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文库(kunmingchi.com)你想要的内容这里独有!

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标准.pdf

Aries。气质12 页 1.026 MB下载文档
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标准.pdf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标准.pdf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标准.pdf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标准.pdf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标准.pdf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标准.pdf
当前文档共12页 下载后继续阅读

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标准.pdf

ICS 03.100.30 A 02 DB37 山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DB37/T 4077—2020 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标准 Provincial enterprise evaluation standards for harmonious labor relations 2020 - 08 - 20 发布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 09 - 20 实施 发 布 DB37/T 4077—2020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术语和定义 ........................................................................ 1 3 总则 .............................................................................. 1 4 评价 .............................................................................. 1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分标准 .................................... 5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职工满意度民主测评表 ............................................ 9 I DB37/T 4077—2020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际仓、解立峰、江鹏、王磊、郭赛、李婧怡。 II DB37/T 4077—2020 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评价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内容、评分标准、评价要求、评价方 法和评价结果等。 本标准适用于开展山东省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申报、评审和复核工作。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劳动关系 labor relations 用人单位依法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由此用人单位 和劳动者双方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2.2 和谐劳动关系 harmonious labor relations 劳动过程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2.3 劳动用工 labor employment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签订劳动合同,使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 偿劳动。 2.4 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 tripartite mechanism for coordinating labor relations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的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重 大问题的三方协调机制。 3 总则 3.1 体现促进用人单位健康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要求。 3.2 体现引导用人单位履行法律义务与承担社会责任,引导职工遵守职业道德的要求。 3.3 体现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4 评价 1 DB37/T 4077—2020 4.1 评价内容 4.1.1 劳动用工 4.1.1.1 4.1.1.2 4.1.1.3 4.1.1.4 4.1.1.5 4.1.1.6 招用职工合法规范。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依法履行劳动合同。 主动履行劳动用工备案义务,建立职工名册。 使用劳务派遣工、非全日制用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职工流动合理。 4.1.2 规章制度 4.1.2.1 规章制度完善,内容合法,权利义务清晰。 4.1.2.2 依法履行民主程序决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4.1.2.3 规章制度、重大事项主动公示,告知职工到位。 4.1.3 工资分配 4.1.3.1 定期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切实发挥工资集体协商在工资收入分配决定机制和工资水平调整机 制中的作用。 4.1.3.2 劳动定额或者计件报酬标准合理,调整机制健全。 4.1.3.3 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 80 %。 4.1.3.4 职工工资增长与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提高相协调。 4.1.4 社会保险与福利 4.1.4.1 4.1.4.2 4.1.4.3 4.1.4.4 依法履行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缴纳义务。 建立企业年金等补充保险制度。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依法保障职工福利支出。 