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钢结构一体化积木式电梯
ICS 91.140.90 Q 78 福 DB35 建 省 地 方 标 准 DB35/T 1409—2017 代替 DB35/T 1409—2014 带钢结构一体化积木式电梯 The modular elevator with steel structure integration 2017 - 12 - 25 发布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 - 03 - 25 实施 发 布 DB35/T 1409—2017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重大危险清单 ...................................................................... 2 5 型号编制方法 ...................................................................... 2 6 制造技术要求和(或)安全保护措施 .................................................. 2 7 安装技术要求和(或)安全保护措施 .................................................. 7 8 检验要求 .......................................................................... 8 9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使用信息 .................................................. 9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钢结构、基础节、标准节、顶层节的检验 ........................... 10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钢结构间连接以及附墙架的检验 ................................... 11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安全装置的检验 ................................................. 12 I DB35/T 1409—2017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35/T 1409-2014《带钢结构一体化积木式电梯》。本标准与DB35/T 1409-2014相比, 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本标准规定的要求中增加了重大危险清单和使用信息(见第 1 章); ——适用范围中的额定载重量从 850 kg 调整为 1000 kg,增加了适用于 TSG T7001 规定的检验(见 第 1 章);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 2 章); ——修改了带钢结构一体化积木式电梯的术语,删除了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术语,将承台修改为基 础平台(见第 3 章); ——增加了重大危险清单(见第 4 章); ——将原技术要求分为制造技术要求和安装技术要求(见第 6 章和第 7 章); ——将原结构要求分为结构要求和设计要求(见第 6.1 条和 6.2.1、6.2.2 条); ——修改了钢结构的一般要求,并调整为设计要求(见第 6.2.3 条); ——修改了电焊条的要求(见第 6.4.1 条); ——增加了焊接质量要求(见第 6.4.2 条); ——修改了焊接工艺要求(见第 6.4.3 条); ——增加了钢结构防腐涂装要求(见 6.4.5 条); ——修改了轿厢的要求(见第 6.5.2 条); ——增加了导轨与导轨支架的固定要求(见第 6.5.6、6.6.3 条); ——增加了标准节安装顺序编号要求(见第 6.6.2 条); ——增加了控制柜的固定要求(见第 6.7.5 条); ——增加了顶层空间距离要求(见第 6.7.7 条); ——增加了顶层节吊环要求(见第 6.7.8 条); ——增加了电气安全装置要求(见第 6.8 条); ——增加了安装技术要求(见第 7.1、7.2、7.3、7.5、7.6 条); ——修改了附墙架及其与建筑物的连接要求(见第 7.4 条); ——增加了检验要求(见第 8.1、8.2、8.3 条); ——增加了使用信息要求(见第 9.2 条); ——增加了钢结构、基础节、标准节、顶层节的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见附录 A); ——增加了钢结构间连接的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见附录 B); ——增加了安全装置的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见附录 C)。 本标准由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提出。 