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工程设备供货与安装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试行版)》.doc
北京市 《建设工程设备供货与安装资格预审文件》 示范文本 (试行版) 二零一四年二月 编制说明 一、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落实《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建设 工程货物招标投标改革创新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京建法〔2014〕1 号)文件要求,适 应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需要,保证建设工程货物资格预审文件编制质量,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管理办公室编制了《北京市<建设工程设备供货与安装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试行版) 》(以下 简称《示范文本》 )。 二、适用范围 仅适用电梯、锅炉设备资格预审。 三、主要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 613 号令) ; 4.《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 27 号令); 5.《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18 号令); 6.《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应用示范文本》 (2013 版); 7.《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建设工程货物招标投标改革创新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京建 法〔2014〕1 号); 8.北京市关于电子化招标和电子辅助评标的相关规定; 9.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编制原则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 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建设工程货物招标投标改革创新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 知》(京建法〔2014〕1 号)相关规定,围绕建设工程货物招标特点,切实满足建设工程货物招标 实际需要。 五、主要内容 1.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分“适用于电子化招标投标”和“适用于非电子化招标投标” 3 两种情况进行编写,取消了投标报名环节。 2.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分为“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和“申请人须知正文”两部分,对整 体工程概况、招标项目概况、招标范围、计划供货周期与计划安装工期、供货和安装地点以及资 格要求进行编写,同时约定了资格预审文件组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递交和审查等内容。 3.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分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两种资格审查办法,包括“资格审查办 法前附表”和“资格审查办法正文”两部分,对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审查标准、资格审查程序进 行编写,同时明确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条件和电子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方法。 4.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明确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所需提供的资料范围和格式。 5.第五章“招标项目概况”:包括招标范围和其他内容约定。 因时间仓促,以及参编人员经验和水平所限,在编制过程中难免出现疏漏与不足,恳请相关 单位及专业人士予以批评指正,并将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编者,以使《示范文本》在实际使用 过程中不断完善。 意见和建议可向编制小组反馈,联系电话:010-83521515 转 4081. 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4 年 2 月 4 (招标项目名称) 资 格 预 审 文 件 (试行版) 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加盖执业资格专用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5 6 目 录 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适用于非电子化招标投标) ..........................3 1.招标条件 ...................................................................3 2. 本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 4.资格预审方法 ...............................................................4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 7.发布公告的媒介 .............................................................4 8.联系方式 ...................................................................4 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适用于电子化招标投标) ............................5 1.招标条件 ...................................................................5 2. 整体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5 3.申请人资格要求 .............................................................5 4.资格预审方法 ...............................................................6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 7.发布公告的媒介 .............................................................6 8.联系方式 ...................................................................6 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8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8 申请人须知正文部分 ...........................................................11 1. 总则 ......................................................................11 2. 资格预审文件 ..............................................................12 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13 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4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15 6.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15 7. 通知和确认 ................................................................15 8.纪律与监督 .................................................................16 9. 电子化招标 ................................................................16 10.解释权 ....................................................................16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7 附表一: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和密封及标识检查记录表 ...............................18 附表二:电子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19 附表三:确认通知 .............................................................22 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23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23 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正文部分 ...............................................24 1. 审查方法 ..................................................................24 2. 审查标准 ..................................................................24 3. 审查程序 ..................................................................24 4. 审查结果 ..................................................................27 5. 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28 6.补充条款 ..................................................................28 附表 1:审查记录表 ............................................................29 附表 2: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条件 ................................................42 附件 3:电子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方法 ........................................44 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 ....................................45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45 1. 审查方法 ..................................................................46 2. 审查标准 ..................................................................46 3. 审查程序 ..................................................................46 4. 审查结果 ..................................................................50 5.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50 6.补充条款 ..................................................................51 附表 1:审查记录表 ............................................................52 附表 2: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条件 ................................................68 附件 3:电子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方法 ........................................70 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71 第五章 招标项目概况 ..................................................88 2 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适用于非电子化招标投标)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整体工程名称)已由 以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为 ,建设资金来自 为 ,建设地点 ( 资 金 来 源 ), 出 资 比 例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为 (设备名称)供货与安装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 ,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本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名称 2.2 合同估算价 (万元) 2.3 供货与安装地点: 2.4 计划供货周期 日历天,计划安装工期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2.6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或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 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 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或不接受)代理商申请。代理商申请的,一个制造商对同 3 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资格预审。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年 月 时至 日至 年 时,在 月 日,每 (详细地址)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分,地点为 年 (详细地址)。 6.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网 址: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账 号: 号: 年 4 月 日 月 日 时 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适用于电子化招标投标)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整体工程名称)已由 以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为 ,建设资金来自 为 ,建设地点 ( 资 金 来 源 ), 出 资 比 例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为 (设备名称)供货与安装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 ,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整体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名称 2.2 合同估算价 (万元) 2.3 供货与安装地点: 2.4 计划供货周期 日历天,计划安装工期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2.6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 3.2 本次资格预审 资格条件, 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 审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 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或不接受)代理商申请。