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年).doc
仙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仙政办发〔2016〕122号 关于印发仙居县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 年) 和仙居县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 年)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仙居县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 年)》和《仙居县儿童发 展规划(2016—2020 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 真组织实施。 仙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 年 12 月 27 日 (此件公开发布) - 1 - 目 录 仙居县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 1.“十二五”时期取得的成绩及未来五年的机遇和挑战 2.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3.优先发展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4.组织实施 5.监测评估 附表 1:仙居县“十三五”妇女发展规划量化指标 附表 2:仙居县“十三五”妇女发展规划重点实施项目 仙居县妇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 1.“十二五”时期取得的成绩及未来五年的机遇和挑战 2.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3.优先发展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4.组织实施 5.监测评估 附表 1:仙居县“十三五”儿童发展规划量化指标 附表 2:仙居县“十三五”儿童发展规划重点实施项目 - 2 - 仙居县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 妇女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积极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 和进步的重要力量。妇女的发展水平,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 妇女事业发展的每一步都推动了人类文明进步。在发展中维护妇 女权益,在维权中促进妇女发展,是实现妇女和谐发展的内在动 力和重要途径。促进妇女发展、保障妇女权益、推动男女平等, 对实现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繁荣幸福的中国山水画城市 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我 县开创绿色新境界,打造美丽中国样板区的关键时期,也是进一 步实现仙居县男女平等、促进妇女及妇女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的机 遇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 (2011-2020 年)》和《台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 年)》 和《仙居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 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第一部分 “十二五”时期取得的成绩及未来五年的机遇和挑战 (一)“十二五”时期取得的成绩 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妇女事业,始终把维护妇女权益、 促进妇女发展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十二五”期间,我县各级政 府、各有关部门积极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将妇女工作纳入全 - 3 - 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 女权益保障法》,全面落实《仙居县“十二五”妇女发展规划》, 强化了政府管理妇女事务的主体责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 了实施《规划》的经费投入,加强了对全社会的宣传动员,重视 优化妇女生存发展环境,努力推动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妇 女发展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妇女事业取得长足进步。 一是妇女卫生保健水平不断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孕前 优生检测率分别达到 96.77 %、98.85%,实行免费婚检,至 2015 年婚前检查应检人数 6770 人,实检人数 6247 人,婚检率为 92.27%,疾病检出率为 14.01%,普查率明显提高。我县的“两癌” 筛查工作由县卫计局和县妇联牵头,根据计划有序开展筛查工作, 完成每年免费筛查 12000 人次的目标任务,查出宫颈癌、乳腺癌 等妇女都得到了及时治疗。 二是妇女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男女受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 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十二五以来,我县不断加大职业技能培训 力度。实施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在就 业培训中心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中女性所占 比例 33.9%,公有经济企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提升至 42.3%。农村女劳动力平均接受 2.2 项实用技术培训。 2015 年, 全县女性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 100%、初中三年巩固率 100%。中 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为 51.13%,主要劳动年龄人口 中,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 11 年。 三是妇女参与经济和就业状况得到有效改善,妇女自主创业 - 4 - 能力显著增强,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进一步提高。在县委、县政 府的关心和重视下,围绕妇女再就业,农办、人力社保、妇联、 工会组织采取免费职业培训、免费职业介绍、社保补贴、小额贷 款等多种形式,举办再就业技能培训,使全县妇女就业比例提高 并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截止 2015 年,全县就业人员女性比例达 33.9%,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 42.3%,超过 “十二五”妇女规划中 35%的指标要求。 四是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和决策的领域不断拓宽,参政议 政的层次和水平逐步上升。2015 年县级党委领导班子中配备女干 部的班子比例为 100%。县级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配有女干部 的班子比例为 50%,比 2010 年上升 29.3 个百分点,其中正职女干 部的班子比例为 4.17%。妇女村民代表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 比例达到 24.19%,群众自治性组织女性比例大幅上升。各地、各 部门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社会性别主流化进程进一步推 进,全社会特别是决策层的社会性别意识不断增强。 五是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妇女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随着《浙 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浙江省预 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等规章条例的颁布、《婚姻法》等法规的 宣传贯彻,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制基础更加牢固。公、检、法、司 等部门联合执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大,侵害妇女人身权益的犯罪 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完善了 12338 妇女维权热线,健全了信访接 待、法律援助、矛盾调解等机制。进一步强化对弱势群体关爱, 赴省女子监狱、省少管所开展帮教,走访慰问“三老”妇女群体, - 5 - 广泛实施“母亲邮包”发放和“暖秋关爱计划”。 二、未来五年的机遇和挑战 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妇女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 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促进妇女事业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政策,实施一系列重大举措,妇女健康状况显 著改善,受教育、受保护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妇女群众在经济社 会发展中创造了光辉业绩,展现了“半边天”的别样风采。 由于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传统文化习俗等因素的影响和制 约,男女权利、机会、资源分配仍然不平等,社会对妇女潜能、 才干、贡献的认识仍然不充分。未来五年,我县妇女发展仍然面 临诸多问题与挑战,主要表现在:针对妇女的各种形式歧视依然 存在,城乡妇女发展不平衡现状需要进一步改变;妇女和妇女组 织参与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的能力与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生育 政策调整后,妇女的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需求需要进一步满 足,妇幼保健能力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针对贫困、弱势妇女的 社会救助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需要进一步 优化,女性面临的工作和家庭的双重压力亟待缓解。这些问题既制 约着妇女发展,也影响着我县全面小康目标的实现和社会的和谐。 第二部分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 精神,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以推进妇女科学发展为导向,以 - 6 - 促进公共资源、就业机会男女相对均等化为主抓手,着力保障妇 女合法权益,着力优化妇女发展环境,着力提升妇女素质,推动 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建设、平等享有 改革发展成果,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和幸福指数,努力实现全县 妇女事业全面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促进妇女自身全面发展的原则。从妇女生存发 展的基本需求出发,着力解决关系妇女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努 力实现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全面发展。 2.男女平等,促进男女两性和谐发展的原则。完善和落实促 进男女平等的法律和政策,构建文明先进的性别文化,营造良好 的社会环境,缩小男女社会地位差距,促进男女两性和谐发展。 3.妇女参与,促进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的原则。依 法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权利,充分调动妇女主动参 与的积极性,引导和支持妇女在参与仙居经济、政治、文化、社 会建设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中,实现自身的进步与发展。 4.科学统筹,促进妇女协调发展的原则。加大对贫困农村妇 女发展的支持力度,通过完善制度、增加投入、优化项目布局等 措施,缩小城乡妇女在人均收入水平、生活质量、文化教育、医 疗卫生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距,促进妇女协调发展。 (三)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建设“繁荣幸福的中国山水画城市”的目标,以妇女 发展新业绩促进社会更加和谐,推动妇女在更广领域、更高层次 - 7 - 平等参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的建设,提升妇女的政 治地位和参与社会管理的水平,妇女的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不 断增强,妇女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不断提高,妇女的合法权益 切实得到保障,有利于妇女发展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不断优化, 在参与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实践中凸显潜力、发挥作用。 第三部分 优先发展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卫生保健 加快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建设步伐,为妇女提供公平的基本 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妇女健康水平,促进生活优质安全。 1.主要目标 ───延长女性平均预期寿命。 ───妇女常见病检查率达到 80%以上。 ───提高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控制“两癌” 死亡率。 ───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 90%以上。 ───孕前优生检测率达到 90%以上。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 10/10 万以下。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稳定在 93%以上。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 99%以上, 其中高危孕产妇住 院分娩达到 100%。 ───降低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 ───因产科出血死亡比例控制在 30%以下。 ───已婚妇女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率达到 90%以上,减少非意 - 8 - 愿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 ───降低妇女剖宫(产)率。 ───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控制在 6/万以下。 ───孕产妇艾滋病和梅毒检测率分别达到 80%以上。 ───感染艾滋病和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 传播干预措施比例达 90%以上。 ───生殖健康和优生知识宣传普及率达到 80%以上。 ───关注女性心理健康,普及心理疾患防范知识,降低妇 女精神疾病致残率。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应设立心理咨询门诊, 有条件的医院设立心理咨询科。 ───外来育龄妇女基本享有与居住地户籍人口同等的生育 和卫生保健服务。 ───加强城乡妇女健身设施规划和建设,提高妇女健康水平。 2.策略措施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 法》、《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各级 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坚持妇幼保健机构的公益性质。 (2)健全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完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把妇 女卫生保健服务纳入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项目,逐步提高基层妇幼卫生人员技术水平。改善农村妇幼 卫生基础设施,加强人才建设,按照 1—1.5 万人口配备 1 名妇幼 健康服务人员,乡镇妇幼健康服务人员达到每万服务人口 2.9 人的 - 9 - 配置标准,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 2 名以上的专职妇幼健康服务人 员,合理保障妇幼健康服务人员的各项待遇。完善妇幼保健信息 平台,提高妇幼保健的服务和管理水平。 (3)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加强基层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 和人员培训,提高产科服务质量和孕产妇卫生保健水平。健全完 善孕产妇医疗急救网络,推广适宜助产技术,加强孕产妇危重症 救治。农村孕产妇分娩人均补助提高到 500 元以上。为孕产妇提 供必要的心理指导和健康教育,普及自然分娩知识,帮助其科学 选择分娩方式,控制剖宫产率。 (4)加大妇女常见病防治力度。宣传普及宫颈癌疫苗和妇女 常见病防治知识,扩大农村妇女常见病普查范围。做好适龄妇女“两 癌”免费检查常态化工作,加大妇女“两癌”检查专项资金投入,提 高医疗保健机构对“两癌”的诊治能力,对贫困、重症患者的治疗 给予补助。 (5)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性病传播。完善艾滋病、性病防治 工作机制,加大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力度。 (6)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妇女营养水平。充分利用媒体大力 开展健康和营养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教育,提倡科学、合理的膳食 结构和习惯。为孕前、孕产期和哺乳期妇女等重点人群提供有针 对性的营养指导和干预。预防和治疗孕产妇贫血。加强对营养强 化食品生产和流通的监管。 (7)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研究推广安全、有效、 适宜的避孕节育新技术和新方法,全面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 - 10 - 提供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加大避孕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妇女自我 保护意识和选择科学合理避孕方式的能力,预防和控制非意愿妊 娠和人工流产。强化男女共同承担避孕节育的责任。 (8)为妇女提供心理健康指导和服务。加强精神卫生防治网 络建设,逐步建立社区康复服务模式;加强对精神卫生工作人员 及相关专业的培训,针对妇女不同时期生理、心理特点,开展心 理咨询、指导和干预。 (9)加强外来育龄妇女卫生保健服务。完善外来育龄妇女管 理机制和保障制度,逐步实现外来育龄妇女享有与本地育龄妇女 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加大对外来育龄妇女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 力度。 (10)引导和鼓励妇女参加经常性体育锻炼。加强对妇女体 育健身活动的科学指导,提高妇女健身意识。积极发展城乡社区 体育,鼓励妇女参与全民健身运动。加强对老年妇女、残疾妇女 体育活动的指导和服务。 (二)妇女与教育培训 确保妇女接受平等教育的机会,提高妇女科学和文化素养。 1.主要目标 ───女童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 99%。 ───保障适龄女童平等接受 15 年基础教育。 ───小学、初中适龄女童入学率和巩固率继续保持 99.9%以 上,消除女童辍学现象。 ───有学习能力的三类残疾女童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率 - 11 - 达 90%以上。 ───高中段女生毛入学率达到 98.5%以上。 ───逐步提高女性接受技术技能培训的比例。 ───农村女劳动力普遍接受 1-2 项实用新技术培训。 ───提高妇女接受成人教育的比例。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 12 年。 ───农村 60 岁以下女性的文盲率控制在 2%以下。 2.策略措施 (1)在有关教育的法规政策和发展规划的制定、修订和评估 中,增加性别视角,落实性别平等原则。探索在中小学逐步开展 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为核心的女性教育。增强 教育工作者的社会性别意识。增强对教育管理者社会性别理论的 培训。 (2)切实保障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资助贫困家庭女童和 残疾女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多 形式增加农村学前教育资源,着力保证留守女童入园。 (3)确保适龄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加大对《中华人民共 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 传力度,增强家长保障女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守法意识和自觉性。 (4)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加大对贫困地区高中 阶段教育的扶持力度,满足农村和贫困地区女生接受高中阶段教 育的需求。对家庭经济困难或残疾的普通高中女生给予资助,保 障女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或残疾等原因辍学,保障未升入高中的 - 12 - 女生在就业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 (5)提高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水平。采取积极措施,提高女 性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多渠道、多形式为 贫困和残疾女大学生提供资助。 (6)满足妇女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坚持职业学校教育与职 业培训并举,为妇女接受职业教育提供更多的机会和资源。扶持 贫困妇女接受职业教育。为失学大龄女童提供补偿教育,增加职 业培训机会。加强对残疾妇女的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增强其生 存发展能力。 (7)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 为妇女提供多样化的终身教育机会和资源。鼓励妇女接受多形式 的继续教育,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妇女提供继续教育的机会。提 高妇女利用新型媒体接受现代远程教育的能力。 (8)加大女性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完善科技人才政策, 探索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女性科技人才培养体系。依托省、县 重点实验室、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聚集、培养女 性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 (三)妇女与经济发展 保障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的机会,构建城乡一体化妇女充 分就业新格局,提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能力。 1.主要目标 ───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促进男女平等就业。 ───促进女大学生的就业创业。 - 13 - ───提高技能劳动者中的女性比例。 ───确保农村妇女平等获得和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提高残疾妇女就业比例。 ───提高妇女的非农就业率,增加妇女收入。 ───提高初、中级技能劳动者中的女性比例。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 35%以上。 ───通过“互联网+”创业就业模式,鼓励和引导妇女自主 创业,灵活就业。 ───加大对流动妇女就业的扶持力度。 2.策略措施 (1)加大妇女经济权利的法律保障力度。严格执行《中华人 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确保妇女平等获得 经济资源和有效服务。 (2)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 种或岗位外,任何单位在录用人员时不得以性别或变相以性别为 由拒绝录用女性或提高女性录用标准,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或 以其他方式变相限制女性结婚、生育;采取优惠政策和措施,鼓 励支持用人单位吸纳妇女就业,提高妇女劳动参与率。 (3)拓宽妇女就业渠道。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为妇女创造更 多就业机会和岗位。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吸纳妇女就 业。优化妇女就业结构,推动妇女在新兴产业和行业就业。落实 税费减免、小额贴息贷款等扶持政策,支持和帮助妇女成功创业。 - 14 - (4)促进女大学生充分就业。加强对女大学生的就业指导、 创业培训和服务,引导女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就业观。完善女 大学生自主创业扶持政策。 (5)为就业困难妇女创造有利的条件。认真落实有关法律规 定,扶持大龄、残疾等妇女就业,支持生育妇女重返工作岗位。 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就业 扶持政策,帮助失业妇女创业和再就业。 (6)全面落实男女同工同酬。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工资收 入分配制度,确保在任何行业、职业中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 劳动的劳动者获取同等劳动报酬。 (7)保障农村妇女土地经济权益。落实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 益政策,纠正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村规民约,确保农村妇女平等 获得土地、技术、信息、信贷、资本等资源,平等享有土地承包 权、生产经营权、宅基地分配权、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等权益。 (8)加大对贫困妇女的扶持力度。制定有利于贫困妇女的扶 贫措施,帮助、支持农村贫困妇女创业就业,促进其增收致富。 小额担保贷款等项目资金向城乡贫困妇女倾斜。 (四)妇女与决策管理 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法律体系和社会公共政策,推进妇女依 法行使民主权利,提高妇女平等参与决策和公共事务管理的水平。 1.主要目标 ───领导班子配备有女干部的县党政工作部门班子比例达 50%以上,其中正职女干部保持一定的比例。 - 15 - ───乡镇(街道)领导班子中至少配备 1 名女干部。 ───领导班子中配备正职女干部的乡镇比例达 10%以上。 ───35 岁以下的科级女干部在同级干部中的数量逐步增加。 ───提高后备干部队伍中女性的比例,县级应当不少于 20%。 ───县乡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比上届有所提高。 ───县乡党代表女性比例应当不少于本地、本单位妇女党 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 ───女干部的数量与干部总数相适应。 ───县国有企业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及管理层中的女性比 例逐步提高。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比例应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妇女村民代表应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 1/3 以上。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 30%以上。 ───社区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 50%左右。 ───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平均达到 10%以上。 ───新发展的党员中女性比例不低于 30%。 2.策略措施 (1)制定和完善促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相关法规政策。 积极推动有关方面采取措施提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委员 会、居民委员会中的女性比例及候选人中的女性比例。 (2)增强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意识和能力,鼓励和引导妇 女积极参与决策和管理。保障女干部平等接受各类干部培训,加 大对基层女干部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女干部的政治文化素质和 - 16 - 决策管理能力。 (3)完善干部人事制度和公务员管理制度。在干部选拔、聘 (任)用、晋升中切实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为 妇女提供平等参与的机会。加强对公务员录用、培训、考核、交 流、晋升等各环节的严格监管,保障妇女平等权利。 (4)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力度。将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纳 入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通过培养、交 流等形式,推动一定比例的女干部到重要部门、关键岗位担任主 要领导。注重从基层、生产一线培养选拔女干部。逐步提高后备 干部队伍中女干部的比例。 (5)推动妇女参与企业高层经营管理。深化企业人事制度改 革,坚持公开、透明、择优的选拔任用原则,通过组织推荐、公 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方式,使更多的妇女进入国有企 业的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逐步提高高级管理层的女性比例。 (6)推动妇女广泛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完善和落实村委会、 居委会等基层民主选举制度,为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创造条件。 (7)拓宽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渠道。在制定涉及公众利益 和妇女利益的重大方针政策时,充分听取女人大代表、女政协委 员和妇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参政议政活动, 为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提供机会。 (8)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参与决策和管理作用。重视妇联组织 在培养女干部、推动妇女参政议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把妇联组 织的妇女人才库作为组织部门培养选拔女干部的重要来源。 - 17 -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加快社会保障制度的整合与衔接,加强对妇女特殊群体的社 会救助,提高妇女享有社会保障水平。 1.主要目标 ───加强用人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险的扩面征缴工作,以保 障女职工同等享有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保障待遇。 ───妇女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率不低于社会平均水平。 ───保障女职工在生育后应享有的生育保险待遇。 ───提高城乡灵活就业、未从业妇女和农村妇女的生育保 障水平。 ───在建立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中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 体合同签订率达 95%以上。 ───加强女职工就业环境的监督和管理,完善女职工特殊 劳动保护措施,降低女职工职业病发病率。 ───提高妇女养老服务水平,以社区为单位养老服务覆盖 率达到 90%以上。 ───对单亲困难女职工及其子女提供帮扶救助。 ───保障退休女职工的基本生活和医疗待遇。 ───保障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条件的贫困妇女普遍得到救助。 ───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保障残疾贫困 妇女得到关怀和照料。 2.策略措施 (1)加强社会保障法制建设。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积 - 18 - 极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为妇女普遍享有生育保险、养老 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提供法制保障。 (2)完善覆盖城乡妇女的生育保障体系。完善生育保障制度, 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提高参保率,建立健全城乡未从 业妇女和农村妇女生育保障的政府补偿机制。 (3)确保城乡妇女享有基本医疗保障。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 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 标准。逐步将妇科常见病、多发病等的门诊医疗费纳入基本医疗 保险范围。 (4)保障老年妇女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建立健全养老社会服 务体系,加大老龄事业投入,积极探索和创新适合老年妇女的养 老模式,加强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提高社区的养老照护 能力和服务水平。 (5)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继续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 切实保障女性失业者的失业保险合法权益。 (6)保障女性劳动者的工伤保险合法权益。加大执法力度, 确保女性劳动者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的落实。 (7)完善城乡妇女社会救助制度。建立与经济增长和物价水 平相适应的救助标准调整机制,合理确定救助水平,对符合救助 条件的妇女进行救助。 (8)为残疾妇女提供社会保障。多渠道保障残疾贫困妇女的 基本生活。加强残疾人福利机构和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县、乡 (镇)、街道办事处普遍建立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开展残疾人社 - 19 - 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 (9)继续落实女职工“五期”保护工作。贯彻落实《女职工 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健全和完善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措施。重视 对女职工的职业卫生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她们防范职业病的能 力。在全县有条件的单位推进“妈咪暖心小屋”建设,为女职工 提供更人性化的服务。 (六)妇女与法律保护 完善、落实促进男女平等的法律政策,增强妇女依法维护自 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1.主要目标 ───制定和完善保护妇女权益的相关政策。 ───纠正村规民约中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条款和内容。 ───县级建立法规政策文件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 ───完善妇女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机制,保障妇女权益。 ───提高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率。 ───控制并减少强奸、拐卖等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刑事案 件的发生。强奸、拐卖妇女等案件的起诉率达到 100%。 ───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针对妇女的家庭暴 力处理率为 100%。 ───提高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中的女性比例。 ───县级至少设立一个遭受家庭暴力妇女的临时庇护所。 ───保障妇女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财产权益。 ───乡镇(街道)、村(社区)妇女维权站覆盖率均达到 95% - 20 - 以上。 2.策略措施 (1)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法规政策和配套措施。针对妇女权 益保障中的家庭暴力等热点难点问题,推动制定和修订相关法规 政策,保障妇女在政治、文化、教育、人身、财产、劳动、社会 保障、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权利。 (2)大力宣传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将保障妇女权 益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纳入县法制宣传教育内容,推动城乡社区 普法工作深入开展。面向广大妇女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专项普法 活动。 (3)提高妇女在司法和执法中的影响力。鼓励和推荐符合条 件的妇女担任人民陪审员、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或人民监督员。 (4)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加强反家暴法的宣传 教育,增强全社会自觉抵制家庭暴力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受家庭 暴力侵害妇女的自我保护能力。