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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祥建筑新型材料有限公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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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福建三祥建筑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锅炉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福建三祥建筑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2 年 10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福建三祥建筑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锅炉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 2209-350121-07-02-644805 建设单位联系人 陈奇 联系方式 18596787590 建设地点 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门口村工业集中区 地理坐标 经度:119°19'54.252",纬度:25°57'20.763",地理位置图详见附图 1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D4430 热力生产和 供应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 供应-91、热力生产和供应 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 的供热工程)-天然气锅炉总 容量 1 吨/小时(0.7 兆瓦)以上 的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闽侯县工业和信息 化局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闽工信备[2022]A080055 号 总投资(万元) 80 环保投资(万元) 5 环保投资占比(%) 6.25 施工工期 2022 年 9 月~2023 年 3 月 用地(用海) 面积(m2) 无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无 1 1、产业政策适宜性分析 项目主要进行锅炉改造提升,属于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根据对照,项 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及 2021 年修订中限制和淘汰 类的项目,且该项目于 2022 年 09 月 16 日通过了闽侯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的 备案(闽工信备[2022]A080055 号),因此项目的建设内容符合当前国家和地 方的产业政策。 2、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次锅炉技术改造在现有厂区内进行,作为主体工程蒸养釜供热配套工 程,不新增用地,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土地证“侯(青)国用(2014)第 11 号”,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详见附件五),因此,项目建设用地符合当地 土地利用规划,故项目选址合理。 3、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 项目运营期环境空气污染排放源强很低,对周围环境空气不会产生显著 其他 符合 性分 析 影响,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本 次技改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原有工程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 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沉淀回用于生产,项目废水排放几乎不会改变纳污水域 的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在采取一定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噪声 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显著影响,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 标准》(GB3096-2008)的 2 类区标准,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环境功能规划。 4、与周边相容性分析 根据现场勘查及总平规划,项目厂界东侧为闽信建材,南侧为进厂道路 及工地,西侧为空地,北侧为乌龙江,项目最近敏感目标(渡头村)位于项 目东南侧 145 米。项目周边环境现示意图详见附图 2;项目周边环境现状拍 摄图详见附图 3;建设单位在确实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的前 提下,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且各污染物排放源强较低,运营期产生的“三 废”及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不明显,因此,项目建设与周边环境基本相容。 5、“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的符合性分析 (1)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 2 符合性分析 表 1-1 与全省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的符合性分析 适用 准入要求 范围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1、石化、汽车、船舶、冶金、水泥、 制浆造纸、印染等重点产业,要符 合全省规划布局要求。 2、严控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产 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新增产能应 1、项目不属于石化、汽车、 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空 间 布 局 约 束 3、除列入国家规划的大型煤电和符 船舶、冶金、水泥、制浆造 纸、印染等重点产业; 合相关要求的等容量替代项目,以 2、项目不属于钢铁、水泥、 及以供热为主的热电联产项目外, 平板玻璃等行业; 原则上不再建设新的煤电项目。 3、项目燃油锅炉改为燃天 符合 4、氟化工产业应集中布局在《关于 然气锅炉,不属于煤电项目; 促进我省氟化工产业绿色高效发展 4、项目不属于氟化工产业; 的若干意见》中确定的园区,在上 5、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质 述园区之外不再新建氟化工项目, 量能稳定达标,项目废水经 园区之外现有氟化工项目不再扩大 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规模。 全省 5、禁止在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 陆域 的区域内,建设新增相应不达标污 染物指标排放量的工业项目。 污 1、建设项目新增的主要污染物排放 1、本次项目不新增总磷、 染 量应按要求实行等量或倍量替代。 重金属、VOCs 等无污染物 物 涉及总磷排放的建设项目应按照要 排放; 排 求实行总磷排放量倍量或等量削减 2、新增项目不属于水泥、 放 替代。涉及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 有色金属、钢铁、火电项目。 管 目新增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应按要 3、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回用 控 求实行“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涉 于生产,不外排。 新增 VOCS 排放项目,VOCS 排放实 行区域内等量替代。福州、厦门、 漳州、泉州、莆田、宁德等 6 个重 点控制区可实施倍量替代。 2、新建水泥、有色金属项目应执行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钢铁项 目应执行超低排放指标要求,火电 项目应达到超低排放限值。 3 符合 3、尾水排入近岸海域汇水区域、“六 江两溪”流域以及湖泊、水库等封闭、 半封闭水域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执 行不低于一级 A 排放标准。 (2)与《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分区管控的通知》符合 性分析 表 1-2 与福州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的符合性分析 适用 准入要求 范围 本项目情况 符合 性 1.福州市石化中上游项目重点在 江阴化工新材料专区、连江可门 空间 布局 约束 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布局。 2..禁止在通风廊道和主导风向 的上风向布局大气重污染企业, 逐步将大气重污染企业和环境 1、项目不属于石化企业; 2、项目新增天然气锅炉不属 符合 于大气重污染企业。 风险企业搬出城市建成区和生 态保护红线范围。 福州 市陆 域 污染 1.建设规划部门划定的县级以上 1、项目新增的二氧化硫、氮 落实 物排 城市建成区及福州市环境总体 氧化物等污染物将严格按照 后符 放管 规划(2013-2030)划定的大气环 要求进行交易购买获得。 合 控 境二级管控区的大气污染型工 2、项目新增的二氧化硫、氮 业企业(现阶段指排放二氧化硫、 氧化物等污染物将严格按照 氮氧化物的工业企业,但不含使 要求进行倍量交易购买获得。 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作为燃 3.本项目不新增 VOCs 排放。 料的非火电锅炉和工业炉窑排 4、项目不属于钢铁、水泥、 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工业企 平板玻璃、有色金属冶炼、 业)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按不 化工、火电、有色等项目, 低于 1.5 倍交易。 不涉及燃煤锅炉; 2.省级(含)以上工业园区外的工 5、项目不属于氟化工、印染、 业企业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不含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 作为燃料的非火电锅炉和工业 炉窑的工业企业新增的二氧化 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按不低于 1.2 倍交易。 3.涉新增 VOCs 排放项目,VOCs 排放实行区域内倍量替代。 4 电镀等行业企业。 4.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建钢 铁、水泥、平板玻璃、有色金属 冶炼、化工等工业项目。新建钢 铁、火电、水泥、有色项目应当 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重点控制区新建化工、石化及燃 煤锅炉项目应当执行大气污染 物特别排放限值。 5.氟化工、印染、电镀等行业企 业实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1.