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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步道建设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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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步道建设规范

ICS 97.220 Y 55 江 DB36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36/T 1215—2019 健身步道建设规范 Standard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fitness trails 2019 - 12 - 27 发布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 06 - 01 实施 发 布 DB36/T 1215—2019 目 次 前言..................................................................................................................................................................... I 引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则.............................................................................................................................................................. 2 5 建设内容...................................................................................................................................................... 2 6 选线要求...................................................................................................................................................... 3 7 设计要求...................................................................................................................................................... 3 8 建设要求...................................................................................................................................................... 5 9 使用安全...................................................................................................................................................... 6 10 验收............................................................................................................................................................ 6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健身步道标识系统设计与配置一览表 ............................................................ 7 附录 B (资料性附录) 健身步道服务设施设计与配置一览表............................................................. 8 附录 C (资料性附录) 江西省健身步道验收表 .................................................................................... 9 参考文献.......................................................................................................................................................... 16 本标准用词说明.............................................................................................................................................. 17 条文说明.......................................................................................................................................................... 18 I DB36/T 1215—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江西省体育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省体育产业管理中心、北京华体创研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军、熊伟、陈善美、张芸、江娉婷、徐南斌、李铁林、杨东旭、阚巍、高建、 李大侠、杜颖、杨帆、李鸿毅、郑馨叶、刘洁琳、杨金其。 II DB36/T 1215—2019 引 言 2019年8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体育强国建设纲要》,指出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坚持以 人民健康为中心,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因时因地因需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完善体育全产业链 条,促进体育与相关行业融合发展,推动区域体育产业协同发展,深入挖掘中华体育精神,将其融入社 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健身步道是全民健身的重要载体,整合现有健身步道(包括绿道、古道、健康步道、森林步道、滨 河步道等),构建科学、规范的健身步道系统,增加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将健身步道建设成江西省百姓 身边的民生工程。 江西省作为文化资源大省,历史文化、生态文化、传统文化久负盛名,健身步道需立足于各类文化 资源,建设具有“江西特色”的步道体系。依托革命老区建设红色健身步道,构建历史传承健身步道体系; 依托“一湖五河三屏”、东江源头等全省自然资源较为丰富的区域建设绿色健身步道,构建山水林田湖草 健身步道体系;依托豫章文化、客家文化、庐陵文化、临川文化等文化传承区域建设古色健身步道,构 建人文纽带健身步道体系。通过“三色文化”,打造一批具有江西特色和文化内涵的健身步道。 为科学指导江西省健身步道建设,推动江西省健身步道健康有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户 外运动需求,保障人民群众健身活动的安全开展,落实“体育+”“+体育”行动,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挖 掘江西地区文化内涵,打造具有江西特色的健身步道,特制定本标准。 III DB36/T 1220—2019 健身步道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健身步道建设的总则,分类与构成、选线要求、设计要求、建设要求、使 用安全和验收。 