4.1.5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4.1.5.1 依法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 4.1.5.2 延长工作时间和支付加班工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4.1.5.3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息、休假制度,保障职工带薪年休假权利。 4.1.6 工会建设 4.1.6.1 单位依法建立工会,工会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职工入会率达 100 %。 4.1.6.2 依法配备专(兼)职工会干部,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活动场所、经费等 条件。 4.1.7 民主管理与集体协商 4.1.7.1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厂务公开制度健全,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 1 次。 4.1.7.2 就劳动报酬、劳动合同管理、奖惩与裁员等事项事先与职工进行集体协商。依法签订集体合 同,并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备案,集体合同、集体协商结果依法向职工公布,并全面履行。 2 DB37/T 4077—2020 4.1.8 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 4.1.8.1 履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主体责任,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健全。 4.1.8.2 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适用的安全生产标准,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4.1.8.3 组织有毒有害岗位职工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按标准配备个体防护用品。落实女职工和未 成年工特殊保护措施。 4.1.8.4 每年开展职工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教育,配备经培训合格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高危行业企 业主要负责人、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经过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4.1.8.5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时得到整改。 4.1.9 劳动争议调处 4.1.9.1 经常性宣传普及劳动法律法规。 4.1.9.2 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完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制度。配备经培训合格持有调解员 证的调解员和经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的劳动关系协调员(师)。 4.1.9.3 职工诉求表达渠道畅通。 4.1.9.4 劳动争议调解及时有效。 4.1.10 企业文化 4.1.10.1 4.1.10.2 4.1.10.3 4.1.10.4 注重企业文化建设,构建共同愿景,职工对企业的核心价值观和企业精神认同度较高。 通过开展竞赛、比武、培训、文体等活动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 关心职工身心健康,积极创建“模范职工之家”。 建立职工互助互济保障制度,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工作。 4.1.11 职工满意度 职工对企业劳动管理、收入待遇、社保待遇、休息休假、福利待遇、劳动条件、民主协商、争议调 处以及企业文化等满意程度高,归属感强。 4.1.12 社会责任 4.1.12.1 遵纪守法,严格依法纳税,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环保及节能减排规定。 4.1.12.2 诚实守信,保护消费者权益和投资者利益,尊重知识产权。 4.1.12.3 回馈社会,参加慈善和公益活动。 4.2 评分标准 4.2.1 评分标准按照附录 A 规定执行。 4.2.2 职工满意度评价按照附录 B 执行。职工或职工代表对评价项目(附录 B)满意和比较满意的达 到 8 项及以上,视为职工评价满意,并折算为满意程度的百分比,在附录 A 中的第 11 项计算得分。 4.3 评价要求 4.3.1 总体要求 4.3.1.1 评价过程分为自我评价(见 4.4.1)、组织评价(见 4.4.2)以及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 调查评估(见 4.5.2)。 4.3.1.2 各评价过程应执行评分标准(见 4.2)的规定,计算总得分给出评价结果。 3 DB37/T 4077—2020 4.3.1.3 已认定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复核方法应按照本标准规定的评价方法进行,复核工作原则 上每三年进行一次。 4.3.2 否定要求 评价、复核时三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进行劳动关系和谐状况的评价或复核: a) 不签订劳动合同; b) 未开展集体协商,未签订集体合同; c) 不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d) 未依法建立工会组织; e) 不实行厂务公开制度; f) 恶意拖欠职工工资; g) 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h) 发生劳动保障监察严重违法案件; i) 发生重大恶劣社会影响事件; j) 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生态环境责任事故、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及以上职业病危 害事故等; k) 职工满意度在 60 %以下的; l) 评价或复核过程中发现有造假、作弊行为。 4.4 评价方法 4.4.1 自我评价 4.4.1.1 单位内部按本标准开展自我评价。 4.4.1.2 单位的自我评价报告应当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自我评价报告和评价申请逐 级上报至设区的市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 4.4.2 组织评价 4.4.2.1 由设区的市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对提出申请的企业进行组织评价。 