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学历 报考单位 准考证号 毕业 时间 照片 毕业院校 报考职(岗) 位 服务基层 项 目 服 务 地 服务时间 服务期限 服务地考 核 意 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派出单 位意见 注:1、服务地考核意见一栏,需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分别盖章。 2、派出单位意见一栏,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山西省 教育厅盖章,2010年(含)以后参加“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 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山西团省委盖章。 3、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农村特岗教师计划”到2018年服务期满, 已取得合格证书的,可不填服务地意见,携带合格证书直接由省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其中参加“农村特岗 教师计划”服务期满,现续聘在职的,须填写服务地同意报考意见或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