代理商申请的,一个制造商 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资格预审。 4.资格预审方法 5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请于 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年 月 时至 日至 年 月 日, 时,通过远程或者到北京市建设工程 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场 所 使 用 数 字 身 份 认 证 锁 登 录 电 子 化 平 台 ( 网 址: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 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时 年 月 日 分,申请人应当通过远程或者到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 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上传,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 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2 逾期未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网 址: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账 号: 6 号: 年 7 月 日 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1.1.1 整体工程名称 1.1.2 建设地点 1.1.3 建设单位 1.1.4 资金来源 1.1.5 出资比例 1.1.6 资金落实情况 1.1.7 相关参建单位 1.2.1 本招标项目名称 编 (整体工程名称) 列 内 容 (设备名称) 供货与安装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1.2.2 招标人: 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1.2.3 招标代理机构 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 1.3.1 1.3.2 招标范围 计划供货周期 , 详见第五章“招标项目概况”。 计划供货周期: 日历天 计划供货开始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供货结束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安装周期: 日历天 计划安装开始日期: 年 月 日 8 计划安装结束日期: 1.3.3 供货和安装地点 1.3.4 质量要求 年 月 日 (1)资格条件: 1.4.1 申请人资格条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其他要求: 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 1.4.2 申请 □不接受 □接受,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4.3 是否接受代理商申请 □不接受 □接受,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4.4 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8)其他情形: 申请人要求澄清 2.2.1 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申请人确认收到 2.2.3 资格预审文件澄清的时间 申请人确认收到 2.3.2 3.1.1 资格预审文件修改的时间 其他材料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所附 3.2.5 3.2.6 材料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年 月 日 时 分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小时内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小时内 (12)其他材料: 其他材料: 年,指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类似设备供货项目是指: 3.2.7 近年类似设备供货项目 近年类似设备供货项目的年份要求: 月 日起至 年 年,指 年 年,指 年 月 日止 类似安装工程项目是指: 3.2.8 近年类似安装工程项目 近年类似安装工程项目的年份要求: 月 日起至 年 3.3.1 月 日止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特别提醒:不得用签字章代替手写签字。 9 如果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详见本章附表二:“电子资 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副本份 3.3.2 份 数 □不分册装订 □分册装订,共分 册,分别为: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 3.3.3 要求 每册采用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 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4.1.2 封套上写明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 4.2.1 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 4.2.2 4.2.3 地点 是否退还资格预审申请文 □否 件 □是,退还安排: 审查委员会构成: 5.1.2 审查委员会人数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人(限 招标人在职人员,且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的相应的或者类 似的条件) ,专家 人; 审查专家确定方式: 5.2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有限数量制 7.1 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时间 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前 7.3 资格预审结果的确认时间 在收到投标邀请书后 小时内 □否 □是,申请人应当按照本须知附表二“电子资格预审申 9 是否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 请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编制电子申请文件;电子化招 标投标申请文件审查文件审查方法见第三章“资格审查 办法”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0 申请人须知正文部分 1. 总则 1.1 整体工程概况 1.1.1 整体工程名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2 建设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3 建设单位: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4 资金来源: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5 出资比例: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6 资金落实情况: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7 相关参建单位: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 本招标项目概况 1.2.1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2 招标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3 招标代理机构: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供货周期与计划安装工期、供货和安装地点、质量要求 1.3.1 招标范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供货周期和安装工期: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3 供货和安装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4 质量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 申请人资格要求 1.4.1 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1)资格条件: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2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申请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申请人须知 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 1.4.3 本招标项目是否接受代理商申请及对代理商申请的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4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相关申请均应被否决: 11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 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3)本招标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委托两 个及两个以上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8)其他情形: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5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当附有中文注释。 1.6 费用承担 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资格预审发生的费用自理。 2. 资格预审文件 2.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2.1.1 本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 件格式、项目建设概况,以及根据本章第 2.2 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第 2.3 款对资格预审 文件的修改。 2.1.2 当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 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 2.2.1 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和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当在申请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下同),要求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澄清。 2.2.2 招标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内容发给所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但不指明 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不足 3 天,并且澄 清内容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2.3 申请人收到澄清后,应当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如果修改发出的时间到递交资 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不足 3 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 长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12 2.3.2 申请人收到修改的内容后,应当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3.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以下文件组成: (1)资格预审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的); (4)制造商资格声明(适用于申请人为制造商的) ; (5)代理商资格声明(适用于申请人为代理商的) ; (6)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7)投标设备生产能力说明(适用于申请人为制造商的) ; (7)制造商授权书(适用于申请人为代理商的); (8)近年财务状况表; (9)近年类似设备供货项目情况表; (10)近年类似安装工程项目情况表; (11)相关情况说明; (12)其他材料: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1.2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或申请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 3.2.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当按照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 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资 格预审申请的,本章第 3.2.3 项至第 3.2.8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当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2.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3.2.3 申请人为投标设备制造商的,应填写和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 3.2.4 申请人为投标设备代理商的,应填写和提供“代理商资格声明”及“制造商授权 书”。 3.2.5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应当附下述”应附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 材料以及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的复印件。 3.2.6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当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 前附表。 3.2.7 “近年类似设备供货项目情况表”应当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的复印件。类似设 13 备供货项目定义及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 号。 3.2.8 “近年类似安装工程项目情况表”应附包括中标通知书、安装合同或验收证明文件 的复印件。类似安装工程项目定义及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 个项目的信息,并标明序号。 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签字 3.3.1 申请人应按本章第 3.1 款和第 3.2 款的要求,编制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用不褪 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资格预审 申请文件中的任何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 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 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申 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申 请人单位章。 4.1.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 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 不予受理。 4.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2.