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署指引20131204 - 公司制度.pdf
银河期货有限公司 期货经纪合同签署指引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则 为规范期货经纪合同的签署,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有 效控制风险,消除签署合同环节中风险隐患,特制定本签署指引。 第二条 公司业务部门、各营业部、IB 营业部的开户经办人须 严格按照本签署指引执行。 第二章 期货经纪合同签署原则 第三条 客户开户应签署由公司统一印制期货经纪合同文件,包 括《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客户须知》、期货经纪合同正文、合同 相关附件及由公司决定应签署的其它文件。 第四条 签署合同时必须使用同一支蓝色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 署,所有签署页签署的字体必须保持一致,所有签署页的日期必须保 持一致。期货经纪合同签署不得漏签、漏盖公章( 《期货经纪合同》 一式三联) ,如有签错须改正后在签错处签字/单位加盖公章,以确保 期货经纪合同签署的完整、准确、合规。签署过程中如出现违规操作 须重新签署。客户不得在甲方处签字,如不慎在甲方签字则签署资料 作废。合同中的选项和填空部分不得留白,所有签字盖章部分不得留 白;客户不能修改合同内容。 第五条 客户签署期货经纪合同由本人亲自到期货公司业务部 门、各营业部、IB 营业部所在地现场办理,也可由期货公司的开户 经办人员上门为客户办理开户手续。开户经办人具体负责期货经纪合 -1- 银河期货有限公司 同及附件的签署事宜。 第六条 自然人不得委托他人签署期货经纪合同。法定代表人不 能亲自签署期货经纪合同的,则必须填写《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授权 书》,法定代表人在授权人处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填写授权日期。 开户代理人填写被授权人信息并在被授权人签字留样处签字。(详见 样表一) 样表一:法人及其他经纪组织授权书 第七条 机构客户加盖公章时须加盖完整的印章,不得超出纸张 范围。如公章加盖不完整或不清晰,可在旁边重新加盖,但不得重叠。 -2- 银河期货有限公司 第八条 由于合同第四十二条的约定,所填写联系地址、手机、 电话号码等资料应真实、有效,如有变更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期货公司。 注意变更时签署的字体须与合同签署字体一致。 第九条 如法人本人签署期货经纪合同及附件,所有签字处均由 法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章,但所有签署页必须保持一致性,即所有法 人签字处须统一是法人签字或所有法人代表签章处须统一加盖法人 印章,并同时加盖企业公章。 第三章 自然人客户签署《期货经纪合同》 第十条 《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的签署。客户本人应在空格内 逐字清晰、完整抄写“以上《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的各项内容,本 人已阅读并完全理解”并用斜线划掉“单位”,然后在自然人签字处 签字,并填写签署日期。 (详见样表二) -3- 银河期货有限公司 样表二: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 第十一条 《客户须知》的签署。客户本人应在空格内逐字清晰、 完整抄写“以上《客户须知》的各项内容,本人已阅读并完全理解” 并用斜线划掉“单位” ,然后在自然人签字处签字,并填写签署日期。 (详见样表三) -4- 银河期货有限公司 样表三:客户须知 第十二条 客户抄写风险揭示书和客户须知时应认真书写,切勿 潦草。 第十三条 《期货经纪合同正文》第十四节争议解决。客户须选 择争议解决的方式。如选择提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的,请在该选项前面“□”打“√”。如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起诉,请在该选项前面“□”打“√”,二者只能选择其一, 另一个在相应的“□”处打“×”。 (详见样表四) -5- 银河期货有限公司 样表四:期货经纪合同正文 第十四条 如客户有授权(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结算单确 认人) ,须由客户在《期货经纪合同正文》第十五节乙方特别指定事 项栏中“乙方授权以下人员为客户的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结算单 -6- 银河期货有限公司 确认人”前面的“□”打“√”并详细填写空格中的相关内容,同时 被授权人应在被授权人预留印鉴处签字。 如客户授权的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结算单确认人超过两人 以上的,需提供单独的授权委托书。 如客户无授权,须由客户在《期货经纪合同正文》第十五节乙方 特别指定事项栏中“乙方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结算单确认人为乙 方本人”前面的“□”打“√”并将所有空格处用斜线划掉。(详见 样表四) 第十五条 客户在《期货经纪合同正文》自然人签字处签字,并 填写签署日期。 (详见样表四) 第四章 机构客户签署《期货经纪合同》 第十六条 关于授权签署《期货经纪合同》应注意事项应注意以 下问题: 一、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期货经纪合同》 ,且指令下达人、资金 调拨人、结算单确认人同时为法人本人的,无须填写《法人及其他经 济组织授权书》。