油、液压系统用油、金属加工用油、电器绝缘用油、防护防蚀用油、汽轮机用油、热处理用油、蒸汽汽 缸用油、橡胶填充用油、白油、专用润滑油、热传导液等。 燃料油 包括船用燃料油、重油或其他燃料油。燃料油分为商品燃料油和自用燃料油。商品燃料油 指企业作为商品销售的燃料油;自用燃料油指本企业用作燃料和化肥、化工原料的自用油。 1.船用燃料油 由原油经蒸馏后的常压重油或减压渣油与适量的二次加工柴油组分按不同比例调合 而成。主要用于大型低速远洋船舶柴油机(转速低于每分钟 150 转)作燃料。包括:舰用燃料油、1000 秒船用燃料油、1500 秒船用燃料油及 0 号、2 号、5 号、6 号、23 号、其他船用燃料油。 2.重油 指原油经常减压装置蒸馏后的减压渣油与二次加工组分油按不同比例调合而成。主要用于 各种锅炉或其他工业炉燃料,也可用于重油制氢、生产合成氨和炭黑的原料。一般分为以下牌号:10 号、 20 号、60 号、100 号、200 号及其他重油。 属一部分石油轻馏分的泛称;用途不同,各种馏程亦不同。馏程自初馏点至 220℃左右,主 石脑油 要用作重整和化工原料;70—145℃馏分,称轻石脑油,生产芳烃的重整原料;70—180℃馏分,称重石脑 油,用作生产高辛烷值汽油。用作溶剂时,称作溶剂石脑油;来自煤焦油的芳香族溶剂油也称作重石脑 油或溶剂石脑油。 溶剂油 指以蒸馏装置的直馏汽油组分或催化重整的抽余油为原料,经精制、分馏而制成,按馏分 不同分为以下不同牌号:6 号抽提溶剂油,用于植物油萃取工艺中作抽提溶剂,也可作合成橡胶工艺中 的溶剂、化学试剂、化学溶剂等;70 号溶剂油,别名香花溶剂油,用于香花香料及油脂工业作抽提剂; 90 号溶剂油,别名 90 号石油醚,用于化学试剂、医药溶剂;120 号橡胶溶剂油,用于橡胶工业作溶剂; 190 号溶剂油,用于机械零件洗涤和工农业生产作溶剂;200 号溶剂油,用作油漆工业溶剂和稀释剂;260 号溶剂油,为煤油型特种溶剂;300 号彩色油墨溶剂油,用于制造高档油墨;航空洗涤油,用于航空机 件等精密机件的洗涤,也用作航空涡轮发电机点火燃料。 石蜡 指从石油、页岩油或其他沥青矿物油的某些馏出物中提取出来的烃类混合物,主要成分是固 体烷烃,无臭无味,为白色或淡黄色半透明固体。 液化石油气 亦称液化气或压缩汽油,是炼油精制过程中产生并回收的气体在常温下经加压而成的 液态产品。主要成分是丙烷、丁烷、丙烯、丁烯,主要用作石油化工原料,脱硫后可直接用作燃料。 石油焦 指以原油经常减压装置蒸馏所得的渣油或其以重油为原料,经焦化装置生产。产品按用途 分为三个牌号,每个牌号按质量分为 A、B 两类,牌号有 1#A、1#B、2#A、2#B、3#A、3#B 石油焦等。 主要用于制造石墨电极、碳素、碳化硅、碳化钙等产品的原料,也可直接用于冶炼、铸煅工艺作燃料。 石油沥青 指由原油经常减压装置蒸馏直接获得的渣油制品,也可以用减压渣油为原料经氧化,溶 剂脱出的沥青再经适度氧化或调合而成。是来自原油中的最重的组分,是高度缩合的多环烃类混合物, 具有良好的粘结性、绝缘性、不渗水性,并能抵抗许多化学药物的侵蚀,广泛用于道路工程、建筑工程、 水利工程、防护涂料以及保持水土、改良土壤等领域。沥青性能主要是以软化点、针入度、延伸度来表 示的。软化点表示沥青的耐热性能,软化点越高则耐热性能越好。针入度反映沥青的流变性能,为使道 路沥青与砂石粘结紧密,需要高针入度的沥青;而作为防腐用的专用沥青,则需要低针入度的沥青,防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 297 - 止流失。延伸度表示沥青的抗张性和可塑性,道路沥青要求的延伸度最高,是为了保证在低温下路面不 致受车辆碾压而出现裂缝。沥青按用途可分为普通沥青、道路沥青、建筑沥青、专用沥青,其中以道路 沥青的用量最大。 炼厂干气 指炼油厂炼油过程中产生并回收的非冷凝气体(也称蒸馏气),主要成分为乙烯、丙烯 和甲烷、乙烷、丙烷、丁烷等,主要用作燃料和化工原料。 其他石油制品 指石油加工过程中除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液化石油气、炼厂干气、石脑油、 润滑油、石蜡、溶剂油、石油焦、石油沥青以外的其他炼油产品。石油制品很多,目录中只列出了上述 主要品种,统计时为了简化,把除这些主要品种以外的其他石油产品归并在“其他石油制品”一个目录下 一起填报。 焦炭 指将各种经过洗选的煤炭按一定比例配合后,在隔绝空气的高温炭化室内经过热解、缩聚、 固化、收缩等复杂的物理化学过程形成的固体燃料,呈黑灰色块状、有光泽,燃烧时烟气少,具有不粘 结、不结块、低硫、低灰、坚硬、耐磨、耐压、富于气孔性等特点,主要用于冶金、化工、铸造等工艺 的燃料和原料。它包括各种生产方式生产的焦炭,即包括机械化焦炉、简易焦炉、土焦炉、煤气发生炉 等装置生产的所有焦炭和半焦炭。 发电量 指电厂(发电机组)在报告期内生产的电能量。它是发电机组经过对一次能源的加工转换 而生产出的有功电能数量,即发电机实际发出的有功功率(千瓦)与发电机实际运行时间的乘积。发电 量包括全部电力工业企业、自备电厂的产量。新装发电设备在未正式投入生产以前所发的电量以及发电 设备大修或改进后试运转期间所发的电量,凡被本厂或用户利用的,均应计入发电量中,未被利用的, 则不应计入。发电量中不包括电动的交直流变换、励磁机和周波变换的电量。 火力发电 指利用煤炭、燃油、燃气、生物质等燃料燃烧时产生的热能,通过火电动力装置转换成 电能的发电方式,包括燃煤发电,燃气发电,燃油发电,余热、余压、余气发电,生物质发电等。 燃煤发电 指利用煤炭燃烧时产生的热能,通过火电动力装置转换成电能的发电方式,包括煤矸石 发电。 煤矸石发电 指利用采煤和洗煤过程中排放的低热值固体废物(煤矸石)燃烧时产生的热能,通过 火电动力装置转换成电能的发电方式。通常需掺烧一定数量的原煤。 燃气发电 指利用气体燃料通过燃气轮机转变为机械能,带动发电机发电的发电方式,包括煤层气 发电。 煤层气发电 燃油发电 指利用煤层气燃烧时产生的热能,通过火电动力装置转换成电能的发电方式。 指将燃油燃烧时产生的热能,通过发电动力装置(电厂锅炉、汽轮机和发电机及其辅助 装置等)转换成电能的发电方式。主要包括渣油(重油)发电和柴(汽)油发电。 余热、余压、余气发电 生物质发电 指利用余热、余压、余气通过火电动力装置转换成电能的发电方式。 指利用生物质所具有的生物质能进行发电的发电方式, 包括农林废弃物直接燃烧发电、 沼气发电。 沼气发电 填埋气发电。 指利用厌氧发酵处理产生的沼气进行发电的发电方式,包括农林废弃物气化发电、垃圾 - 298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垃圾焚烧发电 指把经过分类处理后燃烧值较高的垃圾进行高温焚烧,产生热能通过火电动力装置 转换成电能的发电方式。 水力发电 指利用水位落差,配合水轮发电机产生电力的一种发电方式,也就是利用水的势能转为 水轮机的机械能,再以机械能推动发电机产生电能,包括抽水蓄能发电。 抽水蓄能发电 指利用电力系统负荷低谷时的电能抽水至上水库,在电力负荷高峰期再放水至下水 库发电的发电方式。 核能发电 指利用原子反应堆中核燃料(例如铀)缓慢裂变所释放的热能产生蒸汽驱动汽轮机再带动 发电机发电的一种发电方式。 风力发电 太阳能发电 指把风的动能转变成机械动能,再把机械能转化为电力动能的发电方式。 指先将太阳光或能转化为热能,再将热能转化成电能或者直接将太阳能转换成电能的 发电方式,主要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和太阳能光热发电。 太阳能光伏发电是利用太阳能电池直接将太阳能转换成电能的发电方式。 太阳能光热发电是指利用大规模阵列抛物或碟形镜面收集太阳热能,通过换热装置提供蒸汽,结合 传统汽轮发电机的工艺发电的发电方式。 潮汐能发电 指利用潮汐的动能和势能发电的发电方式。也就是在涨潮时将海水以势能的形式储存 在水库内,在落潮时利用高、低潮位之间的落差放出海水,推动水轮机旋转带动发电机发电。 地热能发电 指利用地下热能转变为机械能,然后再把机械能转变为电能的一种发电方式。能够把 地下热能带到地面并用于发电的载热介质主要是天然蒸汽(干蒸汽和湿蒸汽)和地下热水。 其他发电 指不属于上述各类的发电形式。 煤气 指煤、焦炭、半焦等固体燃料与燃料油等液体燃料干馏或气化所产生的可燃气体。包括焦炉 煤气、高炉煤气、发生炉煤气和油煤气等。 焦炉煤气 指炼焦过程中,煤炭经高温干馏后,在产出焦炭和其他焦化产品的同时产生的可燃性气 体,是炼焦产品的副产品。一吨煤在炼焦过程中可产出 730~780 千克焦炭和 300-340 立方米焦炉煤气 以及 35-42 千克焦油。焦炉煤气热值高、燃烧快、火焰短、生成废气比重小;主要成分为甲烷、氢和一 氧化碳等,可用作燃料和化工原料。 高炉煤气 指炼铁过程中从高炉炉顶逸出的可燃性气体,是炼铁过程的副产品;其理论燃烧温度约 为 1400-1500℃,含有大量粉尘(约 60-80 克/立方米),所以需要除尘处理,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将其和 空气预热以提高燃烧温度。据统计,高炉每消耗 1 吨焦炭约可产出 3800-4000 立方米高炉煤气(约有 60% 的燃料转变为高炉煤气)。在冶金联合企业,它主要用于焦炉,以及与焦炉煤气混合用作发电或其他燃 料。 发生炉煤气 指燃料在煤气发生炉中气化得到的可燃性气体。依据所用气化剂,发生炉煤气分为以 下四种: 空气煤气 亦称低热值煤气,气化剂为空气;发热量很低,用途不大,目前基本已不采用这种工艺。 混合煤气 气化剂为空气和适量蒸汽的混合物;多用于冶金、机械、建筑材料等工业的熔炉和加热 炉。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水煤气 - 299 - 气化剂为蒸汽;除用作燃料外,还可用作合成人造液体燃料的原料和有机合成工业的原料。 半水煤气 油煤气 水煤气与空气煤气的混合气;多用作合成氨的原料。 指以重油或其它石油产品为原料转换而成的煤气。 生物乙醇 指以淀粉质、糖质为原料,经发酵、蒸馏制得乙醇,脱水后,再添加变性剂(车用无铅 汽油)变性的燃料乙醇,也称为变性燃料乙醇。 生物柴油 指以油料作物如大豆、油菜、棉、棕榈等,野生油料植物和工程微藻等水生植物油脂以 及动物油脂、 餐饮垃圾油等为原料油通过酯交换或热化学工艺制成的可代替石化柴油的再生性柴油燃料。 8.水消费 取水量 指企业从各种水源直接提取或者从市场购买的用于厂区、办公区内工业生产活动的水量, 以实际获得的新水量为准。 用于工业生产活动的水量,包括主要生产用水、辅助生产用水(如机修、运输、空压站等)和附属 生产用水(如绿化、办公室、浴室、食堂、厕所、保健站等),不包括非工业生产单位的用水量(如基 建用水、厂内居民家庭用水和企业附属幼儿园、学校、对外营业的浴室、游泳池等的用水量)和居民生 活用水量。 取水量包括企业取自地表、地下、城镇供水工程的水,外购的再生水(中水)、其他水或水的产品, 以及企业为生产外供水或水产品而取用的水。不包括重复用水量、直流冷却水量、未利用直接排放的矿 井水和雨水量、污水处理企业处理的污(废)水量、水力发电动力用水量。 外供水量 指企业外供给其他单位的水或水产品的量,以离厂水量为准。包括外供给其他企业或市 场的原水、自来水、海水淡化水、矿泉水、纯净水等。不包括直流冷却水量、再生水(中水)、未利用 直接排放的矿井水和雨水量、北方地区供暖企业供给城镇热力网内循环的热水量、进入城镇污水管网和 直接排到自然环境中的水量。 地表淡水 指陆地表面形成的径流及地表贮存的淡水。包括江、河、淡水湖、水库等。 地下淡水 指地下径流或埋藏于地下的,经过提取可被利用的淡水。包括井水、地热水等。 自来水 指自来水厂将地表淡水、地下淡水经过“混凝、沉淀、过滤、消毒”等净水工序,达到国家 饮用水标准,通过城镇自来水管网供给工业生产、居民生活使用的水。 海水 指海洋的水。海水的取水量包括企业用来淡化、制盐、化工生产等海水资源利用所提取的海 水量,以及用于海水循环冷却补充水、脱硫、洗涤、除尘、冲渣、印染等的海水直接利用量,不包括海 水直流冷却水量。 指存在于陆地地表或地下,含盐量大于 1 克/升的水。包括微咸水、咸水湖和地下的咸 陆地苦咸水 水。不包括海水。 矿井水 指在采矿过程中,由于矿床开采破坏了地下水原始赋存状态而产生导水裂隙,使周围水沿 着原有的和新的裂隙渗入井下采掘空间进而形成的矿井涌水。收集、处理并已利用的矿井水填报取水量, 未利用直接排放的矿井水不填报取水量、外供水量、外排水量。 - 300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雨水 指通过集雨工程积蓄处理后被工业利用的雨水。雨水的取水量不包括天降雨、雪后流到江河、 湖泊、水库中的水,以及未经利用通过厂区内排水管道直接排放的雨水。 再生水(中水) 指以污(废)水为水源,经再生工艺净化处理后水质达到再利用标准的水。再生 水(中水)不填报外供量。有再生水(中水)取水的单位填报再生水(中水)的取水量。 海水淡化水 其他水 指经过特定生产工艺去除海水中的盐分后得到的淡化水。 指上述水资源品种没有涵盖的,或者界定不清的水及水的产品。包括软化水、除盐水、蒸 汽(需折算成同等质量的水)、蒸汽冷凝水、管道供应的热水(不含北方地区城镇热力网内循环的热 水)、瓶(桶)装纯净水、矿泉水、经过初步处理未达到自来水标准的水。不包括地热水、碳酸饮料、 茶饮料、果汁饮料、酒类、污(废)水。 