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2.2 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申请人可以修改或撤 回已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申请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3.1 项的要求 签字或盖章。 4.3.3 修改的内容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照本章 第 3 条和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14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5.1 审查委员会 5.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招标人组建的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审查委员会参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组建。 5.1.2 审查委员会人数及审查专家确定方式: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5.2 资格审查 审查委员会根据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审查 标准,对所有已受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依 据。 6.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6.1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分为“正选”和“候补”两类。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根据第三 章“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第 3.6.2 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进行 排序,并分别列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正选)及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候补)。(适用 于合格制) 6.1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分为“正选”和“候补”两类。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根据第三 章“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第 3.5.4 项的排序,对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按得分由高 到低顺序,将不超过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第 1 条规定数量的申请人列为通 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正选) ,其余的申请人依次列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候补)。(适用 于有限数量制) 6.2 根据本章第 7.1 款的规定,招标人应当首先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正选)发出投 标邀请书 6.3 因根据本章第 7.3 款的规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因利益冲突等原因导致潜在投标 人数量少于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 ”第 1 条规定的数量的,招标人应当按照通 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候补)的排名次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必须遵循资格预审文件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利益冲突回避原则,且递补过程可能导致已列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 人(正选)名单的申请人无法获得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7. 通知和确认 7.1 通知 招标人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向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7.2 解释 应申请人书面要求,招标人应当对资格预审结果作出解释,但不保证申请人对解释内容 满意。 15 7.3 确认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收到投标邀请书后,应当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 面形式明确表示是否参加投标。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 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因此造成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足 3 个的,招标人重新组 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8.纪律与监督 8.1 严禁贿赂 严禁申请人向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和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行贿。在资格 预审期间,不得邀请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到申请人 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申请人主办、赞助的任何活动。 8.2 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 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资格预审的审查工作,否则将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 审。 8.3 保密 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当对资格预审申请文 件的审查、比较进行保密,不得在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前透露资格预审结果,不得向他人透露 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情况。 8.4 异议与投诉 8.4.1 异议 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 止时间 2 日前向招标人提出。 8.4.2 投诉 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资格预审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 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 明材料。 8.5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 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9. 电子化招标 本项目是否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及对电子化招标投标的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0.解释权 本资格预审文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6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7 附表一: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和密封及标识检查记录表 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和密封及标识检查记录表 招标项目名称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申 请 人 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年 月 日 时 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是否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 密封检查情况 求 密封用章特征简要说明 是否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 标识检查情况 求 标识特征简要说明 申请人代表 日 期 招标人代表 日 期 (或经招标人授权的 招标代理机构代表) 备注:本表一式两份,招标人和申请人各留存一份备查。 18 分 附表二:电子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电子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1. 总 则 本附表内容仅适用于电子化招标的项目。 本附表为“申请人须知”的组成部分。本附表的内容是针对电子化招标投标的特点和要 求,对申请人须知正文和前附表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补充和细化,申请人须知正文部分、前 附表部分中的相关规定应当按照本附表中的规定执行。 2. 盖章及签字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盖章均应当采用电子化平台认可的 CA 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签字均应当采用电子化平台认可的个人 CA 电子印章。 3. 电子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申请人要求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以及 申请人收到澄清或修改内容后的确认均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相应时间通过电子化平 台递交、发送和确认。 4.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 4.1 申请人应当使用电子化平台认可的“电子标书生成器” (“设备供货与安装资格预审 文件”软件,版本号:系统生成 )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含澄清、说明文件)并进行固化。 4.2 “电子标书生成器”具有使用单位唯一性,申请人须使用本单位的软件编制电子资 格预审申请文件。 4.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未标示“复印 件”的证明资料均应直接制作生成。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 成部分。 19 4.4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制作须符合以下要求: (1)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时应按规定建立目录并分级,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 导入,应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 (2) 为了保证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文件转换完成后,应 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相应部位加盖含有 CA 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并固化。 5.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与标识 5.1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前,申请人应当采用系统提供的工具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进行加密。 5.2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传输的文件为准。所有资格预审审查文 件的封面均应加盖含有 CA 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使用个人的 CA 电子印章进行确认;资格预审文件给定的申请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签字或盖章处,均应按 要求加盖含有 CA 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 6.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将制作完成后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时间采用网络上传递 交方式提交。申请人应通过网络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电子化平台,电子化平台在成功 接收文件之后,会提供回执,递交时间以电子化平台回执时间为准,申请人应妥善保存回执 文件。 7.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7.1 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 文件的,应当通过电子化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电子化平台向申 请人提供撤回申请递交成功的回执。 7.2 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申请人应当使用“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成完整的资 格预审申请文件,并上传电子化平台。电子化平台提供上传成功的回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为准。 8. 招标人确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情况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 招标人应当在资格审查工作计划开始时间 30 分钟前,携带电子化平台认可的招标人 CA 20 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到资格审查地点,确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情况并对资格预审申请 文件进行解密。 9. 资格预审结果查询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确定后,招标人将通过电子化平台发布资格预审结果,申请人可 以登录电子化平台查询自身是否通过资格预审,电子化平台同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 出提示短信。 10.其他补充内容: …… 21 附表三: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 招标人名称): 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我方已于 年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投标邀请书(代 月 日收到。我方确认(□参加 □不参加) 本次投标。 我方理解,即便我方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并不代表我方已取得本项目的投标资格,特 别是当资格审查结果排名在我方之前的申请人放弃本项目投标时,我方可能会因为资格预审 文件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利益冲突回避原则而无法最终取得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特此确认。 申请人: (盖单位章) 年 22 月 日 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3.3.2(1) 核验原件的具体要求 3.6.2 6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排序 标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条款号 编列内容 审查记录表 详见附表 1:审查记录表 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条件 详见本章附表 2: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条件 电子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 查方法 详见本章附件 3:电子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方法 23 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正文部分 1. 