本标准适用于省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健身步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 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GB/T 10001.4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4部分:体育运动符号 GB/T 14685 建筑用碎石、卵石 GB/T 15566.7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7部分:运动场所 GB 17498 固定式健身器材 GB 19272 健身器材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 GB/T 27651 防腐木材的使用分类和要求 GB/T 34290 公共体育设施室外健身设施的配置与管理 GB 36246 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T 50337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 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 CJJ 169 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 CJJ/T 188 透水砖路面技术规程 JTG F40 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DB36/T 591 江西省旅游生态设施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健身步道 Fitness Trails 专供人们用于开展健身活动的道路,按照使用方式可分为登山步道、健走步道、骑行 道,建设的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本体、标识系统和服务设施。 3.2 登山步道 Mountaineering Trails 专供人们开展登山健身运动的道路。 3.3 健走步道 Walking Trails 1 DB36/T 1215—2019 专供人们开展健步走、慢跑等运动的道路。 3.4 骑行道 Riding Trails 专供人们开展自行车(不包含助力自行车)骑行运动的道路。 4 总则 4.1 发挥健身步道在健身休闲、生态休闲、环保教育、文化传承、遗产保护、改善民生等 方面的功能,建设江西省健身步道样板。 4.2 健身步道建设应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应充分挖掘省内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宜结合 各地红色(历史文化)、绿色(生态文化)、古色(传统文化)等文化内涵,突出步道主 题元素。 4.3 建设适合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健身步道,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户外运动需求,推 动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加快健身步道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 4.4 健身步道建设应以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为基本导向,以投资少、见效快、承载力强、 容量大为基本原则,注重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 4.5 健身步道可与绿道、古道、健康步道、森林步道、滨河步道等合并建设。改建或扩建 项目,应充分利用原有的步道和设施。各地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统筹兼顾、量力而行、逐 步改善、切实可行。 4.6 健身步道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规 定。 5 建设内容 5.1 道路本体 5.1.1 道路本体指供健身人群进行登山、健走、骑行等运动的道路,是健身步道的重要组 成要素,分为主线与连接线。 5.1.2 主线是健身步道中占据主干地位和起到主导作用的线路。 5.1.3 连接线主要承担健身步道连通功能,且对人们步行或自行车骑行有安全保障的短途 借道线路。包括借用的非干线公路、非主干路的城市道路、人行道路、人行天桥等。 5.2 标识系统 5.2.1 标识系统是为保障健身人群安全,在健身步道沿线所设置的导示、警示、劝示等标 识的总称。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导视标识、警示标识、劝示标识、路书等。 5.2.2 导视标识主要呈现健身步道的整体介绍、使用说明、路线图、当前位置说明、里程、 定位、引导等信息。 5.2.3 警示标识主要呈现安全、紧急救援、环境及动植物保护等信息。 5.2.4 劝示标识主要呈现运动教育、科学健身、环境保护、科普教育等信息。 5.2.5 路书全面介绍健身步道的地理区位信息和路线信息等。 5.3 服务设施 5.3.1 服务设施是指设置在健身步道周边,为健身人群提供服务的各项设施。包括但不仅 限于以下内容:服务中心、商业设施、游憩设施、安全保障设施、环境卫生设施、交通服 务设施和智能化设施等。 5.3.2 服务中心内宜有咨询、投诉、休息、讲解和行程安排等功能。 5.3.3 商业设施包括售卖点、餐饮点、自行车租赁点和住宿点等。 5.3.4 游憩设施包括活动场地、休憩点和眺望观景点等。 5.3.5 安全保障设施包括治安消防点、医疗急救点,无障碍设施等。 5.3.6 环境卫生设施包括卫生间和垃圾箱等。 2 DB36/T 1220—2019 5.3.7 交通服务设施包括公共停车场、出租车停靠点、公交站点和自行车停靠点等。 5.3.8 智能化设施包括门户网站、手机应用、电子地图和电子商务平台等。 6 选线要求 6.1 不得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湖泊 和泄洪区的严禁开发区域内建设健身步道和服务设施,在可开发区域建设的健身步道和服 务设施,不得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污染物的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 污染物排放标准。 6.2 应避开可能发生山体滑坡、山洪、泥石流、风雪灾害等地质不稳定、易发生地质灾害 和自然灾害的危险区域。 6.3 应尽量避开生态环境脆弱、资源易于遭到破坏和野生动物经常活动的区域,如难以避 让,应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6.4 应远离化工厂、垃圾处理厂等有空气污染的区域。 6.5 应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自然保 护地和文化文物保护区等规划的规定相协调。 6.6 应结合群众的健身需求和体育设施布局。 6.7 应结合城镇空间结构与功能拓展方向,尽可能连接自然景观、历史文化景点、风景名 胜区、自然保护区、旅游度假区、森林公园、郊野公园、城市公园、社区公园、广场、滨 水休闲带、体育设施等公共区域,可与景区服务设施、市政和道路慢行系统相衔接,便于 健身人群使用。 6.8 应适应当地的地形、地貌和水文条件,在不破坏自然景观,不影响防洪安全,不占用 农用地、耕地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原始道路、现有道路、公园道路、古道、河湖岸线、堤 防、机耕路、防火隔离带等路径。 6.9 应保证线路连通,当跨越河流、山体、铁路、公路、城市道路等障碍物时,可采用连 接线的方式保证健身步道的连通,但应满足连接线选线、长度、宽度、净空、安全隔离等 要求。 7 设计要求 7.1 一般规定 7.1.1 设计原则 7.1.1.1 功能性 健身步道应在自然条件和原有设施基础上进行设计,注重实效,突出步道的健身功能。 健身步道应就近连接各级城乡居民点及公共空间,充分考虑人们的健身需求,方便健身人 群使用。 7.1.1.2 系统性 健身步道设计应坚持统筹规划、科学管理、资源整合、利益共享的原则,实现步道资 源的合理利用。 7.1.1.3 协调性 健身步道的设计应切合实际,与周边环境风貌相协调,并切合实际。 7.1.1.4 安全性 健身步道的路线设置应易于救援队救援、救护,方便健身人群从健身步道上撤离。 7.1.1.5 经济性 健身步道的设计应集约利用土地,合理利用现有设施,严格控制新建规模,降低建设 与维护成本。鼓励应用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的技术、材料、设备等。 3 DB36/T 1215—2019 7.1.2 活动项目 7.1.2.1 健身步道应为人们提供基本的健身项目,通过对健身步道的设计,有效地组织人 们进入健身步道进行健身活动。 7.1.2.2 健身步道内宜开展的健身及相关项目主要有:健身活动类、游览观光类、健身教 育类、文化体验类,具体内容可参考表 1。 表1 健身步道内宜开展的健身项目 主要类型 项目 健身活动类 散步 健步走 慢跑 徒步 登山健身 自行车骑行 游览观光类 健身教育类 文化体验类 观赏山形地貌 登高远眺 观赏动植物 游览景观 健身科普 科学健身 健康生活 运动与消耗 历史文化 生态文化 传统文化 7.2 道路本体 7.2.1 主线 7.2.1.1 路面应相对平整、稳定、连续,并无明显坑洼、积水、碎石等障碍物,可慢行通 过。 7.2.1.2 健身步道应具有适当的弹性可吸收运动产生的冲击力,与开展的健身活动特点相 适宜。 7.2.1.3 健身步道应选择适合运动且能够保证运动安全的面层,面层应具有防滑性能,适 合铺设的面层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材料: a) 原地土石; b) 沥青混合料; c) 混凝土; d) 合成材料; e) 砌块; f) 木板; g) 碎石和卵石。 7.2.1.4 不同的健身步道主线宽度应根据健身步道使用频率,因地制宜、灵活设计,纵坡 宜尽量与现状自然地形相结合,保证净空高度。健身步道的最小宽度、坡度和净空应符合 表 2 规定。 表2 健身步道宽度、坡度和净空要求一览表 登山步道 健走步道 骑行道 宽度 ≥1m ≥1.5m ≥2m 纵坡 坡度宜为 3%,超过 8%时,可 设置台阶 坡度宜为 3%,超过 8%时, 可设置台阶 - 净空 ≥2.5m 7.2.1.5 应避免机动车进入健身步道,只允许对健身步道进行维护管理和消防、医疗、急 救用车临时通行,在步道节点处设施消防和救援设施。 7.2.1.6 危险地段,需设置安全设施,保证安全通过。 7.2.1.7 健身步道宜设计照明设施,照明设施的设计应符合相关照明设施的规定。 7.2.2 连接线 7.2.2.1 连接线不宜借道。