外排水量 指完成生产过程和生产活动之后,经过企业厂区、办公区所有排水口排到企业外部的水 量。包括进入城镇污水管网的污(废)水量、直接排到自然环境中的水量。不包括外供水量、直流冷却 水量、未利用就直接排放的矿井水量。 外排水量计算方法: 1.实测法 企业排水口有计量装置,按照计量装置的计量数据计算外排水量。 2.排放系数法 外排水量=(取水量合计-外供水量合计)×排放系数。 不同类型的工业企业排放系数数值有所不同,一般在 0.6 至 0.9 范围内取值。 3.物料衡算法 外排水量=(取水量合计-外供水量合计)-(产品带走水量+漏失水量+蒸发水量+其他损失 量)。 企业排水口有计量装置,按照实测法计算外排水量。企业排水口无计量装置,按照排放系数法或者 物料衡算法计算外排水量。 重复用水量 指在确定的用水单元或系统内,所有未经处理和处理后又重复使用的水量总和。 满足下列任意一种情况,即可视为重复用水: 1.循环水:指在确定的用水单元或系统内,生产过程中已用过、再循环用于同一过程的水。例如火 力发电企业的循环冷却水。循环水量循环使用一次计算一次,根据循环水泵的流量乘以工作时间计算。 2.串联水:指在确定的用水单元或系统,由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或使用后、再用于另一单元或系统的 水。例如先用于冷却再用于洗涤的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用于烟气脱硫、冲渣(灰)的水。串联水量 重复使用一次计算一次。 3.回用水:指企业产生的,没有排放而是直接或经处理后再利用于某一用水单元或系统的水。例如 收集回用的蒸汽冷凝水,生产活动产生的、净化后回用的污(废)水,自来水厂冲洗沉淀池、滤池再处 理后回用的水。回用水量回用一次计算一次。 重复用水量不包括北方地区城镇热力网内循环的热水、火力发电设备内进行汽水循环的除盐水。 直流冷却水量 指企业取自河流、水库、湖泊、海洋,经一次使用后,直接排放回河流、水库、湖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 301 - 泊、海洋的冷却水量,多见于火(核)电企业。直流冷却水不填报取水量、外供水量、外排水量。企业 从直流冷却水系统中取水用做其他用途,则该部分应计入取水量。 利用河、湖、水库等的淡水进行直流冷却填报直流冷却水量(河湖水),利用海水进行直流冷却填 报直流冷却水量(海水)。 污水处理企业污水处理量 指污水处理企业取自企业外部并实际处理的污(废)水量。本指标仅限 污水处理企业填报。 污水处理企业指专业化进行城镇污水、工业废(污)水处理的企业或单位,不仅限 4620 行业(污 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的企业和单位。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污)水处理厂以及有污水处理业务 资质和污水处理系统,对外提供社会化服务、专门为工业园区、连片工业企业和周边工业企业处理工业 废(污)水(包括一并处理的周边地区生活污水)的法人单位。 - 302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六)研 发 活 动 研究与试验发展 简称研发,指在科学技术领域,为增加知识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 应用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三类活动。 基础研究 指为了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识(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运动规 律,获得新发现、新学说)而进行的实验性或理论性研究,它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 其成果以科学论文和科学著作为主要形式。 应用研究 指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的目的或目标。应用研究是为 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预定的目标探索应采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径。其 成果形式以科学论文、专著、原理性模型或发明专利为主。 试验发展 指利用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际经验所获得的现有知识,为产生新的产品、材料和 装置,建立新的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对已产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项作实质性的改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 作。其成果形式主要是专利、专有技术、具有新产品基本特征的产品原型或具有新装置基本特征的原始 样机等。在社会科学领域,试验发展是指把通过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获得的知识转变成可以实施的计划 (包括为进行检验和评估实施示范项目)的过程。人文科学领域没有对应的试验发展活动。 项目名称 按企业研发项目的立项计划书、项目任务书或项目合同书等有关立项资料中确定的项目 名称填写。 项目来源 按相应的分类填写代码,具体的分类及代码是:1.国家科技项目;2.地方科技项目;3. 其他企业委托研发项目;4.本企业自选研发项目;5.来自境外的研发项目;6.其他研发项目。 项目合作形式 按重要程度选择最主要的项目合作形式并按相应的代码填写,具体的分类与代码是: 1.与境外机构合作;2.与境内高校合作;3.与境内独立研究机构合作;4.与境内注册的外商独资企业合 作;5.与境内注册的其他企业合作;6.独立研究;7.其他。 项目成果形式 按重要程度选择最主要的项目成果形式并按相应的代码填写,具体的分类与代码 是:1.论文或专著;2.自主研制的新产品原型或样机、样件、样品、配方、新装置;3.自主开发的新 技术或新工艺、新工法;4.发明专利;5.实用新型专利;6.外观设计专利;7.带有技术、工艺参数的图 纸、技术标准、操作规范;8.基础软件;9.应用软件;10.其他。 项目技术经济目标 指项目立项时确定的技术经济目标。若一个项目有两个及以上的技术经济目 标,应按重要程度选择最主要的技术经济目标填写。具体的分类与代码是:1.科学原理的探索、发现; 2.技术原理的研究;3.开发全新产品;4.增加产品功能或提高性能;5.提高劳动生产率;6.减少能源 消耗或提高能源使用效率;7.节约原材料;8.减少环境污染;9.其他。 项目起始日期 填写项目列入企业计划或签订协议后、有组织进行开发的年月,即开始动用人力、 物力、财力投入到开发项目的年月。项目起始日期为 6 位编码,其中前 4 位为年份,后 2 位为月份(1 月至 9 月必须前补 0)。 项目完成日期 填写项目技术鉴定的年月,为 6 位编码,其中前 4 位为年份,后 2 位为月份(1 月 至 9 月必须前补 0)。如项目至当年底仍在继续进行,填写预期完成时间;如项目年内以失败告终,填写 000000;如项目未鉴定就投产,填写投产使用时间。 跨年项目所处主要进展阶段 选择当年所处最主要的进展阶段并按相应的代码填写,具体的分类与 代码是:1.研究阶段;2.小试阶段;3.中试阶段;4.试生产阶段。非跨年项目该指标免填。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参加项目人员 - 303 - 指报告期内企业编入某研发项目组并实际从事(参与)研发活动的人员。研发项目 组一般指企业认定的从事研发活动的最小单元,其人员指实际从事(参与)研发项目活动的时间(不包 括加班时间)占制度工作时间10%及以上的人员。若专职负责项目管理并且是某些项目组的成员、或某 人同时担负几个研发项目的研究任务,则按其最主要的项目填报,其他项目免填。若项目在报告期内确 认研发活动工作失败,也应按其实际情况填写参加项目组活动的人员。项目组人员不包括外单位参加本 企业研发项目的人员和临时协作人员。企业研发活动管理人员,一般不填报在项目组内。 项目人员实际工作时间 指报告期内项目组人员实际工作的时间,按月计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 项目的人员,应按项目分别计算工作时间,但一人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12 个月。 项目经费内部支出 指报告期内企业内部用于某研发项目的实际经费支出。包括劳务费、原材料费、 设备购置费、其他日常支出、外协加工费等。不包括相关折旧费用、长期费用摊销和无形资产摊销,委 托或与外单位合作进行项目研究而拨付给对方使用的经费,企业研发活动管理部门的费用,用于研发活 动目的的基建支出,以及为研发活动提供间接服务人员的费用等。 政府资金 全称为使用来自政府部门的研发资金,指报告期内企业某研发项目中使用的从政府有关 部门得到的研发活动资金,包括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试验费、政府科技贷款等。 研发人员合计 指报告期内企业内部直接参加研发项目人员,以及研发活动的管理和直接服务的人 员。不包括全年累计从事研发活动时间占制度工作时间 10%以下的人员。参加研发项目人员指企业编入 某研发项目组并实际从事(参与)研发活动的人员。研发项目组一般指企业认定的从事研发活动的最小 单元,其人员指实际从事(参与)研发项目活动的时间(不包括加班时间)占制度工作时间 10%及以上 的人员。若项目在报告期内确认研发活动工作失败,也应按其实际情况填写参加项目组活动的人员。项 目组人员不包括外单位参加本企业研发项目的人员和临时协作人员;研发活动管理人员包括企业主管研 发活动工作的负责人,企业研发活动管理部门(科研管理处、部、科等)的工作人员以及企业办技术中 心、科研院(所)、中试车间、试验基地、实验室等的管理人员;研发服务人员为研发活动提供直接服 务的人员包括为研发活动提供资料文献、材料供应、设备维护等服务的人员(含中试车间、实验室、试 验基地等的工人),但不包括为研发活动提供间接服务的保卫、医疗保健、司机、食堂人员、茶炉工、 水暖工、清洁工等人员。 研发人员合计中女性 指报告期内企业研发人员中的女性人员。 研发人员合计中全职人员 指报告期内企业研发人员中实际从事研发活动的时间占制度工作时间 90%及以上的人员。在企业研发活动管理部门(科研管理处、部、科等)专职从事研发管理工作的人员、 企业办研发机构中专职从事研发活动以及管理和直接服务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以外主要从事研发项目活 动的人员可视作全职人员。 研发人员合计中本科毕业及以上人员 指报告期内企业研发人员中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研发经费支出合计 指报告期内企业研发活动的经费支出合计,包括企业内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 当年形成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支出和委托外单位开展研发的经费支出。 研发经费支出合计中使用来自政府部门的研发资金 指报告期内企业使用的从政府有关部门得到 的研发活动资金,包括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试验费、政府科技贷款等。 企业内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 指报告期内企业内部研发活动的直接支出,以及用于研发活动的管 理费、服务费以及外协加工费等支出。不包括当年形成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支出、委托外单位开展研发 的经费支出、生产性活动支出、归还贷款支出以及购买专利等无形资产支出。对于在财务上单独核算研 - 304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究开发费或技术开发费的企业,该指标直接抄取相应会计科目当年实际发生额,包括人员人工费、直接 投入(包括原材料费等)、折旧费用与长期费用摊销、无形资产摊销、其他费用(含设计费、装备调试 费等)等。对于在财务上未单独核算研究开发费或技术开发费的企业,该指标应分项目归集整理,即按 项目分列人员劳务费、原材料费、其他费用等支出项,再加上未列入项目经费的相关人员工资、管理和 服务费用等支出取得。 