本标准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福州快科电梯工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季能、林尧、王旭东、陈敏。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35/T 1409-2014。 II DB35/T 1409—2017 带钢结构一体化积木式电梯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带钢结构一体化积木式电梯的术语和定义、重大危险清单、型号编制方法、制造技术 要求、安装技术要求、安全保护措施、检验要求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使用信息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加装在现有建筑中的额定速度不大于1.50 m/s,额定载重量不大于1000 kg,提升高 度不大于30 m,且层站数不大于9层的带钢结构一体化积木式电梯(以下简称“一体化电梯”)的制造 与安装。同时适用于TSG T7001规定的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 10058-2009 电梯技术条件 GB 24804 提高电梯安全性的规范 GB 28621-2012 安装于现有建筑物中的新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 50017-2003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 50205-200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661 钢结构焊接规范 TSG T7001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3 术语和定义 GB 7588-200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带钢结构一体化积木式电梯 the modular elevator with steel structure integration 电梯井道采用钢结构,并与电梯的其他相关零部件在制造单位内组装成一体,形成标准模块,作为 电梯的一个部件整体出厂,安装现场只进行标准模块之间的连接、电气接线、悬挂装置安装、层门安装 以及整机调试等工作的一种特殊的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3.2 基础节 basic section 位于一体化电梯最低层与基础平台连接的一个由钢结构与电梯零部件组成的整体模块。 3.3 标准节 standard section 位于基础节与顶层节之间的组成一体化电梯的整体模块。 1 DB35/T 1409—2017 3.4 顶层节 top section 位于一体化电梯最高层的一个由钢结构与电梯零部件组成的整体模块。 3.5 基础平台 bearing unite 用于支撑一体化电梯的平台。 3.6 附墙架 mast tie 按一定间距连接钢结构与建筑物结构的构件或其他无侧移结构,从而保证钢结构竖向支撑构件稳定 的构件。 4 重大危险清单 本章中包括GB 24804以及GB 28621-2012表1所列的所有主要危险和危险状态,确定为一体化电梯的 主要风险,应采取措施消除或降低到风险可接受程度。 5 型号编制方法 一体化电梯的型号应当按照图1的格式编制。 TKJ-GY □ / □–XX 控制方式:用每个字中文拼音的第一个字母表示 额定速度(m/s) 额定载重量(kg) 电梯型式代号:用 GY 表示带钢结构一体化积木式 交流乘客电梯 图1 型号编制方法 示例:型号 TKJ-GY 800/1.0-JX,表示一台集选控制的、额定速度为 1.00 m/s、额定载重量为 800 kg、带钢结构一 体化积木式的交流乘客电梯。 6 制造技术要求和(或)安全保护措施 6.1 一般要求 一体化电梯的制造应当符合GB 7588-2003的要求,当GB7588-2003中的某些要求不能满足时,属于 本标准范围内的电梯应当符合本章相关的技术要求和(或)安全保护措施。 6.2 结构要求 一体化电梯的结构宜按照图2进行布置。 2 DB35/T 1409—2017 说明: ①——驱动主机; ⑥——轿厢导轨; ⑪——层门; ②——检修门; ⑦——导轨支架; ⑫——缓冲器; ③——顶层节; ⑧——基础节; ⑬——基础; ④——控制柜; ⑨——轿厢; ⑭——基础平台。 ⑤——标准节; ⑩——对重; 图2 一体化电梯的结构示意图 3 DB35/T 1409—2017 6.3 设计要求 6.3.1 同型号的一体化电梯,其首台钢结构设计方案应当经有相应设计审查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审查, 合格后电梯制造单位方可在技术审查要求的范围内进行制造。 6.3.2 一体化电梯的支承基础和基础平台,应当由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根据安装现场的实际地质情 况进行设计。 6.3.3 钢结构的设计在满足 GB 7588-2003 中第 5.1 条要求的基础上,补充下列要求: ——钢结构的设计应符合 GB 50017-2003 的要求; ——钢结构设计基本风压值不小于 0.85 kN/㎡; ——钢结构设计抗震设防烈度为不小于 8 度; ——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安全等级、防火等级、防雷击保护应当满足现有建筑物的使用需求。 