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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城镇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含生活困 难, 预支50%确认)、丧葬补助金申报一次性 告知单 办理材料(若有变动以实际规定为准) 1 工伤保险死亡待遇申报表一份,需单位盖公章 属于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死亡或者在抢险救灾 2 中下落不明第4个月起其亲属生活有困难的,由亲属提 出书面申请,原件1份 属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死亡或者在抢险救灾中 3 下落不明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提供:人民法院判 决书,复印件1份 属于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死亡的,提供记载死亡原因 的死亡证明(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未能获取的, 4 还需提供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 证明),验原件 一级至四级伤残人员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提供死 亡证明(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未能获取的,还需 5 提供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医疗机构、民政部门出具 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验原件 贵港市城镇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申报一次性告知单 办理材料(若有变动以实际规定为准) 1 工伤保险死亡待遇申报表一份,需单位盖公章 供养人社会保障卡或者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A. 供养配偶的,需提供: (1)配偶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 证,验原件; (2)配偶无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证 明(通过内部核查, 如未能获取,参保人需提交); (3)能 够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或公证机关、司法机关出具的 公证书(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如未能获取的,需提交),验 原件。 B. 供养子女的,需提供: (1)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2 验原件; (2)能够证明与子女关系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或 公证机关、司法机关出具的公证书(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未 能获取的需提交), 验原件。 C. 供养父母的,需提供: (1)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2 )无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证明,原件 1 份(通过 内部核查,如未能获取的需提交); (3)申请为被供养人所生 子女或收养子女情况个人承诺书(为孤寡老人的,可免提交)。 能够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或者公证机关、 3 司法机关出具的公证书(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如未能 获取的,需提交),验原件 4 供养人签订依靠工亡职工生前主要生活来源承诺书。 5 1.审核查询电话:4571089。 2.发放情况查询电话:4576329。 3.转帐情况查询财务电话:4506309 二楼204房 供养亲属为孤寡老人或者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的证明 ,原件1份。 1.审核查询电话:4571089。 2.发放情况查询电话:4576329。 3.转帐情况查询财务电话:4506309 二楼204房 贵港市城镇职工工伤医疗费用申报一次性告知单 贵港市城镇职工工伤医疗费用申报一次性告知单 若有变动,以实际规定为准 若有变动,以实际规定为准 1 工伤保险医疗(康复)费用申报表一份(盖单位公章) 门诊医疗费用发票的,原件1份(定点医 2 疗机构就诊)特别提示:发票原件盖章不 原件姓名、年 清晰者需要重新盖章! 龄、金额、日 3 与发票日期对应的门诊病历,复印件1份 期等相关信息 4 与发票对应的门诊费用清单,原件1份 办理材料 要一致,分别 有医院章,章 5 门诊检查报告单,原件1份 盖得不清晰者 6 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1份 需要重新盖章 7 与发票对应的住院医疗费用清单,原件1 ! 份 8 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原件1份 (1)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原件 暴力伤害:以上第1-8项(若有公安机关出具的遭受暴力 (2) 伤害证明,可出示原件审核) 涉及第三人 (3)法院判决的:提供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复印件1份 (4)涉及第三方责任的:以上第1-8项 1.审核查询电话:4571089。 2.发放情况查询电话:4576329。 3.转帐情况查询财务电话:4506309 二楼204房 办 理 材 料 1 工伤保险医疗(康复)费用申报表一份(盖单位公章) 门诊医疗费用发票的,原件1份(定点医疗机 2 构就诊)特别提示:发票原件盖章不清晰者需 原件姓名、年 要重新盖章! 龄、金额、日 3 与发票日期对应的门诊病历,复印件1份 期等相关信息 4 与发票对应的门诊费用清单,原件1份 要一致,分别 有医院章,章 5 门诊检查报告单,原件1份 盖得不清晰者 6 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1份 需要重新盖章 ! 7 与发票对应的住院医疗费用清单,原件1份 8 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原件1份 (1)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原件 涉 暴力伤害:以上第1-8项(若有公安机关出具的遭受暴力伤害 及 (2) 证明,可出示原件审核) 第 三 (3)法院判决的:提供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复印件1份 人 (4)涉及第三方责任的:以上第1-8项 1.审核查询电话:4571089。 2.发放情况查询电话:4576329。 3.转帐情况查询财务电话:4506309 二楼204房 城镇职工工伤伤残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待遇申报一次性告知 单 城镇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待遇申报一次性告 知单 (若有变动以实际规定为准) (若有变动以实际规定为准) 办 理 材 料 1 工伤保险伤残待遇申报表一份(盖单位公章) 2 劳动能力鉴定费发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 具的伤残等级鉴定评审票据) 1.审核查询电话:4571089。 2.发放情况查询电话:4576329。 3.转帐情况查询财务电话:4506309 二楼204房 办 理 材 料 1 工伤保险伤残待遇申报表一份(盖单位公章) 2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或公务员和参 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辞去公职的批文 3 个人申领的,提供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委托他人代办,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人、代办人双 方的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1.审核查询电话:4571089。 2.发放情况查询电话:4576329。 3.转帐情况查询财务电话:4506309 二楼204房 必 要 材 料 工伤认定申请一次性告知单 工伤认定申请一次性告知单 办理材料(若有变动以实际规定为准)(第1页) 办理材料(若有变动以实际规定为准)(第2页) 1 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1份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原件1份; 7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 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记录原件1份和死亡证明原件1份; 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原件1份(包括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 2 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资证”、“服务证” 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 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 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申请人为受伤害职工近亲属 3 的,还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供核查近亲属关系。如证 照库无法核查到相关信息,则需现场填写近亲属关系承诺书); 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铁道 8 等部门或司法机关,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组织出具的相关法 律文书原件1份 其 他 情 况 工作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对该事件 9 的定性证明或其他有效法律文书原件1份;发生事故下落不明需 认定因工死亡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原件1份; 4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原 件1份; 10 5 证人的证言材料原件1份,证人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不方便提供 身份证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1份) 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退役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中华 11 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原件1份以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 断证明原件1份; 其 受到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的证明、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者 他 6 情 其他有效证明原件1份 况 区直单位申请电话:4560719;港北区申请电话:4206206; 港南区申请电话:4571727;覃塘区申请电话:4861316; 桂平市申请电话:3327328;平南县申请电话:7860576。 劳动能力鉴定办理窗口:社保大厅A区5号窗口,电话:4203211 12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 事发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决定材料原件1份; 在单位举办的文体活动中受伤害的,提交用人单位举办文体活动 的方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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