完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多部门 合作机制及预防、制止、救助一体化工作机制。 (6)维护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妇女财产权益。依照有关法律规 定,在审理婚姻家庭和继承案件中,体现性别平等;在离婚案件 审理中,考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妇女在照顾家庭上投入的劳动、 离婚后的生存发展以及抚养未成年子女的需要,实现公平补偿。 (7)维护农村妇女在村民自治中的合法权益。贯彻落实村民 委员会组织法,保障妇女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 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乡(镇)人民政府对报送其备案的村民自治 章程和村规民约,发现有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 - 21 - 触,含有歧视妇女或损害妇女合法权益内容的,应及时予以纠正。 (8)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 打击强奸、拐卖妇女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 等犯罪行为。依法查处残害、遗弃女婴等违法犯罪行为。 (9)有效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性骚扰。建立健全预防和制 止性骚扰的法规和工作机制,加大对性骚扰行为的打击力度。用 人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作场所的性骚扰。 (10)维护流动妇女的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包容平等的社会 环境,增强外来妇女归属感。进一步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 保障外来妇女在就业培训、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精神文化等方 面的合法权益。 (11)依法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 率,鼓励符合条件的妇女申请法律援助并为其提供便利。进一步 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通过“12338” 法律咨询热线和“12348”法律援助热线等平台,为妇女提供公益 性法律服务和援助。 (12)为困境妇女提供司法救助。为经济困难或因其他特殊 情况需要救助的妇女提供司法救助,实行诉讼费的缓交、减交或 免交。对因受犯罪侵害而陷入生活困境的妇女实行国家救助,保 障受害妇女的基本生活。 (七)妇女与环境 倡导先进的性别文化,优化妇女发展环境,提升妇女生活质量。 1.主要目标 ───启动建设仙居县妇女活动中心。 - 22 -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执行力度进一步加大。 ───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乡镇(街道)级以上文 明家庭创建达标率不低于 50%。 ───提高家政服务水平和家务劳动社会化程度,倡导夫妻 共享家庭乐趣、共担家务劳动,增加女性自由支配时间。 ───倡导妇女参与绿色生产、绿色消费,践行低碳生活。 ───城乡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与实际需求相适应。 ───增强妇女公共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意识,提高妇女应 对灾害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女性化妆品抽查合格率应达到 95%以上。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为妇女提供教育、培训、 服务、娱乐等多元化的服务。 2.策略措施 (1)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力度。面向社区、家庭等 多渠道、多形式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使性别平等理念深入人 心,提高基本国策的社会影响力。 (2)大力宣传妇女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在新 闻出版、广播影视以及文学艺术等领域,充分展示妇女参与和推 动经济发展及社会进步的成就、价值和贡献。大力宣传妇女中的 先进模范人物,引导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 (3)营造平等、和谐的家庭环境。开展以家庭美德建设为主 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 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倡导文明和谐的家庭关系及科 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男女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 23 - (4)大力推进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发展面向家庭的公共 服务,为夫妻双方兼顾工作和家庭提供支持。发展公共托幼服务, 为婴幼儿家庭提供支持。强化城乡社区儿童服务功能,提高家务 劳动社会化程度。 (5)减少环境污染对妇女的危害。完善环境监测和健康监测 数据库,从性别视角分析环境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减少工业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对妇女健康的危害。提高生活垃圾 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加大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妇女健 康的保护力度。 (6)组织动员妇女积极参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开展多层 次、多形式的生态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妇女的环保意 识,促进妇女主动参与节能减排,绿色消费,低碳生活。 (7)改善农村妇女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 全保障体系,强化水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质监测、饮用水安 全监管和社会化服务。将改厕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提高农村厕 所普及程度。 (8)在减灾工作中体现性别意识。根据妇女特殊需求,在减 灾工作中对其提供必要的救助和服务。通过宣传培训,提高妇女 预防和应对灾害的能力。加强对灾区妇女的生产自救和就业指导。 第四部分 组织实施 (一)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 仙居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妇儿工委)负责规 划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政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 社会团体结合各自职责,承担落实规划中相应目标任务。统一部 - 24 - 署,同步实施,形成全县实施妇女发展规划的工作体系和合力。 (二)健全完善实施规划的工作机制 建立由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规划实施工作 机制,共同做好规划实施工作。要完善统计监测、评估督导、培 训交流等制度,将规划主要目标纳入相关部门、机构和社会团体 的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有关负责人 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三)加大实施规划宣传力度 县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各自宣传资源和宣传网络, 主动争取媒体支持,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规划的主要 内容、有关法律政策和政府实施情况,宣传妇女在经济建设和社 会发展中的作用和贡献,营造有利于妇女生存、保护、发展和参 与的社会氛围。 (四)鼓励妇女参与规划实施 妇女既是规划实施的受益者,也是规划实施的参与者。在实 施规划过程中,注重发挥妇女的作用,听取妇女的意见和建议。 鼓励妇女参与规划实施,提高参与意识和能力,实现自身的发展 与进步。 (五)加强妇儿工委办建设 确保机构、编制单设,配置专职工作人员,工作经费纳入同 级财政预算,并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五部分 监测评估 (一)加强规划实施过程的统计监测和评估督导 - 25 - 通过统计监测和评估督导,收集、整理、反馈和交流相关信 息,动态把握实施进度,全面评价实施效果,客观分析发展状况, 有效预测发展趋势,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建立统计监测和评估督导机构 县妇儿工委负责规划统计监测和评估督导的组织领导工作, 下设统计监测组和评估督导组。 统计监测组由县统计局牵头。负责制定统计监测工作方案和 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并提出统计监测的重点领域和重点指标;收集 统计监测数据,建立和完善妇女数据库,定期报送统计监测信息; 撰写统计监测分析报告;指导全县各地妇女规划的统计监测工作。 评估督导组由县妇儿工委办牵头。负责制定评估督导工作方 案;审评年度统计监测报告,检查规划目标实施进展情况和政策 措施实施效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阶段性评估督导,并提交监测 评估报告;指导各部门、各地开展实施规划的评估督导工作。 (三)实行定期报送和评估制度 县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每年向县妇儿工委办和县统计局报送 统计监测数据及目标实施进展情况,并对报送的统计监测数据进 行分析,评估实施效果。在规划实施的中期和终期,组织力量分 别开展统计监测和评估督导工作,县妇儿工委向市妇儿工委递交 中期和终期监测评估报告。 县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要根据以上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 建立完善相应的监测机构和监督机制,确保我县规划的各项目标 如期实现。 - 26 - 附表 1 仙居县“十三五”妇女发展规划量化指标 序号 指 标 计量 单位 规划目标 1 妇女常见病检查率 % 80%以上 2 婚前医学检查率 % 90%以上 3 孕前优生检测率 % 90%以上 4 孕产妇死亡率 1/10 万 10/10 万以下 5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93%以上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 99%以上 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 100% 7 因产科出血死亡比例 % 30%以下 8 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率 % 90%以上 9 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 1/万 6/万以下 孕产妇艾滋病检测率 % 80%以上 孕产妇梅毒检测率 % 80%以上 11 感染艾滋病和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 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 % 90%以上 12 生殖健康和优生知识宣传普及率 % 80%以上 13 女童学前三年入园率 % 99% 14 小学、初中适龄女童入学率和巩固率 % 99.9%以上 15 有学习能力的三类残疾女童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 率 % 90%以上 16 高中段女生毛入学率 % 98.5%以上 17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 年 12 年 18 农村 60 岁以下女性的文盲率 % 2%以下 19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比例 % 35%以上 20 领导班子配备有女干部的县党政工作部门班子比例 % 50%以上 6 10 - 27 - 序号 指 标 计量 单位 规划目标 21 乡镇(街道)领导班子中配备女干部数 名 至少 1 名 22 领导班子中配备正职女干部的乡镇(街道)比例 % 10% 23 县管后备干部队伍中的女性比例 % 不少于 20% 24 妇女村民代表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 25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 % 30%以上 26 社区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 % 保持在 50%左右 27 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 % 10%以上 28 新发展的党员中女性比例 % 不低于 30% 29 在建立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中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 集体合同签订率 % 95%以上 30 以社区为单位的养老服务覆盖率 % 90%以上 31 强奸、拐卖妇女等案件的起诉率 % 100% 32 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处理率 % 100% 33 县级设立受家暴妇女的临时庇护所 个 至少一个 34 乡镇(街道)、村(社区)妇女维权站覆盖率 % 95%以上 35 乡镇(街道)级以上文明家庭创建达标率 % 不低于 50% 36 女性化妆品抽查合格率 % 95%以上 - 28 - 1/3 以上 附表 2 仙居县“十三五”妇女发展规划重点实事项目 序号 1 2 3 4 项目名称 主要内容 总投资 “创建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 基层妇幼健康服务管 创新妇幼健康服务管理模式,以 为契机,增强基层妇幼健康服务管理机构的服务人员、服务 100 万元 理机构能力建设工程 阵地、设备建设,提升妇幼健康服务管理的能力。 