6.4 钢结构组装要求 6.4.1 电焊条材料要求 电焊条的材料选用应当符合设计要求,应当具有质量证明书,严禁使用药皮脱落、焊芯生锈的焊条。 6.4.2 焊接质量要求 钢结构井道的焊接质量应当符合GB 50205-2001第5.2.4条和附录A中二级焊缝验收标准。 6.4.3 焊接工艺要求 钢结构的焊接工艺应符合GB 50661的规定,并应当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6.4.4 钢结构的几何尺寸要求 单节的钢结构几何尺寸横向水平偏差不超过3 mm,纵向水平偏差不超过5 mm,垂直度偏差不超过单 节钢结构高度的1/1000。 6.4.5 钢结构防腐涂装要求 6.4.5.1 涂装时的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应符合涂料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当产品说明说无要求时,环境 温度宜在(5 ℃~38 ℃)之间,相对湿度不应大于 85%。涂装时表面不应有结露,涂装后 4 小时内应 当进行保护免受雨淋。 6.4.5.2 涂装前钢材表面除锈处理后不应有焊渣、焊疤、灰尘、油污、水和毛刺等,当设计无要求时, 钢材表面除锈等级应符合表 1 的要求。 6.4.5.3 涂料、涂装遍数、涂层厚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对涂层厚度无要求时,涂层干漆膜总 厚度:室外应为 150 μm,室内应为 125 μm,其允许偏差不超过-25 μm。每遍涂层干漆膜厚度的允许 偏差不超过-5 μm。 表1 钢材表面除锈等级 涂料品种 除锈等级 油性酚醛、醇酸等底漆或防锈漆 St2 高氯化聚乙烯、氯化橡胶、氯磺化聚乙烯、环氧树脂、聚氨酯等底漆或防锈漆 Sa2 无机富锌、有机硅、过氯乙烯等底漆 Sa2 4 DB35/T 1409—2017 6.5 基础节 6.5.1 组成 一体化电梯基础节应当至少由钢结构、轿厢、导轨、对重架、层门组成一体化结构。 6.5.2 轿厢 轿厢在满足GB 7588-2003中第8章要求的基础上,补充下列要求: ——轿厢应通过足够强度的机械部件组装成结构稳定牢靠结构,可供电梯安装时提供临时工作平 台; ——轿厢上应当至少安装安全钳、导靴、反绳轮、机械性固定轿厢装置、门机与门板等装置。 6.5.3 护脚板 因空间限制原因,允许采用折叠式轿厢护脚板,且应当符合GB 28621-2012中5.8的要求。 6.5.4 轿顶护栏 轿顶装设的护栏因顶层空间受限时,允许采用伸缩式护栏,且应当符合GB 28621-2012中5.6的要求。 6.5.5 层门的固定 层门在满足GB 7588-2003中第7章要求的基础上,补充下述要求: 层门门框应当采用螺栓连接方式与钢结构连接,层门地坎及门眉还应当采用点焊的方式加强固定。 6.5.6 导轨和导轨支架的固定 导轨和导轨支架的固定在满足GB 7588-2003中10.1和10.2要求的基础上,补充下述要求: 导轨支架应当采用螺栓栓接或焊接方式与钢结构进行连接固定,如果采用螺栓连接,应当至少采用 4组螺栓锁紧锁紧;如果采用焊接方式,应当双面焊接牢固。 6.5.7 底坑间距 因条件限制,电梯底坑间距可以通过采取以下措施来实现GB 7588-2003中5.7.3.3规定的等效安全 水平: ——应当在轿厢适当位置装设机械止锁装置,在基础节的适当位置设置止挡装置,当机械止锁装置 运行到止挡装置位置时,电梯应无法向下运行; ——机械止锁装置只能通过手动方式操作,仅当机械止锁装置处于工作位置时,电梯才能检修运行; ——应当设置一个符合 GB 7588-2003 中 14.1.2 要求的电气安全装置证实该装置已处在工作位置; ——当机械止锁装置到达止挡位置时,底坑间距应当符合 GB 7588-2003 中 5.7.3.3 的要求。 6.6 标准节 6.6.1 组成 一体化电梯标准节至少应当由钢结构、导轨、层门等组成一体化结构。 6.6.2 编号 标准节应当有安装顺序号标识,以防止标准节安装不正确。 5 DB35/T 1409—2017 6.6.3 导轨和导轨支架的固定 导轨和导轨支架的固定应当符合6.5.6的要求。 6.7 顶层节 6.7.1 组成 顶层节至少应当由钢结构、导轨、导轨支架、驱动主机、控制柜(设在井道外的除外)、限速器、 检修门、检修平台等组成一体化结构。 6.7.2 驱动主机的固定 驱动主机在满足GB 7588-2003中第12章要求的基础上,补充下述要求: 驱动主机与其承重梁间应有避震措施,并采用螺栓连接,承重梁与钢结构间应采用焊接固定。 6.7.3 检修门 检修门在满足GB 7588-2003中5.2.2要求的基础上,补充下述要求: 如果控制柜安装在井道内,顶层节上应当在方便检修人员进出的位置设置一个检修门。 6.7.4 限速器的固定 限速器在满足GB 7588-2003中9.9要求的基础上,补充下述要求: 限速器与其承重梁间应采用螺栓联接,承重梁与钢结构间应采用焊接固定。 6.7.5 控制柜的固定 6.7.5.1 控制柜当安装在钢结构井道内部,电梯的检修在井道内部时,应当采用稳定牢靠的支架方式 进行固定,禁止一切的永久固定方式,当采用悬挂固定时,控制柜悬挂支架应当为两个,为避免控制柜 的位移,可增加下支撑支架。当采用落地式固定时,控制柜可在与钢结构框架柱或者框架梁上至少安装 三个支架,所有的结构布局不得妨碍控制柜门的打开和检修时操作空间的要求。 6.7.5.2 当控制柜安装在钢结构井道空间内,电梯的检修在井道外部时,应当采用稳定牢靠的支架方 式进行固定,可以永久性固定,当采用悬挂固定时,控制柜悬挂支架应当为两个,为避免控制柜的位移, 可增加下支撑支架。