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 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选址 闽侯 县一 空间 般管 布局 控单 约束 元 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 必须依法依规办理。严禁通过擅 自调整县乡国土空间规划,规避 本项目将现有燃油锅炉改为 燃天然气锅炉,不新增建设 符合 用地 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审批。 2.禁止随意砍伐防风固沙林和农 田保护林。 (3)小结 项目“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详见表 1-4。 表 1-4 “通知”文 号 类别 生态 保护 红线 《“十三五” [2016]95 号) 符合 性 本项目位于闽侯县祥谦镇门口村工业集中区,项目用 地未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 等生态保护区内,从选址上,目前项目符合生态保护 符合 红线划定的相关要求。 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 评价改革 (环环评 项目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大气环境质量目标 环境影响 实施方案》 项目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二级标准;地表水质量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 (GB3838-2002)中的 类水质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 质量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区标准。根据 底线 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污染排放影响预测可 符合 知,本项目运营后对区域内环境影响较小,环境质量 可以保持现有水平,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 击。 资源 项目用水、用电为区域集中供应,项目运行过程通过 5 符合 利用 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 上线 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 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 项目的水、电、气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 用上线。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 环境 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闽政〔2020〕 准入 12 号)》全省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及《福州市人民政 负面 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分区管控的通知》(榕政综〔 清单 2021〕178 号)的要求;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中禁止准入类的项目。 6 符合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2.1 项目由来 福建三祥建筑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 成立于 2007 年, 经营范围包括商品混凝土、加气混凝土砌块、水泥预制品、水泥砖、水泥多 孔砖、陶粒砖的生产、加工、销售(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详见附件二)。 福建三祥建筑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加气混凝土砌块 20 万 m3 项目委托 福建省环境保护总公司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 2006 年 5 月 17 日经闽 侯县环保局审批通过。该项目于 2011 年 2 月开工建设,2014 年 6 月投入试 生产,2014 年 8 月委托闽侯县环境保护监测站编制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报告表,验收文号:环验[2014]30 号。2019 年 4 月,为了降低生产过程中污 染物排放,建设单位将原有 4 吨燃煤锅炉改为燃生物质锅炉,并新增一台 4t/h 柴油锅炉。建设单位于 2020 年 07 月 28 日申领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 913501216603796933001U。根据现场调查及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原有燃生 建设 内容 物质锅炉已停止使用,计划于 2023 年拆除(现有工程环保手续详见附件 三)。 为进一步降低污染物的排放,建设单位拟将原有 4t/h 柴油锅炉改为燃天 然气锅炉。本次技术改造不对现有工程的产品方案、规模、生产工艺、环境 保护措施等进行进行改造。本次锅炉技术改造仅对现有柴油锅炉进行改造, 不新增锅炉设备,因此,本评价仅对锅炉技术改造建设内容进行环境影响评 价。该项目于 2022 年 09 月 16 日通过了闽侯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的备案(闽工 信备[2022]A080055 号,详见附件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 影响评价法》(2018 年修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的相 关规定,项目需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 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规定,本项目环评类别为环境影响报告表,详见表 2-1。为此,建设单位委托我单位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委托书详见 附件一)。本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派技术人员踏勘现场和收集有关资料, 7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及相关技 术规范要求,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供建设单位上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 部门审批。 表 2-1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摘录) 报告书 报告表 登记表 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燃煤、燃油锅炉总容量 65 吨/小 热力生产和供 应工程(包括建 91 设单位自建 自用的供热工 程) 燃煤、燃油锅炉 总容量 65 吨/小 时(45.5 兆瓦)以 上的 时(45.5 兆瓦)及以下的;天然气 锅炉总容量 1 吨/小时(0.7 兆瓦) 以上的;使用其他高污染燃料的 / (高污染燃料指国环规大气 〔2017〕2 号《高污染燃料目录》 中规定的燃料) 2.2 工程概况 2.2.1 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福建三祥建筑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锅炉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福建三祥建筑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门口村工业集中区 企业性质:内资企业 项目总投资:80 万元 建设内容:对现有 4t/h 燃油锅炉进行技术改造,将燃料由柴油改为天 然气(由闽侯华润燃气公司管道供气)。本次锅炉技术改造项目仅作为年产 加气混凝土砌块 20 万 m3 建设项目配套供热使用;不对现有工程的产品方案、 规模、其他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改造 (7) 职工人数:利用现有工程职工人数,不新增职工人数 (8) 工作制度:年工作 300 天,锅炉平均日工作时间 14h 2.2.2 项目组成及建设内容 本次锅炉技改前后工程组成及建设内容见表 2.2-1。 8 表2.2-1 本次锅炉技术改造前后工程组成一览表 工 程 类 项目组成 具体建设内容 备注 别 主 体 工 锅炉房 技术改造前 技术改造后 配备一台 4t/h 蒸汽锅 配备一台 4t/h 蒸汽锅 炉,采用柴油作为燃 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 料 料 程 利用厂房,不新 增面积 辅 助 工 柴油储罐 共 3 个 50m3 柴油储罐 给水 接市政供水管网 预计 2023 年拆除柴油 储罐 / 程 雨污分流;雨水经雨 水管收集后回用于生 公 排水 产。生产废水经收集 后回用于生产;生活 用 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 工 生产 程 供电 天然气 接市政供电系统 采用柴油作为锅炉燃 料 接市政供水管网 依托现有工程 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 管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生产废水经收集后回 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 依托现 有工程 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接市政供电系统 天然气由闽侯华润燃 气公司天然气管网供 应 依托现 有工程 依托现 有工程 生产废水经收集沉淀 生产废水经收集沉淀 后回用于生产;生活 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 依托现 污水经化粪池+沉淀 水经化粪池+沉淀池处 有工程 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理后回用于生产 1 台 4t/h 的柴油蒸汽 1 台 4t/h 的燃气蒸汽锅 锅炉,燃气烟气经收 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 集后通过 1 根 15m 高 燃气烟气经收集后通 工 的烟囱排放,内径 过 1 根 15m 高的烟囱 程 0.7m 排放,内径 0.7m 固废暂存 厂区西侧设置一般固 厂区西侧设置一般固 依托现 处置 废暂存区 废暂存区 有工程 废水治理 环 保 废气治理 依托现 有工程 高噪声设备基础减振、 高噪声设备基础减振、 噪声控制 通过厂房墙体隔声等 通过厂房墙体隔声等 综合降噪措施 综合降噪措施 2.2.3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 9 / 本次主要对现有一台柴油锅炉进行技术改造,将燃料由柴油改为天然气, 不涉及其他生产工艺,主要原辅材料的用量及储存方式详见表 2.2-2,天然气 气态组分一览表详见表 2.2-3。 表 2.2-2 项目技术改造前后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量一览表 现有工程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量 序号 原辅材料名称 消耗量 1 柴油(锅炉) 2000t/a 2 水(锅炉) 3360t/a 形 态 液 态 / 最大储存量 备注 100t / / / 技术改造后全厂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量 液 1 柴油(锅炉) 0 2 天然气(锅炉) 300 万 m3/a 3 水(锅炉) 3360t/a 态 气 态 / / 减少 2000t/a / 新增 300 万 m3/a / 新增 0 表 2.2-3 天然气气态组分一览表 组分 分子分 数(%) CH4 C2H6 C3H8 C4H10 C5H12 N2 H2S 合计 96.299 2.585 0.489 0.218 0.006 0.4 ≤3.5ppm 100 2.2.4 主要生产设备 项目技术改造前后的主要生产设备详见表2.2-4。 