确需借道的,宜借用县道、乡道、村道等非干线公路或城市次 干路、支路等道路,不应直接借用国道、省道等干线公路及快速路、主干路等道路。 4 DB36/T 1220—2019 7.2.2.2 连接线兼具健身步道连接和城市交通功能,应有效进行交通组织和功能衔接,采 取适当的交通管理措施,包括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健身步道标识设施、安全隔离设施等; 应符合城市道路规划建设的相关规定,保证使用安全。 7.2.2.3 连接线不宜过长,累计长度不超过所在健身步道总长度的 10%。 7.2.2.4 连接线应保证衔接顺畅,宽度不宜小于 0.6m,净空不低于 2.5m。 7.3 标识系统 7.3.1 标识的设计应清晰、简洁、醒目,在展示标识基本内容的基础上结合健身步道主题 和开展的健身项目进行设计,且明显区别于道路交通的其他标识。 7.3.2 有条件的地区可对标识系统进行个性化设计,发挥标识系统对步道的宣传作用。 7.3.3 标识系统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布局,能够明确表示位置、方向、运动里程等信息。 7.3.4 标识系统的材质宜就地取材。 7.3.5 标识系统设计和配置具体要求可参考附录 A。 7.4 服务设施 7.4.1 服务中心设计宜与周围环境融为一体,具有一定的观赏性,其中消防设施应符合 GB 50016 的相关规定。 7.4.2 游憩设施和安全设施的设计宜与健身步道路线上的公共服务设施系统相衔接,合理 布局。 7.4.3 卫生设施宜利用健身步道路线上的公共服务设施,卫生设施服务半径应符合 GB/T 50337 的相关规定,处于远离人群聚居区的健身步道,宜根据实际需要设计卫生设施。 7.4.4 有条件的地区宜开发设计健身步道智能化设施。 7.4.5 服务设施设计和配置具体要求可参考附录 B。 8 建设要求 8.1 道路本体 8.1.1 健身步道基础厚度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和地质情况确定,达到密实、坚固、稳定。 8.1.2 健身步道由基础层、构造层和面层组成。 8.1.3 健身步道应根据面层材料选择适宜的基础层和构造层。 8.1.4 原地土石道要求路面无大块砾石、碎石,路面不积水,行走时无大尘土。 8.1.5 沥青混合料路面应符合 JTG F40 的相关规定。 8.1.6 合成材料面层的技术要求应符合 GB 36246 的相关规定。 8.1.7 混凝土路面应符合 CJJ 169 的相关规定。 8.1.8 砌块路面中透水砖面层应符合 CJJ/T 188 的相关规定,混土预制砌块和天然石材面 层应符合 CJJ 169 的相关规定。 8.1.9 木板路面应符合 GB/T 27651 的相关规定。 8.1.10 碎石和卵石路面应符合 GB/T 14685 的相关规定。 8.1.11 健身步道应以自然排水为主。确需有组织排水的,应符合当地有关规定建设。 8.1.12 健身步道宜配置照明设施,照明应符合相关照明设施的规定。 8.1.13 健身步道应覆盖通讯网络。 8.1.14 有条件的地区宜设置视频监控设施。 8.2 标识系统 8.2.1 各类标识安装必须牢固安全,规范合理。应确保各类标识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 稳定性。 8.2.2 标识系统应符合 GB/T 10001.1、GB/T 10001.2、GB/T 10001.4、GB/T 15566.7 的 相关规定。 8.3 服务设施 5 DB36/T 1215—2019 8.3.1 服务中心建筑材料宜就地取材和具有环保标识的材料,周边环境优美,绿化程度较 高,应符合 DB36/T 591 的相关规定。 8.3.2 污水排放宜经过统一处理,符合国家 GB 8978 的相关规定。 8.3.3 健身器材设置应符合 GB 17498、GB 19272 和 GB/T 34290 的相关规定。 8.3.4 附属建筑的建设和消防设施的设置应符合 GB 50016 的规定。 8.3.5 无障碍设施应符合 GB 50763 的相关规定。 8.3.6 公共停车场、门户网站、手机应用、电子地图、电子商务平台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9 使用安全 9.1 健身步道宜配置管理机构、医疗服务和报警点。 9.2 管理机构应由健身步道管理部门负责,与当地公安、应急、医疗急救和社会专业救援 队建立工作联系机制。 9.3 服务中心、商业设施、游憩设施和交通服务设施宜配备医疗救护器材和药品。有条件 的健身步道可专门设置医疗救护点,配备专门的医疗和急救队员。 9.4 健身步道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报警点,报警点应显著、明显,易于发现。报警点上应 有救援电话、报警点编号及所处位置、临近位置和路线指示。 10 验收 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组成的验收组,除应按照建筑施工质量验收相关标 准和规范进行验收外,还应参照本标准进行验收,并形成相关验收记录,验收表内容可参 考附录C。 6 DB36/T 1220—2019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健身步道标识系统设计与配置一览表 标识类型 导示标识 基本标识 基本内容 整体介绍 图片和文字说明 使用说明 文字说明 路线图 图片 当前位置说明 图片 定位引导 里程、文字说明和指示箭头 设置要求 宜设置在步道主出入口 宜设置在关键节点和功能 区 宜每1000m等距设置,可根 据实际情况调整。标识样式 与周边环境协调融洽 安全警示 应设置在危险地段 警示标识 紧急救援 图片和文字说明 宜设置在关键节点和功能 区 环境及动植物保护 运动教育 劝示标识 图片和文字说明 宜设置在关键节点和功能 区 健身步道的路线图、健身人员服 务中心、出入口、起止点、长度、 高差、健身系数、运动指数、装 备指南、沿途景观、标识系统使 用指南、配套设施介绍、科学健 身指南、环保指南、安全和紧急 救援指南以及所在地概况、休闲 旅游指南(包括历史、人文、自 然景观景区景点、交通指南、食 宿服务等) 宜在步道主出入口发放 环境保护 路书 宣传册或书 7 DB36/T 1215—2019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健身步道服务设施设计与配置一览表 服务设施 基本项目 设置要求 服务中心 宜有咨询、投诉、休息、讲解和行程安排等功能 宜设置在步道主出入口 售卖点 餐饮点 商业设施 宜设置在步道出入口和关键节点 自行车租赁点 住宿点 活动场地 游憩设施 休憩点 宜与健身步道路线上的公共服务设 施系统相衔接,合理布局 眺望观景点 治安消防点 安全设施 医疗急救点 宜与健身步道路线上的公共服务设 施系统相衔接,合理布局 无障碍设施 宜全线设置 卫生间 宜利用健身步道路线上的公共服务 设施;处于远离人群聚居的健身步 道,宜根据实际需要配置卫生设施。 卫生设施 垃圾箱 公共停车场 出租车停靠点 交通服务设施 宜设置在步道主出入口和关键节点 公交站点 自行车停靠服务点 门户网站 智能化设施 8 手机应用 步道基本信息、路线、提供官方微博、 公众号、手机应用下载等 实现运动监测系统,为健身人群提供 实时定位、运动时间、运动轨迹与距 离、消耗能量、运动提示等服务 电子地图 编制电子地图,展示健身步道 电子商务平台 销售步道周边产品等 DB36/T 1220—2019 附 录 C (资料性附录) 江西省健身步道验收表 表C.1 健身步道基本信息表 填表日期: 步道名称 步道位置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权属单位 管理单位 步道类型 步道主题 登山步道 健走步道 红色(历史文化)  骑行道 绿色(生态文化) 健身活动类 散步 健步走 慢跑 徒步 登山健身 自行车骑行 游览观光类 观赏山形地貌 登高远眺 观赏动植物 游览景观 健身教育类 健身科普 科学健身 健康生活 运动与消耗 文化体验类 红色文化 绿色文化 古色文化 其他 活动项目 总长度 古色(传统文化) 其他__________ 9 DB36/T 1215—2019 表C.2 健身步道道路本体验收表 验收项目 具体项目 实际情况 长度 宽度 净空 主线 面层 配套 附属 设施 登山步道 照明 排水 通讯 原道路 长度 宽度 净高 连接线 面层 配套 附属 设施 照明 排水 通讯 长度 宽度 净空 主线 面层 配套 附属 设施 照明 排水 通讯 原道路 健走步道 长度 宽度 净高 连接线 面层 配套 附属 设施 照明 排水 通讯 骑行道 主线 长度 宽度 10 验收结果 DB36/T 1220—2019 表C.2 健身步道道路本体验收表(续) 验收项目 具体项目 实际情况 验收结果 净空 面层 配套 附属 设施 照明 排水 通讯 原道路 长度 宽度 净空 连接线 面层 配套 附属 设施 照明 排水 通讯 11 DB36/T 1215—2019 表C.3 健身步道标识系统验收表 验收项目 具体项目 整体介绍 使用说明 路线图 导视标识 当前位置说明 里程 定位和引导 安全警示 警示标识 紧急救援 环境及动植物保护警示标识 运动教育 科学健身 劝示标识 环境保护 科普教育 路书 12 实际情况 验收结果 DB36/T 1220—2019 表C.4 健身步道服务设施验收验收表 验收项目 具体项目 实际情况 验收结果 咨询 投诉 服务中心 休息 讲解 行程安排 售卖点 餐饮点 商业设施 自行车租赁点 住宿点 活动场地 游憩设施 休憩点 眺望观景点 治安消防点 安全保障设施 医疗急救点 无障碍设施 卫生间 环境卫生设施 垃圾箱 公共停车场 出租车停靠点 交通服务设施 公交站点 自行车停靠点 门户网站 手机应用 智能化设施 电子地图 电子商务平台 13 DB36/T 1215—2019 表C.5 健身步道使用安全验收表 14 验收项目 具体项目 管理机构 管理机构应由健身步道管理部门负 责,当地公安、应急、医疗急救中心 和社会专业救援队组成,建立联系工 作机制。 救援队伍 救援队应安排值班人员24小时接听救 援电话,接到险情能立即集结队伍, 出发救援。救援队为队长负责制,落 实安全责任制。配置医疗保障和物资 保障等相应人员,并履行相应职责。 