企业内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中人员人工费(包含各种补贴) 指报告期内企业支付给研发人员 的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种保险、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研发人员任职 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企业内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中原材料费 指报告期内企业为实施研发项目而购买的原材料等相 关支出。如:水和燃料(包括煤气和电)使用费等,实际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备用配件、外购半 成品,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 产品的检验费等。 企业内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中折旧费用与长期费用摊销 指报告期内企业为实施研发活动而购 置的仪器和设备以及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用,包括研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 待摊费用。 企业内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中无形资产摊销 指报告期内企业因研发活动需要购入的专有技术 (包括专利、非专利发明、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所发生的费用摊销。 企业内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中的其他费用 指报告期内企业为研发活动所发生的除人员人工费、 原材料费、折旧费用与长期费用摊销、无形资产摊销等费用之外的其他费用,包括用于研发活动的设 计费、装备调试费、办公费、通讯费、专利申请维护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等。 当年形成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支出 指报告期内企业形成的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原价。对于研发与 生产共用的固定资产应按比例进行分摊,其中仪器和设备一般应按使用时间进行分摊,建筑物一般应按 使用面积进行分摊。 当年形成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支出中的仪器和设备 指报告期内企业形成的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 中的仪器和设备原价。其中,设备包括用于研发活动的各类机器和设备、试验测量仪器、运输工具、工 装工具等。 委托外单位开展研发的经费支出 指报告期内企业委托外单位或与外单位合作进行研发活动而拨 给对方的经费。不包括外协加工费。 委托外单位开展研发的经费支出中对境内研究机构的支出 指报告期内企业委托或与境内独立研 究机构合作开展研发活动而支付予其的经费。 委托外单位开展研发的经费支出中对境内高等学校支出 指报告期内企业委托或与境内高等学校 合作开展研发活动而支付予其的经费。 委托外单位开展研发的经费支出中对境内企业支出 指报告期内企业委托或与境内企业合作开展 研发活动而支付予其的经费。 委托外单位开展研发的经费支出中对境外支出 指报告期内企业委托或与国外或港澳台机构合作 开展研发活动而支付予其的经费。 期末机构数 指报告期末企业办研发机构的数量。企业办研发机构指企业自办(或与外单位合办), 管理上同生产系统相对独立(或单独核算)的专门研发活动机构,如企业办的技术中心、研究院所、开 发中心、开发部、实验室、中试车间、试验基地等。企业办研发活动机构经过资源整合,被国家或省级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 305 - 有关部门认定为国家级或省级技术中心的,应按一个机构填报。与外单位合办的研发活动机构若主要由 本企业出资兴办,则由本企业统计,否则应由合办方统计。企业研发管理职能处(科)室(如科研处、 技术科等)一般不统计在内;若科研处、技术科等同时挂有研发活动机构的牌子,视其报告期内主要工 作任务而定,主要任务是从事研发活动的可以统计,否则不予统计。本指标不含企业在国外或港澳台设 立的研发活动机构数。 机构人员合计 指报告期内企业办研发活动机构中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合计。 机构人员合计中博士毕业 指报告期内企业办研发机构中从事研发活动具有博士学历或博士学位 的人员。 机构人员合计中硕士毕业 指报告期内企业办研发机构中从事研发活动具有硕士学历或硕士学位 的人员。 机构经费支出 指报告期内企业办研发机构用于内部开展研发活动实际支出的总费用。包括机构人 员劳务费(含工资)支出、机构业务费支出、管理费支出、固定资产购建支出以及其他维持机构正常工 作的日常费用等的支出总和。不包括相关折旧费用、长期费用摊销和无形资产摊销等费用。 期末仪器和设备原价 指报告期末企业办研发机构固定资产中仪器和设备的原价,不包括长期闲置 不用的仪器和设备。 期末仪器和设备原价中进口 指报告期末企业办研发机构固定资产中从境外购入的仪器和设备的 原价,不包括长期闲置不用的仪器和设备。 当年专利申请受理数 指报告期内企业作为第一申请人向境内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 并被受理的件数。 当年专利申请受理数中发明专利 指报告期内企业作为第一申请人向境内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提 出发明专利申请并被受理的件数。 期末有效发明专利数 指报告期末企业作为第一专利权人拥有的、经境内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授权 且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件数。 期末有效发明专利数中境外授权 指报告期末企业作为第一专利权人拥有的、经国外或港澳台知识 产权行政部门授予且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件数。 期末有效发明专利数中已被实施 指报告期末企业作为第一专利权人拥有的、经境内外知识产权行 政部门授权且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中已被实施的件数。专利实施是指专利权人自行或其他单位及个人 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 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专利所有权转让及许可数 指报告期内企业向外单位转让专利所有权或允许专利技术由被许可单 位使用的专利件数。 专利所有权转让及许可收入 指报告期内企业向外单位转让专利所有权或允许专利技术由被许可 单位使用而得到的收入。包括当年从被转让方或被许可方得到的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收入,以及利润 分成、股息收入等。 新产品产值 指报告期内企业生产的新产品的产值。新产品是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 生产的全新产品,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有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 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新产品既包括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新产品,也包括企业自行 研制开发,未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从投产之日起一年之内的新产品。 新产品销售收入 指报告期内企业销售新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 - 306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新产品销售收入中出口 指报告期内企业将新产品销售给外贸部门和直接出售给外商所实现的销 售收入。 发表科技论文 指报告期内企业立项的研发项目产生的、并在有正规刊号的刊物上发表的科技论文 数量。 期末拥有注册商标 指报告期末企业作为第一商标注册人拥有的、经境内外商标行政部门核准注册 且在有效期内的商标件数。包括在境内和境外注册的商标件数,一件商标在境内外同时注册时只统计一 件。 期末拥有注册商标中境外注册 指报告期末企业作为第一商标注册人拥有的、经国外或港澳台商标 行政部门核准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商标件数。 形成国家或行业标准 指报告期内企业在自主研发或自主知识产权基础上形成的经有关部门批准 的国家或行业标准项数。 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减免税 指报告期内企业按有关政策和税法规定税前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 活动费用所得税,按当年税务部门实际减免的税额填报。对尚未得到当年减免税额的企业,按上年实 际减免税额填报。 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 指报告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依法享受的企业所得税减免额, 按当年税务部门实际减免的税额填报。对尚未得到当年减免税额的企业,按上年实际减免税额填报。 引进境外技术经费支出 指报告期内企业用于购买国外或港澳台技术的费用支出,包括产品设计、 工艺流程、图纸、配方、专利等技术资料的费用支出,以及购买关键设备、仪器、样机和样件等的费用 支出。 引进境外技术的消化吸收经费支出 指报告期内企业引进境外技术的消化吸收经费支出。引进技术 的消化吸收指对引进技术的掌握、应用、复制而开展的工作,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创新。引进技术的消 化吸收经费支出包括:人员培训费、测绘费、参加消化吸收人员的工资、工装、工艺开发费、必备的配 套设备费、翻版费等。消化吸收经费支出中属于研发活动的经费支出,除包含在本项外,还要计入研发 经费支出中。 购买境内技术经费支出 指报告期内企业购买境内其他单位科技成果的经费支出。包括购买产品设 计、工艺流程、图纸、配方、专利、技术诀窍及关键设备的费用支出。 技术改造经费支出 指报告期内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而发生的费用支出。技术改造指企业在坚持科技 进步的前提下,将科技成果应用于生产的各个领域(产品、设备、工艺等),用先进工艺、设备代替落 后工艺、设备,实现以内涵为主的扩大再生产,从而提高产品质量、促进产品更新换代、节约能源、降 低消耗,全面提高综合经济效益。 期末企业在境外设立的研发机构数 指报告期末企业在国外或港澳台自办(或与外单位合办)的专 门研发活动机构。与外单位合办的研发机构若主要由本企业出资兴办,则由本企业统计,否则应由合办 方统计。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 307 - (七)固定资产投资 控股情况 根据企业实收资本中某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的实际投资情况,或出资人对企业资产的实 际控制、支配程度进行分类。具体分为国有控股、集体控股、私人控股、港澳台商控股、外商控股和其 他六类。 1.国有控股:包括:(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 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 50%的国有绝对控股。(2)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 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 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 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国有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 制权的国有协议控股。