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关于转发《福州市公务员局 关于报送2013年度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访学进修计划的通知》的通知.doc
关于转发《福州市公务员局 关于报送 2013 年度高层次专业 技术人才访学进修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中心、馆、科、所: 根据福州市公务员局《关于报送 2013 年度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访学进修计划的通知》(榕人专〔2013〕8 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 加强学院教职工队伍建设,提升我院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拟开展 2013 年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访学进修人选选派工作。现将文件予以 转发,请各部门结合本部门实际,按照推荐条件做好符合条件的人选 特别是高层次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访学进修的推荐工作。为保证教 育教学管理工作正常运转,每个部门原则上最多推荐 1 名人选,寒假 期间自行联系好国(境)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重点实验室的学 术带头人或者院士、知名专家作为导师,并于 2 月 25 日前将拟推荐 人选名单及材料(见附件)报送至人事处周晓燕老师处。人事处汇总 后提交院党委研究后公示、上报市公务员局。 人事处 2013 年 2 月 7 日 关于报送 2013 年度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访学进修计划的通知 榕人专〔2013〕8 号 各县(市)区公务员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务员局关于鼓励福州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赴国 内外访学进修实施意见的通知》(榕政办[2012]231 号)精神,经研究,现将报送 2013 年度 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访学进修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形式 2013 年计划选派 100 名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以个人或组团方式到国 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进行访学研修,并设立福州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访 学进修专项经费,为访学进修人员提供培养费用等资助。 二、选派对象 我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骨干,年龄一般在 50 周岁以下,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学风严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 责任感。 (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以上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科研能力较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四)访学专业必须对口,符合我市经济建设长远需求。 (五)被选派前往境外(含港澳台地区)访学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较高英语水平,能 用英语进行日常学习和交谈。 符合上述条件的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承担 重点项目课题人才和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的紧缺人才,给予优先选送。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 养潜力的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可破格推荐。 三、访学期限 在内地进修期限一般为 3 个月至半年,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至 1 年;到港澳台地区或 国外进修期限一般为 1-3 个月,特殊情况经批准可适当延长时间,但最长不超过半年。 四、访学机构 符合选派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时,接收机构、专业和导师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院校:内地院校原则上应是教学科研水平高、师资力量雄厚的国内重点高校(一 般应为“211”或“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我省重点建设高校、与我市有签约的省外高 校 ; 境 外 高 校 必 须 是 教 育 部 “ 涉 外 监 管 信 息 网 ”( www.jsj.edu.cn ) 和 中 国 留 学 网 (www.cscse.edu.cn)上公布的我国公民主要留学国家的知名院校。 (二)科研院所:包括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和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 (三)导师: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应具有指导博士研究生的能力,师德高尚、学术造 诣高深、主持并承担能让访学进修人员参与的相关科研项目。访学进修人员可个人自行联系 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重点实验室的学术带头人或者院士、知名专家作为导师,也可由选送 单位或市公务员局协助联系。 五、资助办法 访学进修人员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资料费、进修补助等原则上由选派单位负责,伙 食费个人自理。在内地访学进修的进修费由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访学进修专项经费提供资助 (最高不超过 6000 元/人)。赴境外(含港澳台地区)进修的,有关经费除按相关规定执行 外,从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访学进修专项经费中另外给予一定的资助,具体为:1 个月-1.5 个月的资助 1 万元,1.5 个月(含 1.5 个月)-2.5 个月的资助 1.5 万元,2.5 个月(含 2.5 个 月)-3 个月的资助 2 万元。经批准延长时间的,资助金额以不超过 3 万元为限。 六、申报与审核程序 (一)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并 结合本单位(系统)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的需求,积极推荐选送符合条件的人选特别是 高层次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访学进修。 (二)访学进修人员通过个人申请、选派单位及主管部门推荐、接收学校和导师同意、 市公务员局审核等流程确定。申请人需向市公务员局申报填写《福州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国内外访学进修申请表》 (附件 1),并提交具体研修课题报告,研修课题报告应明确进修要 求和预期目标。在申报访学进修计划当年度如还有其他科研、访学进修计划的,应在申请表 备注栏中注明。 (三)各选派单位要重视和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积极 选送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到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重点实验室访学进修,并于 3 月 1 日 前将推荐材料(一式三份)报送福州市公务员局专技处。 (四)对批准参加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访学进修计划的人员,各选派单位要按照榕政办 [2012]231 号通知的要求加强考核与管理工作(具体程序根据榕政办[2012]231 号文件执行), 并在访学进修期满后将《福州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国内外访学进修考核表》 、 《福州市高层 次专业技术人才国内外访学进修专项经费申领表》和总结报告等相关材料报送我局。经我局 审核同意后,将资助资金拨付给访学人员所在单位,按有效票据核销。 联系人:林文峰,联系电话:83351484(电话及传真),电子邮箱:21394928@qq.com, QQ 工作群号:291308124、291312031、291312569(请选派单位的经办人员加入工作群, 以便沟通交流)。 附件:1. 福州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国内外访学进修申请表 2. 福州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国内外访学进修考核表 3. 福州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国内外访学进修专项经费申领表 附件 1 福州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国内外访学进修申请表 姓 名 性别 最后学历 /位 年龄 所在单位 从事专业工作年限 职称 专业 申请访学进修时间 年 月 日 至 访学机构 学科专业 导师姓名 外语水平 年 月 日 研修课题 申请访学的原因和访学计划(可另附页) 本人签字: 年 单位意见 月 日 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公务员局意见 福州市公务员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盖章) 日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2 福州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国内外访学进修考核表 姓名 性别 最后学 历/位 访学地区 导师 姓名 访 学 内 容 、 所 学 主 要 课 程 年龄 访学进修时间 民族 职称 访学机构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参加的 主要科 研工作 研修 成果 访 学 后 的 科 研 计 划 及 实 施 步 骤 (以研修报告形式为准,可另加附页) 访 学 心 得 体 会 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 注:此表可另加附页。 附件3 福州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国内外访学进修专项经费申领表 姓名 性别 最后学 历/位 专业 访学 地区 访学机构 年龄 职称 所在单位 导师 姓名 访学进修时间 年 月 日 至 个人 申请 金额 月 日 (盖章) 年 主管部 门意见 月 签字: 年 单位 意见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县(市) 区公务 员局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福州市 公务员 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日

人事处关于转发《福州市公务员局 关于报送2013年度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访学进修计划的通知》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