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本章第 2.1 款和第 2.2 款规定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 资格预审。 审查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资格审查工作,资格预审文件 中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依据。 评审应依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进行。 2. 审查标准 2.1 初步审查标准 初步审查: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见附表 1-3。 2.2 详细审查标准 详细审查: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见附表 1-4。 3. 审查程序 3.1 基本程序 资格审查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1)审查准备工作; (2)初步审查; (3)详细审查; (4)澄清、说明或补正; (5)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及提交资格审查报告。 3.2 审查准备工作 3.2.1 审查委员会成员签到及签署声明 审查委员会成员到达资格审查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审查委员会签到 表见附表 1-1。 审查委员会成员在资格审查前,应当签署专家声明书。声明本人无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需 要回避的情形,保证遵守有关资格审查管理规定以及审查纪律,客观、公正地进行资格审查, 并接受招投标监管部门的监督。专家声明书格式见附表 1-2。 3.2.2 审查委员会的分工 审查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审查委员会主任。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审查委员会主任。审 查委员会主任负责评审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24 3.2.3 熟悉文件资料 (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审查委员会提供资格审查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资格 预审文件及各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经过申请人签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 间和密封及标识检查记录,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人或审查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 他信息和数据。 (2)审查委员会主任应组织审查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资格预审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项 目基本情况,掌握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资格审查表格的使用。 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所需时,审查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资格审查工作所需的表 格。未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在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在场见证的情况下,由审查委员会主任或审查委员会成员推 荐的成员代表检查各个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情况并打开密封。密封或者标识不符 合要求的,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要求招标人作出说明。必要时,审查委员会可以就此向相关 申请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要求相关申请人进行澄清和说明,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应附上由 招标人签发的“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和密封及标识检查记录表” 。如果审查委员会与招标人提供 的“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和密封及标识检查记录表”核对比较后,认定密封或者标识不符合要 求系由于招标人保管不善所造成的,审查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申请人对其所递交的申请文件 内容进行检查确认。 3.2.4 对申请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 (1)在不改变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审查委员会应当对申请文 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理解偏差、明显文字错误、 资料遗漏等存在明显异常、非实质性问题,决定需要申请人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的问题,准 备问题澄清通知。 (2)申请人接到审查委员会发现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审查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澄 清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申请人递交的书面澄清资料由审 查委员会开启。 3.3 初步审查 3.3.1 审查委员会根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标准,对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 请文件进行审查,并使用附表 1-3 记录审查结果。 3.3.2 提交和核验原件 (1)如果附表 1-4 约定需要申请人提交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3.2.3 项至 3.2.8 项规 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审查委员会应当将提交时间和地点书面通知申请人。核验原件 的具体要求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2)审查委员会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对存在伪造嫌疑的原件,审 查委员会应当要求申请人给予澄清或者说明或者通过其他合法方式进行核实。 25 3.3.3 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应当就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以书面形式 要求申请人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见附表 1-10) 。申请人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以 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见附表 1-11)。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和审查委员会不 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 3.3.4 申请人有任何一项初步审查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或者未按照审查委员会要求的 时间和地点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原件与复印件不符或者原件存在伪造嫌疑且申请人 不能合理说明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4 详细审查 3.4.1 只有通过了初步审查的申请人可进入详细审查。 3.4.2 审查委员会根据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方法,对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 文件进行详细审查,并使用附表 1-4 记录审查结果。 3.4.3 联合体申请人 (1)联合体申请人的资格认定 两个以上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申请人 的资格。 (2)联合体申请人的可量化审查因素(如财务状况、类似项目业绩、信誉等)的指标考核, 首先分别考核联合体各个成员的指标,在此基础上,以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各个成员的分工 占合同总工作量的比例作为权重,加权折算各个成员的考核结果,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考核 结果。 3.4.4 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详细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应当就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以书面形式 要求申请人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见附表 1-10) 。申请人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以 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见附表 1-11)。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和审查委员会不 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 3.4.5 审查委员会应当逐项核查申请人是否存在本章附表 2 规定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任 何一种情形。 3.4.6 不能通过详细审查 (1)申请人有任何一项详细审查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均不能通过详细审查。 (2)审查委员会在资格审查(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附表 2 中规 定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条件判断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是否通过,若有不能通过情况 26 发生,应当使用附表 1-5 记录不能通过的情况。 3.6 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3.6.1 汇总审查结果 详细审查工作全部结束后,审查委员会应按照附表 1-6 的格式填写审查结果汇总表。 3.6.2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排序 审查委员会根据附表 1-6 的审查结论,对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按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规定的标准进行排序,并使用附表 1-7 记录排序结果。 3.6.3 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正选)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包 括母子公司以及含子公司的子公司), 审查委员会应当根据附表 1-7 的排序情况按照择优原则, 从中选择一家单位通过资格预审。同一母公司的几个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 ,最终成为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正选)的子公司数量不得超过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正选)总数量的 三分之一。上述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正选)名单,应使用附表 1-8 记录确定结果。 3.6.4 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候补) (1)审查委员会应当根据附表 1-7 的排序结果,对未列入附表 1-8 中的通过资格预审的 其他申请人按照先后顺序,确定带排序的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候补名单,并使用附表 1-9 记录确定结果。 (2)如果审查委员会确定的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正选)未在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投标、明确表示放弃投标或者根据有关规定被拒绝投标时, 招标人应从附表 1-9 记录的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候补)中按照排序依次递补,作为通过资 格预审的申请人,但递补原则必须符合第 3.6.3 项中对列入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正选)名 单的要求和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利益冲突回避原则,且递补过程可能导致已列为通 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正选)名单的申请人无法获得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4. 审查结果 4.1 编制及提交书面审查报告 审查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3 条规定的程序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 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审查报告应当由全体审查委员会成员签 字。审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审查委员会成员名单; (3)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情况说明; (4)审查标准、方法或者审查因素一览表; (5)审查结果汇总表; 27 (6)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正选)名单; (7)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候补)名单; (8)澄清、说明或补正事项纪要。 4.2 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 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不足 3 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 预审而直接招标。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的,应当在保证满足法定资格条件的前提下,适 当降低资格预审的标准和条件。 5. 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5.1 关于审查活动暂停 5.1.1 审查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审查的原则,按审查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 准完成全部审查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审查工作无法继续时,审查活动方可暂停。 5.1.2 发生审查暂停情况时,审查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申请文件和审查记录,待不可抗力 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审查的条件时,由原审查委员会继续审查。 