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十四届政协第五次会议第8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pdf
B 沙坪坝市监[2020] 34 号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区十四届政协第五次会议第 82 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复函 龚剑秋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沙区老旧楼房安装电梯政府补贴及 实施细则的提案》(第 82 号)收悉。经与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研 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老旧住宅增设 电梯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76 号)第四 条之内容明确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规 划管理工作,国土、房管、城乡建设、消防、质监等行政主管部 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监督管理工作。机构改 革调整以后,现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我局全力配合区规划 — 1 — 自然资源局推进该项工作,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 备安全法》对新增设电梯履行安全监管责任,确保群众的生命财 产安全。2018 年初,沙坪坝区政府将老旧住宅增设电梯作为民生 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已明确由区原规划分局和区原质监局牵 头(注:如小区业主全额承担新增电梯费用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牵头负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开展此项工作) ,现目前已完 成相关摸底、调研和拟制实施方案工作,《沙坪坝区老旧住宅增 设电梯(试点)工作方案》已报区政府待批,方案一旦通过,尽 快下发各街镇组织实施,我局将按照计划加快推进老旧住宅增设 电梯的工作。 此复函已经梁晚益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 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和区政府办督查 室。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加盖印章) 2020 年 2 月 24 日 (联系人:钟一洋,联系电话:61738311)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 2 — 2020 年 4 月 10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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