制定安全预案,并加强演练。救援队 应配置专业的救援设备、医疗装备、 安全设备和建议消防器材,且以上设 备必须符合国际、国家有关认证,定 期保养更新。 报警点 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报警点,报警点 应显著、明显,易于发现。报警点上 应有救援电话、报警点编号或所处位 置、临近位置和路线指示。 医疗服务 宜在服务中心、商业设施、游憩设施 和交通服务设施配备医疗救护器材和 药品。有条件的健身步道可专门设置 医疗救护点,配备专门的医疗和急救 队员。 实际情况 验收结果 DB36/T 1220—2019 表C.6 健身步道验收结论汇总表 基本信息查验结论: 查验人签字: 道路本体验收结论: 验收人签字: 标识系统验收结论: 验收人签字: 服务设施验收结论: 验收人签字: 使用安全验收结论: 验收人签字: 总体验收结论: 验收小组组长、副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议与要求: 年 15 月日 DB36/T 1215—2019 参 考 文 献 [1] [2] [3] [4] [5] 16 国家体育总局《全民健身设施技术规范-登山健身步道配置要求》 (2016年12月) 国家体育总局《全民健身设施技术规范-健走步道配置要求》 (2016年12月) 中国登山协会《国家登山健身步道标准》 (2010年)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导则》 (2013年12月30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绿道规划设计导则》 (2016年) DB36/T 1220—2019 本标准用词说明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微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7 DB36/T 1215—2019 条文说明 1. 范围 本章节阐述了本标准包含的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章节列出了在编制本标准的过程中,参考或引用的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条例、法规等。 4. 总则 4.1 本条说明了健身步道建设应当与健身休闲、生态教育、遗产保护、文化传承、生态休闲、改善民生 等相关领域串联、相合,充分发挥健身步道在各个领域的重要作用,展示江西特色,建设江西样板,力 争使江西省健身步道建设走在全国前列。本条说明了大力发展健身步道与建设江西省生态文明试验区互 利共赢的重大意义。2017 年 10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 西)实施方案》 。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综合试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 的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也是推动振兴发展、加快绿色崛起的重大机遇。大力发展健身步道 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特别是落实习近平总书 记关于“奋力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重要批示。规范健身步道建设对于《实施方案》主要目标的实 现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通过探索绿色崛起新路径,能进一步实现生态保护与生态扶贫的双赢局 面。 4.2 本条提出了应当将江西省“三色文化”融入健身步道的设计理念中,充分利用江西省特有的人文资 源,丰富健身步道的文化底蕴。江西健身步道可利用江西省内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的特点,打造具有江 西特色的主题健身步道,使健身步道不只具有健身功能,同时也能作为展示江西特色的重要载体。 革命老区可优先选择体现红色资源的主题步道。在老区建设历史传承健身步道,突出革命摇篮的红 色资源,促进老区全面振兴发展,构建红色历史健身步道体系。例如:工人运动策源地安源、人民军队 诞生地南昌、红色革命根据地井冈山、苏维埃共和国首都瑞金,及其众多的革命遗址遗迹、题刻、石窟、 雕塑、纪念地等。优先选择建设红色主题步道的地区如下: 一类老区:兴国、瑞金、宁都、于都、会昌、寻乌、石城、万载、宜丰、铜鼓、上饶、上饶市广丰 区、铅山、横峰、弋阳、万年、德兴市、吉安、吉水、峡江、永丰、泰和、遂川、万安、安福、永新、 井冈山市、黎川、南丰、乐安、宜黄、资溪、广昌、安远、上犹、信丰、贵溪市、分宜、彭泽、德安、 修水、莲花、浮梁、乐平等44个县(市、区) 。 二类老区:赣州市南康区、大余、崇义、定南、全南、龙南、赣州市赣县区、鹰潭市余江区、永修、 新余市渝水区、湖口、都昌、庐山市、武宁、九江市柴桑区、瑞金市、萍乡市安源区、萍乡市湘东区、 奉新、高安市、宜春市袁州区、靖安、鄱阳、婺源、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市青原区、新干、金溪、景德 镇市昌江区、景德镇市珠山区等30个县(市区) 。 三类老区:赣州市章贡区、樟树市、上高、玉山、余干、南城、崇仁等7个县(市) 。 四类老区:抚州市东乡区、丰城市等2个区(市) 。 18 DB36/T 1220—2019 在国家、江西省命名的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五河一湖(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鄱阳 湖) 、东江源头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域建设绿色健身步道,构建山水林田湖草健身步道体系,突出江西省 的生态特色。例如:庐山、井冈山、三清山、龙虎山、武功山、三百山、赣江、鄱阳湖等众多自然生态 和人文生态景观。优先选择建设绿色主题步道的地区如下: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鄱阳湖候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桃红岭梅花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九连山国家 级自然保护区、江西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井冈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马 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齐云山保护区。 省级自然保护区:鄱阳湖河蚌、峤岭、青岚湖、黄字号黑麂、瑶里、高天岩、羊狮幕、庐山、修河 源五梅山、鄱阳湖鲤、鲫鱼产卵场、云居山、都昌候鸟、阳际峰、上犹五指峰、齐云山、阳岭、章江源、 桃江源、凌云山、赣江源、水浆、南风面、七溪岭、三十把、潦河大鲵、岩泉、老虎脑、宜黄华南虎、 抚河源头、铜钹山、信江源、鄱阳湖银鱼、鄱阳湖长江江豚、婺源鸳鸯湖。 市县级自然保护:白虎岭、南昌三湖、瑶湖、岭背、象山、安义西山岭、大公岭、香炉峰、八字脑 金钱豹、茶宝山猕猴、大岭培白颈长尾雉、黄牛信黑熊、青龙尖云豹、共库、锅底潭、姑塘湿地、赛城 湖候鸟、伊山、程坊、修水黄龙山、修水幕阜山、荷溪湿地、鹤田、七里源、青山、泉祠坳、杨岭山、 野鸡坑、永修泡桐、共青南湖湿地、星子蓼花池湿地、都昌武山、宫祠、新妙、南溪湖候鸟、幸福、付 垅、湖口苍鹭、湖口青檀、湖口森林、湖口天然阔叶林、屏峰、芳湖候鸟、海形、浪溪、太泊湖候鸟、 瑞昌南方红豆杉、新余蒙山、大岗山、石门寨、龙虎山中华秋沙鸭、九峰水库、峰山、信丰金盆山、大 余三江口、陡水湖、阳岭扩大区、安远九龙嶂、蔡坊、三百山、黄坑、夹湖、龙南金盆山、棋棠山、三 县岽、西梅山、定南云台山、宁都莲花山、东江源、项山甑、阳天障、张天堂、大山脑、大桥、福华山、 河坑、江口、君山湖、罗口、娑罗山、天河三分岭、银湾桥、油田—新源、樟坑、白云山-螺滩、吉安 鲥鱼、玉笥山、泰和天湖山、白水仙、大湾里、遂川高坪、月明、猫牛岩、明月山、南坪、三天门、社 上珍珠山、太源坑、桃花洞、铁丝岭、店下、樟树吴城、飞剑潭、玉京山落叶木莲、百丈山、奉新九岭 山、奉新五梅山、华林书院、萝卜潭、泥洋山、桃仙岭、越山、鸡冠石、九龙、竹山洞、南港水源涵养、 洞山、南屏山、和尚坪、靖安大鲵、天柱峰、竹山、枫窝里、仙桂峰、洪门水库、南城芙蓉山、百家畲、 黄龙坑红豆杉、清芝峰、乐安龙潭、牛田古樟群落、大龙山南方红豆杉、马街、后坑红豆杉、东乡野生 稻、佛岭、牛牯岽、弋阳中华秋沙鸭、康山候鸟、白沙洲、白石、大连山、大鄣山、共产主义水库、金 竹源、饶河源、文公山、婺源常绿阔叶林、婺源红嘴相思鸟、婺源莲花山、许村、珍珠山、大茅山。 国家森林公园:三爪仑国家示范森林公园、庐山山南国家森林公园、梅岭国家森林公园、三百山国 家森林公园、马祖山国家森林公园、鄱阳湖口国家森林公园、灵岩洞国家森林公园、明月山国家森林公 园、翠微峰国家森林公园、天柱峰国家森林公园、泰和国家森林公园、鹅湖山国家森林公园、龟峰国家 森林公园、上清国家森林公园、梅关国家森林公园、永丰国家森林公园、阁皂山国家森林公园、三叠泉 国家森林公园、武功山国家森林公园、铜钹山国家森林公园、阳岭国家森林公园、天花井国家森林公园、 五指峰国家森林公园、柘林湖国家森林公园、陡水湖国家森林公园、万安国家森林公园、三湾国家森林 公园、安源国家森林公园、九连山国家森林公园、岩泉国家森林公园、云碧峰国家森林公园、景德镇国 家森林公园、瑶里国家森林公园、清凉山国家森林公园、峰山国家级森林公园、九岭山国家级森林公园、 岑山国家级森林公园、五府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军峰山国家级森林公园、碧湖潭国家森林公园、怀玉山 国家森林公园、毓秀山国家森林公园、圣水堂国家森林公园、江西鄱阳莲花山国家森林公园、江西彭泽 国家森林公园、江西金盘山国家森林公园。 