在《期货经纪合同正文》第十五节乙方特别制定事 项中选择“乙方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结算单确认人为乙方本人” 处打勾。 二、法定代表人只授权开户代理人签署《期货经纪合同》及相关 附件,且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结算单确认人为法人本人的,法 定代表人须在《期货经纪合同正文》第十五节乙方特别制定事项中选 择“乙方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结算单确认人为乙方本人”处打勾, -7- 银河期货有限公司 填写法人相关信息,同时在法人预留印鉴处签字留样。 三、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签署《期货经纪合同》的,则必须填写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在其授权书授权人处签 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填写授权日期,开户代理人在被授权人处签字留 样。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开户代理人同时又为指令下达人、资金调 拨人、结算单确认人的,开户代理人必须在《期货经纪合同正文》第 十五节乙方特别制定事项中选择“乙方授权以下人员为客户的指令下 达人\资金调拨人\结算单确认人”处填写相关信息,同时在被授权人 预留印鉴处签字留样。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开户代理人只签署合同及相关附件,同时另 有授权其他人为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结算单确认人的,则指令 下达人、资金调拨人、结算单确认人须分别在《期货经纪合同正文》 第十五节乙方特别制定事项中选择“乙方授权以下人员为客户的指令 下达人\资金调拨人\结算单确认人”处填写相关信息,且在被授权人 预留印鉴处签字留样。 六、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期货经纪合同》,只授权指令下达人、 资金调拨人、结算单确认人的,须由被授权人在《期货经纪合同正文》 第十五节乙方特别指定事项栏中“乙方授权以下人员为客户的指令下 达人/资金调拨人/结算单确认人”前面的“□”打“√”并详细填写 空格中的相关内容,同时被授权人应在签字留样处签字。 七、如客户授权的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结算单确认人超过 两人以上的,需提供单独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第十七条 《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的签署。法人代表/被授权 -8- 银河期货有限公司 人应在空格内逐字完整抄写“以上《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的各项内 容,本单位已阅读并完全理解”并用斜线划掉“人”,然后在法定代 表或被授权人在签字处签字,同时一式三联均须加盖企业公章,并填 写签署日期。(详见样表五) 样表五: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 第十八条 《客户须知》的签署,法人代表/被授权人应在空格 内逐字完整抄写“以上《客户须知》的各项内容,本单位已阅读并完 全理解”并用斜线划掉“人”,然后在法定代表或被授权人签字处签 -9- 银河期货有限公司 字,同时一式三联均须加盖企业公章,并填写签署日期。(详见样表 六) 样表六:客户须知 第十九条 《期货经纪合同正文》第十四节争议解决。法人代表 /被授权人须选择争议解决的方式。如选择提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 裁委员会仲裁的,请在该选项前面“□”打“√” 。如向甲方所在地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请在该选项“□”前面打“√”,二者只 能选择其一,另一个在相应的“□”处打“×”。 (详见样表七) - 10 - 银河期货有限公司 样表七:期货经纪合同正文 第二十条 法定代表/被授权人在《期货经纪合同正文》乙方法 人加盖公章处签字,同时一式三联均须加盖企业公章,并填写签署日 期。 第五章 审核附录页的填写 第二十一条 期货公司营业部开户岗/IB 营业部开户岗人员、期 - 11 - 银河期货有限公司 货公司营业部复核岗/IB 营业部复核岗人员必须是在期货公司客户服 务中心登记备案的开户人员,才可以在审核附录页签字。 第二十二条 期货公司营业部开户岗/IB 营业部开户岗人员在签 字确认处签字。 第二十三条 期货公司营业部复核岗/IB 营业部复核岗人员在签 字确认处签字。 (详见样表八) 样表八:审核附录页 第六章 《期货经纪合同》附件的签署 第二十四条 投资者开户申请表(自然人)的填写与签署(详见 - 12 - 银河期货有限公司 样表九) : 1. 填写开户申请表,客户应按照表格的内容详细填写客户信息: 姓名、性别、出年年月、学历、所属行业编号(在开户申请表下方查 找)、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到期日、国籍(需在“□中国”处 打“√”) 、手机、联系电话、传真、邮寄地址、电子邮箱、邮政编码、 资金来源。(联系地址必须是法定有效的,应具体至门牌号,固定电 话须填写区号) 2.在“是否从事过期货交易”处,如选“是”,请在该选项前面 “□”打“√” 。如选“否”,请在该选项前面“□”打“√”,二者 只能选择其一,另一个在相应的“□”处打“×” 。 