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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聊城市 2021 年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直属机构: 《聊城市 2021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5 月 21 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聊城市 2021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全面依 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 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优化法治环境,实现“争创一流,走 在前列”的奋斗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年度法治政府 建设工作计划。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将习 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 入法治队伍教育培训内容。结合庆祝建党 100 周年组织开展 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 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 开发区管委会〕 二、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 部署、同推进。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年度计划并组 织实施.〔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 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3.市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法治建设工作或者听取法治 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牵头单 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4.抓好«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 责任人职责规定›市级层面工作责任清单»贯彻落实.巩固党 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成果,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 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 区管委会〕 5.严格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及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 习中心组法治专题讲座和集体学法制度,年内至少分别组织 2 次法治专题讲座。〔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责 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 管委会〕 6.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 »,抓好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任务的落实。 〔牵 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7.推行无差别“一窗受理”改革,健全“前台综合受 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服务机制。〔牵头单位: 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 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8.加强权责清单管理,实行动态调整.市县两级动态调 整并及时公布权责清单,进一步完善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 并实行动态管理。〔牵头单位:市委编办;责任单位:市政府各 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9.加强市场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 盖、常态化。进一步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覆盖面,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 分类管理相结合.加强信用监管,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10.全面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 制,持续开展失信政府机构清理整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 革委;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 属开发区管委会〕 11.加强城市运行各类数据资源归集,完成政务、交通、 城管、消防等场景建设和可视化应用,提升城市智慧治理水 平,加快向数字化城市转型。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 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 委会〕 12.全面深化政务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政策解读精准度,畅通政民互动渠道,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 的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 区管委会〕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3.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制定«聊城市人民政府 2021 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完善政府 常务会议议题合法性审核制度,涉法议题应审尽审,确保政 府决策合法。〔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责任单 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 会〕 14.健全政府立法工作机制,科学制定我市 2021 年政府 立法计划。落实«山东省公众参与政府立法办法»,搭建立法 意见征集平台,拓宽立法项目征集渠道.进一步完善立法联 系点工作机制,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完善立法 评估、立法协调、规章新闻发布等工作机制,完善政府规章 立改废释制度.推动文物保护、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管等方 面的地方立法工作。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 有关部门〕 15.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推进行政规范 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目录化、清单化、流程化.加强各级 各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合法性审核能力建设,全面提升行政规 范性文件管理水平,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全审核。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 五、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6.编辑发布«聊城市 2020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白 皮书»,起草«聊城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同步法治保障。 〔牵头 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 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17.全力做好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加大 市、县政府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典型培树, 推动示范创建工作向乡镇(街道)和政府部门延伸。〔牵头单 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 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18.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加 大执法人员、经费、资源、装备等向基层倾斜.贯彻落实省 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的相关要求。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应急局;责任单位:市 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19.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交通、食品、文 化旅游、农业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年内至少开展 1 次专项监督检查.承接并严格执行省级行政执法裁量基准, 接受社会监督。〔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 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20.健全完善“免罚清单” “轻罚清单”机制,动态调整 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处罚事项 清单,将“首次不罚,首次轻罚”拓展到更多行政执法领域。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21.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 山东省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若干措施的通知 »(鲁法委发〔2020〕7 号)。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议事组织,调 整、充实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各级行政复议委员会负 责研究本级政府行政复议工作重大问题,审理重大行政复议 案件.设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为重大、疑难、复杂的复议 案件提供咨询意见.部署开展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网上公开工 作.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加大纠正违法不当行政行为力 度.加强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和府院数据对接。〔牵头单位: 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22.推进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落实涉企行政案件涉案 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常态化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 审活动。做好行政案件办理情况定期通报工作。探索推进行 政应诉规范化建设,做好重大行政案件报告工作,规范案件 办理流程,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人员培训,提高行政应诉答辩 质量.〔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23.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大营商环境制度供 给,推动政务服务法治化,营造最佳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市 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条件和机制保证。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 公室、市行政审批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责任单位: 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24.坚持动态清理,及时清理妨碍经济社会发展、有损 营商环境的不合理规定.畅通公众参与渠道,涉企重要政策 文件全部听取企业和有关行业协会商会意见,提高涉企文件 质量。〔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25.营造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违规干预微观 经济活动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任何人不能违规干预项目建 设、产能出清等,杜绝人情审批、关系评审.全面清理歧视性 待遇,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委托开展反垄断调查工作,维护市 场公平。〔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 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 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26.深化“法律服务代理”机制,探索建立企业法律服 务专员制度,加深律师事务所与企业互动融合.广泛开展为 企业“法治体检”活动,促进与企业法律服务供需有效对接。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27.加强公共法律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各级公共法律服 务中心(工作站)、网络平台功能提档升级。持续抓好 “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110”接警热线、12345 市 民热线联动工作。提高法律援助标准化便民服务能力。〔牵 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 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28.积极发展律师、公证、仲裁等涉外法律服务业务, 提高涉外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与外事、商贸部门的沟 通对接,拓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务。〔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 商务投资促进局、市仲裁办;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七、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提升 29.完善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推进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 纷工作。推动调解、公证、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矛 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效衔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 验”,强化人民调解基础性工作,推进行政调解和行政裁决工 作,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一站式”矛盾纠 纷调解中心(站)功能。〔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 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30.制定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开展宪法、民法典“十 进”,推进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常态化。健全领导干部尊 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完善法治副校长工作制度,加强青少 年法治宣传教育。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健全完善公开报备、工作台账、工作会议、报告总结、评价 通报制度。深入挖掘聊城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元素,推进法治 文化阵地建设和法治文艺创作,推动打造一批宪法、民法典 主题法治文化公园。〔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有 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31.加强法治乡村建设.落实«聊城市法治乡村建设实施 方案»,实施农村“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完善民主法治示 范村(社区)创建活动考核标准。实施村(居)法律顾问提升工 程,建立完善村(居)法律顾问服务质量评估体系。〔牵头单位: 市司法局、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