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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宣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第8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武自然资告字[2020] 09 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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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宣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第8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武自然资告字[2020] 09 号).doc

武宣县自然资源局 2020 年第 8 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本竞买须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 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 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 范》等有关规定,经武宣县人民政府批准,武宣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 出让方式出让 3 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武宣县自然资源局,具 体组织实施由我局授权下属事业单位武宣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承办。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 信用原则。 三、挂 牌 出 让 地 块 的 基 本 情 况 (一 )出 让 地 块 基 本 情 况 宗地编号: GW(2020) 27 号 出让年限: 50 年 绿地率(%): ≤10% 宗 地 总 17167.16 平 宗地坐落: 武 宣 县 黔 西 工业园 面 积 : 方 米 ( 约 25.75 亩) 容积率: 0.5≤容积率 ≤2.0 建 筑 限 建筑密度 (%): ≥25% ≤24 米 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仓储用地 竞买保证金 412.0 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现状出让 起 始 价 : 412.0 万元 履约保证金: 投资强度 / 1500.0 万/公顷 增 价 幅 度 : 10 万元或 10 万元以上的整数倍 1 挂牌开始 2020 年 10 月 15 时间 日 08 时 00 分 备注: 具体指标及规划条件按武自然资规件【2020】23 号文件执行。 挂牌截止时间 2020 年 10 月 28 日 16 时 00 分 宗地编号: GW(2020) 28 号 宗 地 总 45433.32 平 宗地坐落: 武 宣 县 河 西 工业园 面 积 : 方 米 ( 约 68.15 亩) 出让年限: 50 年 容积率: 0.9≤容积率 ≤2.0 绿地率(%): / 建 筑 限 建筑密度 (%): ≥35% ≤24 米 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工业用地 竞买保证金 750.0 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现状出让 起 始 价 : 750.0 万元 履约保证金: / 投资强度 / 增 价 幅 度 : 10 万元或 10 万元以上的整数倍 挂牌开始 2020 年 10 月 15 时间 日 08 时 00 分 备注: 具体指标及规划条件按武自然资规件【2019】26 号文件执行。 宗地编号: GW(2020) 29 号 出让年限: 50 年 绿地率(%): 绿地率≥30% 挂牌截止时间 2020 年 10 月 28 日 16 时 00 分 宗 地 总 76577.68 平 宗地坐落: 武 宣 县 武 宣 镇清水村西 面 积 : 方 米 ( 约 114.8665 亩) 面 容积率: 0.7≤容积率 ≤1.2 建 筑 限 建筑密度 (%): ≤32% ≤48 米 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教育用地 竞买保证金 2585.0 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现状出让 起始价: 2585.0 万元 履约保证金: / 投资强度 / 增 价 幅 度 : 10 万元或 10 万元以上的整数倍 2 挂牌开始 2020 年 10 月 15 时间 日 08 时 00 分 备注: 具体指标及规划条件按武自然资规件【2020】35 号文件执行。 挂牌截止时间 2020 年 10 月 28 日 16 时 00 分 (二)出让宗地声明 1、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国有建 设用地使用权,地下资源、埋藏物不属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2、竞买人必须在法定的公告期和地块展示期内对挂牌地块的现状进行 认真地审查了解后再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一旦申请参加竞买并报价,视 为行使了相关权利,表明已认可挂牌地块的现状,并自愿承担责任。 3.竞买人必须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如果竞买 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限向出让方申请办理用地手续的,其交纳的地价款不予 退回,武宣县人民政府有权无偿将挂牌地块收回再进行公开出让,并保留 向竞买人追索赔偿的权利。 (三)建设期限要求 买受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部门规划设计要求开发建设该地块。本次挂 牌的各地块竞买人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 180 天内开工建设。项目工期为 24 个月,工期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 让合同》之日起满 90 天开始计算。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 一 )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等 渠 道 被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期的 竞买,竞买申请人须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 二 )竞 买 申 请 人 要 先 提 交 缴纳竞买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不属于银 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后 ,才 可 提 交 竞 买 申 请 书 。 3 (三) 缴纳竞买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26 日 16:00 时(以实际到账为准)。 (四)凡存在以下行为的单位、组织、个人和联合体,均不受理其竞 买申请: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2、在武 宣范围内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行为;3、在武宣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 出让价款。4、在武宣范围内存在闲置土地。 (五)各地块竞买保证金按起始价的 100%缴纳。 (六)各地块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七)银行帐户: 1.帐户一 开户单位:武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宣县支行 帐 号:2108420029100126876 2.帐户二 开户单位:武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宣县支行 帐 号:20145101040013908 3.帐户三 开户单位:武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宣支行 账 号:45050110207700000304 4.帐户四 开户单位:武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宣支行 账 5. 号:72003500000000001769 账户五 开户单位:武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武宣县太平路支行 账 号:945003010029856667 五、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挂牌文件取得 申请人可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6 日到 武宣县土地开 发整理中心 获取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 1.挂牌出让公告; 2.挂牌出让须知; 3.竞买申请书范本; 4.土地现场踏勘声明范本; 5.竞买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承诺书范本; 6.诚信声明范本; 7.关于无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范本; 8.挂牌出让报价单范本; 9.出让界址图; 10.成交确认书范本; 1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范本; 12.其他相关文件。 (二)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6 日到 武宣县土地开 发整理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文件包括: 1、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由武宣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提供范本); (2) 申请人有效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 证(自然人)等(验原件,存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如法定代表人证书、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等(验原件,存复印件); 5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采取面签 和公证委托等有效方式,存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5)董事会/股东会决定、公司章程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6)竞买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 集资金的承诺书; (7)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不低于竞买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资信 证明; (8)竞买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 (9)土地现场勘踏声明; (10)无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欠 缴土地出让价款行为的承诺; (11)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查 询 结 果 网 页 打 印 件 并加盖公章或个 人签章; (12)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2、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挂牌出让申请书(由武宣县土地开发整 理中心提供范本); (2)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证明文件(验原件,存复印件); (3)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4)联合体推荐的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如法定代表人证书、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验原件,存复印件); (5)董事会/股东会决定、公司章程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6)竞买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 集资金的承诺书; (7)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不低于竞买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资信 证明; 6 (8)竞买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 (9)土地现场勘踏声明; (10)无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欠 缴土地出让价款行为的承诺; (11)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查 询 结 果 网 页 打 印 件 并加盖公章或个 人签章; (12)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3、境外竞买人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有关竞买人(公司、企业组织)身 份证明及其他相关文件,应由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 国驻该国使领事馆认证。 4、香港地区竞买人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有关文件,应按规定经中华人 民共和国司法部认可的香港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证明并由中国法律服务 (香港)有限公司审核签章转递并附以附件确认本。 澳门、台湾地区比照香港地区执行。 上述文件中,申请书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他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 必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 注: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包括报名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 有效公章;如竞买人是自然人的,须在所有提交的报名材料(包括报名材 料的复印件)上亲笔签名并加按手印。 (三)资格审查 我局负责对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按规定缴 纳竞买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竞买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2、未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或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和履 约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全部兑现的; 3、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7 4、委托他人办理,委托文件不齐全、签字非本人签署或不符合规定的; 5、竞买人有下列情形的,也视为无效申请: (1)伪造公文和非法流转、倒卖土地等非法行为; (2)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 (3)违背出让合同约定开发条件下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 (4)仍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 股东。 6、无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不低于竞买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数额资信证 明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确认竞买人资格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 的,我局将在 2020 年 10 月 26 日 17:30 时前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确 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申请人参加挂牌活动,申请人逾期领取的自行承担 责任。 (五)答疑及现场踏勘 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挂牌活动开始前以书面或者口 头方式向我局咨询。我局本次挂牌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可根据申请人要 求随时组织对地块进行现场踏勘,申请人也可自行踏勘。 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挂牌时间为 10 个工作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具体如下: (一)挂牌起始时间: 2020 年 10 月 15 日 8:00 时; (二)挂牌截止时间: 2020 年 10 月 28 日 16:00 时止; (三)接受挂牌报价时间:挂牌时间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和下午 3:00 时至 6:00 时。 七、挂牌宗地的起始价、增价幅度 8 GW(2020)27 号地块起始价为人民币肆佰壹拾贰万元 (¥412.0 万元), 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壹拾万元(¥10.0 万元)或壹拾万元以上的整数倍。 GW(2020)28 号地块起始价为人民币柒佰伍拾万元 (¥750.0 万元), 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壹拾万元(¥10.0 万元)或壹拾万元以上的整数倍。 GW(2020)29 号地块起始价为人民币贰仟伍佰捌拾伍万元 (¥2585.0 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壹拾万元(¥10.0 万元)或壹拾万元以上的整数 倍。 八、挂牌程序 (一)公布挂牌信息 1.挂牌人将有关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要求、起 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挂牌公布。 2.挂牌主持人介绍本地块的情况。 (二)挂牌竞价 1.挂牌主持人介绍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等竞价规则,宣布挂牌竞价 开始; 2.竞买人填写《挂牌竞买报价单》进行报价; 3.挂牌主持人收到《挂牌竞买报价单》后,对报价单予以审核,对符 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 4.挂牌主持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三)挂牌截止 挂牌截止应当由挂牌主持人主持确定。设有底价的,出让人应当在挂 牌截止前将密封的挂牌底价交给挂牌主持人,挂牌主持人现场打开密封件。 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竞买人应当出席挂牌现场,挂牌主持人宣布 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1.由挂牌主持人在 2020 年 10 月 28 日 16:00 时宣布各地块挂牌截止; 2.