表 2.2-5 本项目技术改造前后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现有工程锅炉设备一览表 序号 1 设备名称 4t/h 的柴油蒸汽锅炉 (WNSL4-1.6-YQ(L)) 数量 位置 备注 1台 锅炉房 / 已淘汰,锅炉管道 2 4t/h 燃生物质锅炉 1台 锅炉房 已拆除,锅炉设备 拟于 2023 拆除 技术改造后锅炉设备一览表 1 2 4t/h 的天然气蒸汽锅炉 (WNSL4-1.6-YQ(L)) 4t/h 燃生物质锅炉 1台 锅炉房 1台 锅炉房 10 对现有工程锅炉 技术改造 已淘汰,锅炉管道 已拆除,锅炉设备 拟于 2023 拆除 2.2.5 水平衡 本次项目不新增职工人数,无新增生活用水,主要为锅炉补充水等。 (1)锅炉补充水 根据建设单位现有工程统计,蒸汽用量为 4t/h(16800t/a),蒸发、流失损 耗按 20%计,其余 80%用于产品养护消耗。另外,根据《锅炉节能技术监督 管理规程》(TSG G0002-2010)中第四十一条规定:规定工业锅炉正常排污率 以除盐水为补给水的工业锅炉不高于 2%,本项目锅炉排污水按补充水的 2% 计算。由此可知,本项目锅炉水量为 17136t/a。 项目锅炉用水平衡图详见图 5.3-1。 损耗 3360 新鲜水 17136 燃气锅炉 13440 产品养护 336 锅炉排污水 336 用于加气混凝土 砌块搅拌 图 2.2-1 项目锅炉用水平衡图 单位:t/a 2.2.6 项目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本次锅炉技术改造后,锅炉房共设置 1 台 4t/h 的燃气锅炉,项目利用现 有锅炉房内进行,不新增用地,项目锅炉位置各功能分区明确,互不干扰, 项目锅炉房平面布置图详附图 8。 本次技改项目锅炉不新增锅炉烟囱,利用现有锅炉烟囱,项目设备噪声 经基础减振、厂房墙体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后,可实现噪声达标排放。项目 新增的固体废物可以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可避免造成二次污染;从环境影 响的角度看,项目环保设施平面布置基本合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总平布置基本合理。 11 2.3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2.3.1 工艺流程 本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详见下图 2.3-1。 锅炉烟囱 烟气 燃气锅炉 天然气 自来水 工艺 流程 和产 排污 环节 图 2.3-1 蒸汽 加气混凝土砌 块生产线 排污水 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 2.3.2 产污环节分析 项目产污环节说明一览表详见下表2.3-1。 表2.3-1 污染源或 序号 类别 1 废水 锅炉 2 废气 锅炉 3 固废 4 噪声 污染工序 项目产污环节说明一览表 主要污染物 pH 值、 化学需氧量、 SS、 全盐量 环保措施 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 经收集后直接依托现有 1 根 15m 氧化物、烟气黑度 高的烟囱排放 锅炉 阻垢剂空桶 生产厂家回收利用 锅炉 Leq 12 厂房隔声、设备基础减振等综合 降噪措施 2.4 现有工程环保手续概况 现有工程环保手续情况详见表 2.4-1。 表 2.4-1 现有工程环保手续汇一览表 项目名称 福建三祥建筑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 年产加气混凝土砌块 20 万 m3 环评批复 2006.5.17,闽侯县环境保护局 环保验收情况 2014 年 9 月 28 日,环验[2014]30 号 2019 年新增一台 4t/h 燃油锅炉作为主力锅炉,原有 4t/h 燃煤锅炉改 锅炉改造 造为 4t/h 燃生物质锅炉作为备用锅炉; 2020 年淘汰 4t/h 燃生物质锅炉,拆除锅炉管道,仅使用一台 4t/h 燃 油锅炉进行生产。 排污许可手续 与项 目有 关的 原有 环境 污染 问题 发证日期 2020 年 07 月 28 日 证书编号:913501216603796933001U 2.5 现有工程污染排放情况及环保措施 2.5.1 污染排放情况及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现有工程污染源分析主要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及原环评报告、现场调 查、自行监测报告等进行分析。 (1)废水 废水排放情况 现有工程的废水主要来自原料搅拌用水和球磨机冷凝用水,锅炉排污水及 职工生活污水。项目搅拌用水被原料吸收,球磨机冷凝用水及锅炉排污水经收 集沉淀后回用于加气混凝土砌块搅拌,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 池预处理回用于生产。 (2)废气 ①废气产生情况及处理措施 现有工程主要废气为锅炉废气、筒仓粉尘、料仓粉尘、搅拌粉尘等。筒仓 粉尘、料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捕集后排放,不具备排放口检测条件,未进行排 放口监测。根据资料收集,本次仅对锅炉进行改造升级,不涉及其他生产工艺 的变更,基本不会改变厂界颗粒物排放情况,因此,本评价对现有工程锅炉废 13 气情况直接引用建设单位 2021 年 9 月 9 日自行监测报告进行分析。详见表 2.5-1 表2.5-1 现有工程各排气筒中各类污染物排放源强情况表 排放源强 排气 筒 最大值 污染物 平均值 浓度 排放 浓度 排放速率 (mg/L) 速率(kg/h) (mg/L) (kg/h) 编号 平均排放量 (t/a) 27 0.096 26 0.092 废气 颗粒物 SO2 <8 <0.029 <8 <0.029 0.3864 0.1218 排放 NOx 167 0.589 163.3 0.575 2.415 口 林格曼黑度 锅炉 1级 ②污染物排放及达标性分析 根据福建三祥建筑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委托福建省煤炭工业环 境监测中心站对现有工程的自行监测报告,项目锅炉废气各污染物均可以达到 环评及批复意见要求的标准限值(检测报告详见附件六)。 (3)噪声 现有工程工业噪声源较多,主要以机械性噪声、空气动力性噪声为主。各 主要生产车间以机械噪声为主,辅助设施以空气动力性噪声为主。高噪声设备 主要有球磨机、锅炉、破碎机、铲车、风机、行车、搅拌机等,采取隔声、消 声、减振处理后排放。 根据 2021 年 9 月 9 日福建省煤炭工业环境监测中心站对现有工程厂界的 自行监测(检测报告编号:闽煤环监字第 2021-006-3 号,检测报告详见附件六) 可知;现有工程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详见表 2.5-2。 表 2.5-2 检测 日期 现有工程项目厂界噪声监测值 检测点位 Leq 检测结果 单位:dB(A) 标准限 达标情况 昼间 夜间 N1 北侧厂界外 1m 63 54 2021 年09 N2 东侧厂界外 1m 64 53 昼间≤65 达标 月 09 日 N3 南侧厂界外 1m 65 54 夜间≤55 达标 N4 西侧厂界外 1m 60 52 14 达标 达标 由表 2.5-2 监测结果所示,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点的昼间 Leq 值范围为 60.0~65.0dB(A)之间,夜间噪声 Leq 值范围为 52.0~54.0dB(A)之间,根据排污许 可证要求,现有工程厂界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的 3 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根据现有工程环评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及建设单位福建省亲清平台系统统 计,现有工程各固体废物处置方式见下表。 表 2.5-3 现有工程固体废物处置方式 固体废物名称 产生量(t/a) 处置方式 备注 切割碎料 20 破碎后回用于生产 /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 2.0 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 沉淀池沉渣 3.0 清掏后回用于生产 / 阻垢剂空桶 0.2 由原生产厂界回收利用 / 2.5.2 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 根据现有工程环评报告、自行监测报告等资料,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情况 一览表详见下表 2.5-4。 表 2.5-4 类别 废气 固废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主要污染物排放汇总表 现有工程排放量 (固体废物产生量) 总量控制要求 颗粒物(t/a) 0.3864 / SO2(t/a) 0.1218 17.82 NOx(t/a) 2.415 17.82 一般工业固废(t/a) 25.2 / 2.5.3 小结 综上所述,现有工程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的环保措施,采用相应的 污染防治措施后,现有工程外排的污染物对周边的环境影响有限。 15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3.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3.1.1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榕政综[2014]30 号文件正式批准实施《福州市环境空 气质量功能区划(报批稿)》的规定,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功能规划为二类区, 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 标准。具体详见表 3.1-1。 表 3.1-1 污染物名称 PM10 PM2.5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SO2 NO2 CO O3 本项目环境空气标准一览表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年平均 70μg/m3 24 小时平均 150μg/m3 年平均 35μg/m3 24 小时平均 75μg/m3 年平均 60μg/m3 24 小时平均 150μg/m3 1 小时平均 500μg/m3 年平均 40μg/m3 24 小时平均 80μg/m3 1 小时平均 200μg/m3 24小时平均 4mg/m3 1小时平均 10mg/m3 日最大8小时平均 160μg/m3 1小时平均 200μg/m3 标准来源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及其修改 单中的二级标准 3.1.2 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1)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常规污染因子 本评价收集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网址发布的闽侯县 2021 年 1 月~2021 年 12 月的空气质量月报”显示可知:2021 年全年闽侯县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保 持良好,达到规定的相应功能区标准。县城空气质量 SO2、NO2、PM10、CO、 O3、PM2.5 等 6 项污染物浓度指标的 24 小时均值(其中 O3 为日最大 8 小时平均) 16 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水平。(环境现状截图详见附图 4-1~4-2)。 (2)引用资料的有效性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环办 环评〔2020〕33 号)的要求:“大气环境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常规污染物引用与建 设项目距离近的有效数据,包括近 3 年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监测数据,国家、 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数据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质量数据等,排 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时,引用建设 项目周边 5 千米范围内近 3 年的现有监测数据”。 本评价常规污染因子选取闽侯县人民政府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信息, 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环办环评 〔2020〕33 号)的要求。 3.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3.2.1 地表水功能区划 水环境 本项目所在区域涉及的水体为乌龙江,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 水功能区划》的批复(榕政综(2019)316 号),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 类水质标准,详见表 3.2-1。 表 3.2-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 1(摘录) 项目 单位 pH 无量纲 类 类 类 类 6~9 溶解氧(DO) ≥ mg/L 6 5 3 2 高锰酸盐指数 ≤ mg/L 4 6 10 15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 mg/L 3 4 6 10 化学需氧量(COD) ≤ mg/L 15 20 30 40 氨氮(NH3-N) ≤ mg/L 0.5 1.0 1.5 2.0 总磷(TP) ≤ mg/L 0.1 0.2 0.3 0.4 石油类 ≤ mg/L 0.05 0.05 0.5 1.0 17 3.2.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废水不直接排入周边地表水体,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发布的福 建省主要流域水环境质量状况(2021年1-12月),全省12条主要河流水质总体为 优。 类~ 类水质比例为97.3%, ~ 类水质比例为53.3%。其中,143个原 “十三五”评价断面 ~ 类水质比例为97.8%,按可比口径同比持平。各类水质 比例如下: 类占2.4%, 类占50.9%, 类占44.0%, 类占2.4%, 类占0.3 %,无劣 类水。全省小流域 ~ 类水质比例为93.3%(环境现状截图详见附图 5)。 本次锅炉改造升级不新增生活污水,纯水系统及锅炉排污水直接用于生产 用水,不外排,不排入周边地表水体,几乎不会改变周边水域的环境质量现状。 (2)引用资料的有效性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环办 环评〔2020〕33号)的要求:“地表水环境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引用与建设项目距 离近的有效数据,包括近3年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监测数据,所在流域控制 单元内国家、地方控制断面监测数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布的水环境质量数 据或地表水达标情况的结论”,本此评价选取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发布水环 境状况信息,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 行)》(环办环评〔2020〕33号)的要求。 3.3 声环境质量现状 3.3.1 声环境功能区 根据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榕 环保综[2021]77 号),项目所在区域划为 2 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 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2 类区标准,详见表 3.3-1。 表 3.3-1 标准类别 2 《声环境质量 标准》(GB3096-2008)(摘录) 适用区域 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 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18 等效声级 Leq(dB(A)) 昼间 夜间 60 50 3.3.2 声环境质量现状 为了了解评价区的环境噪声现状,建设单位于 2022 年 09 月 20 日委托福 建合赢职业卫生评价有限公司(CMA171303130038)对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 现状进行现场监测。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环境噪声监测 要求的有关规定进行,本项目共布设 4 个噪声监测点;监测点位详见附图 6, 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现状监测评价结果如表 3.3-2 所示。 表3.3-2 检测日期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一览表 检测点位 检测 项目 检测时间 检测结果 执行标准 是否达标 昼间 52 60 是 夜间 44 50 是 昼间 53 60 是 等效 夜间 43 50 是 A 声级 昼间 52 60 是 夜间 43 50 是 昼间 54 60 是 夜间 44 50 是 N1 东侧厂界外 1 米处 N2 南侧厂界外 1 米处 2022.09.20 单位:dB(A) N3 西侧厂界外 1 米处 N4 北侧厂界外 1 米处 由 表 3.3-2 可 知 , 项 目 区 域 声 环 境 均 可 满 足 《 声 环 境 噪 声 标 准 》 (GB3096-2008)中 2 类标准(监测报告详见附件六)。 3.4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 本项目未新增用地,利用现有锅炉房;根据调查,项目用地周边为以城市 道路、其他工业企业等为主,项目评价区域主要植被为草坪、行道树等景观树 种,主要动物为常见的蛙类、鸟类和昆虫类等,评价区域内无珍稀濒危物种、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目标,调查区域也未发现国家重点保护的 野生动植物等,因此,本环评不对生态环境现状进行评价。 3.5 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环 19 办环评〔2020〕33 号)规定,“原则上不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建设项目存 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的,应结合污染源、保护目标分布情况开展现状 调查以留作背景值。 本项目主要进行锅炉改造升级,利用现有锅炉房进行,根据现场勘查,周 边以工业企业为主;项目周边地下水、土壤环境相对不敏感,项目对地下水、 土壤环境影响很小,基本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因此,本评价不 对项目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进行补充监测。 3.6 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环办 环评〔2020〕33 号)要求以及对项目周边环境的调查,本项目大气环境(厂界外 500m)、地表水环境、声环境(厂界外 50m)见表 3.6-1 和附图 2。 表 3.6-1 环境 环境保护 要素 目标名称 环境 空气 环境 保护 目标 地表水 声环境 地下水 方位 项目主要保护目标一览表 距离项目厂界 环境基本 最近距离 特征 环境保护功能级别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渡头村 东南侧 约 145m 村庄 (GB3095-2012)及其 修改单二级标准 乌龙江 北侧 约 30m 大型河流 渡头溪 东侧 约 121m 小型河流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 准》(GB3838-2002) 类标准 项目厂界 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 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20 3.7 污染物排放标准 3.7.1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次改造升级不新增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直接用于生产用水,不外排。 3.7.2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锅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燃烧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SO2 、 NOx,根据《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福州属于海峡西岸城市 群重点控制区,项目锅炉燃烧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表 3 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详见表 3.7-1。 表3.7-1 污染源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种类 燃烧烟气 燃料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 排放限值 颗粒物 20mg/m3 SO2 50mg/m3 NOx 150mg/m3 烟气黑度(林 ≤1 级 格曼黑度,级) 污染物排放 标准来源 监控位置 烟囱或烟道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GB13271-2014)表 3 烟囱排放口 3.7.3 厂界噪声 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中 2 类标准限值,具体详见表 3.7-2。 表3.7-2《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摘录) 序号 时段 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1 2 昼间 昼间 单位 ≤60 ≤50 dB(A) 3.7.4 固体废物 运营期项目内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 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相关要求进行处理处置。 21 3.8.1 本次工程废水总量 本次锅炉改造不新增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直接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8.2 本次工程废气总量 项目废气总量控制指标为 SO2 、 NOx 等,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见下表 3.8-1。 