5.2 关于中途更换审查委员会成员 5.2.1 除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外,审查委员会成员不得在审查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中途退出审查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审查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5.2.2 退出审查的审查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审查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资格预 审文件规定的审查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审查。 5.3 记名投票 在任何审查环节中,需审查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审查结论做出表决的,由审查委员会全 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6.补充条款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28 附表 1:审查记录表 附表 1-1:审查委员会签到表 审查委员会签到表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审查时间: 姓名 职称 …… …… 工作单位 1 2 3 4 5 6 7 8 29 专家证号码/专家身份证号码 年 月 签到时间 日 附表 1-2:专家声明书 专家声明书 本人接受招标人邀请,担任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资格预审审查的专家。 本人声明:本人在资格审查前未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申请人发生可能影响审查结果的接 触;在审查结果确定之前,不向外透露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通过详细审查申请人排序情况以 及与审查有关的其他情况;不收受招标人超出合理报酬以外的任何现金、有价证券和礼物;不收受有 关利害关系人的任何财物和好处;无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 本人郑重保证:在审查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纪律;服从审查委员会的统一安排;独 立、客观、公正地履行专家职责。 本人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监督。如违反上述承诺或者不能履行专家职责,本人愿意承 担一切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审查委员会成员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30 附表 1-3:初步审查记录表 初步审查记录表 招标项目名称: 申请人名称和审查结论以及原件核验等相关情况说明 序号 审查因素 1 申请人名称 2 申请函签字盖章 3 申请文件格式 4 联合体申请人(如有) 5 制造商资格声明 (适用于制造商投标) 审查标准 与营业执照一致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 加盖单位章 符合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的要求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 头人和联合体分工 提交了制造商资格声明 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 31 附表 1-3:初步审查记录表(续) 初步审查记录表 招标项目名称: 申请人名称和审查结论以及原件核验等相关情况说明 序号 审查因素 代理商资格声明 6 8 9 提交了代理商资格声明 (适用于代理商申请) 制造商授权书 7 审查标准 (适用于代理商申请) 提交了制造商授权书 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的获 符合资格预审文件对申请人获取文件 取 的要求 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符合资格预审文件对申请人递交文件 的递交 的要求 10 …… …… 初步审查结论: 通过初步审查标注为√;未通过初步审查标注为× 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 32 附表 1-4:详细审查记录表 详细审查记录表 招标项目名称: 申请人名称及定性的审查结论以及相关情况说明 序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1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 资格条件 有效的证明材料 号 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年检记录(加盖单位章) 是否需要核验原件:□是□否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 知”第 1.4.1 项规定 是否需要核验原件:□是□否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 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 3 财务状况 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加盖单位 知”第 1.4.1 项规定 章) 是否需要核验原件:□是□否 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的复印件(加盖单位 4 类似设备供货项目业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 绩 知”第 1.4.1 项规定 章) 是否需要核验原件:□是□否 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 33 附表 1-4:详细审查记录表(续) 详细审查记录表 招标项目名称: 申请人名称及定性的审查结论以及相关情况说明 序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近年类似安装工程业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 绩 知”第 1.4.1 项规定 有效的证明材料 号 中标通知书或安装合同或验收证明文件的复 5 印件(加盖单位章) 其 他 6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 ⑴ …… 知”第 1.4.1 项规定 要 求 7 是否需要核验原件:□是□否 …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 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的上 知”第 1.4.2 项规定 述详细审查因素所需的证明材料 联合体申请人 …… …… 详细审查结论: 通过详细审查标注为√;未通过详细审查标注为× 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 34 附表 1-5: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情况说明 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情况说明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未通过资格审查申请单位 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或盖章: 未通过原因说明 日期: 35 年 月 日 附表 1-6:审查结果汇总表 资格预审审查结果汇总表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申请人名称 初步审查 合格 不合格 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 36 详细审查 合格 不合格 审查结论 合格 不合格 附表 1-7: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排序表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排序表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申请人名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 备注:本表中申请人按第 3.6.2 项约定的标准排序。 37 备注 附表 1-8: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正选)名单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正选)名单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申请人名称 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 备注:本表中申请人按第 3.6.2 项约定的标准排序。 38 备注 附表 1-9: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候补)名单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候补)名单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申请人名称 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 备注:本表中申请人按第 3.6.2 项约定的标准排序。 39 备注 附表 1-10: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 申请人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的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你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 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 年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当在 年 月 日 月 日 时前密封递交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资格审查委员会 (经资格审查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代表签字或加盖招标人单位章) 年 40 月 日 附表 1-11: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资格审查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 1. 2. ..... 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41 月 日 附表 2: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条件 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条件 1.总 则 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条件,是本章“资格审查办法”的组成部分, 是对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条件的总结和补充, 如果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以本附件的规定为准。 2.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条件 申请人或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1 在初步审查、详细审查中,评标委员会认定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符合资格审 查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2.2 本章前附表如约定需要申请人提交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3.2.3 项至 3.2.8 项规定 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申请人未按照审查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 的原件、原件与复印件不符或者原件存在伪造嫌疑且申请人不能合理说明的; 2.3 有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4 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包括: ⑴ 不同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⑵ 不同申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⑶ 不同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相互混装的; ⑷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列入的其他情形: 2.5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适用电子化招标): ⑴ 没有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递交方式递交的; ⑵ 回执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的; ⑶ 电子化平台中无申请文件,且无成功递交回执的; ⑷ 因申请人原因,电子化平台无法正常打开的; ⑸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是使用招标投标交易场所提供的“电子标书生成器”生 成的规定格式文件的; ⑹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与其他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使用同一电子标书生成器生 成的。 2.6 未按照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2 2.7 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发现存在行贿行为的; …… 备注:审查委员会判定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应使用附表 1-5 记录不能通 过资格审查情况说明,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情况说明应当对照上述规定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 条件以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存在的具体问题。 43 附件 3:电子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方法 电子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方法 1. 总 则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 本附件为“资格审查办法”的组成部分。本附件的内容是针对电子化招标投标形式时,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的特点和要求,对本章正文和前附件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补充和细化, 本章正文部分、前附表部分中的相关规定应当按照本附件中的规定执行。 2. 电子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操作细则 2.1 盖章及签字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盖章均应当采用电子化平台认可的 CA 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签字均应当采用电子化平台认可的个人 CA 电子印章。 审查委员会成员签名均应当采用电子化平台认可的个人 CA 电子印章。 本章正文中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中明确的书面文件,发出和回复均为审查委员会和申请 人通过电子化平台发出和回复的文件。文件中需加盖单位章处,均应加盖电子化平台认可的 单位 CA 电子印章;所有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处,均应加盖电子化平台认可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个人 CA 电子印章。 2.2 书面文件及资料 本章正文中第 3.2.3 项的申请文件密封审查不适用于电子化招标评审项目 2.3 突发情况处理 审查过程中,如遇系统故障等突发事件,审查委员会成员应及时与现场工作人员沟通解 决。 