省级森林公园:龙泉山省级森林公园、青山省级森林公园、上高县省级森林公园、宜丰县省级森林 公园、狮山省级森林公园、青原山省级森林公园、玉笥山省级森林公园、洪源省级森林公园、贵溪省级 森林公园、水鸡岽省级森林公园、武当山省级森林公园、罗汉岩省级森林公园、会昌山省级森林公园、 西华山省级森林公园、三清省级森林公园、象山省级森林公园、广昌县省级森林公园、百丈峰省级森林 公园、均福山省级森林公园、浮梁省级森林公园、梦山省级森林公园、南山省级森林公园、麻姑山省级 19 DB36/T 1215—2019 森林公园、玉壶山省级森林公园、吉安省级森林公园、龙宫洞省级森林公园、罗田岩省级森林公园、黄 畲山省级森林公园、马岗岭省级森林公园、大东山省级森林公园、玉华山省级森林公园、江西省遂川森 林公园、莲花洞省级森林公园、郭璞峰省级森林公园、义门陈省级森林公园、远泉省级森林公园、江西 省三尖源森林公园、江西省九龙庙森林公园、江西省东江源桠髻钵山森林公园、江西省六石岩森林公园、 江西省白云山森林公园、江西省太宝峰森林公园、江西省香炉峰森林公园、江西省屏山森林公园、江西 省兴农沙漠生态森林公园、江西省白鸡峰森林公园、江西省大南森林公园、江西省通天寨森林公园、江 西省大砻下森林公园、江西省仙人寨森林公园、江西省三尖峰森林公园、江西省寒山森林公园、江西省 理田源森林公园、江西省翠云峰森林公园、江西省小金山森林公园、江西省马形山森林公园、江西省睦 州山森林公园、江西省芦泉湖森林公园、江西省仙隐洞森林公园、江西省龙口源省级森林公园、江西省 东湖南山省级森林公园、江西省双峰尖省级森林公园、江西省台山省级森林公园、江西省万寿寺省级森 林公园、江西省四亩里省级森林公园、江西省风龙省级森林公园、江西省鸡冠山省级森林公园、江西省 李畋省级森林公园、江西省湖仙山省级森林公园、江西省园岭省级森林公园、江西省李腊石省级森林公 园、江西省梅子山省级森林公园、江西省大山脑省级森林公园、江西省天工开物省级森林公园、江西省 龙津湖省级森林公园、江西省东方禅文化省级森林公园、江西省龙泉湖省级森林公园、江西省李梅岭省 级森林公园、江西省黄金山省级森林公园、江西省骆驼山省级森林公园、江西省珍珠山省级森林公园、 江西省兴安省级森林公园、江西省广丰三山省级森林公园、江西省清水湾省级森林公园、江西省冰江省 级森林公园、江西省聚远楼省级森林公园、江西省东湖省级森林公园、江西省君华省级森林公园、江西 省西龙山省级森林公园、江西省白凤省级森林公园、江西省龙江省级森林公园、江西省汝水省级森林公 园、江西省乐安省级森林公园、江西省卓望山省级森林公园、江西省泰伯省级森林公园、江西省龙华山 省级森林公园、江西省仙峰岩省级森林公园、江西山谷省级森林公园、江西双圳省级森林公园、江西东 江源仙人寨省级森林公园、江西螺峰尖省级森林公园、江西老鹰山省级森林公园、江西虎峰山省级森林 公园、江西芦溪狮山省级森林公园、江西贵溪象山省级森林公园、江西罗山省级森林公园、江西鹤坪省 级森林公园、江西日峰山省级森林公园、江西豫宁省级森林公园、江西安基山省级森林公园。 市县级森林公园:南昌市大公岭森林公园、吉安县娑罗山森林公园、安福县蒙冈岭森林公园、分宜 县石门寨森林公园、樟树药都城市森林公园、上高翠霞城市森林公园、万载县西屏山城市森林公园、铜 鼓县铜鼓城市森林公园、袁州区袁山城市森林公园、弋阳县城南城市森林公园、青原区文山正气城市森 林公园、会昌县塔丰城市森林公园、鹰潭梅园市级森林公园、景德镇市大岭森林公园。 在豫章文化、客家文化、庐陵文化、临川文化等文化传承区域建设古色健身步道,构建人文纽带健 身步道体系,突出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人文资源。优先选择建设古色主题步道的地区如下: 豫章文化:南昌市、丰城、高安、靖安、奉新等地区。 客家文化:赣州市、吉安市、宜春市、九江市、萍乡市、上饶市、抚州市等地区。 庐陵文化:南昌市、赣州市、宜春市、吉安市等地区。 临川文化:抚州市、临川县、崇仁县、宜黄县、乐安县、南城县、南丰县、广昌县、黎川县、资溪 县、金溪县、东乡县等地。 4.3 本条提出建设健身步道是推动体育产业发展、拓展有关产业业态的重要途径。 4.4 本条规定了健身步道建设应遵循的建设原则和基本方针。江西省健身步道建设项目应当由各级政府 进行总体规划和把控,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健身步道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健身步道建设应注重 其实用性,避免大修大建;健身步道作为全民健身的重要载体,其建设应当首先考虑群众使用的便捷性 和适用性,同时,以健身步道建设为契机,带动体育旅游等相关产业发展,增加就业机会,为县域经济 发展提供驱动力。健身步道的建设应当与当地的自然、生态环境、社会经济、人文资源、历史文化等各 方面紧密联系,在建设过程中要始终贯彻因地制宜原则,将健身步道与相关联的地形地貌、气候土壤、 20 DB36/T 1220—2019 人文资源等各方因素进行统筹考虑,在线路走向、施工材料的选择上既要协调一致,又要强调建设的可 持续性。健身步道的建设要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统一布局、属地建设原则,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 定建设目标,分步实施。 4.5 本条规定了健身步道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原则。如在原有基础上对健身步道进行改建或扩建,应当 在符合建设要求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健身步道的原有道路和配套设施,以减少施工量,避免造成资源浪 费。 4.6 本条说明了本标准与现行有效的其他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的关系。健身步道建设所涉及的相关标 准、规范和规定很多。健身步道建设在执行本标准的同时,还需要执行国家和地方现行有效的其他相关 标准、规范和规定。 5. 建设内容 5.1. 道路本体 5.1.1-5.1.3 道路本体包含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说明。 5.2. 标识系统 5.2.1 本条提出了健身步道应配备的各类标识。 5.2.2 导示标识:呈现健身步道整体介绍、使用说明、路线图、当前位置说明、里程、定位、引导等。 整体介绍、使用说明和路线图应设置于健身步道主出入口;当前位置说明要表明出口的方向、距离,以 及出口与现处位置之间的关系等,主要设置于关键节点和功能区,其余地点视需要设置;定位和引导信 息可视步道情况设置,宜每 1000m 等距设置。 5.2.3 警示标识:呈现安全、紧急救援、环境及动植物保护、科学健身等信息。危险地点必须设置,其 余地点视需要设置。 5.2.4 劝示标识:呈现运动教育、环境保护、科普教育等信息。主要设置于关键节点和功能区。通过文 字加图片的形式进行讲解和说明,可增设二维码介绍详细信息。 5.2.5 路书:健身步道的使用指南,全面介绍健身步道系统的地理区位信息、详尽的健身步道路线信息, 宜在步道主出入口发放。路书的基本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健身步道的路线图、健身人员服务 中心、出入口、起止点、长度、高差、健身系数、运动指数、装备指南、沿途景观、标识系统使用指南、 配套设施介绍、科学健身指南、环保指南、安全和紧急救援指南以及所在地概况、休闲旅游指南(包括 历史、人文、自然景观景区景点、交通指南、食宿服务等) 。 5.3. 服务设施 5.3.1 本条提出了健身步道应配备各种服务设施。 5.3.2 服务中心:宜有咨询、投诉、休息、讲解和行程安排等功能,宜设置在步道主出入口。 5.3.3 商业设施:主要包括售卖点、餐饮点、自行车凭租点、住宿点等。主要设置于步道出入口和关键 节点。应根据健身步道种类和使用者购物意愿,结合当地文化特色,设置纪念品商店、摄影部、便利店、 21 DB36/T 1215—2019 户外运动用品商店、自动售货机、流动售货亭等售卖点;餐饮点可包括特色小吃店、连锁快餐店、饮料 站、露天茶座等;自行车凭租点应与交通服务设施、休憩点等统筹布置,可提供自行车凭租、修理等服 务;住宿点包括酒店、民宿、露营地等,应充分利用健身步道周边已有的住宿设施,如需新建,可结合 周边村落进行设置。登山步道单程超过 8 小时路程时,宜设置露营地。 5.3.4 游憩设施:主要包括活动场地、休憩点、眺望观景点等。宜与健身步道路线上的公共服务设施相 衔接,合理布局。活动场地可包括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设施,供群众进行休闲、健身等活动,场地内 的构筑物及游乐设施应符合现行相关国家规范及行业标准的要求;休憩点可包括休息亭、长椅、石凳等 设施,主要供群众休息使用;眺望观景点应结合主要景点进行设置,且需要加设安全防护设施,确保群 众安全。 5.3.5 安全保障设施:主要包括治安消防点、医疗急救点、无障碍设施等。治安消防点、医疗急救点等 应依托现状条件,衔接相关系统,尽量结合商业设施和游憩设施设置。无障碍设施宜全线设置,且应符 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的规定。 5.3.6 环境卫生设施:主要包括卫生间、垃圾箱等。除结合活动场地、休憩点设置外,应根据需要沿线 设置。宜利用健身步道路线上的公共服务设施。处于远离人群聚居区的健身步道,宜根据实际需要设计 卫生设施。垃圾桶宜设垃圾分类指示标志,选用生态环保材料。 5.3.7 交通服务设施:主要包括公共停车场、出租车停靠点、公交站点、自行车停靠点等。应设置于健 身步道主出入口和关键节点,并尽量与现有交通服务设施相衔接。 5.3.8 智能化设施:主要包括门户网站、手机应用、电子地图和电子商务平台等。门户网站呈现步道基 本信息、路线,提供官方微博、公众号、手机应用下载等功能;手机应用实现运动监测系统,为健身人 群提供实时定位、运动时间、运动轨迹与距离、消耗能量、运动提示等服务;电子地图主要用于展示健 身步道;电子商务平台可用于销售步道周边产品等。 