深入开展适龄妇女“两癌”常态化检查工作。加强宣传发动, 妇女“两癌”常态化 保障经费投入,稳定筛查队伍;开展筛查质控,提高检查质 400 万元 检查工程 量;同时落实随访工作;对“两癌”筛查效果进行评价与分 析,探索扩大筛查覆盖面与增加筛查项目。 开展妇女健康促进工程,以围产保健为重点,采取增设科室、 投入设备、培训人员、健康教育推广等方式,推进青春期保 妇女健康促进工程 50 万元 健与围绝经期保健学科建设,储备专业技术人员,提升服务 能力与内涵。 继续开展农村妇女创业小额贴息贷款发放工作,通过实施财 农村妇女创业小额贴 政贴息政策,加大对“妇字号”农业经济组织和农村创业女 年贴息贷款额 200 万元 息贷款项目 性的资金扶持力度,帮助拓宽创业融资渠道,引领农村妇女 创业创新、增收致富。 责任单位 县卫生和计生 局 县卫生和计生 局、县财政局、 县妇联 县卫生和计生 局 县妇联、县财政 局、县农村信用 联社 5 启动妇女活动中心建 夯实工作基础,加强阵地建设,在城市规划中建设多功能的 妇女活动阵地,为妇女学习培训和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建设必 设项目 须的场所。 2000 万元 县建设规划局、 县妇联 6 继续加强和优化农村巾帼先锋小组建设,完善和健全工作机 深化农村巾帼先锋小 制,构筑组织健全 、覆盖广泛、服务高效、充满活力的基层 组建设 妇联组织,把基层女干部、女骨干吸纳到妇联组织中来,为 中心工作服务、为妇女群众服务。 50 万元 县委组织部、县 妇联 - 29 - 仙居县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 年)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 资源。儿童发展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 促进儿童发展,对于全面提高人口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具有 十分重要的意义。儿童时期是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为儿童提供 必要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机会,发挥儿童潜能,将为 儿童一生的发展奠定重要基础。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仙 居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期,是仙居推进绿色发展改革的攻坚 期。新形势下,我县儿童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制定和实 施新一轮儿童发展规划,将为儿童身心健康和谐成长营造更为有 利的条件,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将为提高全县人民整体素质奠 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按照《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 年)》、《浙江省儿童发 展“十三五”规划》、《台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 年)》和 《仙居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 求,结合我县儿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第一部分 “十二五”时期取得的成绩及未来五年的机遇和挑战 (一)“十二五”时期取得的成绩 “十二五”期间,我县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坚持“儿童优 先”原则,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强化责任,认真执行《中华人 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全面落实《仙居县儿童发展规划 - 30 - (2011—2015 年)》。通过《规划》实施努力推动儿童发展与经 济社会发展同步,儿童发展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儿童事业发展取 得长足进步。儿童健康水平显著提高,产前检查率 98.73%,比 2010 年提高了 2.03 个百分点。儿童教育质量和普及程度不断提升,初 中三年巩固率达 100%,初升高比例由 2010 年的 96.3%上升到 2015 年的 98.03%;2015 年,学校基础建设发展较快,全县已基本消除 危房,建立了标准化校园,标准化中小学校比例达到 94.64%。儿 童保障工作逐步加强,现儿童基本医疗和保健服务分别达到 100% 和 97.25%,流动和留守儿童的公共服务率达 99%。儿童发展环境 得到优化,自然生态环境得到不断改善,自来水普及率和卫生厕 所普及率不断提高,社会环境日趋提高,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关心、 爱护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促进了儿童事业全面可持续发展。 (二)未来五年的机遇和挑战 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儿童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 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促进儿童事业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政策,实施一系列重大举措,儿童健康状况显 著改善,受教育、受保护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未来五年,由于受社会经济、文化、环境等各方面因素的制 约,我县儿童发展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儿童安全、 心理健康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儿童视力、肥胖、龋齿,人口的 出生性别比等问题需要持续关注。困境儿童的卫生保健、基础教 育、安全保护等问题有待改善。儿童心理健康问题凸显、文化娱 乐体育活动设施不足等问题有待研究解决。网络对儿童的健康成 - 31 - 长产生了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对社会公共 服务供给和家庭教育水平提出了新的挑战等等。因此,进一步解 决儿童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和权益保护,仍 然是今后一个时期儿童工作面临的重大任务。 第二部分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 精神,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尊重儿童的主体意识,保障儿童生存、 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缩小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差距,提 升儿童福利水平,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依法保护原则。在儿童身心发展的全过程,依法保障儿童 合法权利,促进儿童全面健康成长。 2.优先原则。在制定政策和资源配置等方面均优先考虑儿童 的利益和需求。 3.最大利益原则。处理和儿童相关的一切事务应从儿童身心 发展特点和利益出发,切实解决儿童最需要、最现实的问题,保 障儿童利益最大化。 4.无歧视原则。创造公平社会环境,确保儿童不因户籍、地 域、性别、民族、信仰、受教育、健康和经济等状况受到任何歧 视,所有儿童享有平等的权利与机会。 5.参与原则。鼓励、支持儿童参与家庭、社会和文化生活, - 32 - 注重发挥儿童的作用,听取儿童的意见和建议,鼓励儿童在参与 中实现自身的发展。 (三)总体目标 健全覆盖城乡儿童的公共卫生保健制度和服务体系,全面提高 儿童身心健康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均等化,实现更高 质量的普及教育;建立适度普惠的儿童福利体系,提升儿童福利 水平;完善儿童保护体系,保障儿童合法权益;创建儿童友好型 社会环境,确保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的落实,为 我县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现代化提供可持续的人力资源和强大的 智力储备。 第二部分 优先发展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完善公共卫生保健服务,全面提高儿童身心健康水平。 1.主要目标 ───努力控制严重多发致残致畸出生缺陷发生率。 ───婴儿死亡率控制在 7‰以下。 ───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 8‰以下。 ───降低流动人口中婴儿和 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在幼儿园、中小学普遍开展防灾避险安全教育,提高 自护自救能力,减少儿童伤害所致的死亡和残疾率。 ───控制儿童常见疾病和艾滋病、结核病、乙肝等重大传 染性疾病。 ───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控制在 4%以下。 - 33 - ───6 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达到 90%以上。 ───5 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贫血患病率控制在较低水平。 ───幼儿体质抽样检测合格率达到 90%以上。 ───提高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 ───控制中小学生视力不良、龋齿、超重(肥胖)、营养不 良发生率。 ───提高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 ───降低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儿童精神疾病患病率。 ───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 90%以上。 ───婴幼儿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普及率达到 85%以上。 2.策略措施 (1)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台州市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有 关保护儿童健康的配套法规和业务技术标准,建立综合监督体系, 加强执法监督。 (2)加强妇幼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落实 相关人员编制政策,按照 1—1.5 万人口配备 1 名妇幼健康服务人 员,乡镇妇幼健康服务人员达到每万服务人口 2.9 人的配置标准, 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 2 名以上的专职妇幼健康服务人员,合理保 障妇幼健康服务人员的各项待遇。加强儿童医疗保健服务网络建 设,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县级以上妇幼保健院设置儿科。 (3)加强儿童保健管理和服务。为 0-6 岁儿童提供生长发育 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 - 34 - 导、免疫规划等基本保健服务,3 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 6 岁以 下儿童保健覆盖率保持在 90%以上。加强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的 卫生保健服务,提高流动人口中的儿童保健管理率。 (4)完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 加强婚前医学检查知识宣传,规范检查项目,改进服务模式,提 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建立健全产前诊断网络,提高孕期出生缺陷 发现率以及提高确诊病例治疗率,降低致残率。开展新生儿疾病 筛查、诊断和治疗,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甲状腺功能低下 和苯丙酮尿症筛查率达 90%以上。 (5)加强儿童疾病防治。全面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规范预防 接种工作,完善免疫服务形式,推广5岁以下儿童常见病诊治的适 宜技术。