44 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1 3 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 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审查因素 家时,通过资格预 家 审查标准 3.3.2(1) 核验原件的具体要求 3.5.4 6 申请人最终得分相同时的 排序标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条款号 编列内容 审查记录表 详见附表 1:审查记录表 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条件 详见本章附表 2: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条件 电子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审查方法 详见本章附件 3:电子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方法 45 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正文部分 1. 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通过初 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通过资格 预审的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超过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数量。 审查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资格审查工作,资格预审文件 中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依据。 评审应依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进行。 2. 审查标准 2.1 初步审查标准 初步审查: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见附表 1-3。 2.2 详细审查标准 详细审查: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见附表 1-4。 2.3 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见附表 1-6。 3. 审查程序 3.1 基本程序 资格审查活动将按以下六个步骤进行: (1)审查准备工作; (2)初步审查; (3)详细审查; (4)澄清、说明或补正; (5)评分; (6)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正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候补)及提交资格审查报 告。 3.2 审查准备工作 3.2.1 审查委员会成员签到及签署声明 审查委员会成员到达资格审查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审查委员会签到 表见附表 1-1。 审查委员会成员在资格审查前,应当签署专家声明书。声明本人无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需 46 要回避的情形,保证遵守有关资格审查管理规定以及审查纪律,客观、公正地进行资格审查, 并接受招投标监管部门的监督。专家声明书格式见附表 1-2。 3.2.2 审查委员会的分工 审查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审查委员会主任。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审查委员会主任。审 查委员会主任负责评审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2.3 熟悉文件资料 (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审查委员会提供资格审查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资格 预审文件及各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经过申请人签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 间和密封及标识检查记录,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人或审查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 他信息和数据。 (2)审查委员会主任应组织审查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资格预审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项 目基本情况,掌握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资格审查表格的使用。 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所需时,审查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资格审查工作所需的表 格。未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在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在场见证的情况下,由审查委员会主任或审查委员会成员推 荐的成员代表检查各个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情况并打开密封。密封或者标识不符 合要求的,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要求招标人作出说明。必要时,审查委员会可以就此向相关 申请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要求相关申请人进行澄清和说明,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应附上由 招标人签发的“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和密封及标识检查记录表” 。如果审查委员会与招标人提供 的“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和密封及标识检查记录表”核对比较后,认定密封或者标识不符合要 求系由于招标人保管不善所造成的,审查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申请人对其所递交的申请文件 内容进行检查确认。 3.2.4 对申请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 (1)在不改变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审查委员会应当对申请文 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理解偏差、明显文字错误、 资料遗漏等存在明显异常、非实质性问题,决定需要申请人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的问题,准 备问题澄清通知。 (2)申请人接到审查委员会发现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审查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澄 清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申请人递交的书面澄清资料由审 查委员会开启。 3.3 初步审查 3.3.1 审查委员会根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标准,对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 请文件进行审查,并使用附表 1-3 记录审查结果。 3.3.2 提交和核验原件 47 (1)如果附表 1-4 约定需要申请人提交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3.2.3 项至 3.2.8 项规 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审查委员会应当将提交时间和地点书面通知申请人。核验原件 的具体要求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2)审查委员会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对存在伪造嫌疑的原件,审 查委员会应当要求申请人给予澄清或者说明或者通过其他合法方式进行核实。 3.3.3 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应当就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以书面形式 要求申请人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见附表 1-11) 。申请人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以 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见附表 1-12)。。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和审查委员会 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 3.3.4 申请人有任何一项初步审查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或者未按照审查委员会要求的 时间和地点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原件与复印件不符或者原件存在伪造嫌疑且申请人 不能合理说明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4 详细审查 3.4.1 只有通过了初步审查的申请人可进入详细审查。 3.4.2 审查委员会根据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方法,对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 文件进行详细审查,并使用附表 1-4 记录审查结果。 3.4.3 联合体申请人 (1)联合体申请人的资格认定 两个以上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申请人 的资格。 (2)联合体申请人的可量化审查因素(如财务状况、类似项目业绩、信誉等)的指标考核, 首先分别考核联合体各个成员的指标,在此基础上,以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各个成员的分工 占合同总工作量的比例作为权重,加权折算各个成员的考核结果,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考核 结果。 3.4.4 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详细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应当就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以书面形式 要求申请人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见附表 1-11) 。申请人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以 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见附表 1-12)。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和审查委员会不 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 3.4.5 审查委员会应当逐项核查申请人是否存在本章附表 2 规定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任 何一种情形。 48 3.4.6 不能通过详细审查 (1)申请人有任何一项详细审查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均不能通过详细审查。 (2)审查委员会在资格审查(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附表 2 中规 定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条件判断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是否通过,若有不能通过情况 发生,应当使用附表 1-5 记录不能通过的情况,不能通过的申请人均视为不能通过详细审查。 3.5 评分 3.5.1 审查委员会进行评分的条件 (1)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超过本章第 1 条(前附表)规定的数量时,审查委员会按照本 章第 2.3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2)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不少于 3 个且没有超过本章第 1 条(前附表)规定数量的,审 查委员会不再进行评分,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3.5.2 审查委员会进行评分的对象 审查委员会只对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进行评分。 3.5.3 评分 (1)审查委员会成员根据本章第 2.3 款规定的标准,分别对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进行 评分,并使用附表 1-6 记录评分结果。 (2)申请人各个评分因素的最终得分为审查委员会各个成员评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并 以此计算各个申请人的最终得分。审查委员会使用附表 1-7 记录评分汇总结果。 (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4 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排序 (1)审查委员会根据附表 1-7 的评分汇总结果,按申请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 并使用附表 1-8 记录排序结果。 (2)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排序时,如果出现申请人最终得分相同的情况, 资格审 查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标准进行排序。 3.6 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3.6.1 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正选) (1)审查委员会应当根据附表 1-8 的排序结果和本章第 1 条(前附表)规定的数量,按申 请人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使用附表 1-9 记录确定结果。 (2)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包括母子公司以及含子公司的子公司) ,审查委员会按照择优原则,从中选择一家单位通过 资格预审。同一母公司的几个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最终成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正选)的子公司数量不得超过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正选)总数量的三分之一。 3.6.2 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候补) (1)审查委员会应当根据附表 1-8 的排序结果,对未列入附表 1-9 中的通过详细审查的 49 其他申请人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带排序的候补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使 用附表 1-10 记录确定结果。 (2)如果审查委员会确定的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正选)未在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投标、明确表示放弃投标或者根据有关规定被拒绝投标时, 招标人应从附表 1-10 记录的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候补)中按照排序依次递补,作为通过资 格预审的申请人。但递补原则必须符合第 3.6.1 款中规定的利益冲突回避原则,且递补过程 可能导致已列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正选)名单的申请人无法获得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4. 审查结果 4.1 编制及提交书面审查报告 审查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3 条规定的程序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 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审查报告应当由全体审查委员会成员签 字。