4.4.2.2 职工满意度民主测评由设区的市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组织实施,按职工名册随机抽取 与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人数相同数量的职工(职工代表大会人数少于 20 人的随机抽取 20 名职 工参加测评,企业职工人数不足 20 人的全体职工均参加测评),执行评分标准(见 4.2)的规定进行 测评。 4.5 评价结果 4.5.1 组织评价得分 80 分及以上的单位,可申请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调查评估。 4.5.2 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根据组织评价的结果,对提出申请的企业进行调查评估,也可委托 社会机构进行第三方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与组织评价得分相符的,认定为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4 DB37/T 4077—2020 A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分标准 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分标准见表A.1。 表A.1 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分标准 评价项目 评价要素 职工招用 合同签订 合同履行 劳动用工 (13 分) 用工备案 灵活用工 评价标准 劳动用工无①就业歧视、②欺诈、③扣押劳动者证件、 ④收取劳动者押金等行为。 ①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率达 100%; ②企业和职工各执一份劳动合同文本。 劳动合同的①履行、②变更、③解除、④终止,遵循合 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①主动履行劳动用工备案义务;②建立职工名册。 使用①劳务派遣工、②非全日制用工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 评分规则 得分 各 0.5 分 ①2 分②1 分 各 0.5 分 各1分 各1分 ①上年度职工离职率(离职率=当年度离职人数÷(年 职工流动 末人数+当年度离职人数)×100%)5%以内;②依法报 各1分 告经济性裁员事项。 ①依法建立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 制度完善 职工培训、劳动纪律等制度;②劳动规章制度内容合法, 无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现象。 规章制度 (10 分) ①中 6 小项各 0.5 分②3 分 ①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和决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 程序合法 事项,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 各 1.5 分 和意见;②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公示告知 劳动规章制度、重大事项主动公示,告知职工到位。 1分 工资协商 定期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1分 ①依法确定、调整劳动定额或者计件报酬标准;②劳动 劳动定额 定额标准能够确保同岗位 90%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 各1分 间内完成。 工资分配 (6 分) 工资水平 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 工资的 80%。 1分 ①参照工资指导线,职工工资增长与企业经济效益、劳 工资增长 动生产率提高相协调;②一线职工年收入增长水平不低 各1分 于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水平。 5 DB37/T 4077—2020 表 A.1 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分标准(续) 评价项目 评价要素 评价标准 ①依法履行社会保险登记、申报义务;②按时足额缴纳 申报缴纳 社会保险 与福利 (8 分) 会保险费明细情况或自助查询方式。 1分 住房公积金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1分 职工福利 依法保障职工福利支出。 1分 工作时间 加班加点 (10 分) 休息休假 工会组织 工会建设 (4 分) ③1 分 建立企业年金等补充保险制度。 人员和条件配 备 ①依法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②执行特殊工时 制的,依法审批并严格实施。 ①延长工作时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②依法足额支付加 班工资报酬。 ①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息和休假制度;②保障职工带薪 年休假权利。 ①依法建立工会,工会具备社会团体法人资格;②职工 入会率达 100%。 ①依法配备专(兼)职工会干部;②为工会办公和开展 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活动场所、经费等条件。 得分 ①、 ②各 2 分, 补充保险 工作时间 与休息休假 各项社会保险费;③以适当方式按月向职工告知缴纳社 评分规则 各2分 各2分 各1分 各1分 各1分 ①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②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 民主管理 少召开 1 次,其决定决议得到落实。③建立厂务公开制 ①②③各 1 制度 度,有固定公开栏及其它公开形式;④公开内容全面、 分,④0.5 分 真实、及时。 民主管理 ①企业确定劳动报酬、劳动合同管理、奖惩与裁员事项 与集体协商 事先与职工进行集体协商;②依法签订集体合同(工资、 (8 分) 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③集 集体协商 体合同依法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备案;④协 商结果、理由以及生效的集体合同依法向职工公布;⑤ ①②③1 分 ④⑤⑥0.5 分 集体合同全面履行;⑥履行集体合同(含专项)情况每 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1 次以上,并向职工公布。 安全生产和职 建立健全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②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业卫生制度 ③事故应急预案;④加大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投入。 