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纳入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 率达到95%以上。将住院分娩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提高住院分 娩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 纳入妇幼保健常规工作中,加强预防综合服务。 (6)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制定实施多部门合作的儿童伤害 综合干预行动计划,加大执法和监管力度,为儿童创造安全的学 习、生活环境。预防和控制溺水、跌伤、交通伤害等主要伤害事 故的发生。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中,中小学校、幼 儿园和社区普遍开展自护自救、灾害避险、消防安全和产品安全 知识教育,提高家长和儿童的防护意识和能力。 (7)改善儿童营养状况。加强爱婴医院管理,积极推行母乳 喂养。开展科学育儿教育,培养儿童健康的饮食习惯。预防和治 - 35 - 疗营养不良、贫血、肥胖等儿童营养性疾病,实施贫困地区学龄 儿童营养与健康干预。制定和推动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8)提高儿童身体素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和锻炼时间,保证学生睡眠时间。保证学生 每天锻炼一小时。完善和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体质监测制度。 (9)加强对儿童的健康指导和干预。加强托幼机构和中小学 校卫生保健管理,对儿童开展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 青春期保健等方面的教育和指导,提高儿童身心健康素养水平。 帮助儿童养成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加强儿童视力、听力和口腔 保健工作。预防和制止儿童吸烟、酗酒和吸毒。严禁向儿童出售 烟酒和违禁药品。 (10)构建儿童心理健康公共服务网络。儿童医院、精神专 科医院和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设儿童心理科(门诊),配备专科 医师。学校设心理咨询室,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精 神卫生专业人员培训。 (11)加强儿童生殖健康服务。将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纳入义 务教育课程体系,增加性与生殖健康服务机构数量,加强能力建 设,提供适合适龄儿童的服务,满足其咨询与治疗需求。 (12)保障儿童食品、用品安全。完善婴幼儿食品、用品的 国家标准、检测标准和质量认证体系,强化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 意识,建立婴幼儿食品安全监测、检测和预警机制,加强农村地 区食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婴幼儿用品、玩具生产销售和游乐设施运营的监管。健全儿 - 36 - 童玩具、儿童用品等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13)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控制和治理大气、水、土 地等环境污染以及工业、生活和农村水源污染,加强饮用水源保 护。加强监管,确保主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主要重金属(铅、 镉等)暴露水平符合国家标准。 (二)儿童与教育 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面提高儿童素质。 1.主要目标 ───促进 0─3 岁儿童早期发展。 ───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 90%以上。 ───等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 95%以上。 ───3--5 岁儿童入园率达 99%。 ───义务教育标准化中小学校比例达到 95%以上。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 99.99%以上。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 98.5%以上,特色示范高中比例达 85%以上。 ───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升入高一级学校的比例达 30%以 上。 ───0-5 岁儿童家长和看护人员受训率达 90%以上。 ───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 96%以上。 ───中小学校园网比例达 100%,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装备 总体水平位居全市前列。 ───85%的城区社区和 65%以上的行政村建立家长学校或家 - 37 - 庭教育指导点。 ───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办学率达 100%和 98%以上。 ───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办学率达 100%和 95%以上。 ───努力推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制度。 2.策略措施 (1)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 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的投入,公共资源优先 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完善体制和政策,鼓励社会力量 兴办教育,不断扩大社会资源对教育的投入。 (2)完善学前教育发展管理体系,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保教 的督导。为缓解全面二孩政策给学前教育带来的压力,将尝试在 中心城区有条件、有经验的区域开展 0-3 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 理顺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接收、管理及使用,形成公办与民办共同 发展的多种形式的办园格局,优化整合、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3)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教育均衡发 展保障机制和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 书、校舍等资源,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完善教师 交流制度,缩小办学条件、师资水平、教育质量上的差距。 (4)为流动和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提供条件。坚持以流入 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解决符合条件随迁 流动儿童就学问题。加大对流动、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力度,建 立补助政策,办好寄宿学校,确保流动、留守儿童接受良好教育。 (5)保障特殊困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落实孤儿、残疾 - 38 - 儿童、贫困儿童就学资助政策。加快发展特殊教育,提高残疾儿 童受教育水平。为流浪儿童、有严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 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创造条件。 (6)提供高质量高中阶段教育。推动高中教育高质量、多样 化和特色化发展,努力构建学校特色鲜明、课程优质多样、资源 开放共享、体制充满活力的高中教育体系,满足不同儿童发展需 求。 (7)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 重点,深化职业教育改革,促进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 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 (8)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全面贯彻教育 方针,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提高 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科学文 化素质、健康素质。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 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道德教 育。 (9)加快推进教育改革。建立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深 化教学模式改革,控制作业量和考试难度。推进义务教育教学质 量综合评价改革,发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作用,把减负 落实到中小学教学全过程,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10)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能力。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 道德教育,提高教师师德修养水平,将师德作为教师考核、聘任 (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继续提高教师学历合格率和学历层 - 39 - 次,完善教师培训制度,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幼儿园 教师大专以上学历达 85%以上,小学教师本科以上学历达 75%以 上,初中教师本科以上学历达 98%以上。 (11)全面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重点加强农村学校信息基 础建设,加快终端设施普及,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基本建成覆 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信息化体系。 (12)提高儿童科学素养水平。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和社会 实践活动。利用博物馆、科技馆等资源,为儿童提供科学实践的 场所和机会。建立校外科学实践活动与学校课程相衔接的机制。 加强校内外结合的儿童科普网络建设,建立和巩固一支专职兼职 相结合的儿童科普队伍。 (三)儿童与福利 改善儿童生活水平,建立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全面提升儿 童幸福指数。 1.主要目标 ───建立健全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 ───保障儿童享有基本医疗和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基本医 疗保障覆盖率,为贫困和大病儿童提供医疗救助。 ───基本满足流动和留守儿童的教育、医疗保健等公共服 务需求。 ───逐步提高孤儿的家庭寄养率和收养率。 ───提高 0-6 岁残疾儿童康复率。 ───减少流浪儿童的数量和反复性流浪。 - 40 - ───建设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1 所。 ───90%以上的社区(村)建立 1 所儿童之家。 ───县级全面建立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每个村(社区) 配备 1 名以上儿童福利督导员。 ───保障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和服刑人员未满 18 周岁子女 的生活、教育、医疗、公平就业等权利。 ───保障 16 周岁以上残疾儿童的平等就业权利。 ───建立健全残疾儿童救助制度,逐步提高残疾儿童康复 补贴水平。 ───加强对流动、留守儿童心理和行为的指导,提高流动、 留守儿童家长的监护意识和责任。 2.策略措施 (1)提高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完善基本公 共服务体系,加大政府对儿童福利的财政投入,逐步实现儿童基 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保障儿童基本医疗。逐步提高儿童医疗保险参保率,推 进重、大病儿童的医疗救助体系建设,逐步扩大儿童医疗保险的 支付范围,提高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逐步提升儿童医疗保 障水平,减轻患病儿童家庭医疗费用负担。 (3)实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优先将父母双方无法或无 能力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及无人抚养的困境儿童和贫困家庭的重 度残疾、重大疾病和罕见病儿童纳入儿童福利保障范围,逐步提 高保障水平。 - 41 - (4)建立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和服务体系。