审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审查委员会成员名单; (3)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情况说明; (4)审查标准、方法或者审查因素一览表; (5)审查结果汇总表; (6)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正选)名单; (7)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候补)名单; (8)澄清、说明或补正事项纪要。 4.2 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 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或者经过递补的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足 3 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组 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的,应当在保证满足 法定资格条件的前提下,适当降低资格预审的标准和条件。 5.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5.1 关于审查活动暂停 5.1.1 审查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审查的原则,按审查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 准完成全部审查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审查工作无法继续时,审查活动方可暂停。 5.1.2 发生审查暂停情况时,审查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申请文件和审查记录,待不可抗力 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审查的条件时,由原审查委员会继续审查。 5.2 关于中途更换审查委员会成员 50 5.2.1 除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外,审查委员会成员不得在审查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中途退出审查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审查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5.2.2 退出审查的审查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审查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资格预审 文件规定的审查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审查。 5.3 记名投票 在任何审查环节中,需审查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审查结论做出表决的,由审查委员会全 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6.补充条款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51 附表 1:审查记录表 附表 1-1:审查委员会签到表 审查委员会签到表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审查时间: 姓名 职称 …… …… 工作单位 1 2 3 4 5 6 7 52 专家证号码/专家身份证号码 年 月 签到时间 日 附表 1-2:专家声明书 专家声明书 本人接受招标人邀请,担任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资格预审审查的专家。 本人声明:本人在资格审查前未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申请人发生可能影响审查结果的接 触;在审查结果确定之前,不向外透露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通过详细审查申请人排序情况以 及与审查有关的其他情况;不收受招标人超出合理报酬以外的任何现金、有价证券和礼物;不收受有 关利害关系人的任何财物和好处;无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 本人郑重保证:在审查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纪律;服从审查委员会的统一安排;独 立、客观、公正地履行专家职责。 本人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监督。如违反上述承诺或者不能履行专家职责,本人愿意承 担一切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审查委员会成员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53 附表 1-3:初步审查记录表 初步审查记录表 招标项目名称: 申请人名称和审查结论以及原件核验等相关情况说明 序号 审查因素 1 申请人名称 2 申请函签字盖章 3 申请文件格式 4 联合体申请人(如有) 5 制造商资格声明 (适用于制造商申请) 审查标准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 可证一致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 加盖单位章 符合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的要求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 头人和联合体分工 提交了制造商资格声明 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 54 附表 1-3:初步审查记录表(续) 初步审查记录表 招标项目名称: 申请人名称和审查结论以及原件核验等相关情况说明 序号 审查因素 代理商资格声明 6 8 9 提交了代理商资格声明 (适用于代理商申请) 制造商授权书 7 审查标准 (适用于代理商申请) 提交了制造商授权书 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的获 符合资格预审文件对申请人获取文件 取 的要求 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符合资格预审文件对申请人递交文件 的递交 的要求 10 …… …… 初步审查结论: 通过初步审查标注为√;未通过初步审查标注为× 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 55 附表 1-4:详细审查记录表 详细审查记录表 招标项目名称: 申请人名称及定性的审查结论以及相关情况说明 序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1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 资格条件 有效的证明材料 号 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年检记录(加盖单位章) 是否需要核验原件:□是□否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 知”第 1.4.1 项规定 是否需要核验原件:□是□否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 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 3 财务状况 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加盖单位 知”第 1.4.1 项规定 章) 是否需要核验原件:□是□否 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的复印件(加盖单位 4 类似设备供货项目业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 绩 知”第 1.4.1 项规定 章) 是否需要核验原件:□是□否 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 56 附表 1-4:详细审查记录表(续) 详细审查记录表 招标项目名称: 申请人名称及定性的审查结论以及相关情况说明 序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近年类似安装工程项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 目业绩 知”第 1.4.1 项规定 有效的证明材料 号 中标通知书、安装合同或验收证明文件的复 5 印件(加盖单位章) 其 他 6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 ⑴ …… 知”第 1.4.1 项规定 要 求 7 是否需要核验原件:□是□否 …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 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的上 知”第 1.4.2 项规定 述详细审查因素所需的证明材料 联合体申请人 …… …… 详细审查结论: 通过详细审查标注为√;未通过详细审查标注为× 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 57 附表 1-5: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情况说明 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情况说明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未通过资格审查申请单位 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或盖章: 未通过原因说明 日期: 58 年 月 日 附表 1-6:评分记录表 评分记录表——财务状况 招标项目名称: 审查委员会成员姓名: 标准分 序 号 评分因素 财务 状况 (适 用制 造商 设呢 请) 2 净资产总值(以 近 年平均 值为准) 资产负债率(以 近 年平均 值为准) 合计 超过 (含)万元 分 超过 (含)万元 分 不足 (不含)万元 分 %(不含) 分 _________分 超过 _________分 超过 _________ %(含)但不超过 超过 分 3 …… 分项 得分 评分标准 分项 1 Ⅰ 申请人名称: %(含) % 分 分 分 分 _________分 分 审查委员会成员签字/日期: 59 合计得分 备注 附表 1-6:评分记录表(续 1) 评分记录表——财务状况 招标项目名称: 审查委员会成员姓名: 标准分 序 号 评分因素 财务 状况 (适 用代 理商 申 请) 2 净资产总值(以 近 年平均 值为准) 资产负债率(以 近 年平均 值为准) 合计 超过 (含)万元 分 超过 (含)万元 分 不足 (不含)万元 分 %(不含) 分 _________分 超过 _________分 超过 _________ %(含)但不超过 超过 分 3 …… 分项 得分 评分标准 分项 1 Ⅰ 申请人名称: %(含) % 分 分 分 分 _________分 分 审查委员会成员签字/日期: 60 合计得分 备注 附表 1-6:评分记录表(续 2) 评分记录表——类似供货项目业绩 招标项目名称: 序 号 II III 申请人名称: 评分因素 类 似 供 货 项 目 业 绩 类 似 安 装 工 程 业 绩 1 2 近 年类似 供货项目业绩 近 年类似 安装工程业绩 审查委员会成员姓名: 标准分 分项 _________分 _________分 合计 _________ 分 _________ 分项 得分 评分标准 有1个 分 每增加一个 分 无类似供货项目业绩 分 有1个 分 每增加一个 分 无类似安装工程业绩 分 分 审查委员会成员签字/日期: 61 合计得分 备注 附表 1-7:评分汇总记录表 评分汇总记录表 招标项目名称: 审查委员会成员姓名 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名称及其评定得分 1: 2: 3: 4: 5: 6: 7: 8: 9: 各成员评分合计 各成员评分平均值 申请人最终得分 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 62 附表 1-8: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排序表 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排序表 招标项目名称: 序 号 申请人名称 评分结果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 备注:本表中申请人按评分结果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63 备注 附表 1-9: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正选)名单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正选)名单 招标项目名称: 序 号 申请人名称 评分结果 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 备注:本表中申请人按评分结果的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64 备注 附表 1-10: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候补)名单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候补)名单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申请人名称 评分结果 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 备注:本表中申请人按评分结果的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65 备注 附表 1-11: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 申请人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的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你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 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 年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当在 年 月 日 月 日 时前密封递交至 (传真号码) 。采用传真方式的,应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资格审查委员会 (经资格审查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代表签字或加盖招标人单位章) 年 66 月 日 附表 1-12: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资格审查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 1. 2. ..... 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67 月 日 附表 2: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条件 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条件 1.总 则 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条件,是本章“资格审查办法”的组成部分, 是对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条件的总结和补充, 如果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以本附件的规定为准。 2.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条件 申请人或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1 在初步审查、详细审查中,评标委员会认定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符合资格 审查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2.2 本章前附表如约定需要申请人提交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3.2.3 项至 3.2.8 项规 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申请人未按照审查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提交有关证明和证 件的原件、原件与复印件不符或者原件存在伪造嫌疑且申请人不能合理说明的; 2.3 有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4 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包括: ⑴ 不同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⑵ 不同申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⑶ 不同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⑷ 不同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相互混装的; ⑸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列入的其他情形: 2.5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适用电子化招标): ⑴ 没有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递交方式递交的; ⑵ 回执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的; ⑶ 电子化平台中无申请文件,且无成功递交回执的; ⑷ 因申请人原因,电子化平台无法正常打开的; ⑸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是使用招标投标交易场所提供的“电子标书生成器” 生成的规定格式文件文件的; ⑹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与其他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使用同一电子标书生成器 生成的。 