6. 选线要求 6.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自然保护区可以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自然保护区内 保存完好的天然状态的生态系统以及珍稀、濒危动植物的集中分布地,应当划为核心区,禁止任何单位 和个人进入;除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经批准外,也不允许进入从事科学研究活动。 核心区外围可以划定一定面积的缓冲区,只准进入从事科学研究观测活动。 缓冲区外围划为实验区,可以进入从事科学试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旅游以及驯化、繁殖珍稀、 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原批准建立自然保护区的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在自然保护区的外围划定 一定面积的外围保护地带。 第二十七条 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因科学研究的需要,必须进入核心区从事科学 研究观测、调查活动的,应当事先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并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 构批准;其中,进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 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原有居民确有必要迁出的,由自然保护区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 府予以妥善安置。 22 DB36/T 1220—2019 第二十八条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因教学科研的目的,需要进入 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从事非破坏性的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和标本采集活动的,应当事先向自然保护区管 理机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 从事前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将其活动成果的副本提交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 第三十二条 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 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建设其他项目,其 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应当 限期治理;造成损害的,必须采取补救措施。 在自然保护区的外围保护地带建设的项目,不得损害自然保护区内的环境质量;已造成损害的,应 当限期治理。 限期治理决定由法律、法规规定的机关作出,被限期治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按期完成治理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名胜区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在风景名胜区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 (一)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 (二)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 (三)在景物或者设施上刻划、涂污; (四)乱扔垃圾。 第二十七条 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 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已经建设的,应当按照风 景名胜区规划,逐步迁出。 第二十八条 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应当 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森林公园管理办法》森林公园的设施和景点建设,必须按照总体规划设计进行。在珍贵景物、重 要景点和核心景区,除必要的保护和附属设施外,不得建设宾馆、招待所、疗养院和其他工程设施。 《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国家湿地公园应划定保育区。根据自然条件和管理需要,可 划分恢复重建区、合理利用区,实行分区管理。保育区除开展保护、监测、科学研究等必需的保护管理 活动外,不得进行任何与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管理无关的其他活动。恢复重建区应当开展培育和恢复湿 地的相关活动。合理利用区应当开展以生态展示、科普教育为主的宣教活动,可开展不损害湿地生态系 统功能的生态体验及管理服务等活动。 《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保护程度的划分:对保护区内的地质遗迹可分别实施一级保 护、二级保护和三级保护。 23 DB36/T 1215—2019 一级保护:对国际或国内具有极为罕见和重要科学价值的地质遗迹实施一级保护,非经批准不得入 内。经设立该级地质遗迹保护区的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组织进行参观、科研或国际 间交往。 二级保护:对大区域范围内具有重要科学价值的地质遗迹实施二级保护。经设立该级地质遗迹保护 区的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有组织地进行科研、教学、学术交流及适当的旅游活动。 三级保护:对具一定价值的地质遗迹实施三级保护。经设立该级地质遗迹保护区的人民政府地质矿 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组织开展旅游活动。 《江西省湖泊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 在湖泊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从事旅游、体育、餐饮、娱 乐活动的,应当符合湖泊保护规划,防止超环境承载能力发展。设置旅游景观、体育运动、餐饮、娱乐 等设施,不得影响行洪和污染水体。 6.2 健身步道建设应将安全性作为首要考虑因素,避开可能发生山体滑坡、山洪、泥石流、风雪灾害等 地质不稳定、易发生地质灾害和自然灾害的危险区域。 6.3-6.4 健身步道在选址时,应当与当地自然生态保护区、文化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公园等 相关规划相协调,并充分尊重当地原始生态环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先,减少对植被及生态环境的破坏, 将对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维护生态系统稳定性、物种多样性和自然原真性。同时,健身步道 作为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的重要场所,应当选择空气质量好、无污染的区域,为群众提供一个对身心有益 的健身场地。 6.6-6.7 健身步道的选址要根据当地自然、生态、人文等资源要素和交通、城镇布局等实际情况进行合 理规划。健走步道和骑行道选址应连接公园、广场、滨水休闲带、体育设施、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 旅游度假区、森林公园、郊野公园等公共区域。重点考虑服务对象的交通出行习惯和要求,确保交通通 达性。登山健身步道宜选在人口稠密的中心城市周边 3 小时车程内的区域。 6.8 本着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登山健身步道应充分利用和改造原有的原始道路、现有道路、古道、机 耕路、防火隔离带等路径. 6.9 当步道主线由于物理阻隔无法连接时,可以采取连接线的形式,将健身步道串联。连接线应满足连 接线选线、长度控制、宽度、净空、安全隔离等要求。 7. 设计要求 7.1. 一般规定 7.1.1. 设计健身步道时应遵守的原则。 7.1.2. 活动项目 7.1.2.1-7.1.2.2 提出了健身步道上适合开展的项目,即能够突出健身步道的健身功能,又能在一定程度 上保证健身者的安全,同时将步道的活动与主题和文化相交叉,丰富步道的内涵和外延。 7.2. 道路本体 24 DB36/T 1220—2019 7.2.1. 主线 7.2.1.1-7.2.1.3 规定了健身步道道路本体的建设要求,根据健身步道所处的位置综合考虑健身步道的建 设方式,应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合理选用建设材料,做到节约资源,减少浪费。 通过调研全国健身步道情况和江西省健身步道情况,健身步道面层总共可分为七类,分别是合成材 料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沥青混合料路面、砌块路面、木板路面、碎石和卵石路面、原地土石路面。 