3. 在“从事期货交易的目的”处,如选“投机” ,请在该选项前 面“□”打“√”。如选“套利” ,请在该选项前面“□”打“√”。 未选项,请在相应的“□”处打“×” 。 4. 在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结算单确认人处,如果指令下 达人、资金调拨人、结算单确认人同客户本人,请在该选项前面“□” 打“√” 。如不是本人,请在“其它”前面“□”打“√”。未选项, 请在相应的“□”处打“×” 。 5.在账户实际控制人、实际受益人处,如果账户实际控制人、实 际受益人同客户本人,请在该选项前面“□”打“√” 。如不是本人, 请在“其它”前面“□”打“√”,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件原件、身 份证扫描件及复印件,两者只能选择其一,另一个在相应的“□”处 打“×” 。选择国籍(需在“□中国”处打“√” ) 。 6.在期货结算账户栏中,客户应按表中要求详细填写期货保证金 - 13 - 银河期货有限公司 存管银行名称(明确到具体网点)和银行账号。按照中国证监会保证 金监控中心规定,结算账户银行必须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 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 7.客户在投资者开户申请表(自然人)申请人签名处签字,并填 写签署日期。 8.开户经办人在投资者开户申请表(自然人)“以下由工作人员 填写”处,填写客户资金账号和合同编号。 - 14 - 银河期货有限公司 样表九:投资者开户申请表(自然人) 第二十五条 投资者开户申请表(机构客户)的填写与签署(详 见样表十) : 1. 法人代表/被授权人应按照表格的内容详细填写单位信息:单 位名称、单位性质(在开户申请表下方查找)、法定代表人及证件类 - 15 - 银河期货有限公司 型和身份证号码、负责人及证件类型和身份证号码、注册资本、营业 执照号码(副本)、营业执照到期日、税务登记证号码、经营范围、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证到期日、常用邮寄地址、电子 邮箱、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资金来源。 2. 在“是否从事过期货交易”处,如选“是” ,请在该选项前面 “□”打“√” 。如选“否”,请在该选项前面“□”打“√”,二者 只能选择其一,另一个在相应的“□”处打“×” 。 3. 在“从事期货交易的目的”处,如选“投机” ,请在该选项前 面“□”打“√”。如选“保值” ,请在该选项前面“□”打“√”。 未选项,请在相应的“□”处打“×” 。 4. 在开户代理人处,法人代表/被授权人应按照表格的内容详细 填写开户代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国籍(需在“□中国”处打“√” ) 、 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到期日、联系地址、邮编。开户代理人必 须是中国人。 5. 在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结算单确认人处,如果指令下 达人、资金调拨人、结算单确认人同开户代理人,请在该选项前面“□” 打“√” 。如不是开户代理人,请在“其它”前面“□”打“√”。未 选项,请在相应的“□”处打“×”。不是开户代理人的需在《期货 经纪合同正文》第十五节乙方特别制定事项中选择“乙方指令下达人 \资金调拨人为乙方本人”处打勾,并填写相关资料、签字留样。 6.在账户实际控制人、实际受益人处,如果账户实际控制人、实 际受益人同客户本机构,请在该选项前面“□”打“√”。如不是本 - 16 - 银河期货有限公司 机构,请在“其它”前面“□”打“√”,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件原 件、身份证扫描件及复印件,选择国籍(需在“□中国”处打“√” ) 。 二者只能选择其一,另一个在相应的“□”处打“×”。 7. 在期货结算账户栏中,法人代表/被授权人应按表中要求详细 填写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名称(明确到具体网点)和银行账号。按照 中国证监会保证金监控中心规定,结算账户银行必须为:工商银行、 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以基本账户作为结算账 户的须与《开户许可证》中的银行网点名称和账号一致。以一般户作 为结算账户的还需扫描银行业务申请表。 8. 法人代表/被授权人在投资者开户申请表(机构客户)申请人 签名处签字,同时一式三联均须加盖企业公章,并填写签署日期 9. 开户经办人在投资者开户申请表(机构客户) “以下由工作人 员填写”处,填写客户资金账号和合同编号。 - 17 - 银河期货有限公司 样表十:投资者开户申请表(机构客户) 第二十六条 在手续费收取标准协定中,须填写各交易所品种手续费 收取标准,填写方法详见《客户手续费协定填写说明》。同时客户/ 开户代理人须在乙方处签字并填写签署日期,法人户一式三联均需加 - 18 - 银河期货有限公司 盖企业公章。若客户未签署手续费收取标准协定,本合同正文中明确 约定手续费收取标准,可按照合同签署当日期货交易所手续费标准的 三倍执行。 第二十七条 客户开户时,需同时填写《期货投资者风险承受力 评估问卷》 ,填写完毕后,客户/开户代理人须在客户签字处签字并填 写日期,法人户须加盖企业公章。开户经办人登录银河期货-期货投 资 者 风 险 承 受 力 评 估 问 卷 ( 自 然 人 ) 网 页 (http://www.yhqh.com.cn/wenjuan.html)/银河期货-期货投资者 风 险 承 受 力 评 估 问 卷 ( 机 构 ) 网 页 (http://www.yhqh.com.cn/wenjuanjg.html)提交客户答案,在综 合得分处填写分数。