(3)投资双方各占 50%,且未明确由谁绝对控股的企业,若其中一方为国有经济 成分的,一律按国有控股处理。 2.集体控股:包括:(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集体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 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 50%的集体绝对控股。(2)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 集体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 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 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集体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 制权的集体协议控股。 3.私人控股:包括:(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私人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 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 50%的私人绝对控股。(2)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 私人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 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 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私人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 制权的私人协议控股。 4.港澳台商控股:包括:(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港澳台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 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 50%的港澳台商绝对控股。(2)在企业的全部 实收资本中,港澳台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 50%,但相对大于 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港澳台商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 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港澳台商协议控股。 5.外商控股:包括:(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外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 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 50%的外商绝对控股。(2)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 外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 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 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外商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 制权的外商协议控股。 6.其他:除上述五类以外的控股情况。 非企业按照投资项目的出资比例划分。 隶属关系 指本单位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按照国家标准《单位隶属关系代码》 (GB/T12404-1997)分为:中央、省、地、县和其他。中央与地方双重领导的单位,以领导为主的一方来 划分中央属或地方属。各级政府(中央、省、地、县、乡、镇)、党委、人大、政协等机关的隶属关系填 写本级。如:省政府的隶属关系填“省”。居委会、村委会的隶属关系分别填“居委会”和“村委会” 。 隶属于“中央”的单位兴办的集体企业,隶属关系填“其他”;省属以下的企业(单位)办的企业(单位), - 308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其隶属关系与企业(单位)本身的隶属关系一致。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外省(自 治区、直辖市)的办事机构所开办的第三产业等单位填“其他” 。 建设性质 指固定资产再生产的性质,按整个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一个建设项目只能有一种 建设性质。 新建 指从无到有“平地起家”开始建设的项目。现有企业、事业、行政单位投资的项目一般不属 于新建。但如有的单位原有基础很小,经过建设后新增的固定资产价值超过该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原 有固定资产价值(原值)三倍以上的,也应作为新建。 扩建 指为扩大原有产品的生产能力(或效益)或增加新的产品生产能力,而增建的生产车间(或 主要工程)、分厂、独立的生产线等项目。行政、事业单位在原单位增建业务性用房(如学校增建教学 用房、医院增建门诊部、病房等)也作为扩建。 现有调查单位为扩大原有主要产品生产能力或增加新的产品生产能力,增建一个或几个主要生产车 间(或主要工程)、分厂,同时进行一些更新改造工程的,也应作为扩建。 改建和技术改造 指对原有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或更新(包括相应配套的辅助性生产、生活福利设施) 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包括调查单位为适应市场变化的需要,而改变的主要产品种类(如军工企业转民 用产品等)的建设项目;原有产品生产作业线由于各工序(车间)之间能力不平衡,为填平补齐充分发 挥原有生产能力而增建但不增加主要产品生产能力的建设项目。技术改造是指调查单位在现有基础上用 先进的技术代替落后的技术,用先进的工艺和装备代替落后的工艺和装备,以改变企业落后的技术经济 面貌,实现以内涵为主的扩大再生产,达到提高产品质量、促进产品更新换代、节约能源、降低消耗、 扩大生产规模、全面提高社会经效益的目的。 技术改造具体包括以下内容:机器设备和工具的更新改造;生产工艺改革、节约能源和原材料的改 造;厂房建筑和公共设施的改造;保护环境进行的“三废”治理改造;劳动条件和生产环境的改造等。 单纯建造生活设施 指在不扩建、改建生产性工程和业务用房的情况下,单纯建造职工住宅、托儿 所、子弟学校、医务室、浴室、食堂等生活设施的项目。 迁建 指为改变生产能力布局或由于城市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需要等原因而搬迁到另地建设的项目。 在搬迁另地的建设过程中,不论是维持原来规模还是扩大规模都按迁建来统计。 恢复 指因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使原有固定资产全部或部分报废,以后又投资恢复建设的项目。 不论是按原规模恢复还是在恢复的同时进行扩建的都按恢复项目统计。尚未建成投产的建设项目因自然 灾害而损坏重建的,仍按原有建设性质划分。 单纯购置 指单纯购置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工具、器具而不进行工程建设的项目。有些调查单位当 年虽然只从事一些购置活动,但其设计中规定有建筑安装活动,应根据设计文件的内容来确定建设性质, 不得作为单纯购置统计。 项目类别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指工业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 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实现内涵式发展的投资活动。该指标用于反映投资转型升级情况。工业企 业技术改造项目必须是工业投资项目(项目行业编码在 0610 到 4690 之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包 括建设性质为改建和技术改造的全部工业投资项目,以及扩建、迁建、恢复和单纯购置项目中属于技术 改造性质的工业投资项目。 棚户区改造项目 指以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为目的投资项目,包括城市棚户 区(危旧房)改造房、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房、国有林区棚户区和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房、国有垦区危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 309 - 房改造房和中央下放的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房。该指标用于反映棚户区改造投资情况。棚户区改造项目 属于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项目行业编码应为 7090。 涉农项目 指第一产业全部投资项目,以及第二、三产业中使用财政资金用于三农领域的建设项目, 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道路、水利、燃气、供水等)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乡村旅游建设、农 村物流园建设、农村科技创新项目等。该指标用于反映使用涉农资金项目的投资情况。 项目开工时间 指项目开始建设的年月。代码 6 位,代码前 4 位为年份,后 2 位为月份,在填写 1—9 月份编码时,十位上应补“0”。按建设项目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第一次开始施工的年月填 写。如果没有设计文件,就以计划方案规定的永久性工程实际开始施工的年月为准。建设项目永久性工 程的开工时间,一般是指永久性工程正式破土开槽开始施工的时间,作为建筑物组成部分的正式打桩也 算为开工。在此以前的准备工作,如工程地质勘察、平整场地、旧有建筑物的拆除、临时建筑、施工用 临时道路、水、电等工程都不算正式开工。总体设计内的工程开工之前,用迁移补偿费先进行拆迁还建 工程的项目不算正式开工。以前年度全部停缓建在本年复工的项目,仍按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 第一次正式开工的年月填报,不按复工的时间填报开工年月。 没有土建工程的项目,开工时间填写安装工程开始施工的时间。水利、交通、铁路等需要进行大量 土、石方工程的项目,开工时间按开始进行土、石方工程的时间填写。 本年全部投产时间 指建设项目按计划规定的生产能力(或效益)在本年内按合同规定全部建成, 经验收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引进项目并应按合同规定经过试生产考核达到验收标准,经双方签字 确认)正式移交生产或交付使用的时间。 期末项目建设状态 在建 指报告期末建设项目状态情况。 指项目本年正式进行过建筑或安装施工活动,但在报告期末尚未建成投产,处于建设阶段。 包括本期施工项目,也包括以前年度施过工结转到本期尚未开工的建设项目。 报告期末已经成立专门的筹集机构,且财务上可以独立核算的筹建项目,期末建设状态也可以填 “在建”,但不能报送建设用地费,建设用地费只有在项目正式开工时才能报送。不能满足成立筹建机 构和独立核算两个条件的项目,只有在项目正式开工时才能上报,不能按筹建项目上报。 全部投产 指项目按计划规定的生产能力(或效益)在报告期内全部建成,经验收合格或达到竣工验 收标准。 全部停缓建 指在报告期内经批准并已收到全部停缓建通知的项目。 1.固定资产投资额和新增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投资额 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 的费用的总称。 