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教育局关于批准南海区石门实验中学附属小学为佛山市义务教育优质学校的通知.pdf
主动公开 佛山市教育局文件 佛教督〔2018〕16 号 佛山市教育局关于批准南海区石门实验中学附属 小学为佛山市义务教育优质学校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 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督 导验收办法(试行)〉和〈佛山市义务教育优质学校标准〉的通 知》(佛教督〔2007〕9 号)的要求,我局委托南海区教育局组 织了对南海区石门实验中学附属小学(民办)申报佛山市义务教 育优质学校的督导验收。根据督导验收结论,经审核,批准南海 区石门实验中学附属小学为佛山市义务教育优质学校。 目前,我市大力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希望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大力度,积极推进优质学校建设,整 — 1 — 体提高本区义务教育的优质均衡水平。希望南海区石门实验中学 附属小学,根据专家组意见,继续加强学校建设和管理,不断提 高教育水平和质量,充分发挥优质学校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中的 示范作用,为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佛山市教育局 2018 年 5 月 14 日 佛山市教育局办公室 — 2 — 2018 年 5 月 15 日印发