根据健身步道的分类,登山运动适合在户外山地上开展,山区适合采用砌块和原地土石建设步道; 健走运动多在沿河、社区、公园等地势较为平缓的区域进行,因此合成材料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沥 青混合料路面、砌块路面、木板路面、碎石和卵石路面、原地土石路面都适合健走步道的建设;骑行运 动可在山地或平原进行,但骑行道的长度往往大于登山健身步道和健走步道,因此适合采用造价较低的 水泥混凝土路面、沥青混合料路面以及原地土石路面。 7.2.1.4 结合我国现行标准中对健身步道宽度的有关规定,研究提出了本标准中健身步道的宽度要求。 具体宽度要求对比详见表 1 和表 2。 表1 我国现行标准健身步道宽度规定与本标准健身步道宽度规定对比表 健身步道宽度(米) 现行有关标准 登山健身步道 健走步道 骑行道 —— —— —— —— 主步道路面宽度应大于等 国家登山健身 于0.6米、小于等于1.5米; 步道标准 两侧缓冲带每侧宽度不小 于0.2米 A级:无荒野路线,单行线 宽度1-2米,双行线宽度1.5米 登山健身步道 配置要求 B级:荒野单行线宽度 0.6-0.8米,双行线宽度1.2-2 米 C级:荒野单行线宽度 0.5-0.6米,双行线宽度1-1.5 米 健走步道配置 要求 绿道规划设计 导则 —— 不小于1.2米,两侧缓冲带 城镇型绿道:单独设置不宜 —— —— 不小于0.2米 小于2米 郊野型绿道:不小于1.5米 城镇型绿道:单向通行不 小于1.5米,双向通行不 小于3米 郊野型绿道:2-3米 合成材料面层 健身步道宽度宜为1.5-3.0米。单向通行步道宽度应不小于1.5米,双向通行步道宽度 健身步道要求 应不小于2.5米 本标准 ≥1M ≥1.5M ≥2M 25 DB36/T 1215—2019 表2 我国现行标准健身步道坡度规定与本标准健身步道坡度规定对比表 健身步道坡度 现行有关标准 登山健身步道 健走步道 骑行道 —— —— —— —— 必须具有一定的坡度。单位 国家登山健身 距离(500米)内平均坡度不 步道标准 应为0度,应以15度左右为 宜,但不应超过25度。 A级:理想断面坡度2%-3%, 最大断面坡度3% B级:理想断面坡度 登山健身步道 配置要求 2%-10%,最大断面坡度 15% C级:理想断面坡度 3%-12%,最大断面坡度 25% 健走步道配置 要求 绿道规划设计 导则 合成材料面层 健身步道要求 本标准 —— —— 5.2.6 坡度应不大于15%, —— 以不大于8%为宜 纵坡:大于8%时,应辅以 梯步解决竖向交通 纵坡:小于2.5%为宜,最 大不宜超过8% 横坡:2%-4% 健身步道横向坡度应不大于0.5%;纵向坡度与所在场所道路坡度一致 坡度宜为 3%,超过 8%时, 坡度宜为 3%,超过 8%时, 可设置台阶 可设置台阶 - 7.2.1.5 为保证健身者在健身步道上的安全,禁止一切机动车驶入,但应预留维护管理和消防、医疗、 急救用车等出入口。 7.2.1.6 在健身步道与道路两侧出现高度差较大,对健身者的安全构成危险时,可设置硬性隔离或软性 隔离等安全设施,将健身者与危险隔离开,保证健身者安全通过该地段。 7.2.1.7 健身步道设计照明设施,保障健身人员的安全。 7.2.2. 连接线 7.2.2.1-7.2.2.2 当健身步道的主线因为阻隔而无法连接时,可以借用连接线,将其连接。但连接线不宜 借道,如若借道,在保证健身者安全的前提下, 宜选择非主干线道路,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标识、安全 隔离设施。 7.2.2.3-7.2.2.4 连接线并非健身步道的主要组成部分,因此应控制连接线在整个健身步道中的比重。住 26 DB36/T 1220—2019 建部《绿道设计导则》中,其连接线的宽度不宜小于 0.6 米。在健身步道上进行散步、快走、跑步、骑 行,登山等运动时,人应与周围环境保持安全距离,特别是头部上方空间,应保持无任何障碍物,则净 空高度不低于 2.5m。 7.3. 标识系统 7.3.1-7.3.4 标识设计时应参考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国家标准的元素构成,采用与当地文化相一致的设计 风格,以形成统一的形象景观系统。各类标识应能明显区别于道路交通及其它标识,同时不应影响其他 相关道路交通及其他标识的使用。 7.4. 服务设施 7.4.1-7.4.4 应结合各市(县)总体规划、市政设施规划、防灾避险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旅游发展规 划等专项规划成果,按照相对集中与适当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合理确定健身步道服务设施的布局,确保 使用方便,便于管理,充分发挥设施效益。应整合省内现有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和资源,加快健身步道 服务设施的配套完善。 8. 建设要求 8.1. 道路本体 8.1.1-8.1.3 从横断面来看,从下到上分为垫层、基层以及面层。垫层主要设置在温度和湿度状况不良 的路段上,以改善路面结构的使用性能。垫层设置在温度较低,出现在季节性冰冻地区路面结构厚度小 于最小防冻厚度要求时,设置防冻垫层可以使路面结构免除或减轻冻胀和翻浆的问题。 8.1.5 本标准中沥青混合料路面性能指标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_F40)的要求,具 体性能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表3 沥青混合料路面性能指标 指标 性能 支路 厚度/MM - 针入度(25OC,5S,100G)/MM 60-80 10OC延度/CM ≥30 15OC延度/CM ≥80 延度 软化点/OC ≥43 闪点/OC ≥230 彩色透水沥青路面性能可参考上海和天津两地有关彩色透水沥青路面的规定,具体性能指标对比详 见表 4。 27 DB36/T 1215—2019 表 4 彩色透水沥青路面性能指标对比表 指标 性能 上海市彩色沥 天津DB70彩色 日本路用彩 美国路用彩色 青 沥青 色沥青 沥青 - - - - 50-70 60-80 80-120 50-70 延度(15OC延度)/CM >100 >100 >100 >100 软化点/OC ≥50 ≥43 40-50 42-48 闪点/ C >230 >230 >240 >230 蜡含量(蒸馏法/)% - ≤3.0 - - 60OC动力粘度/PA·S ≥180 - - - 质量损失/% <2 - <1.5 <1.0 针入度比/% >60 - >65 >50 ±5 - ≥15 - 无明显变化 - 厚度/MM O 针入度(25 C,5S, 100G)/MM O TFOT 老化后 O 软化点/ C O 15 C延度 /CM 颜色变化 8.1.6 合成材料的主要性能包括冲击吸收、垂直变形、抗滑值、拉伸强度、拉断伸长率和阻燃性能。性 能应符合《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 (GB 36246) 的要求,具体性能应符合表 5 的规定。 表 5 现浇型和预制型面层 a 物理机械性能要求 性能 指标 要求 田径场地 30~35 球类场地 20~50 其他活动场地 25~50 冲击吸收/% 0.6~3.0 垂直变形/mm 田径场地 ≥47(湿测) 球类场地及其他活动场地 80~110(干测) 渗水型面层 ≥0.4 非渗水型面层 ≥0.5 抗滑值(20℃)/BPN 拉伸强度/MPa a 28 拉断伸长率/% ≥40 阻燃性能/级 I 不含专业比赛用丙烯酸涂层运动场地面层 DB36/T 1220—2019 为保护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合成材料面层成品中有害物质限量及气味应符合表 6 的规定。 表 6 现浇型和预制型面层成品中有害物质限量及气味要求 项目 指标 3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DBP、BBP、DEHP)总和a/(g/kg) ≤1.0 3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DNOP、DINP、DIDP)总和a/(g/kg) ≤1.0 ≤50 18种多环芳烃总和b/(mg/kg) ≤20c 有害 物质 苯并[a]芘/(mg/kg) ≤1.0 短链氯化石蜡(C10-C13)/(g/kg) ≤1.5 4,4’-二氨基-3,3’-二氯二苯甲烷(MOCA)/(g/kg) ≤1.0 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和游离六甲基二硅氮烷(HDI)总和(g/kg) ≤0.2 游离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g/kg) ≤1.0 可溶性铅/(mg/kg) ≤50 可溶性硌/(mg/kg) ≤10 可溶性铬/(mg/kg) ≤10 可溶性汞/(mg/kg) ≤2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mg/(m2•h)] ≤5.0 甲醛/[mg/(m2•h)] ≤0.4 苯/[mg/(m2•h)] ≤0.1 甲苯、二甲苯和乙苯总和/[mg/(m2•h)] ≤1.0 二硫化碳/[mg/(m2•h)] ≤7.0 气味等级/级 ≤3 含量 有害 物质 释放 量 气味 a 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具体名称: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 酯(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 b 18种多环芳烃的具体名称:萘、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a]蒽、䓛、苯并[b]荧蒽、 苯并[j]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苯并[e]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苯并[g,h,i] 芘。 