当前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不包括: (1)属于大修理、养护、维护性质的工程(如设备大修、建筑物翻修和加固、农田水利工程和堤 防、水库、铁路大修、道路日常养护、景观维护等),这类性质的支出费用在财务上作为成本费用,不 进行资本化,不替换原有的固定资产,不增加新的固定资产,属于生产范畴,不属于投资活动; (2)临时性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解决生产经营上的临时需要而租入的固定资产,一 般租期较短,租赁期满后固定资产由租赁公司收回。因此,临时性租赁的固定资产不能纳入投资统计范 - 310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围。但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应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 (3)单纯购置旧房屋、建筑物或旧设备; (4)单纯土地平整,即土地一级开发;单纯围海造地;单纯房屋装修、村容整治; (5)流动资产投资不属于固定资产投资活动,无论是否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相关,均不应纳入固 定资产投资统计; (6)购置商品房转为保障性住房的投资不应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填报固定资产投资额指标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以前年度开工建设的项目,本年纳入统计范围,已完成投资只能纳入累计完成投资,不能填 报本年完成投资; (2)不得以一个批复为理由,打捆上报农林牧渔项目、电信项目、农村电网改造、新农村建设、 农村公路建设、油田改造、设备购置等项目; 民间固定资产投资 指具有集体、私营、个人性质的内资企事业单位以及由其控股(包括绝对控股 和相对控股)的企业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造或购置固定资产的投资。 民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的工商登记注册类型和控股情况来确定,包 括: (1)工商登记注册的集体、股份合作、私营独资、私营合伙、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个体户、个人 合伙等纯民间主体的固定资产投资; (2)工商登记注册的混合经济成分中由集体、私营、个人控股的投资主体单位的全部固定资产投 资。 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主体划分如下: 纯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主体 混合经济投资主体 120 集体企业 143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130 股份合作企业 15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42 集体联营企业 160 股份有限公司 149 其他联营企业 210 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170 私营企业 220 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190 其他企业 240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企业 410 个体户 290 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420 个人合伙 310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320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90 其他外商投资企业 注:混合经济投资主体是否属于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主体须根据统计报表中填报的控股情况确定。 基础设施投资 指为社会生产和生活提供基础性、大众性服务的工程和设施,是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 的基本条件。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公共设施,如电力、电信、自来水、管道煤气、卫生设施、 排污、固体废弃物的收集与处理;2.公共工程,如大坝、灌溉及排水用的渠道工程;3.交通运输设施,如 公路、铁路、港口、机场、水路。按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具体包括下列行业: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行业代码 44 45 46 53 54 55 56 57 58 60 63 64 76 77 78 - 311 - 行业名称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铁路运输业 道路运输业 水上运输业 航空运输业 管道运输业 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 邮政业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水利管理业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公共设施管理业 说明:为了避免工业和基础设施两大领域之间的数据重复,国家统计局通常发布的基础设施投资口 径为基础设施投资(不含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具体包括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 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邮政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 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水利管理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公共设施管理业。 计划总投资 指在建的建设工程按照总体设计(或按设计概算或预算)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计划 需要的总投资。没有总体设计的建设工程,分别按报告期施工工程的计划总投资合计数填报。单纯购置 单位应填报单纯购置的计划总投资。计划总投资是反应固定资产投资在建总规模的重要指标,也是检查 工程进度,计算建设周期的依据之一。 计划总投资按以下办法确定填报: (1)有上级批准计划总投资的,填列上级批准数额。在上级批准计划总投资后,又批准调整(追 加或减少)时,应填列批准后的调整数字; (2)无上级批准的计划总投资的,填列有关权威单位编制的概算或预算中的计划总投资; (3)前两者都没有的,填列年内施工工程计划总投资。 自开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 指从开始建设到本期止累计完成的全部投资。其计算范围原则上应与 “计划总投资”指标包括的工程内容相一致。报告期以前已建成投产或停、缓建工程完成的投资以及拆 除、报废工程的投资,仍应包括在内。但转出的“在建工程”累计投资应予以扣除,转入的“在建工程” 以前年度完成的投资应当包括。 本年完成投资 指从本年 1 月 1 日起至报告期完成的全部投资额。本年完成投资是反映本年的实际 投资规模,计算有关投资效果,进行国民经济核算和经济分析的重要指标。 完成投资额是以货币表示的工作量指标,包括实际完成的建筑安装工程价值,设备、工具、器具的 购置费,以及实际发生的其他费用。没用到工程实体的建筑材料、工程预付款和没有进行安装的需要安 装的设备等,不能计入投资完成额。 计算投资额所依据的价格: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额一般按预算价格计算。实行招标的工程,按中标价 格计算。凡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协商同意的工程价差、量差,且经建设单位同意拨款的,应视同 修改预算价格。建筑安装工程应按修改后的预算价格计算投资完成额。 对于某些工程已进入施工但施工预算尚未编出的,统计报表可根据工程进度先按设计概算或套用相 同的结构、类型工程的预算综合价格计算,待预算编出后再进行调整。 - 312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建设单位议价购料供应给施工单位,材料价差部分未转给施工单位的,建设单位应将这部分价差包 括在建安工程投资中。 设备、工具、器具购置投资额一律按实际价格,即支出的全部金额计算。外购设备、工具、器具除 设备本身的价格外,还应包括运杂费、仓库保管费等。自制的设备、工具、器具,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 出计算。 其他费用的价格一般按财务部门实际支付的金额计算。 国内贷款利息按报告期实际支付的利息计算投资完成额,并作为增加固定资产的费用处理。 利用国外资金或国家自有外汇购置的国外设备、工具、器具、材料以及支付的各种费用,按实际结 算价格折合人民币计算。 本月完成投资 住宅投资 指从本月 1 日起至报告期完成的全部投资额。 指为建造专供居住使用的房屋而进行的投资,包括建造职工家属宿舍和集体宿舍(包括 职工单身宿舍、学生宿舍)等完成的投资。住宅是根据单项工程的直接用途确定的,在计算住宅投资时 应将与其有关的设备购置和其他费用一并计入。调查单位只填报自己建造的住宅,不包括购置的商品房。 建筑工程 指各种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又称建筑工作量。这部分投资额必须兴工动料,通过 施工活动才能实现,是固定资产投资额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工程包括: (1)各种房屋如厂房、仓库、办公室、住宅、商店、学校、医院、俱乐部、食堂、招待所。包括: 房屋的土建工程;列入房屋工程预算内的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的价值及装设油饰工程; 列入建筑工程预算内的各种管道(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排水等管道)、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等 的敷设工程。 (2)设备基础、支柱、操作平台、梯子、烟囱、凉水塔、水池、灰塔等建筑工程;炼焦炉、裂解 炉、蒸汽炉等各种窖炉的砌筑工程及金属结构工程。 (3)为施工而进行的建筑场地的布置、工程地质勘探,原有建筑物和障碍物的拆除,平整场地、 施工临时用水、电、汽、道路工程,以及完工后建筑场地的清理、环境绿化美化工作等。 (4)矿井的开凿,井巷掘进延伸,露天矿的剥离,石油、天然气钻井工程和铁路、公路、港口、 桥梁等工程。 (5)水利工程,如水库、堤坝、灌溉以及河道整治等工程。 (6)防空、地下建筑等特殊工程及其他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指各种设备、装置的安装工程,又称安装工作量。安装工程包括: (1)生产、动力、起重、运输、传动和医疗、实验等各种需要安装设备的装配和安装,与设备相 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等装设工程,附属于被安装设备的管线敷设工程,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 保温、油漆等工作。 (2)为测定安装工程质量,对单个设备、系统设备进行单机试运、系统联动无负荷试运工作(投 料试运工作不包括在内)。 在安装工程中,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价值。 设备工器具购置 指报告期内购置或自制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具、器具的价值。 (1)设备:指各种生产设备、传导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等。分为需要安装的设备和不需要 安装的设备两种。 需要安装的设备(简称“需安设备”):是指必须将其整体或几个部位装配起来,安装在基础上或 建筑物支架上才能使用的设备。如轧钢机、发电机、蒸汽锅炉、变压器、塔、换热器、各种泵、机床等。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 313 - 有的设备虽不要基础,但必须进行组装工作,并在一定范围内使用,如生产用电铲、塔吊、门吊、皮带 运输机等也作为需要安装的设备统计。 不需要安装的设备(简称“不需安设备”):指不必固定在一定位置或支架上就可以使用的各种设 备,如电焊机、叉车、汽车、机车、飞机、船舶以及生产上流动使用的空压机、泵等。 (2)工具、器具:指具有独立用途的各种生产用具、工作工具和仪器。如生产和维修用的切削工 具、压延工具、铆焊工具、模压器、铸型、风镐等,检验、实验测量用的各种计量、分析、化验仪器, 以及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包装容器等。 购置旧设备 指从外单位购入的,已经使用过的各种设备,不包括从国外购进的旧设备。旧设备一 般是指在国内其他单位作为固定资产使用过的设备。(单纯购置旧设备的项目不填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表)。 其他费用 指在固定资产建造和购置过程中发生的,除建筑安装工程和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完成 额以外的应当分摊计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费用,不指经营中财务上的其他费用。 旧建筑物购置费 建设用地费 指购置已使用过的各种旧房屋及其他建筑物,即对旧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的赔偿费。 指建设项目通过各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土地购置费 指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出让金。 (2)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 指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土地补偿费、附着物(房屋和树木等)和青苗补偿费、 安置补偿费、征地动迁费、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以及土地征收管理费等。 (3)土地复垦及补偿费 指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破坏的土地,按规定支付的土地复垦费用和土地损失补偿费用。 (4)土地使用税 指建设期间按规定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 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 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 (5)耕地占用税 指建设单位按规定缴纳的耕地占用税。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建设为征收对象的税种, 属于一次性税收。纳税人是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建设的单位和个人。耕地占用税采用定额税率, 其标准取决于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和经济发达程度。 (6)契税 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 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本年新增固定资产 指在报告期已经完成建造和购置过程,并已交付生产或使用单位的固定资产的 价值,包括已经建成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工程投资和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具、器具的投资及 有关应摊入的费用。属于增加固定资产价值的其他建设费用,应随同交付使用的工程一并计入新增固定 资产。 调查单位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发生的建设用地费计入新增固定资产;房地产开发企业、 工业商业等企业通过出让或“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发生的建设用地费不计入新增固定资产。 租用建设用地的费用,不计入新增固定资产投资。 - 314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2.房屋建筑面积及价值 房屋建筑面积及价值以房屋单位工程(栋)为核算对象,不是按各栋施工房屋中部分或层次分割计 算。 房屋施工面积 指报告期内施工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积。包括本期新开工的房屋建筑面积、上期跨入 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上期停缓建在本期恢复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本期竣工的房屋建筑面积 以及本期施工后又停缓建的房屋建筑面积。多层建筑应填各层建筑面积之和。 房屋竣工面积 指报告期内房屋建筑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达到住人和使用条件,经验收鉴定 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可正式移交使用的各栋房屋建筑面积的总和。 竣工面积以房屋单位工程(栋)为核算对象,在整栋房屋符合竣工条件后按其全部建筑面积一次性 计算,而不是按各栋施工房屋中已完成的部分或层次分割计算。 计算房屋竣工面积,要求严格执行房屋竣工验收标准。民用建筑一般应按设计要求在土建工程和房 屋本身附属的水、电、卫(包括设计中有的煤气、暖气)工程已经完工,通风、电梯等设备已经安装完 毕,做到水通、灯亮,经验收鉴定合格,并正式交付给使用单位后,才能计算竣工面积。工业及科研等 生产性房屋建筑一般应按设计要求在土建工程(包括水、暖、电、卫、通风)及属于房屋组成部分的生 活间、操作间等已经完成(不包括安装设备的基础工程),可以进行工艺设备和管线安装时,方可计算 房屋竣工面积。 房屋竣工价值 指报告期内按规定已经上报竣工的房屋本身的建造价值。一般按房屋设计和预算规 定的内容计算。包括竣工房屋本身的基础、结构、屋面、装修以及水、电、卫等附属工程的建筑价值; 也包括作为房屋建筑组成部分而列入房屋建筑工程预算内的设备(如电梯、通风设备等)的购置和安装 费用。不包括厂房内的工艺设备、工艺管线的购置和安装,工艺设备基础的建造;室外的水、暖、电、 卫、道路工程、挡土墙等环境工程的费用;办公和生活用家具的购置等费用;购置土地的费用;迁移补 偿费和场地平整的费用及城市建设配套投资。 房屋竣工价值不仅包括该竣工房屋在报告期内完成的价值,也包括跨年施工的房屋在本期以前完成 的价值。未竣工而转让给其他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出让单位不计算竣工价值,待接受单位继续施工并 符合竣工条件后,由接受单位计算其竣工价值,包括出让单位在出让前所完成的价值。房屋竣工价值一 般按结算价格(或中标价)计算。 3.资金来源 上年末结余资金 指上年资金来源中没有形成投资额而结余的资金。包括尚未用到工程中的材料价 值、未开始安装的需要安装设备价值及结存的现金和银行存款等。可根据有关财务数字填报。上年末结 余资金不能出现负数,即不能把上年应付工程、材料款作为上年末结余资金的负数来处理。 本年实际到位资金 指在报告期收到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各种货币资金。包括国家预算资金、 国内贷款、债券、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 国家预算资金 指各级政府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财政资金,包括中央预算资金和地方预算资金。 国家预算包括一般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各类预算中用于固 定资产投资的资金全部作为国家预算资金填报,其中一般预算中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部分包括基建投资、 车购税、灾后恢复重建基金和其他财政投资。各级政府债券也应归入国家预算资金。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 315 - 根据《2011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确定的收支范围,目前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的资金主要包括:农 网还贷资金、山西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铁路建设基金、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民航机场管理建设 费、海南省高等级公路车辆通行附加费、转让政府还贷道路收费权、港口建设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旅游发展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教育附加、江苏省地方教育基金、国家 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 复费、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南水北调工程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府住房基金、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大中型水库移民 后期扶持基金、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三峡水库库区基金、中央特别国债经营基金、中央特别国债经营 基金财务收支、彩票公益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 金、车辆通行费、船舶港务费、体育部门收费、司法部门的涉外涉港澳台公证书工本费、贸促会收费、 长江口航道维护费、电力改革预留资产变现资金、铁路资产变现资金、其他政府性基金。 中央预算资金 国内贷款 指国家预算资金中,来源于中央公共预算安排的用于项目建设的资金数额。 指报告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入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各 种国内借款,包括银行利用自有资金及吸收存款发放的贷款、上级主管部门拨入的国内贷款、国家专项 贷款(包括煤代油贷款、劳改煤矿专项贷款等),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贷款、国内储备贷款、周转 贷款等。 银行贷款 指报告期内向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借入的用于项目开发建设的各项贷款。 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 指向除上述银行之外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借入的各项贷款。非银行金融机构 包括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保险公司、金融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融资公司(中心)等。从上级部门、总公司或公司股东处取得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中,来源于银 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的部分,应归入国内贷款。 