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励园勤工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榕职院学〔2021〕60号)红头.doc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榕职院学〔2021〕60 号 关于开展 2020-2021 学年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励园勤工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中心、馆: 为了激励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强自立、勤奋学习,树立竞争 上岗和爱岗敬业的意识,同时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认真、积极开展勤 工助学活动,减轻家庭生活压力,增长知识才干,增加社会阅历和业 务技能,从勤工助学工作中获得宝贵的实习和就业机会,充分发挥勤 工助学在经济资助、社会实践和就业指导中的积极作用,结合我校实 际情况,对我校在勤工助学活动中具有先进事迹和突出表现的学生予 以表彰。 一、评选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2020-2021 学年在学校设立的 勤工助学岗位持续上岗时间超过一个学期。 二、评定标准 1.具有优良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生活朴素,精神积极 向上,能够在逆境中自尊自立,自强不息,励志成才; 2.在助学贷款之外能够积极通过勤工助学的形式克服经济困难, 拼搏进取,基本能够自食其力,顺利完成本学年度学业; 1 3.热爱勤工助学工作,模范遵守勤工助学活动的相关管理制度, 认真履行勤工助学的有关协议; 4.在勤工助学活动中,工作责任心强,踏实肯干,能保质保量 完成任务,获得勤工助学用人部门的好评和肯定; 5.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表现优异、成绩突出者,或在校、院两级 勤工助学管理部门工作中作出较大贡献者。 6.在校期间,努力学习,成绩优良,无挂科等不良学习记录。 三、评选名额 评选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励园勤工之星”10 名 四、评选程序 1.学生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根据个人情况进行申报,填写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励园勤工之星”申请推荐表》。 2.用工单位推荐。用工单位按照本单位勤工助学岗位数 1%的比 例进行推荐(比例不足 1 人的可推荐 1 名)将申报材料在 12 月 13 日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投票评选。学生工作处(校资助管理中心)对推荐人选进行 审核、开展网络投票评选,评选结果校内公示后报校领导审批。 五、活动时间 2021 年 12 月-2022 年 1 月。 六、宣传表彰 对当选的“励园勤工之星”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发放奖金 200 元/ 生(经费从学生奖助学金及减免中列支);同时通过学校网站及宣传 栏等途径宣传获奖学生先进事迹。 附件: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励园勤工之星”申请表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1 年 12 月 6 日 2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1 年 12 月 6 日印发 3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励园勤工之星”申请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照 学院及班级 片 用工部门及 岗位 联系电话 学号 主 要 事 迹 说明:勤工助学优秀事迹材料 500 字左右,可用 A4 纸打印版附在登记表的后面, 另附一张本人勤工岗位工作照。 在校期 间获得 的荣誉 用工 说明:对学生勤工表现简要评价(100 字左右) 部门推 荐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公章) 年 月 日 资助 管理 中心 意见 备注 学生工作处制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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