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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林业局行政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林业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物 及其栖息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陕林护字〔2022〕10 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和韩城市林业主管部门,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 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管理,促进其有效恢复和可持续发展,坚决遏 制乱捕滥猎滥食野生动物行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 全,现就进一步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管理工作 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 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要从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保护 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维护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 充分认识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工 作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市县野生动物主管部门 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组织制定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相关保护规 划和措施,加强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工作, 将大熊猫、朱鹮、金丝猴、豹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保护经费纳入 - 1 陕西省林业局发布 陕西省林业局行政规范性文件 本级财政预算。及时制止并依法查处非法猎捕、出售、购买、利 用、携带、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二、加大巡护监测,开展联合执法。 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和各级保护管理机构要加大对珍稀濒 危野生动物栖息地等关键区域开展巡护监测和定点看守,组织专 人采用新技术手段开展清山查套工作,收缴或清除粘网、陷套和 电猫等非法猎捕工具,依法制止和惩处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损毁 野生动物栖息地、干扰野生动物生息繁衍活动的行为,为珍稀濒 危野生动物提供良好的栖息环境。主动联合公安、市场监管、交 通运输、邮政、网信等执法部门,持续不断地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对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分布区附近的交通要道、经营场所、网络交 易平台等重要环节逐一进行检查,形成多部门、多环节监管的有 效机制。 三、主动监测预警,强化疫病防控。 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和各级保护管理机构要切实做好野生 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一是进一步落实监测岗位职责,密 切关注本辖区内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异常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要立 即上报,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现场处置”,严防疫情扩散 蔓延。二是严格禁止携带狗、猫等宠物进入保护地、湿地公园、 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区域内,禁止将犬类、猫类等动物放逐 野生动物栖息地行为,禁止未经检疫的动物及其制品流入区域内。 - 2 陕西省林业局发布 陕西省林业局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是严格按照《陕西省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防疫规范》 《陕 西省陆生野生动物展示展演场所防疫规范》相关规定,做好野生 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和展示展演场所防疫工作。 四、健全工作制度,规范收容救护。 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规范开展野生动物救护行为,确保人与动物安全。一 是制定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应急处置方案,按照预案开展收容救护、 安置、放归等工作。二是严禁以救护为名进行捕捉、收容等情况 发生,严禁以收容救护为名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三是健全收 容救护档案,记录种类、数量、措施和状况等信息,对体况良好 或经治疗康复的野生动物,要及时放归野外。涉及国家重点保护 的,及时向省局报告收容救护情况。对确不能放归的,要按照管 理权限申报收容。四是指定专人按季度报告辖区内救护收容信息。 五、防控外来生物,筑牢安全屏障。 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陕西省林业局关于切实加 强“加拿大一枝黄花”应急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陕林护发〔2021〕 163 号)和《关于印发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知》(陕农发〔2021〕34 号)文件精神,结合野外巡护监测、 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切实做好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确保我省 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 六、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 3 陕西省林业局发布 陕西省林业局行政规范性文件 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大保护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 报纸、网络、微信、微博、抖音和手机短信等宣传途径,联合野 生动植物保护协会等民间团体,大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知识,提 高全民保护意识。通过开展多层次、全覆盖、大密度宣传,引导 公众自觉抵制乱捕滥猎滥食野生动物行为,不断增强广大群众保 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请各市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前将本辖区工作落实情况书面报 告报省林业局动管站。届时省局将进行暗访抽查,并将该项工作 开展情况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工作。 附件:1.《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强化珍稀濒危野生 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管理的通知》(林护发〔2021〕 111 号) 陕西省林业局 2022 年 1 月 7 日 - 4 陕西省林业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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