通过银行理财产品和信托产品筹集的资金,如果是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作为国内贷款统计。 报告期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入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均以报告期实际 发生额计算。 债券 指企业或金融机构为筹集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按一定发行条件还 本付息的债务凭证,包括金融债券和企业债券。金融债券是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在我 国目前金融债券主要分两类,一是由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发行的政策性金融债券, 二是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商业性金融机构发行的商业金融债券。企业债券是工商企业依 照法定程序发行的债券。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可以是股份公司也可以是非股份公司,可以是上市公司也 可以是非上市公司,包括依据《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发行的企业债券、依据《公司法》发行的上市公司 债券、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章发行的中期票据等。 利用外资 指报告期收到的境外(包括外国及港澳台地区)资金(包括设备、材料、技术在内)。包括 对外借款(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出口信贷、外国银行商业贷款、对外发行债券和股票)、外商直 接投资、外商其他投资(包括补偿贸易、加工装配由外商提供的设备价款、国际租赁,外商投资收益的再投资 资金)。不包括我国自有外汇资金(国家外汇、地方外汇、留成外汇、调济外汇和中国境内银行自有资金发放 的外汇贷款等)。各类外资按报告期的外汇牌价(中间价)折成人民币计算。 自筹资金 指在报告期内筹集的用于项目建设和购置的资金。包括自有资金、股东投入资金和借入资金, 但不包括各类财政性资金、从各类金融机构借入资金和国外资金。 自有资金 指筹集的用于项目建设和购置的自有资金,是按财务制度规定归项目企业(单位)支配的各 - 316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种自有资金,包括企业折旧资金、未分配利润、企业盈余公积金、发行股票筹集的资金及其他自有资金。不包 括通过发行债券和集资方式筹集的资金。 股东投入资金 指从股东处融入的资金。股东投入的资金如果不是来源于金融机构贷款、各级财政资金 或外资,应做为自筹资金统计。来源于项目企业(单位)总公司或上级部门的资金,也应归入此类。 借入资金 指从其他单位(不包括股东)筹集的资金,不包括财政资金、贷款和外资。 其他资金来源 指在报告期收到的除以上各种资金之外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包括社会集资、个 人资金、无偿捐赠的资金及其他单位拨入的资金等。 各项应付款合计 指本年项目建设和购置中应付未付的投资款。包括应付工程款、应付器材款、应付工 资、应付有偿调入器材及工程款、其他应付款、应交税金、应交基建收入、应交投资包干结余、应交能源交通 建设基金、应交预算调节基金及其他应交款。各项应付款填报本报告期实际增加数(或发生数) ,不是填报开 始建设以来的累计数。 工程款 指应付未付给施工单位(乙方)的工程投资款。 4.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 非金融资产 指除投资性融资工具(如股票、债券)和货币(包括银行存款)以外的资产,包括固 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非金融资产投资 指在一定时期内建造、购置非金融资产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财务费用支出。非金融资产 投资包含固定资产投资和无形资产投资。 在建工程 指在基建、更新改造等方面发生的支出,反映在建造、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 支出。 该指标由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在安装设备投资、待摊费用三部分构成。 “在建工程”为会计一级科目,该指标可根据会计“在建工程”科目填报年初余额、本年借方发生额、本 年贷方发生额和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年初余额+本年借方发生额-本年贷方发生额 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居委会、村委会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其固定资 产投资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基建账簿中基本建设资金支出情况(用于体现经发改委、财政部立项的项目投 资进展情况) ,另一部分为行政事业账簿中调查单位行政事业类投资的支出。根据这两个部分的会计特点,规 定: 这类调查单位“在建工程”数据来源于基建账簿中的“在建工程”科目;如果调查单位的一些项目支出 体现在行政事业类报表中(没有建立基建账) ,可以将行政账簿下的“专项支出” ,事业账簿中的“专款支出” 、 “暂付款”等科目中的项目支出计入“在建工程”中。 建筑安装工程 包括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其中:建筑工程指各种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所发生的费 用支出。这部分工程必须兴工动料,通过施工活动才能实现,是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安装工程指各 种设备、装置在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支出。 多数企业在“在建工程”下设置了“建筑安装工程”二级科目,该指标可根据“建筑安装工程”科目中 相关明细科目填报。如果企业会计核算中未设置“建筑安装工程”二级科目,可根据定义通过“在建工程”相 关会计分录分析计算填列。 在安装设备 设备指各种生产设备、传导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等。在安装设备是指必须将其整体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 317 - 或几个部位装配起来,安装在基础上或建筑物支架上才能使用的设备。如轧钢机、发电机、蒸汽锅炉、变压器、 塔、换热器、各种泵、机床等。有的设备虽不要基础,但必须进行组装工作,并在一定范围内使用,如生产用 电铲、塔吊、门吊、皮带运输机等也作为需要安装的设备统计。 根据财务规定,购入需要安装的设备,在安装过程中应按照规定的成本,计入“在建工程-在安装设备” , 因此该指标根据会计 “在建工程-在安装设备”明细科目填报。 如果调查单位会计核算中未设置“在安装设备”二级科目,可根据定义通过“在建工程”中相关会计分 录数据分析计算填列。 根据财务规定,购入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应计入“固定资产”科目,填报中“在安装设备”指标时不应 包含不需安装的设备支出。 对融资租入的需要安装固定资产,发生的相关支出应计入该指标。 待摊支出 指在建设期间发生的,不能直接计入某项固定资产价值,而应由所建造固定资产共同负担的 相关费用,包括为建造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应负担的税金、符 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符合联合试车费等。 多数调查单位在“在建工程”下设置了“待摊费用”二级科目,该指标可根据“待摊费用”科目中相关 明细科目填报。 如果调查单位会计核算中未设置“待摊费用”二级科目,可根据定义通过“在建工程”中相关会计分录 数据分析计算填列。 调查单位为建造固定资产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不能计在“待摊费出”中, 应确认为“无形资产” 。 固定资产原价 指固定资产成本,包括在购置、自行建造、安装、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某项固定资产 时所发生的全部支出金额。 “固定资产”为会计一级科目,调查单位可根据“固定资产”科目填报年初余额、本年借方发生额、本 年贷方发生额和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年初余额+本年借方发生额-本年贷方发生额。 固定资产原价=购置不需安装的设备、工器具+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其他固定资产。 购置不需安装的设备、工器具 不需安装的设备指不必固定在一定位置或支架上就可以使用的各种设 备,如电焊机、叉车、汽车、机车、飞机、船舶以及生产上流动使用的空压机、泵等。 工具、器具指具有独立用途的各种生产用具、工作工具和仪器、办公及生活用家具、器具等。如生产和 维修用的切削工具、压延工具、铆焊工具、模压器、铸型、风镐等,检验、实验测量用的各种计量、分析、化 验仪器,以及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包装容器等。 该指标用以反映调查单位在本年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支出。根据会计准则规定,购置不需安 装的设备、工器具直接计入“固定资产”科目中,该指标可根据会计“固定资产”科目中相关明细科目或有关 会计分录分析计算填列。 对于财务账上不能明确计算“购置不需安装的设备、工器具”的单位,可用以下公式计算“购置不需安装 的设备、工器具”: 购置不需安装的设备、工器具=固定资产原价-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其他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 指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照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支出,由“在建工程” 科目的贷方转入“固定资产”借方的发生额。根据在建工程本年贷方发生额相关数据填报。 如果建设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发生的部分“待摊费用”未转入固定资产而转入相应的费用科目时, - 318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在填报时应用“在建工程本年贷方发生额”减去未进入“固定资产”的待摊费用。 其他固定资产 包括在购置房屋、构筑物的支出以及通过置换、捐赠、无偿调入等方式形成的固定资产。 该指标根据会计“固定资产”科目中相关明细科目或有关会计分录分析计算填列。 购置旧设备及工器具 指从外单位(或个人)购入的已经使用过的设备、工器具所发生的支出。 根据“固定资产”相关明细科目或有关会计分录分析计算填列。 无形资产 指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 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该指标根据会计“无形资产”科目填报。应填报 无形资产原价。 土地使用权 指通过各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 (1)通过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出让金; (2)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资金。 (3)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土地补偿费、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及土 地征收管理费等。 