当采用落地式固定时,控制柜可在与钢结构框架柱或者框架梁上至少安装三个支架, 所有的结构布局不得妨碍控制柜门的打开和检修时操作空间的要求。 6.7.5.3 当控制柜安装在钢结构井道外部,电梯的检修在井道外部时,应当采用地面锚固或者墙面锚 固。 6.7.6 轿顶上的作业场地 当需从轿顶维修(维护和修理)或检查机器时,如果该工作可能导致失控和(或)意外的轿厢运动, 应装设机械锁住装置,该装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保证用于维修和检查站人的轿顶平面与轿顶垂直投影面积内的井道顶最低部件之间最小为 2 m 的垂直距离; ——能够承受可预见载荷施加到该装置上的作用力,该装置及其附件不应产生永久变形,且不能因 此引起轿厢永久变形; ——通过符合 GB 7588-2003 中 14.1.2 要求的电气安全装置证实该装置已处在所设计的非工作位 置,仅当其处在非工作位置时,电梯才能正常运行,检修运行及紧急电动运行。 6 DB35/T 1409—2017 6.7.7 顶层空间距离 因条件限制,电梯顶层空间距离可以通过采取以下措施来实现GB 7588-2003中5.7.1.1规定的等效 安全水平: ——应当在轿厢适当位置装设机械止锁装置,在顶层节的适当位置设置止挡装置,当机械止锁装置 运行到止挡装置位置时,电梯应无法向上运行; ——机械止锁装置只能通过手动方式操作,仅当机械止锁装置处于工作位置时,电梯才能检修运行; ——应当设置一个符合 GB 7588-2003 中 14.1.2 要求的电气安全装置证实该装置已处在工作位置; ——当机械止锁装置到达止挡位置时,顶层空间距离应当符合 GB 7588-2003 中 5.7.1.1 的要求。 6.7.8 顶层节吊环 顶层节应当设置起吊吊环,吊环数量不少于3个,每个吊环的承载力不应低于20 kN。 6.8 电气安全装置 一体化电梯的电气安全装置应当满足GB 7588-2003附录A和GB 28621-2012附录A的要求。 7 安装技术要求和(或)安全保护措施 7.1 一般要求 一体化电梯的安装应当符合GB 7588-2003的要求,当GB 7588-2003中的某些要求不能满足时,属于 本标准范围内的电梯应当符合本章相关的技术要求和(或)安全保护措施。 7.2 支承基础和基础平台的施工 7.2.1 7.2.2 7.3 支承基础和平台应当由基础施工资质的单位按照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 支承基础周围应有防水措施。 基础节与基础平台间的连接 基础节应采用预埋板预埋锚固方式和基础结构进行可靠的连接。 7.4 标准节间及其与基础节、顶层节间的连接 标准节间及其与基础节、顶层节间应采用高强度螺栓栓接方式进行可靠的连接,钢结构框架柱必须 进行有效的连接。 7.5 附墙架及其与建筑物的连接 一体化电梯钢结构通过附墙架或连廊与建筑物间的连接,应当符合设计要求。 7.6 钢结构井道的垂直度 一体化电梯钢结构井道整体垂直度应当不大于钢结构井道整体高度的1/1000,且最大水平偏差不大 于25 mm。 7.7 电气接线 一体化电梯的电气接线应当符合GB 7588-2003第13章和14章的要求。 7 DB35/T 1409—2017 8 检验要求 8.1 一般要求 一体化电梯的检验在满足GB 7588-2003中第16.1条以及TSG T7001要求的基础上,还应当满足本章 要求,检验时,检验单位应当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 8.2 制造过程的检验 8.2.1 一体化电梯出厂前,钢结构、基础节、标准节、顶层节应当按照附录 A 的要求进行检验。 8.2.2 一体化电梯的设计图纸应当经制造单位确认合格。 8.2.3 一体化电梯出厂时,在附有 GB 7588-2003 附录 C 和 TSG T7001 要求提供的技术文件外,还应当 附有下列技术文件: ——第 6.5.3、6.5.4、6.5.7、6.7.7、6.7.8 条要求的安全装置的使用说明书以及验证方法; ——支承基础和基础平台的设计计算书。 8.3 安装过程的检验 8.3.1 一体化电梯安装后,其钢结构应当经制造单位和安装单位检验合格。 8.3.2 每台一体化电梯的支承基础和基础平台的设计图纸应当符合设计图纸审查要求,并经制造单位 确认合格,其施工质量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检验合格。 8.3.3 一体化电梯基础节与基础平台、标准节与基础节、标准节与标准节、标准节与顶层节等钢结构 间的连接,以及附墙架应当按照附录 B 的要求进行检验。 8.4 安全保护措施的验证 8.4.1 第 6 章和第 7 章的安全保护措施应当按照表 2 列出的验证方法进行验证。 表2 条款 6.2.3 6.3 要求 验证方法 目测检查 设计文件检查 钢结构的设计 √ 钢结构材料 √ 功能测试 测量 6.4.2 焊接材料 √ √ 6.4.5 钢结构防腐涂装 √ √ 6.5.5 层门固定 √ √ 6.5.6 导轨和导轨支架固定 √ √ 6.7.2 驱动主机固定 √ √ 6.7.3 检修门 √ 6.7.4 限速器固定 √ √ 6.7.5 控制柜固定 √ √ 6.7.6 轿顶上的作业 6.7.8 顶层节吊环 √ √ 7.1.1 支承基础和基础平台 √ √ 附墙架 √ 7.4 8.4.2 8 √ √ √ 第 6.5.3、6.5.4、6.5.7、6.7.7、6.7.8 条要求的安全装置应当按照附录 C 的要求进行检验。 