提高残疾 儿童的福利和救助水平,对有康复需求的 0-6 岁残疾儿童给予每 人每年 1.2—2.4 万元的康复训练补贴。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 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建立残疾儿童康复的服务体系,开展多 层次的职业技能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增强残疾儿童生活自理能 力、社会适应能力和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5)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完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网 络体系,健全流浪儿童生活、教育、管理、返乡保障制度。对流 浪儿童开展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治、医疗卫生和技能培训。 提高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的专业化和社会化水平。鼓励并支持 社会力量保护和救助流浪儿童。 (6)建立和完善流动和留守儿童的服务机制。积极推进社会 保障制度,逐步将流动人口纳入仙居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整合 社区资源,完善以社区为依托,面向流动人口家庭的管理和服务 网络,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服务机 制,加强对留守儿童心理、情感和行为的指导,提高留守儿童家 长的监护意识和责任。 (7)鼓励公众参与儿童福利事业。建立健全服务儿童的社会 工作和志愿者服务机制和网络。政府通过政策支持和舆论引导等 措施,依托民间力量,构建儿童福利事业的社会支撑体系。 (四)儿童与法律保护 尊重和维护儿童的主体意识,全面保障儿童的合法权益。 1.主要目标 - 42 - ───贯彻落实保护儿童的法律法规,儿童优先和儿童最大 利益原则进一步落实。 ───保障儿童获得出生登记和身份证登记权。 ───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趋势,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合理。 ───完善儿童监护制度,保障儿童获得有效监护权。 ───中小学生普法教育率达 100%,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 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乡镇中心学校以上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率 100%。 ───预防和打击侵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禁止 对儿童实施一切形式的暴力。 ───禁止使用童工和违规使用未成年工。 ───保障儿童依法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未成年人的犯罪人数控制在犯罪总人数的 8%以下。 ───全县社区未成年人维权机构覆盖率达 100%。 2.策略措施 (1)继续完善保护儿童的法律体系。推进儿童福利、学前教 育、家庭教育等立法进程。清理、修改、废止与保护儿童权利不 相适应的法规政策。增强保护儿童相关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 (2)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家庭、学校、社会各界和儿童 本人保护权利的法治观念、责任意识和能力。 (3)加强执法监督。明确执法主体,强化法律责任,定期开 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执法人员儿童权益保护知识和技能培训, 提高执法水平。 - 43 - (4)落实儿童出生登记制度。提高社会各界对出生登记的认 识,完善出生登记相关制度和政策,加强部门协调,提高登记服 务意识,简化、规范登记程序。 (5)消除对女童的歧视。建立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利益导 向机制,落实奖励生育女孩家庭的优惠政策,提高农村生育女孩 家庭的经济和社会地位。加大对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 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 升高趋势。 (6)建立完善儿童监护监督制度。提高儿童父母和其他监护 人的责任意识,完善并落实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严重侵害被监护儿 童权益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资格撤销的法律制度。逐步建立以家 庭监护为主体,以社区、学校等有关单位和人员监督为保障,以 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 (7)保护儿童人身权利。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 强奸、拐卖、绑架、虐待、遗弃等侵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 行为和组织、胁迫、诱骗儿童犯罪的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利用儿 童进行扒窃、乞讨、卖艺、卖淫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儿童免遭 一切形式的性侵犯。建立受暴力伤害儿童问题的预防、强制报告、 反应、紧急救助和治疗辅导工作机制。加强预防和打击拐卖儿童 犯罪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儿童及其家长“防拐”意识和能力, 为被解救儿童提供身心康复服务,妥善安置被解救儿童。 (8)建立健全监督惩罚机制,严厉打击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 严格执行国家对已满 16 周岁未满 18 周岁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 - 44 - 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劳动或危险作业。依 法保护儿童的隐私权。 (9)加大对儿童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力度。进一步扩 大儿童接受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健全完善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充实基层法律援助工作队伍,支持和鼓励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社 会团体、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利用自身资源为儿童提供法律援助, 确保儿童在司法程序中获得高效、快捷的法律服务和司法救助。 (10)推动建立和完善适合未成年人的专门司法机构。贯彻 未成年人保护法,探索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专业化,加快设立公检 法机关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专门机构或落实专门人员办理未成年人 有关工作。 (11)完善涉嫌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处理制度。对涉嫌违法犯 罪的未成年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 惩罚为辅的原则,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 的处罚。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坚持未满 16 周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一律不公开审理,16 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般不公开审理 的原则,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羁押、服刑的未成 年人与成年人分别关押。对政府收容教养和劳动教养的未成年人 及被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的未成年吸毒人员,与成年人分别收容、 收戒。依法建立健全未成年犯的前科消灭制度。保障解除羁押、 服刑或收容教养期满的未成年人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 (12)完善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矫治制度。建立学校、社区、 家庭、司法机关共同参与的帮扶组织及其运作机制。对有不良行 - 45 - 为及倾向的未成年人进行早期介入、有效干预和行为矫治。加强 对具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管理,探索专门学校教育 和行为矫治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保障归正未成年人在升学、就业 等方面的同等权利。对适用缓刑的未成年人和因犯罪接受社区矫 正的未成年人,做好帮教工作。 (五)儿童与环境 创建儿童友好型社会环境,促进儿童全面健康发展。 1.主要目标 ───启动建设仙居县儿童活动中心。 ───营造尊重、爱护儿童的社会氛围,消除对儿童的歧视 和伤害。 ───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 ───提高各类儿童食品、玩具及相关用品的合格率。 ───提高公众对儿童安全的认识,为儿童创设安全的生活、 学习环境。 ───为儿童提供健康向上的文化产品。 ───保护儿童免受网络、手机、游戏、广告、图书和影视 中不良信息的影响。 ───培养儿童的阅读习惯,提高儿童的阅读能力。 ───每个村(社区)配备 1 名专职或兼职儿童社会工作者。 ───保障儿童享有闲暇和娱乐的权利。 ───增强儿童环保意识,倡导儿童绿色消费,践行低碳生活。 ───扩大乡镇(街道)儿童保护项目示范点的覆盖面。 - 46 - ───县级家庭教育指导体系全覆盖。 ───加强校园周边交通治安、商业网点、经营场所整治, 积极营造安全、文明、健康的环境。 2.策略措施 (1)注重宣传教育。通过开展以儿童优先和儿童权利为主题 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儿童权利尤其是儿童参与权的认识, 形成有利儿童生存与发展的社会舆论环境。 (2)加强农村社区儿童保护项目建设。坚持扩面提质,扩大 乡镇(街道)儿童保护项目覆盖面,建立以村(社区)为基础的 儿童保护工作运行机制,充分挖掘和合理利用各种资源,动员机 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志愿者参与儿童保护项目。整合村 (社区)资源建设儿童活动场所,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提高运 行能力,为儿童及其家庭在心理指导、安全教育、知识拓展等方 面发挥积极作用。 (3)为儿童成长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倡导平等、文明、和 睦、稳定的家庭关系,多形式推广“亲子日”等活动,增加儿童尤 其是留守儿童与父母交流的机会和时间。预防和制止虐待、忽视、 家庭暴力等事件的发生。 (4)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培养合格 的专兼职家庭教育工作队伍。加大公共财政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体系建设的投入,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家庭教育工作。 (5)创造有益于儿童身心健康的文化环境。引导各类媒体制 作和传播有益于儿童健康成长的信息,增强文化产品的知识性和 - 47 - 趣味性。积极组织适合儿童的文化活动,大力培育儿童文化品牌。 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加大查处传播淫秽、色情、暴力、封建迷信 和伪科学的出版物及儿童玩具、饰品的力度。 (6)规范与儿童相关的广告和商业性活动。严格执行相关法 规政策,禁止母乳代用品广告宣传,规范与儿童有关的产品(服务) 广告及烟酒广告播出。规范和限制儿童参加商业性演出和活动。 (7)为儿童健康上网创造条件。在公益性文化场所和儿童活 动场所建设公共电子阅览室,为儿童提供公益性上网服务。社区 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免费或优惠对儿童开放。推行绿色上 网软件,加强对网络不良信息的打击和治理,净化互联网环境。 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 所严格实行消费者实名登记制,并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 标识,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加大对“黑网吧”的打击力度。家庭和 学校加强对儿童上网的引导,防止儿童沉迷网络。 (8)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大力开展警校共建安全文明校园活 动,校园附近严格按规定设交通警示标志和安全设施,派出民警 或协管员维护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的交通 秩序。