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pdf
东南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掌握某一特定职业领域坚实 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 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制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部分为二年)。 三、培养方式 采用课程学习、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实行“双导师制”,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共同指导。以校内导师指 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专业实践、论文选题和答辩等环节的指 导工作。 四、学分要求和课程设置 (一)工程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课程总学分最低要求为 26 学分,其中必修课最低要求为 13 学分。此外,还应完成综合 素养环节 8 学分。 1、必修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 学分 硕士学位外语 4 学分 18 工程伦理 1 学分 专业必修课 至少 6 学分 2、选修课:自然辩证法概论或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 法论必选一门 1 学分 学术道德课程必选一门 1 学分 创新创业课程必选一门 1 学分 专业选修课门数满足总学分要求。 3、综合素养环节: 专业实践 6 学分 选听人文和科学素养系列讲座 1 学分 参加学术活动及学术论文撰写训练 1 学分 4、专业课中须含:校外行业专家讲授课程不少于 3 学分(实 践教学 2 小时折算 1 学时)和 1 学分的职业素质教育。 (二)其它类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及学分要 求按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分类别)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 案》 (学位办〔2009〕23 号)文件要求执行。其中,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硕士学位外语、自然辩证法概论、 选听人文和科学素养系列讲座、参加学术活动及学术论文撰写 训练等课程与环节按学校规定要求执行。 说明: 1、必修课程学分应在入学后一学年内完成。 2、专业选修课应根据学生知识结构和论文工作的需要在 当年的开课目录中选择。 3、选听人文和科学素养系列讲座:在中期考核前应至少 选听 8 次系列讲座,其中必须选听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法律、 心理健康讲座至少各 1 次。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国际留学硕士 研究生在中期考核前至少选听 3 次系列讲座。经考核合格后计 19 1 学分。 4、参加学术活动及学术论文撰写训练:在学期间应在本 学科范围内参加学术活动至少 2 次,并撰写学术论文 1 篇,经 导师签字认可后刊登在院系研究生学术报告会论文集或其它 学术刊物上。申请答辩前将经导师签字的书面材料交所在院系 研究生秘书计 1 学分。 五、培养要求 (一)培养计划 应根据本学位类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 并结合个人的具体情况,于入学后两周内在导师指导下制订培 养计划。 (二)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应在入学后的第三学期内完成,且开题报告审核 通过后至少半年方可申请答辩,详见《东南大学研究生论文选 题、开题报告的原则和要求》 。 (三)中期考核 硕士生在入学后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中期考核。中期考核 内容包括:课程学习情况、开题报告完成情况、创新研究潜力 等。具体按照《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执行。 (四)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提高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应 贯穿于整个培养过程。专业实践的组织工作应贯彻和体现“集中 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和现场实践”相结合、“专业 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参加专业实践活动,应记录专业实践 工作笔记。专业实践结束后,研究生应上网提交《东南大学专 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并打印纸质文档签字确 20 认后交院系秘书存档,经研究生秘书审核、上网确认后记相应 学分。专业实践考核未通过,不得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具体按 《东南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规定》(暂行)。 (五)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课题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必须要有明确 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论文形式由相关院(系、所)根据培 养方案要求确定。学位论文应独立完成,要体现研究生综合运 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位论文的字 数,可以根据不同专业学位的特点和选题要求确定,除少数专 业外,一般不能少于 2 万字。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 员中,应有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论文写作标准和规范参照《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 定》 。 (六)成果要求 硕士研究生成果考核要求根据相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 要求执行。 六、毕业与学位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修 满规定学分,符合《东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和《东南 大学授予硕士、博士学位暂行工作细则》者,发放硕士研究生 毕业证书,授予硕士专业学位。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