该指标反映调查单位在本年发生的土地费用,包括土地购置费、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土地复垦 及补偿费、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 调查单位为建造固定资产通过出让方式(包括协议出让、招标出让、挂牌出让、拍卖出让)取得土 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不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应确认在“无形资产”下的“土地使用权”中。 该指标应根据会计“无形资产”科目中“土地使用权”明细科目填报。 调查单位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如果会计核算时体现在“在建工程”中,在指标填报中 应将这部分支出在“在建工程”剔出,填报在“无形资产”下的“土地使用权”中。 其他资产 主要包括资源类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资源类资产指石油、天然气、煤炭等其他资源 类行业在开采过程中等形成的资产;石油开采企业根据“油气资源”下相关数据填报,其他企业根据实 际情况填报,没有资源类资产的企业无需填报。生产性生物资产指为产出农作物、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 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生产性生物资产指能够在生产经营中长期、 反复使用,从而不断产畜农产品或长期役用的资产。 房屋开发成本 指房地产企业为开发一定数量的房屋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反映房地产与开发投资相 关的费用支出。 房屋开发成本包含建筑工程安装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土地征用及 拆迁补偿费、开发间接费、借款费用、其他费用。 该指标根据会计“房屋开发成本”科目填报年初余额、本年借方发生额、本年贷方发生额和期末余 额。 期末余额=年初余额+本年借方发生额-本年贷方发生额。 建筑安装工程费 指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包括建筑工程费 (建筑、特殊装修工程费)、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给排水、电气照明、电梯、空调、燃气管道、消防、防 雷、弱电等设备及安装)以及室内装修工程费等。 该指标根据会计“房屋开发成本”科目中的“建筑工程安装费”明细科目填报。 如果企业会计账目中未设置该明细科目,请根据“房地产开发成本”下相关明细和有关名录分析计 算填报。 前期工程费 指项目开发前期发生的政府许可规费、招标代理费、临时设施费以及水文地质勘查、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 319 - 测绘、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咨询论证费、筹建、场地通平等费用。 该指标根据会计“房屋开发成本”科目中的“前期工程费”明细科目填报。 如果企业会计账目中未设置该明细科目,请根据 “房地产开发成本”下相关明细和有关名录分析计 算填报。 基础设施建设费 指开发项目在开发过程中发生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排污、排洪、 消防、通讯、照明、有线电视、宽带网络、智能化等社区管网工程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园林、景 观环境工程费用等。 该指标根据会计“房屋开发成本”科目中的“基础设施建设费”明细科目填报。 如果企业会计账目中未设置该明细科目,请根据 “房地产开发成本”下相关明细和有关名录分析计 算填报。 公共配套设施费 指开发项目内发生的、独立的、非营利性的且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或无偿赠与 地方政府、政府公共事业单位的公共配套设施费用等。 该指标根据会计“房屋开发成本”科目中的“公共配套设施费”明细科目填报。 如果企业会计账目中未设置该明细科目,请根据“房地产开发成本”下相关明细和有关名录分析计 算填报。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指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或开发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土地买价 或出让金、大市政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费、土地闲置费、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 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及相应税费、拆迁补偿费、安置及动迁费用、回迁房建造费用等。 该指标根据会计“房屋开发成本”科目中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明细科目填报。 如果企业会计账目中未设置该明细科目,请根据“房地产开发成本”下相关明细和有关名录分析计 算填报。 开发间接费 指企业为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且不能将其直接归属于成本核算对象的 工程监理费、造价审核费、结算审核费、工程保险费等。为业主代扣代缴的公共维修基金等不得计入产 品成本。 该指标根据会计“房屋开发成本”科目中的“开发间接费”明细科目填报。 如果企业会计账目中未设置该明细科目,请根据“房地产开发成本”下相关明细和有关名录分析计 算填报。 借款费用 是指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该指标根据会计“房屋开发成本”科目中的“借款费 用”明细科目填报。 如果企业会计账目中未设置该明细科目,请根据“房地产开发成本”下相关明细和有关名录分析计 算填报。 其他费用 指除上述费用之外房地产企业用于开发的其他费用。 累计折旧 指企业在报告期末提取的历年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数。根据会计“累计折旧”科目的期末 贷方余额填报。 财务支出法固定资产投资=在建工程本年借方发生额 +购置不需安装的设备、工器具本年借方发生额 -购置旧设备及工器具本年借方发生额 +土地使用权本年借方发生额 +其他资产本年借方发生额 +房地产开发成本本年借方发生额 - 320 -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八)信息化及电子商务情况 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情况(109 表) 计算机数 指报告期末企业(单位)使用的计算机数量,包括台式机、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 信息技术人员 指专职从事信息技术系统的制定、设计、开发、安装、操作、维护、管理和评估的 人员。 局域网(LAN) 指在局部区域,如单一建筑物、独立部门,连接计算机的网络,可以是无线网络。 信息化投入 包括企业(单位)一次性投入和运营维护投入。 一次性投入 包括企业(单位)购置各类硬件和软件的实际支出。 硬件投入 包括企业(单位)购置计算机、服务器、交换机等信息通信硬件设备的实际支出。 软件投入 包括企业(单位)购置计算机各种软件产品的实际支出。 运营维护投入 包括企业(单位)更新维护各类信息通信硬件和软件的实际支出。 互联网 指在世界范围内的公共计算机网络。它提供一系列通信服务(包括万维网)的接入,并传 送电子邮件、新闻、娱乐和数据文件等。 窄带 包括通过模拟调制解调器(电话线拨号)、ISDN(综合业务数字网)、速度低于 256kbit/s 的 DSL 和移动电话以及表明下载速度低于 256kbit/s 的其他接入方式。请注意,窄带移动电话接入服务 包括 CDMA1*(版本 0)、GPRS、WAP 和 i-mode。 固定宽带 指一个或两个方向速度至少为 256kbit/s 的技术,如 DSL(数字用户线路)、电缆调 制解调器、高速租用线路、光纤入户、输电线、微型、固定无线、无线局域网和 WiMAX。 移动宽带 指一个或两个方向速度至少为 256kbit/s 的技术,如宽带 CDMA(W-CDMA),可通过任 何装置(如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或者移动电话等)接入。 从政府机构获取信息 与政府机构互动 指企业(单位)通过浏览网站或者发送电子邮件获取与政府相关的信息。 指企业(单位)通过互联网向政府机构采购或者销售、在线支付以及在线填写或 者下载政府要求提供的表格等活动。 提供客户服务 指企业(单位)通过网站或者电子邮件提供产品的规格、价目表以及提供售后服务 (如产品维修咨询、在线订单跟踪等)。 在线提供产品 指企业(单位)通过互联网以数字形式交付产品(如报告、软件、音乐、视频、电 脑游戏等)、以及提供在线服务(如计算机相关服务、信息服务、旅游预订或金融服务等)。 员工培训 网站数 指企业(单位)基于互联网开展的电子教学应用。 指报告期末企业拥有和维护的,在互联网上可浏览的网站数,不包括企业内网。网站是指 在公共互联网上,面向公众使用的,基于 TCP/IP 协议的计算机系统,以域名本身或者“WWW.+域名” 为网址的 web 站点,由地址、软件、硬件和内容组成。 搜索引擎 指通过一定的策略和计算机程序从互联网上提取各个网站的信息,对信息进行组织和处 理后,建立起数据库,根据用户检索和查询条件匹配信息显示给用户的互联网服务系统。 电子邮件 是一种通过网络实现相互传送和接收信息的现代化通信方式。电子邮件账号(地址) 在形式上通常以“ABC@域名”的形式呈现,这里的 ABC 可以是字母、符号、或者文字。 社交网站 是指与人人网、微博等形态和功能类似的、基于用户真实社交关系从而为用户提供一 个沟通、交流平台的社交网站。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即时通讯社交工具 - 321 - 是通过即时通讯技术来实现在线聊天、交流的软件。 全年电子商务销售金额 指报告期内企业(单位)借助网络订单而销售的商品和服务总额。借助网 络订单指通过网络接受订单,付款和配送可以不借助于网络。 全年电子商务采购金额 指报告期内企业(单位)借助网络订单而采购的商品和服务总额。借助网 络订单指通过网络发送订单,付款和配送可以不借助于网络。 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情况(209 表)季报 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指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为交易双方或多方提供交易撮合及相关服务的信息网络 系统总和。 平台交易额 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上实现的商品和服务交易的总金额。包括自营电子商务销售额、 自营电子商务采购和非自营电子商务交易金额。 自营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指为企业自己开展电子商务交易活动搭建的平台。 自营电子商务销售额 指企业在自营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上销售商品或服务的金额。 自营电子商务采购额 指企业在自营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上采购商品或服务的金额。 非自营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指为其他单位或个人开展电子商务交易活动提供服务的平台。 非自营电子商务交易额 指在非自营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上实现的交易金额,不包括拥有平台的企业 作为销售方或采购方参与的交易额。 对国(境)外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金额 指销售给大陆以外国家或地区商品或服务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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