表 3.8-1 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一览表 污染源 污染物 烟气量 颗粒物 DA001 SO2 3232.59 万 m3/a NOX 标准限值 预测排放浓 度 预测排放量 总量核算指标 20mg/m3 9.61mg/m3 0.3117t/a 0.3117t/a 50mg/m3 37.15mg/m3 1.2t/a 1.2t/a 150mg/m3 147.33mg/m3 4.761t/a 4.761t/a 3.8.3 现有工程总量情况 表 3.8-2 现有工程总量指标一览表 总量 控制 指标 污染物指标 环评批复总量 近一年实测排放量 初始排污权许可量 颗粒物 17.82t/a 0.3864t/a 0 SO2 80.19t/a 0.1218t/a 17.82t/a NOX / 2.415t/a 17.82t/a 3.8.4 改造升级后全厂总量情况 表 3.8-3 改造升级后全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一览表 污染物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现有工程初始排污权核定量 17.82t/a 17.82t/a 现有工程削减量 17.82t/a 17.82t/a 本次改造升级工程新增量 1.2t 4.761t/a 改造后全厂总量 1.2t 4.761t/a 工程类别 3.8.3 总量来源 由表 3.8-3 可知,本次锅炉改造升级,SO2、NOx 不会超过现有工程初始 排污权核定量,因此,不需要重新购买总量。 22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根据现场勘查,本次技改项目利用现有锅炉房,项目施工期主要为设备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 安装、调试阶段产生的环境问题,本项目设备安装、调试简单,且时间较短, 因此,随着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项目施工期也将结束,施工期环境影响 也随着消失,不会对周边环境噪声影响。 4.1 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和污染防治措施 4.1.1 运营期废气源强核算 本项目燃料烟气源强核算参照《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锅炉》 (HJ991-2018)等相关要求进行等相关要求进行。 本项目改造升级的锅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项目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天然气预计年用量为 300 万立方米(300d/a,14h/d)。 天然气为清洁能源,主要污染物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其中 烟气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产污系数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排放源统计 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2021)中 4430 工业锅炉(热力生产和供应行 业)行业系数手册提供的经验参数进行核算;烟尘产污系数参照关于发布计算 污染物排放量的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方法的公告(公告 2017 年 第 81 号)中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火电等 17 个行业污染物实际排放量计算方法(含排污 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试行)》火电行业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产排污系数列表表 A.1 废气污染物排放产污系数一览表排污系数进行核算,具体详见表 4.1-1。 23 表 4.1-1 天然气产污系数表 产品 原料 工艺 污染物 名称 名称 名称 指标 工业废 标立方米/万 气量 立方米-原料 室 燃 蒸汽/ 热水/ 其它 天然 二氧化硫 炉 氮氧化物 气 单位 千克/万立方 米-原料 产污系数 来源 107753 0.02S 千克/万立方 15.87(低氮燃 米-原料 烧-国内一般)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产 排污核算系数手册》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火电 燃机 烟尘 毫克/立方米原料 103.9 等 17 个行业污染物实际排放 量计算方法(含排污系数、物 料衡算方法)(试行)》 注: 二氧化硫的产排污系数是以含硫量(S%)的形式表示的,根据《天然气》 (GB17820-2012)规定,天然气作为工业燃料规定的总硫含量不大于200毫克/立方米, 本评价按最大含硫量200毫克/立方米计算,则S=200。 项目天然气燃烧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详见表4.1-2。 24 表 4.1-2 项目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运 营 期 环 境 影 响 和 保 护 措 施 产 排 污 污染 污 染 环 源 种类 物 节 燃 料 燃 烧 排 污染源产生 核 物 方 废气量 方 /(m3/h) (mg/m3 率/kg/h 法 ) 颗粒 产 锅 污 炉 SO 系 2 房 数 NOx 法 放 产生 算 7697 治理措施 浓度/ 产生速 产生量 /t/a 式 无 组 织 9.61 0.074 0.3117 37.15 0.286 1.2 147.33 1.134 4.761 处理 能力 收集 及工 效率 艺 有 低氮 组 燃烧 100% 工 艺 去 除 率 污染物排放 是否 废气 为可 量 行技 / 术 (m3/h) / / 是 7697 排放 排放速 排放 排气筒内径、 编号及名 地理 高度、温度 称、类型 坐标 7 H=15m、内径 DA001、 1.2 0.25m、温度 一般排放 40 口 浓度/ 率/ 量/ mg/m3 kg/h t/a 9.61 0.074 37.15 0.286 0.311 147.33 1.134 4.761 25 标准 排放 织 技术 / 排放 排放口基本信息 时间 h 纬度: 25°31'19.16" mg/m3 20 经度: 119°24'33.24" 浓度/ 4200 50 150 4.1.2 运营期大气影响和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1)燃料烟气污染防治措施 工艺流程 项目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气锅炉烟气经收集后直接通过一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具体处理工艺流程相见图 4.2-1。 1 根 15m 高烟囱 (DA001) 燃气锅炉 燃气烟气 引风机 (低氮燃烧) 天然气 图 4.1-1 项目锅炉烟气处理工艺流程图 技术可行分析 项目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通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后 , 根 据 表 4.1-2 预 测 可 知 , 项 目 燃 气 烟 气 各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烟 尘 ≤9.61mg/m3、SO2≤37.15mg/m3,NOx≤147.33mg/m3,各主要污染物浓度可符 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3 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 放标准。 排气筒设置合理性分析 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4.5 要求:“每个新建 燃煤锅炉房只能设一根烟囱,烟囱高度应根据锅炉房装机总容量,按表 4 规 定执行,燃油、燃气锅炉烟囱不低于 8 米,锅炉烟囱的具体高度按批复的环 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新建锅炉房的烟囱周围半径 200m 距离内有建筑物时, 其烟囱应高出最高建筑物 3m 以上。”本次项目属于燃气锅炉,由于本项目锅 炉房为中心 200m 范围内最高建筑为项目拌料车间等,最高建筑为 11m,项 目拟设置的锅炉烟气排气筒高度为 15m,可满足要求。 综上,本评价认为项目排气筒基本合理。 4.1.3 自行监测计划 本评价参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及《排污 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2017)等相关要求,提出项 26 目运营期废气自行监测计划,详见表 4.1-3。 表 4.1-3 序号 项目废气自行监测计划 监测点位 DA001 出口 1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 氮氧化物、 1 天/月、3 次/天 颗粒物、二氧化硫、烟气黑 (锅炉烟囱) 度 1 天/年、3 次/天 4.2 运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和污染防治措施 4.2.1 运营期废水源强核算 本次锅炉改造升级不新增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直接用于生产用水,不 外排,根据水平衡分析可知,项目纯水系统及锅炉排污水量为 336t/a,根据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HJ953-2018)表 4 可知,项目锅炉 排污水主要污染物为 pH、COD、SS、全盐量等。 根据现有工程环评报告及竣工验收报告可知,现有工程产品生产用水耗 水量为 120000t/a,本项目锅炉排污水量为 336t/a,因此,项目生产用水完全 有能力消耗本项目的锅炉排污水,另外,本项目主体工程为加气混凝土砌块 的生产,项目生产搅拌对用水水质要求不高,本项项目锅炉排污水量水质源 强较低,可以直接回用于生产用水,不会对产品质量造成影响,因此,本项 目本项目的锅炉排污水直接回用于生产用水是可行的。 4.2.2 自行监测计划 本次锅炉改造升级不新增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直接用于生产用水,不 外排,因此,不需要自行检测。 4.3 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和污染防治措施 4.3.1 运营期噪声源强核算 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污染源为项目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根据 类比分析,各设备噪声源强详见表 4.3-1。 表4.3-1 项目设备噪声一览表 单位:dB(A) 编 号 位置 噪声源 数量 产生噪 声值 27 降噪措施 措施后 持续 噪声值 时间 1 锅炉 4t/h 燃 房 气锅炉 1台 80~85 设备基本减振、钢结 构车间隔声、消声等 75 14h 4.3.2 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噪声预测模式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 中附录 A 户外声传播的衰减及附录 B 典型行业噪声预测模型进行分析。 (1)噪声源调查 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设备运行机械噪声,坐标原点以车 间一中心点位为原点。 (2)噪声预测分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推荐方法,本次 评价采用的噪声预测模型如下: (1) 单个室外的点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级计算基本公式 某个声源在预测点的倍频带声压级的计算公式如下: Lp(r)=Lp(r0)+Dc-Adiv+Aatm+Agr+Abar+Amisc 式中: Lp(r)—预测点处声压级,dB; Lp(r0)—参考位置 r0 处声压级,dB; Dc--指向性校正,它描述点声源的等效连续声压级与产生声功率级 Lw 的全向点声源在规定方向的声级的偏差程度,dB,Dc=0dB; Adiv--几何发散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 Aatm--大气吸收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 Agr--地面效应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 Abar--障碍物屏蔽引起的衰减,dB; Amisc--其他多方面效应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 衰减项计算按导则附录 A 相关模式计算。 