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信访局2022年度信息公开年报.doc
海宁市信访局 2022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 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办发〔2021〕12 号、浙政办 发〔2021〕28 号、嘉政办发〔2021〕32 号文件)和我市信 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未涉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积极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 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规范性 和时效性。全年无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优化政府信息发布流程,严 格执行政府公开信息“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 原则,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每条公开的政 府信息在发布前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在《海宁市党政信息公 开保密审查登记本》上做好登记。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途径为“中 国·海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根据上级平台栏目调整,畅 通政民互通渠道,通过升级改造 12345 接线系统、建设智能 客服、运用“三方通话”等方式,切实提高在线解答率,实 现咨询类实现直接答复率达 95%以上;坚持城管类来电快办, 交办件回访等方式,快速回应民生诉求,实现群众回访满意 率达 98%以上。 (五)监督保障情况。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 建立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把好信息发布审核关,明确信 1 息发布前,由相关负责人对内容进行审核,并依托市内容在 线校对平台对发布内容进行在线校对,确保上传信息不出现 错字、词和表述性错误。对市里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在由发布人整改后,落实专人进行检查,确保当天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0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自然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人 商业 科研 企业 机构 社会 法律 公益 服务 组织 机构 其他 总计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三、本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年度办 不计其他情形) 理结果 (三)不 1.属于国家秘密 予公开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2 (四)无 法提供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不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予处理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 获取信息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 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 (六)其 他处理 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 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0 0 0 0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总计 1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0 0 0 0 复议后起诉 总计 0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 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信息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待 提升;二是信息公开数量有待增加,信息发布质量还有待提 高。 3 总计 0 (二)改进措施。一是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信息公开相 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及时、准确、 全面公开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二是加 大对各科室和所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督促各科室进 一步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2 年,海宁市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国办 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部署,已完成本年度海宁市政务公开要 点涉及工作; 2.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2 年 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3.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海宁市信访局 2023 年 1 月 12 日 4

海宁市信访局2022年度信息公开年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