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粮食局关于开展首批全收粮食行业省级.doc
关于开展首批全省粮食行业省级技能拔尖 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粮食局、深圳市经贸信息委,省储备粮管理总 公司: 根据《广东省粮食行业省级技能拔尖人才选拔使用管理 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省粮食局拟于近期组织 开展首批全省粮食行业省级技能拔尖人才(以下简称省级技 能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目的 在全省粮食行业遴选一批技能拔尖人才,在加强培训的 同时,专门建立技能拔尖人才工作室,发挥其在技术攻关、 技能创新和传技带徒等方面的作用,并通过层层推荐选拔技 能拔尖人才,在行业内逐步建立起分级负责的高技能人才培 养体系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全省粮食行业高技能人才队 伍建设。 二、选拔程序 各市(县、区)粮食局和有关省属企业负责组织辖区内 或本企业技能拔尖人才和工作室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应注 重面向基层,兼顾不同领域和不同所有制企业,并按照《办 法》选拔和申报条件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 况,在对申报的省级技能拔尖人才和工作室项目严格审核把 关,择优向省粮食局进行推荐。 省粮食局全省粮食行业技能拔尖人才评审委员会将按照《办 法》规定的工作原则和选拔程序,对省级技能拔尖人才和工 作室项目进行同步评审,产生首批省级技能拔尖人才人选和 工作室项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三、推荐名额 根据《办法》规定,参加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决 赛获奖选手,全省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决赛各职业组一、 二等奖获得者作为省级技能拔尖人才人选,可根据工作单位 和本人实际,自愿申报工作室项目。 除参加全国、全省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外,各市 粮食局和有关省属企业还可以推荐不超过 5 名省级技能拔尖 人才候选人,且相同职业的候选人原则上不超过 2 名。按照 工作室项目评审与省级技能拔尖人才选拔同步进行的要求, 各单位推荐省级技能拔尖人才候选人的同时应积极申报工 作室项目。 四、推荐材料 请各市粮食局和有关省属企业于 2018 年 9 月 20 日前将 下列材料报送至省粮食局人事处。 (一)推荐报告。需说明组织开展省级技能拔尖人才申 报、遴选有关情况和推荐意见。 (二)《全省粮食行业省级技能拔尖人才候选人推荐汇 总表》(附件 1,一式一份)。 (三)《全省粮食行业省级技能拔尖人才申报书》(附 件 2,一式三份,分别装订成册)。 (四)全省粮食行业技能拔尖人才工作室项目申报表 (附件 3,一式三份,分别装订成册)。 (五)全省粮食行业技能拔尖人才工作室项目申报报告。 (六)全省粮食行业技能拔尖人才工作室项目预算表 (附件 5)。 (七)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一份,须装订成 册)。 (八)材料电子版(刻录成数据光盘)。 联 系 人:王发恭 联系电话:020—83565733(传真)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 313 号 邮政编码:510030 广东省粮食局 2018 年 9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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