c 取距合成材料面层上表面5mm以内的部分进行测试。 29 DB36/T 1215—2019 铺装时使用的固体原料(包括防滑颗粒、填充颗粒、铺装前的预制型面层等)中的有害物质限量及 气味应符合表 7 的规定。 表 7 固体原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及气味要求 项目 指标 ≤50 18种多环芳烃总和a/(mg/kg) ≤20b 有害 苯并[a]芘/(mg/kg) ≤1.0 物质 可溶性铅/(mg/kg) ≤50 含量 可溶性硌/(mg/kg) ≤10 可溶性铬/(mg/kg) ≤10 可溶性汞/(mg/kg) ≤2 气味 a b 气味等级 /级 ≤3 18种多环芳烃的具体名称:萘、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a]蒽、䓛、苯并[b]荧蒽、 苯并[j]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苯并[e]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苯并[g,h,i] 芘。 b 仅人造草面层填充用合成材料颗粒适用此项。 铺装时使用的非固体原料(包括各种胶黏剂、现浇型面层用预聚体和多元醇树脂组分等)中有害物 质限定应符合表 8 的要求。 表 8 非固体原料中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a 项目 指标 3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DBP、BBP、DEHP)总和b/(g/kg) b 3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DNOP、DINP、DIDP)总和 /(g/kg) 有害 物质 含量 a ≤ 1.0 ≤ 1.0 短链氯化石蜡(C10-C13)/(g/kg) ≤ 1.5 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和游离六甲基二硅氮烷(HDI)总和(g/kg) ≤ 10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g/L) ≤ 50 游离甲醛/(g/kg) ≤0.50 苯/(g/kg) ≤0.05 甲苯、二甲苯和乙苯总和/(g/kg) ≤1.0 可溶性铅/(mg/kg) ≤50 可溶性硌/(mg/kg) ≤10 可溶性铬/(mg/kg) ≤10 可溶性汞/(mg/kg) ≤2 多组分样品,在测试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和游离六甲基二硅氮烷(HDI)总和时,应现 监测固化剂样品中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和游离六甲基二硅氮烷(HDI)总和含量,然后按 照产品明示的施工配比进行计算;其他检测项目按照产品明示的施工配比混合后测定。 b 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具体名称: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 酯(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 30 DB36/T 1220—2019 使用合成材料面层的健身步道表面应无裂痕、无分层、粘接牢固,无空鼓。场地的标志线应清晰, 无明显虚边,颜色宜为白色。 8.1.7 混凝土路面性能指标应符合《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 (CJJ 169)的要求,具体性能应符合表 9 的规定。 表 9 混凝土路面性能指标 指标 性能 支路 厚度/MM ≥120 弯拉强度(28D)/MPS ≥3.5 42.5级水泥 290 (KG/M ) 32.5级水泥 305 冰冻地区/ 42.5级水泥 315 (KG/M3) 32.5级水泥 325 非冰冻地区/ 最小单 3 位水泥 用量 耐磨性/(KG/M2) - 8.1.8 透水砖面层性能应符合《透水砖路面技术规程》(CJJ/T 188)的要求,具体性能应符合表 10 的 规定。 表 10 透水砖面层性能指标 性能 指标 最小厚度/mm 60 平均最小值 ≥40 单块最小值 ≥35 平均最小值 ≥5.0 单块最小值 ≥4.2 抗压强度/MPa 抗折强度/MPa 透水系数/(cm/s) 1.0X10-2 耐磨性/mm ≤35 经25次冻融实验的质量损失率≤0.5kg/m2; 抗冻性 经25次冻融实验的抗压强度损失≤20% 接缝/mm ≤3 防滑系数BPN ≥60 混土预制砌块宜采用普通型混凝土砌块和连锁型混凝土砌块,性能应符合《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 31 DB36/T 1215—2019 (CJJ 169)的要求,具体性能应符合表 11 的规定。 表 11 混土预制砌块面层性能指标 性能 指标 最小厚度/mm 60 平均最小值 ≥30 单块最小值 ≥25 平均最小值 ≥4.0 单块最小值 ≥3.2 抗压强度/MPa 抗折强度/MPa 吸水性/% ≤8 磨坑长度/mm ≤35 经5次冻融实验的质量损失率≤3 抗冻性/% 经5次冻融实验的强度损失≤20 接缝/mm ≤5 防滑系数BPN ≥60 天然石材面层应性能应符合《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 169)的要求,具体性能应符合表 12 的规定。 表 12 天然石材面层性能指标 性能 指标 最小厚度/mm 50 抗压强度/MPa ≥120 抗折强度/MPa ≥9 体积密度/(g/cm3) ≥2.5 吸水率、% <1 抗冻性 冻融循环50次,无明显损失(裂纹、脱皮) 磨耗率(狄法尔法)/% <4 坚固性(硫酸钠侵蚀)/% 质量损失≤15 硬度(莫氏) ≥7.0 孔隙率/% <3 防滑系数BPN ≥60 8.1.9 使用经防腐处理的木材,性能应符合《防腐木材的使用分类和要求》 (GB/T 27651)中 C3.1 防腐 32 DB36/T 1220—2019 木材的要求,具体性能应符合表 13 的规定。 表 13 木板面层性能指标 性能 指标 使用条件 户外,但不接触土壤,表面无保护 3 三氧化二硼/(kg/m ) 不建议使用 氧化铜/(kg/m3) ≥4.0 3 铜硼酸戊唑醇/(kg/m ) ≥3.3 铜戊唑醇/(kg/m3) ≥1.7 3 ≥1.7 铜丙唑醇/(kg/m ) 3 铜戊唑醇丙唑醇/(kg/m ) ≥1.0 柠檬酸铜/(kg/m3) ≥4.0 3 铜铬砷/(kg/m ) ≥4.0 3 氧化铜硼酸/(kg/m ) ≥2.4 戊唑醇/(kg/m3) ≥0.24 3 唑醇啉/(kg/m ) ≥0.29 8-羥基喹啉铜/(kg/m3) ≥0.32 3 环烷酸铜/(kg/m ) ≥0.64 边材投入率/% ≥90 8.1.10 由碎石和卵石呈轨道状铺设,厚度一般不超过 15 厘米。碎石和卵石的指标应符合《建筑碎石、 卵石》 (GB/T 14685)中的二级要求,具体性能应符合表 14 的规定。 表 14 碎石、卵石性能指标 性能 指标 含泥量(按质量计)/% ≤1.5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0.7 针、片装颗粒总含量(按质量计)/% ≤25 有机物 合格 硫化物及硫酸盐(按SO2质量计)/% ≤1.0 质量损失/% ≤12 碎石压碎指标/% ≤30 卵石压碎指标/% ≤16 孔隙率/% ≤47 吸水率/% ≤2.0 8.1.11 排水设施可就近连接城市供水管网;有条件的节点地区宜设置规范化的净水设施;与周边城市污 水管网距离较近的服务设施,应将污水就近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处于偏远地区的服务设施,宜采用生态 化的处理方式。 8.1.12 照明设施规划设计应根据健身步道周边环境和夜间使用状况,确定照度水平和选择照明方式,应 避免溢散光对行人、周围环境及生态的影响。 33 DB36/T 1215—2019 8.1.13 应完善健身步道范围内的通讯网络,消除手机信号盲点。位于郊野的健身步道应设置安全报警电 话,配置完善的应急呼叫系统。 8.1.14监控设施主要由摄像设备、控制设备、传输设备、显示设备组成。有条件的健身步道应配置监控 设施,以提高健身步道的安全管理水平。 8.2. 标识系统 8.2.1-8.2.2 标识系统建设时应符合的要求。 8.3. 服务设施 8.3.1-8.3.6 服务设施建设时应符合的要求。 9. 使用安全 9.4 报警点可采用石质或木质立柱、大岩石或粗大的树枝等作为载体。设施易于发现的反光标识,同 时应有详细的救援指导信息,能够指导健身者自救或寻求他救。 10. 验收 验收时,应进行现场检查并填写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该原始记录应,存档备查,保证该记录的 可追溯性。验收的项目和位置可由验收小组确定。 验收记录应根据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按附录 C 的格式填写,并由验收小组各项负责人在验收记 录上签字,完成验收。 如健身步道质量存在严重缺陷,重要的使用功能不满足要求时,将导致健身步道无法正常使用;安 全不满足要求时,将危及人身健康或财产安全,严重时会给社会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对这类健身 步道严禁通过验收,更不得擅自投入使用,需要专门研究处置方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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