清理整顿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场所、商业网点、音像市场和 网吧,禁止在学校周边 200 米内开设歌舞厅、游戏机室和网吧。 (9)加快儿童活动场所和设施建设。提高儿童活动场所利用 率,提高各级青少年、儿童活动中心的服务水平。开放学校活动 资源,建设校园网络。增加儿童课外活动设施,扩大活动场所。 支持社会力量开办儿童文化活动机构,规范城乡儿童活动场所的 - 48 - 管理,逐步实现各类文化、科技、体育等公益性设施和活动场所 向儿童免费或优惠开放。 (10)为儿童阅读创造条件。推广面向儿童的图书分级制, 为不同年龄儿童提供适合其年龄特点的图书,为儿童家长选择图 书提供建议和指导。增加社区图书馆和农村流动图书馆数量,公 共图书馆设儿童阅览室或图书角。广泛开展图书阅读活动,鼓励 和引导儿童主动读书。 (11)支持儿童参与自身事务决策。在儿童事务与儿童服务决 策过程和决定有关儿童的重大事项时,听取儿童的意见。支持儿童 参与家务劳动和自身事务管理,增加他们的社会实践机会,鼓励儿 童以志愿者等角色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提高他们的社会参与能力。 (12)增强儿童环保意识。开展环境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鼓励儿童积极参与环保活动,引导儿童践行低碳生活和绿色消费。 第四部分 组织实施 (一)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 仙居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妇儿工委)负责规 划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政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 社会团体结合各自职责,承担落实规划中相应目标任务。规划中 的重要指标和主要任务列入相关部门专项规划、本地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一部署,同步实施,形成全县实施儿童发 展规划的工作体系和合力。 (二)健全完善实施规划的工作机制 建立由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规划实施工作 - 49 - 机制,共同做好规划实施工作。要完善统计监测、评估督导、培 训交流等制度,将规划主要目标纳入相关部门、机构和社会团体 的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有关负责人 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三)加大实施规划宣传力度 县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各自宣传资源和宣传网络, 主动争取媒体支持,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促进儿童保 护和发展的法规政策,营造有利于儿童生存、保护、发展和参与 的社会氛围。 (四)鼓励儿童参与规划实施 儿童既是规划实施的受益者,也是规划实施的参与者。实施 规划应听取儿童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儿童参与规划实施的意识和 能力,实现自身发展。 (五)加强妇儿工委办建设 确保机构、编制单设,配置专职工作人员,工作经费纳入同 级财政预算,并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五部分 监测评估 (一)加强规划实施过程的统计监测和评估督导 通过统计监测和评估督导,收集、整理、反馈和交流相关信 息,动态把握实施进度,全面评价实施效果,客观分析发展状况, 有效预测发展趋势,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建立统计监测和评估督导机构 县妇儿工委负责规划统计监测和评估督导的组织领导工作, - 50 - 下设统计监测组和评估督导组。 统计监测组由县统计局牵头。负责制定统计监测工作方案和 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并提出统计监测的重点领域和重点指标;收 集统计监测数据,建立和完善儿童数据库,定期报送统计监测信 息;撰写统计监测分析报告;指导全县各地儿童规划的统计监测 工作。 评估督导组由县妇儿工委办牵头。负责制定评估督导工作方 案;审评年度统计监测报告,检查规划目标实施进展情况和政策 措施实施效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阶段性评估督导,并提交监测 评估报告;指导各部门、各地开展实施规划的评估督导工作。 (三)实行定期报送和评估制度 县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每年向县妇儿工委和县统计局报送统 计监测数据及目标实施进展情况,并对报送的统计监测数据进行 分析,评估实施效果。在规划实施的中期和终期,组织力量分别 开展统计监测和评估督导工作。 县妇儿工委及成员单位根据以上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 建立完善相应的监测机构和监督机制,确保我县规划的各项目标 如期实现。 - 51 - 附表 1 仙居县“十三五”儿童发展规划量化指标 序号 指标 计量 单位 规划目标 1 婴儿死亡率 ‰ 8‰以下 2 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8‰以下 3 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 % 4%以下 4 6 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 % 90%以上 5 幼儿体质抽样检测合格率 % 90%以上 6 新生儿听力筛查率 % 90%以上 7 婴幼儿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普及率 % 85%以上 8 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 % 90%以上 9 等级幼儿园覆盖面 % 95%以上 10 3-5 岁儿童入园率 % 99% 11 义务教育标准化中小学比例 % 95%以上 12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99.99%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 98.5%以上 特色示范高中比例 % 85%以上 14 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升入高一级学校的比例 % 30%以上 15 0-5 岁儿童家长和看护人员受训率 % 90%以上 16 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 % 90%以上 17 中小学校园网比例 % 100% 13 - 52 - 序号 指标 计量 单位 社区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点 18 规划目标 85%以上 % 行政村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点 65%以上 城区中小学家长学校办学率 % 100% 城区幼儿园家长学校办学率 % 98%以上 农村中小学家长学校办学率 % 100% 农村幼儿园家长学校办学率 % 95%以上 21 建设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所 1所 22 社区(村)建立 1 所儿童之家 % 90%以上 县级全面建立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 % 100% 村(社区)配备儿童福利督导员 名 1 名以上 24 中小学生普法教育率 % 100% 25 乡镇中心校以上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率 % 100% 26 未成年人的犯罪人数控制在犯罪总人数 % 8%以下 27 社区未成年人维权机构覆盖率 % 100% 28 启动建设县级儿童活动中心 所 1所 29 每个村(社区)配备专职或兼职儿童社会工作者 名 1名 19 20 23 - 53 - 附表 2 仙居县“十三五”儿童发展规划重点实事项目 序 号 项目名称 主要内容 总投资 责任单位 1 基 层 妇 幼 健 康 服 务 管 创新妇幼健康服务管理模式,以“创建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为契机,增强基层妇幼 理机构能力建设工程 健康服务管理机构的服务人员、服务阵地、设备建设,提升妇幼健康服务管理的能力。 100 万元 县卫计局 2 以能力建设、信息网络建设为核心,实施精准出生缺陷干预:扩大孕前优生检测与产 前筛查覆盖面,提高检测率与筛查率;加快检测能力提升与产前诊断中心建设,实现 出 生 缺 陷 精 准 干 预 工 精准报告,为出生缺陷预防提供技术支持;整合监测网络,建设出生缺陷干预信息平 台,优化流程,以孕前、孕中、产后为节点,实现摸底、检测、监测、报告与干预随 程 访数据一体化,并与妇幼健康数据平台互联互通;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孕前优生检测、 产前筛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与听力筛查打包补助;收集分析利用 监测数据,为干预措施提供数据支撑。 300 万元 县卫计局 3 5 万元 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 以提高 HIV 感染产妇及所生新生儿规范服药率、梅毒感染孕产妇规范治疗率为突破口, (未含国家、省 增强项目单位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人员技能,加强对母婴传播高危人员的识别、预警、 财政防控专项 婴阻断工程 干预与随访。 补助经费) 县卫计局 4 加强对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生殖健康知识普及,提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可及性,规 青 少 年 生 殖 健 康 关 怀 范医疗保健机构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加强避孕节育的咨询与指导,应对非意愿妊娠与 项目 人工流产居高的现状,推进安全避孕、促进青少年生殖健康和妇幼健康,探索妇幼保 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整合后的计划生育技术综合服务模式等。 10 万元 (未含国家免 费调拨的避孕 药具) 县卫计局 5 普 惠 性 幼 儿 园 建 设 工 切实加大投入力度,按照“新建一批、置换一批、改造一批”的思路,不断扩大公办 学前教育资源,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 程 扶持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 / 县教育局 - 54 - 序 号 项目名称 主要内容 总投资 责任单位 6 加强中小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并实现全覆盖,心理健康教育正常开展;建立学生心理 心理健康教育建设工 问题检测制度,完善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危机干预机制;中小学校 60%以上的在职教师 程 接受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C 级上岗证培训。 / 县教育局 7 为 0—6 周岁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并给予补 建立 0—6 周岁残疾儿 贴;为视力、听力、肢体残疾儿童提供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为有手术适应指征的肢体 童康复救助制度 残疾儿童开展肢体矫治手术。加大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救助力度,为有手术适应指 征的听力残疾儿童免费配发基本型人工耳蜗和免费提供人工耳蜗手术。 300 万元 县残联 8 针对涉罪未成年人由青少年事务社工或志愿者为其在诉讼、审判期间提供社会调查、 未 成 年 人 社 会 观 护 项 担任合适成年人、行为矫正等观护服务,开展辅导、监督、观察、矫正、保护、管束 目 等工作,帮助司法机关提高司法活动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减少诉讼对涉案未成年 人造成的心理创伤,使其顺利走出诉讼阴影,减少重新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团县委 9 启 动 儿 童 活 动 中 心 建 加大力度,建设多功能的儿童活动中心,为儿童社会化创造良好条件,并发挥其对儿 设 童之家等阵地的指导、示范、辐射作用。 2000 万元 县建设规 划局、县妇 联 10 针对存在问题,立足家庭和学校,结合实际情况,联同县民政局、县关工委、县教育 建 立 健 全 关 爱 留 守 儿 局等多个部门,动员广大妇女干部、巾帼志愿者、爱心人士(家庭)积极参与,通过 童工作 志愿帮扶结对、师生结对、大手拉小手结对等方式为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和身心健 康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50 万元 县民政局、 县关工委、 县教育局、 县妇联等 - 55 -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 仙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56 - 2016 年 12 月 27 日印发

仙居县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年).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