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doc
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 鉴定申请注意事项 一、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应提供下列材料: 1、《无锡市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以 下简称《申请表》,本表一式一份,本表左半页由申请人填写)。《申请 表》经被鉴定人签名,用人单位盖章。被鉴定人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本 人填写《申请表》,经本市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镇)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所(以下简称人社所)审核盖章; 2、二代身份证原件; 3、病历资料: (1)未住院人员:门诊病历、医学诊断证明、检查化验报告、病理 报告等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 (2)住院人员:门诊病历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入院记录、 出院记录、手术记录、检查化验报告、病理报告等病历资料复印件(须 前往医院病案室调取并加盖医院病历复印专用章); 4、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 5、委托代理人办理劳动能力鉴定的,须提供委托书。 二、申请享受供属待遇人员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先经社 保经办机构审核盖章后,再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 三、鉴定申请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30。 地址:无锡市广瑞路 2 号(权益服务大厅)劳动能力鉴定窗口,电话 82419162 、 82411207 、 82411205 、 82411200 、 82405139 , 邮 编 : 214011。 无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无锡市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医疗检查情况: 病史简述: 申请人: 性 别 姓 名 身份证 号 码 伤 病 发生时间 个 人 联 系 电话(手机) 个 人 现居住地址 个人社会 保障代码 个 人 邮政编码 单位或人社 所名称 单位或人社所 联系人 单位或人 社所社会 保障代码 单位或人社 所地址 单位或人社所 邮政编码 鉴定类别 近 期 彩 照 体态描述: 单位或人社所联系 电话(手机) 1、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 辅助检查: 2、申请享受供属待遇人员丧失劳动能力鉴定。 非因工伤残或因病情况: 医师签名: 年 月 日 专家组鉴定意见: 根据《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判定依据 单位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简称 人社所)意见: 被鉴定人意见: 按鉴定类别第 按鉴定类别第 为 社保经办机构意见: 说明: 项内容鉴定。 (盖章) 月 日 按鉴定类别第 1 项鉴定的,即为同意 申请办理病退(含退休、退职或终止 养老保险关系)手续。 被鉴定人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注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项内容鉴定。 年 备 ,拟 (盖章) 月 日 1、 随附材料:□门诊病历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 ;□医学诊断证明;□检查化验报告;□病理报 告;□出院记录等病历资料复印件;□委托书;□其它。 2、住院期间病历复印件须加盖医院病历复印专用章。 3、申请享受供属待遇人员申请鉴定,本表先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准盖章。 4、被鉴定人无工作单位的,本表“单位意见”栏由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盖章、并由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理鉴定申请。 5、本表一式一份,左半页由申请人填写。 6、□内√的为申请时提交的材料。 接收人签名: 鉴定医师签名: ; ; 。 日期: ; ; 。 备 注: (鉴定委员会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