(详见样表十一、十二) - 19 - 银河期货有限公司 样表十一:期货投资者风险承受力评估问卷(自然人) - 20 - 银河期货有限公司 样表十二:期货投资者风险承受力评估问卷(机构) 第八章 金融期货二次开户 第二十八条 申请中金所交易编码前,开户经办人与客户沟通, 了解客户中金所交易编码的持有情况,须确保客户在其他期货公 司已取得的金融期货交易编码持久有效。同时需要客户签署《金 融期货交易编码二次申请表》(详见样表十三、十四) 开户前一交易日下午 17 点前,开户经办人应发送邮件《中 期协查询表》至银河期货客服务部邮箱,邮箱地址: - 21 - 银河期货有限公司 yhqhkfb@chinastock.com.cn,查询该客户的二次开户客户的交 易编码验证证明和客户中期协投资者信用风险,次日银河期货客 户服务中心会将回复内容发送至开户经办人邮箱。 样表十三:自然人客户填写金融期货交易编码二次申请表 - 22 - 银河期货有限公司 样表十四:法人客户填写金融期货交易编码二次申请表 第九章 影像资料采集 第二十九条 采集客户影像资料是中国证监会的统一要求,必须 保证客户的影像清晰。拍照要求使用数码相机,使用摄像头或手机拍 摄的,要求像素不能低于 500 万。影像照片大小不超过 200KB。影像 的尺寸可以使用图形软件进行修改。例如:使用 Photoshop、ACDSee、 iSee 等图形软件。 - 23 - 银河期货有限公司 第三十条 应采集客户资料为: 1.1 实时采集客户/开户代理人开户时的头部正面照。 (各地证监 局如在影像采集方面有特殊规定及要求,则根据当地证监局文件采集 并留存影像资料,例如当地证监局要求拍照背景带有“中国银河证券” 标志字样等,带有中国银河证券标志字样的背景墙模板及制作要求详 见 IB 通道中的《IB 业务开业验收准备工作要点》 ) 1.2 期货公司的开户经办人员在外出开户时,还需采集客户与开 户经办人的合影照片。 - 24 - 银河期货有限公司 2.实时采集客户签署《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参加金融期货基 础知识测试过程中的现场照片。具体要求如下: 2.1 必须客户在签署《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参加金融期货基 础知识第一页测试题过程中的照片(机构客户的指令下达人参加金融 期货基础知识测试,自然人客户由客户本人参加金融期货基础知识测 试) 。 2.2 能清晰分辨客户与签署文件时是同一人;能看清客户所签署 文件的标题;能看清客户所使用试题的编发日期。 2.3 客户签署合同文件时的照片,所穿服饰与客户头部正面照所 穿服饰必须一致。 - 25 - 银河期货有限公司 3. 客户身份证及银行卡的扫描。须彩色扫描身份证正反两面; 须彩色扫描结算账户银行卡正面(如银行卡磨损严重,卡号不清,则 需复印银行卡,由客户抄写银行卡号并签字确认) ,如果客户使用工 商银行和建设银行存折办理银期转账,则须对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活 期存折进行彩色扫描。 - 26 - 银河期货有限公司 4. 须彩色扫描机构客户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企业营业执照 (副本) 。 5.须扫描的影像资料,应按照期货公司要求及影像资料的命名规 则执行。 第十章 须提供的开户资料 第三十一条 自然人开户须提供资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结算账户填写的银行卡或存折(工行、建行)原件及复印件; 3.合同涉及所有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股指期货交易编码的客户需提供中金所以及期货公司要 求的相关资料。 第三十二条 机构户开户须提供资料: - 27 - 银河期货有限公司 1.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年检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银行开立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如有授权须提供《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授权书》原件并加盖 公章; 6.合同涉及人员(法人、开户代理人、资金调拨人、指令下达 人、结算账单确认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申请股指期货交易编码的客户需提供中金所以及期货公司要 求的相关资料。 第十一章 须签署的开户资料 第三十一条 自然人开户须签署的资料: 1.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 2.客户须知; 3.期货经纪合同正文; 4.开户申请表(自然人) ; 5.手续费收取标准协定; 6.期货投资者风险承受力评估问卷(自然人) ; 7.开立金融期货要求客户签署金融期货基础知识测试题、金融 期货交易编码二次申请表、金融期货自然人投资者适当性综合 评估表。 - 28 - 银河期货有限公司 第三十二条 机构户开户须签署的资料: 1.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 2.客户须知; 3.期货经纪合同正文; 4.开户申请表(机构客户); 5.手续费收取标准协定; 6.期货投资者风险承受力评估问卷(机构客户); 7.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授权书 8.开立金融期货要求代理人签署金融期货交易编码二次申请 表、指令下达人签署金融期货基础知识测试题。 客户服务中心 2013 年 12 月 3 日 - 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