预测点的 A 声级 LA(r),可利用 8 个倍频带的声压级按下式计算: 8 L p (r )  10 lg{ 10[ 0.1LPi ( r ) Li ] } i 1 式中: 28 LA(r)—距离声源 r 处的 A 声级,dB(A); Lpi(r)--预测点(r)处,第 i 倍频带声压级,dB; △Li--i 倍频带 A 计算网络修正值,dB。 (2)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计算方法 如下图所示,声源位于室内,室内声源可采用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法 进行计算。设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分别为 Lp1 和 Lp2。若声源所在室内声场为近似扩散声场,则室内的倍频带声压级可按 下式近似求出: L p 2  L p1  (TL  6) 式中: Lp1--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 A 声级,dB; Lp2--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 A 声级,dB; TL--隔墙(或窗户)倍频带的隔声量,dB。 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图例 也可按下式计算某一室内声源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或 A 声级:  Q 4 L p1  Lw 10 lg  4r 2 R    1  式中: Lp1--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 A 声级,dB; Lw--点声源声功率级(A 计权或倍频带),dB; Q--指向性因素;通常对无指向性声源,当声源放在房间中心时,Q=1; 当放在一面墙的中心时,Q=2;当放在两面墙夹角处时;Q=4;当放在三面墙 夹角处时,Q=8。 29 R--房间系数;R=Sα/(1-α),S 为房间内表面面积,m2 ;α 为平均吸声系 数。 r--声源到靠近围护结构某点处的距离,m。 ②计算出所有室内声源在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 i 倍频带叠加声压级:  N 0.1L  L p1i (T )  10 lg  10 p1ij  j 1  式中: Lp1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 N 个声源 i 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Lp1ij---室内 j 声源 i 倍频带的声压级,dB; N---室内声源总数。 ③在室内近似为扩散声场时,计算出室外靠近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 L p 2 i (T )  L p1i (T )  (TLi  6) 式中: Lp1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 N 个声源 i 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Lp2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 N 个声源 i 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TLi--围护结构 i 倍频带的隔声量,dB。 ④将室外声源的声压级和透过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计算出中心 位置位于透声面积(S)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的声功率级: Lw  L p 2 (T ) 10 lg S 式中: Lw---中心位置位于透声面积(S)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dB; Lp1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 N 个声源 i 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S---透声面积,m2。 ⑤然后按室外声源预测方法计算预测点处的 A 声级。 (3)噪声贡献值计算 设第 i 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 A 声级为 LAi ,在 T 时间内该声源工 作时间为 ti;第 j 个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 A 声级为 LA,j,在 T 时间内 该声源工作时间为 t j,在拟建工程声源对预测点产生的贡献值(Leqg)为: M 0.1L   1  N Leqg  10 lg  ti 100.1LAi   t j 10 Aj  T i 1 j 1  30 式中: 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 T--用于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s; N--室外声源个数; ti--在 T 时间内 i 声源工作时间,s; M--室内声源个数; tj--在 T 时间内 j 声源工作时间,s。 (4)预测值计算 预测点的预测等效声级(Leq)计算公式为: Leq  10 lg(10 0.1Leqg 10 0.1Leqb ) 式中: 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 Leqb---预测点的背景值,dB。 (3)厂界噪声预测结果分析 利用上述模式,本次锅炉改造升级后距离项目各厂界噪声的噪声影响预 测(综合贡献值)计算结果见表,具体预测结果见表 4.3-3 所示。 表 4.3-2 项目锅炉房距项目整体厂界各围墙的距离 噪声源 距离整体项目厂界各围墙水平距离 锅炉房 东侧厂界 南侧厂界 西侧厂界 北侧厂界 95m 124m 21m 6m 表 4.3-3 编号 1 测点位置 北侧厂界 厂界噪声预测结果 技改工程 贡献值 预测值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30.1 30.1 58.8 48.6 20.0 20.0 58.1 47.6 2 东侧厂界 3 南侧厂界 21.1 21.1 58.0 47.9 4 西侧厂界 23.7 23.7 58.2 48.2 单位:dB(A) 厂界噪声最大 值及位置 昼间 夜间 北侧 北侧 厂界 厂界 58.8 48.6 标准值 达标 情况 昼间 夜间 达标 60 50 达标 达标 达标 厂界达标分析:根据表 4.3-3 预测结果表明,项目主要噪声源在采取有效 31 的降噪措施前提下,项目厂界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 (4)敏感点噪声预测结果分析 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周边 50m 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4.3.3 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 (1)噪声源控制措施 ①项目选用低噪声燃气锅炉设备; ②采取声学控制措施,对项目高噪声设备基础设置减振垫; ③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和维护,避免设备在异常情况运行。 (2)噪声传播途径控制措施 ①优化平面布置,将高噪声设备设置于厂区中间,设备运转期间,关闭 车间门窗,通过车间墙体等进行阻隔,降低噪声源强。 ②设置声屏障等措施,将高噪声设备设置专门设备隔间等降噪措施。 通过以上降噪措施,有效降低设备噪声对厂界的影响程度,确保厂界噪 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标准要求, 措施可行。 4.3.4 自行监测计划 本评价参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及《排污 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2017)等相关要求,提出项 目运营期噪声自行监测计划,具体详见表 4.3-4。 表 4.3-4 项目噪声自行监测计划 序号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 1 厂界四周 等效 A 声级 1 天/季度、1 次/天(昼间、夜间) 4.4 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和污染防治措施 4.4.1 运营期固废物源强核算 本项目不新增职工人数,不新增职工生活垃圾,项目燃气锅炉运行期需 定期投加阻垢剂防止炉具内部的化学腐蚀,起到保护炉具的作用。根据《固 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任何不需要修复和加工即可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 32 或者在产生点经过修复和加工后满足国家、地方制定或行业通行的产品质量 标准并且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项目产生的阻垢 剂空桶由原生产厂家直接回收用于盛装阻垢剂出售。因此,可不作为固体废 物管理。 4.4.2 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及环境管理要求 本评价要求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 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规范化的处理处置,对配套建 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项目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 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 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回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 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工业固 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取得按要求进行排污 许可手续办理。 4.5 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4.5.1 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1)地下水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地下水环境影 响评价行业分类表”,主体项目属于“J 非金属矿采选及制品制造-69、石墨及 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本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故判定本项目地下水环 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 类建设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 水环境》(HJ 610-2016)“4.1 一般性原则”, 类建设项目可不开展地下水环境 影响评价。因此,本项目不再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进行评价。 (2)土壤环境 主体项目从事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 环境(试行)》(HJ964-2018)中附录 A“表 A.1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属 于Ⅲ类项目,但项目占地规模为小型,周边土壤环境为不敏感,因此可不开 33 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 4.5.2 地下水、土壤环境防控措施 (1)防渗措施 合理进行防渗区域划分 根据本项目厂区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污染物的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 式,将厂区一般工业固废间、项目锅炉安装区域划为一般污染防治区。 防渗要求 一般污染区防渗要求: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HJ610-2016) ,一般防渗区的防渗性能等效黏土防渗层≥1.5m ,渗透系数 ≤1.0×10-7cm/s。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一般防渗区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 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进行设计,且具有防雨、 防渗、防风、防日晒的功能。 4.5.3 跟踪监测要求 本项目选址于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门口村工业集中区,周边以工业企业 为主,项目周边地下水、土壤环境相对不敏感,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后,项 目对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很小,因此,本评价不对项目地下水、土壤环境 提出跟踪监测要求。 4.6 环境风险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4.6.1 项目危险物质调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 B 重点关 注的危险物质及临界量,并结合《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 941-2018)录 A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对本项目进行对照识 别,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中天然气因为其成份 96%为甲烷,因此属于危险 物质。 表4.6-1 物质 名称 天然气 形态 气态 新增主要危险废物数量、有害因素分布表 年用 危险物 危险物 危险物 临界量 量 质成分 质含量 质储量(t) (t) 甲烷 96% 0.05 10 300 万 m3 34 位置 气调压、天然 气管道 4.6.2 环境风险识别 项目潜在环境风险事故识别结果见下表4.6-2。 表4.6-2 潜在事故 事故原因 类型 锅炉爆炸、 火灾事故 项目危险物质潜在环境风险事故一览表 电线短路、静电火 花等,遇明火或高 燃气管道压力过大 影响程度 火灾产生的热辐射、浓烟、有害气 体等直接进入环境,火灾扑救过程 对外环境影 产生的消防废水直接排入周边水 响严重影响 热发生火灾事故 天然气管道老化、 燃气泄漏 危险物质向环境转移的可能途径 体 天然气泄漏火灾、爆炸,导致大气 对外环境影 污染、水污染事件 响严重影响 等 4.6.3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燃气泄漏 ①天然气管道、安装开关阀门,定期对运输管道检修; 天然气属于易燃物,加强厂区管理,禁止明火; 锅炉操作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加强天然气调压站日常维护与巡检。 (2)火灾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配备,严格落实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 加强人员疏散设施管理,保证疏散通道畅通。 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 公司要求职工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杜绝“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违反劳动纪律),作业时要遵守各项规定(如动火、高处作业、进入设备作业 等规定)、要求,确保安全生产。 公司强化安全、消防和环保管理,完善环保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各项 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车间内严禁烟火,严格动火审批制度,进料 车辆必须戴阻火器。 4.6.4 环境风险应急措施 (1)建设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明确相关环境管理人员责任, 35 制定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保证事故时应 急预案顺利启动。 (2)在车间发生火灾时,组织企业自身人员利用干粉、CO2 、雾状水或泡 沫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进行自救,将火源与原料和产品分离,发生初期火灾是, 在岗员工应立即对初起火灾进行扑救,就近原则运用灭火器材扑灭火源;如 发生重大火灾事故,还应报告环保、公安、医疗等部门机构,组织社会多方 力量救援。 4.6.5 风险分析结论 本项目在加强厂区防火管理、完善事故应急预案的基础上,事故发生概 率很低,经过采取妥善的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4.7 环保投资估算 本项目环保投资估算具体明细见表 4.7-1。 表 4.7-1 改建新增环保措施投资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污染源 治理措施或设施 投资金额 1 废水 项目锅炉排污水回用于生产 / 2 废气 低氮燃烧、锅炉烟囱直接依托现有工程锅炉烟囱 5 3 噪声 厂房隔声、设备基础设置减振垫等综合降噪措施 / 依托现有工程的固废处置处理措施 / 4 固体 废物 合 计 36 5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 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颗粒物、 大气环境 DA001(现有工 程锅炉烟囱) 二氧化 硫、氮氧 化物、烟 气黑度 采用低氮燃烧技术, 燃气烟气经收集后 依托现有 1 根 15m 高的锅炉烟囱排放 准》(GB13271-2014)表 3 燃气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即烟 尘排放浓度≤20mg/m3,SO2 排 放浓度≤50mg/m3,NOx 排放浓 度≤150mg/m3,烟气黑度(林格 曼黑度,级)≤1 级) 地表水 环境 声环境 电磁辐射 本次锅炉改造升级 pH、 COD、 不新增生活污水, 锅炉排污水 厂界四周 / 悬浮物、 锅炉排污水直接用 全盐量 于生产用水,不外 排 验收落实 选用低噪声设备, 满足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 等效 A 加强设备维护,高 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 声级 噪声设备设置基础 标准(昼间≤60dB(A)、夜间 减振、隔声等措施 ≤50dB(A)) / / / 一般工业固废:本次工程产生的阻垢剂空桶直接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不作为固 固体废物 废管理,现有工程产生的固废妥善分类收集后出售给回收企业综合利用;要求一 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及处理处置措施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 标准》(GB 18599-2020)的相关要求 土壤及地下 水污染防治 措施 合理进行防渗区域划分,将厂区一般工业固废区、项目锅炉安装区域划为一般污 染区防渗要求进行建设,且具有防雨、防渗、防风、防日晒等功能 生态保护措 施 无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厂区内严禁烟火,严格动火审批制度,并设防火警示标志、禁止明火;生产车间等 区域均设置室外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灭火器材及设施等 一、环境管理的主要内容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1)及时开展企业自主环保验收和备案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编制验收监测报告表。 37 (2)制定各环保设施操作规程,定期维修制度,使各项环保设施在生产过程 中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如环保设施出现故障,应立即停厂检修,严禁非正常排 放。 (3)对技术工作进行上岗前的环保知识法规教育及操作规程的培训,使各项 环保设施的操作规范化,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 (4)加强环境监测工作,重点是各污染源的监测,并注意做好记录,不弄虚 作假。监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 事故排放。 (5)建立本公司的环境保护档案。档案包括: 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物治理设施的运行、操作和管理情况: 限期治理执行情况: 事故情况及有关记录: 采用的监测分析方法和监测记录: 与污染有关的生产工艺、原材料使用方面的资料: 其他与污染防治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等。 二、排污许可证申请要求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生态环境部 第 11 号) 可知,本项目实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因此,建设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 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排污许可登记。 表 5-1 序号 行业类别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摘录) 重点管理 简化管理 登记管理 除纳入重点排污单 除纳入重点排污单位 纳入重点 位名录的,单台或者 名录的,单台且合 排污单位 合计出力 20 吨/小时 计出力 20 吨/小时(14 名录的 (14 兆瓦)及以上的锅 兆瓦)以下的锅炉(不含 炉(不含电热锅炉) 电热锅炉) 五十一、通用工序 109 锅炉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1)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已于生态环境 公示网进行了全文信息公开公示,详见附图。 (2)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 24 号,2022 年 2 月 28 日开始实施)等相关规定,全面推进建设单位环评信息全过程公开。具 体如下:企业是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责任主体。 38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制度,规范工作规程,明确工作职 责,建立准确的环境信息管理台账,妥善保存相关原始记录,科学统计归集相关 环境信息。 企业披露环境信息所使用的相关数据及表述应当符合环境监测、环境统计等 方面的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优先使用符合国家监测规范的污染物监测数据、排 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数据等。 