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空港环管影〔2023〕11号-关于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清?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穗空港环管影〔2023〕11 号 关于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 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清㘵项目) 输电线路迁改工程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 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清㘵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环境影 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 我委批复如下: 一、现状 110 kV 田龙甲线、110 kV 文游田龙线两回电缆线 路同通道敷设于花都区新雅街道东湖路北侧、龙口东路东侧。为 配合清㘵安置区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需对 110 kV 田龙甲线、110 kV 文游田龙两回电缆线路进行迁改。迁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1)拆除原 110 kV 田龙甲线、110 kV 文游田龙线共用通道内#3 接头井至 E’点电缆及附件约 0.3 km;拆除 E’点至 C’点电缆及附 件约 0.4 km;拆除 C’点至 110 kV 龙口站户外电缆终端电缆及附 件约 0.2 km;拆除#3 接头井至 E-1’电缆土建通道及 A’-C+1’电缆 土建通道共 0.65 km。(2)新建双回路电缆线路长约 1.08 km, 其中利用现有通道敷设约 0.05 km,新建双回路电缆沟约 0.92 km,双回路埋管 0.05 km,中间接头井 0.06 km(0.02 km×3)。 (3)新建 110 kV 电缆路径,由龙口站新建 1 条 48 芯管道光缆 至本期新建电缆接头井 N1,恢复龙口至田心光缆路由,新建线 路路径长度约 1.08 km,新建管道光缆长度约 1.4 km。工程总投 资 2821.5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45 万元,占总投资的 5.14%。 二、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 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前提下,该项目产生的不良生态 环境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项目建设可 行。我委原则同意《报告表》的评价结论。 三、项目应按照《报告表》所述性质、规模、地点、使用功 能进行建设,施工期和营运期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 态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 1. 项目施工场界应设立不低于 2.5 m 高围挡;采取清洗车轮 和车体,覆盖易起扬尘物料,并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等措施, 减缓施工扬尘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2. 项目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废水经沉砂池预处理 后回用于场地降尘,不外排。 — 2 — 3. 项目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音或带隔声、 消声装置的机械设备,施工范围尽可能远离敏感点,减缓施工噪 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 项目建筑垃圾等运至城市管理部门指定的受纳地点处 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营运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项目营运期输电线路评价范围内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 应强度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要求。 四、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 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 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 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项目的 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 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审建设项目的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 六、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如涉及规划、国土、建设、人防、 水务、消防等问题,你单位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到相应的行 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七、如不服上述行政许可决定,可在接到本文之日起 60 日 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地址:越秀区小北路 183 号金和大厦 2 楼,电话:020-83555988)或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地址:天河区 — 3 — 龙口西路 213 号,电话:020-87533928、87531656)提出行政复 议申请(我市正在进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市政府各部门被复议 案件统一由市人民政府办理,建议您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 申请),或在 6 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内,不得停止本决定的履行。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23 年 4 月 13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广东臻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