DB35/T 1409—2017 8.5 其他检验 一体化电梯及其安全部件的型式试验、定期检验以及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过程,按照现 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 9 9.1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使用信息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一体化电梯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应当符合GB/T 10058-2009第6章的要求。 9.2 使用信息 一体化电梯的使用信息应当符合GB 28621-2012第7章的要求。 9 DB35/T 1409—2017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钢结构、基础节、标准节、顶层节的检验 表A.1给出了钢结构、基础节、标准节、顶层节的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表 A.1 钢结构、基础节、标准节、顶层节的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序号 检验内容和要求 检验方法 1 单节的钢结构几何尺寸横向水平偏差不超过 3 mm。 用卷尺测量 2 单节的钢结构几何尺寸纵向水平偏差不超过 5 mm。 用卷尺测量 3 单节的钢结构垂直度偏差不超过单节钢结构高度的 1/1000。 用磁力线坠及钢板尺测量 4 钢结构井道的焊接质量应当符合 GB 50205-2001 第 5.2.4 条和附录 A 中二级焊缝验收标准。 采超声波检测仪器检测 涂料、涂装遍数、涂层厚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对涂层厚度无要 5 求时,涂层干漆膜总厚度:室外应为 150 μm,室内应为 125 μm,其 允许偏差不超过-25 μm。每遍涂层干漆膜厚度的允许偏差不超过 -5 μm。 10 用漆膜厚度测量仪检测 DB35/T 1409—2017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钢结构间连接以及附墙架的检验 表B.1给出了钢结构间连接的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表 B.1 钢结构间连接的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序号 1 2 3 检验内容和要求 基础节应采用预埋板预埋锚固方式和基础结构进行可靠的连接。 标准节间及其与基础节、顶层节间应采用高强度螺栓栓接方式进行可靠 的连接,钢结构框架柱必须进行有效的连接。 一体化电梯钢结构通过附墙架或连廊与建筑物间的连接,应当符合设计 要求。 检验方法 目测 目测 目测 11 DB35/T 1409—2017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安全装置的检验 表C.1给出了安全装置的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表 C.1 安全装置的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序号 检验内容和要求 检验方法 1 折叠式轿厢护脚板,且应当符合 GB 28621-2012 中 5.8 的要求。 目测,卷尺测量 2 伸缩式护栏,且应当符合 GB 28621-2012 中 5.6 的要求。 目测,卷尺测量 因条件限制,电梯底坑间距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当在轿厢适当位置装设机械止锁装置,在基础节的适当位置设置 止挡装置,当机械止锁装置运行到止挡装置位置时,电梯应无法向下 运行; 3 2)机械止锁装置只能通过手动方式操作,仅当机械止锁装置处于工作 位置时,电梯才能检修运行; 目测,卷尺测量 3)应当设置一个符合 GB 7588-2003 中 14.1.2 要求的电气安全装置证 实该装置已处在工作位置; 4)当机械止锁装置到达止挡位置时,底坑间距应当符合 GB 7588-2003 中 5.7.3.3 的要求。 因条件限制,电梯顶层空间距离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当在轿厢适当位置装设机械止锁装置,在顶层节的适当位置设置 止挡装置,当机械止锁装置运行到止挡装置位置时,电梯应无法向上 运行; 4 2)机械止锁装置只能通过手动方式操作,仅当机械止锁装置处于工作 位置时,电梯才能检修运行; 目测,卷尺测量 3)应当设置一个符合 GB 7588-2003 中 14.1.2 要求的电气安全装置证 实该装置已处在工作位置; 4)当机械止锁装置到达止挡位置时,顶层空间距离应当符合 GB 7588-2003 中 5.7.1.1 的要求。 5 顶层节应当设置起吊吊环,吊环数量不少于 3 个,每个吊环的承载力 不应低于 20 kN。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目测,载荷试验 DB35/T 1409-2017 福 建 省 地 方 标 准 带钢结构一体化积木式电梯 DB35/T 1409—2017 * 2017 年 12 月第一版 2017 年 12 月第一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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