企业应当按照准则编制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和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 报告,并上传至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 企业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应 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基础信息; ②企业环境管理信息,包括生态环境行政许可、环境保护税、环境污染责任 保险、环保信用评价等方面的信息; ③污染物产生、治理与排放信息,包括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排放,有毒有 害物质排放,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贮存、流向、利用、处置,自行监 测等方面的信息; ④碳排放信息,包括排放量、排放设施等方面的信息; ⑤生态环境应急信息,包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 方面的信息; ⑥生态环境违法信息; ⑦本年度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情况; 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环境信息。 (2)公开建设项目开工前的信息: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建设单位应当向社会 公开建设项目开工日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环境监理单位、工程基本情况、 实际选址选线、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清单和实施计划、由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 负责配套的环境保护措施清单和实施计划等,并确保上述信息在整个施工期内均 处于公开状态。 (3)公开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信息: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 中期向社会公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进展情况、施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 况、施工期环境监理情况、施工期环境监测结果等。 (4)公开建设项目建成后的信息:建设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开 建设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执行情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和调查结果。对主要因排放污染物对环境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 39 后,应当定期向社会特别是周边社区公开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四、排污口规范化管理要求 项目排污口规范化图标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 (GB15563.1-1995)要求进行,具体详见表 5-2。 表 5-2 排放部位 排污口图形符号(提示标志)一览表 污水排放口 废气排放口 噪声排放源 一般工业固废 危险废物 形状 正方形边框 正方形边框 正方形边框 三角形边框 三角形边框 背景颜色 绿色 绿色 绿色 黄色 黄色 图形颜色 白色 白色 白色 黑色 黑色 项目 图形符号 40 六、结论 6.1 总结论 通过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评价,项目运营过程中废水、废气、噪声、固废 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声环境等造成一定不利影响,经采取综 合性、积极有效的防治措施并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后,可避免或减少这些不利影响, 影响均在环境可接受的范围内。 综上所述,在认真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切实落实各项规划方案的要求, 完成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环境管 理机构的要求的前提下,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 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编制单位:福建中森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22 年 10 月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废气 废水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 现有工程 在建工程 本项目 以新带老削减 本项目建成后 排放量(固体废 许可排放量 排放量(固体废 排放量(固体废 量 (新建项目不 全厂排放量 (固体废 填) 物产生量) 物产生量) 物产生量) 物产生量) 变化量 颗粒物(t/a) 0.3864 / 0.3117 0.3864 +0.3117 +0.3117 SO2(t/a) 2.415 17.82 1.2 2.415 +1.2 +1.2 NOx(t/a) 0.1218 17.82 4.761 0.1218 +4.761 +4.761 COD(t/a) 0 0 0 +0 BOD5(t/a) 0 0 0 +0 SS(t/a) 0 0 0 +0 氨氮(t/a) 0 0 0 +0 切割碎料(t/a) 20 0 20 +0 2.0 0 2.0 +0 3.0 0 3.0 +0 0.2 0 0.2 +0 除尘器收集 的粉尘(t/a) 沉淀池沉渣 (t/a) 阻垢剂空桶 (t/a)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附件一 委托书 附件二 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 附件三 现有工程环保手续 附件四 投资备案表 附件五 产权证明 附件六 检测报告 项目所在地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乌龙江 项目厂界 30m 渡头溪 空地 闽信建材 三强商砼 121m 空地 203 省道 林地 附图 2 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图 华虹石材 项目东侧:闽信建材 项目南侧:空地 项目西侧:空地 项目北侧:乌龙江 燃生物质锅炉(已淘汰) 本次技改燃油锅炉 拟拆除柴油储罐 拟拆除柴油储罐 附图 3 项目周边环境现状拍摄图 2021 年 1 月 2021 年 2 月 2021 年 3 月 2021 年 4 月 2021 年 5 月 2021 年 6 月 2021 年 7 月 2021 年 8 月 附图 4-1 闽侯县 2021 年空气质量月报截图(1~8 月) 2021 年 9 月 2021 年 10 月 2021 年 11 月 2021 年 12 月 附图 4-2 附图 5 闽侯县 2021 年空气质量月报截图(9-12 月) 福建省主要流域水环境质量状况(2021 年 1-12 月) ▲N4 N3▲ ▲N1 图例 N2▲ 附图 6 声环境监测点位图  项目厂界 ▲ 噪声监测点位 厂界 本次技改 锅炉房 地埋 沉淀 池 N 原料 仓库 切割区 锅炉房 (旧) 原料仓库 配料搅拌 车间 办公楼 半成品区 蒸养区 成品区 成品区 停车区 污水收集管道 化粪池 华润燃气管道 华润气站 废气排放口 DA001 附图 7 项目厂区总平布置图 厂区 出入口 申请环评批复报告 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 我单位申请福建三祥建筑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锅炉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本项目选址在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门口村工 业集中区,建设规模 4t/h 燃油锅炉提升改造为 4t/h 燃气锅炉。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 单位委托福建中森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已 完成并呈报贵局,请及时给予批复。 专此报告! 申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2022 年 09 月 26 日 关于环评文件公开文本删除的涉及国家秘 密、商业秘密等内容的说明 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 我司福建三祥建筑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锅炉技术改造项目已完成环境影 响评价报告表编制,现报送贵局审批。报送贵局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已 经我司审核,因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部分内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我司删除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中相应内容,具体删除内容如下: 环评文件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如下: 1、报告所有附件内容(包括委托书、投资项目备案证明、不动产权证、 租赁合同、引用的检测报告、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生活污 水依托排放证明等) 特此说明。 建设单位(盖章) 2022 年 09 月 26 日 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情况的说明报告 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 我单位已按照《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 案 》 ( 环 发 [2015]162 号 ) 等 相 关 规 定 , 通 过 生 态 环 境 公 示 网 (https://gongshi.qsyhbgj.com/h5public-detail?id=307400)进行网络公开公示了建 设项目环评信息(具体见下图)。 网络公示截图 建设单位(盖章) 2022 年 09 月 26 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陈奇代表本单位向你单位申请福建三祥建筑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锅炉技术改造项目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工作,委托的代理权限为: 代为申请以上审批服务事项,代为签收相关文书、证照/批文等。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结束为止。 委托单位:福建三祥建筑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玉清 法定代表人证件名称: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350121196905121515 受委托代理人:陈奇 受委托代理人证件名称:身份证 受委托代理人证件号码: 受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签章): 福建三祥建筑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日期:2022 年 0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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