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 竞价; 9 3.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即属于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 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情形,挂牌主持人应当宣布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 并宣布现场竞价的时间和地点,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4.挂牌主持人连续 3 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再应价或报价,挂 牌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或报价者为竞得人,挂牌主持人宣布现场竞价终止。 (四)现场竞价 现场竞价由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主持人主持进行,取得该宗地挂牌 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现场竞价。现场竞价按下列程序举行: 1.挂牌主持人应当宣布现场竞价的起始价、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并 宣布现场竞价开始。现场竞价的起始价为挂牌活动截止时的最高报价增加 一个加价幅度后的价格。 2.参加现场竞价的竞买人按照竞价规则应价或报价。 3.挂牌主持人确认该竞买人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4.挂牌主持人连续 3 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再应价或报价,挂 牌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或报价者为竞得人,挂牌主持人宣布现场竞价终止。 在现场竞价中无人参加竞买或无人加价的,以挂牌截止时出价最高并 不底于底价者为竞得人。 (五)签订《成交确认书》 确定竞得人后,挂牌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拒 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挂牌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六)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出让人与竞得人依据《成交确认书》约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 (七)出让结果公布 我局将在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 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和广西来宾市武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本次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 10 九、报价规则 (一)本次挂牌以价高并且不低于底价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按文件规定的增 价幅度。 (三)竞买人以填写《挂牌竞买报价单》方式报价,《挂牌竞买报价 单》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四)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五)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单未在挂牌期限内收到的; 2.不按规定填写报价单的; 3.报价单填写人与竞买申请文件不符的; 4.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5.报价不符合挂牌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单者为 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十、缴款时间及要求 (一)本期挂牌出让宗地的地价款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合同》之日起 30 天内全部付清。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成 交价款不含耕地占用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服务费及其他办证费用)。 (二)土地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按桂价费【2009】443 号文收费标准的 50%缴交,自成交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交清,逾期不缴纳交易服务费的,则 从竞买保证金中扣缴。 十一、土地交付 本期挂牌出让的各地块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 让合同》之日起 60 日内,出让人按出让宗地红线图交付土地。 十二、注意事项 11 (一)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活动开 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 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 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 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挂牌出让结 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 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 同变更协议》。 (三)本次挂牌 GW(2020)27 号、GW(2020)28 号、GW(2020)29 号地块 均不设置挂牌出让底价。 (四)竞买报价单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五)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在挂牌现场与挂牌人签订《成交确认 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成交确认书》对挂牌人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挂牌人改变挂牌结果的, 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六)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挂牌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 履约保证金待项目竣工并验收通过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竞得人交纳的 竞买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我局委托武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挂牌活动 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挂牌人应当在挂牌开始前终止挂牌活动, 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挂牌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挂牌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八)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挂牌人可取消其竞得人 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2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九)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成交价款不含耕地占用 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服务费及其他办证费用。 (十)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应 当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挂牌成交价款。竞得人付清全部挂牌成交价款后, 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十一)挂牌不成交的,应当按规定由我局重新组织出让。 (十二)参加挂牌活动的人员,应遵守现场的纪律,服从管理人员的 管理。 我局对本《须知》有解释权。对本期挂牌出让公告和挂牌出让文件作 出的修改与补充,与原挂牌出让公告、原挂牌出让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与原挂牌出让公告、原挂牌出让文件不一致的,以日期在后者为准。其他 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及相关规定办理。 本次交易会日常工作地点设在武宣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四楼 (武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武宣县自然资源局四楼(武宣县土地开发 整理中心交易中心)。 咨 询 电 话: 0772-5215828(武宣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0772-5216202(武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武宣县自然资源局 2020 年 9 月 23 日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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