安全生产和 安全生产 职业 条件 健康 各 0.5 分 ①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 定;②消防设施符合要求;③安全警示标志明显;④按 各 0.5 分 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①组织有毒有害岗位职工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健全 (10 分) 职业卫生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②尘毒浓度指标不超过国家卫生标 准,按标准配备个体防护用品;③落实女职工和未成年 各 0.5 分 工特殊保护措施。 6 DB37/T 4077—2020 表 A.1 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分标准(续) 评价项目 评价要素 评价标准 评分规则 得分 每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培训计划组织开展①职工安全教育、 安全生产和 安全生产和职 ②职业健康教育;③配备经培训合格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④ 职业 业健康培训 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⑤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⑥特种作业人员经过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健康 (10 分) 各 0.5 分 安全生产和职 对企业①安全生产和②职业卫生重点部位、重点设备和关键环 业卫生检查 节开展经常性检查,③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普法宣传 ①每年组织开展劳动法律知识宣传;②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相 关部门组织的劳动法律知识培训。 各 0.5 分 各 0.5 分 ①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②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健全; 组织健全 ③配备经培训合格持有调解员证的调解员;④配备经国家职业 各1分 资格鉴定的劳动关系协调员(师) 。 劳动 争议调处 沟通机制 职工诉求表达渠道畅通。 1分 ①及时调解化解劳动争议。②年度劳动争议仲裁、诉讼败诉(含 (11 分) 部分败诉)案件:职工人数不足 1000 人的,不超过 2 件;1000 调处有效 人至 5000 人的,不超过 3 件;5000 人以上的,不超过 4 件。 ③年度劳动争议仲裁、诉讼败诉案件涉及职工不超过职工总数 各1分 的 1%。④劳动监察责令改正整改率 100%。⑤无企业原因引发的 集访、越级访等信访事项。 注重企业文化建设,构建共同愿景,体现合作共赢、和谐发展 企业精神 的核心价值理念,弘扬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精神,职工对企 1分 业的核心价值观和企业精神认同度较高。 ①依法提取、使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②每年开展职工职业技 企业文化 职工素质 能培训不少于 1 次,职工教育培训覆盖率 80%以上;③开展劳 各1分 动竞赛、技能比武、合理化建议等活动。 (7 分) 职工文化 互助互济 ①创建“模范职工之家” ;②有职工文体活动场所并正常开放; ③定期集中组织开展职工文化活动;④关心职工心理健康。 ①建立职工互助互济保障制度;②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并建 立困难职工帮扶档案。 各 0.5 分 各 0.5 分 职工对企业劳动管理、收入待遇、社保待遇、休息休假、福利待遇、劳动条 件、民主协商、争议调处以及企业文化等满意程度和归属感,以民主测评综 合得分为准。 职工 满意度 (10 分) 民主测评 90%及以上职工对单位劳动关系状况满意。 10 分 80%(含)~90%的职工对单位劳动关系状况满意。 8分 70%(含)~80%的职工对单位劳动关系状况满意。 6分 60%(含)~70%的职工对单位劳动关系状况满意。 5分 60%以下职工对单位劳动关系状况满意。 0分 7 DB37/T 4077—2020 表 A.1 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分标准(续) 评价项目 评价要素 遵纪守法 社会责任 (3 分) 评价标准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依法纳税,执行国家、行业和地 方的环保及节能减排规定。 评分规则 得分 1分 诚实守信 诚实守信,保护消费者权益和投资者利益,尊重知识产权。 1 分 公益慈善 回馈社会,参加慈善和公益活动。 1分 不签订劳动合同。 未开展集体协商,未签订集体合同。 不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未依法建立工会组织。 不实行厂务公开制度。 恶意拖欠职工工资。 否决项目 评价、复核时三年内出现 任何一种情形,不进行劳 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发生劳动保障监察严重违法案件。 动关系和谐状况评价、复 核 发生重大恶劣社会影响事件。 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生态环境责任事故、质量责任事故或 重大及以上职业病危害事故等。 职工满意度在 60%以下的。 评价或复核过程中发现有造假、作弊行为。 总计分 满分:评价项目(100 分) 8 DB37/T 4077—2020 BB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职工满意度民主测评表 职工满意度民主测评表见表B.1。 表B.1 职工满意度民主测评表 评 项 价 目 满意 比较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 企业工资薪酬待遇情况 企业社会保险待遇情况 企业工时、休假待遇情况 企业福利待遇情况 企业劳动条件及劳动安全卫生情况 企业工会建设及民主管理情况 企业实行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情况 企业劳动争议调处工作情况 企业文化建设情况 综合评价等次 备注:1、每个项目只能选择1个评价等次,打“√”。同一项选择2个及以上等次或不做选择的,视为无效。 2、满意度测评采取抽样法。按职工名册随机抽取与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人数相同数量的职工 参加测评,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人数少于20人的随机抽取20名职工参加测评,企业职工人数不足20人 的全体职工均参加测评。 3、“综合评价等次”栏由测评组织方填写。职工或职工代表对评价项目满意和比较满意的达到8项及以 上,视为职工评价满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