68 2.6 未按照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7 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发现存在行贿行为的; …… 备注:审查委员会判定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应使用附表 1-5 记录不能 通过资格审查情况说明,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情况说明应当对照上述规定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的条件以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存在的具体问题。 69 附件 3:电子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方法 电子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方法 1. 总 则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 本附件为“资格审查办法”的组成部分。本附件的内容是针对电子化招标投标形式时,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的特点和要求, 对本章正文和前附件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补充和细化, 本章正文部分、前附表部分中的相关规定应当按照本附件中的规定执行。 2. 电子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操作细则 2.1 盖章及签字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盖章均应当采用电子化平台认可的 CA 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签字均应当采用电子化平台认可的个人 CA 电子印章。 审查委员会成员签名均应当采用电子化平台认可的个人 CA 电子印章。 本章正文中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中明确的书面文件,发出和回复均为审查委员会和申请 人通过电子化平台发出和回复的文件。文件中需加盖单位章处,均应加盖电子化平台认可的 单位 CA 电子印章;所有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处,均应加盖电子化平台认可 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个人 CA 电子印章。 2.2 书面文件及资料 本章正文中第 3.2.3 项的申请文件密封审查不适用于电子化招标评审项目 2.3 突发情况处理 审查过程中,如遇系统故障等突发事件,审查委员会成员应及时与现场工作人员沟通解 决。 70 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71 (项目名称)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签字) 月 72 日 目 录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的) 五、制造商资格声明(适用于申请人为制造商的) 六、代理商资格声明(适用于申请人为代理商的) 七、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八、投标设备生产能力说明(适用于申请人为制造商的) 九、制造商授权书(适用于申请人为代理商的) 十、近年财务状况表 十一、近年类似设备供货项目情况表 十二、近年类似安装工程项目情况表 十三、相关情况说明 十四、其他资料 73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招标人名称): 1、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我方(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 用于你方(招标人)审查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的投标资格。 2、我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含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3.1.1 项规定的全部内容。 3、我方接受你方的授权代表进行调查,以审核我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 客户,澄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有关财务和产品性能等方面的情况。 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得到进一步的资料。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在 资格预审申请活动中不存在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不存在 弄虚作假、行贿行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相互串通投 标的任一行为。 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签字)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年 74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 请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申请人: (盖单位章) 年 75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 请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76 月 日 四、联合体协议书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以 (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 下简称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并争取赢得本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 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在本招标项目的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投标文件编制 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 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 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 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 合 体 各 成 员 下: 单 位 内 部 的 职 责 分 工 如 。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 下: 。 5 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本合同履约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 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成员二名称: (签字)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77 (签字) …… 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78 五、制造商资格声明 致: (招标人名称) 为响应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要求,我方作为本次投标设备的 制造商,提交如下资料和信息,并声明下述全部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和准确的。 1、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2、投标设备生产能力说明; 3、近年财务状况表; 4、近年类似设备供货项目情况表; 5、近年类似安装工程项目情况表。 申请人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79 六、代理商资格声明 致: (招标人名称) 为响应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要求,我方作为本次投标设备的 代理商,提交如下资料和信息,并声明下述全部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和准确的。 1、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2、制造商授权书; 3、近年财务状况表; 4、近年类似设备供货项目情况表; 5、近年类似安装工程项目情况表。 申请人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80 七、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申请人类型 □ 制造商 (勾选) □ 代理商 申请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成立时间 企业性质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称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联系方式 开户银行 账号 高级职称人员 员工总人数 其中 中级职称人员 初级职称人员 组织机构 经营范围 备注 备注:本表后应附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的复印件。 81 八、投标设备生产能力说明 备注: 申请人为投标设备制造商的,应自拟格式说明。 1、生产投标设备的历史。 2、生产投标设备的设施及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具体生产工厂(或场所)名称及地 址、生产的项目、年生产能力、职工人数等。 3、外购主要零部件的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制造厂家的名称、地址、主要零部件及 相关外购设备的具体内容。 4、主要备品备件、损耗件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具体部件名称、供应商名 称及联系方式等。 5、是否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招标人要求说明的其他内容: 82 九、制造商授权书 致: (招标人名称) 我方 (制造商名称) 是按 (国家名称) 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 在 (制造商地址) 。兹指派按 (国家名称) 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代 理商地址)的 (代理商名称) 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 代表我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贵方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 的设备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 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 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 我方兹授予 (代理商名称) 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 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并接受 (代理商名称) 对投标设备中涉及我方制造的 (设备 名称)的报价。兹确认 (代理商名称) 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 (代理商名称) 于 年 月 日接受 此件,以此为证。 代理商名称: 出具授权书的制造商名称: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姓名、职务: 签字人姓名、职务: 授权代表签名: 签字人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83 十、近___年财务状况表 备注:在此附申请人近年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 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第二章“申请 人须知”的规定。 84 十一、近___年类似设备供货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 代理商名称 代理商地址 代理商联系人及电话 供货内容及主要规格 参数 供货数量 签约日期 交货日期 合同价格 备注 备注:1、类似供货项目的定义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的规定。 2、当申请人为制造商且类似设备供货项目是通过代理商签约并实施的,需填写代理 商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其他情况无需填写。 3、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的复印件。 4、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的信息,并标明序号。 85 十二、近___年类似安装工程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采购/发包人名称 采购/发包人地址 采购/发包人联系人及 电话 合同价格 安装工程内容 安装工程开工日期 安装工程完工日期 安装工程质量 安装工程项目经理 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备注:1、类似安装工程项目的定义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的规定。 2、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安装合同或安装工程验收证明的复印件。 3、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的信息,并标明序号。 86 十三、相关情况说明 备注:申请人自拟格式说明以下内容: 1、申请人明确承诺不存在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 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被责令停产停业;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6)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7)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4(8)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2、申请人应主动披露本企业可能存在的以下情形: (1)与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为本企业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的其他企业。 87 十四、其他材料 88 第五章 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范围 招标设备一览表 序号 品种名称 规格 数量 2.其他 89 备注

《北京市建设工程设备供货与安装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试行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