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保2022年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屋资金政策落实到位的通知.docx
关于确保2022年中小微企业和个体 工商户减免房屋租金政策落实到位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市、县(区)财政局: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 政府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有关部署要求,积极为中小微企业 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从省政府稳经 济督导、政务咨询、信访等各类渠道了解,仍存在部分单位落 实减免房租政策不积极、不到位等问题。为进一步确保行政事 业单位减免房租政策落地见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政策执行 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于印发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若干政策和举措的通知》 (皖政办明电〔2022〕6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 免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工作的通知》(皖财资〔2022〕 394号)、《关于做好免收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房租工作 的通知》(皖民办函〔2022〕89号)等政策要求,应免尽免、 — 1— 应免快免,按规定切实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 对于减免3个月(2月、3月、4月)房租政策,各级行政 事业单位要认真进行再梳理、再排查,确保不漏一租户、不少 一分钱。在此基础上,对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再减免3个月房 租政策,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要密切关注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发布, 通过张贴公告、电话联系、上门服务等方式主动对接承租户, 简化操作流程、缩短办理时间,从速落实落地。 2022年底前,我省如出台新的涉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 减免房租相关政策,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要一并贯彻落实,确保 严格执行到位。 二、 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落实 减免房租政策对稳经济大盘、保市场主体的重要性,切实增强 落实政策的自觉性和紧迫感,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减免房租 工作作为当前重要工作事项,明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 完善工作举措、主动公开联系方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帮助 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了解政策、理解政策、享受政策,不 折不扣将减免房租政策落实到位。 省直各部门,各市、县(区)财政局要进一步加强对本部 门、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减免房租工作的督促指导,明确工作 要求和责任,扎实有效推进减免房租工作落实落快落细。 三、 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 省直各部门,各市、县(区)财政局要建立监督检查机制, —2— 通过跟踪走访承租户、检查工作台账等方式开展减免房租政策 落地督促检查,重点关注减免对象是否遗漏、减免期限是否准 确、是否落实到最终承租人、减免程序是否简便快捷,以及是 否存在推诿塞责等情况,强化政策落实效果督查,最大程度发 挥政策效应。 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市、县(区)财政局要畅通投诉咨 询渠道,认真核查问题线索,及时解决相关问题,并举一反三, 不断优化完善工作举措。针对减免房租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堵点 问题,不回避、不遮掩,积极稳妥推进解决。 四、 其他事项 省直各部门、各市财政局要继续落实减免房租工作调度机 制,自11月起每半月(首次报送时间为11月10日)将本部门 (含本级及所属单位)、本地区(含市本级及所辖县区)减免 房租工作最新进展情况(见附件,前期相关文件要求的表格不 再报送)报省财政厅(资产处),同时于12月15日前一 并反 馈本部门、本地区减免房租工作监督检查情况(纸质版),电 子版表格及材料发送至邮箱904809849@qg.com 。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办企业国有房屋减免租金情况统计表 安徽省财政厅 2022年10月27日 —3— 附件 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办企业国有房屋减免租金情况统计表 填报时间:2022年 月 省直部门/市、县(区) 涉及房屋面积 (平方米) 涉及承租方 户数 应减免金额 (万元) 合计 注:本表自11月起每半月(首次报送时间为11月10日)报送一次。 —4— 已减免金额 (万元) 完成率 (已减免金额/应减免金额)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