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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志丹县境内 50 万吨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志丹县境内 50 万吨产能建设工 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1 概述 公众参与的目的是让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更加民主化和公众化,让公众特 别是受本项目直接影响的人群充分了解该项目的建设意义,对区域发展的作用和可能 给当地社会经济特别是环境方面带来的正、负影响,让公众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并表 明对项目建设的态度,使评价工作更为完善,更好地反映公众的具体要求并反馈到工 程设计和环境管理中,为工程建设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本评价目前一共进行三次公众参与,主要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 相关要求进行。第一次在本公司委托中煤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接项目 7 日内,由本公司负责向公众公告项目信息,采取通过网络平台发布信息公告;第二次 公众参与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基本完成时,本公司通过网络平台、报纸以及项 目所在公众易接触的场所公开发布信息公告。第三次公众参与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报送前,本公司通过网络平台、发布信息公告,现总结如下: 2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 2.1 公开内容及日期 本项目环评于 2017 年 5 月进行委托,因委托环评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 法》 (部令第 4 号)尚未实施,故本项目环评一次公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 行办法》进行。 在环评委托后 7 日内,于 2017 年 5 月 22 日对环评进行了第一次信息公示。公示 内容包括: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承担评 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 内容;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志丹县境内 50 万吨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2.2 公开方式 (第一次公示) 公示的方式为网络公示,在延安环保信息网上进行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 次信息公告,公示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公示网址: http://sthj.yanan.gov.cn/show/5415.aspx,具体见图 2.2-1。 2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志丹县境内 50 万吨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图 2.2-1 第一次环评公示 3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志丹县境内 50 万吨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由于项目一直未上报,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 4 号)(2019 年 1 月 1 日实施)要求,我单位对环评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补充公示, 公示时间:2021 年 1 月 8 日 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九条要求。 2.3 公开方式 (补充公示)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于 2021 年 1 月 8 日在当地网站(延安信息港)网站。 载体选择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网络公示截图见图 2-2。 图 2-2 网络公示截图 4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志丹县境内 50 万吨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2.4 公众意见情况 通过网络平台、公告栏内公示过程中,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均未收到任何形式的 公众意见反馈。 3 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 3.1 公示内容及时限 第二次公众参与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基本完成时,本公司通过网络平台、 报纸以及项目所在地公开发布信息公告,同时建设单位发放项目公众调查表,征求公 众意见。 本次公众参与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4、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2021 年 01 月 22 日至 2021 年 02 月 4 日,十个工作日。 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十条要求。 3.2 公示方式 3.2.1 网络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于 2021 年 01 月 22 日在当地网站(延安信息港)网站 进行了第二次网络公示,公示网址: 载体选择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 网络公示截图见图 3-1。 5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志丹县境内 50 万吨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图3-1 网络平台公示图 3.2.2 报纸 报纸名称:延安日报 登报时间:2021 年 1 月 23 日,第二次 2021 年 1 月 26 日 6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志丹县境内 50 万吨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登报内容如下: 图 3-2 第一次报纸公示图 图 3-3 第二次报纸公示图 3.2.3 张贴 7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志丹县境内 50 万吨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张贴时间:2021 年 1 月 22 日; 张贴地点:项目所在地附近村庄; 粘贴照片如下: 图3-4 公示照片 3.3 公众提出意见情况 在公示过程中,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均未收到任何形式的公众意见反馈。 4 其他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未收到公众对环境影响方面提出的质疑性意见,未开展深度公众参与,符 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 4.1 公众座谈会、听证会、专家论证会等情况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未组织开展公众座谈会、听证会、专家论证会等深度 公众参与。 4.2 其他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未收到公众对环境影响方面提出的质疑性意见,未开展深度公众参与,符 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 4.3 宣传科普情况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在公示期间向调查区域内的群众口头方式科普并宣传 环境保护相关知识及本项目相关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保护影响。 8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志丹县境内 50 万吨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5 公众意见处理情况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未收到公众通过网络、电话及书信等方式提出的意见。 不存在公众意见是否采纳和处理的情况。 6 报批前公开情况 6.1 公开内容及日期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在 2021 年 4 月 8 日开展拟报批公示,公开拟报批的环 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6.2 公开方式 6.2.1 网络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开在延 安信息港网站进行拟报批网络公示。 图6-1 网络平台公示图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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